子。我这个过客似的父亲面对她的哭闹完全无技可施时,只好抱她到鱼缸前。果然,她很快就被那些妖冶扭摆着的鱼所吸引而停止了哭声。她先是睁大泪眼随着无声舞蹈的鱼转动瞳仁,当鱼们累了小憩不动时,她开始伸出小手拍打鱼缸兴风作浪,鱼们受惊又重新四处奔逃撞壁,一会才复归宁静。女儿又去拍,鱼再度狂奔,女儿终于破涕为笑,她可能意识到她竟能捉弄这些貌似天仙的小精灵而为此得意快乐。
当这种游戏反复多次失去新奇时,她开始表示进一步的要求,指挥我把她抱到更近的位置,她竟然伸手到鱼缸去直接捕捉那些穷途末路的鱼。她似乎充分相信这些弱小的动物不会使之受伤,她有些肆无忌惮。假设是蝎子蜈蚣呢--是什么经验使得一个孩子本能地区别这种捉弄的安全和危险呢?【人的天赋中是否具备从形体的美丑来鉴别安危和喜恶的能力。】鱼的反抗挣扎是徒劳的,她如愿逮到了一条小鱼,鱼惊恐的扭动又使她略感害怕地把鱼扔到了地上,鱼像一个机器玩具般蹦达了几下就躺着不动了,她开始咯咯大笑。
从这一连串的动作中,我看出女儿如我一样是喜欢鱼的——一种毫无根由的喜爱。但这种爱的体现方式则是折磨对方——一种小小的残忍的开始。我们在成年人的恋情里,司空见惯了这样一类因爱而起的折磨,以及发展到极致后的残忍。正如米兰昆德拉小说中所说--他们相爱,但他们彼此置对方于地狱。这种因喜欢或者爱而诞生的残忍确实难以思议,然而却遍布于我们生活周围,我姑且称之为“抒情式的残忍”。
童年的恐惧
一.
在我而言,企图从对家族的考察以及对个人成长经历的回顾,来反映20世纪后半页人们的生存状态和心路历程,以期更全面地弥补宏观叙事的不足,使后人得以窥见大事记背后所隐含的无数微弱生灵的奇特实况;这一动机看来是愚蠢可笑的----因为历史的公正和客观,要求记录者淡忘一己的悲欢好恶而进行超越道德的批判----这,不是我所能轻易做到的。
我在19岁时成为了一名中学教师,在一个醉酒的黄昏醺然穿过1982年的小城深巷,我突然遭遇了我童年的仇人----他佝偻地站在路灯下潦倒而苍老。我从五岁开始便牢记着他的面孔,那时他把一挺插上弹仓的机枪架在我家门口,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着我的父亲。我在外婆的膝间瑟瑟发抖,不知道那喇叭花一样的枪口何时会喷吐。
以后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是父亲煤矿的抄饭派头目。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一直为我童年的恐惧而羞愧,这种羞愧渐渐被岁月熬制成一种仇恨。我难以原谅他对我善良亲人曾有过的巨大侮辱以及对我----一个孩子的伤害。
但是早在我成为一个青年以前,他就被矿山开除了,我也渐渐淡忘了对他的怀恨。而这个夜晚当他重新出现在我被酒精点燃的眼中时,我潜伏的恨意顿生。他不再是一个被生活折磨得瘦骨伶仃的衰朽老人,我看到的仍是十五年前的邪恶画面。我杀机四伏地扑向他一顿暴打,他永远无法想象这场横祸究竟因何而起。
二.
很长时间来,我一直为我青春时代的狂怒心存内疚,并由此开始思考关于闻割的问题。
我的故乡是一个四省交界的偏远小镇,即使今天依旧交通闭塞。外地人很难想象闻割之火,竟然也会燃烧到这样的角落。
1966年的夏天我只是一个初有记忆的孩子,但恐怖的画面却会让人终身刻骨。那年持久的旱季使河水蒸发出一种死鱼的腥秽,瘴气盈满小街。突然某个午后,河面上浮起密密麻麻的水蛇,摇动着黑压压的扁头,河水顿时浑浊如汤。全镇人目瞪口呆地面对如此奇观仿佛大祸将至,遂倾巢而动手持竹竿朝水面乱打,无数死蛇被挑上河岸。人蛇大战一直持续到黄昏,一场暴雨才终于结束这次血腥屠杀。
小镇的闻割之火事实上是由早先考到省城读大学的几个学生回乡点燃的。此前人们只知道山外又在开始一场运动,其具体形式和对象皆不明了。若干年来的运动都是对草民的加害和作弄,因此对这所谓史无前例的新的割命皆无兴趣。
这几个大学生是小镇的凤毛麟角,他们在都市学习和袭脑,必然要成为时代精神的先疯和代表。他们秉承一个尾大意志仿佛怀揣真理,以一种神圣的使命姿态回来,要把小镇拖入历史轨道并与时代保持同一节奏。只因他们有知识,所以他们比镇长更能诠释“疯之修”的涵义。没有谁敢于阻挡他们率领一群学弟学妹去焚烧图书室,去砸碎寺庙和老屋的石雕木刻。尤其当人们看见他们可以把土皇帝一般的镇令导押出来披斗,竟然无人干预时,被压制多年的人民终于找到了泄洪的缺口。
三.
我的父亲当时是一个小煤矿的矿长,他是一个严肃认真的管理者,除了脾气急躁偶尔骂人外,基本可谓供餐党内的好人。那个夏天,我突然发现他头戴一顶纸糊高帽,十分滑稽地走在街上,而他的身后则跟着一大队扛着刀枪的工人。我兴冲冲地跑回家要拉外婆去看父亲的化装游行,却看见母亲的泪眼----从此,我们被带进了一个惊恐而压抑的年代。
街上新修了灯塔园,那是模仿延氨宝塔的建筑,是那个时代普遍流行的批逗台。家父则成了那石阶上的常客。他在烈日下项挂沉重木牌,弯腰90度汗如雨下的痛苦造型,成为当时小镇的一道风景。母亲实在不忍,用玻璃瓶装上凉茶让我和姐姐送去,我从大人的脚缝中钻进去叫父亲喝水,却被扭着他手臂的人抢去喝光然后将瓶子砸碎。
那个时代,每个基层单位都有武装部,充满了各种二战时期的武器。被发洞起来的群众开始有恃无恐地抢接这些枪弹武装自己,他们似乎突然回到了大割命的农民晕洞时期,一切无正负主义的行为皆成为时尚。
我看见邻居的泥瓦匠在每天擦他的手枪,铁匠天天在打造梭镖大刀,平时老实巴交的镇民忽然都变成了戏剧人物,各自扎着皮带戴着袖标斜挎着盒子炮在大街上巡回,仿佛暴洞或起易在即,生活一下子被拉进了战争岁月。母亲是供销社的会计,一个佑哌却要负责财务报销审核,现在那些造饭了的同事来报帐,都是先把手枪往桌子上一拍。我们每天都在战战兢兢中进入黑夜。
但并不是每个夜晚皆能安睡。常常最膏最辛指示又从北平传来,全镇要举行火炬游形欢庆,家家得自备竹筒煤油火把。又或者警报尖叫,说是苏联的坦克已开到邻县,全体镇民要钻山洞备栈。再不然便是抄枷的队伍来突击检查,看谁家在收听敌抬。在一个孩子的眼中,仿佛所有的大人皆在彩排一幕惊恐剧,但那时的父母却是实实在在地惊恐,害怕我们遭遇流弹。
我亲眼目睹过两次武逗。一次是传说四川万县的“黑色派”要来血洗利川,镇上的武装民众在318国道上架设铁丝网和机枪,并埋下地雷。我至今都无法想象他们是从哪里弄来的那些电影里的利器,他们真诚地要为遥远的毛向另外的毛信图大开杀戒。还有一次是一群饥饿的知青来洗劫了镇上唯一一家饭馆的馒头,全镇老少大打了一场巷战,像追杀日本鬼子一样将这几十个年轻的男人全部打瘫在街上。
我的童年就在这样的恐惧中度过,还有许多惨剧无法在此一一叙述。这只是中国最偏远的外省边镇的文割闹剧,而且此镇历来都是民风淳朴与世无争,却在一个非常年代同样演变成为一个血腥的杀场。
四.
所有的罪恶都应该有个起点,那小镇的恶魔又是谁给放出来的呢?是那些大学生吗?
迄今,我仍不能怀疑他们的初衷会有什么卑鄙的目的。在我78年上大学开始与许多老洪慰兵成为朋友之后,我逐渐加深了对那一代人的理解。他们最初是深怀某种高尚纯正的使命感的,“以天下为己任”“改造世界”这样一种教育模式,把每个青年学子都鼓动成政制家一样目空无物。他们并不单纯,至少不是我们今天想象的那么幼稚。只要仔细研究整个闻割期间由这些青年所导演的无数派信谋略和战争,就可以相信他们远比今天的学生聪明而复杂,更富有实践操作能力。然而,他们的成熟往往表现在具体斗针的算计上,他们缺乏对那个伟大意志的准确把握,没有吃透这场桶制者要造自己的饭----这种确实史无前理的运动的实质。同一个天音,往往使他们换化为完全敌对和矛盾的两种行动,这种热情盲动的本质是缺乏世故的轻身躁进。
动机不错的行动并不能保证其结果的正确。这其中我们不能忽略这样一个隐而未见的事实----那就是在闻割之前,这个民族已经经历了太多运洞折腾,递增的斗针带来的是经济的倒退。天无宁日,哀鸿遍野,对普通平民的一系列剥夺和强制早已怨声载道。然而,伟大的砖镇机器又确实让人敢怒不敢言。在积怨中他们看见整个童稚阶级的利益建立在平民的牺牲之上,棺鸟主义盛行于各政府部门,一个民族的正常神经早已衰弱且濒于疯狂。个体的人在沉默,集体的火山却正在形成。人民在期待一场大的社会变割,而不管这场变割会导致什么结局,只要能一泄二十几年的怨愤也不失为一种痛快。
当此之际,天音颁响----要打到一切裆全派。人民无法不欢呼雀跃,奔走相告。神的旨意和草民的积怨暗合,苍天当死黄天当立,振臂一呼从者千万,这样的割命怎么能不吸引那一代胸怀天下志存高远的人呢?试想换成今天的我辈,能不风随景从吗?人与人的互相残杀开始,所有的基层棺鸟无论功过善恶,都将分担这个裆的罪责而成为冤鬼。所有人几乎都忘记追问----谁是真正的当全派,谁真正应该被打捣。即使到了今天,连这个裆都承认这是一场“浩捷”了,可是真正的罪馗却依旧要作为神器继续祭起。
五
几个大学生在点燃小镇的闻割之火后又回到了他们的大学,但火势却不会就此堙灭。从“疯之修”到“裆全派”,再蔓延燃向知识分子时,他们被发配到农场接受劳动改抄,最后又被分回他们的故乡母校,开始漫长的被阉割的生活。这个小镇已经起来割命的群众,早已忘记了他们曾经是割命的发起人和引导者,于是他们也很自然地成为了割命的目标。当他们意识到这场运洞被导向一个有违初衷的悲剧性深渊时,他们已无能力去扭转,甚至连自救尚不及。
在去那场最初的火光之后的二十年,我与其中的一个大学生----古老师成了朋友。他已调到县城一中,是本地最优秀的英语教师,他的许多弟子都相继考学出山,成为小城新一代风流人物。而他已默默无闻满头秋霜了,当年的壮怀激烈早已沉淀为现在的波澜不惊宠辱俱忘。在一次酒后,我向他提及我四岁时所围观的那场焚书之火,以及我幼年对他的景仰,还有我的恐惧和仇恨,他付诸一笑说----毛早就告诉我们:玩火者必自焚。
但是,在那场运洞中真正被彻底玩弄了的究竟是哪些人呢?
我们可以承认,知识分子确实在返佑时被玩弄了,但在闻割中,我认为真正被玩弄和伤害的却是那些普通草民。他们稀里糊涂地被青年学生带进一条报复社会的道路,文宫武慰,挑战秩序和权力,最后,又被戴上暴秃的荆冠,弃置于万恶深渊,一直不被主流话语所真正认识和怜惜。
六
现在我要回到开篇时我所暴打的那个仇人身上。
因为我在酒醒后的内疚,我决定暗访一下他的生活。他真名叫周某某,闻割时原是煤矿的一个普通合同工人。出身贫苦,没有文化。那时的工人阶级虽然号称是领导阶级,实际上该下地狱的还是要下地狱----幽深黑暗的矿井在今天仍然还是吞噬生命的血口,况乎当年。
他有沉重的家庭负担,有嗷嗷待抚的孩子,有日复一日的井下辛劳,却没有足够敷家的工资和安全感。这个社会从未给他过真正的温暖和平等,更莫想奢谈什么公正,他当然有怨恨。许多他的同事可能都勉强忍耐,他却比别人多了那么一点血性和要求,而这,正成了他日后的祸根。
闻割,对许多积怨已久的底层人来说,都是一个风云际会的大好时刻。他们拥护毛是因为毛要他们去夺全,去砸遂一切法全。这个制度的全部弊端和罪过,不由总设计尸负责,却要让各级执行官员来承担。那么,周的造饭就必将是应运而生的事----上合天意,下符己愿。而他针对我父亲的迫骇和泄愤,也就自然而然。
他的问题在于他和那时的多数读书人一样,都并不清楚谁是真正的敌人。如果再调动出人性中的恶的话,那就会像纳碎一样,施暴于无辜的百姓。他会用电线搓成皮鞭随时打肘知派,会想出许多残酷的方式折磨他的假想敌,会去勇敢地抢劫武器来组织五逗,使其它苦大仇深的阶级兄弟倒于血泊----这几乎是闻割时多数风流人物的普遍悲剧----在运洞的后期,他们被抓捕,被清除,被历史所彻底抛弃。周也难逃覆辙,失去工作的机会,靠拖板车拉石头养家糊口。一次下坡刹不住车,他又被自己的重车压断了一只腿,成了残废。
他有三个女儿,大的俩都嫁在农村,自顾不暇,只有三妹失学在家陪着他,老伴也早已不在。就是这个三妹,在80年代成了山城的名人----为了生活,她只能做暗昌养家,于是不断被抓,后来去特区当了新中国第一代妈咪。
闻割结束许多年了,而对他,对于他的家来说,灾难还在无限延长,还要继续承担这个国家玩笑的巨大后果。
七
我唯一保留的一张老照片,是我和大姐在1970年的合影。那是在四川万县的一家红旗照相馆,我八岁,大姐十五岁。
十五岁的大姐初中毕业修了一年水库,母亲还是决定把她送回原籍江汉平原下乡,因为家庭成分不好,成绩优异的她依旧不能获准上高中。父亲被打捣了,母亲是佑哌,在当地下乡则永无招工的可能。父亲第一次带我出远门----送大姐到万县码头。那时山里小镇没有照相馆,父亲似乎也不知道这对儿女何时再见,便破例带我们去照了这张像,相片上加了一句手书----我们姐弟永远忠于矛组戏。
许多时候,我翻出这张相片都会发笑----那种傻样,那种庄严,那种毫无来由的愚忠都让我忍俊不禁。当我读出我父亲当年的苦衷时,我油然而生一种惊觫----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恐惧啊。我怎能相信父亲真的愚蠢到不知他的女儿,正因为毛而失学,他正因为毛,而要承受漫无边际的侮辱和伤害。但是在那个年代,他别无选择,他像多数人一样要学会愚蠢以求自保。
49年鼎革以来,全部宣传和教育都围绕如何愚民来展开。谁要坚持在常识的立场上说话,也难逃厄运。而这种愚民政策,在闻割时达到顶峰。现在西方人研究闻割,就很难理解当初的许多细节----何以一个民族会整体可笑至此。
八
恐惧会使人变得可笑----这是我经历了铁窗生活后开始懂得的道理。
综供的监狱至今保留的一个监规就是每天集合数次,每次点名前都要犯人高唱没有什么裆就没有新中国和社会主意好。也许始作俑者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潜移默化地改变罪人的思想和行为。但多数囚徒----包含刑事犯----都是制度和教育的牺牲品,他们又怎能被这种陈词滥调所感化。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今天的监狱,仍旧是闻割恶习的最大保留地。一个犯人作错了事,管教会组织皮袢会,如果是被抓回的逃犯,则依旧要挂沉重的木牌,巡回批逗。犯人代代相传的皮袢稿,都是闻割时代的拷贝。我们这个民族的掌权者,多数都还是闻割的过来人,他们岂不知那个时代的乖谬和荒诞,但却在方方面面传承着闻割的衣钵,继续贯彻着那种愚蠢和搞笑。
今年夏天,我再次回到了我的故乡小镇。青石街换成了柏油路,老人多已作古,恩仇不复存在,连当日河山也难相认了。我忽然从一处断墙上,又看见几道斑驳字迹----将无餐阶急文话大割命进行到底----我竟然再次惶惑不安。我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代,仿佛又听见半夜的警报突然拉响,我弱小的身体在暗夜战栗,眼中又放射出恨的光芒。。
那一代与这一代的遭遇
——从《垮掉的一代》说起
80年代初中国作家代表团应邀访美,张洁女士曾偶然在一次宴会上碰到"垮掉派"的鼻祖金斯堡。说偶然,是因为这次饭局的东主大约因为社会形象的考虑(很奇怪,美国也计较这个),并未邀请金先生作陪。他听说是招待中国客人(他从50年代便对东方禅宗感兴趣),便自家赶来了。衣衫落拓,且背来一架旧手风琴。这迹近我们所说混吃混喝,所以席间的东道方对他虽不便"端茶送客",却多少有些"给冷脸子看"。他却是个自己热闹的主儿,不断找中国作家碰杯,然后自己提议要为客人献上一曲。遂拉起那具漏风的琴用五音不全的嗓子唱开了。
其时,对我国来说,"垮掉派"文学基本上还是一个禁区。中国代表团是否内部有"说法"规定在美国的接交范围,这尚不知。但至少在美国,彼时代表其官方的主流文化正统作家们,却仍有些不屑与这种在野派的"垮掉"文人为伍。哪怕金斯堡该时早已名满天下,也拿过国家大奖了,却仍难在这种场合"奉叨末座"。
回顾一下"垮掉派"的衰荣沉浮,其实并不难理解他们从寂寞到热闹又复归寂寞的全部境遇。金斯堡、克鲁亚克与伯罗斯因两个女人的牵扯而订交于哥伦比亚大学的宿舍时,都还只是我们所谓的"文学青年"。(这一身份在许多国家似乎都包含着这样一些内涵-官家眼中的刁民,警方眼中的肇事者,父亲眼中的逆子,街坊眼中的酒鬼,女人眼中的情人。)他们在二战和大萧条的阴影中,看到的不是死亡和饥饿,而是疯狂。当他们与小偷流浪汉为伍时,他们所仇视的资产阶级市侩文化正在朝物质主义大步迈进。社会的集团化不断剥夺个人的责任和选择,技术至上造成的现代拜物教和麦卡锡反共狂症带来的政治迫害,都使他们感到人类正把自己带向一个新的深渊。他们自命是一群掌握着神谕的天使,视自己的谵呓文字为"天启文学",他们"带着滴血的羽翎一路拍翅飞来",似乎就是为了向世界预告新的谋杀将要开始,而且是由人类用自己的创造进行自戕。
似乎是为了显示自我的独醒,因而去选择一种与众不同的疯狂-他们的言行以极度叛逆的方式一开始就让50年代的美国瞠目结舌。酗酒、吸毒、同性恋、违法乱纪或四处流浪,一切无不让主流社会嗤之以鼻。他们辛苦写作"长达几公里"的稿件难以付梓,好不容易出版的《嚎叫》、《在路上》和《裸体午餐》,又立刻招来学院派的冷嘲热讽。《党人评论》称之为"一群堕落的乌合之众"。穷困潦倒的金斯堡,一次跳上酒吧的圆桌朗读《祈祷》,边诵边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声嘶力竭,涕泪交流-他们完全是那个世界的局外人!然而,最终还是在把他除名了的母校的一次朗诵会上,他的声音终于铭进了历史的磁带。那是1959年的哥大校园,年轻学子们被这种放肆狂野而又真情毕露的文学惊得一愣一愣的。似乎一夜之间皆被吼醒,"垮掉派"突然让举世侧目了。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一个朋友记下的故事——诗人海子在死前的某一天,来到一个小酒馆对老板说:我可以在这里朗诵诗,请给我一杯酒喝好吗?老板说:我可以给你一杯酒,但请你别朗诵诗!这不是新版《世说新语》,多数人会开心一笑,但总有一些人会为之黯然。
真正使"垮掉派"臭名昭彰的是60年代。那时他们已拥有太多的青年崇拜者,发展他们的思想甚至模仿他们的衣着,把"垮掉"这一文学运动演变为社会运动,群居、聚会、校园骚乱、游行****、"向五角大楼进军"等等。新一代人渐渐推出新的行动领袖,而他们这些始作俑者却多数陷入更深的迷惘或困境了。有的死于铁轨旁,有的流浪或蜗居,有的则陷入印度瑜珈或中国禅学而不拔了。
在美国议员的盛大酒会上,当大家都在等待着上甜饼时,一位女大学生却全身裸露端着一个整猪头进来。这就是后来的"垮掉运动"成员,但她或他们与诗人金斯堡一辈到底何干呢?金氏一拨究竟是警告这一时代将来临还是号召了这一时代的来临,这怎能分辨得清?
其实早在70年代时,金斯堡等渐已回归正统了,获得了普利策诗歌奖,可以和正统诗人霍兰得握手言欢同台唱诵了。(这位爷大抵有歌癖,同样是以唱歌开始的。)但是,性解放和嬉皮士运动这些"美国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到底由谁来负责?在多数人看来,当初的"垮掉的一代"是难辞其咎的。他们通过文学对自己的刻毒暴露,不会被视作是一个患者主动献出自己器官去解剖,以让社会确诊自己的病因,找到治世的良方;而只可能永远带着自己抹上的灰影被拒斥于主流文化之外。尽管他们自己不断陈述-"我们不是自己污脏的外表,我们的内心都是美丽金色正规的向日葵"。但是谁信呢?
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也并不一定拥护-假设用冷战期间的眼光来看美帝国主义的话。"垮掉派"文学似乎一向在我国都是一个少说为佳不说更好的话题。最初让我们接触到他们的不是课堂,不是教科书,不是官方读物,而是民间一些"文学青年"自费油印的册页。那是80年代早中期,当时的中国仿佛突然回到了盛唐时代,诗人成了最华贵的冠冕,同时也是最廉价的封赠。半个社会都几乎沉浸在诗中,诗歌团体风起云涌,南拳北腿啸聚如林。文革中的"地下诗人"们在那时业已功成名就跻入主流了,新的"底层诗人"又开始蠢蠢蛹动。在边缘的油印纸上"嚎叫"不停。正是这时,金斯堡以及他的"垮掉派"在遥远东方找到了异国知音,被一些青年所传抄和模仿起来。
很抱歉,当我用一些轻言浮语来形容这一时期时,我内疚至深。因为我所熟知的一些朋友正是其时的主将,而我本人也曾附骥其中。我深知,他们确是一些早慧而优秀的人,比别人更早或更敏感地觉察到了一些病痛。对"垮掉派",绝不是肤浅的模仿,尽管"萧条异代不同时",甚至也不同地,但人类中某些神经一定是共通的,因而一些呻吟或喊叫也必定一以贯之。
现在回眸那一时期,我内心仍觉庄严,同时也充荡了激情。一个浪漫或理想主义的时代,尽管不免种种失格之处,但总比一个毫无情志而物欲横流的时代更值得历史珍惜。正如轻身狂躁勇于进取的人生难免疏漏缺失,但相较于世故阴险则仍显可爱一样。
而今,当年活跃的那拨"民间文人"朋友,有的修成正果,可以与另一些桂冠诗人同台献艺了;有的掉面向商俨然大款了;有的流亡或倒于路上了。只有很少人还在继续默默无闻的写作。偶然聚首时,谈麻将谈生意谈女人,却绝口不提曾经津津乐道的"垮掉派文学"。当这些最先把这一流派引介到中国来的人早已遗忘这些文学时,属于主渠道的出版社倒默默地在做这些工作。前两年,漓江社和浙江文艺社分别推出了克鲁亚克的《在路上》和伯罗斯的《裸体午餐》,这些"垮掉派"的经典代表作却错过了一个可以畅销的时代,几乎无闻于市。现在,海南出版社又组织国内学人编着了一部"垮掉的一代"评传,相信这是国内首次以专着方式探讨这一流派。如何讨论是一回事,能不能讨论则是另一回事。一个民族文化的成熟标志是它学会了宽容,起码学会了把文学视作文学,把学术视作学术,这样方可以心平静气地坐下来读书或站起来工作。
很显然,"垮掉的一代"已是明日黄花了,就象中国80年代的诗歌运动一样,皆为陈迹。这一切留给我们的只是一场奇观,一次文化的戏剧性实验。当一个世纪走到酒阑灯珊之时,文学的露面再也不会成为一代人的盛会了。那么再出这些书又具有何种意义?
哈罗德?罗森堡曾说:"一代人的标志是时尚:但历史的内容不止是服装和行话。一个时代的人们不是担起他们时代变革的重负,便是在它的压力之下死于荒野。"当物欲的时尚取代了诗歌的时尚时,当"垮掉派"身体力行又同时痛苦诅咒的那些事物再现于我们这一代身边时,我们难道不可以从这样一些阅读中惊醒吗?我始终相信,一个古老民族的文化根基尚未完全失去,无论是信仰、道德或文化都有待和可以重建。而且,当一种市侩文化也裹挟着我们之中的 大多数人朝一个错误的方向冲去时,我们也应该有一些人能够站起来,对着天空说-请允许我们重新选择!
鸡的故事
长夏无聊,跑到市郊一户农家去读书写字。其家砖房一栋,庭前有小院;院周绿树四合,极觉清幽,正是消暑胜地。
晨起即于窗下伏案,湖上风来,穿叶过林,一片沙沙之声。间或野鸟飞过,漏下一串佳音,却如天籁一般。书读到妙处,忽闻院中一阵唧唧哝哝的啼唤,仿佛吴侬软语,大异鸟鸣之激越。起视之,乃一鸡婆帅众儿女驾到。
鸡婆居中缓行,昂首挺胸,貌甚庄严。每举足必下视方落趾,生怕蹄伤弱雏;一如京剧须生出场,端端的龙行虎步。其眸炯炯,左顾右盼,似乎天生忧患,在在警惕无妄之灾之横生波澜。时而咕噜一声,并不絮叨,偶有出列者闻声即归队。观其言行,实有大将之风,仁者之德,隐然足以母仪天下也。群雏前呼后拥,欢声若雷,几似御驾南巡一般。
鸡阵之外,另有一只小鸡远远尾随,几番欲混入宝盖鸾骖的羽林军,皆被母后一嘴啄出;遂自我解嘲哼着歌谣步尘于后。此雏衣衫单薄,黄里杂黑;顾盼之间,眼神中自有一份孤独。前面大军掩杀之后,虫食皆尽,它唯轻移莲步往别处草坪觅食。偶尔抬头北望大队,啼叫两声,见无回应,便把脚下的一只小虫独享了。
饮食半饱之后,那只小鸡无伴相戏,遂自寻一沙滩午寐。鸡婆高瞻远瞩,也发现这一休闲胜境,便率众驾临。小鸡自知不敌,作高姿态礼让,仰首歌罢,独往旁一土堆小憩。适有一飞蛾超低空越境,它便腾身追捕,跳跃啄之,每每功败垂成,失之交臂;渐渐赶至沙滩领空,鸡婆忽地杀出,延颈将那蛾子叨下,掷于子女面前任全家分享;然后回头对那小鸡哼了一声,大有不屑之状。小鸡亦不计较锱铢得失,转身回营,隐隐有超然风度。
天上云聚,树间风起,一番飞沙走石之后,阵雨骤临。鸡婆张开巨翼将群雏庇佑于下,独自忍耐着风吹雨打。间有一子探头出翼察看天色,她便呵斥一声,小子即刻缩头回翼。那只孤独的小鸡在雨中奔躲,终也找到一石下暂且栖身,聊避风雨,自得其乐的用小喙梳理着自家的羽衣。未几,雨过天青,群雏又出来接受日光浴,小鸡亦然。
主人端出剩饭撒于庭前,群雏蜂拥而上,唯有那只小鸡在远处冷眼旁观。却有一鹅呷呷而来,大踏步冲入鸡阵,群雏皆惊散,旁观其母奋翅与鹅争战。鹅居高临下,长颈在肩,不免轻敌。鸡婆散开翅膀,怒发冲冠,以东洋相扑之技,围鹅打转,口里发出运气的咕咕声,仿佛内功深厚。主人见状,怕相争两伤,便将鹅赶到一边单独进餐。只有那只小鸡置身事外,荦荦不群,作凝思默想状。
鸡群正分散啄食庭中的饭粒,鸡婆亦于旁埋首捡拾些许残渣,忽有一匹黄鼠狼从阶石洞中探头出来,虎视眈眈,伺机而动。那只小鸡见此险情,遂大声疾呼,鸡婆警觉,迅即聚子于身下,进入一级战备。黄鼠狼偷袭不成,知是那小鸡报警,有心报复,立即纵身扑去,咬住小鸡一腿便欲班师回洞。主人见状,高喝一声,以碗击之,狼受惊,扔下猎物土遁而去。主人拾鸡细视,秀腿已自受伤,乃以布扎之,复投于地。小鸡死里逃生,蹒跚试步,口里嘤嘤若泣;而鸡婆恍若无睹,依旧率众儿女歌唱着远去。
我很奇怪这只小鸡的不容于众,询之于主人,主人谓――隔壁的猫偷吃了我一只小鸡,便陪来了这只。
向晚时分,我独立于小院,想起人世间这一匹小鸡的境遇,颇多世态之慨。遂作文纪之,为小鸡传。
大德无言——记老校长刘道玉
中国的新式教育不过百余年耳。自京师大学堂迄于今,前后身任大学校长者,何止十万。而其中堪称教育家者,不过数十。尤其所谓新中国以来,堪当此誉而无愧后世者,又不过三五人矣。而武汉大学刘公道玉先生,则必入此选也。
先生执长武大,大抵十余年。受命于拨乱反正之际,夺职于山雨欲来之时。凡此前后受教者,约略十数万人。今日修成名流高官巨贾大材者多矣,私议闲话间言及先生,则仍必恭称“校长”,此所谓天道人心自存公论也。
自先生主校以来,武大校风学风皆为之遽变。彼时浩劫初度,左风犹炽。先生巨擘独支,打破坚冰,不拘一格,广录人材。后日名震海内之经济学家杨小凯,当时以反革命戴罪十年,初出牢笼即应高考,各校皆不敢取。唯先生知此中委曲,斗胆招录。以后杨君去国游学,有司又百般相阻,校长亲自游说,方允成行。当此犬儒流行之世,非教育家之胆识,焉能于风尘中辨物色,救英雄于末路,为当世留一杰士。
先生素倡独立人格自由精神,尊重专家,敬惜学者。四方延揽有识之士,不问学派出身,授以教席。海纳百川,兼收并蓄。一时间俊杰云集,蔚为大观。当时以人才学而声名初显之雷祯孝君,即为先生破格高聘。此乃五四时代聘任制之传统,即今日高校犹未敢承继,唯先生二十年前即已开风气矣。
为国家抡材,为民族养士,此乃教育家之大命也。先生素知动乱时代,误人多多,遂百般努力,在武大率先实施插班制度。九州岛怀抱利器者,起于蒿莱,风随景从。日后脱颖而出者不胜枚举,非先生之大德,诸子何以至今日。
犹记***风波,先生既只身劝阻学生出校,复联名上书高层开对话之径。孰料后来时事酿成惨祸,先生竟以上书事见罪于有司。于此高压之际,所谓悔过互举以脱罪者多矣,唯先生风骨凛然,不畏威势。一日部署派员令先生去校办谈话,先生谓来人曰:自古只有官拜学者,没有学者拜官。如此节气,试问天下几人曾有?以至后来党员重新登记,先生竟不得过,种种不堪,先生亦至今无悔。
余求学时,久仰先生,于座谈会上远望而未敢亲謦咳。后入囹圄,故旧犹多回避,先生竟率博士探监,且留影合照。又每年捎药食诸物,以为慰藉。余出狱后亦多蒙先生关照,生死肉骨,海天高恩,当世校长,几人能够?
武大有先生,实天下学子之幸也。武大无先生,亦后世史家之哀也。先生盛年见弃于浊世,道德文章,几成绝响。今先生亦垂垂老矣,平生抱负,耿耿于胸竟不得大展于世,其先生之悲抑天下之悲乎。年中有作家班诸友发起,为先生塑铜像于珞珈,校方竟不予地。相信先生之伟岸,早已塑像于万千学子之心,而后世之武大,终将被先生之光芒所烛照也。
闲话易中天
一
2000年,我写过《闲话易中天》一文,发在《解放日报》,后来又被《书与人》杂志转载。那时,知道先生的人不多,所以我开篇即牢骚――京官适合外放,便于捞银子。文人应该进京,容易名天下。――以下的议论,则多是为先生鸣不平的。那时先生和我,大抵皆未料到偏安一隅的他,还会真有一步如日中天的晚运。
其实,先生执教武汉大学时,已然是校园的一道风景。1986年,我插班进中文系,那时就已经开始实行必修课和选修课制度。选修嘛,学生挑老师,景况有点残酷――有的门庭若市,有的门可罗雀。高年级的师兄则跟我们参谋――易中天的课,不管他讲什么,都该是必听的。于是,我就抱着试试的态度在他帐下做了记名弟子。那门课本身,我原无多大兴趣,叫着“《文心雕龙》美学研究”。
那时的插班生,是刘道玉校长首创的恩科拔贡,在学校有点天子门生的感觉。仗着都操过社会,小有薄名,不免腹笥中空却眼高于顶。待到走进先生的教室――那是武大最大的阶梯教室,先自吃了一吓。三百多的座位早被占满,讲台下的空地也已摆满了小凳,窗台上还挤着男生。这阵仗,在我从前的大学生活中却未有过。以后便也知道,要想亲聆謦咳,那是必须提前半小时去占座的。
先生那会儿初进不惑,条纹衬衣牛仔裤,背直腰挺,用今天的话说――酷。听了几回,确实觉得有味,我这个老逃课的也就被吸引进去,竟从此构成一生的缘分,这,也真是始料未及的。能把《文心雕龙》讲得好听,即使在我今天来看,仍然认为是种大本事。
该课结业有两个学分,先生的考试却也特别――各自回去写篇文章,只要与原著相关即可。我为了博先生的青睐,斗胆用文言写了篇论文,后面还卖弄地附了一首律诗,记得有“谭龙谅必屠龙手,说美岂非解美人”一联。许多年后,与先生戏谈当初的交往,果然他是从这回考试注意到我这个姓名的――他给了个最高分,95。只是现在想来,我仍为年轻时的轻浮孟浪深感汗颜。
二
80年代的大学,于今天来看,确实恍若隔世。那种自由浪漫和求知欲,在眼前这个商业时代,似乎已很难重现。
先生的课,一直是人满为患。他每个学期,又都开的新课。因为怕挤,后来我只断续听过他和邓小芒合讲的“中西比较美学”。邓是哲学系的才子,还是著名女作家残雪的哥哥。易邓当时在武大齐名,且都是78年以高中文凭直接考取武大的硕士。
真正走近先生,所谓入室,也是因为文字之缘。那时武大有个文学校刊,准备发我一篇习作。那正是一个时兴探索和实验的年代,我写的个小说,是把诗和叙事两条线并列而下的,形式上显得有点怪异。主编好意,专门拿去想请先生写个评论――那时老师在文学期刊开文评专栏的,只有他和于可训先生。先生似乎还对我略存印象,便要主编约我到他家去座谈。我未想到这竟成了敲门砖,自然,心底原是欣喜和忐忑的。他住在南三区,的确算是蜗居,主卧兼客厅,我们就在床前闲话。针对拙作,先生反倒没说几句,大意是好故事,这样就发表,有点可惜。我自然懂得先生的深意,至今也未敢贸然投出。
但自此之后,我则借梯上楼,与先生的过从渐密了。他在课堂上,原本对许多人事,都持皮里春秋的说法――这也正是他讲课的迷人之处。单独面对时,先生的嘻嘻哈哈之中,自然带着更多的机锋。那时,他还是副教授,曾经被刘校长赏识,一度做过系副主任。后来老校长下马,他也就洁身而退了。那阵子高校还比较正规,因而教授也难免捉襟见肘,先生忽然就说要戒烟了。我不忍看他连这点雅癖也要断交,故意送他一条烟一瓶酒一斤茶,并附赠了一首五古――人生有三害,俗号烟酒茶。持之呈君子,献芹复自夸。烟为百害首,灼灼芙蕖花。舶来非国粹,盛行推中华。一支燃在手,焚香熏白发。暗夜见明灭,清宵练吐纳。喷之驱蚊阵,如鹤舞云霞。个中观世相,何似雾中花。冉冉作云游,功效胜大麻。酒是万恶源,亦乃食精华。哲人千古醉,醒者皆堪杀。白眼夹醉眼,酒花掩泪花。一壶能遣闷,三杯聊解乏。飘然百病退,一梦登仙槎。谵呓皆珠玑,着书自有法。此亦属隐术,用之可避邪。茶本闲人趣,并称为一家。造化来指掌,无地入胸夹。荼蘼舌尖放,清泉齿上滑。清苦有回味,品味度生涯。三物皆有害,幸不违宪法。人不可无癖,嗜此非穷奢。劝公莫捐弃,悟道必无差。也许这首打油还真的起了点作用,以至于今天他还保有这些恶习。
三
先生和我,应该论得上谊兼师友。这种关系在我毕业之后,似乎更渐深浓。那时我分到琼岛,彼此尺素往还,说些非关家国的闲话。再以后,我又突然辞职回了武汉,之后是比较漫长的闭关索居生活。而此阶段的先生,在武大则也过得比较压抑。虽然着书几册,讲课最受欢迎,却由于众所周知的诸般人事,竟连正高职称也被卡着不评,住所则依旧是蜗居。于是,先生渐萌去意。
楚材难为楚用,这大抵是自古而然的可悲潜规则。好在天下尚大,自不乏人犹能于风尘中辨物色,很快厦大就来了调函。从当日的频繁通信来看,初迁海崖,风俗尽殊,不免有去国怀乡之叹。我在禁中,无以相慰,尝遥寄过一首词――念奴娇 赠易师――燃烟枯坐,想先生何在?黑云遮月。望处霜风吹泪眼,又到团年时节。海岸无涯,仙踪难觅,应悔曾轻别。几回提笔,苦衷难以重说。 犹记忝列门墙,谆谆垂教,常使心肝热。当年门生今孰往,护侍师尊身侧。随俗红尘,争逐蝇利,多是江湖客。夜深东望,但看云水千叠。
在那个特殊岁月,先生对我鱼雁殷勤,鼓励甚多。每次返汉省亲,也必弯到起义街55号来探视。难中相见,他给我推荐当年有哪些小说文章可以一读,说起刘震云的《新闻》,他竟能随口背出原文,并分析其中笔法的机智。师生相与禁中论文,确实每让陪侍之人跌破眼镜。至今想来,那样的画面实在温馨。
那时在厦门有个陌生女孩,经朋友介绍,与我时相笺候,有点近似今天的网恋。我托她去看望先生,一来二往,先生便多了一些了解。后来先生又来探我,很郑重地规劝,说彼此并不适合。他认为人在困境中不必盲目急于选择,来日方长,先欠人情则势必背负道义的十字架,最后使自己进退失据。想想人生所谓良师益友,云天高谊,也就莫此为过了。
四
先生学的是美学,讲的是文学,到厦大后执教的却是艺术,晚年得名的反而是史学和杂学。作为学者,他自有《艺术人类学》《文化人类学》等高头讲章摆在那里,如今更是世人皆知。但他还是作家,写得一手好小说,这却是大众不晓的。
那时先生初到厦门,心中耿然还有一些孤愤。他把高校制度的弊端及知识分子在一个变革时代的失态,写成了一个中篇小说《文火慢熬》,甫一发表,就被《中篇小说选刊》拔为头条。我是深为先生的才气折服的,那种老到的文笔,犀利的解剖,冷冷的幽默,说实话,远远胜过许多专业作家。我们今天的教授,多不如民国时代那些学者,能把创作和治学都弄得非常像样。而先生,正是具备了如此的大器。但辞章小道,于他看来,雕虫而已,偶尔玩玩,只是聊遣雅兴。任我如何进言蛊惑,他都只肯稍展鳞爪。后来,他还写过一个中篇,名叫《高高的树上》,也是讽刺当下的学术腐败,看罢无不拊掌大笑。其实,即使先生今天已经名闻天下,私心里我还是有些扼腕而惜――倘他玩创作,也必将给这个无趣的世界,留下一批足以传世的经典。
大约从94年开始,先生感于商业时代对学术出版的冲击,开始跳出专业来写一些平民化的学术随笔。95年穷愁潦倒的我开始要自谋生路准备当书商,他听说后,马上把已经签约给了上海文艺出版社的一部书稿【即后来畅销不衰的《闲话中国人》】,又要了回来给我,说你拿去做,赚了就给点稿费,赔了就给点样书。这种古道热肠,在这个日渐势利的世界,实在是不复多见。
可是,那时的我于出版还是菜鸟,加上几个朋友资助的一点钱,捉襟见肘不敢多花。结果为便宜找了个烂印厂,印出来完全是残次品。印费搭了进去,书却难于销售,一本非常好读的书,却被我砸在手里。我深感有负先生美意,他却没有半句责言。就是这本当时名为《中国,掀起你的盖头来》的书,使我懂得了出版之道。我想,这部仅仅流传了几千册的书,今天也该是人们玩收藏的珍本了。96年,一个有心的编辑读了这本书,决定重新包装,我让出版权,该书当即成为畅销书而让别人赚得盆满钵满。
先生为了帮我,见我做书也基本上道,又把他的第二部畅销书授权给我,这就是眼前还在热销的《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也正是从这两部书开始,先生成为了当代最具人气的思想学术随笔作家之一。
五
先生是我见过的最博闻强记的人之一,因而谈锋甚健。和他对话,寻章引句,信手拈来,你多半只有听的份。关键是他本性情中人,不古板,不装深沉,无论荤素都可以开谈。在酒桌上侃段子,那是他的一绝,满座人都会为之前仰后合。“百家讲坛”因是央视栏目,大众传媒难免诸多讲究――个人演讲的真正风采原是不易展现的。即便如此,他仍在其中异军突起,小露锋芒便赢得粉丝无数。
先生是重情重义之人,所以走到哪里都有朋友。95年他回汉,要我陪他去看看老校长刘道玉,这时的刘老已经去职多年,许多旧部甚至避之唯恐不及。只为若干年前的一段知遇之恩,他却不敢或忘。想想尘世中的种种缘分,总还是有些仿佛古风的东西,值得我们在心底温存和珍惜。也正是那回,我们出校时邂逅了中文系的一位领导,那位爷半真半假地说:你走了,我们还是很惋惜的,还是调回来吧。先生笑着答曰:那我确实有病。
善与人处的人,不一定没有脾气。前年我知道,他是大怒过一回的――要把长江文艺出版社和一个作者海默告到法庭,起因是该社出了该作者的一本书,其中一些文字,则直接取自先生前几年的旧着《读城记》。好玩的是,社里的法人周百易是我师兄,那也就是他的学生。而作者海默是湖北写诗的青年,与我则也算旧交。媒体生怕他们打不起来,希望这个世界多点茶余饭后的谈资,遂几面拨火,先在舆论上掰扯。冤家宜解不宜结,后来大家知道我与先生的交情,便托我私下调解。百易兄不用说,本乃他的高足,无辜成了被告,话到礼到即可。海默兄则因在媒体撺掇下,原先说过些伤人的气话,先生难免不快。我知道劝他莫过于情,他是深谙情理的,于是只在电话里说――海默跟我一样,外省人到北京,拖着老婆孩子卖文为生,您要索赔,那就是逼人讨饭了。只此一句,先生就动了恻隐。最后只象征性地要海默付了110元稿酬,我问为什么要这个数字,他说代表报警而已。就这样,官司化解,我想这就算是古人所说的恕道了。
六
其实早在央视主讲汉代风云人物之前,先生就已经是畅销书大家了。除开前面提到过的那几本,他还连续出了《品人录》《艰难的一跃》《你好,伟哥》《帝国的终结》等。在整个书业皆现萧条的现在,他这种独具个性风格的随笔体学术书,却很奇怪地一路蹿红,成为各个出版社追抢的对象。即便如此,以我对他的了解,仍认为那时的他,还是未被这个世界足够认识,依然有其寂寞不爽之处。
不可否认,电视这种强势传媒确有其巨大能量。而他这样深怀利器的人,早晚也必将要被镜头发现。一旦崭露头角,则肯定要成为公共人物,要面对无数大刊小报的评头论足。这是人生的一个两难困境,毋庸讳言,每个囊中藏锥的人,都渴望舞台,都愿意有朝一日脱颖而出小试锋芒。正如林语堂所说,即便做和尚,也愿到都市大庙去对万千僧尼讲经,而不想就在深山孤寺对一个小沙弥说法。这是因为热衷思想的人,多愿把自己的寸心所得传播给社会。人类文化的薪火相承,也正有赖于此。
但大众传媒往往也是双刃剑,能成就人也能损害人。做公众人物,没有从容面对毁誉的气度显然不行。名高则谤生,这是自古而然的。连你的收入也成为市民话题时,你就别想还有什么隐私了。更何况许多同行文人,内心难问,交相攻伐,也在事理之中。于是,许多朋友看着现在的先生,就想起前些年的余秋雨,不免为先生捏把冷汗。但我知道,以他的智慧,游走于这根钢丝绳上,应该还是优裕自如的。
我知道我在此际来写先生,难免私淑之嫌。况且以其盛名,原也无须在下的锦上添花。只是因为见到一些流言,想到二十年来与先生的交谊,自觉有必要还原一个真实的先生,让世人了解一下这个性情男人。而我所述的他那些为人品格,我相信,在如此世风的今天,肯定仍旧是许多人所稀缺和景仰的。
闲话王朔
一
《红楼梦》开篇有一段贾雨村和甄士隐品评天下人物的妙论非常有趣。大意是说人本源于天地之气,正气所凝则为忠臣烈士,邪气所凝则为小人奸佞;但还有一种人是由正邪二气交葛产生的,这种人即使当皇帝也是唐明皇宋徽宗一路,如果堕落风尘那至少也不低于李师师一辈名妓。当年夜读此段高论时,心下甚是拱服,窃以为纯正纯邪的皆是少数,而芸芸众生或者多是正邪之间的产物。后来阅人多了,才发现真正算得上此类人物的,竟然如凤毛麟角,乃不世出的宝贝。
拙文要说的这位顽主,圈内人称为朔爷――在我看来,就算这样一位稀世无多亦正亦邪的怪物;和贾府那个末世公子一样,原是口中衔着一块玉来投胎的。
某日,和东北作家述平【《鬼子来了》和《有话好好说》的编剧】等朋友酒后品藻同代人文,他深有感慨的说――当世只有三个聪明人令他畏服,一王朔,一姜文,一郭力家。三者中之二我无过从,但也认同;其一则有过几面之缘,且了解一点世所未闻的高品内幕;其三是东北诗人,是我朝夕相处的兄弟;虽然寂寂无闻于世,但凡与他有过樽酒之交的,那也基本是无不欢喜。所以我对述平的评述,当下就说深得我心。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于今则为烈了。你在这个圈里随便逮个会写字的问问――你最佩服和喜欢的作家是谁?他一般都会搬出几个发音不准的洋名,以示自家的博览和对本族的不屑,很少有人承认他喜欢王朔。仿佛喜欢王朔就沾上了流氓气,品格便不高了似的。
而我确确乎是喜欢这厮的,很多时候一想起他那副嘴脸就暗自作乐。后来我发现,不仅是我这样的坏种喜欢他那大奸若忠的范式,还有许多正经人也私心乐之,只是不大拿出来说罢了。
二
坦率的说,我原在80年代中期初读他那《海水火焰》时,便喜欢上这厮了。我喜不喜欢谁是我的私淑所好,原无关乎文格名气,那时的他也还只是一个需要抱着稿纸去编辑部打情骂俏逗女编们开心的文学青年。若干年后我曾经问他,何以书稿多要给出版界的大姐大金丽红时,他咧着嘴说――人家老大姐在你不火时帮你,咱不能火了就没良心嘛。我也算个恩怨分明的人,自然能够领会他这种念旧的深心。
这个世界有很多人,道德文章都好,直谅多闻,肯定也都值得交往;但我私心所喜的还是那些性情有味的趣人。有些也许缘悭一面,但从文里字缝中,大抵也能想见其为人作风,可以神交。读王朔而不笑的人,我基本可以判断为需要去看心理医生的病友。但他所传达的笑,又绝非相声小品――他那些邪里邪气的小人物,油腔滑调的声口,表达的正是我辈对这个伪善伪崇高伪光明的社会的反动。
我喜欢他的这种阴坏阴坏的表达――嬉皮笑脸之中暗藏着袖箭和鸩毒,玩世不恭内里透射出剑芒和寒光。就新时期的小说而言,我还想不出有谁比他更毒辣而又不动声色的刨了新政主流虚伪话语的根儿。几乎从他出山开始,一种对专制的调侃慢慢进入大众生活,一张一张的揭开那些腐蚀了我们几十年的权势的虚张面皮。当他说中国人活着都不怕,还怕死吗时,我和他一起在暗夜坏笑。
他几乎在不断创造一种王氏风格的时尚语言,相当长一段时间几乎党报之外的大众媒体的标题,都在摹仿他的戏谑语法。我们说伟大的文人一定要能拓展其母语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我还看不出哪位爷能够如此浩荡的席卷了我们原来习以为常的党八股。当今天手机短信的讥刺段子已经铺天盖地肆无忌惮的调侃当局的虚伪,并引发大众在恐怖高压下的娱乐风暴时,我们不能忘记正是朔爷发起了这种正邪兼收的时潮。
三
北京向来是一个龙蛇杂居的城市。我在90年代中迫于生计的闯入,完全像巴尔扎克笔下的外省人到巴黎,心底原是自有某种局促和惶恐的。除开原有不多的几个老友之外,如果说潜意识指名点姓还想认识谁,那至少王朔是其中的一个。我知道,在这个皇都,有太多我在深山边城早已仰慕的人名,但内心觉得可以在一起嘻哈疯癫使酒骂座的,这厮必是首选。
我不是那种因为久仰就一定要钻天打洞去攀结的人,我相信人世间必有某些缘分,能让你认识你的同袍或者敌人,使你体味人生的情仇或者恩怨。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我确实无意之中结识了许多死生师友,正是这样一些胜缘,使我觉得今生不虚。
1999年,“钦命要犯”晓波君第二次出狱。这个当年以“黑马”之称轰动文坛,后来又因“四君子”之名而深陷囹圄的哥们,此刻已然妻离子散,同样穷愁潦倒了。他是政府的人质,失业原本正常,且不许出国,更不允许在国内出版发表文章,这就难免让人绌于生计了。那时幸好有个侠义的女子在西边的小屋里收容了他,但谁要去探望,那是要受到盘问的。我是过来人,知道人在困境中,可能更要面子,因此一般朋友的接济,往往还不愿领受。再说多数人在那时也还算是末路文人,杯水车薪,实在也不足以割肉疗饥。我们能做的,也就是请他搓几顿,或者秀才人情纸半张――送几套书籍聊慰寂寞。
某天,老友周君给我电话,说他和晓波及朔爷约我晚上去香格里拉小酌,我自然窃喜,可以近距离看看这厮的嘴脸了。我们仨先到,稍坐,朔爷就来了,一副温吞吞懒散的样子,并无想象中北京人那种咋咋呼呼。我原想哥几个可以放开喝一把,这点倒是出我所料,他说早年喝伤胃了,现在只能葡萄酒,且浅尝辄止。大家只好要了瓶红酒,点缀着碰碰响声。
那时他刚推出了那本惹来无数非议的《无知者无畏》,算他越界出的第一本随笔集;尤因其中竟然敢妄谈鲁迅且猛批金庸,搅起了文坛的轩然大波。吃迅翁这碗冷饭的人看不惯一个“痞子作家”来抢饭碗,而铁杆金迷又多是名校学者,自然他再次成为众矢之的了。大家嘻嘻哈哈从这场论战说起,他像个恶作剧的坏孩子一般坏笑着说――哥们等他们骂,啥时累了不骂了,我再踹丫一脚,引蛇出洞。呵呵,哥几个帮忙打听打听,这帮丫都还崇拜谁呀?丫拜谁咱抽谁,看丫急痴白勒的我就乐。
确实他就是一顽主,就如他小说名字一般――一点正经没有。许多人拉开架势要和他叉架,他却惹完祸在一边歇着看热闹,逮着要散场了又远远扔一石头过去。你若是正经要忙伙食的人,就千万别跟这种闲人玩闹,他就根本没有胜负心,要的就是个游戏风尘。你要跟一没有胜负心的人对弈,除非你也要解闷,否则真是一点意思没有。更不要说,多数对手的智商还不在同一层面上。
四
一般而言,文人圈里出侃爷,多数人皆能信口开河,随便开讲也可以抡倒一批听众。我算是见过许多名闻天下的大侃爷的,但老实说,听王朔侃,确实是一种非常提神养心的事儿。这厮说话慢条斯理,表面上温文尔雅,字缝里暗藏杀机,随处都是机锋,常常能使你忍俊不禁,他自个也会跟着呵呵作乐。他不抢话,但多数时候他一开腔,其它人就只有跟着乐的份儿了。
那晚的主题是晓波和王朔针对当下的各种文化现象要来个对话,准备记录为一部书出版。晓波初出牢笼,难免火气正旺,指东打西,不乏刻薄之处。相对而言,一向口无遮拦的王朔,反而平和许多。但即便如此,词锋所及,则仍不免要杀进雷阵,到底在哪里踩响地雷,却是难以预知的。之所以要我出席,是因那时我在做出版,如何安全推出这部对话,是需要我做些顾问的。
原来计划由我责编,书稿整理之后,王朔单独叮嘱我一定给他看看。他拿去又做了一些细微的修订,对他自己发言的那部分认真校改一过。也许只有我这样的老编辑,能够看出他所修改的词句的深心所在――他大大咧咧的表面之下,原是一个极有分寸的人;我想这也是他这多年尽兴玩闹而未被封杀的原因。
就算这样基本稳妥的书稿,我拿回社里审查,仍然还是被终审卡住了。终审者是我的恩公,极懂出版,也认同这是好书,但觉得风险很大,劝我放弃。我只好拿去找长江文艺社,社长是我师兄,也是作家出身,自然知道王朔的商业价值。他亲自审稿,然后来电就问――另一个对话者是谁?因为国情的考虑,晓波的署名身份叫阿霞,对话身份叫老侠。我出于为师兄前程的考虑,只能对他说――你不用知道为好,反正本书的著作权人是王朔,你只需和他签约即可,其它的事情由他负责,你看能否出?都是做出版的人,看见好书自然难以割爱,师兄是懂板的人,就说那你必须安排我和王朔亲自见面签约我就出。我首肯保证,于是此书才找到出路。
那晚散局,我也要回东北四环,王朔顺路相送。我一看他开的竟然还是个老款现代的破车,就忍不住打趣,他也煞有介事的回答――我们这一代难的就是如何保持革命传统不变色啊。我们哈哈大笑。那时的他,和老徐的故事还没公开,我说你这样的咋就还没闹绯闻呢,他一脸无耻的说――你没觉得哥哥高风亮节啊。我说那就看你晚节能否保住了。彼此嘿嘿,揖别而去。
五
多数人稍擅浮名就难免装逼,如果有点芝麻爵位或者银子那就更装。本来文人应该是所谓世事洞明的,但你只要看看中国作协那个系统开会或者选举什么,大家一边装得一本正经,一边打得一塌糊涂,你就可以想见所谓的中国文学在体制内将要开出什么样的奇葩。
以王朔的文名和所谓的“成果”,在地方文坛那得够格当个鸟主席了,可是在北京,谁要听说他出席过哪个非朋友的官方会议,我估计美国之音都会当新闻事件。
为了帮晓波出版这本书,我通知他来地坛和长江社社长喝签约酒,他二话没说就带着个美眉赶来了。席间为了聊尽宾主之欢,他也喝了几杯。按他彼时的身价,一般版税都得在百分之十二,首印不会低于二十万册。但考虑到本书的政策风险,我那位师兄提出首印十万,他提出签约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双方都很意外的同意了。接着讨论书名,他说这种书就取个八不相干的名字最好,我说那就用迅翁的一句打油诗――美人赠我蒙汗药,大家当下大笑通过。
师兄是敏感之人,对另外那个狂言愤世的对话者仍不免好奇,席间询之于王,他原是打岔的高手,嘻皮邪脸的呵呵对答曰――海龟,我的一红颜知己,你就不许我也有点隐私啊?大家只好顺坡滚驴不再深究。
那阵子他其实可能正是想钱的时候,我问他在忙啥,他说在帮朋友弄个游戏网站――那正是网络泡沫经济最轰轰烈烈的时候。我说弄网站对你已经是不务正业,况乎游戏;他说你不懂,我负责开发的这个叫文学游戏,非常有趣;举例说吧――我把红楼梦改成各种可能,从林黛玉进大观园开始,跟每个人的交往都展开另外的结局,关于命运的游戏肯定让人上瘾。我确实不懂网络游戏,听得似懂非懂,反正知道他瞎折腾了许久,随着网络泡沫的破灭,他也就猴儿点灯了。
师兄如约要付几十万版税,来电问我,我则去问他如何分配――毕竟这不是一笔小钱。他说你去要晓波一个不是他名字的帐号,全部给他,我分文不取。我有些惊异,他完全可以拿一半换个新车。他说给钱人家又不要,就这样合作本书吧,人家有难嘛。于是所有的稿酬就全部赠与了晓波。
我在这个世界也算见过一些书生义气的人,像这样为朋友出手阔绰一介不取的,这是唯一。而且他帮的人,可能正是许多故人避之不及的病人,这样的云天高谊,试问那些长期骂他痞子的正人君子,到底曾有几人能够?这件事情我是唯一的经手人,许多年来为了避嫌远祸,我唯默默。现在说出来,但愿不会惹来有关当局对他的疑忌。
六
在这本所谓的骂人书中,其实王朔就是扮演的一个捧哏,主要是晓波在点评人物横扫千军。我知道有些人原非他愿意伤害的,其中不乏他的朋友,但逗哏的往那边搂草打兔子,他也就只好顺嘴打哈哈了。问题是他必须用真名来号召市场为朋友挣钱,躲闪不得,而晓波又因国家限制不能上前台亮相,于是所有的得罪人的事情就只能由他担当了。我们戏称这叫跳蚤惹祸,虱子遭殃。
很快各路人马的反击也就频频登台了,这回他却基本采取隐忍的态度,好在他是个浑不吝的爷们,我和他都只能在旁边看热闹,谁也无法来点破实情。他这个人好玩也就好玩在这里,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门就不出门,任你在外面掀房揭瓦。
许多年之后,易中天先生看见他在《三联生活周刊》有篇随笔,大意是说某人死了到天堂去报到,上帝看见他浑身戴刀完全成了一副刀架子,询之,答曰――我这都是为朋友两肋插刀给插的。易先生急忙推荐我看,我们二人哈哈大笑,我算是知道这厮的一点苦衷的。
话说易中天先生那时还没有今天这样的名满天下,他一直很喜欢王朔的文章,我们也经常见面讲说这厮的好玩之处。我知道先生也算是怀抱利器的人,嘴皮上的功夫也十分了得,便有意撮合二人一聚。那天我做东在重庆饭店,还有两个朋友作陪。一餐饭基本没动什么粮草,这场双雄会几乎完全变成王朔的单弦独奏了。
我确实有些惊异这厮的机智和口才,有的人多是文字里可以幽默,生活中其实很木讷,他的文字和他本人在我看来,就是浑然一体的。我常常好笑许多骂他的人,说他没文化,其实他是一个读书极多的人,而且绝对的聪明过人。他随便发明一个名词“知道分子”,就让许多号称知识分子的人足以脸红。
大众多以为他真的很痞,其实许多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好玩但一点不痞,许多原本正经且严谨的女作家,都能接受并喜欢他那极有分寸和智慧的玩笑。另有很多高人,都在私下里对他十分推举。
七
进入新世纪之后,王朔似乎开始了他的市隐生活,不大在江湖上行走,一会传说开酒吧,一会传说在嗑药――最近媒体拿此事追逼,他采取的闪烁办法。其实,抽几口大麻抑或嗨两回,在今天的文艺圈可谓常事,要是我,就承认品尝过体验过,你又能将我如何。这和运动员吃兴奋剂一样,顶多也就算犯规而已。反正他这辈子也不可能塑成青少年的楷模,哥们就这德行,爱谁谁呗。
多数娱乐媒体一直是他内心不悦的,他老骂媒,但媒体却无法封杀他――毕竟他太惹大众的眼球了。然而现在的许多老记确实水平太不在一个层面上,提问确实小儿科,没法不让人跟你急。他跟谁谁睡觉了,干卿鸟事,国务院开新闻发布会,你咋个不敢去问那发言人睡了几个女人呢?当官养情人的更普遍,何必跟几个风流才子较劲――人家这还是真正各无所图的健康情感呢。
我看骂归骂,在北京的圈内真正跟他交道过的人,对朔爷那还是基本服气的。前年和《天下无贼》的编剧王刚吃饭――那会他刚刚出版了《英格力士》小说获奖,锋头正健。大家撩起无贼来,王刚说,这剧本他和冯小刚改了许多遍,报上去还是通不过,又请刘震云出马,仍然被打回。电影局的理由很简单――让贼【坏人】做主角,没有先例,贼做好事的动机何在呢?看来不解决好这个出发点,这戏就要夭折了。冯小刚只好还是请疏远了的老友王朔来。朔爷看了一遍,如老吏判狱的说――怀孕,让女贼怀孕,然后进庙烧香。大家恍然大悟,人心向善,自己这辈子毁了,还是希望下一代美好嘛。宗教情怀也加进去了,格调一下子拔高了。王刚说,这丫老辣,你不服不行。我国的那些管理部门本来就荒诞,遇见这个老练的游击队员,也就真的还服他这味神仙汤――这就是典型的王氏智慧。
论起来,我和他也就只是个萍水之交,没事也都相忘于江湖。老友周君后来开了个食盅汤的餐馆,是包公遵信先生的题匾,据说王朔常去用膳,墙上有他那傻呵呵的柿饼脸,我却一回没遇见正主。周君偶尔说朔爷还在问你,我说难得难得,烦劳回话请安吧。世界上有许多人,你一辈子都在交往,也许你一辈子也没真正喜欢。但有些人,也许只有半面之缘,你却能够在心里默念一辈子。
王朔也许在世人心里,不是什么好鸟,我也不觉得他有多么崇高。但比起这个社会的多数文人,我觉得他活得真实,活得像他自己,活得性情天然。当多数人都在伪饰下正襟危坐的时候,这厮却在那里率性任情的胡作非为,我就喜欢这样的人。也因此愿意来说说我所知道的一点关于他的湮没无闻的故实,以便同道中人更深的认识这厮。
酷客李斯
一
首先得说,“酷客”是一个生造的词,而且是我在为李斯这个家伙设定一个身份时临时冒出的。我想赋予这个词这样一些含义――一个热爱新鲜生活但又内心充满绝望的人,一个特立独行同时又见人说人话逢鬼说鬼话的人,一个经常扮酷夹杂嘻皮、雅皮、朋克及波波士风格,把玩心进行到底的人……当我伪装谦虚打电话向他请教在英语中有没有这样一个对应的词时,他略加思索说――可以意译加音译为“coolguy”,当然他不知道这是为他准备的“谥号”。
应该说李斯开始被读书界知道而不再是被警局关注,还是近几年的事。这主要是由于他的翻译公司在20世纪最后一个春天倒闭了。他的家被我评为中国最“牛逼”的家庭――客厅支起一张大班台,每间房都有一台电脑,另有两台复印机几部传真等办公设备――一个关张公司的全部废品,使他狭小的家看起来像一个智能化程度极高的作战指挥室。穷途末路的他只好弃商从文,几年间竟然出版了一百多部译着。于是大众开始在每一个卖书的地方和他的名字相遇。声名鹊起之后,弟兄伙又可以好酒好肉侍候了。
我总在想,假设有一天李斯在我之前名归道山的话,其悼词和碑文非我莫属了。当然,反之亦然。一个老酷客的一生是很难盖棺论定的一生,其活法既不可标榜亦难以仿效。即使此刻,我要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这位熟悉到骨头的老友,也只能写成“某某同志二三事”这样的规格。具体的价值判断,则只好各由列位看官了。
二
以貌取人的话,多数人会同意李斯是个“粗人”这种说法,北方又叫糙老爷们儿。因其方头宽脸,虬髯密布,十天不刮就会长成其远祖李逵的模样。事实上,1980年前的李斯,确实是一个铁匠,不过他喜欢略加文饰的自称为“锻工”。
那时他高考落第,其父担心他报复社会,便托人安排他去一小农机厂拜师学艺,混口饭吃。他在电光石火间灿烂的活了两年,从此落下多数铁匠的美质丰姿――苍头黑面,近似波霸的胸肌――这使他在以后的岁月里,酷态天成雄气十足,很容易引起中青年妇女的美目流盼。
据说他是在对师娘的暗怀渴慕之中而陡生壮志的――一个不满20岁的小铁匠,其旺盛的精力尚不足以在铁火铿锵中耗尽。他悲哀的发现,他如果少壮不努力,以后连师娘这样的女人也会与他无缘。于是他决定重考大学,而且选择了自修英语的道路,这一决定几乎让他所在的小城吓了一跳,差点把他塑造成新时期有志铁匠或青年标兵。
我至今仍然相信弗洛伊德所说的性的驱动力之神效。我仿佛还能看见一个愤怒的铁匠在行动――白天挥舞大锤,夜里背诵《英语900句》,并于1980年神奇的考上华中理工大学英语系,开始了他作为一个标准“酷客”的一生。
三
1980年代的中国大学校园,是一场文艺复兴式的盛大狂欢。置身其间的每一个人,都无法不染上一些浪漫时代的流行病,比如无政府主义、波希米亚精神以及一些轻生躁进的疯癫症,而主要的病原体则是诗歌。
一个铁匠在图书馆里遭遇了原版的“垮掉的一代”,是很容易转型为一个诗人的――因为他们都熟悉一种钢铁般的韵律和节奏,以及一些横蛮粗野的手法和作风。
那时由于多年的国门深锁,中国还只有极少的人知道美国的这一文学奇观,于是李斯几乎是首译了金斯堡的《嚎叫》与《祈祷》;并在人头攒动的校园舞台,以不速之客的姿态跳上去朗诵。他直接继承了金氏的满嘴粗话和反叛行径,且迅疾传播着这些东邪西毒。那时的李三娃儿正在经历第一次失恋的煎熬,里比多的超常分泌使他显得格外愤世嫉俗。大头剃得青皮锃亮,穿成一个流氓无产者四处流窜,从一个酒碗走下下一个酒碗。如果你不曾陪他谈过诗的话,那你就别指望他陪你去打架。我每每想起《嚎叫》的首句诗――-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正毁于疯狂――我就马上会联想到李斯。
他读了五年本科,出于对校园的迷恋,又接着和我同年考进武汉大学,继续祸害他的同学和师长。他的离经叛道使他的导师后悔误收门徒,但却被另一位美籍女教师看在眼里喜上眉梢。这位叫做诺冰的小姐是一个美国大龄青年,由于同属“垮掉派”的信徒,因而对遥远的东方文化有着强烈向往,当然也不排除对东方生猛男鲜的几分爱慕。
可以说,他们师生的邂逅注定是致命性的错误,即使最初的讨论是从圣经文学开始,也无可挽救的要借助心理学而滑向性知识,以至于堕入近似于爱情的深谷。当这种情感与文化冲突、国际矛盾、种族意识、肤色识别、师生关系以及两性对抗等等因素纠缠一起时,一般来说都会以悲剧收尾。【其间的精彩情节见诸李斯原创中篇小说《别哭,诺冰》『花城』1991、1期】我所知道的结局是诺冰怅然回国,带着一个中国铁匠对之心灵锻炼的斑斑伤痕;李斯则伤心留下,并发下永不出国的誓言。用他的话说――被情感迫害成一个终身的爱国者。当然,这场遭遇还留给他一个重要经验,那就是“用英语调情不会羞于启齿”。
四
硕士李斯终于站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讲坛,当上了大学老师。那时的他刚刚经历了一次时代的巨大创伤,顿时显得无所适从,残存的理想主义使他焦躁不安。他教书育人,参加教工合唱队扯着牛嗓子唱国际歌。用李亚伟的诗形容――女生们隔着操场远远的爱他。终于有一天,他在大讲梭伦的瓦尔登湖而学生无动于衷时,他忽然悲哀的发现,他要为这批90年代的物资主义者牺牲青春,实在太不值得,于是他毅然递交辞呈。那时大学老师辞职尚无国家政策,人事处女处长问他档案如何处理,他说你拿回去擦屁股吧,该处长气得大骂“流氓”。于是他就开始了他长达十余年的流氓生涯。
李斯赶着时代的潮流下海了,直奔海南岛当了个企业秘书。数月后又觉万事皆非,重新回汉租了个小铺面,开起了一家翻译公司。所谓公司,主要业务是靠一台旧复印机代人复印文件,一张纸收两毛钱,一天要按500次才能保本。偶尔会接到一两单说明书翻译,总算可以显出他的专业水准。为了尽量让客户出血,也因为实在清淡得无聊,他往往会把英语先翻成文言文,再用白话解释以显示其服务质量。
生意最惨时,只好扩大经营范围――帮人代考英语。某日,一老妪在门前徘徊察看半晌,终于进屋要求李斯为其老伴代考,她的老头子想在退休前评上工程师。李斯说:我与身份证年龄太悬殊了吧,长的也不像。老妪说:我在门口反复观察,觉得神似。李斯说那得先收250元,考过再收另一半,如果事情败露就不退定金了。老妪认可,于是次日,可怜“神似”一退休老头的李斯赴考,先还在考场故装畏难以免暴露,结果仍被监考者怀疑。人家过来客气的询问――您今年高寿?他答曰54岁。监考者不信人间奇迹,又问――您的出生年月?李斯漏记了这一细节,大脑紧急换算,说出来还是差了一年。监考者说那你跟我们走一趟吧,可怜的前大学老师李斯只好夺门而逃,一路狂奔找到老妪说――抱歉,被发现了,老头身份证还被扣了。他看见老妪一脸悲凉,急忙掏出定金强行退给人家。好不容易飞来的一个大单,不仅弄丢了,还倒贴了赶考的车费。
商人李斯只好在唯一的一间办公室支起了麻将桌,一帮80年代的诗人正好都在汹涌的商潮之初手足失措,于是为了杠上花海底捞,终于又坐到一起来了。那时我则刚刚出狱,流离失所之际,他的“麻办”则正好成了我的窝点之一。
五
都说李斯公司最终倒闭的原因是不该聘几个漂亮的打字员。有了这几个美眉,哥们就有事无事爱去拜访,显得公司客源旺盛人气很火,弄得隔壁左右的公司都嫉妒的派人来打探门路。这些闲人多如我一样,还在所谓的“新时代”门前晃荡;好不容易见到有朋友竟然在写字间另立山头,一去就变得屁股沉重而口舌灵巧,一边和白领妹妹打情骂俏,一边找黑头李总蹭吃蹭喝。李总眼见自己的菜园被邻家的鸡践踏,自个的雇员成了弟兄伙的三陪,还得掏工资扮大度,一气之下,干脆白日关门赌饭钱,谁赢谁埋单。
一般来说,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一旦坐上麻将桌,就很容易变得唯心起来。比如要摸风要换座,掷骰子时候要念咄咄经。李斯麻艺不高,手气很臭,但在桌子上的话却最多。他在麻坛观察人生并予以及时揭露,总结了一套在江湖广为传播的训条。他说――赢家怕吃饭,输家怕天亮。吃饭万一点多了,赢家不仅白赢还可能贴本;天亮要散伙,输家就没法赶本。他又警告我们――千万不要把埋单的灌醉。乃因某些人不自觉,说好赢了付帐,结果装醉人事不醒,大家不能跑单,还得把他送回家去。
长此以往,江城唯一的一家翻译公司不仅营生见荒,而且往往大班台上都睡的有人,沙发的龙骨都被那些无枝可栖的男欢女爱者们,弄折了几根,偶尔来的客户坐上去就打滑,对公司的信任度也就跟着下滑了。他办公室的钥匙也像他的部属一样,往往不知被哪些哥们带走,后来那里竟然成了派出所的蹲守之地,连门房都只认一些来客而不认他这个老板了。
某夜他醉后不敢回家,也想回公司去住,门卫誓不开门,他只好捡起砖头把大门玻璃砸了,当然最后好歹还是睡成了――在派出所的木椅上。
这样的文人经商,天大的产业都要被这种操性给操垮,况乎白手。最后,李斯终于扛不下去了――挥泪对宫娥,散伙。一屋被哥们折腾得半残的家具,丢了可惜,只好拖将回去,弄得狭窄的私宅像二战时的防空洞一样遮天蔽日。
六
三十多岁的硕士李斯,失业在家,档案户籍都进了莲溪寺街道居委会。国家有什么最新就业精神或者治安戒律,要传达到基层群众,街道就来通知他去学习。夕阳红秧歌腰鼓队要在片区选秀,往往也能看中他的身板。房子是老婆单位的,他这个家属在其中混进混出的,像个下岗工人,只好破帽遮颜,甚至蓄起了长髯,把自己直接整成了一个新版恩格斯。
老婆已然是教授级大夫,女儿是小学的校花,他总不能就这样吃一辈子软饭。他起初相信共和国的股票坚挺,拿出私房的血汗去认购,很快就被套成了一些闻所未闻的国企的股东。割肉平仓没有余钱,只好喝酒骂娘。又见朋友买彩票中了小车,遂去博彩,人穷赌瘾大,经常看见他花一千元赌回来一板车洗衣粉和卫生巾。我们的嫂子见我们就说――这够我们全院的护士用一年。
官员和奸商都被总书记带进了新时代,只有老牌李斯还在90年代的春风之外飘零。偶尔被迫去开女儿的家长会,也只能坐在角落偷窥那些年轻女教师的容颜,回来和女儿讨论谁谁漂亮。兴致好时,会帮孩子作文,然后偷偷察看老师的评语。但凡评价不错时,都会打电话喜滋滋的告诉我――这回她老师给了95分。但多数时候是刚刚及格,那他也就瞒产不报了。那些小学老师哪里知道这是一个精通英汉双语的人,在为孩子捉刀等候一个表扬。
他是一个好读书且博学的人,对许多专业外的知识杂学,有着孩子般的好奇。肚子里的杂学多了,还喜欢追求一点格物致用。为了培养女儿的爱心,他把自家的楼顶平台封闭起来,让孩子养宠物。去宠物市场一问,才知道那爱心也不是他这种平民人家所能栽培的,于是改去了菜市场。女儿天性纯良,见爹地买回的是小鸡小兔,也无怨言,还是兢兢业业的喂养起来。鸡兔即使住进医院宿舍,该病照病,夫人是血液专家,对禽兽也束手无策。李斯便找来家里的各种医书研究,把内科外科甚至妇科儿科都操熟了,开始对鸡兔动手术治病。结果女儿的所有宠物,都在半成年阶段,被他好心的救治成了下酒菜――其中还包括一头羊和一匹猪。相处久了,虽是禽兽也有感情,女儿难免要哭,要罢餐。他往往会苦口婆心的劝说――你在精神上已经具备爱心了,现在爸爸得要教你在肚腹间具备爱心。
七
1996年我开始打工做出版,想起李斯有本书稿在箱底压了10年,遂动员他拿出来给我出版――这就是后来风靡了一阵的《垮掉的一代》。他那时大约正就着宠物鸡兔在喝夜酒――我们都有这个恶习――我说你作为编著者还是写篇评述吧,我们好到媒体去宣传。次日大早,他的传真过来,我一看就七窍生烟――他竟然用明清的骈文写了篇文章,搞笑之至,今日的媒体谁会赏识?我知道那阵子他闲的无聊,正在把明清笑话中的《屁赋》翻译成英语;文风所引,也就满纸乌烟瘴气了。
此书一出,便有多家出版社找他翻译,他总算找到饭碗。从此白日闭户,数月不到人间行走,没想到一不留神就成了中国最酷的翻译家。译着范围从《野兽之美》到《心理学史》到天文地理乃至妇科美容,似乎没有他不敢译的学科。这样一来,知识更显渊博,人生中的困惑也就更多,朋党中可以对话的也日渐稀少。
偶尔下楼来呼朋引类喝酒,大家声色犬马谈笑风生,他更是妙语连珠。但如果谁要谈及政治国家这些鸡毛无关的东西,并敢于为当局开脱几句,那他肯定顿时勃然,摔杯掀桌,拂袖而去。朋友们念他原本重情重义之人,往往又去拉他回座,大家酒已十分,他则会无端嚎啕起来。
译书对他而言,就是谋生,因此也就当是倚门接客,无心挑选了。他遇见好书如遇恩客,那是要赏玩文字,曲尽欢颜的。遇到无聊的书,只好胡乱几把,泻完收工。书籍出了百余部,评者自然也有讥刺乱译的,他唯一笑。只有我深知他的玩心,更深知他的语言造诣,无论英汉,皆在我辈之上多多。
所有的玩法皆让这厮觉得无聊之后,他说想去考武大赵林先生的神学博士。我们以为又是闹着玩,都认为他考不上,结果一年之后,赵林对我说――他确实比那些一直学哲学过来的考得好,只好取了他这个40开外的高龄博士生。
要上课还要养家,他便去应聘工大的老师,校方看他成果一大堆,却无任何职称,就说先只好按讲师待遇用。他也无心计较,好在可以把档案又从街道办转到学校,省得人家一天找他去跳扇子舞。一边要给硕士上课,一边要听导师讲课,跑得太累,我们就劝他买车。他到车市去看了一款最便宜的坤车,付完钱,自己还不会开,打电话找了个哥们去帮他开回家。就这样,他每天把庞大的身躯塞进那小蜜车,开始奔跑在两个大学之间。一边研究神学,一边把哥们继续团结在歌厅包房和啤酒间。赵林兄原本也是大家当年的朋党,他现在则恭称先生;而他带的学生,则一律叫他老大。他仿佛真是重出江湖的老大,经常把稿费拿出来带着一群大孩子喝酒,心下甚是惬意。
八
一个人爱上李斯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爱。这种人是一般女性杂志称为“杀手”级的家伙,但又绝对不是那种要少女提防的色狼。也就是说,他是那种爱动真格的人,一弄就容易弄出个柔肠寸断。我常常对他说,你要不是读书多一点,很容易走火入魔进入花痴的境界。他自己多少也知道钟情者正在我辈,故而即使遇见九分可人的追求者,他也往往不太敢玩火自焚了。
应该说要评选年度“最差老公”和“最佳爱人”,李斯都可能榜上有名。作为丈夫,你不能说他格外有多坏――他顶多也就算个顽童,尘缘未了,玩心未尽而已。一旦后院失火,他会去混迹一段背包客的生活,找个网友谈谈人生苦闷。我们戏改《金刚经》说――射即是空,空即是射。他是很容易又感到人生空虚的,空了又回来继续操持家务――家里的厨务,一般来说,他是包圆了的。
他会时常玩些正常人认为“发神经”的事儿。比如突发奇想,中年要改行学吹鼓手,就去买个唢呐回来单练。深更半夜的医院宿舍,如果出现鬼哭狼嚎的怪异啸鸣,大家都知道,肯定是胡医生的家属又在吹号了。其夫人永远要被他的各种胡思乱想弄得哭笑不得,有一阵子,他忽然开始研究中医养生乃至内外双修之类,自己按图索骥去抓来各种草木在家里熬制药膳,可怜一支老肥母鸡,被他煨成了一副十足的汤药,苦涩难咽。太太绝食,他只好动员女儿和他同甘共苦。他还要装出啧啧有味的样子,最后自己也无法吞下后,只好拿去喂楼上的宠物猪。家人未能进补,猪却开始发情打圈。
好玩的人做事也有认真之处。某日朋友送来两只脚鱼,我们分工,他杀我烹。我把各种配料搞齐了等肉下锅,跑去一看,他还蹲在地上吭哧吭哧的肢解,周围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电工工具和医疗器械,刀叉剑戟一应俱全,手上还拿着螺丝刀在拆卸那王八盖子,一边骂骂咧咧――这玩意日马太结实了,根本就不是人吃的。
九
嫂子是弟兄伙公认的好女人,知识女性,年轻时也饶有姿色,热情宽厚。可想而知,他这种人要不碰到个宽容的女人,那日子还不过得飞叉扬戟的。但即便如此,小两口早些年,也难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儿扯皮。古人诗云――贫贱夫妻百事哀,我是从他们那些年的生活里看出了这种苦涩的。
婚姻本来就是现实的制度而非理想的,放在他这种性情中人身上,自然需要太多的磨合。他在某种程度上,一个极端西化的人,却还抱有许多封建夫权思想;面对夫人的批判,他总是自我解嘲的说――男人嘛,你不能要求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从我这儿改变嘛。
江湖谣传,他曾坚持数年给初恋情人暗寄情书而从不留地址,他又是个蓬转无定的人,等到这位被感动得心花怒放的初恋终于找到他的萍踪侠影时,两人皆各有所托了。女人有悔不当初的意思,愿意为之留下而放弃温哥华;他面对本无过错的妻子和天资过人的女儿,同时也不希望对方放弃多年努力终于可以成行的好事,只好拒绝了。事关隐私,或者不实;但有个真实的细节则无可隐去――多年后的某日,李斯大醉,深夜打的,司机问去哪里,李斯泪流满面的说:去温哥华。司机愕然。
我知道暗恋甚至明抢李斯的人不在少数,他在多数时候显得像一个“不勾引,不拒绝,不负责”的人,但仍有少数人会弄得他撕心裂肺。一番风雨一番秋,玩着闹着就到了中年,荡气回肠的往事都会渐渐被自己刨土掩埋。
一般而言,他是一个可以给朋友带来欢乐的人。那些来来去去的雨啊,渗进土地,最终还会蒸腾为云为烟,为各自心头横抹的晚霞,于枯淡的人生里暗藏一道隐秘的奇观。
在最近的一次讨论里,他略显悲哀的问我――当我们不再有激情,不再有能力去爱时,我们的生活还剩下什么?我说不会,我们这一代的青春期将会无限延长,会永远充满老年维特的烦恼。他听后大笑,他说你的乐观确能感染我。
十
回想起来,诗酒订交已然22年,那时的我们还相信国家热爱生活,相信有一个远方值得我们去追寻。那时的他总是收拾完行装,来邀请我和熊红陪他去扒煤车,说拉到哪里算哪里。他永远有无数个新鲜有趣的主意,邀约我们去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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