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心理学 霭理士 PSYCHOLOGY OF SEX: A Manual for Students By Havelock Ellis William Heinemann Medical Books Ltd. London. 1933 (据伦敦威廉·海纳曼出版公司1933年版译出)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出版说明 我馆历来重视移译世界各国学术名著。从五十年代起,更致力于翻译出版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前的古典学术著作,同时适当介绍当代具有定评的各派代表作品。幸赖著译界鼎力襄助,三十年来印行不下三百余种。我们确信只有用人类创造的全部知识财富来丰富自己的头脑,才能够建成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些书籍所蕴藏的思想财富和学术价值,为学人所熟知,毋需赘述。这些译本过去以单行本印行,难见系统,汇编为丛书,才能相得益彰,蔚为大观,既便于研读查考,又利于文化积累。为此,我们从1981年至 1992年先后分六辑印行了名著二百六十种。现继续编印第七辑。到1997年出版至300种。今后在积累单本著作的基础上仍将陆续以名著版印行。由于采用原纸型,译文未能重新校订,体例也不完全统一,凡是原来译本可用的序跋,都一仍其旧,个别序跋予以订正或删除。读书界完全懂得要用正确的分析态度去研读这些著作,汲取其对我有用的精华,剔除其不合时宜的糟粕,这一点也无需我们多说。希望海内外读书界、著译界给我们批评、建议,帮助我们把这套丛书出好。 商务印书馆编辑部 1994年3月 目录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出版说明 译序 原序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性的生物学   第一节 性的物质基础   第二节 性冲动的性质   第三节 所谓发欲带   第四节 求爱的生物学   第五节 有选择的求偶与性选择的因素   第六节 性择与触觉   第七节 性择与嗅觉   第八节 性择与听觉   第九节 性择与视觉 第三章 青年期的性冲动   第一节 性冲动的初期呈现   第二节 自动恋   第三节 性爱的白日梦   第四节 性爱的睡梦   第五节 手淫   第六节 影恋   第七节 性的教育 第四章 性的歧变与性爱的象征   第一节 性的歧变   第二节 儿童时期的性歧变   第三节 溲溺恋及遗矢恋   第四节 物恋   第五节 兽毛皮革恋与动物恋   第六节 窃恋   第七节 裸恋   第八节 虐恋(施虐恋与受虐恋)   第九节 性的衰老   第十节 社会对于性歧变的态度 第五章 同性恋   第一节 性的逆转   第二节 性逆转的诊断   第三节 性美的戾换现象   第四节 治疗的问题 第六章 婚姻   第一节 引论(绝欲的问题)   第二节 婚姻的可取性   第三节 婚姻美满的问题   第四节 一夫一妻的标准   第五节 生育的控制   第六节 不生育的问题   第七节 阳痿与阴冷(性能不足与性感过敏)   第八节 贞节   第九节 经绝 第七章 恋爱的艺术   第一节 性冲动与恋爱的关系   第二节 何以恋爱是一种艺术 第八章 结论   第一节 性冲动的动力性质   第二节 升华 附录   一 性的教育   二 性的道德   三 中国文献中同性恋举例   四 霭理士传略(胡寿文) 参考书目 重刊潘光旦译注霭理士《性心理学》书后(费孝通) 后记 译序 像霭理士(Havelock Ellis)在本书第三章里所讨论到的种切,译者是一个对于性的问题很早就感觉到兴趣的人,既感觉到兴趣,就不能不觅取满足这种兴趣的方法;在三十年前的环境里,向父母发问是不行的,找老师请教也是不行的,小同学们闲话,虽时常涉及这个问题,但偶有闻见,也是支离破碎的一些,足以激发更大的好奇心,而不足以满足正在发展中的知情两方面的欲望。 当时只有一条可以走的路,就是找书看,并且还不能冠冕堂皇地看,而必须偷看;所偷看的,不用说,十之八九是性爱的说部,而十之一二包括性爱的图画。记得在10岁前后到20岁光景,这一类的东西着实看得不少。性爱的说部与图画也许有些哲学、道德以及艺术的意义,至于科学的价值,则可以说等于零。 在这个时期里,译者所看到的惟一有些科学价值的作品是一个日本医师所做的一本关于性卫生的书,那是先君因赴日本考察之便带回来的。译者那时候大概是12岁,先君也看到译者在那里看,并且很开明地加以鼓励,说这是青年人应当看而童年人不妨看的一本书。先君的这样一个态度,对于译者后来的性的发育以及性的观念,有很大的甄陶的力量,这在译者后来的《性的教育》一本译稿里,曾一度加以论及,认为是最值得感谢与纪念的。 译者最初和霭理士的作品发生接触是在民国九年,那时译者是20岁,正在清华学校高等科肄业。在清华当时就比较很丰富的藏书里,译者发见了霭氏的六大本《性心理学研究录》(Studies in the Psychology of Sex,当时全书共六册,后来到民国十七年,霭氏又增辑了一本第七册)。不过这部书在那时的学校环境里还是一部不公开的书,平时封锁在书库以外的一间小屋里,只有教师和校医可以问津,所以费了不少的周章以后,才逐本地借阅了一遍。别的同学知道以后,当然也有向译者辗转借看的。但大概都没有译者那样的看得完全。青年人处此境地,自不免有几分自豪,甚至有以小权威自居的心理。当时也确乎有不少的同学就自动恋和同性恋一类个人的问题向译者讨教,译者也很不客气地就所知逐一加以解答。至今思之,真不免哑然失笑! 又过了一二年,译者又有机会初次和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精神分析论和此论所内含的性发育论发生接触。记得当时读到的他的第一本书是《精神分析导论》(A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Psychoanalysis),不用说,也是在书库里自由搜索的一个收获。同时,因为译者一向喜欢看稗官野史,于是又发见了明代末叶的一个奇女子,叫做冯小青,经与弗氏的学说一度对照以后,立时觉察她是所谓影恋(见下文第三章第六节)的绝妙的例子,于是就借了梁任公先生在“中国历史研究法”班上责缴报告的机会,写了一篇《冯小青考》。译者出国游学后,曾经把它寄交商务印书馆的《妇女杂志》一度发表;后来归国,又把它扩充成一本小书,交新月书店出版,易名为《小青的分析》,再版时又改称《冯小青》,现归商务印书馆。这是译者对于性问题的第一次的研究尝试,所以敢在此一提。这一次的尝试事实上和霭理士没有关系,霭氏关于影恋的一篇论文发表得很迟,我们在《研究录》第七辑里才见到它。不过见到以后,译者也曾把霭氏的理论和小青的实例彼此参证,倒也没有发见什么抵触就是了。 译者游学和游学归来后最初的几年里,因为忙着许多别的题目的研习,没有能在性的问题上继续用什么功夫。固然,所谓别的题目,也大都不出人文生物学的范围,而和性的问题多少有些牵连的关系。不用说,和霭理士也不免增加了好几分的契阔。不过,在这时期里,契阔则有之,忘怀则没有。至少有三件小事可以作证。(一)断断续续地阅读过好几种霭氏的其他的作品,其中至少有两种是和性的问题有直接关系的,一是《社会卫生的任务》(The Task of Social Hygiene),一是《男与女》(Man and Woman)。(二)在有一个时候,有一位以“性学家”自居的人,一面发挥他自己的“性的学说”,一面却利用霭氏做幌子,一面口口声声宣传要翻译霭氏的六七大本《研究录》,一面却在编印不知从何处张罗来的若干个人的性经验,究属是否真实,谁也不得而知;和这种迹近庸医的“学者”原是犯不着争辩的,但到忍无可忍的时候,译者也曾经发表过一篇驳斥他的稿子。(三)霭氏在这时候已经是一个70岁上下的人,学成名就,不但在性心理学上是一个最大的权威,在人生哲学与文艺批评的范围以内,也有很大的贡献,美国批评家孟根(H. L. Mencken)甚至于称他为“最文明的英国人”(“the most civilized Englishman”)。所以在这几年里,坊间出版的霭氏的传记至少有两种,其中有一种译者是特地购读过的;抗战以后,书剑飘零,如今虽连书名与作者都记不起来,但当时曾经在《中国评论周报》(The China Critic)上写过一篇稿子,来表示我个人对于霭氏人格的敬慕,叫做《人文主义者的霭理士》(Havelock Ellis as A Humanist)。 译者并不认识霭氏,也始终不曾和他通过信;但二十年来,总觉得对他要尽我所能尽的一些心力,总好像暗地里向他许过一个愿似的。以前学问的授受,有所谓私淑的一种,这大概是一种私淑的心理罢。至于译者所许的愿,当然也是一般私淑的门弟子所共有的,就是想把私淑所得,纵不能加以发扬光大,也应当做一些传译的工作。七大本的《研究录》,价值虽大,翻译是不容易的,事实上也似乎是无需的,因为,有到可以读这全部《研究录》的学力的人,大抵也懂得英文,无须传译;也因为,《研究录》是一种细针密缕的作品,最适宜于阅读与参考的人是医师、心理学者和其他有关系的学术专家,对于一般的读者,总嫌过于冗长,过于烦琐。上文所提的那位“性学家”就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一层,否则他决不会把他想翻译这部书的宏愿经易发表出来。 不过七册之中,第六册或第六辑是比较例外的。它的内容固然是和其他诸辑一样的冗长烦琐,但题材不同,每一篇论文都代表着性与社会的关系的一个方面,即在一般的读者也一定会感觉到不少的兴趣。所以在民国二十三年的春季,译者特地选译了两篇,《性的教育》与《性的道德》,每篇成一本小书,交由上海青年协会书局出版。以此比霭氏的等身的著作,可以说是腋之于裘,勺水之于沧海,但历年私许的愿,总算是还了一些了。 译者在翻译这两篇论文的时候,时常联想到以至于抱怨着,霭氏为什么不另写一本比较尽人可读的性心理学,一面把《研究录》的内容择要再介绍一过,一面把《研究录》问世以后二十年里这门学问所已获得的新进步补叙进去。原来在这二十年里,性心理学有过不少的发展,而此种发展又不止一方面:一是由于精神分析学派的继续的努力;二是人类学中所谓功能学派对于比较单纯民族性的生活的调查与研究;三是医学界对于个人性生活的统计的搜集与分析。这三方面的发展霭氏本人虽没有直接参加,但霭氏对于它们多少都有几分启发与感召的影响,并且始终曾经极关切地加以注视。 其实译者在作这种想望的时候,霭氏已经写好了这样的一本书,题目就叫做《性心理学》(Psychology of Sex),并且在英美的出版界已经流行了一年之久!中国坊间对于西文原版书的运售是一向落后的,教科书如此,非教科用的一般课余或业余的读物尤其如此,所以一直等到民国二十三年秋,译者到清华大学任教,才看到这本新书,那时候它和世人相见已经快有两年的历史了。 译者多年来许下的愿到此该可以比较畅快地还一下了。还愿的心早就有,还愿的心力自问也不太缺乏,如今还愿的方式也有了着落,但是还愿的机缘与时间却还未到。教读生涯本来比较清闲,但加上一些学校的行政,一些零星研究与写作的需要,荏苒六七年间,也就无暇及此。一直到抗战军兴,学校播迁,零星研究既少资料,短篇写作又乏题材,于是又想到了霭氏的这本《性心理学》,译事于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开始,至三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竣事,两年之间,时作时辍,有间断到三个月以上的,但最后总算是完卷了。记得霭氏在《研究录》第六辑的跋里,第一句就引一位诗人的话说:“天生了我要我做的工作现在是完成了。”(“The work that I was born to do is done.”)译者不敏,至少也不妨说:“我二十年来记挂着的一个愿现在算是还了!” 《性心理学》原书包括序文一篇,自绪论至结论凡八章,除绪论不分节外,每章分两节至十节不等,名词注释一篇,最后是索引。索引照例未译,名词注释分别见正文中,未另译;序文最后三段未译,原因见译者附注,其余全部照译,丝毫没有删节。 译笔用语体文,于前辈所持的信、达、雅三原则,自力求其不相违背。译者素不喜所谓欧化语体,所以也力求避免。译者以为一种译本,应当使读者在阅读的时候,感觉到他是在读一本中国书,和原文的中国书分不出来,越是分不出来,便越见得译笔的高明。往年译者摘译美国人文地理学家亨丁顿(Ellsworth Huntington)的《种族的品性》(The Character of Races)和传教士明恩溥(Arthur Smith)的《中国人的特性》(Chinese Characteristics)(今均辑入《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一书中),后来译《性的教育》与《性的道德》两文,也力求不违反这样一个旨趣。至于这一旨趣究属对不对,是要请读者及其他作译事的人加以评论的。 本书约34万言,其中约十万言是注和附录。注分三种。一是霭氏原注,占十分之一不足。二是霭氏所引用的书目。这又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见于《性心理学》原书的,比较的很简略,一部分则见于《研究录》,由译者就可以查明的查明辑入。这第二种注约占十分之二。三是中国的文献与习惯中所流传的关于性的见解与事例,所占当在十分之七以上。这当然是就译者浏览与闻见所及斟酌辑录,意在与原文相互发明,或彼此印证,也所以表示前人对于性的问题也未尝不多方注意,所欠缺的不过是有系统的研究罢了。关于同性恋,资料较多,若完全放入注中,颇嫌其分量不称,所以又作了一个附录。 霭氏于去年作古,他的自传《我的生平》(My Life),也于去年出版。译者于去年九月杪就从友人处借到这本书,读完以后,还留下一些笔记,准备替他做篇小传,附在本书后面。但是不幸得很,这一部分的笔记,后来在路南石林之游的旅途中全部失落,原书又已交还友人,如今远在几千里外,一时无法再度借读,补此缺憾!今目录附录中虽列有《霭理士传略》一目,恐最早需再版时才有兑现的机会。 民国三十年十二月,潘光旦。 原序 我以前做性心理学的研究,前后曾经出过七本《研究录》;读到过这《研究录》的人时常谈起最好再有一本篇幅较少、内容比较简括的书,来做一个引论。他们说,普通做医生的人或青年学生,寻常的工作够忙了,再要教他们来精研熟读大部头的《研究录》,事实上是很不可能的;何况,在他们看来,性心理学多少又是一种额外的学问而不是非读不可的呢。不过,性的题目,就精神生活与社会生活的种种方面看来,毕竟是一个中心的题目;到了今日,它的重要性也多少已经为一般人所公认,甚至于过分的受人重视。(1)从事于医学卫生的人要不加注意,事实上也有所不可能,他不能像他们的前辈一样,把这题目搁过一边,而还可以照常从事他的工作;即使他不搁过,而予以适当的注意,事实上也不至于受人批评,认为这种注意是不切题的或有伤大雅的。普通从事于医学卫生的人固然都懂得一些性的解剖学、性的生理学和性的病理学,但就目前的需要而论,这是断断乎不够的。 这一番读者的见地我是很同意的。我一向觉得医学卫生的教育,在这一点上实在显得贫乏和空虚,不能不说是一个大缺陷,而这缺陷是很令人伤心的。五十年以前,当我自己学医的时候,性的心理方面的研究是完全没有这回事的。在我的妇科学的教师的眼光里,性的功能,无论是常态的或病态的,只是纯粹的体格方面的事;当时只有一件事多少还有一点心理的意味,就是,他们警告我们不要听从生育节制一派的胡言乱语 ——只有这绝无仅有的一件事,所以我到如今还记得。从那时候以来,我们总以为我们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了。其实不然,我们有的进步都是很零碎的,这里一点,那里一点,要在任何国家找一些比较普遍的或显著的进步,就不可能了。近在二十五年前,法兰克尔(Fraenkel)就说过:“大多数的妇科专家实际全不了解什么叫做性。”范·德·弗尔德(Van de Velde)以为这话到现在还适用。固然我们也得承认,我们如今也有少数很有荣誉的例外。近年来的医科学生也对我说,他们在性功能的心理与生理关联的方面、这方面的容易因刺激而发生紊乱和变态、以及这方面应有的卫生,他们一点也得不到教师的讲解。近代的医学校里还是保留着不少的古代的迷信,而医科学生所得到的待遇大体上也很像一百年前小学儿童所得到的待遇,那时,教师对他们真是恭敬极了,恭敬到一个程度,连植物学都不敢教给他们,植物不也有雌雄的么? 经过比较长时间的踌躇之后,我最后决定写这本小小的手册,现在算是完成了。我用不着说,这本书的用意,并不在替代我那七本较大的作品,也不预备就它们的内容做个总结。有人说过,那七本的内容大部分是讲性的病理方面的,那是一个错误。我敢声明,那七本拙作和前人著作不同之点,就在它们能特别注意到性现象的常态。在这一点上,这本小册倒是和它们相同的。以前有不少的变态的人到我这边来商讨他们各自的问题,我的研究经验当然有一部分就用他们做依据,那是不错的,但是主要的根据,还是我对于常态的男女的认识,我对于他们日常生活里种种问题的认识。同时,我以前也再三说过,常态与变态之间,是没有很分明的界线的;一切所谓常态的人多少总有几分变态,所变的方向尽有不同,其为变态则一;同时,所谓变态的人也为许多基本的冲动所支配,和常态的人一样。 有人说得很对:“科学探讨的目的是要把用实验的方法所能表证的种种事实,用数学的符号表白出来。”我们距离这目的还很远。我们目前所已达到的不过是第一个阶段,固然也是一个必要的与有用的阶段,就是,把性心理学看做自然历史的一个部门。假使我们再想推进一步,则便有如弗洛伊德所说的我们便到处可以遇见许多疑难的问题了;弗氏是一位很有造诣的性心理学专家,这句话是他毕生研究后的一个观察,当然是很对的(弗氏语见《导论演讲集》第二集的序言)。 因此,我对于这本小小的册子不用说什么抱歉的话,它是简单的、概括的。也许因为它是简括的,它更容易达到医学界的读者与学生的手里。这本书原是为了他们写的。不过,人人有性别,也人人有性的问题,这本书的对象当然也并不限于医学一界。有一部分的基本的事实,是谁都应当熟悉的。我在这本书里所能做的,不过是供给一些线索,好教有志于深造与应付前途更复杂的问题的读者,知所问津,至于这些问题的本身,本书旨在入门,当然是无法充分加以考虑的。 这些问题可以牵扯得很远。德国著名的妇科专家希尔虚(Max Hirsch)不久以前曾经说过,性的科学——也有人叫做性学——和医科的大部分别的学问不一样,就是它的范围很难确定,它的边疆是没有一定的界石的。从它的中心射出了许多光芒来,光芒所达到的,不止是一切医科的部门,并且是邻近许多表面上和医科很不相干的学术领域,甚至可以说和全部的人类文化都有联带的关系;顺了光芒走,我们可以接触到许多传统的思想和习惯;道德和宗教也可以影响到它。我们也许记得勃拉德福德(Sir John Rose Bradford)的一句话,我们如今所谓的医学,就广义言之,实在是等于一门“人类的自然志”。性的科学当然是医学的一部分,自无怪其与人类生活的各方面都有关联了。 根据上文的说法,可知一个人要从事于性科学的研究而有所成就,必得有很深的阅历和渊博的知识;还有两个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是专门的训练,二是特殊的性情。近年以来,也已经有不少的人涉足到性科学的领域里来,但是他们的踪迹与探寻的结果,是难得有几个禁得起盘查的。要从这性科学的田地里捡觅一些有利的东西出来,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所以任何尝试的人在涉足以前不妨对于他本人的能力,多多地考虑一下。我在写这本小书以前,也许已经考虑得够多了,踌躇得够久了,但我本人并不觉得太多太久;这是一本志在提供指南的书,我又何敢轻于尝试呢?(2) 或许我还应当附带说明一点。许多读者打算把我的这本小书当作性心理学入门的指南来读,他们想必都希望先知道一点我对精神分析学说的态度。因此,我不妨先在这里申说一下。精神分析学说对性心理学的种种解释,从一开始就引起了普遍的争论,而且肯定还会无休无止地争论下去的。我对精神分析学说一向采取同情的态度,但又从来不是这个学派的同调的信徒。我的这种态度在本书的正文中表示得很清楚,大家读到适当的地方自然就会明白。我在1898年英文版的《研究录》第一辑中率先向英国公众介绍了弗洛伊德最早期的研究心得,陈述了我对精神分析学说的见解。从那以后,弗洛伊德又陆续发表了许多作品,我的态度一如既往,始终是友善的,但也常常提出一些批评。我很乐意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论导论演讲集》推荐给我所有的读者;因为它不仅是精神分析论方面最有权威的一种书,而且,对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只想通过读一部书便能获得有关精神分析论著的第一手知识的读者来说,或许也是最好的一种书了;即使是对精神分析学说持全盘否定态度的人,要想把这部书里出自睿智卓识和丰富经验的研究成果搁过一边,完全无动于衷,事实上也是很难办到的。如果读者还嫌这部书的篇幅太大,而只想读点写得更加简短的文章,那就不妨去读琼斯(Ernest Jones)的《精神分析论文集》,这是一部篇幅不大的小册子,或者干脆去翻一翻《现代知识纲要》一书中关于精神分析学说的部分,那是弗吕格尔(Flügel)教授的手笔,这两种作品都是卓有见地的。希利(Healy)、布朗纳(Bronner)和包尔斯(Bowers)三人合著的《精神分析学说的结构和意义》也是值得一读的好书,它论述详尽,不偏不倚。精神分析疗法的研究已经派分出若干不同的学派,文卷浩繁,读不胜读。如果读者希望大概地知道一点各家的见解,我可以推荐尼科尔(Nicole)所著的《精神病理学》一书;书中对精神分析疗法的主要各家的不同观点一一作了简括明了的叙述。在精神分析的学术领域里,不待说,弗洛伊德是公认的宗匠,但我们也没有理由因此就把从他那里派生出来而分道扬镳的人一概加以排斥。人类的心理是多方面而难于捉摸的,不同学派的研究者各自抓住其中的某些侧面去深入研究,多少总会有些自己独到之处;我们固然要避免陷入完全不加分析的折衷主义,但同时也应该注意采纳所有不同学派的每一个合理的见解。 最后,我应当再说明一下,本书所论的性心理学,指的是性冲动或性能的心理学,和两性的各别心理学并不是一回事,至于两性的各别心理学,我以前在《男与女》一书里,已经充分地讨论过了。(3) 哈夫洛克·霭理士 (1) 作者这句话是有些皮里阳秋的。在西洋,像在中国一样,很有些人在性的题目上大吹大擂,而借此赚钱的。这些当然是对着借了科学艺术的招牌而大讲其所谓“性学”的伪君子说的,至于专写诲淫文字的真小人,那就很容易认识,无需特别提出了。 (2) 按原序在这后面犹有文字三段:一论作者对于精神分析学派的态度,二叙作者于下文参考书目中 专用英文书目的缘故,三说明作者于下文中曾节用他以前所作而曾在他处发表过的文稿。这三段对中国读者,都比较的不关宏旨,所以删去未译。(编者按:考虑到今日之中国读者对于弗洛伊德学说的兴趣,这三段文字中有关作者对于精神分析学派的态度一段已经由胡寿文先生补译。) (3) 《男与女》也是作者网罗很广的一本著作, 1904年初版,1929年修正 第一章 绪论 常态的性心理学、变态的性心理学与性卫生学,是当代很能唤起一般人注意与兴趣的学问;这种注意与兴趣,在二十世纪以前,可以说是梦想不到的。今日的青年男子,对于性的作品或文献,往往知道得很多,说来头头是道,而青年女子对这个题目也是富有探讨的精神,不再表示那种回避与忌讳的态度,这在她的老祖母看来,可以说是绝对的亵渎神明的一回事。(1)在不多几年以前,一个人若从事于科学的性的研究,在一般人的眼光里,这个人至少是有不健全的倾向的,甚至于是根本上有恶劣的癖性的。但在今日,性心理学者与性卫生工作者是很受人欢迎的一种人,而欢迎得最热烈的往往是一些提倡私人道德修养与维护公众道德原则最有力的一批人。 这种社会态度的变迁固然和医学的发展有关,但除了最近几年以外,医学界的贡献实在不能算大。这种变迁大约开始于一百年以前,最初在德奥两国,后来在别的国家。当时的开山祖师无疑的是几个医师,但他们是孤立无助的,其他同行的人,狃于成见,十九不免以白眼相加。在医科的训练中,性心理与性卫生是没有名分的。性生理学的地位几乎是同样的低微。一直要到二十年前,医学界才有第一本真正科学的和包罗够广的性生理学与世人相见,这就是马歇尔(F. H. A. Marshall)的那一本。(2) 通常大学里的生物教本既根本不理会性的解剖与性的生理,仿佛性的机能和动物的生活没有一点关系,医学校里的教本也就完全不瞅睬性心理究竟是什么东西。这精神是一贯的。不过这么一来,一个医师,在他诊治病人的时候,所必需的这方面的科学知识,往往还不及病者本人所知的多;有时候他不但吃知识不足的亏,甚至弄出人命乱子来,并且到处受陈腐的成见与习惯的束缚而莫名其妙。为了掩护他的讳莫如深的态度,他往往乞灵于宗教与道德的信条;殊不知当初有一位基督教的教父早就明说过,凡是上帝自己创造而不引以为羞耻的东西,我们也不应当引为羞耻而不说。这些医师,名为奉教极笃,连这一类的话都记不得,实在可以教人诧异。 这种知识的缺乏与忌讳的态度还造成一种严重的恶果,就是将有性的精神变态的人认为是“邪气所钟”而把他的变态叫做“邪孽”(perversion),因此就把这种人不分皂白地叫做“邪孽之人”(pervert)。一般人对邪孽与邪孽者只有一个态度,就是:如见蛇蝎,避之惟恐不速。因此,性变态的人去访求医生是只有失望的一途的。医生不是告诉他说,他的病症无关紧要,可以不必治疗,就是根本认为他有恶劣根性,无可救药。在以前,这种例子是很多的。失望的例子一多,去访求医生的性变态的人便渐渐地少起来,于是便有一部分极有经验的医生也往往对人说,性心理变态的例子是极难得的,他本人几乎没有遇到过。 这种见正不见邪的态度无疑的也有它的用处。一个医生,模模糊糊一口咬定人世间只有正常的东西,而对于变态的东西,故作不闻不见,这多少对病人也是一个良好的刺激,多少有一点感化的力量,教他往正道上走。不过我们要晓得,精神的健康和身体的健康,在这一方面是理无二致的;在设法恢复常态以前,医生对于一个病人的变态,总得有一个精确而明智的了解。我们要他前进到一个目的地,我们总应该先知道他目前所处的是怎样的一个地点。应付身体的变态我们便应如此,更何况所谓精神的变态,其范围之广且不易捉摸的程度,又在身体的变态之上呢?更有进者,一部分的精神变态,其程度往往不深,不妨看作尚在正常的范围以内,而所谓正常的范围又大率因人而微有不同,要了解一个人的正常范围,我们在观察他后天的行为而外,更需推寻他的先天的性心理方面的素质,否则,治疗的结果,表面上好像是把他引回了正路,而实际上这条正路也许是张三或李四的正路,而不是他的正路。 因为我们对于性变态的了解不深,我们才有种种很随便、很千篇一律、而实际上很不相干、甚至于会闹乱子的应付方法。例如,我们喜欢替这种人出主意,教他结婚,以为结婚之后,变态可以不药自愈。(3)这种主意有时候是出对了。但若我们对于一个人的变态的具体情况没有充分的了解,这种主意虽好,在起初总是乱出的。试问我们有什么把握来预测这主意一定会发生效力;试问出了更大的岔子又怎么办。这一番警告可以适用于一切主意与乱出主意的人。性是一个通体的现象,我们说一个人浑身是性,也不为过;一个人的性的素质是融贯他全部素质的一部分,分不开的。有句老话说得很有几分道理:“一个人的性是什么,这个人就是什么。”我们不懂得这一点,而要替旁人在性生活的指导上出主意,是枉费心力的,一个人本人有时候还认不清楚他的性的本来面目,他也许正经历着青年期里的一个不大正常的阶段,但这是很暂时的,他若少安毋躁,终于会达到一个比较正常与恒久的状态。也许,因为某种特殊而过分的反应,他把他本性里的一个不很重要的冲动错认为主要的冲动。要知凡是人,都是许多冲动组合而成的,有正常的冲动,也有不大正常的,而在性的方面所谓正常的人未必一定得天独厚,也不过是能够把一些不大正常的冲动加以控制罢了。不过就大体言之,一个人的性的素质是无微不至的,是根深蒂固的,是一经成熟便终身不移的,并且大部分是先天遗传的。 同时,我们在指定先天与后天的界限的时候,也应该特别小心。一方面,我们得承认所谓后天也许并不太后,至少比以前的人所相信的要先得多,而另一方面,所谓先天,往往又是非常奥妙或非常隐晦,也许终其人的一生,也没有被人发见。不过,就大体而论,先天与后天,或遗传与习惯,是分不开的;一粒种子所以能生发的缘故,正因为碰上了适宜的土壤。在这里像在别处一样,那成就不应单独归功于种子,也不应单独归功于土壤,而应归功于两者的相得。同一父母的子女,根据孟德尔的遗传法则(Mendelian inheritance)的道理,往往表现很不相同的品性,即所发展而活动的未必是同样的种子。不久以前,伦敦儿童导育所的监督曾经说过,同样的一个刺激或一种压力可以叫哥哥偷东西,而叫弟弟异乎寻常地怕羞。遗传与环境相与的道理,是异常复杂,非专重遗传或专重环境的人所能片言决定,也就由此可见了。 这一番考虑也可以帮我们或医生的忙,教我们为性心理变态的人出主意的时候,更可以审慎一些,甚至于可以限制我们的主意或劝告对于病人所能发生的影响。性的冲动原是比较不容易接受治疗的影响的,至少比饮食的冲动要难。这其间又另有一个原因。本来,性冲动在许多情况下也是可以加以指导和控制的,有些人不愿意承认那么多,固然是眼光短浅,但实行起来也不是可以漫无边际的。性冲动所受的宗教、道德与社会习俗的牵制,要远在饮食的冲动之上,远得几乎无法相比;性冲动所走的路子,不是这条被宗教堵上,便是那条被道德塞住。一小部分的医师到如今还主张这一类堵塞的力量是可以不管的。他们说“我们是医生,和道德习俗没有关系”,只要对病人有利,他们就劝告病人怎样做,道德或习俗要说什么话,只好由它们说。不过这种态度与行为是很浅见的,它可以把病人弄得很难堪,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它可以造成种种矛盾与冲突,对于病人的病,有时候非徒无益,而又害之,旧病未去,新病又来,而新的比旧的还要难治。要知道性冲动有一个特点,和饮食冲动大不相同,就是,它的正常的满足一定要有另一个人帮忙,讲到另一个人,我们就进到社会的领域,进到道德的领域了。任何方面的行为,谁都没有权利来损人利己,谁也没有权利替人出损人利己的主意。为病者个人着想,假如我们把利害的利字用包罗最广与最合理的眼光来看,损了人也决不会利己,良心与道义上的谴责对他便是大不利的一件事。这一类的考虑,一个有见识的医师是不会忽略过去的;尽管他打定主意,他对于病人的劝告不肯从俗浮沉,与时俯仰,他还得尊重一部分善良的风俗习惯。这些考虑也是很真切而极关紧要的,它们是我们传统的社会生活的一大部分,融通贯注在社会生活里面。因为有这些考虑,一个医生,要称心如意地、不顾一切地根据生物科学的知识,来开些性心理方面的方子,十有九个是不可能的。(4)在这种情势之下,他当然不免有束手无策的痛苦,一个病人摆在他前面,请他治疗,而这病人所以致病的因素,却全不在他的控制能力之下,也难怪其无所措手了。不过他应该知道,假如一个病人的病是工作过度或营养不足的结果,试问他对于所以造成工作过度与营养不足的种种因素,又何尝能控制呢?他虽不能控制于先,他还得设法诊治于后,不是一样的么? 同时,我们还有一点应当注意到,病人的道德环境固然不应漠视,我们却也不应陷入反面的错误,就是把道德环境看作一成不变、动摇不得。道德标准是不断在变迁的。今日所认为合乎道德或至少可以通融的许多东西,在五十年前是很不合乎道德,只可以暗中进行而不许公开的。今日有许多著名的医师,适应着新的环境,在性的方面公开地著书立说,启迪后进,若在几年以前的环境里,他们即使关了门也是不敢讲的。所以就大体而言,医学界对于道德环境的转移,也未尝没有他们的一部分贡献;医学界的任务既在为社会图谋福利,为民族增进健康,这一部分的贡献当然也是应有的事。但是做医生的人所应注意的毕竟还是每一个病人的具体的处境。 经过这一番讨论之后,可知我们对性心理有变态的病者,可以无需过于悲观,更不应看作逸出医学范围之外;悲观或不闻不问的态度总是一个错误。事实应该是适得其反,性心理的病态,正惟其是心理的、精神的,在治疗的时候是可以试用一些间接的方法的。这种方法,如果用于偏重体质的病态,或用于直接影响所以造成体质的病态的因素,例如工作过度或营养不足,就不行了,在这方面医师的直接的方法也常常无能为力。这种间接的方法,或不用药物的方法,往往是很有几分效力的。一个医师和性变态的病人一度接谈以后,在医师方面,也许正感觉到一筹莫展,而在病人方面,则已经在暗地里表示极诚恳的感激;原来,接谈的结果,他确乎是比以前有进步了。这种结果不一定是由于暗示的力量,而是由另一种相反而同样是自然的力量,就是在接谈之顷,病人多少有一个机会自动地把他的问题交托给医师,而把他的积压着的心事,倾筐似的从意识里宣泄出来,结果是精神上的积压减轻了,紧张松弛了。这便是弗洛伊德(5)的全部精神分析方法的一个起点。在病人对医生和盘托出的作自白的时候,尽管医生不发一言,只要他能静心听取,表示充分的理解与同情,他已经多少尽了他的治疗的责任;病人的性冲动,纵不因一两次的接谈而恢复常态,至少他的变态的程度减轻了,闹乱子的机会也减少了,他的一般的精神生活多少也归还到它应有的和谐与平衡的状态。天主教里发展得很完备的认罪与赦罪一类的宗教制度也建筑在这个心理原则之上,尽管它同时有别的用意,但对于认罪的人的益处,总是一样的。有许多性心理上有问题的人,不信任医生会对他表示什么同情,往往直接向牧师请教,不管这牧师的宗派如何,但须能给他一个自白的机会与同情的慰藉,他的问题就解决过半了。这一种精神治疗的入手方法,用在解决性心理方面的紊乱特别奏效,也正是做医生的应有的一套本领,假若把它看作宗教的一种仪节或看作和走江湖的催眠或其他暗示的方法同属一丘之貉,从而加以鄙薄,那就不对了。不管我们对弗洛伊德学说的发展怎么看,是他亲手证明的也罢,是经由别人证明的也罢,他的特殊贡献之一便是很早就承认这一种精神治疗的用处,很早就发见精神治疗的一大秘诀,和画家与雕塑家的秘诀一样,是不但要向对象头上加些东西上去,并且要从对象里面取些东西出来。从一个病人中间取出不少的莫须有的积压与屈而不伸的情绪来,从而恢复他的精神生活的常态,不就是这种手法么? (1) 这种忌讳的态度,在中国要好些。中国以前固然也说不上什么性的教育,但父之与子,母之与女,多少总有些根据经验的告诫的话;女儿在月经初来的时候与将近出阁的时候,做母亲的总要留一番心,说几句话。 (2) 马歇尔著有《生殖的生理学》一书,是这方面的一本名著。 (3) 这一类的主意中国人也喜欢出,一个人患早熟癫或俗语所谓桃花痴,一般的亲戚朋友总以为结了婚会好,就乱出主意,劝他家里替他结婚,结果十有九个是非徒无益,而又害之。 (4) 西洋医师遇到这种症候,认为性交合也许可以治疗,就教病者去寻觅这种机会,所以作者才有这一番很负道德责任的议论。 (5) 详见弗氏所著《精神分析论导论演讲集》。 第二章 性的生物学 第一节 性的物质基础 生殖是生物界极古老极基本的一个功能,所以行此功能的机构也是非常复杂,虽在今日,我们还未能完全了解。生殖不一定与性有关,性亦不一定与生殖有涉,但是性器官与性特征的充分发展,好比全身的发展一样,是建筑在配子或生殖细胞——男子的精细胞与女子的卵细胞——的健全之上的;所谓健全,指的不止是双方生殖细胞的本身,而是包括受精作用后产生的合子或胚胎与后来胚胎的全程发育而言。性是什么?就是最高的性研究的权威也轻易不敢下一个定义;但我们不妨解释一下。性的决定是和细胞里的所谓染色体有关的。在生殖腺里尚未分化的生殖细胞中,染色体早就有它足以断定性别的组织。细胞在静止的状态中,所谓染色体还不成其为体,而是细胞核里的一部分的成分,就叫做染色质;到了细胞分裂的时候,染色质才凝聚成若干条形或棍状的物体,而自动地排成一种阵势,这才是染色体。染色体的数目因物种而有不同,但在同一物种之中,这数目是不变的。人类实在都属于一种,所以不论黄种人、白种人或黑种人,也不论 男女,这数目是一律的。(1)不过男女之间有一对染色体是不一样的,这一对,在女的方面,细胞学者叫作XX,而男的一方则叫做XY,而其中的 Y比较短小,可以分辨出来,这就是性别的关键所在了。这不单是人类男女之所由区别,也是一切哺乳动物的牝牡相异的原因(其在鸟类,则雌雄之分适得其反,即雌为XY而雄为XX,或别称为WZ与ZZ)。这里所讲的是一般身体细胞与未成熟的生殖细胞的情形。但生殖细胞一到成熟而分裂的时候,又有些新花样出来了。它们实行减数分裂。分裂的结果,两个子细胞或配子各得每对染色体中的一条,至于得那一条,就完全是碰巧的事了。因此,雌性动物经过复杂的步骤生成的雌配子或卵细胞只有一种,即凡属卵细胞皆含有X染色体,而雄性动物经由类似的过程生成的雄配子或精细胞则有两种,一种含X,一种含 Y,当性结合而发生受精作用的时候,假如含有 X的精细胞与卵细胞遇合,则两X相偶,成为坤道之女,假如含有Y的精细胞与卵细胞遇合,则成为乾道之男;男女的性别就是这样决定的。这里也是男女的性别一生发育的起点。〔经过埃文斯(Evans)与斯威齐(Swezy)二氏详尽的研究,已经把这个问题廓清了。〕按照现在大家公认的孟德尔氏遗传法则,性别的决定和发育往往有各种各样的变异现象,由于本书的范围有限,我无法在此作过细的叙述。有关孟德尔式遗传过程的知识,最初是由研究低级的生物取得的,而在人类方面的这些遗传过程则表现出更多的也更复杂的变异。 总之,性是在成胎之顷便决定了的;可见社会上想在胎期内影响性别的种种方法,全都是无的放矢,我们搁过不提。(2)不过,男女之间的鸿沟也不是画得极清楚的。我们得假定男性中可以有几分女,或女性中有几分男,这几分到底表现不表现或表现到什么程度,就要看情形而定了。遗传家葛吕(Crew)说得很对,“在每一个受精的卵里,不论其性染色体的组织是XX或XY,总具备一些发育推动力的物质基础,这种基础和发育推动力是多端的,有的要推动这个个体向男性的型式分化,有的要推动向女性的型式分化。”(3) 要说性染色体而外的这方面的知识,我们就得叙到所谓内分泌腺的作用了。腺学的发展还是本世纪以内的事;它和性心理学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打头我们就可以说性也是腺的组合所决定的,即许多内分泌腺之和所决定的。接着我们要说的一点可以说已经是确定的:在腺组合之中,假如睾丸真能处于一个中心的地位、而腺组合的活动受它领导的话,这个人是不成问题的一个男子,否则,假如处于中心与领导地位的是卵巢,这人便成为女子了。这样的男女各有其正常的第一性征与健全的性器官的发展。到性发育成熟的时候,一切应有的第二性征以至于第三性征也就发展得很完备。所谓第一性征包括性器官的根本不同在内,是最容易辨别的;第二性征,如男子之有须,女子之喉音尖锐等,也是一望而知的;至若第三性征就不容易指认了,我们必须把两性的特点做一番统计的研究,才看得清楚。各级性征都可以有很大的变异。性腺与第二性征可以向间性(介乎男女之间的雌雄间性)的方向移动,其移动得特别多的,可以在身体方面或精神方面,变得像一个异性的人,甚或两方面都像。 我们现在相信这些特征,大都可以追溯到腺的作用上。腺有分泌,这种分泌又叫做“荷尔蒙”(hormone),是一种有激发的功用的化学信使。内分泌腺并没有通到外方的管子,分泌物或荷尔蒙是直接由血液输送到身体的各部的。性特征的成就是由于荷尔蒙的刺激或抑制的作用,而此种特征的变异也便由于荷尔蒙的太多、或太少、或输送的不正常而来。不但性特征如此,就是一般的体格、性情、兴趣也是一样的受荷尔蒙的支配,充其极,原来是男性的,可以弄到像一个女子,或适得其反。一种荷尔蒙的功用失常,也可以牵动其他各种的荷尔蒙。各个内分泌腺本是一个和谐与平衡的系统,到此这和谐与平衡就不能维持了。这方面的研究近来很多,也是各国都有;新的事实与新的观点是不断地在那里出现。最近的一些发见里特别注意到脑下垂体腺、(pituitary)的前叶,认为它的荷尔蒙有特殊的激发力量;肾上腺(adrenal)的重要也比以前显著了。而性腺如睾丸与卵巢,相形之下,反比以前见得寻常起来。这也许是对的,贝尔(Blair Bell)早就主张过,卵巢或睾丸的地位和脑下垂体腺、甲状腺(thyroid)等的地位没有什么高下,“大家全都是一条索链里的一些环节,这条索链就是一个系统,不妨叫做性殖的系统(gametal system)”。(4)睾丸所分泌的荷尔蒙,叫做“雄激素”(proviron),是对于男性第二性征的发挥有特别责任的,这一点是已经确定的了。卵巢所分泌的有两种荷尔蒙,一叫“雌激素”(oestrin),一叫“孕激素”(progestin);这两种荷尔蒙的功用现在还不大清楚。这方面的知识离系统化的程度还早,不过从事于性心理学的人,对于目前正在进行中的许多生理的与生物化学的研究工作,至少也应当晓得一点,这种研究的结果是一天比一天多,只要翻看各种医学和生物化学的刊物,就可以知其梗概了。 我们对于这些新的发展固然无法也无需从详讨论,不过有一点我们不能不了解,就是一种生理上的变迁,在以前认为是神经系统所主持发动的,现在我们应当认为是内分泌系统所主持发动的了,至少我们认为是内分泌腺系统的主动力量不在神经系统之下;有时候,内分泌腺的活动固然也听命于神经系统,但有时候,也与神经系统很不相干,甚至于神经系统与神经中枢的活动反而受内分泌的化学的节制。 要是我们接受勃朗(Langdon Brown)的见解 (5),我们不妨说,内分泌腺是低级动物种种化学机构的器官化与系统化的精品;当初低级动物的所以适应环境,就靠这些机构。这样说来,它们的历史就在神经系统的发展之前了。内分泌腺的由来甚远,有一个很有趣的证明,就是各种分泌或荷尔蒙所从出的器官都是一些进化史上很古老的甚至是退化的结构,例如脑下垂体腺与松果腺(pineal)。同时,我们也应当记住,内分泌的来历虽古,因其激发或抑制的力量而产生的特点却是一些富有人性的特点。这一点,在几年以前,鲍尔克(Bolk)早就特别地提出来过;并且,在人类学家基思(Keith)的眼光里,人类中种族的分化与构成也未尝不由于内分泌的作用。后来神经系统逐渐发展,以至于占到各系统的上峰,它就和这些早就存在的化学机构发生联系,尤其是它那管辖脏腑一带的最下级的部分,即所谓交感系统(sympathetic system)和副交感系统(para-sympathetic system)。交感系统,大体上是和代谢作用的谢的一方面与生理的兴奋活动有关,所以就和脑下垂体腺、甲状腺及肾上腺有连带关系;而副交感系统的功用既和代谢作用的代的方面与生理的抑制活动有关,便和胰腺(pancreas)发生了联系,同时,间接地,也和副甲状旁腺(parathyroid)发生了联系。代与谢的作用是对峙的、颉颃的,而生命的节奏就树立在双方的均势之上。性腺,即睾丸或卵巢的分泌,则和代的作用一方面有关,即和交感的神经系统及甲状腺等交相刺激。至于松果腺和胸腺(thymus),虽不是真正的内分泌腺(因就目前所知,它们并没有什么分泌),对于整个腺系统的作用,大体上是另一种的,即对于性发育有抑制的影响,而对于身体的发育,则有促进的影响。 各腺之中,脑下垂体腺实在是一个主脑:有人说过,假定腺组合是一个音乐队,它就是队长了;这比喻是不错的。这一个像一粒豆而和脑部用一根小茎连接起来的东西,古代的解剖学家就看作一个雏形的脑,如今想来,这看法是不算太错了的。生理学家与内分泌学家库欣(Harvey Cushing)说得好,“在这里,在一个隐蔽得很好的所在,就藏着原始生活的惟一的源泉,原始生活的所以能饮,能食,能发为情绪,能生殖传种,饮水思源,都是它的功劳了;而在这源泉之上,到了人类,又努力加上一层大脑的外皮,教饮食、情绪与生殖的生活有所节制,而这种努力是多少已经成功的。”这个腺对于性发育的影响,我们现在也比从前明白了,埃文斯和辛普森(Simpson)两家的研究,已经发见腺体以内一部分的细胞对于性发育以及体格的一般长大有因果关系。 甲状腺,有人叫做“功同造化的腺”。也是和生殖机能有紧要关系的。曾经有人一度认为它不但和生殖的造化有关,也是和一切创造的活动有关,包括理智的与艺术的创造在内,实际上这种主张又过了火。它的分泌的精华,就叫做甲状腺素(thyroxine),对于一般的营养状态,也有一种渐进的影响(同时,我们应该知道,这种腺素目前已经可以用人工合成)。 肾上腺的肾上腺素(adrenaline)(也可以用人工合成)对于心脏、血管、肝脏、唾腺、大小肠、瞳孔和脾脏都有一种很急遽的影响,肾上腺素的支配虽广,但在分泌的时候,是受神经系统的严密控制的,有一位研究家图尔纳德(Tournade)在这方面研究得很清楚。 各内分泌腺之间也自有其相互的影响。把甲状腺割除的结果,脑下垂体腺就会畸形地长大,反过来,脑下垂体腺的早期割除可以教甲状腺的发展中途停止。甲状腺也可以刺激肾上腺,肾上腺则刺激肝脏,教它将储藏的糖元(glycogen)向血液中输送,而糖元的输送又促进胰腺中胰岛素(insulin)的分泌。脑下垂体腺的前叶,似乎产生三种不同的荷尔蒙或分泌,一是促进体格的长大的,二所以刺激卵巢,促使卵胞(graafian follicle)成熟,而产生雌激素,而此素的功用则在使子宫内部发生变迁,好教它可以接受受精的卵;至于第三种荷尔蒙的效用,则在使子宫内部作进一步的调整,以便受精的卵得所安宅。雌激素是卵巢所分泌的一种荷尔蒙,它对生殖机能有特殊的实际效用,妇女小解中有到它,便是怀孕的一个明证,佐德克-阿希海姆(Zondek-Aschheim)的妊娠测验便以此为根据。 内分泌的化学作用和药物作用很有密切近似的地方。沙比-谢弗(Sharpey-Schafer)主张把荷尔蒙分做两种,而给它们两个不同的名称,有激发性的叫“荷尔蒙”或刺激素,而有抑制性的叫“刹笼”(chalone)或抑制素,而两者合起来叫“自动收发素”(autacoid),所以表示它们都是身体自己产生的近乎药物的质素。(6) 总结上文,我们知道我们分析生理的现象,我们不但要归结到神经的调节,并且要推溯到化学的调节,才能明白。我们也知道精神或心理现象的背面,不但有神经系统的衬托,并且有化学机构的衬托,而后者似乎尤其重要。我们又得了解在我们身体之中,存在着许多质素,数量虽小,而种类甚多,力量极大,例如各种的荷尔蒙、维生素以及从外界得来的各种血清物质与疫苗之类,总起来都可以叫做生物化学的药物。我们对这些药物的知识越进步,它们的意义似越见得重大。但事实虽然如此,我们却没有理由把生物化学里的名词或术语输进到心理学的领域里来。我们以前看见人家把组织学里的术语引进到心理学里来,而认为它是一个错误,这错误我们不应再犯,一种情绪总是一种情绪,初不问,在体格方面所以促成它的,还是一种有激发性的荷尔蒙呢,还是一种有抑制性的刹笼呢。(7) 第二节 性冲动的性质 我们现在可以从性发育的纯粹生理方面转到心理或精神方面了。 在精神或心理方面,我们到现在还没有什么大家公认的一番理论。在西洋,很老的一个通俗的看法是把性冲动很简单地看作一种排便似的需要的表示,和大小解一样,并且一样有周期的性质。那当然是一个不正确而且容易引起误解的看法。一则男子的精液并不是垃圾一般的东西,非得清除不可,再则在女子方面,不但没有什么东西可排,并且根本没有像要排便似的欲望。比较更冠冕的一套理论是把性冲动解释为一种“生殖的本能”。不过,严格讲来,这样一种本能是不存在的,并且,就性别已经分化的生物而论,也是不需要的。实际上所需要而已足够的,只是一个动作的冲动,教两性彼此可以接近和接触,而使受精作用不落空罢了。只要这一点有着落,子女的生育保抱,就有父母慈爱的冲动做保障。总之,生殖的本能是毋庸假设的。 近时讲本能论最有力的是心理学家麦图格教授(McDougall),他那本《社会心理学引论》也最风行一时;不过说也奇怪,在这样一本比较有规模的书里,除了提到“生殖的本能”而外,对于性冲动竟完全没有过问;一直要到这书的第八版里,我们才找到附加的一章,叫《性的本能》。在这一章里,著者对“性本能”下了如下的一个定义:“性是复杂的、先天就组织成的、身心两方面都有关系的一种倾向,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识的,二是感的,三是动的;从神经的功能与结构方面看,一就属于传入神经或感觉神经,二属于神经中枢,三属于传出神经或运动神经。”麦氏又指出,在知觉的一面,我们有一种内在的倾向去感知与不断地辨别种种事物,同时这种感知与辨别也正是种族的安全所必需,不由我们不做适当的反应,换言之,我们自有一种能力来辨别异性,而一经辨别,一套适当的反应就如影随形似的连接而来,终于达到性交合的最后目的。 麦氏的定义,连他自己也说,实际上是适用于一切本能的,初不限于性的本能;同时他对一般的本能又有一个定义说:“本能是一些内在的特殊的心理上的倾向,凡属同一物种的个体所共有而必有的。”总之,这一类笼统的说法,对于两性所由接近以至于所由结合的过程,并不能有所发明,并不能增进我们对于这过程的了解。 心理学界很早就有一个废止本能的概念的趋势,对于这趋势我是赞成了好久的;固然,到如今舍不得它的人还是不少,例如麦图格、毕埃隆(Piéron)和许多别的心理学者。也许本能这个名词就根本要不得。一则这名词的来历就不很高明,这是鲍恩(Bohn)以前就说过的,再则它并没有一个大家可以公认的意义。当初斯宾塞(Spencer)曾经把它解释为“综合的反射作用”;就普通的用途论,这解释也未尝不可以过去,但在学术上,则总成一个问题;例如,本能的行动有没有意识作用,在主张用本能这名词的人,就把这问题轻轻搁过,认为无关宏旨。 一般生物学派的心理学者,包括那些没有受过洛布(Jacques Loeb)的机械学派影响的人在内,大抵赞成回复到当初孔狄亚克(Condillac)的主张,就是,放弃本能的名词不用。他们说我们的任务是在把种种自动的心理作用分析清楚,这已经是够困难了,如今要我们在分析的时候,再用上一个意义既很不明白而历史又极为复杂的名词,不是难上加难么?要他们做难上加难的事,他们并没有这义务。就我个人而论,我一向喜欢用“冲动”的名词。这名词的问题比较少,并且,弗洛伊德说过:“冲动性原是‘本能’的中心要素。”所以我们在下文的讨论里,不预备把性看做一种“本能”,更不预备把它和“生殖的本能”混为一谈;爱说“生殖本能”的人也许用意在教性的现象见得更雅驯些,但这种做法总是浅见一流;同时,把一种冲动的目的讲了出来,并不等于把它的性质分析清楚,何况这目的又是间接的,是可以达到而未必达到的呢?我们的对象只是性冲动与性冲动的分析,不问其他。 性冲动的分析,以前也有不少的人做过,但是到了1897年,冒尔(Moll)的学说问世以后,这种工作才进入一个更高的境界。(8)冒氏认为性冲动中有两个成分:第一部分所以迫使狭义的生殖器官的部分发挥一种功能,在男子就是精液的迸出,这确是和膀胱的泌尿功能可以比较的;第二部分则所以迫使一性的人去和另一性的人发生身体上与精神上的接触。前者冒氏称为“解欲的冲动”(impulse of detumescence),后者为“厮磨的冲动”(impulse of contrectation)。(9)这两个成分都可推源到性腺上去,第一部分是比较初元的,第二部分则比较后来的,但彼此分得清楚,并且也许是各自分立的。正常的完整的性冲动是由于两者的结合。 冒氏的分析是很科学的,也是很精湛的。因此,到现在已经得到很多人的公认。但冒氏之说也有它的困难;例如,解欲之说适用于男子,而不大适用于妇人;同时,部分之说硬把一个囫囵的过程劈而为二,也不免有些牵强。关于后一种的困难,很有几位研究家曾经指出过,例如缪勒(Robert Müeller)与圣保罗(Saint-Paul)。这些及其他的困难又怎样可以免除呢?我在好几年以前就利用了达尔文进化论里最颠扑不破的一部分 学说,就是性选择的那一部分,来修正冒氏的说法。(10)假如我们细察一般动物以及未开化的人群的性功能的过程,我们便很容易觉察我们决不能拿“解欲”做一个起点。欲而需解,则事前必有一个积累的过程。解欲之前,必先“积欲”(tumescence)。在养驯的家畜中间及已有文明的人类中间,积欲是一个很容易发生的过程;在自然状态中,却往往不这样容易。在自然状态中,要把性欲积累起来,在雄性方面,要化上许多活动与炫耀的功夫,而在雌性方面,要费上不少旁观与考虑的时间才行。冒氏所称的厮磨的过程,无论其为身体的或精神的,其效用也无非在增进积欲的程度,所以厮磨的过程不妨说是积欲的过程的一部分。这样一来,性冲动的分析就觉得比较圆满了。 性选择的决定,就发生在积欲的迟缓的过程之中。斯登达尔(Stendhal)所称的恋爱的结晶化,以及种种个别的性的象征,无论其为常态的或变态的,也就在这过程中推演而出。积欲固然在前,但解欲终究是全剧的目的与高潮;解欲是一个解剖学和生理学的过程,而同时,无疑的也处处和心理学发生关系。解欲也是积欲的关键,关键不明,我们对于性冲动的心理分析,还是模糊的,不正确的。 就通常的情形而论,积欲与解欲是衔接得很紧的。积欲好比积薪,解欲好比积薪点着后火焰的上腾,这火焰不是寻常的火焰,而是生命的火焰,一经燃着,生命便可以世世代代地不断传递。这全部过程好像是两节的,而实际还是一贯的,好比平地上打木桩,打桩的那个极有分量的大铁锤,用了大力举起之后,突然放下,正打在粧子的顶上,就把桩子打下好几尺去。积欲的阶段好比大铁锤因蒸汽之力被高高举起的阶段,而解欲的阶段便是它被突然放下的阶段了;直到桩子入地,那积累的力量才完全解放出来,好比把精子推动到目的地才结束解欲的阶段。我们在这里所称的积欲,在文学上或社会学上我们也叫做求爱;一个男子,因性冲动的力量,而向女子接近,就是求爱。在未婚的人,求爱往往是一个很冗长的过程。但我们不要忘记,就在已婚的人,每一度的性交合,也必得经历这两节而一贯的过程,才算正当,才算有效力,对双方才能满足;换言之,在解欲以前,多少得经过一些求爱的手续。 这缩短的求爱手续,虽然缩短,却有它的功用。性交合的关系,天长日久则生厌倦之心,要避免厌倦的心理而增加欲力的积累,这手续是不可少的。缩短的求爱大部分属于触觉方面。触觉与其他知觉所引起的欲力的积累,到达相当程度以后,积欲的现象就由渐而骤地集中到生殖器官上面,终于到达了顶点,而解欲的现象便接踵而来。全部的过程最初原是神经的与精神的居大半,到了积欲的后期与将近解欲之顷,最活跃的器官倒是许多血管。进化史上古老的所谓以皮肤为媒介的性关系,到此还有它的地位:积欲到了后期,全身的血好像是完全向皮肤输送灌注似的,因而造成各部分的所谓充血状态。脸部变红了,同时生殖器官也起着同样的变化。生殖器官的充血,在男子方面,引起阳具的勃起;前人说过,“勃起是阳具的害臊”,虽属比喻,却有至理。不过脸的害臊与生殖器官的害臊有一点不同,在后者,充血的作用是一个确切与特殊的功能,就是在性交合的时候,可以插入异性的生殖器官。因此,阳具中的血管的机构是很特别的一种,是由多量的结缔组织、动静脉管与平滑肌肉纤维错综纠缠而成的,三者综合,叫做勃起性的组织。勃起性组织的勃起可以由神经中枢唤起,也可以由触觉激发。 不但雄性的生殖器官有此特点,雌性的也有。勃起性的组织和积欲过程的充血与膨胀的现象,她是同样具备,不过没有雄性的那般显著罢了。例如在类人猿中间的非洲大猩猩,雌的在性欲被激动的时候,阴蒂和小阴唇所显示的充血现象是一望而知的;到了人类,一则因阴蒂不发达,再则因有新进化的阴阜和大阴唇,充血的现象就几乎看不见,但是视觉所不逮的,触觉还是可以发见,原来这些部分自有其海绵式的弹性,一经充血,这种弹性就增加了。女子阴道的全部,包括子宫在内,事实上都是满布着血管的,所以在性欲发作时,也可以呈高度的充血之象,与阳道的勃起差可相比。 女子阴道发生充血现象的时候,又分泌着一种液体,散布到并浸淫着阴道口的四周。这就是一种无色而也是多少无臭的粘液,在平时就有,所以润泽女阴的内外各部。但性欲发作到相当程度的时候,这种粘液就可以比较大量地分泌出来,真可以说是放射出来,此其功用自然在于进一步润泽阴道口,而使阳具于交合时容易进出。在分娩的时候,胎儿要从阴道出来,也就得有此种液体的润滑的功用。这种粘液大部分是从腺里出来的,而腺的地位就在阴道口的里边一点。在积欲的过程中,此种粘液的放射是必有的一部分,也足征积欲是和脑神经中枢有活跃的关系的。同时,粘液的分泌也和情绪的变迁表里呼应;文学书上所说的“春情荡漾”的时候,也就是粘液放射的时候。因此,此种粘液的作用对于将来要讨论的恋爱的艺术有特殊的意义。 男子阳具的勃起与女子阴道的充血都完成以后,性交合的条件就具备了。 到此,假如女子是一个处女,我们还有一个处女膜的问题需略加讨论。在以前,我们对这一块小小的膜是看作异常重要的,一个处女的名节就挂在这块膜上。(11)不过我们现在知道这看法是不对的,至少是不正确的。第一,女子的贞淫并不完全建筑在解剖学之上。第二,处女膜的大小厚薄往往因人而有不同,这种不同是在自然的变异范围以内而不足为奇的。(12)第三,幼年的倾跌或其他意外的损伤,可以很早就把它毁废。(同注(11))固然,女子的手淫也可以有同样的结果,反过来,也有交合以后,此膜还是不破损的,甚至于在娼妓中间,也还可以找到完整的处女膜。 第一度性交合时,使处女膜破损,是不免引起疼痛与不快之感的。假如此膜特别厚韧,交合也许根本不可能。在这种情形下,就得请医师用些小手术;要不然,女子可以自己用手指的压力,渐进地把它伸张开来,这也是医生的一种指导而已经证明为有效的。在有的文化单纯的民族中间,做母亲的往往很早的替她女儿施行这种不用刀圭的手术,为的是,一则平时可以增进卫生,再则结婚后可以增加性交合的便利。这种习惯,虽出诸文化单纯的民族,我们不能说没有什么道理。 在一切高等动物中间,包括进化史上与人类最近的在内,交合的方式,总是由雄性一方前进到雌性一方的背面。到了人类,正常的方式,是男的前进到女的前面,即,面对面的。这在西洋,有人叫做“爱神正看式”(Venus obversa)。这所谓爱神正看式固然可以看作人类特有的交合方式,但其他的方式还多,或为正看式的变通,或与动物的交合式很相近似,往往因民族习惯而异,甚至于久已受民族社会的许可,认为最合理的方式,这些都不出通常的变异范围,假若我们一定要把它们当作秽亵与邪僻一流,那就是不对了。 现在要说到交合时节的肌肉动作了。肌肉动作固然有时候也牵动一部分的随意肌肉在内,但大体上是不能随意的;肌肉动作开始之顷,也就是解欲的过程发轫之初。在这时候,除非一个人特别用道学家所谓的操存的功夫,可以说十足有意志的动作是几乎完全搁起的。最后我们达到一个关头,就是,射精动作。射精作用是这样来的,阳具与阴道的摩擦引起一种不断的刺激;刺激的反应是精液被灌输到尿道里去,灌输到一个紧张的程度以后,处在脊脑下部的放射中枢以及骨盘部分的神经丛(pelvic plexus)就受到刺激;而此种刺激的反应是教尿道四周的球海绵体肌(bulbo-cavernosus)发生强烈的节律性的收缩作用,逼使精液外射。 性交合的现象,综括起来,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分成两组:第一组是属于循环系统与呼吸系统的,而第二组则属于肌肉动作的,固然这两组在事实上是分不开的。交合时节的呼吸是浅的、急促的、而且有些断断续续的,这种呼吸会教血液变紫,即使静脉的血液增多,因而刺激血管运动的中枢,使提高全身的血压,尤其是勃起性组织的血压。所以在解欲的过程中,高血压是最显著的一个特点。据布塞普(Poussep)的观察,动物当交尾的时候,血管的收缩与松弛的转换,是最快不过的,不但脑部如此,全身都是如此。同时,心跳是加多了,加快了;体表的动脉管更见得暴涨,而眼球的结膜或睛衣(conjunctivae)也变红了。腺体的作用在这时候也有全般加紧的趋势。各种分泌的分量都有很大的增加。汗是特别的多,全部的皮肤的组织无形中都加紧工作,其一部分的表现就是汗流浃背与汗中所夹杂的有臭味的各种分泌,例如腋下的狐臭,大量生成和排出。口腔里唾涎的源头也打动了。在积欲过程的后期,男子方面,像女子一样,而不及女子的多,也有一种黏液从尿道口点滴地流出,这种黏液的来源也是一些小的腺体,叫做利特雷和考珀腺或考氏尿道球腺(glands of Littré and Cowper),都在尿道旁边,而和尿道直通的。以前讲禁欲主义的神学家也知道这种黏液的存在与意义,知道它和精液不是一回事,更知道黏液的流出是心头有淫念的一个证据;这在希腊罗马时代,也已经有人知道;到了后世,反倒有人把它和精液混为一事,这种错误对于神经不大健全的人,可以引起不少无谓的焦虑。同时肾脏的工作乃至全身的各种腺体的分泌也都增加了。 至于第二组动作的部分,实在是解欲过程的重心所在,因为,要是没有它,男子的精细胞即无由推进到子宫以内而与卵细胞接近。交合时的肌肉动作是全身的,也是特别与性作用有关的。这种动作也多少是不能随意的,随意肌肉的活动力量,到此不但不加多,反而减少。这种不随意的肌肉动作散布得很广,也很乱,是显而易见的。解欲的过程中,膀胱会收缩起来,便是一例。男女的膀胱到此都会收缩,但因为情况不同,其表现恰好相反;男子阳具勃起通常总会压迫尿道引起排尿故障,使暂时不能泌尿;但在女子,到此不但增加泌尿的欲望,而且真有不由自主而溲溺的。此外,如全身的发抖,喉咙的收紧,打嚏,放屁,及其他类似的不自主的动作倾向,都是证明。 上文说的是一般的不随意的肌肉动作,不过更要紧的终究是那些与性交合特别有关的动作;这些动作虽一样的不自主,总多少有些意志的成分在内。在解欲过程最初发轫的时候,肌肉动作就可以感觉到,这在男子,是相当的清楚,也是相当的简单的,当时的局势是要追使精液从精囊(vesiculae seminae)里出来,推进至于尿道,在那里和前列腺液(prostatic fluid)混合以后,再从尿道口喷射到外面。这些都是需要动作的力量的,尤其是末后喷射的一段。至于当时的局势是怎样造成的,其间牵动什么神经,什么肌肉,上文已经叙述过。前列腺液是精液中同样重要的部分,目前姑不细说。 在女子方面,这些特别的肌肉动作比较不易观察到,比较隐晦、复杂,而不易捉摸。在解欲的过程真正开始以前,阴道的四壁也时断时续地有些节律性的收缩动作,好像是对男子阳具在射精时所要发生的动作,加以进一步的刺激而相与先后呼应似的。这种节律性的张弛的动作,也是平时本来有的一种现象,不过到此更变本加厉罢了;别的器官也有,例如膀胱。这种变本加厉的趋势,一到将近解欲之顷,就更进一步来得显著,而当时活动得最有力的是阴道口的括约肌(sphincter cunni)(相当于阳具的球海绵体肌)。 解欲之顷与解欲以后,精液从阴道进入子宫,这其间女子的生殖器官是否有些导引的活动,在从前是一个问题。西洋古代的人以为这种活动是有的。希腊人也曾经把子宫看作一种身体以内的动物;但到了近代,比较精密的观察似乎没有能证实这一点。并且这方面的观察也不容易有;女子子宫有病,请妇科医生观看,因为一时的刺激,以致引起性欲的冲动,甚至于性欲亢进,在这种时候,间或可以观察到一些,但这些是极偶然的,往往不足为凭。到现在为止,所能认为定论的是:在解欲或性欲亢进之顷,子宫似乎变得短些、宽些、软些,它在骨盘里的部位,更下降些,同时子宫口也有些忽开忽闭的活动;(同注(4))这在女子,和在牝马、母狗及其他曾经观察过的动物都是一致的。 子宫于这些活动之外,同时也放出一种浓厚的黏液来,而这种黏液显而易见是又一种,不是交合前期的清淡的一种,并且这种黏液的流出,女子在交合以后,自己有时也感觉到——这些似乎可以证明,女子的性欲亢进大约就发生在这时候了。(同注(5))女子的性欲怎样才算解除,专家的意见到如今还不一致,有的以为只要有大量的黏液出来,就是解除了,有的以为总需阴道的四壁,尤其是子宫的颈部(cervix)发生了节律性的张弛动作,才是解除了。我怕这种观察是不对的,黏液可以放出得很多,阴门可以浸淫在黏液之中,并且浸淫了很久很久,往往女子的欲才解;而节律性的张弛动作,也发生得比较早;并且真正到了解欲或性欲亢进之顷,这种张弛的动作和黏液的数量也并不见得增加。一样解欲,一样到达亢进,而男女所表示的静躁,大有不同,足征女子此际在神经上用的功夫要比男子为大。就主观方面说,女子所感觉到的身心上的舒泰,当不在男子之下,但就客观方面而言,这最后的顷刻是比较不容易形容的;有时候,女子和男子一样,一般的肌肉动作多少也呈一种痉挛的状态,但这在男子是一个必然的常态,而在女子则否。(同注(6)) 解欲之顷,子宫自有它相当的活动,已如上述,但我们不要因此忘记,在精子方面,也未尝没有它的活动,有的专家相信,精子入女子生殖器官以后,可以保留活力至一星期或一星期以上之久;要是这见解对,那么精子尽有活动的余地了。一星期之说,也许不足以概括全部的精子,其间总很有些夭折的;但精子自能活动,是不成问题的。同时,我们应当知道,即使精子不自活动,再即使男子近门即泄,把它们放射在阴道口以外,它们事实上还有法子到达子宫内部而和卵细胞结合。原来在解欲之顷,不但子宫动,阴道也动,并且至少在有的女子,这种活动有时候不但一直牵涉到阴道口外,并且有一种向心的趋势,即向子宫的趋势,这样,精子即不自动,也同样有被推挽到子宫里去的希望。反过来,阴道在分娩的时候,是有力量可以把胎儿向外推挤而出的;所以有人相信,它也就有向外排挤精液的力量。这种力量应该任何女子都有,尤其是比较在自然状态中的原始民族的女子。此说而信,则自然的避孕方法又可以多添一种了。转回到上文,无论射精的深浅,甚或完全泼在阴门外面,因为精子与阴道双方活动的结果,精子到达子宫的可能性总是不会没有的;即使处女膜不破损,这可能性还是存在。因此,射精射在外面,并不是一个妥当的避孕方法,女子这样怀孕的尽有。假如男子不明此理,那时候一口否认曾和妻子真正交合过,而把妊娠的责任推到或怀疑到另一个男子身上,那就不免引起一桩冤案了。 解欲过程中女子特殊的肌肉动作,虽若复杂隐晦而不易捉摸,有别于比较明显的性兴奋时的一般肌肉动作,然而这种近乎痉挛的动作,功用所在,总是把积蓄已久的一股神经的力量解放出来。这在男女都是一样的。这种动作还有一个特别的目的,就是,精液的输送,在男子是施,在女子是受,施受不同,而目的还是一个。所以无论肌肉动作的隐显明晦,解欲或性欲亢进的过程与其所唤起的快感和满足,根本不能不建筑在此种动作——性领域以内的特殊动作——上面。 积欲的过程将近完成的时候,在男子,面部表情往往见得特别的奋发有为,而在女子,则觉得特别的鲜艳可爱,到了解欲的过程一开始,双方的表现就不甚美观了。瞳人是放大了,鼻孔也张开了,唾沫禁不住要流出来,舌尖也不由自主地要来回翻动;这些综合起来,无非表示一种官觉的欲望的满足快要来到,而有迫不及待之势。在有的动物,到这时候,连耳朵都会竖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同时还有一种自然的倾向,就是说些支离破碎、半吞半吐、没有意义的字眼。瞳人的放大引起怕光的现象,所以进入解欲的过程以后,时常眼睛就会关闭。当性欲发动之初,眼部肌肉的紧张性(tonicity)是有增无减的,专司上睫皮开启的肌肉也收缩了。所以眼球见得特别的大,特别的流动,特别的有光芒;再进一步,肌肉紧张性过分增加以后,就会发生斜眼(strabismus)。 解欲的过程是深入四肢百骸的一种过程,它的震撼的力量有时候可以引起很严重的影响,人类如此,在其他高等动物里,这种影响也有人观察到过。其在人类,男子所受的影响较女子为大,女子解欲的过程来得迟缓,也许这迟缓就是一重保障。所谓严重的影响,最大的是死亡。(13)其次是各式各样的身心的失常,全都是神经、血管、肌肉兴奋过度而精神体力不足以支持的结果。初婚的男子,交合之后,有昏晕的,有呕吐的,也有遗尿或遗矢的。患羊痫的人,一度交合之后,羊痫可以大发。有时候内脏可以破裂出血,有人连脾脏都出过毛病。上了年纪的人,动脉管经不起高度的血压而破裂的也时有所闻,其在脑部的就引起脑溢血,而成中风或半身不遂的病症。老年人娶少妇或宿娼,有时候也足以致死。 不过这些影响终究是些例外。除非一个人的神经特别脆弱,经不起比较有力的刺激,也除非一个人太不自爱,连最寻常的性卫生的规矩都不肯守,这种影响是不会发生的。解欲的过程是一个十分自然的过程,它是生物个体的一种十分亲切的功能,所以就是对于一时不很健康的人,也是不会有什么不良的影响的。要是环境适宜,行之有度,解欲的结果可以说是有利而无害的。(14)对于男子除了消释积欲过程中所蓄聚的紧张的状态而外,除了减低血压与恢复肌肉系统的休息而外,它可以取得一种精神上的满足,一种通体安闲的感觉,一种舒适的懒散的心情,一种心神解放、了无罣挂,万物自得、天地皆春的观感。在这种情形之下,解欲不会产生痛苦,增加疲乏,触动愁绪或引起情绪上的厌恶。其在女子,其影响也正复相似,所不同的是那种懒散的心情比较不容易觉察,除非在短时内,有过不止一度的交合;但是安闲、愉快、解放以及此身得所寄托的感觉,是完全一样的。(15)女子经过一度满足的解欲以后,也往往有如饮酒适如其量后的一种感觉,即相当的醉而不至于迷糊;这种感觉可以维持到好几小时,并且也是没有什么不良影响的。 总之,积欲与解欲不是两个分明的过程,而是一个过程的两个阶段。这是造化的一个不二法门,一壁教生物个体多多地把力量积蓄起来,一壁紧接着,又教它快快地把这力量解放出去,而这解放也不是徒然的,生殖细胞的输送与结合,种族的弈世蝉联,越久而越不替,全都是此种力的解放的结果;即或因受阻而达不到生殖的目的,此种力量的由张而弛,对于个体的身心健康,亦自有其维护与培养的功用。(16) 第三节 所谓发欲带 什么是发欲带(erogenic zone)?这名词先需介绍一下。当积欲的过程中,我们身体有几个区域是特别容易接受性的刺激,即遇有性的刺激时,它们特别有一种敏感。这些区域就叫做发欲带,这带字的用法是和地球上寒带温带的用法差不多的。有几个区域,是凡属健康的寻常人都具备的;不过就个别与特别的情形而言,这种区域还多,我们甚至于可以说,身体的任何部分都可以成为这样一个区域,这种特殊区域的敏感程度当然也因人因时而有不同,大抵有先天根据或幼年习惯的根据的人,此种程度总要深些。生理器官的部分,口与舌,女子的乳头,都可以说是寻常的发欲带。耳、颈、颈的背部、腋、手指、肛门、大腿、男子的乳头,有时也常成为发欲带。(17) 发欲带这观念的历史也可以说一说。它和西洋古代对于“交感”(sympathy)一字的看法有关系。身体的甲部分受刺激,而乙部分发生反应,好像首尾呼应似的,这在当时叫做“交感”。在医学的病理学方面,最先在这方面有所论列的是法人夏尔科(Charcot)。夏氏研究女子歇斯底里式的神经病时,发见身体上有若干特别区域——最初是卵巢所在的区域,后来又推广到其他部分——是和歇斯底里的时发时止有联带关系的,只要在这些部分一按,歇斯底里就可以突发,或可以戛然而止;它就把这些区域笼统地叫做“激发歇斯底里之带”(hysterogenic zone),也可以叫做“发痫带”(epileptogenic zone),因为歇斯底里和羊痫发作的情形是很相似的。但夏氏并没有把这种区域和性的情绪联系起来,到1881年,巴黎医学家尚巴尔(Chambard)发见,在寻常人的皮肤上,尤其是女子,有若干区域,在某种情势下,不断地轻快地抚摸,不但可以唤起春情,并且可以造成性欲的亢进;有时性欲亢进的发生,非有这种抚摸的行为同时做陪衬不可。尚氏以为这种区域差可与“发痫带”相比,而不妨就叫做发欲带,后来费瑞(Féré)也观察到此,更进一步地认为发痫带与发欲带不但差可比拟,简直就是一回事;发欲带的名称到费氏手里也确定了,一直用到现在;常态下的发欲带,就等于病态下的发痫带,这是费氏以来已经受人公认的。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对于发欲带的研究也是极深刻的。弗氏分析“欲”(libido)(18)的发展,认为在第一期里,即自动恋或自我恋的阶段里,性冲动是没有对象的,既无对象,力之所及,只好到发欲带而止,到春机发陈期以后,更真实的性的对象出现了,于是此种力量才向外伸张。在儿童时期曾经供给过性的“前期快感”(fore-pleasure)的 发欲带,到此便成进一步的快感的一个阶梯、一种陪衬、一件穿插。(19) 这样看来,我们可以知道,所谓发欲带实在是正当的性生活中一个很正当而重要的部分。要讲求性生活的健全的满足,要教导人家如何可以得到此种满足,发欲带的一部分功能,自不能抹杀的。每一个女子有她的一套发欲带,有的很显著,有的比较隐晦,尚有待于启发;做她的配偶的人,在求爱已到适当的程度而准备结合的时候,就先得探寻此种发欲带的所在,从而加以培植,更从而唤起积欲的过程,作为最后结合的一番自然而应有的准备。 人的先天素质各有不同。圆颅方趾的一般的模式尽管相似,细节目是很不一样的。因为不一样,所以各人性选择与求爱时所依据的因素也就不宜一概而论。不过对于发欲带的探索,我们但需根据触觉的因素,即不难寻获,而是尽人可以适用的。关于触觉的所以为性选择因素之一,详见下文本章第六节。 第四节 求爱的生物学 (20) 求爱的现象,要是我们了解得正确的话,也是一个生物学的过程。凡是有两性的区别的动物都有这现象。要是积欲的过程是生理的,求爱的过程便是心理的,行为的,两者实在是一个现象的表里两个方面,其在行为方面,求爱也是所以取得上文第一节中冒尔所称的厮磨的方法。 就低等动物中举一例,雌雄同体的蜒蚰或蛞蝓就有一套细腻的求爱的手续。起初是两条蜒蚰彼此慢慢地追逐,接近以后,便彼此围绕,彼此的口部休止在对方的尾部上;双方都放大量的黏液,最后彼此的生殖器官渐渐地伸张出来,进而相互地纠缠不休,形成许多很美丽的方式,同时还放出珍珠色一般的光来,一直要到积欲完成,才告一段落。(21)这就是蜒蚰的求爱手续了。这一套手续,等而上之,我们一直可以推到文明程度极高的人类。 求爱的现象,在鸟类中是特别的彰明较著,历来在这方面的研究,也以关于鸟类的最为细密,并且所研究的种类也最多最广。鸟的羽毛、鸣声,这种声色的炫耀,或展翅,或翘尾,或趾高气扬的大踏步的游行,或作种种舞蹈的姿势,无非是雄性求爱的一些表现,无非是雄性的一些方法,一方面所以自己作一种交配前的准备,一方面所以刺激雌性对方,使作同样的准备。这在今日文明的人类里,也还可以找到一些相类的例子。据在海牙的一个荷兰人亲口对希尔虚弗尔德(Magnus Hirschfeld)(22)说,当第一次欧洲大战的时候,在荷兰境内驻扎的英国兵就和荷兰女子发生恋爱关系,结果是好几百个荷兰少女变做了母亲;原来英国兵走起路来轻快的步伐是很美观的,不想这种步履竟有很大的魔力,足以颠倒荷兰的少女。(23) 不过这种例子是不很多的。在文明状态中,懒惰、奢侈以及过度的温饱,已经使性欲的发作特别来得容易,积欲的过程特别来得短促,以致求爱的现象变成一种无关宏旨的勾当。话虽如此,求爱还是有它的地位,并且还相当普遍,不过方式上很有变迁罢了。文明人的求爱是改头换面了的,是比较细微而不显露的,并且往往限于一些心理方面的表现。 求爱的现象又和另一种生物现象有联带关系。在动物与未开化的人类中间,尤其是在雌性的一方面,性生活是有时期性或季候性的,而不是常年性的。在开化的人类中间,这种时期性的表现也还可以找到一些,并没有完全消灭。假如没有这种时期性,即两性的性的机构随时随地可以接应外来的刺激,并且接应得很快,那么,求爱的手续可以减到一个最短的程度,而积欲的完成也不呈什么困难了。但事实并不如此。一年之中,大部分的时间里,性冲动是毫无声息的,因此,就有求爱的必要了。求爱可以看作一种精神与行为上的努力,目的是在唤醒静止中的性冲动,再度活跃起来。 大部分的高等动物有它们的蕃育的季候,一年一度或两度,即在春季、秋季、或春秋两季。有的未开化的民族也有这种季候,世界上有许多分散得很远而很不相干的这种民族,在春季、秋季、或春秋两季,都有盛大的欢乐的节气,让青年男女有性交合与结婚的机会。(24)在文明的国家,得胎成孕的频数也有它的时期性,一年中的曲线,大抵春季要高些,有时候秋季也比较高,看来就是这种节气的一些痕迹了。无论如何,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同一个,不管这原因究竟是什么。这原因究竟是什么,各家的见解到现在还不一致。有的,例如法国社会学家迪开姆(Durkheim),认为这种季候性大半是社会的原因所造成的,好比犯罪与自杀的现象一样;有的,例如盖德肯(G.deken),以为真正的原因是太阳的化学的光线,这种光线在春天是最有力量的;有的,例如黑克拉夫特(Haycraft),认为和季候的温度有关;有的一面承认春初的暖气的刺激,一面也承认秋末冬初的肃杀之气也未尝不是一种刺激。(25)看来最后一说比较的最为近情。 近年以来的研究,不但发见文明社会的女子有性的季候性,男子也有,而男子此种季候性的发见初和性交无涉。独身与守身如玉的男子夜间不免有遗精的现象,这些有趣的意见便从研究此种现象中推论得来。1888年,纳尔逊(Julius Nelson)最先提出事实来,证明男子有一个二十八天的性的来复或循环。佩里-科斯特(Perry-Coste)的更精密与更长时期的探讨,也认为男子也有他的月经,并且认为这月不是寻常的月,而是太阴的月,每一来复占二十九天半;同时又说这二十九天半之中,又有两个顶点,即事实上有两个小来复。但这种结论是有人加以辩难过的。到了罗默尔(von Roemer)又把不由自主的遗精和自主的性交中的射精相提并论,他认为交合与射精也未尝没有一个来复;在已婚而性行为比较自由的男子,这是看不出的,但我们若就未婚而需寻觅交合机会的男子来研究,这按月的来复就看得出来了,并且这来复也有两个顶点,和佩里-科斯特所见的大同小异。罗默尔又进一步地观察到这两个顶点有大小,大的在月圆之候,而小的则在新月之时,这一点倒又是和原始民族的经验有些暗合;原始民族狂欢的集会也是和月的团有关系的。这些结论虽然有趣,恐怕一时还不能 算做定论;怀疑这种结论的人并不少,例如法克斯(Munro Fox)。(26) 还有一种不由自主的性活动的来复,就是一星期一度而以星期日为顶点的,也往往很显著。这种来复大概是由于社会的原因。但是以一年为期的来复是不能用社会的原因来解释的。这一层,我远在1898年就提出来过,(同注(20))而三四十年来,也曾再三地加以证实。所有的证据都指着,一年之中,性冲动自然而然的特别活跃的时期确有两个,一在初春,一在秋季,并且往往秋季比春初还要见得活跃。(同注(25)) 至于女子方面有没有这种常年的来复,我们现在还没有很多与很细到的证据。不过,来复或循环的现象毕竟要在女子方面见得最清楚;女子性生活的一个正当的特点就是此种时期性;月经就是最明显的事实。月经的存在,证明在性的时期性方面,女子要比男子为原始得多。关于月经的起源的讨论是很多的。以前有人以为,受潮汐的影响的低等动物总要表示出一些太阴的时期性,但这方面的证据很少。海边的贝壳动物,普通并不受什么月亮的影响。不过苏伊士湾一带的海胆是受影响的;月亮上弦,它们就大些,下弦,它们就小些。它们所以大,就因为一肚子卵的关系,一到月圆,这包卵就散出去了。这种影响虽有,却和四足的走兽总嫌风马牛不相及,并且,就在哺乳类中间,一直要到一部分接近于人的类人猿,才有月经的出现。瑞典的理化学家阿瑞尼乌斯(Arrhenius)提到过,月经的来源可以推溯到空中的电,上文引过的法克斯对这个题目特别有研究,认为电的说法是对的。(同注 (26))他指出,空中的电是有变迁的,而此种变迁亦有其时期性,每二十七天又三分之一天达最高点一次,而这二十七又三分之一天的时光也正是月亮绕地球一周的时光。他在常年人口出生率的曲线里,也找到一个按月的略有波动的节拍。 在类人猿中间,月经虽属初次出现,但它是和更原始的一年一度的来复同时存在的,所以月经尽管一月一次,生产还是只限一年中的某一个时期以内。这在人类也还有一点痕迹。在人以下的高等动物,则一定要到所谓“叫春”(oestrus)(27) 的时候,雌性动物才容许性的交合。在人类,女子性欲最强烈的时候大抵是在经期的前后几天;不过,这种性欲是比较分散而不容易确指的,尤其是到了文明大开的人类。但是大多数的专家都承认这一点,例如,德国神经学家克拉夫特-埃平(von Krafft-Ebing)就把女子这种顶点摆在经期的后几天。阿德雷(Otto Adler)则说,性欲的增加,是经前、经后与正在行经中都可以感觉到的。科斯曼(Kossmann)认为女子最需要性交的时候是月经刚过后的几天,甚至于月经快完的几天里。居约(Guyot)说经后的八天是女子性欲最盛的时候。坎贝尔(Harry Campbell)曾经说到伦敦某医院就医的工人,调查他们妻子的性欲的时期性,他发见全数的三分之二中,有的经前欲旺,有的经后欲旺,有的逢经欲旺,有的在三个时期里都旺。即四者必居其一。 到晚近几年,我们更有了些确实的统计材料。女医师戴维斯(Katharine Davis)研究过 2000多个女子的性生活,发见她们性欲最热烈的时候,几乎全部是在经行前两天到经行后七天之内,不过她的发见里有一层和以前的专家不同,就是经前热烈比经后热烈者为多(69例对38例)。汉密尔顿医师(G. V. Hamilton)观察过100个知识阶层的女子,发见25人的旺盛期是在月经刚行以后,14人是在刚行以前,21人在刚前刚后,11人在经行中及月经刚行的前后,19人完全没有时期性,其余10人没有说什么。 女子的羞怯也是演化而来的一个现象,它的原始状态在动物中就可以找到,并且是以性的时期性做依据的。性的时期性,加上羞怯的心态,也是求爱的一个主要条件。最初,羞怯可以说是雌性动物的一个拒绝的表示,因为叫春的时节还没有来到。不过叫春的时节来到以后,羞怯的心态还继续存在,到那时,和性冲动的力量结合以后,就成为若接若离、半迎半拒的献媚的态度与行为,到此,雌的对雄的便时而接近,时而逃避,或虽属逃避,而走的路线是一个圆圈。所以羞怯这种心态,起初是所以拒绝性交的,后来很快地和别的冲动联合以后,就成为一个很复杂的东西。到了人类,它就包括下列的四五种成分:(一)就是上文所说的由于时期不合而拒绝性交的表示。(二)一种深怕引人憎恶的恐惧心理,性器官的地位和排泄器官的出口处最密迩,排泄物是无用的,惹厌的,即在动物,似乎便有这种感觉,此种惹厌的心理后来不免转移到生殖器官上去。(三)原始人认为性的现象是有巫术的影响,是很可怕的,此种恐惧心理促成了种种仪式与礼节的行为,又进而演变为若干维持男女有别的简单的规矩,这种仪节与规矩最后又转过来成为羞怯心态的一种护符。(28)(四)装饰和衣服的发展,一面所以培养羞怯的心态以抑止男子的欲念,一面亦正所以充实献媚的工具,从而进一步刺激男子的欲念。(五)原始民族往往以妇女为男子资产的一部分,这种资产的观念难免不在女子原有的羞怯心态上,加上一重新的约束,认为不但本来如此,也是理该如此。这最后的一种成分也许没有前四种重要,但也时常有人主张把它加入。 无论成分如何,羞怯总是一个很大的动力,初不问一个民族开化的程度如何。羞怯的心态和衣服也不一定有什么分不开的关系。最野蛮的民族有难得穿衣服的,有完全裸体的,但同样怕羞。到了近代,有人提倡裸体主义,如裸体运动、太阳浴运动、很流行一时的德国裸体文明运动(Nackt-kultur)等等,也没有教羞怯的心态受丝毫的损失。不过,在文明社会里,羞怯的表现是分散的,是改换头面了的;我们在仪式里找到它,在男女应对进退之节里找到它;它在原始氏族里的那种不可抵抗的魔力是没有了,但羞怯的心态毕竟是求爱的主要条件,时代有今古,这是没有新旧的。要不是因为羞怯,我们就缺少一种迁延与节制的力量,这种力量的缺乏,一方面使男女积欲的过程来得太匆促,一方面使女子不能有从容观察与比较向她求爱的男子的品性的机会,来选择她认为最适当的配偶。(29) 第五节 有选择的求偶与性选择的因素 (30) 积欲的过程,若从外面来说,是各种官能的印象直接或间接所引起的。官能接受外来的印象,印象造成刺激,刺激唤起反应,反应就是积欲。冒尔所说的厮磨,实际上不是别的,就是通常一性对于另一性的刺激所造成的一切身心两方面的印象的总和。一个异性的人,最能供给合意的印象的,就是中选的人,这就叫做性选择。 我们用这个“性选择”或“性择”的名词,就牵涉到达尔文的进化论。性择论是达氏进化论的一部分。(31)不过,就达氏原有的说法而言,性择论并没有完全得到学者的公认。第一,我们要特别记住,这种选择很难说是建立在审美观念之上的。求偶之际,所选择的不见得是美,而是强壮与其他显著的特点。第二,在一般的动物界中,性择的效力究有多大,也还是一个问题,即在对动物生活有专门研究的人,也认为这问题并没有解决。换言之,这种发乎本能的求偶的方法,究有几分力量,一面可以选择一部分的品性,使遗传到下一代,一面可以淘汰另一部分的品性,使不再遗传,是很大的一个疑问。近年以来,自从孟德尔的遗传法则流行之后,性择的问题就更见得隐晦不明。不过这问题实在有两个部分,一是有选择的求偶,即对于性对象不能无轩轾取舍,一是此种轩轾取舍,因遗传的道理,而影响到后代族类的品质与品性。成问题的是后一部分;至于前一部分,也是和我们实际上有关系的部分,是比较不成问题的。配偶是有选择的,不过落选的分子是不是根本得不到配偶的机会,因而独处终身,我们还不明白;在高等动物里和未开化的民族里,这种找不到配偶的分子,在数量上似乎是很不足挂齿的。(32)在鸟类中间,求爱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既费精力,又费时间,无疑地表示一种选择的工作。但此种求爱的成功是否影响族类的品性遗传,有如达尔文所假定,还是很难确定的。霍华德(Eliot Howard)是一位很精到的鸟类学专家,在他的《不列颠的莺类》那本巨著里,他虽不完全否认达氏的性择论,但是对于性择的影响究有多广,意义究有多大,言论之间,是很犹豫的。许多别的鸟类专家也是一样的小心。 到了人类。性选择的影响似乎比较清楚了一些。即远在古代,落选的人要找到配偶而留传他们的品性,事实上恐怕总有几分困难。古代的巴比伦有一个宗教的习惯,就是,凡属女子都要到米立达(Mylitta)的神社那里去操几年淫业。(33)据希腊史家希罗多德(Herodotus)的记载,那些姿色稍差的女子也许要等上三年四年才有男子过问,古代任何民族的婚姻习惯里,无疑地也很有这种现象,即健美者容易得偶,而反是者不免怨旷终身。不过在未开化与半开化的民族里,女子似乎迟早会怀孕(有的观察家说野蛮民族中就是最丑陋的女子也不例外)。所以,就在人类,此种展缓的性择也许可以减少不中选的品性的遗传的机会,但对于族类全般的选择影响毕竟是有限的。(34) 就以往的情形而论,达氏所称的性择的影响固属有限,但若就人类文明的前途而论,这种影响是可以很快扩大的。就在今日,有大量的男女便终身不偶,其所以不偶的缘故,有很大的一部分是因为没有能力去打动异性的求偶的愿望。假如未来的文明,一面能够教求偶的事脱离种种世俗的计虑,一面更能把求偶的真正健全的选择标准与理想严格地树立起来,那么,性选择真可以成就一番取精用宏的事业,而成为人类进化的一派强有力的导引的力量。黑曼斯(Heymans)说得好:“假如男子希望未来的女子要比现在的高大些,感情用事得好一些,他们只需就目前已有的女子中,找高大的与不大感情用事的分子做配偶就是了。(35)这种女子目前何尝没有呢?不过这种自由选择的趋势,一时怕还不容易发展。”那就是因为健全的标准还没有树立起来,而世俗的不相干的计虑还是太多的缘故。 总之,到现在为止,我们还不能把达尔文的性选择论看作造化的一把凿子,把未来的生物不断地凿成许多翻新的花样,同时又把凿坏了的随时抛置一边。在相当限度以内,女子之所以为女孩,或女性型式的演变,多少总要受男子选择标准的影响,而为所陶冶;男子之所以为男子,或男性型式的演变,也不免同样地要适应女子的理想。黑曼斯也有过这种见解,我以为这见解是很正确的。独惜所谓相当限度的限度,似乎是不宽绰的,并且也不容易捉摸;因此,我们到如今还不能把男子看作一个经由女子再三选择后的创造物,看女子亦然。 上文的一番讨论是很必须的;在进而研究性心理学的基本事实之前,这也是一些不可少的准备。我们要了解的是,我们虽袭用“性选择”的名词,我们实际上所注意的只是求偶时一些抉别的功夫和抉别时所依据的各种官能的作用。至于这种抉别的功夫对未来的族类究有何种影响,那就属于达氏进化论的范围,我们除了上文一些旁敲侧击的话以外,暂且存而不论。 求偶是目的,求爱是手段。当手段进行之际,其间虽有比较与抉择,却不一定发生与情敌竞争的行为。自达氏的学说流行以后,一般人不察,总以为自然生活里必须有“物竞天择”,而求偶生活里必须有“男竞女择”,但至少在性择范围以内,这竞争的成分是可有可无的。不过求爱手段的本身是无所不在的,任何人求偶,要用到它;求偶成功以后,要维持性生活的正常与满足,在每一度性交之前,也要用到它;求爱所费的功夫,可以有大小,但不能或缺则一。研究家若霍华德,一面尽管怀疑动物生活中“性择”的功用,一面对于求爱现象的铺叙却是不辞琐碎的。 与求爱及求偶有关的官能是触觉、嗅觉、听觉和视觉。我们似乎没有理由把味觉牵引进来,因为所谓味觉,一大部分还是由通于口腔的后鼻孔所传达的嗅觉。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地说,我们不引进味觉是有一个很好的理由的;要知味觉是人生另一个大欲——饮食——的工具,假若味觉局部也成为男子一大欲的工具,则人生两大欲不免发生夹杂混乱的危险,而男女在求爱之际,兴会所至,也许不走交合的路子,而走吞噬的路子,把求爱的对象变做果腹的对象了。动物中,有时候也有以对偶做食粮的,但毕竟是一些很少的例外,并且总是雌的吞食雄的,而吞食的时候总在交合与受精作用已经成功之后。味觉与求爱很不相干,不但于常态的人如此,即于变态的人亦未尝不如此,这也是应当说明的。 第六节 性择与触觉 触觉是最原始的一个厮磨方式。性交合动作的本身,就是一种厮磨的动作,而其最关紧要的部分便是触觉。在儿童中,挤在一块儿呀,接吻呀,拥抱呀,也是不外乎一些厮磨的活动,用以表示一般的亲爱或含有性的成色的特殊的亲爱。这些活动,对于成年的恋人是同样的有用。 触觉虽与性择有密切关系,但司触觉的官能并不因此而有什么特殊或专化(36)的地方。皮肤是一切知觉官能的基础,而性的知觉又是最古老的各种知觉之一,所以性的知觉,就大体言之,必然是一般触觉的一个变通,而没有什么很特别的所在。触觉既属原始,而所占的面积又广,既散漫,又模糊,所以一经激发,它的情绪的陪衬总是特别浓厚;所以在一切官觉之中,触觉是最缺乏理智的,同时,也是最富有情绪的。触觉既有这些特质,又加上它和积欲与解欲的机构很早很早就发生了拆不开的关系,所以,要找一条路子来唤起性的活动,它是最方便的一条,也是最有力量的一条。 低等动物求爱时,触觉往往是最占上风的一条途径,我们根据上文,对于这一层也是可以想象得知的。虾蟹的求偶就由触觉来决定;对于蜘蛛,触觉往往是主要的求偶的官能。牛、鹿、马、犬等高等动物求爱之际,舐的动作占重要的一部分。纽曼(Neumann)曾经目睹一对象求爱,牡象先用鼻子在牝象的身上往来抚摸,其次,两象并肩而立,彼此的鼻子纠结着,彼此把鼻尖塞在对方的嘴里,人类求爱到达相当程度以后,这种类似的情不自禁的动作也是常有的。有的人,尤其是女子,在没有或一时不能有完全的交合行为之前,这一类的触觉方面的活动已足以供给适当的快感与满足。 女子的情绪生活里,触觉原是一个特别显著的成分,到了她的性生活里,这一层尤其看得清楚。马丁(Lilian Martin)研究大学女生的审美的情绪,观察到基于触觉的情绪比其他的情绪要来得彰明昭著。克拉克(Pearce Clark)叙起一个9岁的患羊痫疯的女孩,说她只喜欢一种人,就是和她皮肤接触时她觉得最舒服的人,又说她把所有认识的人分门别类的时候,是拿在握手或接吻时她所得的感触做标准的。女子当春机发陈(37)的年龄,所表示的性的欲望,大抵不在性的交合,而在接吻或拥抱一类比较纯粹的触觉的行为。塞吉尔(Sadger)说:“许许多多青年女子所辉耀的像佛光似的贞操之光是这样的,性器官部分的冲动固然很少或没有,但是在全身的皮肤里,黏液膜里和肌肉系统里,却充塞着强有力的性爱。”这一层,事实上不止春机发陈期的少女如此,就是已婚的女子,已有交合经验的女子,亦莫不如此。换言之,自春机发陈起到将近解欲或性欲亢进之顷止,这种泛滥无归的性爱是始终存在的。(38)十八世纪的一部性爱小说里写道:“她尽管竭力地撑拒,挣扎,想摆脱他的两臂的环抱,但一望而知她的目的无非是要把他和她接触的点、面、线,尽量地增加。”女诗人费菲恩(Renée Vivien)说:“触的艺术是诡异的、复杂的,它和香的梦境以及音的奇迹站在一个平等的地位。”这句话出自女子之口,尤其是值得我们的注意。触觉对于恋爱的重要,在一般女子的认识里,也是一种良知良能,这又是一点足以证明触觉在性生活里,比起其他知觉来,实在是最太初与原始的。 上文说的都是一些有关常态的话,触觉与性生活的关系也可以有畸形及过敏的发展,此种发展的种类不一,有些情况男女都有,例如各种织物恋或兽毛皮革恋(喜欢抚摸玩弄兽的毛皮、丝绒、绸缎等物);(39)有些情况女子患者独多。而往往与社会治安有关,例如窃恋。(40)又有一种变态不妨叫做挤恋(frottage),则男子患者独多,至少,其表现的程度在男子为特别显著。患挤恋的男子喜欢在公众场所,和完全不相识的女子拥挤摩擦,以获取性的满足,而发生摩擦处虽以生殖器官的所在部分为主,但并不限于这一部分;不用说,在这种场合下,即在寻求性欲满足的男子也始终是衣冠齐楚的。有许多女子有时在群众中站着(例如在热闹戏园的后排,甚至于在礼拜堂里)忽然感觉到这一类意外惹厌的接触,那就是此辈之所为了。这种变态是可以引起法律以至于法医学的问题的,而有此种变态表现的人也许在别的方面是很正常的人,不但很有身分,并且也是很明白事理的人。 怕痒不妨说是触觉的副产品;它的基础是一些反射作用,在胎儿期内,早就有些发展的。(41)怕痒和性的现象也有密切的关系。比方说,怕痒是积欲的一种游戏,而笑是解欲的一种游戏;假设有性的刺激当前,此种刺激也多少已经引起一些性的欲念,但事实上这欲念是无法满足的,或以不满足为是,于是便用格吱一笑的方法,来排遣这种欲念(在已有性意识而怕羞的少女往往有此行为)。怕痒虽属积欲的一种游戏,但可以弄假成真,引进到积欲的境界,所以一到成年,即性关系通常开始的年龄,它就渐渐地消灭。成年人不大怕痒,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怕痒的意义是不止一方面的。上文把它看作一种皮肤的羞怯现象,迟早不免消灭,不过是方面之一罢了。怕痒的起源,我们可以确定是和性现象没有关系的,它的基本功用大概与身体的保护有关。鲁宾逊(Louis Robinson)说得很对,在幼小的动物身上,凡属最容易受侵害而最需要保护的地带也就是最怕痒的地带。话虽如此,性器官一隅以及各个发欲带的怕痒,和鲁氏所说的怕痒,是不一样的。性器官和发欲带的皮肤里的神经细胞有一种特别的本领,就是神经学家赫里克(Herrick)所说的它能够把许多连续的刺激积累在一起,积累得越多,那神经中枢的皮层细胞被牵涉而积蓄的力量便越大。比方说,山坡上半溶解的冰块往山下泻,越泻越多,其势便越锐不可当。这种力的积累也就是我们在上文所已讨论过的积欲的过程,而其终极,即是力的解放,也就是解欲的过程;还拿冰块作比方,就算它一泻万丈,终于轰然一声,打着了山脚下的平地,但一般的皮肤里的触觉细胞则不然。它们接受刺激后的反应不过是肌肉抽动一下,或忍俊不禁地大笑一阵罢了。无论如何,一切性爱的厮磨,尤其是性交合本身,和怕痒是有一个亲切的关系的。哲学家斯宾诺莎(Spinoza)著名的恋爱定义就建筑在这一点上:恋爱是“同时有外缘印象做原因的一种发痒”(Amor est titillatio quaedam concomitante idea causoe externoe)高尔斯(Gowers)也说过,性交合的动作归根结蒂是一个皮肤的反射。 怕痒的地位也是随文明的程度而发生变迁的。在野蛮民族的性爱生活里,怕痒是很有地位的。即在欧洲民族的初期生活里,怕痒也还相当重要。到了近代的文明社会,一部分的青年女子虽或时常用搔痒的方法来觅取性的快感,但大体上这种方法是无关宏旨的。在文明单纯的民族中,往往搔痒就是求爱的表示,并且有时候,搔痒和交合在语言上是一个字。南美洲南端的火地岛的土人便是一例。德国人把女子的阴蒂(clitoris)叫做Kitzler,就是“怕痒之物”的意思,也表示语言上的一种会通。拉丁文里也有类似的例子。拉丁文里的一个词Pruritus释做“痒”,如今在医学的专门名词里还在沿袭通用,但此词也有“贪淫”的意思。近代医学说人体上有若干特别怕痒之点,而这些痒点所在的区域,在幼年和将近停经的年龄,往往可以因自动的搔痒而引起性的快感,可见拉丁文中的一词两用也是很有意义的。斯坦(B. Stein)说,十八世纪中,俄国某皇后有一个奇癖,她在宫里豢养着一批宫女,平日专替她捏脚取痒,同时还要说些淫辞,唱些艳曲;有时,此种过度淫乱的生活引起了疲乏,还得替她施行一种特别解闷与提神的方法,就是吮咂她的臀部。担任这奇特差使的人,不用说,是当时俄国的一部分贵族女子。(42)俄国某皇后的此种奇癖,是有一个生理学的解释的,费瑞曾经加以证明,搔痒的举动,适当的话,是一种可以提神而增加活力的刺激,但若过了度,便可以教人疲乏。 怕痒与性感觉的关系还有一些事实的证明。有一个女子讲起她的性经验时说,在她没有交合的欲念时,假如男子碰到她的生殖器官,她只会发痒,但若欲念起时,痒的感觉便消释了。因此,我们不妨说,痒的感觉是性的感觉的一个替代,而性的感觉是痒的感觉的一个变相。怕痒的现象,原先好比一个把门的卫队,是为拒绝外来的接触的,但后来面目一换,变做一个前哨的先驱,为欢迎与招致外来的接触。 皮肤与性生活有亲切的关系,怕痒的现象而外,还可以从皮脂腺的行为里看出来。皮脂腺是毛发腺退化而成的。人类的祖先是全身有毛的,皮脂腺便是体毛蜕落后的遗留。当春机发陈的年龄或性系统发生障碍的时候,皮脂腺有恢复生毛的倾向,但其结果不是毛发,而是大量的粉刺;女子到停经以后,皮脂腺也真有生毛或须髭的。(43) 所以不但皮肤和性系统有密切的关系,连毛发以及毛发的变态也是如此。萨布罗(Sabouraud)发见女子若患局部的秃顶或斑秃(alopecia areata),率以春机发陈的年龄及五十岁光景为多;但在男子便没有这种年龄上的限制。又如女子因病将卵巢割除,以致月经中途止绝,也往往会引起毛发的大量脱落;妊娠期内月经暂停,有时候也会发生同样的现象。 性交合大体上是一种特殊的皮肤反射,固然有如上述,但是在一般的皮肤触觉和此种特殊的反射之间,还有许多第二级的性触觉的中心,这些中心的所在地域,我们以前已经介绍过,就是若干发欲带。 这些第二级的中心有一个共同之点,就是,都和身体上的出入口有关系,也就是,都安排在皮肤和黏液膜衔接的地方。这些地方的触觉,经过长期的进化以后,是特别的灵敏,特别的细腻。就大体言之,这种人身上的边疆地带和异性的同样的或类似的边疆地带发生接触之后,假如环境适宜,便可以唤起积欲的过程,以至于产生强烈的性的刺激。此种地带的彼此接触、或直接和性器官接触所引起的反射,可以说和性器官彼此接触后所引起的反射完全相像,其所发动的神经的力量也是一般无二。它们所以成为第二级的性触觉的中心,原因就在此了。 我们必须记住,这些现象,这些出入口地带的接触,都基本上算正常的。有人把这种现象的一部分看做孽邪或淫秽一流,那是不对的。无论如何,假如这种接触是用作积欲的一些帮助,一些手段,而自身不成目的的话,我们总应当把它们看作在正常的变异范围以内,而不是变态或病态。从审美的立场看,可能不堪入目,但这类评判当然另属一回事。不过我们也得注意,美的标准往往因性的情绪而有变迁;一个不相干的人所认为不美的许多东西,一个在恋爱状态中的人却以为是美的;他的恋爱的情绪越是热烈,他的通常的审美标准越容易起变化。我们要不从性的观点说话,全部性的现象事实上可以说是很不美的;除了积欲过程的初期的活动而外,其余全部都说不上一个美字。 利用发欲带而取得性的兴奋,不能算不正常,还有一个简单的理由,就是,在人类以外的许多动物里,这也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总之,假如此种兴奋的目的不止在促进积欲,而也在取得解欲,即上文所已说过的不止是手段,而也是目的,那就不免有几分放僻邪侈了。不过这种放僻邪侈也还在疑似之间,自避孕的方法流行以来,许多人往往改变他们性交的方式,或运用一些特殊的避孕的技术,假如这些不能算做邪僻一流,则此种以手段为目的的性行为也还不能看作过分的超乎理法之外。 接吻便是此种性行为的一例。嘴唇是人体上的一大边疆地带,是皮肤与黏膜毗连的一个口子,是有极锐敏的触觉作用的。在许多方面它很可以和阴门或阴道口相比,并且有一点比阴门还见得灵活,就是,它还有一个神经更要锐敏的舌头做它的后盾。所以嘴唇的密切与长时间的接触,在适当而可以招致积欲的环境下,是可以引起很强烈的刺激作用的,其强烈的程度,虽次于性器官直接的接触,在各个发欲带里,总要推它为首屈一指;一样是许多条可以把神经的力量导入性领域的路径,只有它是第一条大路。一般的接吻如此,而所谓斑鸠式的接吻(columbine kiss)尤其如此。在法国南部某一地区所流行的一种接吻,叫做沼泽佬式的接吻(maraichinage)的,也就是斑鸠式接吻的一种;(44)不过在一部分神学家的眼光里,这种接吻是一桩万劫不复的罪孽。接吻与类似接吻的表示,在其他动物中也很多,例如蜗牛和昆虫的以触角相接,鸟类的以喙相交,狗与其他动物在交合时彼此的舐咬。到了人类,接吻有两个成分,一是触觉的,一是嗅觉的,不过触觉比嗅觉的来历为古远,而在欧洲民族中间,它所占的地位也远在嗅觉之上。不过偏重嗅觉的接吻,实际上比偏重触觉的要分布得广;欧洲或地中海区域而外,大都流行偏重嗅觉的接吻;在蒙古利亚种的各民族中,这种接吻发展得最完全。(45) 接吻虽属积欲的一大手段,还有其他属于触觉的比较次要的手段。异性之间任何其他出入口的接触都是积欲的手段,其效力有时也不在接吻之下;这些手段,其实都属于接吻一流,不过接吻比较最富有代表性罢了。舐阴(即以舌舐女子的阴部,西文为cunnilinctus,普通误拼为 cunnilingus)和咂阳(即以舌咂男子的阳具,西文为fellatio)((46)及(42))都可以说属于接吻一类;并且也不能看作违反自然,因为在他种动物和未开化的民族中间,我们同样可以找到这一类的活动。把它们看作厮磨的一些方式与积欲的一些帮衬,它们原是很自然的,并且,在一部分人的经验里,它们正是所以获取性快感的一些无上的条件;至于这种活动的是否合乎审美的标准,那是另一问题了,大概总算不上美吧。不过这一类的活动是可以走入歧途的,假如畸形发展到一个境界,弄得喧宾夺主,取正常的性交合而代之,那就不免受“邪孽”或淫秽一类的讥诮了。 乳头也是一个有出口的边疆地带和很重要的性触觉的中心。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它根本和子女的养育及种族的蕃衍有关,至于它和性的关系还是后来演变的结果。这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婴儿的唇与母亲的乳,两相接触,可以说是一切性接触的滥觞;成年男女唇部的性触觉就从婴儿哺乳时唇部的触觉演进而来。 乳头既然是分泌乳汁的器官,它和性器官的关系是必然很亲切的,婴儿呱呱堕地之顷,便需要乳汁的营养,要不是因为这番亲切的关系,乳头这种得心应手的哺乳的准备便无从而来。乳头的吮咂,在客观方面,可以教子宫起一种反射的收缩作用,在主观方面,它可以教女子感觉到很浓厚的性的情绪。这种主观的影响,以前没有人在学理上发见过,一直要到十九世纪的初年,法国的学者卡巴尼斯(Cabanis)才最先有这种记载;他说,有几个做母亲的曾经告诉他,在婴儿哺乳的时候,确乎会引起这种感觉(47)。这一重很正常的关系是很容易有一个解释的。为维持哺乳动物的种族的生命起见,这种关系也正复万不可少。假如没有这一番快感,做母亲的又何乐而必得负起哺乳的劬劳责任来呢?乳汁的分泌固然可以减少乳腺的涨闷,而引起一种松弛的快感;但这是不够的,于是最现成的方法是拨开性的情绪的源头,而让它来供给更大量的快感;好在这条路子是早就打通了的,在妊娠期内,性器官对于乳腺,早就发生过一番作用,女子在受胎以后,卵巢方面便有特殊的信使(荷尔蒙的一种)派遣到乳腺方面去,为的是教它准备乳汁。 不过乳腺和性器官的关系虽属十分亲切,这种关系或许不是很特殊的,即乳腺而外,还有其他可以和性器官发生同样关系的器官。库尔迪诺夫斯基(Kurdinovski)用兔子做试验,发见身体上其他出入口的刺激,例如耳朵,也可以引起子宫强力的收缩,再推而广之,也许任何身体外周上的刺激都可以循反射的路径而唤起子宫的收缩。这样一个假定牵扯到皮肤的一般的性触觉以及发欲带的特殊的性触觉的现象。 乳头和性爱的兴趣有重要的关系,还有一件历史的故实可以证明,就是,天主教的神学家对于这题目也曾下过不少的功夫。十八世纪中,这班神学家对于抚摸乳头的罪孽问题,曾经有过一番激烈的论战。一般的教会与宗教法庭的主张是,这种行为是有罪的,但是著名的耶稣会神学家认为,只要一个人没有淫秽的动机,就是抚摸女尼的乳头也不过是一个可赦的罪过。在某一个耶稣会所设立的感化院里,他们更进一步地主张说,若有人否认这种行为根本上可以是无罪的,那人便有离经叛道的危险,并把自己置身于詹森派的叛徒(Jansenist)之列了。(48) 第七节 性择与嗅觉 就动物进化的历史而言,嗅觉和一般的触觉起初是并不分化得很清楚的。嗅觉渐渐地分化而专化出来以后,又添上更后发展的味觉,动物界最后才有了一个化学的知觉官能。在脊椎动物里,嗅觉终于成为一切知觉中发展得最进步的一个;动物能察知远距离的物件,第一要靠它;对于近距离的物件能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也靠它;大多数的心理活动要靠它做先导,而这些活动的情绪的冲动还得借重它以达于意识的领域。在爬行类里,好比后来的哺乳类里一样,不但一切涉及性的心理活动大体上与嗅觉有关,就是一切外来的印象,也是大部分要经过嗅觉的官能,换言之,嗅觉所接受的印象,在数量上,要超出其他官觉之上。从嗅觉的刺激里,一个动物不但可以得到相当的性欲的激发,并且此种刺激的力量往往足够抵过其他官觉所特受的刺激而有余。这是不足为奇的,因为我们知道在动物的脑神经里,嗅觉中枢所占的区域原是特别的广大。这方面的专门学者如埃廷格(Edinger)与史密斯(Elliot Smith)早就指给我们看,大脑的皮层起初几乎全部是一个接受嗅觉的中枢与教嗅觉得以影响行为的一个发号施令的机关;同时,我们也知道,嗅觉的印象可以直达大脑的皮层,而并不假道于间脑。总之,嗅觉在心理学上的地位是很特殊的,它可以说是“一切高级的心理作用的种子”,至少,它有一种力量,可以把它们都联系在一起,原始的脊椎动物是住在水里的,在水的环境里,嗅觉的功用是特别大,它几乎控制一个动物的全部的行为,它的意义的远大,自不待言(不过当时的嗅觉和味觉更相近,并且比起其他官觉来也是更容易受刺激的影响)。 到了较高等的类人猿及人类,情形却完全变了。嗅觉固然还是普遍保留着,并且还是异常的细致,不过我们难得用到它罢了。无疑地它依然有许多的用处,不过这种用处已退居一个辅助的地位。常有人评论未开化的民族不识香臭,至少对于恶臭的东西,漠不关心而不知回避。这种情形确乎是有的。不过,这种民族也往往很能够识别各式各样的臭味,若说他们的嗅觉一定不如我们,或高出我们之上,倒也都不见得。到了文明社会,各式臭味在人的情绪生活里,当然也始终有它们的地位,尤其是在气候炎热的地方。 不过,无论在实际生活或情绪生活里,也无论在科学的领域或艺术的领域里,就普通的情形而论,嗅觉总是一个辅助的官能。因此学术界对于嗅觉的研究,一向也是异常的泠漠,一直到 1888年,荷兰乌得勒支大学(Utrecht)的兹瓦德马格(Zwaardemaker)发明了嗅觉计(olfactometer)和把他的研究工作发表之后,这一部分的学问才算恢复了它应有的地位。(49)过了不多几年,比京布鲁塞尔的黑宁克斯(Heyninx)又作进一步的研究,他想把它安放在一个严格的物理学的基础上,他定出了一个光带似的臭带,把各种臭味,根据它们的波线的长短,安排在上面。照他的看法,臭味的所以能感动嗅官而成为意识的一部分,乃是由于一种分子的颤动的力量,而不是由于化学的力量。同时,别的专家,例如派克(G. H. Parker),则始终以为化学的知觉有别于物理的知觉,例如触觉的由于压力,听觉的由于声音,视觉的由于光的刺激,而嗅觉实在是一个化学的知觉,并且是化学的知觉中最属主要的。化学的知觉由来甚古,可以远溯到当初水栖的时代;主要的嗅觉而外,又包括味觉、包括通入鼻腔的雅各孙器官(organ of Jacobson)的功能和一个共同的化学的知觉,关于嗅觉方面,我们虽有这一类的研究,但可靠的结论到现在还不能算多。 嗅觉从触觉分化而来,所以其传达的知识也多少有几分模糊不清,不过它所牵扯到的情绪作用往往是很浓厚的。因为这种种特点(即虽然模糊,却有它特殊的功能,虽属无用,却与动物的生存十分关切),有许多作家认为一切知觉之中,惟有嗅觉最配叫做想象力的知觉。的确,嗅觉的接受暗示的力量是最强的,它唤起遥远的记忆而加以浓厚的情绪的渲染力也是最丰富的;同时,同样一个官觉,只有它所供给的印象是最容易改变情绪的力度和格调,使和受刺激的人当时的一般的态度相呼应。所以各式香臭之气往往特别容易控制情绪生活或受情绪生活所役使。在文明社会里,原始时代情绪生活所养成的种种对于臭味的联系关系,不免有解体之势,不过,同时嗅觉和想象力的一部分关系却比以前发达了;文明人在嗅觉方面会有什么奇怪的癖性,也就在想象力这一端上表现出来。 香臭的气味对于整个神经系统是一些强有力的刺激,像许多别的刺激一样,适当的话,可以增加活力,过了度或时间太久了,又可以使精神疲乏。因此,医学界很早就发见凡是含有挥发性的油质香料可以用作麻醉药和治痉挛的药;这些香料也可以增强消化作用,促进血液循环,并刺激神经系统,但若分量过重,则功用适得其反。费瑞的试验,一面教人吸用各种香气,一面用测力计和肌动描记计一类的仪器来测量他们的使劲的大小或疲惫的程度,对于研究嗅觉刺激的各种作用有特别大的贡献。 我们现在可以讨论人类性生活与嗅觉的关系了。第一层我们应当注意的是,无论男女,身体上总有几分臭味。这种臭味往往因年龄及族类(50) 而有不同。关于因年龄而发生的不同,西洋医学的祖师希腊人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在二千几百年前就有所认识。就是,凡是和性现象有关系的臭味总要到春机发陈的年龄才取得成熟的种种特点。事实上,婴儿、成年人、老年人各有各的臭味;莫宁(Monin)甚至说,(51)在相当程度以内,我们也许可以根据一个人的臭味,来发现他的年岁。无论男女,从春机发陈期起,中经青年期、成男的初期或成女的初期,都得经过一个体臭的渐进发展的历程,而其臭味的成熟也可以从皮肤上与排泄物里闻得出来,并且这种渐进的发展是和第二性征如毛发与色素等的发展并进的。事实上意国人范托利(Venturi)确乎把体臭归作第二性征的一种。(52) 嗅觉的地位虽重要,但在人类实行性择的时候,真正完全靠嗅觉的力量的却也不很多见。这倒不是因为嗅觉所得的印象不管事,乃是因为教人起舒服之感的种种体臭力量方面总是不够强,而嗅觉又是过于迟钝,于是嗅觉的地位便不得不退居视觉之后。 话虽如此,许多人的体臭,尤其是体格健全而在性的方面容易教人爱慕的人的体臭,是并不惹厌的,甚至于闻起来相当舒服。要是这种体臭的来源是一个恋爱的对象,那就不但不惹厌,并且会有很大的引人入胜的魔力。(53)还有一点可以增加此种体臭的诱引的力量,那就是上文说过的许多臭味对神经有兴奋的作用,如今一部分的体臭恰巧就属于这一类。 无论男女,鼻子里司嗅觉的黏液膜和整个生殖器官也有一种亲切的关系,而时常发生一些交感的作用,这一层也似乎是已经相当确定而无可怀疑的。因此,外界对生殖器官所发生的影响有时候也会牵涉到鼻子,而外界对鼻子所发生的刺激通过反射作用也会牵动到生殖的领域。 在一部分人的情绪生活里,嗅觉不平常的占特别超越的地位,这种人为数不多,但在生活的别的方面却也十分正常,而与普通人没有区别。这些少数人,法人比内(Binet)在他研究物恋(54)的时候,就叫做“嗅觉型”,嗅觉型的人,虽不如视觉型、听觉型与精神动力(psycho-motor)型的多而重要,但也自成一型,而很可以和他们相互参较。嗅觉型的人,比起别型或普通的人来,不但特别注意到各式的臭味,并且容易在这方面表示好感或表示恶感。(55)这种人甚至可以从嗅觉方面获得性的满足。基尔南(Kiernan)曾经创制一个“臭恋”(ozolagny)的名词来称呼这种性心理的特点。有许多不能说不寻常的女子会因特殊的臭味的刺激而发生强烈的性欲(并且竟有不假其他的力量而到达亢进程度的)。这类特殊的臭味包括所爱的男子的一般体臭,或此种体臭与烟叶的混合臭味,或各种皮革的臭味;而皮革的臭味,究其极,还不就是皮肤的臭味么?这种女子,有时候想起了所爱男子的体臭,或嗅觉方面突然发生类似此种体臭的幻觉,也会引起积欲以至于亢进的反应。 就是在寻常的人,体臭在性的交际方面也有不少关系。两性之间,或因其臭味相投而接近,或因不相投而疏远,也是常有的事。(56)这种现象有人就叫做“嗅觉现象”(olfactionism)。不过因为人类的嗅觉要比其他的动物为迟钝,所以嗅觉的活动,就一般情形而论,总要在求爱的历程已越过初期的境界以后,因此,它的性择的意义也就不如对其他动物的深远。无论如何,嗅觉在人类性择中多少还是有它的地位的,族类的文明程度尽管不同,对于性择的成败利钝,嗅觉自有它的一番影响。这一层可以说是可以确定的,不幸的是这种影响既比较不显著,我们只能有零星与偶然的一些观察罢了。 上文引过的基尔南认为,嗅觉对于文明人类性生活的影响实在是不小的,不过一向的看法不免把它的价值估得太低了些。这见解我以为是对的。不过我们也不必追随耶格(Gustav J.ger)而走上另一个极端,认为人类的性冲动,和别的动物一样,大部分或全部是一件嗅觉的事。(57) 人类和其他的动物还有一点不同,就是,不但嗅觉的性的意义减少了,并且身体上的嗅觉的对象也起了变迁。这对象本来是在下半身或后半身的性的区域的,到了人类便移向上半身来了。视觉的对象,在这一点上也有同样的情形。男女的生殖器官,在异性的眼光里,通常都算不得是很美观的东西,所以非到求爱的功夫相当成熟以后,轻易决不呈露出来,而实际上可以呈露而有吸引价值的也是上半身的各部分。人类有文明而后,就有将生殖器官深藏禁锢的习惯,吸引的对象所以发生地位上的变动,无疑也和此种习惯有些关系。因此,体臭的性的诱惑,到了人类,就不从胯下出发,而从腋下出发,所谓腋气的就是;此外如皮肤毛发等,当然也有它们的气息,但就普通的情形而言,总以腋下为主要的源泉。就历史与理论说,腋气一类的体臭是应该有积极的性的效力的,但就日常的经验而论,它们的效力也许适得其反,即不但不能诱致异性,并且可以招人厌恶,除非是积欲的过程已经进入相当一阶段以后,不过,这还是就一般的情形说话,对于有的人,就在这一阶段,腋气一类的体臭依然可以引起厌恶而成为性生活的严重障碍。(58)就这一点说,我们对于人体的嗅觉的经验,以为是可以和触觉的经验相比,而不能和视觉的经验相比。嗅觉到了人类,已不再成为理智的好奇心理的第一条孔道,这第一条孔道的地位已经让给视觉了。各种体臭也还有它们的诱引的力量,但大抵只限于情绪想象等方面,而且非在关系极亲切的人中间不办,至于理智方面就更谈不到了。即在情绪与想象等方面,体臭有时候也似乎只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效力,而唤起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James)所谓的“反性的本能”,即与性欲相剌谬的一种本能。 在动物中间,两性似乎彼此都容易受体臭的影响;要是雄性的方面在生殖器官部分往往有它的臭腺,雌性在交尾的季候里也往往有她的特殊的体臭,而其诱惑的力量也不在雄性之下。到了人类,男女两性对于臭味的一般感受力却并不相等,女子的感受力要比男子的大。德国学者格鲁斯(Groos)告诉我们,就在儿童中间,女童对于香味的兴趣要比男童为强;同时其他学者的研究,尤其是意国的加比尼(Garbini),发见女童不但感受力强,辨别力也大。其在美国,塞耶(Alice Thayer)证明女童的爱恶心理所受臭味的影响,要比男童的大得多。意国马罗(Marro)的调查还要进一步,他对于春机发陈期前后的女子做过一番长时期的观察,终于发见女子一到春机发陈的年龄,在广意的性生活开始的时候,臭味的感受力便会增加,而在其他官觉方面,则不如此。(59)此外,我们不妨再补充一些类似的观察,就是有的女子在怀孕的时候,嗅觉会变得过分的灵敏,女子即使到了晚年,这种超越男子的嗅觉,也还可以维持于不败,这一点瓦希德(Vaschide)的试验可以证明。总之,就大体而论,对于嗅觉的印象,更容易受它的影响而受得更多的,是女子而不是男子,这是范·德·弗尔德和许多妇科专家现在已经公认的。 臭味的种类虽多,来源虽不一,但化学的成分往往很近似或根本相同;因此文明社会里香水香粉一类的化妆品或许也有它们的性的效力,和原始时代体臭的效力正复相同。这种香品的由来似乎很古,布洛克(Iwan Bloch)特别注意到这一点,认为原始的女子很早就知道利用它们;不过她的用意和文明女子的有些不同;文明女子的用意往往在掩盖身体上自然的臭味,而原始女子则在增强她原有的体臭。假使原始的男子对于体臭微薄的女子不免存鄙薄之心,这种女子总得设法来补救她的自然的缺憾,好比近代的女子喜欢在身体的曲线方面,特别地下功夫一样。这种情形倒不是凭空想象的。太平洋中波利尼西亚群岛(即西太平洋上诸岛的总称)的土人(Polynesian)到澳洲悉尼游览,见了白种女子便赶快躲开,说:“她们没有女人的味!”(60)看到这种情形,布洛克就替我们找到一个解释,为什么近代以前女子所特别喜欢而采用的香品并不是一些最细腻的,最幽雅的,而是最强烈的,最富于兽性与肉味的,最充满性的含义的,例如麝香、海狸香、麝猫香和龙涎香。在这几种香品里,麝香无疑是最足以代表的,瑞典植物分类学家林耐(Linnaeus)所作的香料的分类里,有豕草香的一组,麝香与龙涎香便是这组的主要分子,若就其性的效力而言,则这组的地位仅仅次于山羊臭的一组;(61)同时,我们应当知道,麝香的气味往往与人体的气味最相近似。(62) 归结上文,我们可以说,嗅觉到了人类确乎是退化了;不过,在我们远祖的生活里,它是性的诱惑的第一条大路。到了人类,甚至于在猿类中间,这种优越的地位已经多少让视觉占了去。此种退化固然是一个事实,但即在今日,嗅觉依然有相当的力量,教我们浸淫在各种臭味之中,而演为种种喜怒哀乐的情境;而就它比较细腻的一部分功能而言,我们不但没有忽略它,并且始终在下些培植的功夫。 第八节 性择与听觉 生物的主要的生理功能都是有时期性或周期性的,所以节奏的原则很早就自然而然地深深地印在我们个体的身上。结果是,无论什么外界的事物,凡是足以辅助神经与肌肉的节奏的倾向的,或足以加强或进一步发展此种倾向的,都有一种切实的力量,教生活更兴奋,更发扬。我们虽不能接受比埃歇(Buecher)和冯德(Wundt)的见解,(63)认为人类的诗歌音乐只有一个来源,就是在我们做有系统的工作时,我们总有一些押着拍子的喉音的陪衬,例如建筑工人打桩时的喊号或搬运工人的“杭育”。我们总得承认,节拍这样东西,无论是简单的呼喊或复杂的音乐,对于肌肉的活动确乎是有强大的兴奋的力量。瑞典语音学家斯珀勃(Sperber)认为性的现象是语言所由发展的主要的源泉。这一层我们倒觉得很有理由可以接受。斯氏的理论是这样的:原始生活里有两种情形,每一种里总是一方面有呼的,另一方面有应的;一是新生的动物在饥饿时呱呱的哭和母亲的应答;二是雄性在性欲发作时的叫唤和雌性的应答。(64)两种局面之中,大概第二种的发展在先,所以说语言大概是渊源于性的现象了。这种一呼一应的发展,大概在脊椎动物进化的初期就有了。 不要说节奏音调,就是一个单个的音符在生理上也可以发生一些刺激的效力;这是费瑞所已证明得很清楚的。(65)至于音调对于肌肉工作的影响,研究的人不止一家了。不论用测力计来衡量短时期的用劲,或用肌动描记计来衡量长时期用力后的疲乏,音乐上场以后,都可以发生一些兴奋的影响。塔查诺夫(Tarchanoff)的试验(66)是用肌动描记计的,他发见轻快的音乐对于神经锐敏的人,可以暂时抵消疲乏的影响,而弛缓和低调的音乐则适得其反。费瑞的研究发见不协调的音声可以增加疲倦;大部分的高调或长音键是兴奋的,但不是全部的高调,大部分的低调或短音键是抑郁的,但也不是全部的低调。不过假如疲乏的状态已经确立,则低调比高调反而见得更有兴奋的力量。这一层结果是很有趣的。我们研究虐恋的时候,(67)发见在疲乏的状态中,各种痛苦的情绪反而有兴奋的功用;低调的影响大概也是这一类的了。总之。不论细腻的或粗放的肌肉活动,也不论随意肌肉或不随意肌肉的活动,音乐都可以刺激得到。 神经与肌肉系统直接或间接受音乐刺激的时候,循环作用与呼吸作用也有它们的反应。关于音乐对于心脏与肺脏的影响,已经有人做过不少试验,有用人做对象的,也有用其他动物做对象的,最早的一位是俄国的生理学家杜奇尔(Dogiel),他在1880年就发见动物的心脏可以因音乐而增加跳动的力量和跳动的速度。后来的种种研究证明不但心脏受到刺激,循环系统与呼吸系统的全部都受影响。即如脑神经部分的血液循环,音乐也可以直接加以刺激;这是意人帕特里齐(Patrizi)所观察到的结果;有一个青年头部受伤,脑壳破落了一大块,因此就成为帕氏的观察的对象。音乐的影响教大量的血液向脑部流注。(68) 由此推之,音乐对腹部的内脏和它们各个的功用也自有它的影响。它也影响到皮肤,可以增加汗流;它可以激发流泪的倾向;它可以唤起解溲的欲望,有时真可以教人遗尿。在狗的试验里,有人发见听觉的刺激可以增加氧气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泄。在各种不同的动物里,尤其是昆虫及鸟类,音乐也确乎有它的吸引的力量。(69)因为我们知道在性择的时候,两性彼此都能利用自己身上所发出的自然的音声。关于这一点的证据,达尔文在他的性择论里曾有过多方面的调查。(70)斯宾塞则以为鸟类的所以能歌唱,是一种“活力充溢”的表示,而歌唱对于求爱的关系,不过是一个配角罢了。(71)有人根据斯氏的这种见地,来非难达尔文,例如赫德逊(Hudson)。但就目前已有的更多的资料而论,斯氏的见地是站不住的了。无论动物的音调究竟是怎样来的,一般动物的音声以及鸟类的歌唱,在求爱现象中占很大的一个地位,总是一个已经确定的事实。就普通的情形说,好像总是雄的用它的演奏来引诱雌的,雌性引诱雄性的物类也有,但总属例外,并且我们只能在更低的动物里找到,例如有几种昆虫就是如此。无论演奏者是雌的或雄的,有音调天才的总只限于两性中的一性,即此一端,也足征此种才具是与性择的现象不无关系的了。 许多种哺乳动物的雄性成员都能运用发声的力量,有的平时也用,但在蕃育的季节内用得特别多,有的则专在叫春的时候发挥出来。在类人猿中间,喉间的音声实际上是求爱的主要的工具,同时也是表示兴奋或惊骇的一个普通的方法。达尔文在他的性择论里,也曾指出这一点。到了人类,大体上也还是如此。并且比起别的官觉来,只有听觉和性择的关系似乎最较正常。(72)费瑞研究人类性冲动的病理有年,认为在听觉方面,我们没有能观察到什么严重的变态现象,至少他在这方面找不到什么细密的观察资料,来证明这种变态的存在。(73) 人类以及和人类有近密的进化关系的高等动物都有一个发育上的特点,那就是,一到春机发陈的年龄,喉头和声带都要经历一番显著的性的分化。这种分化和性选择以及性心理的发展不会没有关系,是不难想象得到的。在这年龄里,在男子方面,喉头和声带都有很快的发展,喉头长大了,声带变厚了,喉音也变得沉着。在女子方面,这种变化也有,但程度较浅薄;在男子方面,则前后的区别很大,简直可以降低一个八度的音程,西洋人通俗把这种变迁叫做“破嗓”。(74)女子喉头的放大不过是五与七之比,而男子的则为五与十之比,即放大了一倍。这种变迁与一般性发育的不无直接关系,是很容易证明的;早不发生,迟不发生,而必在春机发陈的时候发生,固然是一个简单的证明;但比较更有趣的一个证明或反证是:当太监的人,就是在春机发陈的年龄以前睾丸就被割除的人,他的喉音始终保持童年的状态。 根据上文的讨论,可知喉音与音乐和人类性择的关系一定是相当密切的,可知在求爱的时候,喉音和音乐必然是一个重要的方法。在这一点上,我们对冒尔说过的一句话很可以表示同意,就是“从耳朵里传达进去的性的刺激是多而且有力,其多而且有力的程度要在我们平时想象之上”。(75)不过,同时我也以为这种刺激的力量虽大,男女之间还有一些区别,即女子的感受力比男子更要大些。这也是很自然而不待特别解释的。女性的喉音始终保留着童年的喉音的特质,男性的喉音确乎是很属于男性而自成一派;但女性的喉音则不然,女性听了男性喉音,便知道发音的是男性,而男性听了女性的喉音,却不便十分肯定发音的是一个什么属性的人,安知不是一个孩子呢?女性的容易感受性的刺激便从容易辨别男性的喉音中来。这一层,缪勒也曾讨论过。 固然,男子往往能够把童年时期最早的恋爱观念和女子的歌唱或吹弹乐器联想在一起;不过,我们若加以推敲,这种观念,这种一时的“着魔”,只含有浪漫主义与感伤主义的意味,而不是确切的性爱。至于一到成年,男子也往往受到音乐的感动,并且以为这种感动是显然属于性爱的,但事实也不尽如此,这种貌似性感的情绪是两种别的力量所造成的,一是音乐后面必有故事,往往是一个性爱的故事,一面听音乐,一面联想到故事的情节,就觉得音乐也富有性爱的意味了;(76)二是在听的时候,理智方面总像在领会作曲者想把热情从音调里表示出来的一番努力,而此种热情在听者又以为多少有些性的成分在内。实际上这种音乐也许根本不引起什么性感。有人做过这样一个试验,就是在催眠状态下,教被试验的人听取通常以为最富于性感的音乐,(同注(76))而观察他有无性感的反应,结果是没有。但有人发见第二流作曲家的音乐,尤其是马斯内(Massenet)的,确乎有些性的影响。德国心理学家黑姆荷尔兹(Helmholtz)的见解最为极端,他认为音乐中所表示的对性的饥渴和所表示的对宗教的饥渴实在是一回事;这见解我以为是过火的。 费瑞提起过一个很特别的例子。某医院有一个患急性关节炎的男子,他在病室里只要听见(并非看见)院中掌管被单衬衣的某少女的声音,就觉得有趣,阳具便不由自主地勃起,勃起时却是十分疼痛;要不是因为这疼痛,也许他根本不告诉医生,而费氏也就无从知道了。(同注 (73))不过这种现象似乎是很难得的,至少也是不很显著的,就我个人探讨的结果而言,我总以为只有很少的男子,听到音乐之后,会发生性的感触。 男子所以不容易在听觉方面引起性感的理由也就是女子所以容易在这方面引起性感的理由。春机发陈期内生理上的变化教男子的喉音很清楚地成为第二性征的一种;同时,在一般的哺乳类里,也总是雄性的喉音特别响亮,而此种喉音的运用虽以叫春时节为多,却不仅以叫春时节为限 ——诸如此类的事实都可以让我们推论到一个结果,就是在雌性方面,对于雄性喉音的性的意义,总有一种感受的能力,此种能力有已经显露于外的,也有隐而未显的,但它的存在则一。我们可以作更进一步的推论,即这种感受的能力,到了有文化的人类,便转移到一般的音乐上去,换言之,起初所感受的只是男子的喉音,到此更 第三章 青年期的性冲动 第一节 性冲动的初期呈现 以前的人有一个误解,以为在儿童时期性冲动是不存在的。现在我们知道以前有这个误解的人虽多,幸而还不太多。不过承认性冲动存在的人,又往往以为此种存在并不是正常的存在;既不正常,则性冲动的每一种表现岂不就是歪的邪的,以至于反复无常不可捉摸的么?甚至于弗洛伊德,一面承认幼年的性现象性活动是正常的,一面却又常用乖张邪僻一类的字眼(perverse)来形容它们;他说过,幼年的性现象是“多形的乖张的”(polymorph-perverse)。我们若不讨论这问题则已,若要讨论,则无论讨论的精粗疏密,这一层见解上的混乱是一定得先弄清楚的。 我们开头就应该说明一点。就是所谓性冲动的表现,即就性字的狭义而言,在幼年及童年时期,确乎是很寻常的事,比我们以前所猜想的要寻常得多,并且这些表现的力量之大,出现之早,以及性质上的变化之无穷,也是以前所没有想象到的。 即在婴儿出生不久的时候,生殖器官感受性刺激的自然倾向已经有一个基本的变异的范围。初生的婴儿,这一部分也往往感觉到刺激,做大人的也未尝不知道,不过仅仅以寻常刺激目之罢了。婴儿时期这一类的经验,我们自己是记不起来了,所以当时究竟有没有快感,谁都不能答复,不过一到童年,这一类刺激与其所引起的快感,是很多男子和女子能够回想到的。有人以为这种刺激与记忆不免受意识所抑止。其实不然,真正受抑止的,甚至完全不进入意识范围的,是另一种冲动,就是把这种经验对年长的人诉说的冲动,事实上,在普通环境下,也确乎很少有人把这种经验去对任何人诉说。不过,这种经验既与寻常经验不同,又很不相干,甚至和寻常经验发生抵触,所以反而容易在记忆里保留下来而不至于消失。 幼年时不但可以有上文所说的快感,并且可以有很清楚的性的刺激与兴奋,在十九世纪初年,法国和别国的作家,例如马克(Marc)、方萨克瑞夫(Fonssagrives)、佩雷斯(Perez)(1)等等,都提出过幼年手淫的例子,男女都有,有的只有三四岁。到了近年,医学家罗比(Robie)发见,(2)这种刺激与兴奋的初次呈现,男子在5岁与14岁之间,而女子则在8岁与19岁之间;又无论男女,呈现得迟些的比呈现得早些的多,但14岁与19岁总是最迟的年龄了。最近,汉密尔顿医师(3)作过一次更精密的探讨,发见20%的男子和14%的女子,在6岁以前,性器官就会感觉到快感,女医师戴维斯,(4)比较男女性发育的结果,发见在11岁以前,包括11岁那年在内,男子开始手淫的有20.9%,而女子有49.1%,女子比男子多出一倍半;但从12岁到14岁,三年之中,男子开始手淫的例子,比女子的要超过很多很多。不过,看了这一类的数字,我们不要误会,以为一切男女孩子都有、或都可以有这一类的经验。有的男孩,天真烂漫地听从了另一个男孩的劝诱,误以为磨擦可以教阳具发育得更大,于是开始手淫,但在初期,往往阳具既不勃起,又无快感,一直要到春机发陈的年龄或将近这年龄,才真正可以接受性的刺激。所以,幼年时期,各人生殖器官感受刺激的力量是大有不齐的。这种不齐究竟有多少遗传的成分在内,是很难说的。不过就大体而论,一个血统健全的孩子,在这时期里是比较不容易感受刺激的;反之,一个不很健全的血统,或性的素质比较特殊强烈的父母所生的子女,便容易早熟,而提前感受到刺激。汉密尔顿医师的调查告诉我们,性生活(5)越是发轫得迟,则未来的婚姻关系越见得比较美满。 如果我们离开了限于生殖器官部分的性现象说话,我们的题目就要复杂得多。逾越这范围以外,我们就不免碰上精神分析派所论的“性欲”或单单一个“欲”字(libido)(6)。在这派学者最初创论的几年里,他们曾经遭到强烈的抨击,因为他们认为一个人在婴儿时和童年时,也未尝没有性欲的表示;事实上这种抨击或反对的论调到今日也还没有完全消灭。不过我们如今承认、赞成与否,要看我们对这个欲字究竟作什么解释,下什么定义。像许多弗洛伊德派的名词一样,这名词的采用是不很满意的,其中不满意的原因之一是:它就是英语中“淫荡”(libidinous)的词根,在习用已久的人不容易加以剖别。弗派以外的著名的精神分析学者,如容格(Jung),事实上又把libido一词所指的欲和特殊的性欲完全分别看待,认为这种欲是一种广泛的“精神的力”,相当于法国哲学家柏格森(Bergson)所称的“生命的驱策力”(法文élan vital,英文vital urge)。有的人愿意用这一类的词来指一般的生命的力,而不愿意用libido或欲这个词,因为此词总不免和特殊的性欲相混。弗氏自己对于此词的见解以及此种见解的演变也很不一贯。在他那篇很发人深省的论文《欲的幼稚时期的组织》(Infantile Organization of the Libido, 1923)里,他自己说在有一个时候,所谓欲,所指与所申说的是生殖器官发育以前的那种组织,不过后来他又承认儿童时期的性欲与成人的性欲很相近,似同样可以用这个欲词来代表。不过他又继续说,就在幼稚时期的组织里,阳具所占的依然是一个原始与基本的地位。据弗氏的见解,儿童时期所认识的生殖器官也只有阳具一事,其他则是惘然的。同时他又说到所谓“生殖器官前期”的一个时期,并且肯定地说,“一直要到春机发陈的时期,性的两极在儿童的认识里才分化而成阴阳男女”。一部分弗氏著作的读者,在这一类的议论里,不免发见一弱点,就是弗氏的理论失诸过于笼统;在这样一个由大量个人集合而成的世界里,各人有各人的遗传,对于身外的环境,又各自有其反应的方式,这种过于概括的说法是不相宜的。不过,在弗氏的见解中心里,性的两极分化既需到春机发陈时期方才完成,而就一个寻常的人而言,“性欲”又需建筑在这种两极分化之上,则弗氏的用到欲字或libido一名词,事实上也不值得我们大惊小怪了。总之,弗氏的名词虽有问题,其名词所指的事物则我们大体上总可以承认。我们不妨同意另一位分析派学者琼斯的见地,就是把人生的性的活动分成“初始的快感”和“归宿的快感”两路,而把“春机发陈以前的种种表现都归作初始的快感一路”。(7)例外尽有,大体上这见地是不错的。 弗洛伊德对于欲或libido的见解,如果在开始的时候,就采取他后来在1925年出版的《自我与一己》(Das Ich und das Es)(8)一书里的立场,当时攻击他的论调可能就不至于那么多了。在这本书里,他就不大用到这个名词,似乎多少有些摈弃的意思,同时却把“自我”和“一己”的关系阐述出来,“一己”所指的我和许多附带的情绪,多少是蒙稚的和不自觉的,而“自我”所指的我,多少是自觉的与理智的,并且是和自我以外的世界更有亲切的反应关系的;自我之我自然是后于一己之我,并且是从一己之我中逐渐蜕变而来,而终于成为一个分立的东西。弗氏自己说,这样一个看法大体上和寻常一般人所接受的见地很相吻合。 我们把儿童的活动作一番广泛的观察之后,我们似乎可以发见,此种活动中,通常占有原始与基本地位的,实在不是儿童的阳具,这和弗氏所见不同,而是很出乎意料之外的(和婴儿生活接触最多的人,大多数会告诉我们,占有这种地位的是大拇指和脚趾,而不是阳具);即使有少数以阳具做最先注意的对象,那最初也往往是由于好奇心的冲动(弗氏自己即有此说),无关紧要。不幸的是,有的母亲不免加以申斥,而一经申斥,这种对象便不免在婴儿的心理上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见得更特殊的重要。阳具、手指、脚趾,原是儿童身上最“奇特”的部分,最可以供它玩弄的部分。玩弄的结果可能引起愉快的感觉,不过就大多数的儿童说,可能认为足以发生性感觉的事物似乎还并没有集中到生殖器官的领域以内,换言之,它们是一些门槛上的性感觉,逗留在性领域的边缘上,其在成人,便应是一种引进到真正的性感觉的一种准备的感觉(因此,倒也未始不是恋爱艺术的一个正当的部分)。总之,儿童与成人在这方面的区别是很清楚的,儿童的感觉虽也是愉快,大抵并不逾越性领域的门槛,而成为真正的性感觉。 这一类的现象最先发见的地方通常是在嘴的部分。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因为嘴是吸食乳汁的,嘴唇的感觉又是极端的敏锐,当其和乳汁所从出的母亲的乳头发生接触之际,在婴儿势必感觉到极度的愉快。口部到了成人时期既然是一个发欲带,有如第二章第三节中所述,则其在婴儿时期,大概是在性领域门槛上的一个快感的中心,是很合情理的一个推论而不足为奇的。婴儿吸不到乳头的时候,或已过哺乳时期的较大的幼儿,又往往喜欢吮咂大拇指,(9)这种行为显然也可以供给一些快感;一部分观察家甚至认为此种行为,对于先天(10)不很健全的儿童,不妨算作一种手淫,并且可以从此引进到真正的手淫。许多别的观察家虽反对这种推论,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在男女儿童中相当流行的现象,甚至于在呱呱堕地以后便尔开始的。 口部的一个中心而外,第二个出现的中心大概是肛门的部分了。如果平日大解的行为很自然,很顺利,而并没有秘结或其他抑制的情形,则肛门部分成为快感中心的机会便不多。否则,排泄的行为势必引起一种通畅与愉快的感觉,而日久就可能成为一种习惯;肛门的终于发展为一个发欲带,就是这样来的;其发展的可能与发展的程度虽次于口部,但其不失为发欲带则一。一部分的精神分析派学者认为,有的忍粪的行为是故意的,其目的端在取得排泄时的快感,而此种故意的倾向对于未来精神生活的发展,一定大有关系。这种看法虽有趣,却不容易证明,因此也就有人否认。上面这一番话大致也适用到便溺的行为,不过这方面的愉快无论在婴儿或成人身上,是完全由于便溺行为所给予的解脱而来,而与尿道无干。有的观察家又认为婴儿于便溺时,特别喜欢以某一个人做对象,教他成为便溺的接受者,这种行为可能也引起几分快感;但我以为这是一个错误的解释,婴儿在愉快的情绪下,可能失去控制,以至便溺在别人的身上,但这决不是故意的,好比成年的妇女,在色情亢进之顷,有时因反射作用的关系,也不免于遗尿一样,但对于这种妇女,此类失却控制的行为不但不引起快感,并且引起懊恼;约言之,其他愉快的情绪状态可能是因,而遗尿的行为是果,所谓情不自禁者便是,倒果为因,便是这班观察家的错误了。汉密尔顿医师在他的研究里,发见在幼年时期,男子有21%,女子有16%对于便溺曾经发生兴趣,并且曾经加以玩弄,男女两方关于大便的兴趣的数字也恰好一样。 儿童的经验里,有一部分未尝没有性的意味,这在体格方面,上文云云,已足够加以证明;至于在心理方面,儿童也未尝不能经验到性的情绪,那情形更自显然。好多年以前,倍尔(Sanford Bell)曾经收集不少的资料,证明这种情绪是很普通而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观察到的。他那篇报告(11)如今还值得一读。倍氏研究这问题,前后达十五年。他在学校和其他场合里,总共亲自观察到800个例子,而间接从其他360个观察家得来的,又有1700个例子的纪录(共2500例);这360个观察家自己中间,只有5个记不起童年时发生过什么性的经验;这也可以证明,童年抑制的现象实在不算普遍,除非其人先天有些缺陷,抑制是不发生的。倍尔发见性情绪的发生可以早到二岁半,并且此种发展又自有其表现不同的几个阶段,第一段到8岁为止,第二段到14岁。在8岁以前,男的往往比女的为羞涩,也比女的为容易取守势,而不取攻势。又观察这种情绪时,直接所能见到的固然是一些零星的举动,但间接所推想到的无疑是发乎性冲动的情绪了。所谓零星的举动,比较普通的是拥抱和接吻,但也并不经常看到,因为一方面表现性情绪的动力虽强,一方面掩饰这种情绪的动力也不弱;有这种情绪的人不但不愿意在众人面前传达出来,就是对所爱悦的对象也往往讳莫如深,不欲有什么行为上的表示。其他触觉方面的接近也时常可以观察到,但倍尔以为这种接触不一定有很清楚的性的含义,除非主动的人是发育得特别早。倍尔又说得很对,这种情绪后面的性的兴奋也许以性器官为集中之点,但就大多数而论,是和性器官没有什么特别关系,而是分布到全身的。尤其是全部的循环系统与神经系统。倍尔又说,性情绪的表现以春季为独多。 倍尔这些观察,后来研究儿童问题的人,包括精神分析学派在内,全都能加以坐实,并且作更详细的发挥。弗洛伊德的研究工作里,很大的一部分就属于这范围,而菲斯特(Oskar Pfister)的著作也归结到同样的一个结论,就是,在儿童生活里,恋爱的情绪表示是多到一个意想不到与骇人听闻的程度的;菲氏的那本书,一面叙述儿童的恋爱生活,一面更申说到性发育的种种缺陷,是包罗既广而推论又很精细的一本著作。(12) 总括上面的讨论,我们不妨再简单地说,儿童的性的兴趣或类似性的兴趣自有它们的特点,自有它们的领域,这领域是在成人的性领域以外的,一则因为在体格方面,生殖器官还没有发展,再则,在心理方面,对于所谓异性还没有清楚的认识,即异性之所以异,其意义还不明显;一直要到春机发陈期过去以后,这种发展与认识才将次地来到。 儿童的性生活里,有一个很有趣而往往不受人注意的特点,就是“虐恋”或“痛楚恋”(algolagnia),即对于肤受的痛楚所发生的快感。所谓痛楚包括目击别人的痛楚,或由我加害的别人的痛楚,或本人身受的痛楚。这种心理的表现,在成人的语言里,有叫“残忍”的,有叫“施虐恋”(sadism)的,有叫“受虐恋”(masochism)的,还有其他通用的名称。讲到儿童有这种心理的表现时,一般人也往往袭用这一类的名称;这也许是无法避免的,因为他们虽不了解儿童的心理,却也未尝不想对此种心理加以解释,用到了这些名词,在他们就算是解释过了。不过这是很不幸的,也是要引起误会的,因为儿童的心理中决没有此类名称所影射的动机。即举“残忍”的观念为例,我们先需有人道与慈善等观念,而后才会有残忍的观念,但这种观念,即在成人,也往往弄不清楚,何况儿童?惟其儿童的意识与知识程度里还没有残忍的观念,所以对于别的动物或别人的痛楚,可以作壁上观而不觉得难受,甚至于觉得有趣,觉得好玩,再甚至于自己动手,来造成或增添这种痛楚。我们应当知道,童年时期是一个人好奇的理智与尚待 分化的情绪正在操练的时期,也可以说,正在玩弄的时期,这一类心理的表现就是操练或玩弄功夫的一部分;我们如今用成年人的那一套多少已经僵化的道德观念来作为他们的准绳,岂不是无的放矢?真正的教育(我说真正的教育,因为目前流行的教育,还是灌输多而启发少,而教育在拉丁文里的原义是启发,不是灌输)在这里就有它的功用,就是要帮儿童的忙,把成年时期的种种活动逐渐启发或导引出来,更要根据儿童理解力进展的程度,教他知道,他早年的那些横冲直撞的行为,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是行不通的。上文说,童年时期是浑成的情绪尚待分化的时期,还有进一步的证明。分化的发展是需要试探与习练的,试探与习练的功夫所达到的情绪的领域不止一个,痛楚或痛苦的领域便是其中之一。在试探中的儿童当然会问津到,也可以达到,至少可以踏着这领域的门槛。因为这是试探与习练的工作,所以儿童在这时还没有分人我彼此,它可以看人受痛,教人受痛,但自己一样可以身受痛楚,甚至于觉得自己受比别人受还要有趣。这其间不能受成人道德的绳墨,不更显而易见么?男女孩子的游戏里,带有科罚性质的很不少;在大人不看见的时候,它们便喜欢玩这种游戏,一面相互科罚,一面又相互接吻,痛楚恋和虐恋与性发育的关系很密切,就这点已经可以看出来。这 种科罚性质的游戏在女童中尤其流行;她们所用的刑具里,最普通的是刷头发的刷子。有时候儿童喜欢鞭笞自己,即在春机发陈期以后,生殖器官已经相当发育,假若一时找不到异性的朋友,使性的情绪有所寄托,男女青年也就用自我鞭笞的方法来取得性的兴奋。即在幼童的生活里,“白日梦” (13)也是常有的事,而严刑拷问是白日梦里不算不普通的一种成分,而一到年龄稍长,自己能够看读物的时候,福克斯的《殉道列传》(Foxe, Book of Martyrs)一类的书便成为最能供给快感的源泉。(14)再进一步,有的男孩往往喜欢对自己而且常常是对自己的阳具施以痛楚;这表示阳具已经成为情绪的兴趣中心,甚至未尝不可以说它已经是用成年人的眼光来看的性的兴奋的源头。这一类的事实就教我们联想到一部分精神分析派学者所特别重视的所谓“阉割症结”(castration-complex)。(15)有的用绳子把阳具紧紧地扣住,有的用力地加以扑击。女童也有类似的行为。最近有人记载着一个九岁的女孩用绳子扣住了阴蒂,一时解不下来,终于不得不烦劳外科医生。总之,在这个时期里,知觉与情绪都还相当散漫,都还没有条理,也可以说都还没有结晶化。痛楚是人人怕的,怕痛也是谁都很早就学到的,因为它根本和生命的保全有关,然而儿童竟不怕痛楚,甚至于欢迎痛楚,可见它虽在感受痛楚,而一种模糊的快乐的情绪也就在这痛楚中逐渐地培养成功。汉密尔顿的调查里,发见从来没有过虐恋的经验的,男子中间,只有 49%,女子中间,只有68%;反过来,有过这种经验的,男女之中,差不多都占到30%;而汉氏所调查到的男女,在品行上与知识上全都可以说是很有地位的人。 这一类情绪的表现虽多,毕竟是属于童年时期的,去成人的阶段还远。何以见得呢?从儿童恋爱生活的对象上就可以见得。这对象也许是一个同性的人,也许是一个血缘十分密迩的人;若在成人,在这些地方就不免有禁忌了。这一点事实现在已经有很多的成年人了解。但是他们的了解还不到家,他们有的只是一知半解,他们看见儿童不避同性,就说它发生了“同性恋”,看见它不忌亲属,就说它有些“乱伦”,见它和母亲的感情特别好,就说它有“俄狄浦斯症结”。(16)这真可以说是胡言乱语。他们不知道把适用于成年人的名词,随便用在孩子身上,是犯了一种很严重的不可饶恕的通病。小孩子根本还不懂得“性恋”是什么,试问他怎样会懂得“同性恋”;不懂得“伦”是什么,试问又怎样会把它来“乱”。有一位著名的精神分析派学者杰利夫医师(Jelliffe)说得好:“我们在童年的冲动行为上把成年的签条乱贴一起是最荒唐不过的。”就在性的范围以外,谨严的儿童心理学家,例如著《童年初期的心理学》(Psychology of Early Childhood)的斯特恩(Stern),他正在努力设法,教我们不要把衡量成年心理的尺度来衡量童年心理,童年心理自有其独特的性质,应当分别研究,而不应混为一谈。(17)我们要不了解这一点,不先把前人对于童年性心理的这一类误解彻底地澄清一下,我们对于性心理的发育一题,便始终不会有拨云雾见青天的一日。以前的成年人,以成年的立场来妄测童年的心理,根本忘记了自己也有过童年和童年的特殊经验,这种覆辙我们是万万不能再蹈的。基督教的经典上说,我们不变做赤子,我们不能进天国;假如我们不变做赤子,不能体验赤子之心,我们也休想进当前的知识的新园地。 讨论到此,我们对于上文一度提到过的所谓“俄狄浦斯症结”不能不介绍一下。这名词所指的心理现象,最先提出教我们注意的是精神分析派的学者弗洛伊德。这一派的学者一向把它看做万分重要,就在今日,在他们的眼光里,尤其是弗氏自己,这种重要性还是相当的大。从字面上看来,这名词是不很贴切的。现象本身是这样的:在性发育过程的某一个阶段里,一个小孩对它的双亲之一(男孩对母,女孩对父)会发生恋爱的情绪(简直可以说一个‘婚娶的愿望’); (18)同时对于双亲中的另一人(男孩对父,女孩对母)发生同等强烈的嫉妒的心理。(19)但是在希腊神话里,俄狄浦斯并没有感觉到这一类的情绪,他在神灵的诏示之下,不得不娶他的母亲,并且于无意之中,把他的父亲杀了,他自己还挣扎过一番,不愿做这两件犯罪的事,但终归无用。不过弗氏对于这一点另外有一个解释:他认为所谓神灵诏示,其实就是潜意识的冠冕堂皇的化身罢了。无论如何,三十几年前,弗氏最初把这部分学说提出来的时候,他是相当不经心的,并且当时他用到“乱伦”一词,也是一个错误。因此,弗氏自己也时常提到当时这部分的学说很震骇一般人的耳目而受人咒骂。不过这种咒骂的态度,碰上弗氏这样一个意志坚强而爱好多辩的人,不但没有用处,反而变本加厉刺激他,教他更把这学说抬出来。弗氏宣称说,程度尽管有不齐,形式尽管有不同,甚至于形式上尽管发生逆转(20)的变化,“俄狄浦斯症结是儿童心理生活里一个照例存在而很重要的成分”。他更进一步说,这症结是一切邪孽的源头,也是“一切神经病的真正的核心”,这些,都“似乎并不是不可能的”。朗克(Rank)在那时候正和弗氏密切合作,也利用他在文学方面的博识,指证在戏剧的诗歌里,俄狄浦斯症结是一个时常遇见的音乐家所谓的主旋律,其在形式上尽管有些出入,但底子里总是这症结在那里活动与导引。最后,到1913年,在《图腾与禁忌》(Totem and Taboo)一书里,弗氏终于把俄狄浦斯症结的概念扩展到一个很广泛的程度,认为它是原始道德的根苗,有了它,原始人才有罪孽的自觉,而这种自觉便是宗教与道德的源泉了。哲学家康德所称的无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以及宇宙之间种种主宰的神物,也都可以溯源到它:本来只是生身的父母,终于变做了上帝、命运、造化等等主宰的东西。 精神分析派的学者把俄狄浦斯症结看作如此重要,把它认作人类文化中很大一部分的基础,固然有他们的说法,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这个特殊的症结,不和文化发生联系则已,否则一定得和某一种特别的家族制度发生联系,而家族制度的形式根本上就不一而足。俄狄浦斯症结的先决条件是父权的家族制度。这在我们所最熟悉的欧洲各民族的历史里,固然是找得到的。但父权家族决不是一个古今中外普遍通行的一种家族制度,也何尝不是一个事实?家族的实质固然是生物的,但家族的形式却是由社会的影响陶铸而成。麦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在他那本《未开化社会中的性与性的抑制》(Sex and Repression in Savage Society)里对于这一层阐明得很清楚(同时我们不妨注意,麦氏在开头的时候,对精神分析派的理论是多少有些偏袒的)。弗氏等所认为足以陶铸文化的种种症结,事实上要有了文化才会发生,文化的种类既不一而足,症结的发生即不免各异其趣。若说“一个太初的渔猎的部落,早就具备着许多现成的心理上的偏见、冲突、怪癖,和目前欧洲中等阶级的家庭里所有的一样,然后再向原始的丛莽中各自乱窜”,我们也是无法承认的。每一种文化一定有它的特殊的心理上的症结,这种症结是这种文化所必有的副产品;文化的演展在前,症结的发生在后,因果是不能倒置的。 又有进者,俄狄浦斯症结有一个假定,就是一个人出生以后,很早就有一种天然的趋势,要在它近亲的身上,发生性爱的经验,而这种趋势又是相当的强烈,非有严刑峻法的抑止,无法制裁。这假定又是对的么?一切人类学的权威都认为亲属相奸或相恋的冲动的自由发展是和家庭制度的存在根本不相容的,此种自由发展的结果,不但家制不成事实,整个的文化就无从出现。不过这种亲属相恋的趋势究属是不是天性的一部分,非发展不可,这些专家的意见便不一致了。人类婚姻史的权威韦斯特马克起初认为人类对于亲属相奸,是有一个确切的厌恶的本能的;弗洛伊德则主张从婴儿时期起,人类便有强烈的亲属相奸的自然倾向。麦林诺夫斯基承认韦氏所说的厌恶心理的存在,但认为这心理不是天然的,而 是文化所造成的,是“文化反应里的一个复杂的配合”。我自己的立场,多年以来,大体上可以说是这几家的一个折衷,就是:对于密切接触的人,一个人总有几分性的系恋,这种密切接触的人既往往是近亲,于是这种系恋的关系便叫做“亲属相恋”或“亲属相奸”了。汉密尔顿医师的研究里,发见男子中间,14%在童年时期曾有过亲属相恋的冲动;这种冲动并没有引起什么恐惧的感觉;男子中间,10%对他们的母亲偶然有过一阵性的感觉,28%对他们的姊或妹有过同样的感觉;7个女子对她们的父亲,5个女子对她们的兄弟,也复如此。这种感觉的事后追忆固然教他们有些难乎为情,但并不引起什么严重的良心上的责备。在寻常的形势下(例外的形势固然也总是有的),孩子对家中人也有些薄弱的性的系恋,但只要在家庭圈子以外,遇见了更可以留恋的新对象,这种原有的系恋也就被克服过去了。实际上我们到此所发见的,并不是一种反抗亲属相恋的本能,也不是什么天然憎恶的心理,而是性冲动已经像蛰后的昆虫,进一步活跃起来,从而需要一番进一步的刺激,于是家庭中司空见惯的对象便失去效力,而家庭以外的新对象取而代之。这样一个见解,韦斯特马克后来在他的修正版的《人类婚姻史》里也表示过很可以接受,至于克劳莱(21)和希普则在此以前早就表示过同意。其实任何人对于性的生理学和求爱的心理学有了充分的了解以后,对于这一点是很容易认识的,我们不妨举一个富有代表性的例子:布雷东(Restif de la Bretonne)的自传《尼古拉先生》(Monsieur Nicolas),是性爱心理学上的一部大可宝贵的文献。我们在这本自传里读到一个四岁的男孩,成长得异常早,他和女孩结伴玩耍的时候,已经多少可以感受到性的刺激,他在被她们拥抱的时候,虽不免表示十分羞涩,但一种兴奋的感觉是很明确的。但一直等到十一岁,他的冲动才趋于强烈,他甚至于还做过交合的尝试,到此,他的羞涩的态度就完全没有了,原来这一次的对象是一个从邻村来的素不相识的女孩。素不相识四个字便是他前后行为所以不同的一个关键了。假如大家把这一层认识清楚了,我以为许多不相干的学说便大可不必提出。所谓“对于亲属相恋的憎厌心理”,又何尝真有呢?不过在自然的状态下,性的系恋必须依靠比较强烈的刺激,而家庭环境中人,彼此朝夕相见,惯熟已久,纵有性的刺激,事实上不够强烈的程度,不足以引起反应,又何尝因为憎厌的心理,而根本不作反应或避免反应呢?我们知道,最强烈的亲属相恋的例子往往发生在从小就分开的兄妹之间,即此一端,便可以教我们爽然了。 我以前提出过族外婚(22)有心理学的基础。对于这一点很多人都表示过反对的意见,不过我始终以为反对的人误会了我的意思,同时对于许多很有关系的事实,也没有充分地考虑到。有几位评论家过于注意文明社会和家畜的状态,以致误入歧途;有的没有理会到,所谓惯熟则生厌倦而不容易引起性刺激的观察,也并不是绝对的,惯熟而不生厌倦,照样可以发生性的刺激,也是可以有的事,甚至于此种刺激反而来得特别强烈。但有的评论也是对的,有几位说,亲属为婚,一则不见得会产生最优良的子女,(23)再则也许不容易维持家庭生活的和谐,因此,族外婚就逐渐通行起来,终于成为社会进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我说这一类的观察是对的,因为亲属相奸的禁忌也许真是这样成立的,而其所以能维持于不败的缘故,或许也就在此。不过这些观察并没有追溯到这问题的源头。亲属相奸的禁忌,其所以成立与所以维持,固然一部分由于社会的原因,但族内婚的禁忌究竟从何而来,其最初的根源如何,一经发生,社会的势力又有什么凭借,而可以教它成立,教它历久而不替;要答复这些问题,就不能不回到我的心理的说法了。要不是因为这种有如上文所已叙述的心理的倾向,亲族相奸的禁忌就根本无从发生,发生了也无法维持。要知社会制度的起源决不会不自然的;它们总得有一个自然的基础;这种心理的倾向便是自然的一种倾向了。不仅如此,在原始生活里,人类有一种很天真的愿望,想帮造化的忙,怎样帮法呢?就是在自然与寻常的东西之上,特地加上些风教与法律的无上命令,教它们越发见得神圣而不可侵犯。这一点,克劳莱也曾指出过。亲属相奸的所以终于成为一个禁忌,而族外婚的所以成为一个制度,这也是原因的一部分了。 到了今日,我们对俄狄浦斯症结和它所引起的好像很凶险的反响,不妨心平气和地再回头看一看了。我们只需把所有的事实直接地观察一道,单纯地观察一道,既不想把它们装点起来,以耸动人家的视听,也不想把它们补缀起来,成为一套无所不包的学说,那我们所发见的不过是一个很自然的现象,就是,男孩对他的母亲(或反过来,女孩对她的父亲)有一些系恋的情绪,而对于凡属可以分他母亲的心,使她减少对于他的关注的人或事物,他更有一番嫉妒的情绪。嫉妒原是一个十分自然的原始的情绪。一只狗,看见有别的狗好像要抢它的骨头的时候,自然会呼呼地叫;一只猫遇到别的不相干的猫想染指它的饭碗的时候,也自然会有不甘心的表示。就是我们自己中间,许多人都记得,或者有大人提醒过,他们在孩提的时候,对于一个小弟弟或小妹妹的出世,起初也表示过痛心的不愿意,而这些人都是神经上很健全的人。不过我们也记得,过不了很久,我们对于这种人事上的变迁,也就完全接受下来,不但接受,并且还肯出力,来帮同照管新出世的弟妹,并且以能参加这种照管的工作为荣。至于童年时期对于父亲的仇视,在正常的状态下,是始终很难发生的。其所以然的缘故也是不难了解的。新生的小弟妹确乎是一个新的人事上的变迁;父亲却是打头就在那里的;环境既没有什么新的变化,它对父亲的态度也就无需更动;家庭中有一个父亲,对它是一件当然的事。 但我们也看到对于先天神经脆弱的儿童,情形便不这样乐观;假如做父母的人管教得不得当,不失诸溺爱,便失诸放任,又或失诸过于严厉,那情形就更坏了。不良的遗传与不良的环境里应外合的结果,确乎可以使儿童情绪的发展走上变态以至于病态的路。到此,我们便不免发见精神分析派所缕述的那一大串心理的表现了。这一大串的表现确乎是可能的,凡是关心儿童生活的人一定得密切地注意着,同时,我们也得有充分的准备,使这种可能一旦成为事实的时候,我们可以大胆地加以分析、诊断而设法解决。心理学的路是一条崎岖的路,非大胆的人走不来,但同时我们不要忘记,这种变态与病态的例子尽有,我们却也无需根据一两个例子或好几个例子,去说许多概括的话。假如我们先有了一番成见,一个概括的学说,然后再找例子或遇到了例子,不管例子的真相如何,硬把这学说套上去,那是最危险的,那就永远得不到真正合理的结论了。 上文所论的一点,现在已经有很多人渐渐能够了解,甚至于精神分析派的人也已经慢慢地承认,例如上文提到过的朗克。俄狄浦斯症结的所以能成为一个概念,当初未始不是因为朗克的一部分的努力。但二十年后,在他那册很能使人发挥新义的《现代教育》(Modern Education)里,他却说:“俄狄浦斯症结,希腊神话中虽言之凿凿,而弗洛伊德当初虽也笃信它的存在,我们在实际的生活里,所见到的却并不真切。”又说,到了今日,就是精神分析派的学者想维持这个概念,也觉得并不十分容易。在别处朗克又说,著称了好久的所谓“母恋症结”(即俄狄浦斯症结,不过单就比较更显著的男童恋母的一方面而言),与其说真是儿童对于母亲的一种精神上的固结不解(fixation),毋宁说不过是一种符号,所以暗示当代教育里一个很普遍的信仰。什么信仰呢?就是对于母亲的影响之大的信仰。当代思潮中既有此笃信,母恋症结一类的学说,便应运而生了。 上文也提到过阉割症结。依精神分析派的见解,阉割症结是和俄狄浦斯症结有联带关系的,弗洛伊德认为它是童年时期在性的方面受过恐吓的一个反应,而这种目的在限制儿童活动的恐吓,推溯起来,势必推到做父亲的身上,这样,岂不是就和俄狄浦斯症结发生了联系?这种恐吓是有的,做母亲或保姆的人,看见小孩子玩弄他的阳具,有时候闹着玩的吓他,说要把阳具割掉,小孩子也许以为是真的,要是他在事前已经发见他的姊姊或妹妹是没有阳具的,而以为她们大概就是被割的人,这种恐吓就更有力量了;同时在女孩方面,有时候也觉得没有像她哥哥弟弟所有的阳具是一件缺憾。(24)不过若说这种感想很普遍,很有力,凡属寻常的儿童都有,那我怕是言过其实的。弗洛伊德在1923年发表的文稿里,一面肯定地说此种症结的“无往而不在”,一面却也承认恐吓之说有些不容易成立,因为小孩子未必人人受过这种恐吓,因此,他不得不另行假定,说,这是儿童自己创制出来的一个迷信,以为玩弄的结果是阉割。不过弗氏的意见是不很固定的,他在1928年,又说“没有一个男子能免于阉割的威胁所引起的精神上的震撼”。弗氏认为这种震撼所造成的症结不但是神经病的一个重要的成因,而且对于健全的儿童,也多少可以引起人格上的变化。平心而论,阉割症结对于神经脆弱的人自有其强烈的影响,自是无可置疑。有一部分智慧很高而神经脆弱的人,追诉到他们童年发育的时候,也确乎提到这一层;他们在愚蠢的保姆或奶妈手里,的确受到过阉割的威胁,而这种威胁对于他们心理的发育,也的确有过一番不良的影响。 在这一性发育的阶段里,最彰明较著而引人注意的一个表现是“手淫”。手淫是一个很老的名词,西文中的masturbation一词也是由来甚远。说到这个表现,我们便可以很方便也很合法地说到一个性字。手淫好像确乎是一个性的现象。但我们还需小心,因为当其初期,从事于手淫的儿童也许目的只在寻觅一些身体所能给他的一般的快感,而未必是性的快感,而寻求一般的快感也是我们天性中应有的事。我们说也许,说未必,因为就一部分的儿童而言,手淫的起源确和性的目的没有关系。不过,话得说回来,手淫的现象既不限于童年时期,并且往往和最成熟的性的观念有联带关系,我们要在这里划一条性与非性的界线,不免要受吹毛求疵的讥诮。 从名词的字面上看,不论男女,凡是用手来刺激性的部分的行为,叫做手淫。其实,这名词的含义比字面所能表示的要广,任何用磨擦的方法以获取性器官的快感的活动都属于手淫的范围。同时,就普通的情形而言,手总是用得最多与最自然的一个工具,除非那个人在心理上有不能用手的抑制或身体有不能用手的障碍。不过其他的方法还多:对于男童,各式的竞技、户外的运动、体格锻炼的各种练习、甚至于衣服的压力与磨擦,尤其是在一般的情绪十分兴奋的时候,也足以教阳具勃起,甚至于引起性欲的亢进,而这种突如其来的表现,在初次经验到的儿童,不免觉得诧异,甚至于惊惶失措。有时候,一般的紧张或恐怖的状态,或严重的悲欢景象的目睹,也可以产生同样的结果。再如悲欢场合的身当其境,例如,鞭笞的身受,也复如此。历史上最著名的一例便是卢梭的经验了:卢梭幼年曾受过保姆的鞭挞,这一度的责罚与责罚的形式在他锐敏的神经组织上是有一番不可磨灭的影响的,详见他的《忏悔录》。(25)对于女童,手固然也是最普通的工具,但比起男孩来,更非必要,性的部分的任何偶然的接触,即在童年的初期,已足以引起相当的快感;有的女子在追忆她的性发育的时候,也往往能想起这一点。稍长以后,这种碰触和磨擦便会从偶然的变做故意的,幼女会当了别人的面,在椅子角上或柜子边上磨擦;到了少女时期,这种行为也许会成为习惯。在饭馆里,有人观察到过,有少女搭角的坐着,抵住了桌子的腿,而觅取她的快感。有时候她们并且可以完全不用别的东西帮忙,只需将大腿来回磨擦,甚至于将大腿夹紧,便可以引起性欲亢进;假如当时性的情绪早经唤起,则亢进程度的到达,当然更见容易。女孩又和男孩一样,刺激的景象的目击,或冶艳的意境的流连,也可以招致同样的结果,这种情形便和通常在恋爱状态中的两个男女所可经验到的没有很大的区别了。 对于男童,假定在幼年时不曾有过什么自动的性的冲动和反应,也不曾有过同伴的诱导,他的第一次的性欲亢进大抵不到春机发陈的年龄不会发生,并且发生的时候大抵在睡眠之中。发生时有的有梦,有的无梦;但无论有梦无梦,有时会引起一番忧虑或羞耻的感觉;一定要过了几年之后,他才明白,只要他体格健全,操守贞定,这是成年生活中必有的一个陪衬的现象,无所用其惊异的。(同注(3))但对于女童,这种现象就可有可无了。据我所知,女童的初度性兴奋,无论到达亢进的程度与否,是很难得在睡梦中发生的。我以前屡次指出过这一点,但至今怀疑的人很多,他们总以为男女的情形是差不多的。我以为这种怀疑还是因为认识不够。男童睡梦中遇到性的兴奋时便会自然而然地惊醒,但在女童,必须自己特别努力,或别人从旁惊觉,才会醒来;但第一次以后,她时常会经验到最活泼生动的关于性恋的梦;第一次与第二次之间也许相隔的时间很远,即第二次也许发生在已经成年之后,但活泼生动的程度却是一样的。这也许是男女之间一个很有趣的心理上的性的区别,表示男子方面性的动态较大,而女子方面性的静态较大,但这并不是说男子的性能强,而女子的性能弱,或女子的性的需要不及男子,也许正因为女子的静态比较显著,所以她时常表现忧郁(歇斯底里)与其他神经上的症候,这一类的症候也许就是潜在的性能的一些变相的表示,也未可知。 美国罗比医师的研究,发见大量的男女中间,几乎每一个的生平里,多少总有过手淫或其他所谓自动恋(见下一节)的活动,其中发展得早些的往往在八岁以前就有了。罗氏的观察虽广,但有时是不大准确的。另一位美国人,戴维斯女医师,曾经特别研究过这一点。(同注(4))她发见1000个22岁以上的美国大学女生中间, 60%对于手淫的经验都有一些确切的追叙。戴氏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可以说比任何别的作家来得彻底,来得细密。在未婚的大学女毕业生里,她发见43.6%在3岁到10岁之间,便已开始手淫的活动,20.2%在11岁与15岁之间,13.9%在16岁至22岁之间,而15.5%则在23岁到29岁之间;所称的岁数都是两头包括尽的,例如3岁与10岁之间,即3与10两个岁数也包括在内。把戴氏研究的结果,和别的作家就男子方面所得的数字参较着看,则得下表: 这些结果是很有分量的,因为男女两组的人都相当的多,男的约500人,女的约900人。从这些数字里,我们又出乎意料之外地发见,女子中很早便开始手淫的人比男子为多,在一倍以上,到春机发陈期前后及成年期,则男子比女子开始多起来,但一到成人的阶段,则女子手淫的例子,又特别占起多数来;最后的这一点也许是我们可以料想得到的。(26) 美国汉密尔顿医师曾就有良好社会地位的已婚男女各100人,加以精密的研究。(同注(3))他的发见是,男子的97%和女子的74%都曾经手淫过。汉氏的结果和多年前冒尔所得的比较更广泛的结论是相当符合的。冒氏的结论在他的《儿童的性生活》(1908)一书里早就发表过。这本书,我们在上文已经征引过,它是这方面最早而最渊博的书,就在今日,也还是最有见识的一本作品。不过冒氏在这本书里说,在德国,手淫的习惯并不像我们有时所料想的那样发达;我在这里不妨补充一句,在英法两国也是如此。罗、戴、汉三氏的资料只限于美国,美国的百分数似乎要比别处为高。 上文所叙的各种表现其实并不限于狭义而为一般人所了解的手淫现象,事实上狭义的手淫本来不成其为性表现的单独的一类,它属于所谓自动恋的行为,而和其他的自动恋行为又没有什么清楚的界限可以划分。 我们把种种表现综合了看,我们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就大体而言,我们决不能不适当地把淫僻邪孽一类的词加在它们上面。我们应知性冲动一经开始活跃,而当其时又还不能有什么体外的对象,这些表现便是极自然的结果了,人类以下的动物,在同样的状态下,也会有同样的结果。人类的青年,在成人以前有这些表现,可以说是和其他动物一样的自然;就在成年以后,假使一个人遇到强烈的性的驱策,而一时寻觅正常的对象之举,又为本人所不愿,或环境上根本不方便,以至不得不有这一类的表现,也没有什么不自然。固然,话得说到家,假如当事人,能根据其他更见得高尚的考虑,而克制其性的行动,便无需采取这一类的表现,这种理智的考虑与自我的制裁也是同样并不违反自然的。 文化程度不同的民族社会,对于童年与青年期的性现象的态度是很不一样的,假如我们把这种不同的态度比较一下,我们不难取得更进一步的了解。我们目前所讨论的既然是一个极原始极基本的冲动,而我们所处的又是一个思想庞杂、标准凌乱而习尚朝夕变化的时代,冲动的古老如彼,而环境的飘忽如此,我们又怎能很轻易地下一个“自然”或不自然而“邪僻”的判断呢?并且我们这时代只是我们的时代,我们似乎没有权力替已往与未来的时代说话,西方的社会只是西方的社会,也没有权力替别的社会说话,又何况西方社会所有的性的观念原来就染上了许多很不相干的色彩呢? 我们举一个例罢。我们举一个在文化的传统上和我们绝不相干的民族,就是大洋洲以北新几内亚(New Guinea)岛上的特罗布里恩德人(Trobriander)。人类学者对于这个民族做过一番很谨严的科学的记载,例如麦林诺夫斯基的《未开化人的性生活》(Sexual Life of Savages)。(27)在特罗布里恩德人的各个岛屿上,儿童所享受的自由与独立的生活是宽大的,宽大到包括性现象在内的程度。大人们在性的题目上,是没有隐讳的,父母性交,儿女不妨看见,大人谈性的事情,小孩也不妨与闻,其间可以说毫无禁忌,不是大人不能禁,而是不想禁。不过大人对于有此种闻见而自身不去依样学习的儿童,也能特别地看重,认为是操行良善的好孩子。结队出去打鱼的时节,女童们总是跟了父亲同去,一到水滨,男子大都把跨下掩盖阳部的叶子解除,所以男体的形态对于这民族的女童或少女,决不会成为一件神秘不测的东西。男女孩子很早就从年龄较大的孩子手里得到一些性的知识,很早也就能参加各式性的游戏,这种游戏一方面也多少可以给他们一些性的知识,一方面更让他们可以满足一些自然的好奇心理,甚至于取得少量的快感;游戏的玩物,不用说,就是双方的性器官,而游戏的工具最普通的是手和口了。女孩大概到了四五岁便参与这种性的游戏,而真正的性生活也许在六岁与八岁之间便开始了;男孩性生活的开始比较迟,总要到十岁与十二岁之间。寻常在村子中心的空场上,男女孩子环立合玩的游戏往往有浓厚的性的色彩。大人们认为这种游戏是很自然的,而无需乎加以斥责或从旁干涉。它们也不发生什么不健全的结果,甚至于连私生子的问题都没有,至于何以会没有,至今是一个谜。此种岛民的性的表现无疑是很质朴的,但他们借助于一种颇具诗意的本能来掩饰这种质朴;麦氏也说过:“他们在游戏之中的确表示出,对于新奇与浪漫的事物有很强的领略与鉴赏的力量。” 性的态度不但因地域的不同与文化程度的不齐而有歧异,就在同一地域与文化程度和族类属性很相近的民族里,我们也可以找到差别。米德女士(Margaret Mead)在《长大在新几内亚中》(Growing up in New Guinea)一书里,叙述到新几内亚以北阿德玛罗提群岛上的麻奴斯人(Manus)是很讲究禁欲主义的。在这种岛民的心目中,性遭人憎恶,而粪便之类的排泄物是惹厌的,因此,对于性的活动与排泄的行为,总是多方的抑制与避免,到不能抑制与避免时,也总尽量设法隐讳掩饰。对于儿童,在体格方面固然能尽心教育,但在其他方面却完全任其自然,不闻不问;但儿童的性的表现,包括手淫在内,却极难得遇见,大概是因为时常在大人面前而很少有索然离群的机会的缘故。性能薄弱冷淡的例子似乎很多,已婚的女子大都不承认婚姻生活有什么快乐,并且多方设法避免交合,男女之间也很少浪漫的情爱的表示,至少在外表上一点也看不出来。 米德女士在另一本著作《发育成年在萨摩亚》(Coming of Age in Samoa)(28)里,又描写到另一个民族。以前,这个民族,和上面两个一样,也是和西洋的传统文化风马牛不相及的。不过到了近代,因为西洋文化的输入,其原有的文化已呈分崩离析的现象,而一种夹杂拼凑的新文化已经很快地应运而生。同时,夹杂拼凑之中,倒也不乏以其原有文化为根基而自然发展的痕迹,萨摩亚原有的文化里对于性现象本有种种的禁忌与约束,到了现在这种禁忌与约束已经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且对于民族的生活似乎已经发生良好的影响。男女孩子彼此回避的倾向是有的,但并不因为外界有什么特殊的禁令,而是基于天性的自然与风俗的惯例,因此,这种倾向并不成为性发育的一个障碍。同时,因为一般掩饰隐讳的风气并不存在,男女孩子对于人生的基本事实,如生育、死亡、性别、性交等,很早就取得相当的认识。男女从童年时起,便各有其个人的性的生活;女童从六七岁起,便几乎谁都会手淫,不过多少总带几分秘密的性质;男童也是如此,但男童的团体生活比较发达,因此这种性的表现也就往往采取集体的方式,男童中间,同性恋也比较普通,大概也就因为这个缘故。在少女或共同工作的女子中间,同性的偶然结合也不希奇,并且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这种结合是“很有趣很自然的一种消遣,略略添上一些猥亵的色彩,也是无伤大雅的”。这种在别的文化里认为“邪孽”或“恶道”的行为,在萨摩亚是既无需禁止,也不会有制度化或风尚化的危险,它们的存在无非表示在一般人的认识里,正常两字是包括得很广的。一般人的见解,一方面虽认为性的题目不必多说,不必细说,说则有伤雅驯,但也并不以为根本说不得,或说了就不免堕入恶道。米德女士认为萨摩亚人因为有这种风气,所以无形之中“把一切神经病的可能性都给扫除净尽”;在他们中间,神经性的症候是找不到的,男女双方的性能都是相当的健全,女的无阴冷,(29)男的无阳痿,离婚比较容易,因此,不相好不相得的婚姻也比较少(并且犯奸也不一定是离婚的一个条件),而做妻子的因为经济能够独立,所以在地位上也就不下于丈夫。 我们如今反观西洋的传统文化,亦即近代文化的源泉,在这方面,又取一个什么态度。西洋在最早的时候,就记载所及,对于这一类的性的表现,并没有很显明的认作可以诟病的东西;间或有一些鄙薄的看法,也是极偶然的。在希腊的文学里,我们甚至于可以发见手淫的举动和神话都发生过关系;到了史期以内,犬儒学派一批很受人称颂的哲学家对于独处斗室时所能有的满足性欲的方法,说过一些认为是有利的话,并且还不惜夸大其词地说。在罗马,一般人对于这一类的事,似乎根本不大理会,任其自然;甚至于在基督教的教会里,最初的一千年中,对于这种自动的离群索居的性表现,也几乎完全不加存问,这也许因为当时荒淫无度的事正多,教会尽其全力来应付这些,还觉力有未逮,对于手淫一类的小问题,自不遑顾到了。一直要到宗教改革的时代,道学家和医师才关心到这个问题并为之坐立不安;起初也还只限于新教的几个国家,但不久就很快地传播到法国和其他信奉天主教的国家;到了十八世纪,手淫的危害与如何防止就成为一个一般的问题,同时,各地方的庸医也就借此机会敛钱,一面把许多不相干的病症都归罪到所谓“自淫”(self-abuse)的身上,一面又提出许多更不相干的药方来。(30)甚至到了十九世纪末年,即在三四十年前,一部分很正经的医师也往往不问根由地认为手淫是可以招致严重后果的。(31) 不过十九世纪中叶以后,风气是渐渐变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浸润终于到达了医学界,于是童年与青年时期所发生的所谓“邪孽”的行为才开始有了真正的了解,而“邪孽”的看法也就开始根本动摇。一方面,在1870年前后,克拉夫特-埃平领导的关于性的科学研究既证明所谓邪孽的行为是童年很普通的一种现象,而另一方面,进化的概念又告诉我们,我们决不能把壮年人的老成的标准,来任意适用到未成熟的儿童身上,也不能把后一个时期里所认为不自然的事物在前一个时期也当作同样的不自然。 对于这个新发展有贡献的自不止一人,克拉夫特-埃平而外,在意大利有一位先驱叫范托利,他是一个精神病学者,而属于当时医学家所称的实证学派(Positivist School),这学派的宗旨就在用新的生物学与社会学的概念来充实医学的内容。范氏那本很周密的著作《性心理的退化现象》(Le Degenerazioni Psicosessuali),是在 1892年问世的,所谓退化现象(32)指的就是变态与病态现象;此种现象有直接见于个人生活的,也有间接见于社会生活的,范氏都能原原本本地加以叙述。同时,范氏又提出许多概念,对于后来作研究的人往往很有启发与提纲挈领的价值。范氏把性发育看做一个很慢的过程,并且认为不到春机发陈的年龄,“性”的称呼是不大适用的。这种发育的过程又是许多不同的因素所凑合而成的,每一个因素自出生之初即各有其发展的过程(例如,婴儿期的阳具勃起便是因素之一,又如,嘴唇的发欲力是由幼年一般的触觉习练出来的);到了春机发陈期以后,这些和别的因素方始集合而成一个新的现象,那现象才配叫做性的现象,这现象范氏喜欢叫做爱欲现象(amore);他觉得与其叫做“性”,不如叫做“爱欲”,因为它更能把现象的心理的成分传达出来。手淫或自恋(范氏作品中喜欢用自恋这个名词,西文是onanism),(33)在范氏看来,是“年长后所称为恋爱的根苗”。自恋的种子在婴儿期便已存在,到童年而逐渐呈露,起初只不过是一种身体上的快感,并没有性恋的意象做陪衬,它的目的也只在满足当时还莫名其妙且还是模糊印象的一种生理上的要求,这种要求固然是有它的性的基础,但在儿童的意识里,它和一般搔痒的要求相仿佛,所不同的是,一样需要搔,这里的搔不免受人干涉禁止,但也正惟其有人干涉禁止,这种搔便越发见得有趣而按耐不住罢了。但到了后来,这种自恋的动作,因为心理因素的加入和真正性恋刺激的纷至沓来,便会越来越复杂,终于慢慢地成为和性交合相仿佛的一种行为,所不同的是,交合的伴当不是实质的,而是幻觉的罢了。由此再进一步,便不知不觉地成为成年的性爱了。到此,自恋的过程就算摆脱了;但也有不能摆脱的,或不能摆脱净尽而成中途留滞状态的,那就得看个别的情形了。不过因发育中止而完全不能摆脱的是很难得的,所不能摆脱的只是一部分的成分,例如物恋(34)的倾向。范氏[范氏这方面的意见多少是师承犯罪心理学者朗勃罗梭(Lombroso),和今日的见解相符的]认为这种滞留的成分,假如发展过分,以至于取正常的性的目的而代之,那就成为“邪孽”的行为了。这意见也是和后来弗洛伊德的很相像,弗氏认为“邪孽的性现象不是别的,就是幼稚的性现象”;那就等于说,在儿童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一到成年,也许成为反常的现象。总之,范氏的结论是很对的,儿童的手淫决不是教师与道学家所认为的一种恶癖或罪孽,而是一个“自然的过路,遵此过路,一个孩子可以进入充满着热情与泛爱的青年时期,而终于到达能实践庄严与刚果的婚姻之爱的成年时期”。 第二节 自动恋 (35) 我们的讨论不涉及童年的性现象则已,否则就在最幼稚的几年里,我们所遇见的种种表现,就已经可以用“自动恋”(autoerotism)的名词来概括。这名词是我在1898年创制的,儿童独处的时候所自然涌现的性活动都可以叫做自动恋,而睡眠中的性的兴奋可以说是此种性恋的范式。三四十年来,这名词已经到处通用;不过别人用的时候,不一定采取我原来的意思,有时他们只用它来指以本人做对象的一切性活动。这未免把它的用途过于限制了,并且事实上也是和自动的意义不合。我们说一个动作是自动的,主要是说这动作是由本身发出,而不假手于直接的外力的刺激,并不是说它对本身一定有什么影响;再简而言之,自动也者,是“由”自身动,而不一定是“向”自身动。假如凡属“向”自身动的性恋才叫做自动恋,那么我们就没有别的名词来概括一切“由”自身动的性恋了。要知道由自身动的性行为范围比较大,它可以包括向自身动的性行为。我们目前需要的是一个更概括的名词。 所以,依我的见地,一切不由旁人刺激而自发的性情绪的现象都可以叫做自动恋,广义的自动恋也可以包括一切性冲动经抑止或禁锢后的变相的表现,这种表现有病态的(歇斯底里症的一部分表现或许就是),也有常态的,例如艺术与诗文的表现,但其为抑止的结果则一,而其足以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做人的格调也是一样的。 狄更生(Dickinson)(36)说,最广义的自动恋包括一切自我表现里所含蓄的自我恋爱,自动恋的人初不限于性生活有什么变态或病态的人,而也包括科学家、探险家、运动家与爬高山登绝顶的人在内。 我们这样了解自动恋,可知自动恋决不是“异性恋”,即一个异性的爱人所引起的性恋;也决不是“同性恋”,也决不是各式各样的“物恋”。异性恋是最正常的,同性恋是走上了岔路的,而物恋则是把性恋的重心不复寄托于人,而寄托于物,人是主,物是宾,物恋是一种喧宾夺主,或香火赶出和尚的现象。不过,把这些搁过一边以后,自动恋自有的领域还是很广,它包括性恋现象的种类还是很多,特别是:(一)性爱的白日梦;(二)性爱的睡梦;(三)影恋(37),包括由顾影自怜或自我冥想引起的性爱的情绪;与(四)手淫。最后一类所包括的不止是狭义的用手的自淫,而是一切的自淫或自恋的现象,就工具与方法论,固不限于手,就对象论,也不限于生殖器官,而兼及各个发欲带;其不用外物做工具,而完全用想象来唤起的意淫(38)现象也不妨 认为是手淫的一种。 第三节 性爱的白日梦 (39) 性爱的白日梦(也叫性幻想)是自动恋的很普通与很重要的一种,有时候也是手淫的第一步。白日梦的方式也不止一种,而其主要的方式可以叫做“连环故事”(40)的方式。美国威尔斯兰女子学院(Wellesley College)的利诺伊德女士(Mabel Learoyd)很早就研究过这一种的白日梦。所谓连环故事是一篇想象的小说似的东西,情节大抵因人而异。一个人对自己的连环故事总是特别的爱护,往往认为是神圣的精神资产的一部分,轻易决不公开,甚至于对交情极深的朋友,也难得泄漏。连环故事是男女都有的,不过女童与少女中间比较多;有一个研究发见352个男女中间,女子有连环故事的占全数女子的 47%,而男子则只占17%。故事的开端总是书本里看到的或本人经验里遇到的一件偶然的事,而大抵以本人遇到的为多;从此逐渐推演,终于扯成一篇永久必须“且听下回分解”的故事,而要紧的是故事中的主角100个里有99个是本人自己。故事的发展与闲静的生活特别有关系,就枕以后,入睡以前,对于编排连环故事的人是最神圣的一段光阴,绝对不容别人打搅。特里奇(G. E. Partridge)对于伴同白日梦所发生的生理上的变化,做过一番有趣的观察与叙述,特别注意到师范学校里从16岁到22岁的女学生。(41)毕克(Pick)的观察则限于一部分多少有些病态的男子,他们的白日梦也大抵有些性爱的基础,所谓病态指的是近乎歇斯底里的一路。史密斯(Theodate Smith)(42)研究过差不多1500个例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是少女或成年的女子),他发见有连环故事的人并不多,只占1%。健康的男童,在15岁以前,所做的白日梦里,体育的运动和冒险的工作要占重要的一部分;而女童的白日梦则往往和本人所特别爱读的小说发生联系,就是,把自己当做小说中的女主角,而自度其一种想象的悲欢离合的生涯。(43)过了17岁,在男女白日梦里,恋爱和婚姻便是常见的题目了;女子在这方面的发展比男子略早,有时候不到17岁。白日梦的宛转的情节和性爱的成分,虽不容易考察,但它在青年男女生活里,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尤其是在少女的生活里,是无可怀疑的。每一个青年总有他或她的特别的梦境,并且不断地在那里变化发展,不过除了想象力特别丰富的人以外,这种变化与发展的范围是有限的。就大体说,白日梦的梦境往往建筑在有趣的个人的经验上面,而其发展也始终以此种经验做依据。梦境之中,有时也可以有一些变态或所谓“邪孽”的成分,但在实际生活里,做梦的人也许是很正常的。白日梦也和性的贞操有相当的关系,大抵守身如玉的青年,容易有白日梦。(44)就最普通的情形而言,梦境总是梦境,做梦的人也明知其为梦境,而不作把梦境转变为实境的尝试。(45)做梦的人也不一定进而觅取手淫的快感,不过,一场白日梦可以在性器官里引起充血的作用,甚至于自动地招致色欲亢进。 白日梦是一种绝对个人的与私有的经验,非第二人所得窥探。梦的性质本来如此,而梦境又是许多意象拉杂联缀而成,即使本人愿意公开出来,也极不容易用语言来传达。有的白日梦的例子是富有戏剧与言情小说的意味的,做男主角或女主角的总要经历许多悲欢离合的境遇,然后达到一个性爱的紧要关头,这紧要关头是什么,就要看做梦的人知识与阅历的程度了;也许只是接一个吻,也许就是性欲的满足,而满足的方法可以有各种不同的细腻的程度。白日梦也是谁都可以有的,初不论一个人是常态的或变态的。卢梭在他的《忏悔录》里叙述过他自己的白日梦:卢梭的心理生活是有一些变态的,所以他的白日梦往往和受虐恋(46)及手淫连在一起。拉法罗维奇(Raffalovich)说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即在戏院里或市街上,做起白日梦来,也会想象着一个同性的对象而产生一种“精神的自淫”,有的也可以到达亢进的程度而发生生理上的解欲的变化。 性爱的白日梦是一种私人而秘密的现象,所以近年以前,一向难得有人注意,也难得有人以为值得加以科学的探讨;实际上它是自动恋范围以内很重要的一种表现,是很有研究价值的。一部分温文尔雅而想象力特别发达的青年男女,一方面限于环境,不能结婚,一方面又不愿染上手淫的癖习,便往往在白日梦上用功夫。在这种人中间,和在他们所处的情势之下,我们不能不认为白日梦的产生绝对是一种常态,也是性冲动活跃的一种无可避免的结果,不过如果发展过分,无疑以常态始的,往往不免以病态终,在想象力丰富而有艺术天才的青年,特别容易有这种危险;白日梦对于这种人的诱惑力是最大不过的,也是最隐伏的。我们说性爱的白日梦,因为尽管不带性情绪色彩的白日梦很多,不过,无论此种色彩的有无,白日梦的根源怕总得向性现象里去寻找;据许多相识的男女青年告诉我,他们白日梦的倾向,不论梦境的性的成分如何,即使一点性的成分也扯不上,一到结婚以后,便往往戛然而止,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了。 最近美国汉密尔顿医师的细心研究更证明白日梦的重要性。他发见他所研究到的人中,男的有27%,女的有25%,都肯定地说,在他们对于性的题目未有丝毫认识以前,他们都做过性恋白日梦;许多别的人说他们已经记不清楚;而28%的男子与25%的女子则说至少在春机发陈的年龄以前,他们也做过这种梦;同时,他又发见到春机发陈的年龄以后,而依然不做性恋的白日梦的,男子中只占1%,而女子中只占2%,而在18岁以后到结婚以前,此种白日梦在心理上时常萦回不去的,男子中多至57%,而女子中51%;此外,还有26%的男子与19%的女子,就在结婚以后,还时常为此种梦境所缠绕,以至于妨碍了日常的工作。 对于先天遗传里有做艺术家倾向的人,白日梦的地位与所消耗的精神和时间是特别来得多,而艺术家中尤以小说家为甚,这是很容易了解的一点;连环故事不往往就是一篇不成文的小说么?在一个平常的人,假如白日梦做得太多,甚至到了成人的年龄,还不能摆脱,那当然是一种不健全的状态,因为对于他,梦境不免替代了实境,从此教他对于实际的生活,渐渐失去适应的能力。不过,在艺术家,这危险是比较少的,因为在艺术品的创作里,他多少找到了一条路,又从梦境转回实境来。因为看到这种情形,所以弗洛伊德曾经提到过,艺术家的天赋里,自然有一种本领,教他升华,(47)教他抑制,抑制的结果,至少暂时可以使白日梦成为一股强烈的产生快感的力量,其愉快的程度可以驱遣与抵消抑制的痛苦而有余。(48) 第四节 性爱的睡梦 (49) 睡梦的富有心理学的意义是大家一向承认的;一个梦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究竟应作什么样的解释,或怎样的“详”法,(50)尽管言人人殊,都是另一个问题。在人类古代的传统文化里,梦是一个很大的题目,而对于梦的事后的应付,也是一件大事;古人相信梦有巫术的作用,有宗教的意义,或者有预告吉凶的功效,所以有梦兆的说法。(51)在文明社会的风俗习惯里,这一类的作用也还存在;至于在未开化的族类中,梦的地位更是见得重要;自近代科学的心理学发轫以后,梦的现象已经很快地成为一个多少值得专门研究的题目,到现在做研究的人也已经不一而足,而研究的立场也不止一个。(52)到了最近,梦的研究已经越来越细密,而从精神分析派的眼光看来,梦更是一种极有分量的心理现象。 梦的一般的普遍性也是大家承认的。不过,梦之所以为现象,也是很正当的、恒常的、健康的、自然的,关于这些,各方面的见解还不很一致,弗洛伊德就认为梦是常变参半的一种现象,即同时既是一种健康的状态,也是神经的变态。我以为最合理的还是把它看做一种完全自然的现象。动物也会做梦,我们有时可以看见,一只在睡眠状态中的狗会作跑的姿势与动作;未开化的族类当然也做梦;有许多人虽以为自己未曾做过梦,但只要他们留心注意一下,他们一样可以发见不少的梦的痕迹;我们相信这种人在睡眠状态中的心理活动平时总是很轻微的,很迂缓的,所以一觉醒来,往往不容易追忆,但并不是完全不活动,即并不是完全不做梦。 关于性爱的梦,无论到达性欲亢进的程度与否,即无论遗精与否,各家的意见不尽一致,与关于一般的梦的意见不尽一致正复相同。健全的人,在守身如玉的状态下,即在醒觉的时候,也会有自动恋的表现,我们在上文已经讨论过,并且认为理论上既属可能,实际上也似乎确有其事。至于这种人,在睡梦的时候,自动恋活跃的结果,会引起性欲亢进,在男子更会遗精,则毫无疑义是一种十分正常的现象。在文明程度幼稚的人群,往往把这种现象归咎到鬼怪身上,认为是鬼怪的诱惑或刺激的结果。天主教把梦遗看成一件极不圣洁的事,并且还特别替它起了一个名词,意思等于“秽浊”(pollutio);而宗教改革的祖师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也似乎把性爱的睡梦看做一种病症,应当立刻诊治,而对症发药的方子就是婚姻。不说从前宗教家的见地,就是近代著名的医学家,特别是冒尔和奥伦堡(Eulenburg)两家,都不免把梦遗和遗尿与呕吐等比较病态的生理行为一般看待。(53)要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下,这一种归纳作一丘之貉的看法确还有相当的理由,但到了知识发达的近代,就不免有些可怪了。 不过,今日大多数的医学家或生理学家全都承认梦遗是一种不能不算正常的现象。要知在今日的社会状态下,相当限度以内的禁欲是无法避免的,即对于一部分人,独身与迟婚是一个无法避免的事实。既有此种禁欲的因,便不能没有梦遗的果,所谓不能不算正常者在此。医学家所关心的不是梦遗的有无,而是梦遗的次数的多寡。 佩吉特(Sir J. Paget)说,他始终没有遇见过独身而不梦遗的人,多的一星期里一次或两次,少的三个月一次,无论多少,都没有超出健康的范围。同时布伦顿(Sir L. Brunton)则以为两星期或一个月一次是最普通的情形,不过所谓一次往往跨上两夜,即连上两夜有梦遗,过此便有半月或一月的休止;而罗雷德(Rohleder)又以为也有连上不止两夜而对健康无害的。哈蒙德(Hammond)也认为大约两星期一次是最寻常的。(54)契伦诺夫(Tchlenoff)调查过二千多个莫斯科的学生,所得的结论也是如此。里宾(Ribbing)以为十天到十四天一次是最正常的,(55)而汉密尔顿的研究,则发见一星期到两星期一次为最普通(占全数例子的19%)。洛温费尔德(Loewenfeld)把一星期一次的梦遗认为是最寻常的。(56)一星期的距离大概是最近情的,许多健康的青年确有这种情形,我个人也曾经就几个健康而将近壮年的男子,得到过一些正确的纪录,而到达一个同样的结论。但健康而完全不梦遗的青年也间或有之(契伦诺夫的调查里似乎表示多到10%,而汉密尔顿的研究里则只有 2%)。另有少数比较健康的青年,除非脑力用得多了,或遇上什么可以引起烦恼或焦虑的事,是难得梦遗的。 睡眠中的遗精,普通总是一番色情的梦的结果,但也有例外,当其时,做梦的人多少觉得有人在他或她的身边,并且往往是一个异性的人,不过当时的情景总有几分奇幻,几分恍惚,不是普通的语言所能形容。(57)大体说来,梦境越是生动,而色情的成分越是浓厚,则生理上所引起的兴奋越大,而醒后所感觉到的心气和平也越显著。有时也单单有色情的梦而不遗精;也常有时候,遗精的发生是在梦罢而人已觉醒之后。间或在半醒半睡的状态中,虽有梦境,而性欲的亢进则受抑制而不发生;奈克(Naecke)把这种现象叫做“打断的遗精”(pollutio interrupta)。 意大利人戈利诺(Gualino)曾在意大利北部做过一个范围相当广而内容也很笼括的性梦的研究;他的资料是从100个很正常的人中征询得来的,其中有医师、教员、律师一类自由职业分子,而这些人,不用说,是都有过性梦的经验的。他指给我们看,梦遗的现象(无论所遗为精液与否),可以发轫得很早,比身体的性的发育还要早些。此种年龄,在意大利北部的人口中,以至戈氏所研究到的一部分人口中,早经马罗加以分别确定,而戈氏所征询到的许多人里,便有在这年龄以前做过性梦的。戈氏的100个例子里,性梦的初次发生,自然迟早不同,但到17岁时,这些人便都有过性梦的经验了;而据马罗的调查,虽在这一年龄,还有8%的青年在性的方面还没有开始发育,其有在13岁时便已开始发育的,则有的在12岁时便已做过性梦。性梦初次发生以前的几个月,这种青年大体在睡眠中先经验到阳具的勃起。戈氏的例子中,37%是以前没有过真实的性经验的(指性交或手淫)!23%曾经手淫过;其余有过一些性的接触。这些人的性梦以视觉性质的为多,触觉性质的次之,而情景中的对象,往往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27%),或曾经见过一面的女子(56%),而就大多数的例子说,这对象至少在最初的几次梦境里,总是一个很丑陋很奇形怪状的人物,到了后来的梦境里,才能遇到比较美丽的对象;但无论美丑的程度如何,这梦境里的对象和觉醒时实境里所爱悦的女子决不会是一个人。这一层是不足为奇的;白天的情绪,到睡眠时总要潜藏起来,原是一个一般的心理倾向,这无非是一例罢了;戈氏自己的讨论里,以及上文提到过的洛温费尔德等别的作家,也都提到过这种解释。戈氏又发见,春机发陈的性梦中,所感觉到的情绪的状态,除了快感以外,有的以忧虑为主(37%),有的以热望为主(17%),有的以恐惧为主(14%)。一到成年的梦境,则忧虑与恐惧分别减退到7%与 6%。100人中之33人,或因一般的健康发生问题,或因性生理发生故障,曾经有过不梦亦遗的经验,而这种遗精总是最教人感觉疲惫的。又各例之中,90%承认梦境中,性梦的情景总是最生动活泼的。34%说,性梦的发生,有时常在一度性交而入睡之后。许多例子也提到在婚前求爱的时期里,性梦是特别多(有一夜三次入梦的),大抵白天有拥抱接吻一类的行为,晚上便有性爱的梦境;结婚以后,这种梦便不做了。性梦的发生,似乎和睡眠的姿势以及膀胱中积尿的数量没有什么很显著的因果关系;戈氏认为主要的因素还是精囊中精液的充积。(58) 有不少学者(洛温费尔德等)都曾提到过,凡属做性梦,其梦境中的对象总是另一些不相干的人,而难得是平时的恋爱的对象;即使在入梦以前,在思虑中竭力揣摩,以冀于梦中一晤,但也是枉然。(59)有一个解释很对,大凡睡眠时,白天用得最多的一部分情绪,总是疲惫已极而需要相当休息,白天悲痛的经验,我们知道也是难得入梦的,入梦的往往是些不相干的琐碎的事,悲痛的情绪如此,大约欢乐的情绪也如此。许多学者(例如霍尔等)(60)也注意到过,性梦中的对象无论怎样的不相干,此种对象的一颦一笑,或一些想象的接触,已足以引起性欲的亢进。 性梦自有其诊断的价值,即梦境的性质多少可以表示一个人在实境里的性生活究属有些什么特点,这一层也有不少学者曾经加以申说(例如冒尔、奈克等),对象的身上要有些什么特殊的品性才最足以打动一个人的性欲,是因人而有些不同的,这种在实境里最足以打动性欲的品性,在梦境中往往会依样画葫芦似的呈现,甚至于变本加厉地呈现。就大体说,这一番观察是不错的,不过得经过一些修正或补充,尤其是对有同性恋倾向的人的性梦。一个青年男子,无论如何的正常,要是在实境里还没有见到过女子身体的形态,在梦境里大约也不会见到,即使所梦是一个女子,这女子的印象大概是很模糊的。这是一层。梦境是许多意象错综交织而成的,既复杂,又凌乱,这种杂乱的光景很容易把两性形态上的区别掩饰过去,使做梦的人轻易辨认不出,所以尽管做梦的人心理上毫无变态或“邪孽”的倾向,他梦境中的对象,依然可以是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这又是一层。有此两层,所以极正常的人有时也可以做极不正常的性梦,甚至所做的性梦,照例是变态的多,而常态的少,而这种人,就他们的实境来说,真可以说是毫无瑕疵,绝对不容许我们疑心到他们心理上有什么潜在的变态或病态的。性梦虽自有其诊断的价值,这一点我们应当记取,以免有时候妄加诊断。 就大体说:男女两性在睡梦中所表现的自动恋,似乎很有一些区别,而这种区别是多少有些心理的意义的。在男子方面,这种表现是相当单纯的,大抵初次出现是在春机发陈的几年里,假如这人不结婚而性的操守又很纯正的话,就一直可以继续下去,每到若干时间,便表现一次,一直到性的生命告终为止,这时间的距离可以有些出入,但少则一星期,多则一月半月,上文已经讨论过。表现的时候,大抵会有性梦,但也不一定有性梦,而梦境的紧要关头,也就是性欲亢进的紧要关头,则不一定总是达得到的。性梦发生的机缘不一而足,身体上的刺激、心理上的兴奋、情绪上的激发(例如睡前饮酒)、睡的姿势(平睡、背在下)、膀胱积尿的程度等等;有的人改变床榻,就会梦遗;同时男子性现象也有其周岁或周月的节奏,这种节奏的存在与梦遗的表现也有一部分的关系。总之,在男子方面,梦遗是个相当具体而有规律的现象,觉醒以后,大率在意识上也不留什么显著的痕迹,最多也不过有几分疲倦与间或有些头痛罢了,而这种痕迹也往往只限于部分男子。但在女子方面,睡眠中自动恋的表现,比较起来,似乎是错落零乱得多,变化无常得多,散漫得多,少女在春机发陈和成年的年龄里,似乎极难经验得到清切的性梦,要有的话,那是例外。这是和男子极不相同的一点,在守身如玉的男子,在这年龄里,性欲的亢进要借性梦的途径,是一种例规(汉密尔顿的研究,发现51%的男子,在12岁到15岁之间,经验到初次性梦与初次亢进,可为明证);但在同样的女子,这却是例外了。上文讨论性冲动的初期呈现时我们已经说到过,在女子方面,性欲亢进的现象,总得先在醒觉状态中发生过(在什么情形下发生的,可以不管),然后才会有在睡眠状态中初次发生的希望,因此,即在性欲强烈而平日抑制得很严的独身女子,这种性梦也是难得的,甚至于完全不做的(汉密尔顿的数字里,这种女子多至60%)。换言之,惟有对性交已惯熟的女子才会有真正的、清切的与发展完全的性梦,所谓发展完全当然包括性欲的亢进与解欲后的精神上的舒泰在内;至于未识性交的女子,这种梦境与梦后的精神状态虽非完全不能有,但总是难得的。但在有的女子,即使对性交已有相当习惯,也能做比较真实的性梦,做梦时也会有黏液的分泌,但这些并不能引起解欲的作用,徒然表示性欲的存在与活动罢了。 男女的性梦,以至于一般的梦,又有一个最有趣也最关紧要的不同,就是,在女子方面,夜间的梦境比较容易在白天的实境里发生一种回响,这在男子是极难得的,即使间或发生,影响也是极小。这种反响的发生,初不限于有变态或病态的女子,不过对于神经不健全的女子特别厉害罢了,神经不健全的女子,甚至可以把梦境当做实境,而不惜赌神罚咒地加以申说,回响到此,是很可以引起严重的法理问题的;这种女子可以把睡眠状态当做吸了蒙汗药后的麻醉状态,把梦境中的性的关系当做强奸,因而诬蔑人家。 这种从梦境转入实境的回响,对于患歇斯底里一类神经病的女子,尤其见得有力量,因此,在这方面的心理研究也是特别的多。德·桑克蒂斯(Sante de Sanctis)、(61)德·拉杜雷特(Gilles de la Tourette)(62)等,对此种女子的梦的回响,都曾特别地申叙过,认为极关重要,而以性梦的回响为尤甚。西洋在笃信鬼怪的中古时代,有种种淫魔的名称,例如专与女子交接的淫魔(incubi),或专与男子交接的淫妖(succubi),其实全都是这种人于性梦后所发生的回响的产物。(63)患歇斯底里神经症的人所做的性梦是不一定有快感的,甚至往往没有快感。对于有的人,交合的梦境可以引起剧烈的疼痛。中古时代做女巫的人以及近世有这种神经病态的人,都能证明这一点。有时候这大半是一种心理上的冲突的结果:一方面有强烈的生理上的性冲动,一方面情绪与理智又极度厌恶以至于畏惧性冲动的发生,而其意志又不足以加以抑制使不发生,结果便不免产生这种痛楚的经验了。本来这一类的意识上的冲突,即一端有刺激而不欲加以反应、而一端又不得不反应所引起的冲突,都可以引起不快的感觉,不过这是一个极端的类型罢了,有时候一个人的性器官与性情绪,已经因不断反应而感觉疲惫,而又不断加以刺激,使勉强继续反应,其结果也与此大同小异,即心理上发生厌恶,而身体上发生疼痛。不过除掉心理的因素以外,这其间大概还有一个生理的因素在,所以索利埃(Sollier)在他对于歇斯底里的病情与病源的细密的研究里,特别注意到知觉方面所起的变乱,以及从正常的知觉状态转入知觉脱失的状态时所发生的种种现象,他认为必须从这方面做些生理的研究,我们才可以明白,患歇斯底里的人,在自动恋的表现里所暴露的这一类“恶醉而强酒”的矛盾状态,背后究竟有些什么机构,有些什么原委。(64) 不过我们也得注意,患歇斯底里的人,在发生自动恋的时候,虽未必有很多的快感,但上文所提的不快与痛楚的说法,历来也不免有言之过甚的倾向,原先心理学者对这个现象本来另有一个看法,他们认为歇斯底里的神经病,本身就是性的情绪的一种潜意识的表现,因此,就以为并不值得仔细研究;在这看法之下,这题目就很不科学地被大家搁置起来。上文所提不快与痛楚的说法,就是这种看法的一个反响了。我们揆情度理,也不妨承认这反响原是无可避免的。不过我们终究赞成弗洛伊德的比较折衷的见地,他认为患歇斯底里的人的性的要求根本上和寻常的女子没有区别,一样有她的个性,一样要求变化,所不同的,就是在满足这种要求的时候,她比寻常女子要困难,要更受痛苦,原因就在她不能不有一番道德的挣扎,本能所肯定的,道德观念却要加以否定,而事实上又否定不了,最多只能把它驱逐到意识的背景里去,而在暗中觅取满足的途径。我们认为这解释是最近情理的了。(65)在许多别的患歇斯底里症或其他神经变态的女子,自动恋的活动,以至于一般的性的活动,无疑地也是有它们的快感的。并且这种快感的程度还未必低,不过在这种女子,一面尽管感觉到快感,一面却天真烂漫地未必了解这种快感有什么性的意味罢了。一旦有到这种了解,再加上道德的拘忌,那快感的程度怕又当别论了。 第五节 手淫 (66) 在上文本章第一节性冲动的初期呈现里,我们已经讨论过手淫的现象。我们当时说过,严格地讲,凡是用手做工具而在本人身上取得性的兴奋的行为,叫做手淫。但广义地说,任何自我发动的这种行为都适用手淫的名词,我们甚至于可以不很逻辑地把不用任何物质的工具而只用思虑的这种行为,叫做“精神的手淫”。精神的手淫有人也叫做“俄南现象”(Onanism),不过这是不对的,因为当初俄南之所为,实际上和手淫全不相干,而是交接而不泄精,叫做“中断交接”(coitus interruptus)。(67)希尔虚弗尔德又创制了一个“自淫”(ipsation)的名词,以别于自动恋的名词,他以为凡把自己的身体当做一个物质的对象,从而取得性的满足的行为,叫做自动恋,同样取得满足,而把自己的身体当做一个精神的对象时,叫做自淫。 广义的手淫是人与动物世界里散布极广的一种现象。正惟其散布得极广,所以严格地说,我们不能用“反常”“变态”一类的词来形容它。我们不妨说,它是介乎正常与反常之间的一种现象,遇到性的功能受了外界的限制而不能自然行使时,它就不免应运而生。 高等的动物,在驯养或隔离的状态下,就会发生各种方式的孤独而自动兴奋的行为,雌性与雄性都是一样,雄的大都将阳具在腹部上作一种往返动荡而鞭挞的活动,(68)雌的则往往把阴部就身外的什物上磨擦。这种行为即在野生的动物里也可以发生,不过比较不容易观察到罢了。 在人类中,此种现象的发生也自不限于文明社会的一部分。在文明状态下,它更有发展的机会,那是不错的,不过若照曼特加扎(Mantegazza)所说,手淫是欧洲人的一个有关道德的特点,(69)好像是欧洲人所专擅的行为似的,那就不对了。事实上,手淫是在任何族类的人群里都找得到的,至少凡是我们知道得比较清楚的族类中都有,初不论他们的生活究属自然到什么程度,或不自然到什么程度,而在有的人群里,无论男女,手淫几乎有习惯成自然的趋势,而往往被公认为童年与青年生活的一种风俗。(70)在文化似乎比较低的少数民族里,我们甚至发见女子手淫时还利用一些艺术性的工具,特别是人造的阳具,这在今日的欧洲也有人利用,不过只限于少数的人口罢了。(71) 但在一般文明社会的人口中,日常用品的变做女子手淫的工具,却是一件十分寻常的事。虽属十分寻常,而一般人并不觉察的缘故,乃是因为这是帷薄以内的行动,除非出了乱子,非请教外科医生不可,才会暴露出来。女子手淫时利用或滥用的东西有些什么呢?蔬果是比较常用的一类,尤其是香蕉。(72)这些是不容易引起什么创伤的物件,所以比较不容易被人觉察。但就外科手术的经验而论,从阴道和尿道里所钳出来的物件,其数量之大,种类之多,却已足够惊人了;特别普通而值得提出的有铅笔、封蜡火漆、棉纱卷子、夹发计、瓶塞子、蜡烛、软木塞子、细长形的酒杯等。女子阴道与尿道中取出的物件,十分之九是手淫的结果。经过这种手术的女子,大概以十七岁到三十岁之间的为最多。外科医生并且往往在膀胱里找到夹发针的踪迹,因为尿道普通是一个强烈的发欲的中心,一经刺激,便很容易把供给刺激的外物“吸引”到里边去,而夹发针的形状,全部细长,一端圆滑,偶一失手,又极容易掉落进去。(同时在女子的装饰品里,夹发针是最顺手的东西,在床上偃息的时候,它也是惟一顺手的东西。)(73) 还有一类外科医生的注意力所达不到的手淫的工具,就是许多身外的物品,例如衣服、桌椅与其他家具,随在可以引来和性器官发生接触与磨擦。我们又不妨提到体育馆里或运动场上的各种活动,也可以偶然地或故意地引起性的兴奋,例如爬杠子、骑马、骑自行车,又如踏缝纫机或穿紧身内裤,也未始不可以用作手淫的方式。当然,这一类的活动与活动所产生的压力或动荡磨擦的力量可以唤起性的兴奋,而不一定非唤起此种兴奋不可,换言之,兴奋的发生,若不是偶然的,便是因为活动的人有几分故意。 紧接上文所说的一类手淫的方式,而事实上很难划分的又一类,便是大腿的挤压与磨擦了,这方式男女都用,不过在女子中间更较普通。甚至于女婴也懂得这方法。这也是散布得很广的一个方式,在有的国家里(例如瑞典),据说这是女子手淫时所用的最普通的方法。 手淫的活动也不限于性器官的部分,凡属发欲带所在的体肤上,都可以用磨擦或其他刺激的方式,而觅取兴奋,例如臀部的鞭笞或乳头的揉弄。在有些人身上,几乎体肤的任何部分都可以变做发欲的中心,而成为适合于手淫的地带。 此外还有一类自动恋的例子,就是只要把念头转到色情的题目上,甚至与色情无干,而只是富于情绪的题目上,性的兴奋便自然而然地会发生。或者,在有的人,只需故意把想象力集中在交接的行为上,而一心揣摩着对方是个可爱的异性的人,也可以唤起兴奋(哈蒙德称此种自动恋为精神的交接,见前)。这一类自动恋的表现就和性恋的白日梦分不大清楚,从精神交接的境界进入性恋的白日梦的境界,其间是没有什么界址的。女医师戴维斯发见,阅读可以引起性意念的 书籍是手淫的一个最寻常的原因,和异性厮混的关系比这要小得多,而跳舞的关系则尤其小。(74) 上文说的全都是属于手淫一路的各式自动恋,有的虽不是严格的手淫,而严格的手淫仍不妨做它们的代表。关于这些,各家的意见是相当一致的。但若我们进而探讨这一类性恋行为散布的切实情形以及这一类行为的意义,我们在将来就会遇见不少的困难以及许多莫衷一是的意见。 在男子方面,我们把各家的观察综合了看,我们可以说90%是手淫过的,尽管有许多人的次数极少,或只是生命的极短的一节里有过这种尝试,我们都得把他们算进去。在英伦,杜克斯 (C. Dukes),牛津大学瑞格璧学院(Rugby School)的校医,说住校学生的90%到95%是手淫的在德国,马库斯(Julian Marcuse)根据他的经验,也说92%的男子在青年时期是手淫过的,(75)罗雷德的计算则比他似乎还要高一些。(76)在美国,西尔莱(Seerly)在125个大学生中间只发见8个,即6%,断然否认曾经手淫过(77)而即在神学院的学生中,勃洛克曼(E. S. Brockman)发见,未经盘问而自动承认手淫的,多至56%。(78)在俄国,契伦诺夫说,在他调查的莫斯科学生中间,60%自动承认曾经手淫过。这一类自动的报告是最有意义的,我们因而可以知道实际上有手淫经验的人数一定要远在这些数字所能表示之上,因为有许多人总觉得这是一种难言之隐,决不肯直说的。 至于两性之中,究属哪一性中手淫的散布更广,以前各家的意见也很不一致。大体说来,约有一半的专家认为男子中散布得更广,而另一半则所见恰好相反。至于通俗的见解,则大抵以为男多于女。不过到了最近,这方面的确切数字的渐多,我们在上文讨论性冲动的初期呈现时,也多少已经参考过,而究属男多于女或女多于男的问题,也无需乎再事争讼了。手淫的性的分布,以前所以成为问题的缘故,是因为当初似乎有种倾向,就是把我们的注意全部集中在一小部分自动恋的现象上,即多少有些挂一漏万的倾向。所以如果我们把一切自动恋的事实很合理地分类归纳清楚,再进而看它们的分布,问题就比较简单了。如专就童年时期而论,所有的事实都证明女子的手淫经验比男子的散布得广,这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女子发育比较早,春机发陈期来临得特别快的也以女子为多,而这方面的早熟又往往和性习惯的早熟不无联带关系。到了春机发陈期以内以至于成年的阶段,手淫的经验,无论其为偶一为之的或积久而成习惯的,则男女两方面都很普通,但普通的范围,依我看来,并没有许多人所想象的那般大。究竟男的多抑或女的多,却也不容易说,但若一定要作一个比较的话,怕还是男的多些。有人替这年龄的男子说话,认为他们的生活习惯与女子不同,比较自由,比较活跃,因此,手淫的倾向虽大,多少可因分心的缘故,而得到一些限制;而女子则不然,因而手淫的倾向便不免比较自由地发展,这话固然不错,但同时我们要知道,女子的性冲动的激发,要比男子为慢,也比男子为难,因此,手淫倾向的唤起,也就不免迟缓些与困难些了,到了成年以后,女子手淫的要比男子为多,那是没有疑义的,男子一到这个年龄,至少就比较不修边幅的大多数男子说,多少已经和异性发生一些接触,而多少已经找到了一些比较成熟的性满足的方法;而女子则狃于传统的生活,这种性满足的出路是没有的;即或有很小一部分女子,性的发育比较特别早,这种女子的性冲动却往往未必有很大的力量,等到有力量而女子自觉其有力量的时候,那成年的阶段已经过去,而不在这一节的讨论范围以内了。有不少很活泼、聪明而健康的女子,平时纵守身如玉,间或也不免手淫一二次(尤其是在月经的前后)。假如这种女子先就有过正常的两性交接的关系,而一旦因故不能不把这种关系割断而回复到独身的生活,则这种偶一为之的手淫更是在所难免。但同时我们不要忘记,另外有一部分女子,性的方面的先天禀赋,本来比一般女子为薄弱,在性心理学上叫做“性觉迟钝”(sexual hyop-esthesia)(这种人,在一般的健康上,也往往不及一般女子,不是这方面有缺陷,就是那方面有变态),这种女子的性的冲动也许始终在一个休止的状态以内,她们不但不想手淫,并且也根本不求什么正当的满足。此外,还有很多女子,一样寻求满足,却不走手淫的路子,而另觅一些消极的方法。手淫以外的自动恋的方式还多,例如做白日梦,是最不容易受外界的干涉的;因此,这一大部分的女子就会走上这条路子;女子做白日梦的要比男子为多,也是不成问题的。 至于手淫对于健康的影响,在近年以前,各家的意见也大有出入。少数的专家认为手淫的习惯没有什么特别的恶果,要有的话,也不过和性交过度的结果差不多。大多数的专家则以为手淫的影响是极坏的,即或行之有节,也不免酿成各式各样的病态,最可怕的是疯癫,等而下之的症候,便不知有多少了。不过近年以来,各家的见解比以前温和得多了。一方面,他们相信对于少数特殊的例子,手淫是可以引进到种种不良的结果的,但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对于身心健康的人,即或行之过度(身心健康而犹不免行之过度,只好算是理论上的一个假定,事实上怕没有这种人,详见下文),也不至于发生严重的病态。(79) 此种见地的转变,我们如今推本溯源,似乎不能不大部分归功于德国格里辛格(Griesinger)医师。在十九世纪中叶,格氏最先发表这一类温和而比较有鉴别的看法。在那时,格氏虽没有能完全摆脱医学界相传的成见,但他已经能辨别清楚,手淫要有害处,那害处并不由于手淫的本身,而由于社会对手淫的态度以及此种态度在神经锐敏的人的心理上所引起的反应。社会的态度教他感觉羞愧,教他忏悔,教他再三地决心向善,立志痛改,可是性冲动的驱策并不因此而稍杀其势,终于教他的向善之心随成随毁,教他旧忏悔的热诚犹未冷却,而新忏悔的要求旋踵已至 ——这种不断的内心的交战挣扎,与挣扎失败后的创伤,才是手淫的真正的恶果。格氏又说,时常手淫的人,从外面是看不出来的,即并没有什么变态或病态的符号;格氏的结论是,手淫自身是变态或病态的一个符号,一个症候,而不是变态与病态的一个原因。七八十年来,开明一些的见解与此种见解的进步,一方面既证实格氏这番谨严的说法是对的,一方面也已经把这种说法发挥得更透辟。格氏本来以为手淫的习惯,若在幼年便已养成,则或许会引进到疯癫的恶果;但后来贝尔康(Berkhan),在他关于幼童期的精神病研究里,发见到的病因虽多,却没有一例是可以归咎到手淫的。沃格尔(Vogel)、乌弗尔曼(Uffelmann)、埃明霍乌斯(Emminghaus)和冒尔等,在作同样的研究之后,所到达的结论也都几乎完全相同。埃明霍乌斯再三地说,只有在神经系统先天就有病态的人身上,手淫才会产生一些严重的结果,否则是不会的。基尔南也说,所谓手淫的恶果实际上不由于手淫,而由于青春期痴呆(hebephrenia)或歇斯底里的神经症,并且,这种精神病或神经病也就是手淫所由成为癖习的原因,而非其果,倒果为因,是前人的失察了。克里斯欣(Christian)就二十年在医院、疯人院以及城乡中私人行医的经验,也没有能发见手淫有什么严重的恶果。不过他以为要有更严重的影响的话,也许在女子方面,而不在男子方面。(80)不过耶洛利斯(Yellowless)则所见恰与此相反,他以为一样手淫,“女子也许比较不容易感觉疲乏,因而比较不容易吃亏”;哈蒙德和古德塞特(Guttceit)的意见也复如此,古氏虽发见女子手淫的程度之深要远在男子之上,其结果也不见得比男子更坏。奈克对于这一点也特别注意到过,他发见女子患疯癫的例子中,没有一例是可以切实地推原到手淫上去的。(81)柯克(Koch)也有同样的结论,并且以为这结论同样适用于男子。不过,他又承认手淫或许可以造成一些近乎病态的精神上的颓败。然而,柯氏又特别指出,手淫若不过度,这种精神上的亏损也是没有的,即或有,也不像许多人所相信的那般确切不移,那般一无例外;同时,他又说,只有神经系统早就有亏损的人才最容易手淫,又最不容易制裁自己,使其不至于过度;柯氏也认为手淫的主要的害处是不断地自怨自艾与对性冲动的心劳日拙的挣扎。(82)莫兹利(Maudsley)、马罗、施皮茨卡(Spitzka)和舒尔(Schuele),在他们的作品里,依然承认一个特种的疯癫,叫做“手淫性的疯癫”,不过克拉夫特-埃平早就否认这一点,而奈克则曾经坚决地加以反对。克雷普林(Kraepelin)说,过度的手淫只会发生在先天不足的人身上,也惟有在这种人身上,过度的手淫才会发生危险;沃雷尔(Forel)和洛温费尔德也这样说;(83)杜罗梭(Trousseau)也这样说,并且说得更早。总之,近年以来,对于手淫不是疯癫的原因一层,各专家的意见几乎完全一致。 至于手淫并不能产生其他各式的精神病或神经病,专家的见证也是同样的肯定。自惠斯特(Charles West)以来,医学界不承认手淫是儿童的白痴、痉挛、羊痫、歇斯底里等等的源头,也已经多历年所。(84)不过这是医学界一般的看法,也有少数的医师承认羊痫和歇斯底里的发生也许和手淫有关。莱登(Leyden)讨论到脊柱神经的各式疾病与病源时,也没有把任何方式的性行为过度罗列进去。厄尔布(Erb)也说:“有节制的手淫对脊柱神经所能发生的危险并不比自然的性交所能发生的为更大,事实上它是不会有什么不良影响的,一样是性欲亢进,至于到达亢进的路是正常的交接,抑或暗室的手淫,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图卢兹(Toulouse)、富尔布林格(Fuerbringer)、格尔希曼(Gurschmann)和大多数的专家也有这种意见。 不过,依我看来,若说手淫可以完全和交接等量齐观,认为手淫的危险并不大于交接的危险,未免有些过分了。假若性欲亢进是纯粹的一个生理现象,这等量齐观的说法也许是站得住的。但是,我们知道,性欲亢进不止是一种生理现象,交接时节所到达的亢进现象,是和异性的对象所唤起的一大堆有力的情绪牵连纠缠在一起而分不开的。交接给与人的满足,事实上有两方面:一方面固然是亢进之际所得的解泄,而另一方面便是这些情绪在交光互影之中所产生的种种快感。假若没有可爱的对象在前面,而不得不由自动恋的方式取得亢进,解泄的功用也许一样,但在心理上总觉得有一番满中不足,也许一番抑郁沉闷,甚至于觉得异常疲惫,并且往往还不免添上一番羞愧,一番惆怅。并且就事实论,一样不免于过度的话,手淫的过度要比交接的过度为易;有人说,手淫所费的神经的力量比交接所费的为大,这个说法也许不对,但因为手淫容易走上过度的路,其实际上所耗费的神经力的总数量也许比交接为多,却还是可能的。所以我认为这些专家的等量齐观的看法可以有引人走入歧路的危险,但若说不过度的手淫和性梦中的兴奋与泄精差不多,有如沃雷尔所说,那是很近情的。 总之,我们可以从上面的讨论中作一句结论,对于先天健康而后天调摄得宜的人,手淫若不过度,是不会有什么严重的恶果的。至有说,手淫的人一定有什么迹象或症候,据说是不一而足,我们可以同意许多专家的说法,认为没有一个是真正可靠的。 我们还可以再作一句结论,对于手淫的影响,以前所以会有恰好相反的意见的缘故,是因为双方的作家都没有理会或没有充分承认遗传与性情的影响。双方的一方所犯的毛病,恰好就是许多不科学的作家对于酒毒的问题一直到现在还在犯着的毛病,他们一边把酒精的奇毒大害,借了若干酒徒的例子,尽量描写出来,一边却不知道这一类例子的造成,其主因并不是酒精,而是一种特殊的体质,要不是因为这种体质,酒精便没有用武之地,而不成其为毒害了。(85) 我们的观点是这样的,我们一面承认,以前手淫有大害之说,一则由于知识不足,再则由于传统的观念有错误,三则由于庸医的惟利是图,不惜为之推波助澜,到了今日,确乎是站不住的了;一面我们却也不否认,就在健康以至于不大有病的人,过度的手淫多少会发生一些不良的结果。皮肤上、消化作用上和循环功能方面,都会发生一些不规则的变化;头痛与神经痛也是可以有的扰乱;而和性交过度或梦遗太多一样,又多少可以减低神经生活的和谐与舒畅的程度。同时,尤其是在先天健康不无问题的人身上,最重要的一种结果是症候极多的一套神经上的病态,可以综合起来,叫做“神经衰弱”(neurasthenia)。 在有的人,手淫一成癖习而不能自制以后,尤其是假如这种癖习在春机发陈以前便已开始,则其结果可以教他失去性交的能力和性交的兴趣,或教他特别容易接受性的刺激,而事实上却没有适当的反应的力量,轻者初交即泄,重者等于阳痿。(86)狄更生说,在女子方面,凡属终始一贯的“阴冷”的人总是一些自动恋已成习惯的人。(87)不过,因手淫而成阳痿的人,终究是些例外,在癖习的养成已在春机发陈的年龄以后的人,更是例外;对于这些例外的人,性欲亢进的功能早就养成一种习惯,就是,不向异性在色情方面所表示的种种诱力发生反应,而专向一些体外的物力的刺激或内心的想象所引起的刺激反应。到了春机发陈的年龄,照例性欲的要求应该更加强了,更自觉了,而对于异性的吸引,更难于拒绝了,但终因性的感觉已经走上了反常的路,并且已经走得熟练,再也回不过头来,因此这种人对于春机发陈期以后应有的正常的性的关系,始终只能徘徊于一个纯粹理想的与情绪的境界,而无法感觉到强烈的肉体上的冲动,更谈不上适当的反应了。若在发展很正常的别的人,这种肉体的刺激与反应能力是这时期内一些应有的笔墨,一到成年及壮年的阶段,便可以十足的成熟了。有的女子,往往是极有见识的女子,喜欢把性生活的所谓灵肉两界分得特别清楚;我们在这种女子发育的过程里,大抵可以发见手淫的习惯不但开始得很早,并且早就有积重难返的趋势;灵肉两界在她心目里所以会有很大的鸿沟的缘故,这纵不是惟一的原因,至少是主要的原因了。(88)手淫开始过早,也似乎与同性恋的养成不无关系;其所由养成的过程大抵和上文所说的差不多,这种人对异性恋既缺乏能力与兴趣,同性恋的倾向乃得一鹊巢鸠占的机会,取而代之。我们在上文说过,这些不良的结果,虽属事实,终究是些例外,而不能以常例相看。戴维斯女医师的包罗很广的一番研究里,有一大部分是关于女子手淫经验的,自有女子手淫的研究以来,无疑要推戴氏的这番研究为最细密而最有价值,如今根据她的研究,我们也就明白,假若手淫的开始不太早,积习不太久,则上文所说的一些例外的恶果是不容易发生的。戴氏把已婚的女子分成两组,一是婚姻生活快乐的,一是不快乐的,再比较两组中的分子在婚前手淫过或有过其他性活动(性交除外)的成分,目的自然在辨别手淫一类的活动究竟是不是婚姻幸福的一个障碍,戴氏比较的结果是:两组中这种女子的数目几乎完全一样。 至于在心理方面,长期与过度的手淫所发生的最清楚的一种结果是自觉或自我意识的畸形发展,或近乎病态的发展,而和自觉的心理相须相成的自尊的心理则不发展。一个男子或女子,在接受可爱而正在追求中的异性的人一度接吻以后,总可以感到一番可以自豪而扬然自得的满足心理;这种心理在自动恋的活动以后,是绝对不会有的。这是势有必至的。即或手淫的人把社会的态度搁过不问,甚至对这种暗室的活动,也不怕有人发见,刚才所说的心理还是很实在的;在以交合替代手淫的人,设为之不以其道,当然也可以有“虽无谁见,似有人来”的恐怖心理,不过他的为之不以其道,所谓道,只限于社会说话,而手淫的人的不以其道,则牵涉到社会与自然两方面,不以其道的方面既多,心理上的未得所安当然不免更进一步。手淫的人,在积习既深之后,因此就不得不勉强地培植一种生吞活剥的自尊的意识出来,而不得不于别人的面前,摆出一种可以用作下马威的骄傲的虚架子。一种自以为是的心理,一些仁义道德的口头禅,一派悲天悯人的宗教家的表面功夫,终于成为一套掩护的工具,在掩护之下,他对于一己暗室的行为,便可以无需忏悔了。这种种特点的充分发展,当然不是尽人可有的;先天体气在心理方面的一些病态,是一个必要的条件。普通有手淫癖习的人,当然不会有这许多特点;他大概是一个喜欢离群索居而怕出头露面的人;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惟有这种性情的人才最容易养成自动恋的种种癖习,而至于流连忘返;而此种人到此境地之后,更不免与外物绝缘,对人则疑忌日深,对热闹的社会更不免视同蛇蝎,先天的气质与后天的习惯两相推挽,互为因果,一到这般地步,其为病态,也是可以无疑的了。此外,别有一些极端的例子:手淫的结果,可以减少心理的能力,使不易接受与调协外来的印象,可以削弱记忆的力量,可以降低情绪的活泼程度,设或不然,又可以使一般的神经作用走上畸形的锐敏的一途。克雷普林相信这些结果都是可能的。 成年期内过度的自动恋的活动,对于智力特别高超的男女,尽管不发生什么严重的体格上的损伤,在心理方面总不免鼓励几分变态的发展,而此种发展之一,便是养成种种似是而非的得而论,难得而行”的高调的生活理想。 第四章 性的歧变与性爱的象征 第一节 性的歧变 (1) 在以前,一切关于性生活的著作家都一厢情愿地认为这种生活只有一个格局,而凡是不合这格局的便是不属于“常态的”。在他们的心目中,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早经论定的真理,无需乎再事探讨,而所谓那惟一的格局,他们也始终不曾有过详细的解释或确切的定义,好像每个人都是生而知之的一般。不过我们对于性生活的事实加以亲切的探讨以后,我们立刻发现这不是一个真理而是一个假定,并且这假定还是错误的。事实上性生活的格局也远不止一个,一定要说一个数目的话,与其说少,毋宁说多,甚至于我们可以说每一个人有一个格局,也还不至于离真相太远。我们至少可以说格局有好几个类型,一个人的性生活总有一个类型的隶属,而所谓隶属指的也不外是近乎某一类型的格局,而决不会恰好是这个格局。自从我开始研究性心理学之日起,我就看到这一层,在我的作品里,我也时常说明一点,就是性生活的变异范围,和自然界其他方面的变异范围一样,是很大的,惟其范围大,所以正常一词所适用的境界也就相当的广。单一格局的说法是无论如何站不住的。到了今日,大抵经验较多的观察家也都渐渐承认了这一点。只举一个例罢,著名的妇科专家狄更生说,我们“对单一的固定的性格局所表示的怀疑正一天比一天大起来”。(2) 什么叫做正常的变异范围呢?这却也不是一个容易答复的问题。不过我们不妨提出一个标准来。性的目的原在生殖,我们可以说凡属多少能关照到生殖的目的的性生活,尽有变异,总不失其为正常。这并不是说凡属不以生殖为目的的性生活都是不合理的;那决不是,有时候,例如为个人健康计或民族卫生计,这种目的的暂时放弃在道德上是必须的。(3)不过,有的性活动,不但不以生殖为目的,并且在方式上根本使生殖成为不可能,并且采取这种方式时,总有几分故意,那都可以说不合理了,不正常了。这一类的性行为我们叫做歧变。 性的歧变以前在西洋大家就叫做“邪孽”。当初一般人的普遍的见解,总认为性的变态行为是一种亵渎神明的孽,或一种违反道德的罪过,至少也是一种足以戕贼个人身心的恶癖,邪孽的名词便是在这种见解之下产生的。即在今日,凡属受传统观念所束缚而无由解脱的人还时常用到这个名词。在早年我自己也用过,不过用的时候心上总有几分不愿意,所以一面用,一面总要加以特别的解释。我现在认为(妇科专家狄更生也有这意见)最好是完全不用这名词,我们关于性生活的知识也已经到达一个境界,教我们不再用它。这名词是从拉丁文的perversus一词出来的,不过拉丁的原词有时也含有贬黜的意思,在科学与医学的性的研究没有开始以前,一种褒贬的看法原属常事,但在这种研究早已开始的今日,也就不相宜了;我们早就知道这种研究性的变态的目的,端在了解,于必要时,更在进一步地设法治疗,而不在判断善恶。在这时代里再沿用一个属于完全另一时代的名词,徒然足以引起思想上的混乱,于性科学的研究有百害而无一利;至于对歧变的人在心理上所发生的不良影响,虽亦极关重要,还是余事。总之,邪孽一名词,不但完全不合时宜,并且有实际的害处,应该摈弃不用。 性冲动对于不寻常的对象发生过度的胶着状态或固结不解的关系时,西方的性心理学者有时候也叫做“性欲出位”(displacement)。这名词有一个好处,就是不带什么道德的评判;不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不免把性冲动看作一个静态的东西,而实际上它却富有动态,富有活力,并且是容易发生变化。因此,出位的名词不及歧变的名词(sexual deviation)好,歧变的名词足以表示性冲动是富有动性与活力的。 以前我对大部分的性的歧变的方式也用过另一个名词,“性爱的象征现象”(erotic symbolism),并且用得相当久;就狭义言之,这种现象也就一并可以叫做“物恋”(erotic fetishism)。(4)这现象指的是什么呢?性生活原是一个心理的过程,这过程通常是完整的,是绵续的,是有正常途径的;但若这过程发生短缩或走向歧途,以至过程的某一阶段、或过程中所遭遇的某种事物或经历的某种动作,通常应在过程的边缘的,甚或还在边缘以外的,到此变做注意的中心,变做全神贯注的对象。这就是我以前所谓象征的现象,而此种现象不发生则已,否则往往发生在一个人的青年时期。对于一个正常的在恋爱状态中的人,环境中的某一件不大相干或无关宏旨的东西,一到有这种现象的人,便会变做万分重要以至惟一重要的东西,这件惟一重要的东西事实上成为性生活的全部过程的一个符号,一个象征,所以叫做性爱的象征现象。 从广处看,一切性的歧变全都是性爱的象征的例子,因为在这种例子里,对于常人没有多大性爱价值的事物,甚或全无价值的事物,都变做有价值的事物,换言之,都分别成为日常的恋爱的象征。再推广了看,即在正常而比较细腻的恋爱生活里,我们多少也可以找到一些象征现象的成分,因为讲求恋爱的人总喜欢把一部分的精神灌注在对方的某种身心特点以至于身心以外的特点之上,这种特点本身原是无关紧要的,但一到这种场合,就取得了象征的价值。 我们在这里所了解的象征现象,也可以说是比较古义的,而我们在这里的用法,即用以包括种种以前所笼统认为“邪孽”的性的歧变,也比较的广,比精神分析派所用的要广得多。精神分析家用这个名词的时候,大抵只顾到某种心理活动的机构;这种机构无疑是有的。有一位分析家琼斯说:“一切象征现象的方式有一个主要的功能,就是消除我们心理上的抑制,使我们想表现而无法表现的感念(feeling-idea)得以自由表现。”(5)这无疑是象征现象的功能之一,并且是很有趣的一个,不过我们要小心,不要以为凡属象征现象的方式都有这个功能。我们现举一个富有代表性的例子。对于一个爱国的人,国旗是个很重要的象征,他对这个象征不用说是异常崇拜的,但这种崇拜,我们决不能说是制胜了心理上的抑制的一个表示。在以前,一个兵船上的水兵,在海战时,爬上桅干,把国旗高高地钉在桅干的顶上,这显然是爱国心肠的一个自由表现,其间根本说不上什么抑制,什么恐惧,更说不上此种抑制或恐惧心理有制胜与消除的必要。从这一类的例子,我们可以领会到象征的一个基本的用途,就是教抽象的感念可以取得具体的表现方式,约言之,即在使感念有所附丽。一个在恋爱状态中的人,对爱人身上或身外的事物,例如爱人的头发、手或鞋子之类,往往特别用心,当其用心的时候,他并不想制胜什么心理上的抑制,而是想把爱人的全部人格在他身上所唤起的情绪,由散漫而归于凝聚,由抽象而化为具体,凝聚必有着落,具体必为事物,而接受这着落的事物便是一个象征了。我们这一番话的目的,是在补充精神分析派的见解,而决不在否认他们的见解,因为我们承认,各类象征之中,确乎有一类是比较特别的;这类象征的功用是在教一个间接的表现来替代一个直接而隐秘的动力,因为表现与动力之间,性质上原有几分相象,而正惟其相象,在表现的人也可以取得心理上的满足。精神分析派所承认的就是这一类的象征。即使他们不免把这一类看得太大甚至于以为天下的象征只此一类,我们却也不宜犯了走另一极端的错误,而否认这类象征的存在,不加理会。 性的歧异,或性爱的象征现象,范围究有多大,我们只要就它们作一番分类归纳的尝试,就可以知道了。我们根据这种性爱对象的事物可以把它们归纳为三大类。 (一)身体的部分。(甲)正常的:手、脚、乳、臀、发、分泌物与排泄物、体臭(这种歧变有一个特别的名称,就叫做“体臭恋”,西文是ophresiolagnia)。(乙)不正常的:跛足、斜眼、麻面等等;枯杨恋(presbyophilia),即对于老年人的性爱;(6)娈童姹女恋(paidophilia),即对于男女幼童的性恋;(7)尸恋(necrophilia或vampyrism),即对于尸体的性恋;这些都可以归在第一类里。还有性爱的动物恋(erotic zoophilia),也不妨算做这一类。 (二)器物。(甲)衣着:手套、鞋袜与袜带、裙、手帕、衬衫袴。(乙)不着身的物件:这里可以包括许许多多表面上很不相干的东西,但对于有歧变状态的人也偶然可以激发自动恋的情绪。上文第二章第九节里所提到过的雕像恋(pygmalionism)(8)或画像恋(iconolagnia)(9),也可归在这第二类里。 (三)动作与态度。(甲)自动的:鞭笞、虐待、裸恋〔阴部显露欲或体态的自我展览(exhibitionism)〕、使他人的肢体伤残与生命杀害。(乙)被动的:被笞、或受其他方式的虐待。第一类里的体臭以及喉音,也可以归入这一类。(丙)上文第二章第九节里所提到过的性景恋(scoptophilia, mixoscopia, voyeurism),包括有歧变状态的人从中感受到性刺激的景物、攀登、摆动一类的动作景象;解溲的动作和溲溺恋(urolagnia);粪便的动作或遗矢恋(coprolagnia);动物的交尾行为。 我们根据上文,可知性冲动的歧变,在种类上与程度上是很多很广的。有一个极端,我们发见一个正在恋爱状态中的人,对爱人的一副手套或一双拖鞋,特别表示一番爱不忍释的情景,这也未尝不是歧变,然而却是歧变中最轻微的、最不伤雅的、最旖旎可取的,许多精神健全而感情细腻的人也都感觉到过。而另一个极端我们却又可以发见“剖腹者杰克”(Jack the Ripper)一类的残忍的奸杀行为。不过我们要记得,从这一极端到那一极端,中间所经过的各式程度之前,是没有确定的界线可寻的。因此,我们目前所特别注意的,虽不是性的犯罪行为或性与法医学的关系,而是正常的性生活的心理学,我们对于种种歧变的状态也不能不加考虑;我们尤其要知道,在轻微的那一极端,一部分的歧变状态和正常的状态就根本上分不清楚,甚至可以被认为属于正常的变异范围以内。 象征现象或歧变的极端的各方式大部分要在男子中间才找得到。女子方面并非没有,但是极少,克拉夫特-埃平在他后来几版的《性的精神病理》里,还说他从来没有发见过患有物恋的女子。不过这是一个过分的说法,其实女的例子也间或可以遇到,并且在方式上也很分明。至若轻微一些的歧变方式,即比较正常的象征现象,那在女子中间是很普通的;冒尔说得有趣,在西洋,士兵的制服对女子有一种很普遍的诱力,这诱力便是象征现象活动的结果,制服所象征的就是勇敢。但比较不正常的方式也有。并且有一种物恋,叫做“窃恋”的(kleptolagnia,或erotic kleptomania),尤其是比较正式的窃恋,差不多是女子所专有的一种方式了。(10) 第二节 儿童时期的性歧变 我们在上文已经再三说过,我们把宗教的、道德的、社会的许多成见撇开以后,我们对于儿童时期与成年时期的性现象,不便再采用“邪孽”“乖张”一类的词,尤其是对于儿童时期。从生物学的立场看,我们有许多行为,虽不合于风俗习惯,却未尝不合于自然,而就民族学与历史看,所谓风俗习惯又大抵因时因地而有不同,不知道听从那一时那一地为好,因此,我总觉得我们用这一类的形容词去描写儿童的问题,例如弗洛伊德以前常用的“多形的乖张”,不但是不相宜,简直是有罪过。幸而这一类的词现在逐渐已成过去,而起而代之的,有“自动恋的”、“生殖期前的”等名词;这种名词上的推陈出新,当然是个进步,美国精神病学者杰利夫早就提出过这一点。就在弗氏自己,后来也看到,发育与教育所逐渐造成的种种障碍,是比较后起的事,在儿童时期内并不存在。因此,“邪孽”之说便绝对不适用,弗氏自己说我们不应当“拿成熟而完全能负责的人的道德标准与法律科条来作为儿童的准绳”;对儿童滥用“邪孽”之类的词便根本犯了准绳的错误。弗氏以前所谓“多形的乖张”原是一个很浮面的印象;初生的羊齿叶子呈一种很离奇弯曲的状态,至长大时,才逐渐拔直;这是很自然与正常的事,而在不明白的观察者也许不免以“乖张”“邪僻”目之。其实呢,幼小时节的拳曲状态是一切生物必经的阶段,这是不足为奇的,假若幼小时节便表现长成时节的形态,那才真是离奇古怪咧。 这一点是不得不特别申说的,因为许多自命为所谓“性学”专家或性教育家的人就不明白这一点,而被传统的葛藤纠缠着,不能自解。我们不妨说,一般人对于所谓“邪孽”的谈虎色变的一种恐怖心理,以及一部分人特别喜欢在儿童身上寻找“邪孽”行为的一种疯狂心理,那才是最邪孽的一种邪孽。这种恐怖心理与疯狂心理在别处是难得遇见的,大凡生活比较健全与比较自然的民族,例如一般未甚开化的民族,或西洋文化所由萌蘖的古典民族有如希腊,都没有这种情形。至于对成年人身上的所谓“邪孽”行为,这一般人与一部分人的病态心理也正复如此。他们不知道童年的所谓“邪孽”是不随童年而俱逝的;由童年进入成年,“邪孽”的方式与程度容有变迁,而并不因年龄的长成而完全消灭则一;杰利夫不说过么:“很少人是真正长成了的。”不过一到成年,常人于所谓“邪孽”之上,又添出两性交接的一段行为,而交接的最终目的,则在使两性的生殖细胞得到结合的保障。至此,童年与青年期的“邪孽”可以以游戏的方式而成为性行为的烘托的东西,我们甚至可以说,在性爱的艺术里与受精作用的技巧里,它们是很合法以至很用得着的一些陪衬。约言之,它们并没有超出合理的变异范围以外。除非是,喧宾夺主,尾大不掉,把主要与中心的交接行为取而代之,或浸淫日久,使交接的能力减缩或成为根本不可能,如此而把它们叫做邪孽,那是可以容许的。 总之,我们平时要避免邪孽这个名词,而对于儿童,特别要蠲弃不用。儿童心理活动的方式是和成人心理的很不一样;在发育的后一个时期里所认为“自然”的,在早些的时期里便不一定如此。因此,儿童不一定总能了解成人的心理活动,成人也不一定总能了解儿童的。一个人变做成人以后,不再想象当初儿童时期的光景,或虽想象而此种想象往往很不活泼,即不再能设身处地,这是很不幸的一件事。不过我们中间,也有不少人,至今还能回忆当初在儿童时期如何不受人了解,因而如何得不到公允与合理的待遇。这里误解与不合理的待遇初不限于性的范围以内,在许多别的生活方面,儿童与成人的区别并不很大,却依然可以发生此种认识与待遇上的错误,则在很不相同的性的题目上,此种错误的层见叠出,是可想而知的了。 但是我们也不要以为儿童时期就没有性的变态。儿童时期有。不过和成人比较,这些变态更是一个数量与程度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品质与种类的问题。无论问题的性质如何,要不发生则已,一有发生,我们多少总可以推溯到不健全的遗传上去。一个孩子潜在的性冲动发生了异样的变化,到了足以妨碍自己或别人的安全或健康时,例如“施虐恋”或“受虐恋”(二者总名为“虐恋”,西文为algolagnia)到了一个流血的程度,或喜欢偷窃到了一个我所称的“窃恋”的程度,这样一个孩子的遗传品质是决不会没有问题的。既有遗传的根柢,我们惟有竭力设法,就医疗方面或卫生方面,改善它所处的环境。我们总需记得,目前社会上有两种人,都是在脑筋上比较转不过来的,第一种始终不了解人类行为有一个先天禀赋的因素,第二种则始终不了解人类行为有一个后天学习的因素,他们一遇到这一类问题,总是分别用他们的成见来应付。就他们眼光所能达到的一部分的生活而言,他们固然也各有各的用处,但就生活的全部而言,就健全与稳定的整个的人生观而言,他们的见解,便是合则两利,分则两伤。我们总得把两方面的眼光合并起来,才有希望可以看到一个问题的全部与问题的真相。一个问题既多少不能没有先后天的成分,则对于后天的部分,我们应设法加以治疗,对于先天的部分,治疗既不可能,则惟有安排一个适当的环境,使问题不再恶化。 童年性生活的变态往往可以分做两类,而在不良的境遇下,这两类变态又有维持到壮年的趋势:一是不足与缺陷的倾向,二是过度与流放的倾向。(11)这两种倾向在西洋文明里特别容易发生,因为在西洋社会里,不论就身外的环境说或身内的心理说,性活动的刺激既如此之多,而对于性活动的限制又如彼之甚。在儿童时期不足的倾向(性感不足与性兴奋性不足)比过度的倾向(性感过度与性兴奋性过度)的危险性小,因为此种不足也许并不是根本不足,而只是发育迟缓的一个表示;只是迟缓是无伤的,一到成年,依然可以踏上健旺与顺利发展的路。迟缓的发育并且还有好处;这种人在壮年时期的性生活,说不定更有力量,更为幸福。汉密尔顿医师的研究就很能暗示这一点。在他的研究对象中,他发见性的好奇心发生得越迟,后来的婚姻生活便越有满意的希望(满意与否的最好的测验,据汉氏的见解,是交接时充分的亢进)。汉氏研究的结果有一点是最奇怪而出乎意料之外的,就是,大多数女子,初次接受性知识的时候,在心理上曾经一度受过惊吓与震撼的比起打头就觉得性是一个有趣的题目的女子来,婚后的性生活反而见得满意(几乎占65%,所谓满意也是以性欲亢进的充分程度为准)。打头就觉得性题目有趣的儿童,我们不妨假定,是事实上性生活早已有相当发展的儿童,也就是情窦开得太早的儿童,而一度受震惊的儿童是情窦开得比较迟的。这样看来,汉氏的发见虽若为意料所不及,却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变态,而是性的好奇心发展得迟缓些的一个必然的结果。至于性的早熟或情窦早开,虽不一定是个不良的预兆,比起晚熟或迟开来,多少倒是未来健全发展的一个障碍。不过戴维斯女医师的研究结果,发见早年不曾手淫过或有过其他性的玩弄的女子中,比起有过的女子来,后来婚姻生活更见愉快的分子也不一定多些。狄更生与皮尔逊(Pearson)更以为维持手淫习惯的女子,在后来的健康上,比早年以后不再手淫的女子,要占便宜;这也许是因为维持这种习惯的女子是一些根本上比较健康与强壮的女子,换言之,就是二氏的资料原先就有过一番不自觉的选择,也就是,其中有遗传比较健旺的分子,也有比较孱弱的分子,前者的健康不因手淫习惯而有多大的损失,后者亦不因早年就摈绝此种习惯而有多大的进步;同时我们也知道,自动恋活动的增加,或自动恋活动的断而复续,对于女子往往是健康增进的一个表示(但不是原因)。二氏又说:“手淫习惯开始得早与在十八岁以后才开始的人中,健康上没有什么清楚的区别。”这个结论我们怕不能无条件地接受。 所以童年性生活的两种变态倾向里,不足的问题要比过度的问题为单纯,而易于设法应付。(12)我们从上文所引的证据看,更不妨说,就春机发陈以前的年龄而论,不足的状态,与其看作有害,毋宁看作有益;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这种状态的产生,必须是自然的,是儿童发育迟缓的一个不知不觉的表示,而不是人为的、浮面的与不良的物质与心理环境所强制而成的。不过过度的问题,却是复杂与繁变得多了;因此,每一个过度的变态必须分别应付。到此,我们就不能没有一个明智的医师的帮忙,而做医师的对儿童的生活与问题,还得有充分的了解才行。在以前,这一类的医师可以说根本不存在,就在今日,他们的人数也还是寥寥无几;不过就目前儿童研究与儿童指导发展的情形说,我们可以希望,对儿童与青年性生活的变态问题,今后总可以有一些更开明的处理方法。 不过就大体说,儿童指导的工作,总需从家庭中开始,而就大多数儿童而言,也应在家庭中完成。至于家庭中的成员,最自然合选的当然是母亲,固然做父亲的,即对女孩的指导,也未尝没有他的重要的地位。我们应该明白,今日之下,母道是一个极严重的职业,不是一切女子都有分,或任何女子都担当得起的。母道的训练是多方面的,非强有力的女子不办,不过有了这种训练之后,那责任也就不轻。这世界似乎已经很快向人口过剩的路上走,在未来的穷兵黩武的人大可不必硬要把每一桩婚姻当做制造士兵或增加“炮灰”的苗床,换言之,即无需乎人人必婚,人人必负生聚教训的责任;假定这是事实,(13)近代女子应该觉得庆幸,因为,从此,不负生养之责的可以做些别的工作,而负生养之责的可以真正做些贡献。从人类的立场看,它也并不希望每一个女子做母亲,它认为做母亲的人数不妨少些,但每一个必须是品质最优良的女子。这种选择的原则,有一天受大家公认,(14)一定可以在我们的性生活里引起一次革命,而这番革命工作,好比任何别的有效的革命工作一样,必须从婴儿时期入手。(15) 用我们目前的目光看,以前西洋的母亲约略可以分做两类。第一是人数较多的一类。她们一则因为知识缺乏,再则因为胆量狭小,把子女的性的问题,几乎完全放在脑后;这种不闻不问的政策,结果倒也不一定坏,并且往往很好。第二是人数较少的一类。她们吃了一知半解的亏,对于这个问题,反而不免表示一番富于神经作用的过虑与慌张,而过虑与慌张的结果就弊多利少了。(16)今日的新式母亲,自身所处的环境,所受的教育,对于性的题目,既已渐渐有从幽谷入乔木的希望,她对于子女的性问题的态度,自不免另成一格,和旧式的两类母亲都不一样。新式的母亲比较灵活,知识上也比较丰富,同时也比较虚心,比较不武断,她自知对子女生活里种种表现的性质与倾向,未必完全了解,因此也就不觉得有随时随地加以干涉的必要。她也逐渐知道,她的孩子,在完成发育之前,必须经历许多不同的阶段,而在这些阶段之中,即使有一部分活动不大合情理或不大健全,而不妨干涉,她也觉得以不干涉为是,因为她明白,干涉太多,或太切心于干涉,其引起的结果说不定比活动本身所引起的结果还要不好。她也知道她的主要责任是在了解她的孩子,获取它的信赖,而遇有问题发生的时候,可以当它的导师与顾问而无愧。真正的新式母亲似乎确有这一套本领,而这本领有时好象是得诸天性,而不是得诸教育,因为近代女子教育里根本没有这一套。无论如何,这一些直觉的见解是健全的。凡是对儿童生活接触多而认识清楚的人大概都可以坐实这一点。即就手淫的一端而论,到了壮年还维持着手淫习惯的人,中间总有一部分在早年是受过母亲的有力的干涉的,不幸得很,这种有力的干涉也许就是习惯所由长久维持的一个因缘了。反过来,大拇指的吮咂有人以为可以转进到手淫的习惯,而许多孩子,从婴儿时起,便知从这种吮咂的活动里觅取愉快,不过若不加干涉,到了相当的年龄,这种活动自然会渐渐消灭,而别的更有性的意义的活动,例如手淫,也不至于取而代之。 家庭而外的教育机关当然是学校。一到学校,困难就加多了,因为在学校里,许多孩子混杂在一起,所接触的比较年长的人又并不是知道它们最深而爱护它们最力的父母兄长,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它们不但得不到指导,并且这环境根本就是不自然的,既不自然,弊病的发生必然是不一而足。戈德史密斯女士(Elizabeth Goldsmith)(在《文明中的性》一书里)讲到一个学校,这学校当局经过一番指导的努力后说:“我们现在到达一个结论,就是幼童的手淫活动,我们最好不去限制它们,我们要研究一个孩子的整个适应或位育(17)问题,而特别注意到的一点,就是让它知道它是一个健康的、天天向上的活泼的孩子,它和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种种活动都很可以教人满意。”所谓“特别注意到”云云是对的,并且很关紧要,注意到以后的结果如何呢,戈女士的文字里没有提到。无疑这一类学校政策的试验期还短,一时不能有确切的成绩可言;除非我们壮年的人真正能够回想到自己童年时的经验,真能设身处地地替儿童着想,怕一时不会有具体的结果。无论如何,假如我们同时对儿童生活的了解不足,而提撕警觉的功夫又不到家,这一类的政策怕也不容易很顺利地进行。 若就目前一般的学样而论,那就无所谓政策了;要有的话,那是一种“不痴不聋,不作阿家翁”的政策。但若间或发见个把性行为“不检”的例子,学校当局却又突然耳聪目明起来,非把那犯罪的人特别提出来,“做一个以儆效尤的榜样不可”。〔法人塞兰库尔(Hugh de Sélincourt)写过一本小说,叫《一个幼童》,里面就很有声有色地叙述到这个问题。〕学校里女童的自动恋行为,方式虽然很多,大抵总是异常秘密,并且在女童本人也多少是不自觉的;但在男童,则比较不守秘密;在较大的学校里我们有时候可以发见手淫的“俱乐部”和其他秘密的性活动的组织,不过做教师的也难得疑心到它们的存在罢了。在这种组织里,中心的人物总是少数性情绪的遗传特别强烈而性发育特别提早的儿童,这些,要是行迹过于显露而被人觉察的话,就成为我们现在所称的“问题儿童”了。这种孩子,一方面虽有些性的病态,一方面却又联带有些毅力与领袖的才具,所以对于性情比较正常与年龄小而容易接受习染的孩子,不免发生一些不良的影响。所以,凡在孩子大量集居的场合里,为大多数孩子的自由发展与自然发育设想,一个最根本的条件是先把这种问题儿童很审慎地提开。我们目前已有的一些试验都证明这是必须的;要不然,一切不良的习惯,包括性的习惯在内而并不限于性的习惯,便会应运而生;甚至于强有力的孩子,凭藉他们自然的或病态的残虐行为的倾向,会把比较小的孩子当做俎上的鱼肉。从此我们可以明白儿童的指导工作是困难很多的,儿童的发展是不容易顺着自然的秩序逐步进行的,一方面我们既要避免指导者自身的横加干涉,一方面我们更需把这一类足以阻碍自然发育的影响铲除净尽;好比种谷子,前者是要消极地不揠苗助长,后者是要积极地耘苗或去恶草。至于对问题儿童的应付,有时第一件应做的事是把它们隔离开来,但无论隔开与否,每一个例子总得分别应付,因为没有两个例子是完全相同的,而这种个别的待遇又是需要很高明的技巧与手段的;同时更要注意,在这种孩子中,一些歧变的性的倾向虽十之八九可以发觉出来,但是它们不正常的行为绝对不限于性的范围而止,而这种不正常的行为也往往就是反社会的而且可以影响到别人的安全的。 不过就普通的儿童说,这种指导的责任总是无可推诿的在父母的身上,特别是在母亲的身上。惟其如此,我们今后再也不应把母道看作只是一个动物的生理的功能,而应承认它是一种极高明的职业,非聪明智慧与受过适当训练的女子不办;至于有些女子,或因身体上有欠缺,或因自然的兴趣别有寄托,最好是不必问津。无能的父母,粗心的父母与愚蠢的父母,在子女身上可以发生很坏的影响,时至今日,是很多人已经逐渐公认的了。就在自命为不属于这些类别的父母,或因潜心于自己的专门业务,或因一时的意气用事,往往没有一定的合乎情理的应付方法,时而失诸过于严厉,时而失诸过于放任,不但教子女无所适从,并且教子女发生一种反应,就是不出声地暗中评论。要知子女正自有他们的坛坫,正时常不断地在评论他们的父母;起初,子女总认为他们自己的父母是天下最完美的父母,这也就是他们一部分的自尊与自爱的心理所由寄托;换言之,他们心目中的父母是陈义极高的,惟其陈义高,所以期望重,惟其期望重,所以父母一有蹉跌,在他们心理上所引起的反响是极严重的。 英国学童父母会有一次在伦敦开会的时候,卡利斯教授(Winifred Cullis)说过一句话:“最能教练孩子而使他们学到克己功夫的人便是一些别的孩子。”这一点观察是很对的,不过我们必须把它和上文的讨论合并了看,那意义才完全。我们总得和我们等辈的人共同生活,而共同生活的必要条件是纪律和克己功夫,真是不错的。(18)生活必须有抑制,所谓抑制指的是种种冲动的裁节以及一部分自然倾向的驾驭。在社会生活里无节制的放纵是没有地位的;弗洛伊德在他的《精神分析演讲集》中很值得佩服的第二十七讲里,说过一句很中肯的话:“所谓自由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抑制。”因为要取得自由生活,我们总得把我们一半的冲动压制下去,而这一半也就是最富有人性的一半,压制而成功,我们的幸福才算有了最后的凭借。做老辈的人,最好不要把纪律与克己功夫强制地安放在儿童头上,而多担当一些指导与顾问的任务。从最幼小的年龄起,一个人其实始终在训练他的纪律生活与培养他的克己功夫,但这种生活与功夫的养成,与其凭借老辈的训诫之力,毋宁依靠等辈的磨练之功,因为后者要自然得多,健全得多,而自然与健全的教育我们以为才是真正有价值的教育。(19) 第三节 溲溺恋及遗矢恋 (20) 儿童时期最普通的性的象征现象或性的歧变是属于排遗(scatologic)一类的;这方面的意义早经弗洛伊德(21)及其他作家加以申说。大小解的器官,或谷道与尿道和性器官的部位最密迩,因此,在心理上也容易发生亲切的联带关系原是不难了解的。即不就性的立场说话,大小解的行为也尽有理由教儿童感到兴趣,一则儿童喜欢造作东西,粪便的造作当然也是一种造作,并且可以说是艺术冲动的一个萌蘖的表现;再则,大小解的行为与排泄的数量也是一个力量的表现,拿溲溺时间的长久与粪的粗大来自豪的,儿童中是不少的。汉密尔顿医师在他的研究里发见成婚的男子中,有21%在儿童时期对粪便发生过不少兴趣,而在当时的想象生活与游戏生活里,粪便也是一个要紧的题目;而已婚女子在童年有同样情形的也占到16%。大小解的功能在当时也似乎能吸收一部分神经的力量,到了后来,这力量才完全用在性的功能上面;在少女中,间或在成年的女子中,积欲后的解欲也许会取不由自主与痉挛性的遗尿的方式。睡眠中遗尿和性的活动似乎也有相当关系,有时候和手淫也有关联。弗洛伊德认为儿童时期的便秘,有时是有些故意的,因为谷道的粪的积累多少可以引起一些性的快感;弗氏的观察虽不易证实,但膀胱中尿的积累有时候确有这种作用,即在壮年,也还有人这样做的。有不少儿童以为大人的性交行为多少和大小解的行为有些关系;他们自己对大小解的行为既感觉不少兴趣,不少神秘,所以从他们的立场看,这种相关的看法是很有一些根据的。 对于大小解的兴趣,虽以童年时期为最大,但也往往可以维持到春机发陈期以后,女子尤其如此,一直要到性的兴趣发展到相当程度以后,才渐渐消灭,一旦事过境迁,一个青年追想起来,有时还不免觉得有几分难乎为情。在壮年人的性冲动中,也间或可以找到这种兴趣的成分,这大概是因为在童年时期,这种兴趣曾经受过抑制,抑制的结果,不但使它们不能消灭,反而在潜意识里遗留下来而成为健全的心理生活的障碍;到此,弗洛伊德的见解就可以有地位了。不过在春机发陈期以前,这种兴趣不妨看作正常的,而不是病态的;儿童的心理与原始人的心理确有几分相象,而在原始的神话与民俗里,排泄的功用也是极关重要。我们不妨把这些兴趣看作正常发展的一个阶段。即或维持到成人的年龄,这些兴趣普通也总留寓在心理的背景之中,轻易不呈露出来;这种留寓的程度是有深浅的,但不论深浅如何,至少就溲溺一端而论,依然可以有活动的能力,而成为性活动的含有游戏性质的一个陪衬。 这方面的比较极端的例子,历来也时常有人叙述到,尤其是遗矢恋的例子。有这种现象的人的生活里(冒尔曾经很详细地记载过一例)遗矢的行为与所遗的矢,(22)可以引起极大的兴趣,充其极,可以完全篡夺正常的性兴趣的地位。(23)其程度比较轻的,我们可以叫做粪门恋或肛门恋(anal eroticism);精神分析派认为这与早年的便秘有关系,或自幼有忍粪而取得快感的习惯的人也容易养成这种歧变。精神分析派在这方面特别做过一些研究,他们以为肛门恋的根柢相当深,大抵可以推溯到童年的一个很原始的倾向,假如一个人在童年时在这方面受过抑制的话,一到成人时,他会有爱整齐清洁和节俭的性格,甚至会有洁癖及吝啬的脾气,如早年未受抑制,则其人的癖习恰好相反。这种观察究属对不对,尚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现在不能断定。汉密尔顿医师在他的研究里曾经考虑到这一点,他发见他所观察的士女中间,有十个人(九女一男),一方面否认早年有过肛门恋,但一方面承认早年有过便秘,而在成年以后的癖习里,大多数表现吝啬、奢侈、施虐恋和受虐恋等等的倾向;这些也许和早年遗矢的习惯有关系,但各人所表现的癖习既如是其不一致,甚或彼此相反,我们就很难拿它们做依据,而轻信精神分析派的臆断了。 童年以后,遗矢恋和溲溺恋往往分道发展,间或有些联系,也是很轻微的。极端的遗矢恋比较少,但大都在男子中间发见;溲溺恋比较普通,尤其是在女子中间,但表现的程度却往往不深。溲溺恋何以比较普通是有一个解释的。尿道与性器官在部位上既特别密切,而在神经上又确有几分联系。女童与少女溲溺时有时特别喜欢学男子直立的姿势;在年岁较小而未曾生育过的女子,这是可能的,但在已经生育过的女子,尿道口肌肉的迸发力已趋薄弱,这便不可能了。这种效颦的行为并不一定暗示这其间有什么同性恋的倾向。 “尿道恋”(urethral eroticism或urinary eroticism)这名称是塞吉尔创出来的;在一部分学者看来,也认为它相当重要。所谓尿道恋是广义的,它的对象不但包括尿道和溲溺,并且牵涉到从膀胱到尿道口的全部的泌尿器官。把尿道恋看作很重要的人,认为早年的尿道恋可以说是性恋的初步,后期严格的以性领域与性分泌做凭借的恋爱似乎是从泌尿的领域与溲溺的功能很自然地转移而来的;同样,早年的泌尿功能的失常会转移为精液分泌的失常。他们又说,尿道恋的影响所及,可以达到最高的精神境界,因为就是在泌尿行为的自动控制里,婴儿最初发见了什么叫做“责任”,叫做“义务”;换言之,责任的观念实滥觞于泌尿的控制;粪便的控制也有同样的效果。 睡眠中遗尿和性现象也有联系的倾向,是很早就有人注意到的。弗洛伊德和一部分别的精神分析派的学者认为遗尿和尿道恋和一个人的志气、野心以至于好勇狠斗的心理有联带关系。这种臆断也许是这样来的。上文不是说过女子喜欢学男子溲溺的姿势么?对溲溺的行为特别感到兴趣的女子有时喜欢采用直立的姿势,好像是表示与男子抗衡,不甘示弱似的。这也许就是精神分析派在这方面的臆断的一个根据了。不过,就事实论,有尿道恋而采取直立溲溺姿势的女子未必有丝毫和男子对抗的意思,而近代喜欢和男子争竞的女子又往往完全没有尿道恋的倾向。 很有一些人在儿童时期对于一般水的兴趣特别浓厚,对于溲溺的行为与产物尤其感觉关切,而这种兴趣又往往能维持到童年与成年以后。这种心理我一向也叫做“水恋”(undinism)。(24)这种对水的兴趣,当然也有深浅,深者也可以成为一种性的歧变,而变做性冲动的代用物;这种极端的例子虽少,程度较浅的状态却是很普通的,尤其是在女子中间。至于水恋的倾向何以在女子中独多,是不难解释的,她们的生活状态与生活境遇一向和男子的很不相同,此种解释大概可以在境遇的不同中求之;晚近男女生活的环境日趋相似,以前在一般水恋方面双方所表示的差别也许已经逐渐减少,但就性情绪与泌尿功能的一点特殊关系而论,终究还是在女子方面所表示的要密切得多,初不论生活境遇的有无变迁;因为,我们知道,在男子方面,泌尿与精液分泌的功能普通总是彼此冲突而不能同时进行的,在女子方面,并无此种现象。水恋的倾向与利用触觉觅取快感的倾向也有相当的联系,而由触觉途径觅取快感的行为在女子方面也是比较发达,这是我们在第二章里已经讨论过的。(25) 第四节 物恋 (26) 最富有代表性的性的象征现象或性的歧异要推物恋了。物恋这名词是1888年法国心理学家比内所创用的。物恋一名词所包括的现象很广,下文所要另外讨论的另一种象征现象,所谓裸恋,也未始不是一种物恋,同时,每一种恋物(fetish)多少有它的象征意味。可以获取性的意味的事物,包括身体的各部分以至身外的无生之物在内,可以说是多至无法计算的。我们甚至可以说世界上任何一件东西都可以获取此种意味。因此,西洋法律想把一切所谓“秽亵”的行为设法禁绝,事实上是完全办不到的;西洋法律替此种行为下了一个定义,说“秽亵是一种倾向,教凡属心理上可以接受不道德的影响的人,变成下流,变成腐败”;信如物恋之说,则无往而没有此种影响,也无往而没有这种人,真不知法律将从何下手。杰利夫医师所研究的一位女病人,姓某,名齐尼亚(Zenia X,按:名字也是改拟的),用书面告诉杰医师说,从十三四岁起,种种性的象征就在她心理上纠缠不放。“从这时起,我始终被此种象征包围着,早年略为好些,但后来包围的力量日见其大,因为我既认识它们有性的意味,自不免作一番挣扎,而越挣扎,便越感觉到摆脱不了。象征之中特别有力的是阳具的象征。园子里正在用来浇水的一根橡皮管子、一股放射着的水、尤其是一个梨或其他长条形的水果、一朵长而下垂的葇荑花、花心里的一根雌蕊、一根棍子或棍子似的东西插在圆形的窟窿里,在我眼里都成为性或性行为的象征,不断地在眼前呈现;(27)至于就自己身体的各部分说,耳朵的下垂的朵是我自从出世以后一向喜欢摩挲玩弄的,我的牙齿,我的舌头也都有了性的意味,我时常喜欢把舌尖抵住牙齿,不到舌尖觉得疲乏不止,而在当时还不免表示一些紧张的神色;有时好像想把一个突如其来的性的意念压下去,因而把一只手指伸出来,(28)以示诉说或叮咛之意,但忽然发觉不对,又急遽地把它收回去,并且把它卷到手掌里去;大拇指也时常遭受同样的待遇,因为要抑制性的意念,时常不知不觉地把它卷进拳头里去。此外可作象征的东西还多,例如二十六个字母里的有几个字母。” 我们不妨再举一个例子,以示性象征的触处皆是,不胜枚举。马西诺夫斯基(Marcinowski)叙述到一个已婚的女子,年龄是27岁,智能很高,但神经上略有几分病态。性象征的呈现,大都在睡梦的时候,醒觉以后,她总有一番很巧妙的解释;例如:船只停在港里往往就是性交合的象征,人在船中航行也未始不是;水是母体的象征(这方面的解释显然和早年的一种错误的性观念有关,即以为膀胱是交合时的器官之一);死去(原是一种委顺或自我舍弃的行为)的行为就是和人发生恋爱的行为;一把刀是一个阳具的象征;环节类的虫和蛇类是小型的男生殖器;马与狗也都是性的象征(她有一次曾经和狗的阳具接过吻),鸽子也是;一辆火车头也是阳具的象征(她从小就觉得它有趣),一棵树或一个香蕉也是;梦境中杀伤别人也就等于和人交接(从前她有时有过施虐恋的幻想);许多鱼是性交的象征;(29)雨、尿、眼泪是精液的象征;溲溺的要求对她是一种性的兴奋。 这一类的象征,大多数是随地可以遇到的,也是任何人的经验里都可以发生的。不过要一个象征成为一个性欲的对象,即成为一个恋物,那必须有先天的特殊倾向做条件,这特殊倾向虽无疑大都属于神经病态的性质,却不一定都很明显地看得出来;一个在春机发陈期前后的青年,在一度强烈的性兴奋之际,对身外的某一事物有时会突然感到极深的印象,而成为欲念的对象。这种偶然的牵合是常有的事,不过要从偶然牵合的事物进而为比较持久和比较浓厚的物恋的对象,其间总得有先天的倾向做张本。希尔虚弗尔德曾经反复申论到这一点,认为一个恋物往往是一个人性情的真实表现。在西洋,一个士兵的红色制服,对一个使女可以成为一种恋物,固然因为它象征着男子的刚劲与同仇敌忾的气概,但同时也未始不因为这种女子自身有些癖性,使一种寻常的象征得有偌大的教人系恋的力量。不过癖性尽管存在,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言是无法证明的,因为恋物终究是一件身外的并可以说是始终守着中立的东西。一个男童爱慕着一个成年女子,这女子某一次溲溺的时候,居然被他窥见了阴部的丛毛,从此以后,阴毛就成为他意念上时刻不去的恋物;一个青年男子在地板上躺着,一个很有风韵的女子走过来,把一只脚放在他身上,不断地践踏,无意中激发了他的欲念,从此以后,这男子终身变做一个所谓足恋者。诸如此类的例子,是很容易遇见的,但要就每一例子指出先天病理的倾向来,却不容易。 不过这一类的物恋现象,若在比较轻微的限度以内,还可以说是完全正常的,每一个在恋爱状态中的男子或女子对爱人身上的某一品性,或对爱人所曾接触的事物,总不免表示几分特别的系恋,原是不足为奇的。但若此种系恋过了相当的界限,成为性恋的专一的对象,或性情绪全神灌注的事物,那就不合常态了;再若恋物的威力发展到一种程度,可以离人而独立,即使所爱的人不在,恋物的呈现不但足以激发积欲的过程,并且足以完成解欲的过程,即无需乎正常的交 合,亦足以供给性欲的满足,那就成为一个明确的歧变了。 在程度较轻的变态的例子里,当事人还知道要自己小心,自己制裁,即把恋物深深地安放在求爱行为的背景里,不大让它出头露面,不让它在用情的时候,横加阻碍或多出岔子,它尽管是情欲所由唤起的主要刺激和先导,但一经唤起,却不由它完全操纵。但在比较积重难返的例子里,当事人所已获取的快感既多,而获取的时候又很不费力,他也就并不很愿意回到正常的状态里来。物恋现象到此程度,有时便会引起种种反社会的犯罪行为,尤其是恋物的偷窃,例如鞋子、手帕或其他服用之物。即或不到侵犯他人物件的地步,恋物所激发而不能自制的性的兴奋也不免使本人或其他在场的人觉得难堪,例如,有一位拿眼镜做恋物的青年妇女,她一见别人戴着眼镜,即使戴的是一个女子,就不免春情荡漾起来。对于这种例子,以前常用催眠的方法来治疗,有时倒也见效。 有几种性爱的物恋现象,就它们心理学的关系而论,是往往很曲折的。最显明的一例是足的物恋现象或鞋的物恋现象;在文明社会里,穿鞋替代了赤足,所以足恋可转移而为鞋恋,二者实在是一件事。把足和性器官联系在一起,原是古今中外很普遍的一个趋势,所以足恋现象的产生可以说是有一个自然的根柢的。就在犹太人中,说到性器官的时候,有时就婉转地用“足”字来替代,例如,我们在《旧约·以塞亚书》里就读到“脚上的毛”,(30)意思就是阴毛。在许多不同的民族里,一个人的足也是一个怕羞的部分,一个羞涩心理的中心。(31)在不久以前的西班牙就是如此,在1777年,贝朗(Peyron)写道,西班牙妇女掩藏她们足部的风气如今正渐渐不大通行了,“一个把足部呈露出来的女子,到如今已不再是一个准备以色相授的表示了”;我们不妨再提一笔,足的色相的授与等于全部色相的授与,在古代的罗马也复如此。(32)无论什么时代,一个正常的在恋爱状态中的人也认为足部是身体上最可爱的部分。霍尔用征求答案的方法调查青年男女在这方面爱好的程度时,发见足部实居第四(一是眼睛,二是头发,三是身材与肥瘦)(33)。不过别的观察家,例如希尔虚弗尔德,则发见手的可爱程度要在足部之上,所以手的成为恋物要比足部为普通得多。婴儿对足部的兴趣也特别大,不过根本的兴趣是在自己的足上。在许多民族里,特别是中国、(34)西伯利亚的部分民族、古代的罗马、中古的西班牙,足恋的现象是多少受人公认的。 到了今日,在文明最发达的社会里,对情人足部表示极度爱好的人,是难得遇见的,除非这个人心理上有些不大正常,比较容易遇见的是把情人的眼睛认为最可爱的人。不过在少数而也并不太少的男子中间,女人的足部与鞋子依然是最值得留恋的东西,而在若干有病态心理的人的眼光里,值得留恋的不是女人本身而是她的足部或鞋子,甚至于可以说女子不过是足或鞋的一个无足轻重的附属品罢了。在近代比较重要的文艺作家里,法国的布雷东是一个足恋现象的有趣的例子,在他的生活表现里,足恋的倾向是很显著的,但他始终并没有走极端,女人的鞋子,对他无论怎样可爱,还够不上做整个女人的替代物。(35) 根据上文的讨论,可知足恋现象虽属很不正常,其实也无非是一个原始的心理冲动或情绪冲动的再度呈现罢了;也许在我们的祖宗中间,这种冲动是相当普遍的,后来在进化的过程里,它退化了或大致被淘汰了,但间或因进化论所称的远祖遗传(36)或类似远祖遗传的关系,或因发育中止的关系,终于在近代生活里再度呈现出来;这推论是大致不误的,因为在幼童的生活里,足的留恋始终是一个明显的事实,而大凡幼年表现而壮年不表现的品性,大抵都是当年祖宗的一般品性的遗留,在进化的历程里,这种事实是极多的。到了近世,这种冲动的所以能偶然复活,与所以能在少数例子的生活中维持下来而成为一种病态,也不外是这种因素里应外合的结果。因素之一是一个神经异常锐敏而通常又是发育得特别早的个体,另一因素是外界种种的刺激了。这些刺激,对于寻常的欧洲人,不外发生三种影响,一是根本不感觉到,二是虽感觉到而为时甚暂,三是在恋爱与积欲的过程所产生的复杂的性情绪里,这种影响只占到一个很不相干的地位,而始终受全部性情绪的节制;但对于上文所说的少数神经过敏与成熟过早的人,这影响便非同小可了,充其量可成为足恋或履恋的现象。(37)宾斯旺格(L. Binswanger)曾用精神分析法很仔细地分析过一个有趣的例子:有一个名叫格达(Gerda)的女子,在年幼时就养成一个很特别的习惯,就是喜欢弯着腿坐在自己的脚跟上,让鞋跟抵着她的阴部和肛门。这就引起了这部分发欲带的快感与兴奋,而兴奋到相当程度以后,她必须溲溺一次(溲溺也许就是幼年解欲的一个方式,说已见上文)。从此鞋子就成为她的最亲爱的东西,平时保护得极周密,深怕被人看见。至于她的双足,尤其是穿上鞋子的足,从此和她的一切的性观念混而为一,成为男子阳具的代表,以至于产生象原始民族经历过的心理状态,把它当做一切生殖与蕃育行为的象征。在这个基础上后来又堆上各种恐怖心理与其他病态心理的症候,年份一多,这些症候不免把原有的足恋的表现掩盖了一部分,减少了一部分,一直等到一个精神分析家上场,才把它剥茧抽丝似的清理出来。 上文所说的先天的根柢,并不限于足征的现象。在有几种别的物恋现象里,这种近似先天的倾向有时还要更见得显著,例如发恋、兽皮恋(带毛的皮)等等。在许多物恋的例子里,我们对它们的发展,不但找不到一个起点,例如生活上发生过什么特殊的事件之类(这也许可以解释开,就是说事件是有的,但是记不得了),并且往往发见它们发展得非常之慢,好像是很自然似的。因此,我们虽不能把足恋说成一个严格的远祖性的遗传现象,至少我们可以认为它是从一个先天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我们不妨同意法国学者加尼埃(Garnier)的看法,认为先天的成分是一个要素。 我们提到先天的成分,这就一般的性象征现象或性歧变而论,也是值得注意的,并且也许更值得注意。原来在一切歧变之中,各式的物恋,虽自有其先天的根柢,此种根柢却还比较最看不清楚,看得清楚的是后天在幼年时的经验里所发生的一些偶然的情绪与事物的联系,或因特殊事件而遭到的心理上的打击或震撼(上节说物恋的开始不容易就什么特殊事件的发生而加以确指,当然是就一部分的例子而言,并非一般之论)。同性恋的现象也未尝不是一种歧变,它的先天的根柢就要比物恋现象深得多,同性恋的发生与进展是一禀自然的趋势的,后天的阻遏力量,无论多大,总属徒然。物恋的发生,虽也很可能要靠一个神经过敏、惧怯成性与成熟太早的心理基础,即多少要有一个神经有病态的遗传做张本,通常总还可以推溯到一个后天的起点,即早年生活中可以引起强烈的性情绪的事件,这种起点虽在许多例子里不一定找得到,但大体上往往可以找到。 这一类情与物的联系,即在最正常的人,也未尝不可以在早年的经验里遇到,这种联系对于未来的生活观感究属影响到如何程度,要看一个人情绪上接受感触的难易为转移,或者,要看他的遗传歧变倾向的大小。对于一种歧变的产生,发育太早无疑是一个便利的条件,一个孩子,若在春机发陈过程中,在把性欲的正常路线确定以前就对异性能发生异常锐敏的反应,这样一个孩子最容易受象征现象的支配,一碰上有象征意义的事物就一下子上钩了。象征意义的深刻程度,当然也因人而异,大有不齐的。我们可以大别为三种程度。一个普通感觉不甚锐敏的人也许根本看不到这种意义,但在一个神经灵活与想象丰富的人,它是全部情欲的画龙点睛处,全部的最引人入胜处。再进一步,在一个神经格外脆弱而易受震动的人,一旦一种象征现象在心理上长下了根,它就成为用情之际一个绝对少不得的条件,假若爱人身上或左右无此条件,那根本就不成其为爱人。最后,到了一个精神完全不健全的人,一个象征就会扩大成为全部的用情对象;异性的人到此是用不着了,她成了象征的一个赘疣,一个废物,大可束之高阁,到此,只有象征是值得措意的,只要象征有着落,就不怕得不到性欲的满足。这三种程度之中,第一种比较还可算正常,第二种已有几分病态,第三种就完全成为一种歧变。在一二两种程度里,象征现象虽存在,但整个的女人还是少不得的,因此,交合与生育的功能依然多少有它们的地位;到第三种程度,整个的女人就遭到抹杀,交合既不需要,生育自不可能,那就完全成为一种病理的状态了。 克拉夫特-埃平认为履恋大部分也就是一种被虐恋,不过因为转了一个象征现象的弯,所以看起来不很显豁罢了;一个被虐恋者见了所爱的人总要表示一番恭顺,一番屈服,而足与履便是这番恭顺与屈服心理的一个象征。(38)这见解怕是错误的。冒尔的看法比较合理些,他认为履恋或足恋往往和被虐恋有些联系。(39)加尼埃也有此见地,不过他很细心地指给我们看,在许多例子中,这种联带关系是查不出的。 一方面我们完全可以承认这种常有的联带关系,但若我们想把足恋与被虐恋混为一事,那我们就得特别小心了。从我们所了解的广义的象征现象而言,被虐恋与足恋都可以看作象征现象的一部分,而不妨相提并论;但双方的象征与所象征的事物实在是不一样的;就被虐恋者而言,卑躬屈膝的冲动与行为是象征,对爱人的仰慕崇拜是所象征的事物;就足恋或履恋者而言,足或履是象征,而爱人人格中一切最美好、最华贵、最富于女性的表现是所象征的事物。双方虽各有其象征与所象征之物,但究属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现象。被虐恋的行动有时固然有些像足恋或履恋,但只是像而已;在利用到鞋子的被虐恋者,那鞋子决不是象征,而是所由行使他冲动的一件工具罢了;对于他,真正的性象征不是那鞋子,而是自我作践的一番情绪。反过来,在足恋者,足或履不只是一个工具,而是一个真正的象征,是不惜顶礼膜拜的东西,是一个理想化的对象,摩挲时固需极其虔敬之诚,想象时更不免忘餐而废寝。足恋者自己大抵既不需作卑屈的行为,更丝毫没有自藐与足恭的情绪。不但没有,并且往往适得其反,上文提到过的法国作家布雷东是一位典型的足恋的例子,他就再三地说到,凡是足以打动他的足恋倾向的女子,他都想“征服”她们;在他童年时,他曾经特别看上一个弱不禁风而有凌波仙子状态的女子,因为这样一个女子,他觉得征服起来,不太费力,童年即已如此,成年后更可想而知了。布雷东一生的性格与态度是自动的,是富有男性的,而不是迹近被虐恋的。 我们要决定一个例子究属是物恋的抑或是被虐恋的,我们必须把这人的理智与情绪态度通盘地考虑一过,两个人的性的行为也许一样,但这行为对彼此的意义也许很不一样。克拉夫特-埃平认为凡是甘愿被人在身上践踏的人,绝对是有被虐恋的症候的。这是不对的。这种心甘情愿的表示也许只与足恋现象有关,其间并没有被征服的愿望在内,单单为自我作践而教人践踏,他是不愿意的。我的记录里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人我认识,现在已经去世,他未尝不喜欢有人在他身上践踏,但他却始终是个很豪强、切心于进取而不受人家颐指气使的人。马尔尚(Marchand)与富勒(Fuller)后来也记载着一个情形很相类的例子,他们指出,这人也没有被虐恋的迹象。即使在足恋发展的过程里,中途发生被虐恋的倾向,那是后起的,附属的,是象征现象上的一个寄生事物。 足恋者有时所感到的喜欢受人践踏的愿望本身也是很有趣的,因为这种愿望所表示的,不止是一种恋物的狭义的趣味盎然,并且是一切象征广义的引人入胜的力量;对于足恋者,爱人的足或履不止是件值得崇拜的体质的东西。它是一个力的中心,一个会施展压力的机构,它是活的,生动的,不是一件静物,也不止是供象征化的用途而已。它在活动时所表示的力实际上就等于性器官在活动时所表示的力。所以一样是象征现象,比起其他静物的物恋来,足恋是完全另成一格的;足恋是一个生动的象征现象,它所给人的满足是从它的动态中来的,而此种动态,因为同样有节拍,同样用压力,最足以教人联想到性交合的基本动态。夏尔科和马尼昂(Magnan)观察到过一个足恋的例子,特别喜欢在女人鞋子上钉钉子进去,在钉的时候,它性的兴奋就到达了极度,这显而易见是一个交合的象征;钉子的活动虽和足或鞋本身的活动不一样,但一种醉心于动态的倾向是一样的。 在结束性爱的物恋现象的讨论以前,我们不妨再提一提所谓反物恋现象(anti-fetishism),这名词是1897年意大利犯罪学者朗勃罗梭所提出的,目的在概括一切对品性或物件的强烈的性的反感,一样一个品性或物件,在甲可以唤起兴奋的情绪,而在乙则适得其反,那就是反物恋现象了。朗氏又特别把反恋物和春机发陈期开始前后一个人对于性现象的厌恶心理联系在一起。(40)希尔虚弗尔德也采用过这名词,他认为这种反感是相当重要的。宾斯旺格则赞成在物恋现象的名词上加一个“负”字。 第五节 兽毛皮革恋与动物恋 (41) 我们现在必须讨论到另一类的性象征了。这一类的性象征现象与物恋现象很有几分相像,所不同的是,恋爱的对象或恋物虽也和人体不无关系,通常却是和人体不相连接,这显然和上节所论的品性或衣着一类的对象颇有不同。这一类的现象里包括凡对人足以激发性欲的一切动物身上的产品,例如带毛的皮或不带毛的革,以至于动物的活动,特别是交尾行为的景象等等。这些现象是建筑在相像的联想之上的;交尾教人联想到人的交合,动物成为人的象征,所以也不妨总括在性的象征现象之内。 这一类现象又可分为若干小类。第一,一般的人,尤其是青年人,有时看见动物交尾,会感受到性的快感。这有人起过一个名词,叫做观察性的物交恋(mixoscopic zoophilia);这是在正常的变异范围以内的。题目中所说的兽毛皮革恋是这第一类的别派。第二,另有一些例子,在动物身上摩挲的结果,也会唤起性的兴奋或性的满足;这是一种狭义的性的物恋现象,克拉夫特-埃平把它叫做性爱的动物恋(zoophilia erotica)。第二,另有一些例子,喜欢比拟着和动物性交,甚至真的和动物发生交合的行为。这种例子所表现的便不是狭义的物恋现象了,但还没有越出我们所了解的性爱的象征现象范围以外。这第三类不妨就叫做人兽相交(克拉夫特-埃平拟的名词是 zooerastia)。人兽相交事实上又可以分为两派:一派是比较自然的,当事人在人格上并不能算不正常,不过因为文明程度太低,不知自己裁节罢了;另一派也许是一些教育造诣与社会地位相当高的人,但因为神经上有病态,意志薄弱,根本不能裁节;这两派不妨分别叫做榛狉的兽交(bestiality)和病态的兽交(可即以克氏的 zooerastia当之)。 儿童中,无论男女,动物的交尾往往是富有神秘性的一种景象,最值得观看。这是很自然,也是很难避免的,因为在儿童看来,这景象富于所谓“拆穿西洋镜”的价值;性的现象,对儿童多少是个违禁的题目,在人与人之间所看不到的,居然在兽与兽之间看到了,岂不是等于一大秘密的揭穿?并且,这秘密也不止是别人的,儿童在自己的身体里,也未尝不感到一番鼓动挣扎;即在完全天真烂漫与知识未开的儿童,这种交尾的景象也未始不可激发一些隐约的性的兴奋。就一般的观察而言,似乎女童中有此种兴趣的比男童要更多些。在成年人中,这种兴趣自然也有,而也以女子为多,在十六世纪的英法两国,王家与贵族的女子几乎很公开地表示过这种兴趣,即不 免特地找这景象来观看。到了较近的近代,很多人以为这种景象是有伤风化的,爱看这种景象,多少是贪淫好色的一个表示,也是一种病态;就神经不稳健的人而言,确乎是如此,但这种景象本身却是无所谓的。 动物交尾的揣摩与观看,其所以为性情绪的一个象征,是不难了解的,若在童年有此兴趣,其为象征的表示,更可以说是相当正常的。但在这物交恋与上节所讨论的在人体上有其系恋中心部分的物恋之间,还有一派象征的现象,就比较复杂了。这派就是所谓兽毛皮革恋(stuff-fetishism)。兽毛皮革恋的对象便是毛和皮革或类似毛和皮革的货物,大体上可以说都是动物身上的产品。这一派现象是比较复杂的,它所包括的恋物表面上也不止一种,而情欲在行为上的表示也不止一式。有不少例子对女人所穿的衣服不免发生性的兴趣,因为衣服的原料里大都有兽毛皮革或其他相类的成分。在不少的例子里,我们发见性欲的表示偏重于触觉一方面,即当事人特别喜欢抚摸玩弄这一类动物身上的产品,从而获取性的兴奋与性的满足。此外,有的例子所恋的对象可能就是兽毛所附丽的那动物,有的很自觉的,有的却存在于潜意识里而不很自觉,兽毛皮革的所以成为恋物,而带毛的兽皮的吸引力尤其强大,大概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不妨把发恋(hair-fetishism)看作人体的物恋与动物恋中间的一个过渡的枢纽,而归在动物恋里讨论。人发是和兽毛一路的东西,虽是人体的一部分,也是可以分割而脱离人体的。这样看去,人发便和兽毛皮革可以归做一类的事物,实际上,它比兽毛皮革更容易成为恋物,其重要性要远在兽毛皮革之上。克拉夫特-埃平说过,发的诱惑力极大,它和性择的视、听、嗅、触四觉,全有关系。(42) 严格地说,发恋应当属于上节所讨论的物恋现象,因为发和足一样,都是人体的一部分;不过因为它可以从身上截割下来,而即使发所从出的本人不在,它也足以引起性的反应,事实上便很可以和衣服、鞋子、帕子、手套等物相提并论。从心理的立场论,发恋并不成为什么特别的问题,不过一则因为发的性的效能特别广大(眼睛而外就轮到它了),再则因为编成辫子或扎为髲子之后,它是很容易从头上截取下来,所以从法医学的立场,它是很可以引起夹杂的问题的。 在西洋犯罪的人中,有一种人特别喜欢割取女人的头发,这种人有个特别称呼,就叫头发截劫者(hair-despoiler,法文叫coupeur des nattes,德文叫Zopfabschneider)。(43)自女子剪发之风盛行,这种人的活动已见减少,但从前在各国的大都会里都可以找得到,而曾被研究得最仔细的例子则发生在法京巴黎。劫发者大都是一些神经脆弱而遗传恶劣的人,他们对于女发的爱不忍释,有的在早岁即已开始,有的则发展较迟,大抵总在一度严重的热病之后。所恋的发有的是通常的散发,有的是辫子;大抵所恋的只是二者之一,即不是散发,便是发辫,一个人兼恋两种的可以说是没有的。这种人摸到女发,或在割取的时候,就会感到性的兴奋以至于发生射精作用。割取到的发,后来在手淫的时候,也有用处。就大体而言,截劫女发的人是纯粹的物恋者,在他所得到的快感里倒并没有施虐恋的成分。 兽毛皮革的对象,最普通的是带毛的皮货和类似此种皮货的丝绒;其次是鸟羽、丝织品和不带毛的皮革;总之,直接间接都是动物身上的产品。其中最有趣的也许是皮货,因为皮货所引起的性恋又往往和被虐恋有些联带关系。霍尔曾经告诉我们,儿童的情绪生活里,对于皮货的爱或憎,是相当普通的;即在婴儿时期,即在始终没有和动物发生过接触的幼儿中,这种爱憎的心理也可以找到。(44)大多数比较纯粹的兽毛皮革恋的例子也似乎都有一些先天的根苗,因为此种物恋情绪的产生,不但很早,并且找不到什么特别的起因。兽毛皮革恋所牵涉到的官觉,差不多全是触觉,只有极少数的例子与视觉有关。如果性的知觉是由怕痒的知觉演变出来的话,那我们不妨说此种物恋的象征现象多少是怕痒心理的一个先天的歧变,不过这种歧变只适用于对动物的接触罢了。 由此种根据触觉的歧变再进一步,我们就到达了上文所提的性爱的动物恋了。这名词是克拉夫特-埃平起的,克氏也记录着一个很富有代表性的例子。这例子是一个先天神经上便有病态的人,智力相当高,但很清瘦,血色也不好,性的能力也薄弱,他从幼年起,便对家畜特别表示亲爱,尤其是对狗和猫;每次在它们身上抚摸着玩,他就感到一些性的情绪,但在那时他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根本不知道性是什么东西。到了春机发陈的年龄,他方才明白这种特殊的情绪是有性的意义的,于是便设法加以纠正。他居然成功了,但从此以后他就常做性爱的梦,而梦境中总有猫狗一类的动物在场,一觉醒来,又不免手淫,而手淫之际,意念中也总有这一类动物的成分。同时他却并没有和这一类动物交接的欲念,实际上他见了动物就觉得可爱,初不问那动物是公的还是母的;总之,他的性观念,在这一方面倒没有什么不正常。这样一个例子所表示的似乎是完全建筑在触觉上的一种物恋现象,比起一般的兽毛皮革恋来,它是进了一步,比起人兽相交来,它的程度还不够,换言之,它是介乎二者之间的。 克氏认为人兽相交和性爱的动物恋根本是截然两事。这见解我以为是不能接受的。我以为从性爱的动物恋到人兽相交,中间只是程度的不齐,而不是品类的不同,实际上是一路的现象,所不同的是,犯兽交的人大抵知能要薄弱些或精神上要多些病态罢了。同时,上文不是说过人兽相交有两派,一是榛狉的兽交,一是病态的兽交么?这两派也是不能绝对划分的。在所谓榛狉的兽交的例子里,我们如果加以仔细的研究,恐怕十有八九可以找到一些心理的变态。冒尔说得好,我们在癖(vice)与病(disease)之间,是很难划一条清楚的界线的;这句话在这里也很适用。 讨论到兽交,我们就到达了这类歧变中最粗野而又最屡见不鲜的一个方式了。凡是用和动物交合或其他紧密接触的方式而取得性的满足的行为,我们都叫做兽交。我们要明了这种歧变,我们先得把文明生活与都市社会生活所养成的对于动物的观感搁过一边。大多数的性的歧变,可以说大部分是文明生活与都市社会生活的直接产物,即或不然,也至少是性冲动对此种生活随便适应的一些表示。但兽交则不然(不过有一种兽交是例外,见下文),它是乡僻地方农民中的一种性的变态行为,而此种农民又是一些智能低下、感觉迟钝和易于满足的分子。在比较原始与质朴的人口中也有。田野粗鲁的人,既没有妇女垂青,自己又没有能力去追求她们,便很自然会养成这种恶癖。在有的比较朴野无文的社会里,因为司空见惯,根本不把它看作淫恶的癖习。即如在瑞典,一直要到十三世纪的末年,非宗教性的地方法律才把它算作一种罪名,而这罪名也并不大,犯过的人只需对动物的物主负责,出一些赔偿费便可了事。在更单纯的民族里,例如加拿大西境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色里希人(Salish,按即印第安人之一种),认为动物在生命的地位上并不低于人类,它的价值并不贱于人类,所以即使有兽交的事实发生,犯过的人并不因此受人鄙薄,并且根本也不算是一种犯过的行为。(45) 此种所谓榛狉性的兽交之所以异常普遍,综合起来看,是有三种因缘的。(一)原始与朴质无文的社会对于生命的概念和文明社会的不同,它并不承认人类与其他动物,尤其是高等一些动物之间,有什么很大的界限。(二)农民与此种动物之间,关系必然比较密切,感情必然比较浓厚,有时再加上接触不到妇女,家室生活的不易建立,这种关系和感情自不免更加发展。(三)有许多民族的传说和迷信无形中也有推挽的力量,例如,妄言和动物交接可以治疗花柳病等等。 就在今日文明国家的乡间,兽交还是一件不能说是很不普通的现象。这是很难怪的。在一个未受教育的农民,感觉既欠灵敏,辨别力自然薄弱,其对于异性的要求,又只限于极粗浅的程度而止,他对于一个人和一头牲口在性方面的区别,事实上怕不会十分措意。一个德国的农民在法官面前替自己解释说:“我的老婆好久不在家了,没有办法,我就找我的母猪去了。”这样一个解释,出诸不懂法律、不识宗教教条的农民之口,可以说是很自然的,事实这解释也已经很够,无需再有什么别的辩护。从这个立场看,兽交便和手淫以及其他临时满足性欲的方式没有多大区别,都是不得已而求其次的权宜办法,我们正不必严格相绳,引为是性冲动的一大歧变。禁欲已久的前方士兵也往往有兽交的行为,古代、中古时代以及最近欧洲大战的军队里,就都有过这种情形,而传说中所提到的动物大都是母山羊。 不过农民中兽交现象的所以比较多,除了感觉迟钝与接触不到妇女这两点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他们和动物的关系特别密切。就农民的立场而言,他和他的牲口或家畜的日常关系,不但不比他和街坊邻舍以及一般人类的为疏远,并且更见接近,农民和牲口合住一屋,是乡间最普通的一种情形。 古今中外曾经做过兽交对象的动物,见于文献的,种类很多,而利用这种动物的自然男女都有。家畜的用处自然是特别大,可以说每一种家畜都当过这用途。利用得最多的是母猪。(46)提到母马、母牛、驴子的例子也不少。用狗、猫、兔子的例子也偶一遇到。母鸡、鸭子、鹅,也不算不普通,在中国,据说鹅用得特别多。古罗马的贵族妇女据说特别喜欢用蛇。甚至于熊和鳄鱼都有人记载过。(47) 社会与法律对于兽交的态度大抵反映出两种事实,一是当时当地兽交现象的普遍程度,二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的存在,即憎恶的心理之中又搀和上一些神秘与亵渎神明的恐怖心理。法律的态度既有不同,处罚的宽严程度也大有不齐,最轻的罚锾而止,最重的是人与兽一并受荼毗的极刑。在中古时代及中古时代以后的欧洲,兽交的案子是相当多的,这一点我们从教士或神父讲道时常用的题目里完全可以看出来,一直到十五十六两世纪还是如此。关于这一层,我们还有一些更有意义的旁证,就是当时教会的法律也认为在这方面有规定各种处分的必要,主教、神父和会吏犯兽交罪名的都得经过相当时期的忏悔,大抵职位越高,那时期就越长。 对于兽交的处分,有的民族里是极严酷的,这无疑是因为这种民族把兽交、兽奸或鸡奸看作一种滔天的罪孽,而从宗教的立场看,更是罪孽里最最可怕的一种,至于它对社会与个人的实际的损害,还是另一回事。犹太人是最怕兽交的,(48)所以主张凡是犯者和被侵犯的动物都要受死刑的处分。在中古时代的欧洲,特别是法国,这种严刑峻罚也流行过一时。犯者和母猪或母牛或母驴,一并被判处荼毗的例子,记载上都见过。在法国的图卢兹(Toulouse),一个女子因和狗交而被焚死。即降至十七世纪,有一位很深湛的法学家还认为这种判决是合理的。即在今日,社会与法律对于兽交的态度还没有完全革新,还没有充分参考到上文所已讨论的事实,即凡有这种反常行为的人,不是精神上有病态,便是智力缺乏到一定程度,往往和低能的人没有很大区别。还有一点我们得参考到,就是有少数例子,或对动物身上有残忍的伤害,或和下文所要讨论的施虐恋的现象有联带关系,除此之外,兽交在事实上并不是一种直接反社会的行动,德国性心理学者沃瑞尔说得很对,只要没有残忍的成分在内,兽交“是性冲动的最没有妨害的一个病态的歧变”。(49) 第六节 窃恋 (50) 从十八世纪起,西洋有一个名词,叫“窃狂”(“kleptomania”),当初算是“偏执狂”(monomania)的一种;但这名词始终没有受医学界的公认,至于法学界,且还加以否认。有人间或用到这名词时,指的不过是一个偷窃的冲动,犯窃狂的人,一阵心血来潮,就多少不由自主要偷窃起来,其间不但没有自觉的动机,并且一经自觉,当事人(普通总是一个女子)还不免竭力挣扎。研究精神病的人又认为它是和静躁交迭性的癫狂(manic-depressive insanity)最相接近。最近精神病学的趋势是想根本不再用这名词,不过名词虽有问题,它所指的现象却是很实在的。当一个有偷窃的病态冲动的人解上法庭而法官听取辩护的时候,法官可以很俏皮地回答说:“这人假若有病,那病就得归我治疗。”不过俏皮的话容易说,问题的真相他却并不了解。这种冲动实在是界限相当分明的一种心理状态,而不是一个笼统的偏执的倾向而已;它是有来历的,并且这来历是可供明白地追寻的;而从我们的立场来看,它是性心理学范围以内的一个现象。在性心理学里,有人把它叫做“性爱的窃狂”(erotic kleptomania),但比较简单而适当的名词也许是“窃恋”(kleptolagnia)。这名词是 1917年前后美国芝加哥城的精神病学者基尔南所创立的(把偷窃的行为和性的情绪联合了看,这名词可以说是再恰当没有,它和下文第八节所要讨论的虐恋或痛楚恋的名词是一贯的,这指性与偷窃行为的联系,而虐恋则指性与施虐或受虐行为的联系)。当时我很快就采用了这名词,以后也一贯认为它是指称这种状态的最切当的一个名词。(另一种比较难得遇见的状态,以前叫做“性爱的火焰狂”,西文是erotic pyromania,同样也不妨改称为“火焰恋”,西文是“pyrolagnia”。)最初关于窃恋例子的记载,似乎是法国里昂的拉卡萨涅(Lacassagne)的手笔,时代是1896年。 窃恋和虐恋不但在名词上相仿,在性质上也有联带关系。窃恋可以说是建筑在更广泛的虐恋的基础上的;虐恋中的性情绪的联系物是痛楚,窃恋中的性情绪的联系物是一种提心吊胆的心理,而提心吊胆的心理也未始不是痛楚的一种。(51)这样一个看法以前有不少观察家也提到过,但都不很清楚,一直要到二十世纪初年,经法国的一部分精神病学者〔例如德普伊(Depouy)在1905年〕把若干窃恋的例子明确地叙述以后,这看法才算成立,而窃恋的性的含义才完全显露。这些精神病学者告诉我们,窃恋的心理过程实际上就是积欲与解欲的性的过程,不过经过一度象征性的变换之后,就成一种偏执性的冲动,而此种冲动,在活跃之际,也必有一番抵拒挣扎,活跃的结果,则为一件很无价值的东西的窃取,往往是一块绸缎的零头或其他类似的物料,除了藉以取得可能的性兴奋而外,可以说全无用处。内心的抵拒挣扎相当于积欲的过程,我们知道普通积欲的过程里,本就有不少抵拒挣扎的成分;而窃取的最后手段则相当于解欲的过程,我们也知道,有的窃恋的例子,在窃取成功之顷,真会发生解欲的作用而取得情绪上的宣泄。至于那偷到的东西,到此不是藏放一边,便是完全抛弃,真是捐同秋扇了。窃恋的人大抵是一个女子,并且往往是有相当身家的女子,更可见她的所以偷窃,目的决不在东西,而是别有作用。这样一个女子对于偷窃行为的性的作用也许并不了解,并不自觉,即使自觉也不会自动地承认。由此,我们可以知道窃恋事实上并不是“窃狂”的一种,两者在以前虽往往相混,现在我们却看得很清楚了。“窃狂”在理论上是认为没有动机的,也是不可抗拒的;而窃恋则自有其确切的动机,初不论此动机的自觉与否——此动机并非偷窃他人物件,已不待言;同时,偷窃的行为也不能说不可抗拒,因为当事人总是筹之已熟,见有机会来到,环境适宜,便尔很快地下手。又大凡窃恋的人,神经上虽十九有些变态,精神上却不一定有严重的病态。窃恋决不是一种精神病,因此,也就不能和目前事实上已成过去的“窃狂”相提并论,而应完全归纳到性心理学的范围之内;我们不妨把窃恋看作性爱的物恋现象的比较有病态的一种。(52) 窃恋而外,还有性冲动与偷窃行为的混合现象,这些虽和窃恋不无联带关系,却不应与我们所了解的窃恋混为一谈,并且这些现象的发生,事实上也比窃恋为少。这些现象之一,斯特克尔(Stekel)在1908年曾经特别叙述过。(53)这现象里的偷窃行为是不属于性爱性质的,易言之,偷窃并不成为获取性满足的一个方法,所窃取到的东西也不是一种恋物,而是任何表面上可以供给性的兴趣或性的暗示的物件。窃取这样一件东西,当事人,大抵也是女子,算是聊胜于无地得到了一些性的满足,这种女子大都因丈夫阳事不举而平时情绪上感受着多量的抑制的;一种有性暗示的事物的窃取对她多少有望梅止渴的用处,此外别无意义。斯氏用这个现象来解释一切“窃狂”的例子,不过假若我们不再承认“窃狂”的存在,这解释也就根本用不着了。至于这现象既不是物恋又不是窃恋,是显而易见无烦多事解释的。 性的情绪与偷窃行为的另一混合的现象,曾经美国犯罪心理学家希利叙述过,并且还有过实例的证明。(54)春机发陈年龄前后的青年男女,一面受了性的诱惑,一面又深觉此种诱惑的罪大恶极,不敢自暴自弃,于是转而从事于罪孽比较轻微的偷窃行为。(55)这现象背后的心理过程可以说恰好是窃恋心理过程的反面,因为一样是实行偷窃。在窃恋,其目的是在性欲的真实的满足或象征的满足,而希氏所述的现象,则为此种满足的闪避。(56) 第七节 裸恋 (57) 性冲动的另一个象征的表现是裸恋;这在壮年人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而在童年,则是天真烂漫的一种行为,不算不正常的。有若干作家曾经告诉我们,在春机发陈期内,甚至于成年期内,很多男女都有一种自我炫耀的冲动,而资以炫耀的事物包括正在发育中的性器官在内(其在女子,特别要人注意的是乳峰),这自炫的倾向是从幼年时自然沿袭而来,丝毫不足为怪的。弗洛伊德提到过,即在最小的幼儿,在赤身露体时,会感到兴高采烈;在睡眠之前,脱衣之后,他们总喜欢在床上蹦跳一阵,蹦跳之际,又往往把下身的衣服揭开,甚至于有陌生人在场,也复如此,据弗氏看来,这是乐园时代的一番回忆,乐园是失落了,但当初的情景并没有完全忘怀;(58)这种回忆,到春机发陈的年龄以后,虽大致已趋消灭,但也往往有呈露的可能,不过因为多少要受意志的制裁,尚不失为正常的罢了;设或不受制裁,那就成为一种病态的偏执行为(obsession),那就是裸恋了。成年人在梦境中时常觉得自己不穿衣服或穿得很少,普特南(Putnam)以为这种梦境是一种潜在的裸恋的表示;这看法我不能接受。普氏没有想到,我们在睡眠时,事实上已经是裸体的或半裸体的,初无待梦境的曲为补充。在童年(一直可以到满十二岁),彼此脱衣验看,也是时常有的行为;儿童对性器官自有其单纯的兴趣,此种行为大都是这兴趣的一种表现;有时候,兴趣而外,儿童也间或借此表示一些顽皮与反抗的心理;但若成为习惯,这其间也许有几分暗藏的性的动因,或许是内部有些轻微冲动正摸索着宣泄的路子的一种表示,也可能是一种替代的手淫的活动,应当和普通的手淫一般看待;总之,都不能算作裸恋。到了壮年人,裸恋却是性交合的一个更明确的象征,其方式也不一而足,可以归并成若干种类。 1877年,法人拉塞格(Lasègue)最先描写到裸恋的现象,裸恋的西文名词也是他起的。(59)裸恋是性爱的象征现象的一种;当事人只需把性器官对异性的人故意赤露一下,特别是对异性中年轻而在性方面尚属天真烂漫的人,往往是对异性的孩子,就可以获取相等于性交合的满足。裸恋的现象似乎相当普通,大多数女子,在一生之中,尤其是在年轻时,至少总有一两次碰见不相识的男子故意在她们面前卖弄一下。从性犯罪的立场看,这实际上是最普通的一种过犯行为。伊斯特(Norwood East)发见在法庭受理的和在勃里克斯顿监狱(Brixton Prison)里拘禁的291个性刑事犯中,多至101个犯的是这个罪名——西洋刑法里所称的“猥亵的暴露”(indecent exposure);这数目不能不算很大,因为犯罪学家告诉我们,在一切监犯之中,一切性刑事犯合起来,大约只不过占4%。(60) 裸恋的人,虽然往往是一个年富力强的青年,但却只需把性器官暴露一下,从而得到对方一些情绪上的反应,他就觉得心满意足;他对面前的女子并没有什么要求;他也不很开口,也不求更和那女子接近;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言,他甚至在表面上并不透露一些兴奋的样子。平时他也难得手淫;他只要有机会暴露一下,而觉察到或自以为面前的女子已因此而发生情绪的反应,他的愿望就算完全达到了。他就从此走开,踌躇满志,心气平和。 各家对于裸恋的分类很不一致。梅德(Maeder)承认三种:一是幼年的裸恋,要看别人的私处和要别人看他的私处是儿童很正常的一种表现;二是衰老的裸恋,或未老先衰的裸恋,乃是阳道痿缩的人用以取得性兴奋的一个方法;三是壮年人的裸恋,其目的在诱惑与招徕异性的人,这种裸恋的人在其他方面也许相当正常,但性的能力却是有缺陷的。梅氏这分类也许并不完全,但他有两点主张是不错的:一是性能薄弱,裸恋的人确乎是性能力不足的,二是裸恋虽属一种歧变,却自有其正常的基础,假若无此基础,就不会有第一类幼年的裸恋了。克拉夫特-埃平从医学方面把裸恋者分为四类:(一)后天的心理衰弱的例子,大抵大脑和脊脑都有病态,因而意识模糊不清而性能痿缩;(二)迹近羊痫的例子,其裸恋行为是一种反常的有机冲动,而在此种冲动表现之际,当事人的神志是不完全清楚的;(三)与第二类相近似的神经衰弱的例子;(四)有周期的比较强烈的性冲动的例子,其先天的遗传是有很深的缺陷的。克氏这分类法也不能完全教人满意。伊斯特从实用的立场把裸恋者分为两大类:一是精神有病态的(约占全数裸恋者的三分之二,其中大多数是浸淫于像境中的梦幻家和低能的人);二是怙恶而有犯罪倾向的(有害人的动机的,约占全数三分之一)。还有一个归并成两大类的分法,每一类虽比较夹杂,但也有它的用处。第一类的例子,在性心理方面,是多少有些先天的变态的,不过在别的方面看去,心理和智能是相当完整,甚至于全无瑕疵;这些例子也大都是成年不久的壮年人,他们对裸恋的行为与目的,也未尝没有几分自觉,冲动之来,虽终于不免在行为上表现出来,但事前总要费一番很认真的抵抗挣扎。第二类的例子,则或因智能与神经已初步发生病态,或因饮酒过度,其上级的神经中枢已受剥蚀,其感觉力与辨别力因而削弱;因此在这第二类里我们有时就可以遇到老年人(老年的牧师等等),这种老年人在未老之前也许是律身甚严,无懈可击的,但到此年龄便不然了,他们在裸恋时和对此种行为的目的,即究竟为了什么他们要出此一着,他们往往不大自觉,而冲动之来,也往往不加挣扎;对这一类的例子,只要有相当时期的休养和治疗,健康便可以增进,而裸恋的行为可以停止。所以第二类的问题比较简单,只有第一类才是已成格局的一种性的歧变。在第二类的例子里,一种多少有些清楚的性的动机是不能说完全没有的,不过这动机恰恰是在有意识与无意识之间,而其所以出现于意识界的缘故,并不是因为动机本身的强有力,而是因为比较高级的神经中枢暂时或永久地失掉了控制的力量。此其原因不止一个,而比较普通的一个是酒毒;酒毒的影响有二,一是引起神志与意识的混乱,二是把潜在的比较下级的行为倾向解放出来。伊斯特提到过,在英国,酒的消耗减少以后,“猥亵的暴露”的案件也就随而减少(1913年,在英伦与威尔士,这种被判决有罪的男子有866人,至1923年,在更大的一个人口之中,反而只有548人)。 克氏所说的有羊痫的例子,在裸恋的时候是昏晕过去的,因此事实上只好算是一种假的裸恋或拟的裸恋。有人以为这种例子很多,其实不然;伊斯特在150个裸恋的人里就没能找到一个(其中未始没有羊痫的人,但痫疯发时不裸恋,裸恋时不发痫疯),因此他说,就他的经验而论,说这种例子比较更能凑热闹则有之,说它多,则未必。不过羊痫的人中,可以发生真的裸恋或拟的裸恋,是可以无疑的,意大利学者贝兰达(Pelanda)很多年前在维罗纳(Verona)地方就很清楚地提出过这种例子来。所以我们只能说这种例子不多,却不能说没有。同时,我们却也不能因为羊痫的人有裸恋的表现,便以为一切裸恋的行为,都是不自觉的。如果一桩裸恋的行为同时也是真正的痫疯的行为,则此种裸恋是假的,拟的,其间没有自觉的性的背景,并且它的发生也不受时间与地点的限制,也不因在场的人数多寡而有所取舍。羊痫的人在发病之际有时会对着大众便溺,好像是有意的,其实是不自觉的。这和他的裸恋实际上是完全一类的行为,同是机器一般的自动的、不自觉的、不由自主的;旁边有没有观众,他根本不会看到;因此,这种裸恋是假的、拟的、不是真的;真的裸恋者暴露私处的行为是自觉的、故意的、而且是煞费苦心的。所以如果我们遇见的裸恋行为,一方面既有时间与地点的选择,一方面又有旁观人数的限制 ——大抵是一个僻静的场合,在场的只有一二少女或儿童——我们就不能承认那裸恋的人是正在发着不自觉与不由自主的痫疯,即使那人真是一个羊痫的人,我们也敢说他那时是决不在发病之中。 羊痫性的拟裸恋,(61)从法律的立场看,显而易见是不负责的,我们固然可以搁过不论。不过我们还需记得,就在真的裸恋,当事人也大抵在神经病态上又有些高度的理智的失常,甚或完全有病。在一切歧变的种类中,这原是共同的一点,但对裸恋,这一点恐怕比任何其他种类都关系重大。因此,一个作“猥亵的暴露”的人,在受法律惩处以前,理应交由专家先加诊察。希尔虚弗尔德认为没有一个裸恋者是心理正常的。在有的例子里,裸恋的冲动可以被克服过去,或过了一阵自己无形消散。这大概是因为裸恋的来历有些不同;或因酒毒,或因其他原因,当事人的高级的神经中枢暂时失去了制裁的能力;惟其是暂时的,所以经调养与治疗后也许可以复原。如果这种暂时的现象发生在青年时期,则年事稍长后,更自然而然地有复原的倾向;有受虐恋倾向的卢梭就是一个例子,他自己在《忏悔录》里说,在童年时,他有一次或两次曾经远远地向青年女子暴露他的臀部。好几年前,我旅行经过摩拉维亚(Moravia,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属奥国,后属捷克),我在火车上望见一个少妇在铁道附近的小河里洗澡,当火车在她面前驶过时,她转身过去,并且特地把围着下身的衬衣提起来,露出她的臀部。(在这里,我们要记得暴露臀部原是古代一个辟邪的方法,到了后世,则退化成为表示鄙薄与不屑的一种姿态,在女子用得特别多。)在妇女中,除了童年时期,真正的裸恋行为是极难得的。布赖恩(Douglas Bryan)说得好,妇女发生裸恋行为时,她把全身当做男子阳具一般向人暴露;这在事实上是比较困难的,惟其困难,所以少见。(62) 裸恋者的暴露行为,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很无聊与无意义的,一般人又不察,以为一定是疯癫的一种行为,无法解释的,以前有不少关于精神病或性的“孽邪”的作家都有过这种看法,这种作家如今恐怕还有;这看法是过分的,固然我们也承认,有一部分极端的例子往往和精神病有关,或确乎是一种性的病态。 我们的看法是,裸恋根本上是一种象征的行为,其动机与出发点还是在求爱,约言之,根本还是一种求爱的行为,不过是没有走正路罢了。一个裸恋的男子把他的性器官向相逢的女子卖弄一下,而观察他这种突如其来的行动对那女子究竟发生一种什么打击,一种置身无地的怕羞的反应,在他就得到了情绪上的满足,仿佛和正常的交合所给予的满足一样。他觉得在精神上他已经一度破坏了一个女子的贞操。 从这立场看,裸恋可以和另一种更普通的冲动相比,并且事实上也是相连的。有许多人喜欢在年轻和天真烂漫的异性前面,做一些不雅与失态的动作,或讲一些秽亵的故事与笑话,而观察对方的反应。这种行为其实也未尝不是一种裸恋的行为,它的动机和所企求的满足是一样的,即同样要目击别人在情绪上的难堪,而于中取利。不过奈克以为裸恋不过是施虐恋的一种;教人难堪,教人惊惶失措,便是一种施虐的行为;这又未免把裸恋看得过于简单,我们不敢赞同。秽亵的暴露与秽亵的言辞,(63)虽若两种不同的裸恋,但也可以在一个裸恋者身上发见。 还有很有趣的一点,值得在此提出的,就是施虐恋中的主动的鞭笞行为(详见下节)和裸恋行为,就象征的意义而言,是大可以相比的。一个鞭笞者拿了一根棍子或鞭子(本身就是阳具的一个象征,并且在有的民族的文字里,鞭棍一类的名词往往也就是阳具的称号)(64)走近一个女子,要在她身上平时隐秘的那部分,鞭出一些像脸部怕羞时所呈现的红晕来,并且要在被鞭的地方观察肌肉的痉挛性的颤动(在性兴奋时,肌肉颤动原是常有的现象),而同时又要使她在情绪上发生和此种红晕与颤动相呼应的反应,即一种又惊又爱的怕羞的反应,至少在执鞭人以为她已有了此种反应,他就算满足了。同样是模拟着性的交合,这鞭笞的行为比暴露色相的行为则要更进一步,一则鞭笞者是得到了对方的同意的,再则他和对方部分赤露的身体可以发生很密切的接触,而在裸恋者则否。两种人的区别是有缘故的,大抵鞭笞者比裸恋者要来得壮健,在别的身心方面,也要比较正常。不过我们应当注意,上文云云只是一个比论,而决不是把两种现象混为一谈;我们绝不能把裸恋者也当做一种施虐恋者,上文所引奈克和别人的见解,我们已经说明是不敢苟同的,就大多数的裸恋者而论,他们的性冲动的力量是薄弱的;有的甚至已经进入初期的全身麻痹(general paralysis)状态,有的已呈衰老性的癫狂(senile dementia)的症候,有的或因其他原因,神智已日就衰败,例如慢性酒精中毒。他们性能的薄弱还有一个旁证,就是,他们所选择的对象往往是年幼的女童。 从表面上看,裸恋者的行为似乎不可究诘,但从心理学的立场看,是不难了解的。裸恋者普通总是一个怕羞而胆小的人,并且有时在发育上还有种种幼稚的品性,他那种暴露的行为实际上是对他自己性格的一个强烈的反动。物恋者和他一样,也往往是一个缩瑟不前的人,因此希尔虚弗尔德坚持一种说法,以为在裸恋中往往有些物恋的成分。他认为一切裸恋的例子的构成,有两个因素是不可少的:一是内在的神经变态的因素,二是外铄的因素,而这往往就是物恋的。因为足以打动裸恋者的性兴趣的事物,决不会是对象的面部,而最普通的是对象的腿部;儿童与小学的女生容易成为裸恋者的对象,希氏以为原因也就在于此,童年的装束是往往把腿部露出来的。 裸恋者对于对方所能唤起的反应,大抵不出三种:(一)女子受惊之余,就跑开了;(二)女子发怒而以恶声相向;(三)女子觉得惊喜,觉得有趣,因而微笑或忍俊不禁地笑得出声。三种之中,最后一种最能给他满足。 还有一种比较难得遇见的性爱的象征现象似乎也可以和裸恋相提并论,就是向妇女的白色衣服上泼些墨水、酸类的化合物或其他恶浊的东西,因而取得性的满足。冒尔、舒奥诺(Thoinot)、希尔虚弗尔德和其他作家都记载过这种例子。舒奥诺认为这是一种物恋,而白衣服上的污点便是恋物。这说法是不完全对的。依我看来,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言,那白衣服本身原是一件恋物,不过经玷污以后,好像做上记号一般,更值得留神注目罢了,同时,玷污的行为和泼溅的时候在双方所唤起的强烈的情绪,从物恋者的立场看去,是等于交合的一番模拟;因此,与其说这种现象完全属于物恋,毋宁说是和裸恋更相接近。这现象又可以和另一种行为联系起来,就是履恋者不但觉得鞋子可爱,往往觉得沾上了泥滓的鞋子更加可爱,无疑是出乎同一心理。布雷东一面爱女人的整洁,一面又特别爱女子的脚,因为他说,脚是身上最不容易维持整洁的部分,以常情论,这两种爱是矛盾的,就方才讨论的性心理而论,两者却是相成而拆不开的。 对于主动的鞭笞行为和上文所讨论的各种表现,即如秽亵的言词、溅污的举动等,加尼埃又特别起过一个名词,叫“施虐性的物恋现象”(sadi-fetishism),他的理由是,这种现象是施虐恋与物恋的混合现象,当事人一面对某种物品既表示病态的系恋,一方面对它又有一种冲动,多少要加以强暴的作践,结果就成为此种混合的现象。不过从我们所了解的象征现象的立场而言,我以为这名词是用不着的。在这些表现里,我们事实上找不到两种不同的心理状态,更说不到两种的混合。我们眼前有的,只是一些象征现象所共具的一个心理状态,不过此种状态的完整程度与复杂程度各有不同罢了。 把裸恋当做一个象征现象的过程看,中间又牵涉到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要知道裸恋者对于对方所表示的情绪上的反应,究属能自觉地注意到什么程度。他想激发对方的情绪,而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言,并且希望这情绪对对方自身也应该有几分快感,那似乎是可以无疑的。不过因为种种不同的理由,他自己的理解力与辨别力是受了抑制的,或很不活动的,因此,他对于对方因他的举动而发生的印象,以及他的举动所引起的一般的结果,事实上无法加以准确的估计;再或不然,他的举动是完全受一种偏执的冲动的强烈的支配,那就不免情令智昏,更说不上估计的能力了。就许多例子而言,他的理解力与辨别力只够教他自己相信他这番举动对对方是有快感的,在别人和对方尽可以觉得他此种估计失诸过于一厢情愿,在他却决不这样想;因此,他在裸恋的时候,观众往往是一班下级的婢女之流,表面上尽管捧场,实际上也许全无快感的反应可言。 不过一个裸恋者的欲望往往也并不止于教对象起一些隔靴搔痒似的快感而已;他要的是一些强烈情绪的反应,至于反应者感觉到愉快与否,是无关宏旨的一点。因此,有的裸恋的男子,特别是身体瘦弱、形貌像妇人女子、而精神上却有几分夸大倾向的分子,在裸恋的时候,不免费上很多的心思精力,为的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他也许特别选上一所礼拜堂来做他的用武之地,但人家在做礼拜的时候,他是不去的,因为他最怕群众集合的场所;大约总在晚钟初动时他才去,那时礼拜堂中只剩得少数的信女,三三两两地散布在堂上,跪着默祷。他特意挑上礼拜堂,目的倒决不在亵渎神明——这一点,就大多数的裸恋者而言,是毫无可疑的——,不过他以为为他的举动与所希望的影响设想,礼拜堂的环境确乎是最合理想的。有一位常到礼拜堂的裸恋者自己承认说:“为了交换一些印象,礼拜堂的环境真是恰到好处。”“她们见我之后,到底在想些什么呢?她们见我之后,彼此之间又说些什么话呢?唉,我真想知道!”加尼埃所治疗的例子中,也有一个常到礼拜堂去的裸恋者,他对加氏所说的一番话最足以表示这种心理。他说:“你问我为什么喜欢到礼拜堂去么?这我也很难说。不过我知道只有在礼拜堂里,我的举动才会产生最深长的意义。在那里的每一个妇女和寻常不同,她是在极虔敬的态度之中,她的心是虚一以静的,因此,她一定会了解,我在这种场合下有这种举动决不是开玩笑,决不是一个村夫俗子不识廉耻的秽亵行为,她也一定知道,我到那里去,目的也决不在自寻快乐;我的目的要比自寻快乐严重得多!我要看那些小姐太太们,见了我的器官之后,脸上究竟发生一些什么变化。我指望着她们会表示一番极深刻的内心的愉快;我更希望她们会情不自禁地对自己说:‘看到这里才知道造化是何等的庄严伟大呀!’”在这里,我们也很清楚地看到一点生殖器官崇拜的遗迹,这种崇拜的情绪在古代是相当发达的,即在今日,我们有时也可以找到。霍尔和其他作家都说过,男女在青年期内,大都可有这种情绪的表示,不过在寻常生活环境下,是受抑制而不发扬的,最多不过是对自己发育完整的男女身心品性,有一种自豪的心理在神情上流露罢了。 因为有此种情绪的表示或流露,所以我们可以知道,裸恋的现象,就它最近乎正常的各式表现而论,是青年期内可有的事。伊斯特的研究里,发见150个例子中,多至57个,即全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是不满25岁的,年岁逐渐增加,裸恋的例子就逐渐减少;而150个例子中,半数以上也是尚未结婚的。因为同样的理由,我们也可以了解为什么很大一部分裸恋者(伊氏的150例中有40例)可以叫做“梦幻家”(“visionaries”)。那就是说,这些例子都能用白日梦的方法来虚拟一些求爱的情境,此种求爱当然是反常的,不过其为求爱则一。但伊斯特也说,他们中也有不少的一部分人,其所用的求爱方法不免教人联想到院子里的家畜所用的方法和一部分动物所用的“卖弄”与“做把势”一类的惯技。 因此,我们可以说,裸恋者的所以不恤人言而敢作公开的色相的呈露,是一种类似远祖遗传的或假远祖遗传的表示。我们不能说它是一个真正的远祖遗传的品性在文明生活里突然由潜藏而显露,不过,文明生活所造就的种种较高与较细的情绪,既因上文所已说过的各种原因,而至于沉抑不宣,至于瘫痪不动,一个有裸恋倾向的人,在心理的水平上,就不免沦落下去,而与原始的人为伍,而既有这种心理的水平做基础,种种属于原始人的行为冲动也就可以孳生发育了。因此,如果一个人的遗传的神经病态不太深刻,只要有良好的环境,他的裸恋倾向往往可以无形消灭,而正常的行为可以完全恢复。 由此可知裸恋者的行为也无非是把原始时代原有的一种性的表现更推进一步罢了;在其他的性歧变里,也大都有这种情形,这我们在上文已经看到;裸恋也正不是一个例外,所以如果此种行为能不走极端,能接受裁制,偶有流露,亦能有其时地与人事上的限制,则我们还不妨把它看作一种正常的表现,不必过事干涉。(65)要知一个裸恋的人实际上往往只是一个太不修边幅的影恋的人罢了,影恋的人,我们在上文已经看到,原是与人无忤、与世无争的。不过我们也承认,在今日的社会状态下,裸恋的举动,无论它的根柢如何深远,来历如何自然,是不能过事宽容的;至少在见他暴露而在精神上受他打击的女子,如果天真烂漫一些,难免不发生神经的与歇斯底里症一类的病态;到此,就不能说与人无忤了。与人有忤的行为,社会法律出而干涉,自然是极应当的。 不过法律对裸恋的人又应如何处置呢?伊斯特说过,今日的法庭有很大一部分总教附属的医 事机关对他先有一度心理状态的调查与报告。这种调查与报告当然是一个进步,但我们对于性歧变的见解虽越来越开明,问题的困难却越来越增加。对于裸恋的例子,处罚太轻,则等于无用,处罚太重,则失诸不平,并且一样的无效;除非当事人比较有身家,我们又不能把他送进精神病的机关,让专家悉心治疗。我不妨在此引一段一位做法官的朋友寄给我的信,他是一个以干练著称的人,所说的话应当极有分量;他说:“昨天在地方法庭(一年开庭四次)上我审到一件案子,当事人是一个工人,罪名是秽亵的暴露,屡戒不悛。当时的判决是六个月苦工的徒刑。不过这样一个判决似乎有两重困难。第一,据我所知,这样一个人没有什么拘禁的地方可送,也没有地方可以给他一个治疗的机会。第二,即使送到寻常的监狱里去,监狱的医官一定要说,这人在心理上是不够正常的,因此,对他自己的行为不能负责,他做医官的也不便签字证明,我们暂时虽让他在监狱里住下,我们的权力实在达不到他。你试想,他现在是一个三十八岁的年富力强的人,看他那样子是很可以活到六十八岁的,在短短的六个月以后,他还不是在外间自由流浪,而依然可以继续他的犯罪行为么?这人当过兵,成绩很好。别的法官对这件案子同样地表示关心,我看见法官们的意向大都反对把这样一个人 送进牢狱,我自然很高兴。但不监禁,就得当场开释。幸而我们已经过了笞刑的法律时代,若在两三年前,根据刑法的条文,这人还是免不了一顿鞭子。” 另一个法官,他同时也是一个医师与精神治疗的专家,在给我的信上说:“我在法庭上见过很多这种犯案的例子;他们的情形实在是很悲惨的。有几个我设法当场开释了,但有的只好法’惩处。无疑的,大多数例子是需要精神治疗的,他们实际上是精神病的例子,而不是犯案的罪人。也有许多对他们自己的行为表示真挚的痛恶的态度,并且也曾努力设法控制自己。我们一般对于裸恋的见解是太陈旧了,但若要加以改革,大量的社会教育工作是少不得的。 说到精神治疗,我倒要提议一个方法,并且认为这方法含有几分效力。就是让有裸恋倾向的人加入近来日渐流行的日光浴运动。的人不过是一个比较极度的影恋或顾影自怜的人,有如上文所说,则其所表示的冲动便不一定与社会相忤,在相当条件下,并且很可以受社会的认可。既然如此,则一旦加入日光浴运动以后,他的冲动就可以有一个合法表现的机会,也就等于取得一种新的自我制裁的能力。在日光浴的场合里,不论男女都是赤身裸体的,教裸恋者加入其间,其他在场的可不以为怪,而在裸恋者 第五章 同性恋 第一节 性的逆转 (1) 假如一个人的性冲动的对象是一个同性而不是异性的人,就这另成一种性歧变的现象,有人叫做“性的逆转”(sexual inversion),或“反性感”(contrary sexual feeling)或“优浪现象”(uranism),(2)比较最普通的名词是“同性恋”(homosexuality),所以别于常态的异性恋(heterosexuality)。在这许多名词里,同性恋无疑是最能够概括这方面一切现象的,而性的逆转一名词则最适用于一切表面上有些先天倾向而根柢比较深固的各式同性恋。在一切性的歧变之中,同性恋是界限最分明的;同样是性冲动的表现,同样是用情,而情的寄托则根本而且很完整地从一个常态的对象转移到另一种对象身上,若就常情而论,这对象是逸出了性欲的范围以外的;我们一再地说“同样”两个字,因为除了对象的转变为同性而外,其余一切用情的方法、过程、满足等等,可以说完全和异性恋没有二致。同性恋是一种很反常的歧变,但它所能给予一个人的满足,似乎比任何其他歧变为大。同性恋或性的逆转之所以重要,也许这是一个主要的原因了。这种重要性又可以从三方面看出来:(一)它的散布极广,古今中外,不论在任何文明的阶段里,都有它的重要地位;(二)在今日的文明社会里,它是一种屡见不鲜的现象;(三)许多著名的人物都有过同性恋的表现。 同性恋的根本而也可以说是“自然”的基础,是在人类以下的动物里便找得到的。同性恋原是动物界的一个相当流行的现象。至少在其他的哺乳类动物里是很普通的,特别是在和人类在血缘上最为接近的灵长类的动物里。汉密尔顿医师研究过猕猴和狒狒的性的发展,说“未成熟的雄性猴子通常总要经过一个时期,在这个时期里它在行为上所表现的性的兴趣,几乎完全是同性恋的,而一到性的发育成熟,这时期便突然终止,而性的兴趣与活动就变为异性恋的了”。朱克曼很近密地观察过狒狒和黑猩猩的同性恋行为,有时发现在雌的一方,此种行为比雄的更要显著,他甚至觉得在猿类中,同性恋和异性恋的行为根本上仿佛是一回事,找不到显然的区别。 在许多未开化与半开化的民族里,同性恋也是一个很彰明较著的现象,有时它在风俗里并且很有地位,而同性恋的人往往得到别人的尊敬。在西洋近代文明所由建立的几个古代文明里,情形也复如此。亚述人中间是有这个现象的,而埃及人,在差不多四千年以前,也把男色式鸡奸的行为看作相当神圣,而认为何露斯(Horus)和塞特(Set)两尊神道便有过这种行为。同性恋不但和宗教发生关系,并且和武德也有牵连,古代非洲北部的迦太基人、希腊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仑人(Dorian)、古代黑海以北的斯基泰人(Seythian)以及后来北欧的诺曼人,都曾经从这些立场对同性恋特别下过一些培植的功夫。最后,在古希腊人中,同性恋的受人尊崇,就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认为它不但和武德有关,同时和理智的、审美的、甚至于道德的种种品性也有联系,并且,更有不少人认为它比正常的异性恋还要来得尊贵。基督教传入欧洲以后,同性恋还是保持着它的地位,但是它的声誉却一落千丈了;从此以后,大家再也不理会它是一个心理上的异态的现象;它的目的无非是要把恋爱与尊崇的情绪施诸于同性的人身上,而此种情绪不一定要以犯奸的行为做归宿,也就不再有所措意。到了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Justinian)以后,它算是又受人承认了,但仅仅被认为是一种“所多玛现象”或鸡奸,换言之,就是一种丑不可耐的淫恶,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值得国家法律和宗教法律的极严厉的处分,即受焚烧的极刑,也不为过。 在中古时代,性的逆转也是很发达的,在军队的营房里固然不必说,就是在修道的寺院里,也许同样流行,要不然,天主教忏悔的科条(penitential)也不会屡次提到它了。不过,这现象的发达到一个境界以至于受人注目,则在文艺复兴的时代。拉蒂尼(Latini),但丁的老师,是逆转的,而但丁在他的作品里,也提到在当时有学问和有名望的人中,这种歧变是时常遇到的。法国的人文主义者米雷(Muret)因为有这种歧变,一生之中,几乎始终濒于死亡的绝境;文艺复兴时代最伟大的雕塑家米开朗琪罗(Michaelangelo)也怀着一番同性恋的理想与热情,不过我们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推断,他对所爱慕的男子发生过肉体上的关系;马洛(Marlowe),英国文艺复兴时代的主要诗人之一,也显然有同样的情绪;我们也有理由可以相信近代科学方法的祖师培根(Francis Bacon)也未尝不是这样一个人。(3) 凡是逆转的人不大肯请教医师,确乎是个事实。就一般的例子而言,他是很安于自己的境遇的,他有他的故我,并不愿意把它改变,因此没有寻医问卜的必要;他的智力也相当高,大都不在一般水平之下,甚至于在一般水平之上,因此,他总有法子可以把他的特点掩饰过去,不致招惹是非,更不至于引起法律的干涉。也因为这种种原因,除了少数人知道到那里去发见或怎样去发见逆转的例子而外,逆转现象究属流行到什么程度,一般人是不知道的。在德国,希尔虚弗尔德在这问题上的了解是谁也比不上的,据他综合许多方面的估计(即许多不同作家就人口中许多不同阶级所作的估计)而得的结果而言,逆转的人以及同性恋和异性恋两可的人,要占到全人口的1%到5%。在英国,我个人单独观察,虽远不及希氏那般深广,发见在有知识的中等阶级里,普遍的程度也正复相似,在中下各阶级里,同性恋的例子虽若较少,但也并不希罕,此种例子虽未必都有先天的根据,但遇有同性恋的事件发生,他们几乎完全没有什么憎恶或惊诧的表示;中下阶级里许多逆转的例子也时常谈到这一点;也可见不希罕之说是一个事实了;在女子中,同性恋的存在比较不容易刺探出来,但事实上其流行的程度似乎并不比男子中为小;这是和上文所已讨论过的各种歧变很不相同的一点,那几种歧变,在男女的分布上,我们多少可以找到一些区别,但同性恋是分布得很平均的;极端的同性恋的例子也许在男子中比较多些,但不甚显著而根柢较浅的例子则似乎以女子为多。(4)在有的职业里,逆转的例子也比较多。在科学家与医生中,逆转的例子并不见得特别多;但在文学家与艺术家中,特别是在伶人中,这种例子是屡见不鲜的。(5)在理发业与男女侍役业里,情形也复如此。反过来,很大一部分有知识的逆转的人都表现出各种艺术的兴趣,特别是音乐的爱好,(6)就我个人观察所及,这种人可以占到全数的 68%。 美国的知识阶级与自由职业阶级也有同样的情形,并且表现得比上文所说的还要清楚。佩克 (M. W. Peck),在波士顿的60个大学教师里,发见7个是很确实的同性恋者,其中有6个人并且承认在成年以后和别人有过行为上的表示以至于身体上的接触;这60个教师并不限于一二院系,而是任何院系都有分。7人之外,又有2人也显然有同性恋的情绪,但本人并不自觉。佩氏认为就大学教师阶级而言,10%是同性恋的,先不问有无行为上的表示与身体上的接触。(7)据汉密尔顿医师的调查,100个已婚女子中,只有44个不承认在青年时期有过同性恋性质的游戏生活,至少是追忆不起有过这种经验;但同时却有46个男子和23个女子承认有过同性的情好关系,并且要好到一个彼此对性器官以刺激相加的程度。(8)戴维斯女医师也发见31.7%的女子承认对别的女子有过热烈的情绪;而27.5%的未婚女子承认在童年有过同性恋的游戏,但其中48.2%也承认一到成年,这种游戏就停止了。(9) 同性恋的普遍和严重还有一个事实的证明,就是“象姑”业或“相公”业的发达。(同注(5))这在德京柏林有人做过特别的研究;在柏林,警察对象姑业的态度和对娼妓业的态度,是同样的容忍,因为他们承认只有取容忍的态度,才可以管理它们和限制它们,使它们不至于妨害都市的公安。希尔虚弗尔德估计柏林的象姑约有20000人;但后来毕克登(Werner Picton)比较精密地估计则以为只有6000人。(10)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是可以断定为有精神病态的;而四分之一不足则不但所以满足顾客的同性恋的欲望,自身也有同样的欲望。象姑业的产生,普通承认的原因是失业,好比娼妓业一样,但事实上原因当不止于失业的一种。 性的逆转虽属一个如此重要的现象,但一直到近代,它才成为一个科学的研究题目或被认为有研究的价值。这是在德国首先开始的。在十八世纪末,德国学术界有人发表了两个例子。后来霍斯利(H.ssli)(11)、卡斯巴(Caspar)(12)、特别是乌尔里克斯〔(Ulrichs),“优浪现象”的名词就是他起的〕(13),又做了些清宫除道的工作,但这些都不能算重要。到1870年,韦斯特法尔(Westphal)所观察的例子发表以后,才奠定了这方面的研究基础。韦氏所观察的是一个青年女子,他对她的特点与此种特点的原委描写得十分详尽,他证明这种特点是先天遗传的而不是后天获得的,因此,我们不应当把它看做淫恶的表示;他又说明,这女子的生活里虽有神经不健全的成分,却不是一个疯狂的例子。(14)从此以后,我们对性的逆转的知识,便很快地一天比一天加多了。克拉夫特-埃平,是逆转现象的第一个伟大的诊察家,在他的《性的精神病态学》里,他搜集了一大堆逆转的例子;这本《性的精神病态学》,不用说,也是在性变态方面唤起一般人注意的第一本科学的作品。冒尔也是一个比较后起的大家,他的评断力比克氏为强,他的科学训练也比克氏为广,克氏一书问世后不久,他的那本很值得钦佩的关于《性的逆转》的专书也就出版了。最后,希尔虚弗尔德继踵而起,他对逆转的人的同情的了解,在质与量上都是无与伦比的,而他的那本《男女同性恋论》(Der Homosexualit.t, 1914)不啻是这题目的一册百科全书,可惜到现在还没有人把它译成英文。意国好像是“性的逆转”这个名词(inversione sessuale)的发源地,在那里,学者如里蒂(Ritti)、塔马契亚(Tamassia)、朗勃罗梭等很早就提出过若干例子。在法国,1882年夏尔科和马尼昂最先着手这方面的研究,(15)后来又有一串很著名的研究家在这现象上下过不少功夫,使它越来越易于了解,这些研究家包括费瑞、塞里厄(Sérieux)、圣保罗(笔名为洛,Dr. Laupts)(16)等。在俄国,最先对这现象有所探讨的是塔诺夫斯基(Tarnowsky)。在英国,西蒙兹(John Addington Symonds)以名医之子而自身又富有文学天才的资格,曾经私自印行过两本很值得注意的小册子,一本讲古希腊的逆转,一本讨论近代的同性恋问题。(17)卡本特(Edward Carpenter)也著过一本小册子(最初也是私自印行的),后来又出过一本专书,叫做《间性论》(The Intermediate Sex),原先是用德文发表的,后来才有英文本。拉法罗维奇也用法文出过一本有相当价值的书。(18)而我自己关于这方面的一本专书,(19)最初也是在德国出版的(书名叫《反性感》,德文原名是Das Kontr.re Geschlechtsgefühl, 1896),后来又在英美两国印行。不过在美国,在我的书问世以前,基尔南和利兹登(Lydston)两家对于性逆转的事实与理论已经有过相当的注意。近年以来,这方面最值得注意的英文作品是从西班牙文译出来的马拉尼昂(Maranón)的那本书(译本,1932)。(20) 近年以来,这方面的研究虽多,但各家的意见还没能完全趋于一致。第一个困难与最根本的困难是在断定性逆转究属是先天遗传或后天获得的。在克拉夫特-埃平的影响传播开来以前,一般的意见是以为同性恋是后天的,是习得的,简而言之,它就是一种“恶习”,大体说来,是手淫过度或房事过度以致阳事不举不能行人道后的一个必然的结果;也有以为是早年的暗示所造成(比内与施伦克-诺津主此说)。克拉夫特-埃平则承认同性恋有先后天两类。从此以后,先天之说就渐渐占优势,而后天说的重要就逐渐消减了。在冒尔的作品里,这趋势就很显著;希尔虚弗尔德和马拉尼昂以为在任何同性恋的例子里,总免不了一些先天的成分;而布洛克与阿尔特里诺(Aletrino)等则把因后天原因而有同性恋行为的人划分开来,另成一类,叫做“拟同性恋”(pseudohomosexuality)。奈克的见地也是如此,他认为我们要分的,不是先天同性恋或后天同性恋,而是真实的同性恋或虚拟的同性恋,他又认为即在壮年以后才发见的同性恋也不是后天获得的,而是先天遗传的,不过发见得迟一些或“晚成”一些罢了。(21)有几位起初完全主后天说或侧重于后天说的专家(例如奈克与布洛克)后来也采取了这比较新近的见解。许多精神分析论者虽然到现在还认定同性恋是一个后天的现象,但也承认这现象往往可以成胶着或固定的状态,因此,其间也许有先天气质的关系;既有此留余地的看法,则精神分析派和其他各家的意见纵有出入,也就无关宏旨了。(22) 在各家的见地里,除了先天或后天一点而外,还有很基本的一点也经历过一番变迁,就是性逆转即使承认是先天的,它是一个病态、一个“退化”的状态抑或只是一个变态呢?在这一点 上,克拉夫特-埃平最初是比较保守的,他接受向来的看法,认为逆转是一种神经病态或精神病态的表示,但在他最后的作品里,他很谨严地修正了它的地位,而很心悦诚服地承认逆转是一个变态现象,而不复是一个病态或“退化”现象。这也是后起诸家的见地所共循的一个一贯的趋向。这趋向是对的。逆转的人也许是很健康的,除了逆转的一点特殊变态而外,其余种种也许都是很正常的。我个人的立场一向以为逆转是一个变态,而不是病态,固然我也承认逆转状态和轻微的神经病态往往有密切的关系。希尔虚弗尔德(他发见逆转的例子之中,25%不足是有遗传的病根的)认为即使逆转现象里有一些神经病态的基础,那病态的成分普通是很小的;对希氏这见解我们可以表示同意。 讨论到此,我们不妨探讨一下同性恋的生物学的基础了。我们的主要对象原是同性恋的心理学,但心理的领域,是在更大的生物的领域之内,或心理自有其生物的基础,比较寻根究柢的讨论势不能不加以考虑。同性恋既有其先天的根源,更不容我们不参考到此。寻常我们似乎很容易说明高等生物界有两个截然划分而一成不变的性,一是挟有精细胞的雄性,一是挟有卵细胞的雌性。不过从严格的生物学的立场说,这看法是早已不正确的了。性究竟是什么,我们也许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它是会变动的,两性中的一性变成另一性是可能的;两性也不能截然划分,中间的界线往往不很确定。即在一个完全雄性与一完全雌性之间,有许多发育程度不同的中间状态。在有的生物的物类里,雌雄是分不大清楚的。性原是造化所运用的方法之一(此种方法在自然界不一而足),所以保障物种的繁育,但撇开了生殖作用而研究性的现象也是理论所许可的。造化的最终目的为繁育,“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伦莫不孳乳”,(23)固然不错,但繁育与孳乳的方法不止一种,而两性的方法不过是其中之一,也是无可否认的;既不过是方法之一,造化在运用之际,容有几分出入,也是情理上应有与可有的事。 我们不能不假定在每一对性染色体里,无论其为xx或xy,中间寄寓着一个有动力的物质基础,其活动的结果,命定了一个发育的个体,不成为雄型的,便成为雌型的。两个不同族类的个体交配的结果,例如两个不同族的蛾类(在蛾类里这现象是有人特别研究过的),(24)其子息往往不大正常,雄的子息可以有向雌性方面发展的趋势;或者,在其他情势下,雌的子息有向雄性方面发展的趋势。在研究的人的印象里,前者的血缘似乎是“转强为弱”,而后者则“转弱为强”。在这样一个比较低等动物的物类里,我们已经可以看见所谓“间性”(inter-sexuality)的状态;由此以上,以至于人类,而进入心理学的范围,有人也时常用相类的名词,间性或中性(intermediate sex)等,来指称这一类居间的性型,但事实上这一类名词是不正确的。实际的现象大概是这样:决定雄性与雌性的因素之间,是有一个数量的关系的,这关系若和谐,或不成雄,便成雌,不成男,便成女,否则便成一种居间与夹杂的状态。决定性别的因素是个体遗传气质的一部分,因此,是与生俱来的,并且在发育的过程里,会越来越显著。所谓发育过程,不止指个体的发育,也指种族的发育,种族的发育到人类的阶段,这种居间与夹杂的状态就进而在心理与精神的领域里表现出来了。 生物学家研究蛾类的时候,发见间性的状态是可以用同种而异族的个体交配而得,并且这种状态也比较高等的动物所能表现的为简单。到将近人类的物种和在人类自身,间性状态的方式就不一而足,但在外表上倒也并不显著,甚至于完全看不出来,而其产生的原因,由于族类交配者少,由于个体变异与歧变者多,同时,外界的影响,在任何发育的阶段里,也时常在那里活动,帮助这种间性状态的成立。 不过间性状态的产生,性染色体的关系虽属基本,还是比较间接的,比较有直接关系的是内分泌的作用。我们可以有这样一个看法,就是,性的发育,最初是由性染色体领导的,但性染色体的影响有时而尽,及其既尽,其导引的地位便由内分泌取而代之。内分泌不止一种,每一种多少和性的决定都有关系,各种内分泌又有其集结的特殊的复合体;身体体质部分(所以别于种质)(25)所成的组织,(26)不断地在接受这种复合体的活动与刺激;因此活动与刺激,这些组织便有发展与表现雄的性征或雌的性征的潜在能力;我们要注意那个或字,雄的或雌的,男的或女的,都属可能的。卵巢除产生卵细胞而外,也有其性的内分泌,不过这种分泌的作用,据专家的见地,在发育的初期里,对于体质部分是不发生很显著的影响的,因此,女性的发展好像是完全属于先天固有的,但及其既经发展,此后的维持,即女性性征全部的维持,也还得依靠性内分泌的复合体的力量。但男性的发展与分化则不然。固然,它也有它的先天固有的基础,但其发展似乎始终得依靠精囊所供给的内分泌。因此,这方面的生物学家认为,所谓雌性或女性实际上是一个不分雌雄男女的性的型式,在男性的内分泌上场以前,一个个体的体质部分就取这样一个无所谓雌雄男女的型式,及男性的内分泌上场,方始发生作用,这体质才获得男的性型,而从阴阳不分的原始型式分化出来,以成所谓男性。所以,假若男性的内分泌展缓登场,或登场愆期,结果就成为某种程度的间性状态,愆期不多,则男性的成分虽不达寻常的标准,还不至于太少,愆期过久,则女性的成分便要占优势了,愆期的久暂和女性成分的多寡成正比例。葛吕说过:“雄性内分泌开始活动的迟早决定了变态程度的大小。”(27)这可以帮同解释,为什么一个个体,在生命的初期看上去是雌的或女的,一到性成熟的年龄却表现起雄的或男的性征来。 肾上腺(肾上腺的外层)也制造一种内分泌,其活动的结果,和精囊的内分泌一样,也有一种增加男性化的影响。这种变本加厉的结果,如今有人叫做“阳刚现象”或“男性化现象”〔(virilism),以前医学的名词是“肾上腺性征异常综合症”(adreno-genital syndrome)〕,其表现与多毛发状态(hypertrichosis)有联带关系,其在男子,则多毛发状态而外,更有性发育与一般体格发育的提早等,其在女子,则更有子宫的萎缩、附带着卵巢内部的变化、大小阴唇的发育不足、阴蒂的过分发达、乳峰的退化、盘骨的变窄、肩部的放宽,附带着肌肉或脂肪的特殊发展等性征上的变化。性的功能因此也发生扰乱,甚至于到不能孕育的程度。根据发生的迟早,我们可以把阳刚现象分做四种型式:一是先天型(侧重女性的拟阴阳同体,性腺如卵巢等照常,但第二性征却是男的);二是发陈型(发生在将近春机发陈的年龄,多毛发,月经不调);三是成人型(与第二型大致相同,但性征上的变动比较不显著);四是产后型(发生在经绝以后,脂肪过多,全身发胖,毛发脱落或变本加厉地增多,神志不健全,一般的机能衰弱)。肾上腺的分泌究属怎样的活动,以致引起这一类的变动,专家的见地还很不一致。 从大体看,间性的状态,据希尔虚弗尔德的说法,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生殖官能的阴阳同体(男女性器官混合存在);二是体质的阴阳同体(男女第二性征的混合存在);三是心理的阴阳同体(哀鸿现象或男女心理品性的混合存在);四是性心理的阴阳同体(即同性恋)。(28) 所以,研究同性恋事实上不能超出间性状态的范围,我们也无疑不能搁过内分泌的作用而不论,不过我们事实上也已经进入心理的领域,而一进心理的领域,许多生理以及病理的综合症普通就不容易追究了。这种综合症无疑的未尝不存在,但大都相当轻微,即间或比较显著,也是无关宏旨。固然,我们也承认,在许多年前,韦尔(Weil)和其他的专家也曾就同性恋的例子,寻找一些轻微而终究可以量断出有先天依据的品性,以示和寻常人多少有些区别,但这些区别毕竟是有限的。除了这种量断得出的区别而外,我们也不怀疑,在有的人,间接因先天有机的气质,而直接或因内分泌的比较异常的凑合,确乎有一种特殊的行为倾向,使他们对同性的人可以经验到性的满足。这种人也许不多,但日常经验又告诉我们,另有更多的一批人,平时也许是很正常的,但若处境特殊,不能和异性的人来往时,暂时也可以在同性的伴侣中取得一些性的满足;不但在人类如此,在人类以下的比较高等的动物里,也有这种例子。 我们假如说,每一个体是男性成分和女性成分的一个混合体,而两性的分量大有不齐,拼凑的方式也很不一致,因而造成各式的性型;一个逆转的男子是由于女性的成分特多,而一个逆转的女子是由于男性的成份特多——这说法虽简单,却是有些危险的,因为它近于刻板,而刻板的说法万难解释全部的逆转现象。不过,如果我们把许多常人所间或表现的同性恋的行为搁过不论,我们也似乎很有理由地说,逆转是一个先天的变态,或者,说得更正确些,是基于先天条件的一个变态。如果说这变态同时也是一个病态,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不过所谓病态,我们得依据威尔休(Virchow)的看法,威氏对病理学的定义是,病理学不是研究各种疾病的科学,而是研究各种变态的科学。这看法是最合理的,我们在上文不已经说过么,一个逆转的人是可以很健康的,如同色盲的人的健康一样?因此,先天的性的逆转是生物界的一个变异。这变异的由来无疑是因为性的分化不全,而这种变异的状态和一个个体所表现的任何病态往往没有什么必然的牵连关系。 这样一种性的逆转的理论近来大有流行的趋势,并且一天比一天有力量。不过事实上也并不太新奇,我们若把它追溯一下,那历史也不算太短;乌尔里克斯,在1862年,早就说过逆转是“阴阳同体的一种”。1888年,基尔南在美国也申说过,在进化历程的初期里,双性两可的现象原是有过的,人种既属于同一的演化历程,和这两可的原则自然也有关系。胎儿在成胎后八个星期以前,至少表面上也呈一种两可或不分男女的状态,谢瓦利埃(Chevalier)对于逆转现象的解释就拿这事实做根据,那时是1893年。(29)次年,马德里的作家勒塔曼迪(Letamendi)又提出“泛阴阳同体现象”的说法(panhermaphroditism),据他看来,男性中必有潜在的女性的种子,女性中必有潜在的男性的种子。(30)最后,到1896年,克拉夫特-埃平、希尔虚弗尔德和我自己(三人似乎是不约而同的)都采取了和上文各家所提出的相似的解释。 这一类性逆转的见解的流行对于逆转现象在治疗学上的分类当然有它的影响。克拉夫特-埃平承认四种不同的先天逆转和四种不同的后天逆转。冒尔拒绝了这样一个复杂的分类,而另外承认两类,一是性心理的阴阳同体现象(psychosexual hermaphroditism),如今普通称为双性两可现象(bisexuality);二是完全的逆转现象,即非同性不恋的现象。这分法和目前大多数专家所承认的分法是大致相同的。换言之,除了非异性不爱的人而外,我们只能有两种人,有些是非同性不爱的人,有些是同性和异性两可爱悦的人。这简单的分法而外,当然还有无限的个别的例子,但正惟其个别,是不容易归纳成确切的门类的。就是所谓双性两可的一类便不很确切,因为其中一定有些分子,原是先天的逆转者,但在后天也稍稍习得了异性恋的能力。 如果我们把比较显著的性逆转的例子观察一下,我们可以发见若干共同或屡见重现的特点。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家世(据我个人的经验而言,大约在50%以上)虽相当健康,但不健全的也复不少,大约有40%的家世里,总有几分病态或变态,例如心地偏窄、酗酒成癖、“神经衰弱”等等。性逆转的遗传是很清楚的,这一点虽也有人否认,但事实具在,怕不能不终于承认的;一家之中,有兄妹同是逆转的,也有母子同是逆转的,也有叔侄同是逆转的;有时二人之间,彼此未必知道有相同的特性,但在善于观察的第三者看来,却是无疑的。据我的材料,家世逆转或遗传逆转的例子要占到全部逆转例子的35%,而罗默尔观察到的比例恰好和我的相同。这些事实已足够证明逆转现象大约是与生俱来的了;至于个人身心的健康则大约三分之二的例子是好的,并且有时很好,但其余则神经上总有几分欠缺或性情上总有几分不稳称,只有很小的一部分(依我的观察是8%)显然是有病态的。 在大多数例子里,逆转的倾向是很早就呈露的,大抵在春机发陈的年龄,但在此年龄以前即已呈露的,亦所在而有。很大一部分例子的性发育,也显然比寻常要早。性感觉的过度锐敏也是一个常有的趋势。许多逆转的例子自己承认“感觉过敏”或“神经脆弱”。外界暗示的影响也往往可以推究出来,不过在这种例子里也大抵可以找到一些先天逆转的证据,先天逆转倾向于前,斯暗示易于发生效力于后。很大一部分例子是有手淫习惯的,但在通常异性恋的人中,手淫的习惯是同样的普通,因此,手淫决不是逆转现象的成因之一是显而易见的。逆转者的性梦大抵也是逆转的,(31)但不逆转的性梦也是可以有的,即在先天倾向相当清楚的逆转的人,有时也可以有正常的性梦,好比正常的人有时也可以有逆转的性梦一样。 逆转的性冲动所由取得满足的方法是不一而足的。在我所观察到的例子里,差不多20%是从来不曾和别人发生过任何性关系的。30%到35%是有过性关系的,但程度不深,大都不过是一些身体上浮面的接触,程度最深的也只是相互的手淫罢了。在其余的例子里,两腿肌肉之际的交接是一个比较通行的方法,“咂阳”也间或用到。在女的例子里,取得满足的方法不外接吻、身体紧密的偎倚、相互手淫间或也有“咂阴”的,但逆转的人所处的大抵是一个主动的地位而不是被动的地位。男的逆转的例子倾向于“鸡奸”或“粪门交接”方法的(也见主动多于被动)为数不多。希尔虚弗尔德以为此种例子占全数8%,我则以为 15%为差较近实。 男性的逆转者往往有相肖于女性的倾向,而女性的逆转者则有相肖于男性的倾向;并且这种倾向在身心两方面都有;相肖的品性也不止一端,有的好像和其他的品性有些格格不相入,但也不一定。但有的逆转的男子始终自以为富有阳刚之气;也有许多别的例子说不清楚究竟自己觉得像一个男子抑或像一个女子。女的逆转者,在态度与性情上很像男子,但此种相像外表上也不一定很明显。在身体的结构与生理的功能上有时也略有变动。无论男女,性器官的发展有时在寻常标准以上,但大抵在寻常标准以下者为多,即多少有几分幼稚的状态。不男不女或亦男亦女的状态(gynecomasty)有时也观察得到;在女子,喉头的发展会有几分像男子;多毛发的状态也可以有(据马拉尼昂的观察,男的品性倾向于在右半身发现,而女的品性在左半身发现)。逆转的男子有时不会作啸声。又逆转者无论男女,面貌及体态上总见得比较年轻,即实际已到壮年,看去还保持着不少青年之气。也无论男女,往往特别喜欢绿的颜色(通常绿色是儿童最喜欢的一种颜色,尤其是女童)。逆转的人也往往有些戏剧的才能;一种喜欢铺张炫耀和把自身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倾向也不算不普通;装饰品以及珠宝的爱好也是有的。许多这一类的身心特点可以说多少都是幼稚状态的一些表示,(32)而幼稚状态无他,就是一个双性两可的状态;我们越是把一个个体的生命史向前追溯,我们便越是接近一个双性两可的时期。上文讨论性逆转的起源时曾提到双性两可的现象,到此,这一个溯源的说法就更取得了几分左证。 在道德方面,逆转的人大抵接受普通正常的观念,而对于自己的地位总想设词以自圆。其对自己的本性作强力的挣扎,而始终不以自己的态度为然或对自己的地位发生怀疑的,为数不多,不足20%。逆转的人难得向医师或专家请教,这就是一大理由了。他们这种自圆与自是的地位多少也受外界舆论与法律的推挽,而益见其巩固,在法国以及其他受到《拿破仑法典》影响的诸国(意、比、荷等国),单纯的同性恋行为是和法律不发生接触的,但需不用强暴,不侵犯未成年的人,不伤公开的风化,此种行为是不成为罪名的。主要的国家中,只有英美两国还保持着一部分旧时教会法律的影响,对此种行为还不免以比较严厉的看法相绳。不过在英美等国,法律在这方面的行使也时常引起种种困难和争辩;因为要断定同性恋行为究属是不是一桩刑事的罪名,实在是不容易的。在实际上,被发觉的同性恋的案件也不会多,也没有人故意去侦索这一类案件,偶有发觉,公安当局也大抵装聋作哑,不加追究。我们也不要以为凡是这方面有法律制裁的国家,逆转的人就比较少,比较不显著,这推论是绝对不对的。例如在法国,在旧时君主专制的时代,逆转的人是可以依法焚杀的,然而在那时代里逆转的现象不但发达,有时还很时髦,很受人注目;但在今日的法国,情形就完全相反。近人有鉴于这种历史的事实,所以发起了一种运动,主张凡属不违反社会治安与风化的同性恋行为应不受法律的惩处;这运动在开明的医学与法学界中已经取得了不少拥护的力量。一旦此种主张成为事实,行见为了这题目而发生的社会上的骚动,包括开明人士为同性恋者的请命运动在内,既可无形消灭,而因此类骚动而对同性恋者所养成的一种妄自尊大或高自标置的心理也便可以不再存在了。对同性恋的行为一体加以压迫,固属不对,同性恋者自身的此种心理,也是不健全的,甚至是有妨碍的,不过外界的压迫一日不去,此种心理便多一日滋长的机会。关于同性恋的刑法有取消的必要,这一层可以说是最有力的理由了。(33) 第二节 性逆转的诊断 我们在上文很早就说过,儿童时期的性冲动比成人时期的要来得散漫。也许正因为比较散漫,所以冲动的力量不会很准确地集中在异性对象的身上。德索瓦(Max Dessoir)甚至说,男女孩子在满十四五岁以前,就正常的情形而言,性的本能是不分化的,即在对象方面不作男女的辨别。(34)后来弗洛伊德(承美国心理学家詹姆士及其他专家之后)再三地说,在童年孩子的性生活中,通常总有一缕同性恋的气质。(35)在理论上这见解是完全通达的,每一个人,在体质方面,既具有异性的种子,那在心理方面,自亦不免有异性种子的存在;而在儿童时期,一人固有的性别既尚未发展,异性特点的相对显著,也是情理内应有的事。 同性恋倾向的早年即呈露和生理学家研究的结果也是不谋而合地相呼应的。希普的结论里就说,我们所有的资料都证明“世间没有纯粹雄性或雌性的动物……一切动物多少都含有雌雄两性的成分”。生理学家所以有此结论的理由是相当显明的,而这样的一个结论也是心理学家久已认为最合理的逆转现象的解释。从这样一个结论,我们就更容易了解为什么在应占优势的性的成分还没有充分发展的年龄里,其潜在的性的成分自会有一番出头露面的机会,一旦应占优势的性的成分充分呈露以后,这些潜在的成分始被抑而退藏于密。弗洛伊德在1905年写道:“在我研究精神分析的经验里,我所遇见的男女例子的生活中全都可以找到不少同性恋的伏流,在分析之际,不能不加以郑重地考虑;没有此种伏流的例子,简直是一个都找不到。”(同注(35)弗氏的经验宏富与夫分析功夫的周详,是我们知之有素的,他这番对有病态而需精神分析来治疗的人的话既属可信,则我们可知在比较正常的人,这样一个伏流,无论多么细微,一定也是存在的,所不同的就是一到成年以后,其隐伏的程度更深而更不易刺探罢了。我们这样一个推论也是合理的,因为我们早就说过,在正常的人和有病态而需治疗的人中间,原只有些程度上的差别,而找不到什么分明的界限或鸿沟。 这样一个同性恋的歧流或伏流之说是很可以邀我们承认的;我们看了上文之后,也可知此种承认也不至于把我们陷进一种处境,非同时接受童年的性冲动完全不分化之说不可。童年的性冲动,分化未到家则有之,完全不分化则不确。固然,在有的范围大些的学校里(尤其是有几个大些的英国公立学校),同性恋是很流行的,有的且因学校传统观念的推挽,骎骎然有成为一种校风的趋势。这种事实好像是替不分化之说张目,不过这种事实似乎终究是一些例外。读者之中谁都有过早年的学校生活和交游生活,如果大家回想一下去追寻一些同性恋的经验,无论是自己的或别人的,我恐怕不容易找出很多清楚的例证来。间或有些性的爱慕的事实,其爱慕的对象大抵悉数是异性的人,而不是同性的人。(36) 不过这只是说童年时期的性冲动并非完全不分化,而并不是说童年时期完全没有同性恋的趋向。这种趋向无疑也是存在的。一种多少有些浪漫性的同性间的爱悦是有的,男童中间有,女童中间或女童和比较年长的女子之间、女童和女教师之间往往也有,并且比男童要多得多。这种爱慕也时常只是片面的。但即使不是片面,而是相互的,即使内心的爱慕演成行为的表示,以至表示到一个可以取得相当性满足的程度,我们也不必大惊小怪,或轻下断语,或妄加干涉,以为它是淫恶之源应严加惩处,或以为是一种病态,故作解人而强欲付诸治疗。这一类行为的表示,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论,实在是很单纯的,实在是童年时期性发育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一个阶段。 这一类同性恋的表现,大都是属于纯粹的感情方面的,即使有些性的感觉存乎其间,也是很模糊隐约的,粗鲁以至于残暴的方式虽也未尝没有,但是很偶然的;因此,我们在应付它们的时候,我们切需记得,我们所应付的,表面上虽有几分异态,实际上也许是多少不失为正常发展的一个初期的阶段。如果我们过于躁切,妄下断语,认为它们是病态的、淫恶的或发乎恶劣的根性的,我们对一个孩子的品格,在神经与其他心理方面,也许可以遗留很大的创伤,至于这孩子在未来名誉上所受的不良影响,还是一个次要的问题。遇有这种表现时,如果必须应付的话,适当的方法是让做教师的人或有其他监护之责的人,本平时爱护的热忱,在授予一般的性的知识的时候,婉转地加以指示,让他一面知道尊重自己的人格,一面爱护别人的安全与健康。在女童中,这一类的表现大抵不引起什么严重的应付问题,一则因为这种表现比较普通,再则因为同样是这种表现,若在女子方面发生,一般的态度比较放任,在女子自身看去,尤其是如此,不仅如此,往往观察别人有此种表示的女子,自身也就有这种表示。 不过,暂时的同性恋的表示是一事,先天的性逆转的倾向却又是一事,当其初期,两者也许是一样,但一则及期而归于无形消灭,一则可以暗示一个人一生的性冲动与性理想的特殊的趋向;起点虽同,而归宿则大异,是不容不细察而明辨的。在有的孩子中间,性的冲动,当其最初表现时,既不是毫无分化的表示,又始终不以异性做对象,而偏偏专向同性的方面去寻找出路,这其间就有问题了。不过,先天逆转的诊断是不容易的,一定要到成人期完成以后,才可以诊察明白而加以断定,在此年龄以前,诊断是可以的,但诊断错误的机会比较多。例如,有一个大学的学生于此,天分既高,造诣也好,而风流蕴藉的程度亦在侪辈以上,其所交游的人又大都是品格相同程度相等的同性学生,这样一个大学生,终其大学以至研究院的求学时期,也许一贯在同性人中寻求与满足他的情绪的生活,而对于异性,则始终不感到兴趣;这样一个男子自省之余,也许会自己断定是一个生而逆转的人。但是,一旦脱离大学的环境而与社会接触,他终于会发见他和一般的世人,在情欲方面,实际上可以说全无区别。这种例子虽不多,但也非绝无仅有。因此,一定要一个人满了二十五岁,甚至于过了二十五岁,我们才可以恰如其分地断定他的同性恋的冲动是先天根性的一部分,而不单是正常发育的一个阶段。即远在成年以后,一个人的同性恋的冲动也还可以改变过来而转入异性恋的方向,或演成一种折衷的局面而变做一个真正的双性两可的人。 但是话又得说回来。在很早的年龄,要断定一个人是先天逆转的固然是不行的,但根据一个人的行为倾向而加以预料是可以的。如果一个人性的发育是特别的早成,而其性的活动又完全以同性做对象,同时也许自己虽属男性而却有女性的兴趣,喜欢女性的作业,再如果在他的家世里又可以发见不少的神经变态和性情怪癖的倾向,我们就至少可以猜测,他大概是某一类先天逆转的例子了;不过,猜测是可以的,断定则还太早。 不过有的先天逆转的例子,虽属先天,而同性恋的倾向则出现得比较迟,甚至要到成年以后。这种情形,在以前大家都以为毫无问题是后天的而不是先天的,不过到了今日,许多专家以为这种看法是错了的,这种例子的同性恋倾向,其实未尝不与生俱来,不过是发展得比较迟缓罢了,他们所表现的可以说是一种晚成的先天逆转现象;早晚虽有不同,其为先天则一。 总之,我们总得辨别三种现象,第一种是真正的先天性逆转现象(无论发展的早晚);第二种是双性两俱可恋的现象(其中大多数例子也还是逆转的,不过表面上已取得相当的异性恋的习惯);第三种的例子最多,也最不易抉别,可以叫做拟同性恋者,其所以有同性恋的表现的原因也不一致,或因一时的怨旷(例如航程中的水手),或因老年而性能痿缩,或因一种好奇爱异的心理,故意要在性的生活里寻求一些反常的经验。不过即在这种拟同性恋的例子里,我们根据目前专家中流行的看法,还得承认一些先天种质的基础,而不能看做完全是后天的一种虚构;先得有种子,然后会有枝叶花果,无中生有是不可能的。 性逆转的现象有特别严重的意义,因为表现这种现象的人,往往在理智与品格上要高出侪辈之上,即把古往今来许多著名的君王、政治家、诗人、雕塑家、画师、作曲家、学者等除开不说,剩余的例子中也还有不少高人一等的人。性逆转的不容易为观察所及,这大概也是原因之一。有许多医学界的人认为他们从来没有遇见过逆转的例子。即如英国的萨维奇爵士(Sir George Savage),是医学界经验极丰富的精神病学家,有一次他说,他似乎从没有和逆转现象发生过接触。另一位著名的医学家的经验起初也复如此,但后来却不同了。这其间的变迁是很可以发人深省的。奈克起初也认为没有碰见过逆转的人,有一次他写信给希尔虚弗尔德,请希氏送一个逆转的例子到他家里去给他看看,希氏对逆转现象的经验是任何其他医师所不及的,对于这请求自然是极容易答应的。逆转的人到了奈氏家里,奈氏见了,很吃一惊,原来这人他早就熟识并且是他妻党方面的一个近亲,大抵一个人先得碰上这一类的经验,先把眼光放开了,才知道在任何社会环境里都可以发见逆转的人。不过,发见的功夫也并不太容易,大抵总是社会环境里地位最低微、生活最无聊、习惯最可鄙至于肯以色相换钱的逆转的分子才容易把他们的特性透露出来。至于地位较高的例子,除非有特别的事故发生,是轻易看不大出的。自杀的案件或突然出亡的案件,若发之于这种地位高而才具大的人,往往和逆转现象有相当关系,不过即在案件发生以后,即在当事人的墓木已拱之后,其所以致死的原因,就一般公众的视听而论,也许始终是一个哑谜。这种人大概从来没有请教过医师,把自己的心事和盘托出来给他看。他们也知道即使请教也是没有用的,普通的医师根本不懂怎样帮他们的忙,甚至在听取了他们的心事以后,还不免大吃一惊或作三日呕咧! 有一位医师,学识很好,品格很高,他同时也是一个有先天逆转倾向的人,不过因为传统的道德观念很深,始终没有敢在行为上表现出来;有一次他在给我的通信里,写到当初在一个举世闻名的医学重镇的大都市(37)里专攻医学时的经验,他说:“我第一次听到性的变态的题目是在法医学的班上,在那班上,性的刑事案件是总得参考到的,因为提到此种案件,教师也就不能不牵连讲到性的变态,不过他实在讲得很笼统,很不切实,同时,关于性逆转的一端,他也讲得极忽略,也根本没有提到。对于一部分生不逢辰的人,性的逆转是一个天生的状态;有许多不大正常的性行为,虽不正常,却也未必是疾病、淫恶或罪孽,他却不分青红皂白,一并归作常人怙恶不悛或立心不肖的行为或疯子的狂妄行为。对于我这样一个青年学生,这一番讲演的恶劣影响是可想而知的;我当时正开始深切地感到自己的性的本质和其他青年有深刻的不同,正在暗中摸索这不同的所以然,这一番讲授更变本加厉替我增加了无限的疑惑和焦虑,从此以后,我的特性就更像壳里的蜗牛一般,再也不敢出头露面了。更不幸的是,教师们在分类医学和临床医学两门最基本的课程里,对这题目竟只字不提。有几种极难得的病症——其中有几种在我二十一年的行医经验里始终没有碰见过——倒是极详尽地讨论过,独独对我个人最关切的一个题目,也是我以为我的职业所应该表示关切的一个题目,却完全付诸不论不议。”这位医师所口诛笔伐的一点也是历来学习医科的人所共有的一种经验;医学教育对于性的各种问题确乎是过于漠视了;不过我以为这种教育上的欠缺,流弊所至,涉及医师本身者尚少,而涉及其未来所能匡救的病人者实多。幸而近来局势渐变,这种基本的缺陷如今已经很快地将次补足。 逆转的例子虽若在特出的人中比较特别多些,所谓特出,指的是两种人,一是所谓天才或其他有异常智能的人,一是指世俗所称“退化”的畸人;但寻常人口中这种例子也还不少。寻常逆转的人,有时有人把他叫做“女性化”的人,即在医生,间或也袭用这个称呼。这是与事实不尽符合的。有一部分逆转的男子诚然可以当此称号而无愧,他们在身心两方面都表现一种软绵绵的状态,在性情上他们善于忸怩作态,爱好虚荣,喜欢打扮,对于衣饰珠宝,大都表现特别的系恋;他们的旨趣很像娼妓的旨趣,有的后来真的变做男妓。不过这种例子不足以代表逆转的现象,好比娼妓——无论其为实际的娼妓或性情有类乎娼妓的女子——不足以代表女性的人格一样。事实上很大一部分逆转的男子是异常的风流蕴藉的,其感觉的锐敏情绪的易于激发,也在一般人之上,不过这一类特点的存在,并不限于这种逆转的例子,许多神经比较脆弱而并无同性恋倾向的人也大都如此。还有别的例子,其中男女都有,则在身心两方面的外表上,完全看不出有什么特点可以暗示本人是一个性冲动有反常的趋向的人。许多人,包括一部分医师在内,认为始终没有遇见过一个逆转的例子,这显然是一个解释了;表面上既没有什么不同于常人的特点,试问将从何辨识。不过认识不认识是一回事,有没有是另一回事,事实上,逆转的例子在一般人口中的比例,据专家比较精细的估计,至少当在1%以上,即100人中不止1人。(38) 上文已经提到,逆转现象流行的程度在各国大概是差不多的,在欧洲南部的若干区域里,这种程度比较广得多,那大概是因为特殊的风俗与习惯的关系。(39)有的人总说,在他的本国人中,逆转的例子要比较少,大概在外国要多些。这是不明事实真相的话。这种表面上与印象上的估量的不同是随着各国社会与法律态度的互异而来的。这并不是说凡属法律比较宽容的国家,逆转现象就比较发达,而严刑峻法的国家,逆转的例子就比较少,其实就浮面的印象而论,后一类的国家里,反而要见得多些,因为,严刑峻法的结果,不免引起一般有心人对逆转者的热烈的同情,同情的发展会演成一种要求取消此种刑法的运动,运动是必须大吹大擂的,于是在一般人的心目中,不很大的题目会变成大题目,不很多的例子会变做很多的例子。在一切性的歧变中,流行之广,要推同性恋为第一;各式性爱的象征现象,若就其各个初步与不完全的程度的事例而论,也许比同性恋还要普通,但完全发展而成格局的例子总要比同性恋的例子为少。同性恋的见得比较发达,还有一个理由,就是许多有这种行为倾向的人,在精力与品格上往往有过人之处。 逆转原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自从这一点受一般通常智力与行为比较正常的人逐渐认识以后,医学界对这种性变态以及其他性歧变的本质上的了解与见地也就经过了一番修正。在中古时代以至中古以前,大家所了解的同性恋是“鸡奸”,是“磨镜”一类的两女相奸(tribadism),是一种亵渎神明的深重罪孽,非付之一炬活活烧死不足以蔽其辜的;从中古到十九世纪,它始终是一个被认为是堕入恶道的劣根性的表现;到了十九世纪后期与二十世纪初年,渐有人把它看作疯癫或至少是一个“退化”的表示。不过到了现在,这看法也成明日黄花了。大势所趋与事实所示,这也是无可避免的;我们一旦发见在富有智力与善自操守的人也未尝不能有同性恋以及其他性歧变的倾向,而虽有此倾向也未必完全受冲动的驱遣,甚至完全不受其驱遣,于是我们才逐渐了解,这种倾向的存在实在是不值得大惊小怪的。偶然的同性恋倾向当然是更来得普遍,人类有,其他和人类接近的动物的物类里也有,并且事实上是来自一个源头的。先天的逆转当然是一个变态,一个与生俱来的变异现象,其所由构成的因素我们现在也已略见端倪,这种变态,即使极端发展而有病态的嫌疑,此其所以为病态,也正和色盲、天老以及脏腑的转位(40)的所以为病态一般无二。 第三节 性美的戾换现象 (41) “性美的戾换现象”(sexo-.sthetic inversion),一称“哀鸿现象”,又称“服饰的逆转现象”(transvestism),虽有时和同性恋有些连带关系,却不能和同性恋混为一谈。性美戾换的人也是男女都有,但在服饰上,在一般兴趣上,在动作时的姿态与方式上,在情绪的趋舍上,男的多少自以为是女的,而女的则自以为是男的。这可以说是一种认同的心理。不过这种认同的心理是有限制的,一到狭义的性的态度,则男的依然是男的,女的依然是女的;换言之,正常的异性恋的态度往往还是很显著。虽则如此,这种现象的讨论还是在这一章节里提出,最较便利。 性美的戾换是一个很疑难的状态,替它下界说既难,见了这种例子之后,明确地加以指认也不容易。许多年以前我就注意到这现象,但觉得一时无从下手,也就把它搁置起来,留待日后的仔细研究。在这时期里,希尔虚弗尔德在德国,那时已经是同性恋研究的第一个权威,对这现象也发生了兴趣,他认为它和一般的逆转现象是截然二事,又替它起了一个名词,即“服饰的逆转现象”。他在这题目上接连写了好几本书。在我的第一篇研究里(1913),我把这现象叫做“性美的逆转现象”。这两个名词都不很满意,而“服饰的逆转”一名词更是不妥当,因为,想穿着异性的服装不过是这现象的许多特点之一,而在有的例子里,这特点并不显著,甚至完全看不出来;而“性美的逆转”则又与一般的性逆转混淆不清,在不察者不免以为性美的逆转的人也必有同性恋的倾向,事实上则大都没有此种倾向。(42) 最后我又创制了“哀鸿现象”(1920)的名词。目前有许多专家已经接受这名词,在各个名词之中,它到现在还似乎是最较方便、最足以把所名的现象从其他现象中区别开来。好比“沙德现象”(即施虐恋)和“马索克现象”(即受虐恋)一样,它也是拿人名做根据的。这人是法国的哀鸿骑士(Chevalier d'Eon de Beaumont, 1728— 1810)。他是法国东南部勃艮第地区的人,家世很好,法王路易十五时代在外交界做过官,后来寄寓在伦敦,并死在那里;他在伦敦流寓的时候,一般人都以为他是个女子,一直到死后由医师检验尸体,才发见他是一个在其他方面全都很正常的男子;(43)在性美的戾换现象的实例里,他可以说是最富有代表性的一人,因此,我就利用他的姓名来创制“哀鸿现象”的名词。另一个比较没有他著名的实例是舒瓦齐修院院长(abbé de Choisy, 1644—1724);他也是贵族家庭出身,有几个方面他比哀鸿更富有代表性;他写过一本自传,从这自传和别的当时的文献里,我们知道他是一个很文雅与和蔼可亲的人,他虽有戾换的癖性,却很能获得人的欢心,他很有风仪,很和易近人,也很有几分女性化,但对女子又极崇拜,性的热情并不强烈,似乎尚在中人以下,但至少也生过一个孩子,理智的能力很高也很醇,当时许多有声望的人都拿他当做一个畏友。他成为一个著名的宗教家,教会的掌故家,并且担任过法国学院的掌教。(44)在著名的女子中我们也找得到不少戾换的例子,例如英国贵族斯坦厄普女士(Lady Hester Stanhope)和巴里(James Barry),(45)巴里一生穿着男子的衣服,并且还做过英国陆军军医部的高级总监。这两个戾换的女子似乎都不曾有过同性恋的表现。(46) 哀鸿现象或性美的戾换现象是一个异常普通的变态;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若比较各种歧变的流行程度,同性恋以后,就要轮到它了。就戾换的男子的日常生活看去,他们是很寻常的,并没有什么可以惊人的特性,和一般的男子也许完全分不出来,不过有时候感觉要比较锐敏,性情要比较沉静,他们对妻室往往很能爱护,不过性的情绪与能力大都比较薄弱。他们的戾转的旨趣大都是极难得透露的,因此,即在和他们最亲近的人,也往往会全不知道。戾换的例子也不全都喜欢“换装”(crossdressing,这英文名词是卡本特起的),不过,不换则已,换则总可以完全成功,换的技巧也很好,对于女子服装的采用,即在最小的细节上,也都能得心应手,真好像生来就有这本领似的;据他们自己说,全部换装的手续和换装后的姿态行动,他们总感到十分自然,毫不牵强。(47)在性的关系上,他们虽难得有戾换的愿望,但有时对女子孕育和做母亲的经验,却感到很强烈的兴趣而心驰神往。在智力方面,他们大抵在中人以上,成为作家或从事其他业务而成名的,很有一些例子。 性美的戾换现象可以归作间性状态的一种。不过它究竟是如何发生的,似乎还不容易说清楚。我们不妨同意基尔南的见地,认为有时它是由发育的中途停止和以前我曾提到的在体格方面的阉寺现象(eunuchoidism)很可相比,实际上戾换现象和阉寺现象有时好像是有些联带关系的。既然如此,戾换现象的解释或许也可以向内分泌利用的不平衡与不和谐方面去寻找,未来这方面的知识更加充分以后,我们或许可以从调整内分泌的作用入手而觅取一种治疗的方法。 在心理方面,据我看来,戾换的人抱着一种极端的审美的旨趣,想模仿所爱的对象,以至于想和所爱慕的对象混为一体。上文所说的认同的心理就是这个。一个男子想和他所爱的女子混而为一,原是一个正常的心理。(48)戾换的人也有此心理,不过走了极端,走过了头,其所以过头的理由大概是这样的,一则因为他心理上有些感觉锐敏与近乎女性的成分,再则因为他的男性的性能或因神经脆弱的关系而有所缺陷;锐敏的感觉煎逼于内,而脆弱的男性性能不足以应付于外,结果就只有走极端认同的一途了。不正常的童年生活,加上母亲的溺爱,而母亲本人在心理上或许也不大正常,这种情形似乎有时也可以鼓励戾换现象的发生。精神分析派作家费尼克尔(Fenichel)认为戾换现象的特殊因素是一个阉割症结(释见第三章第一节);不过,这种因素的推寻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费氏对于一切性歧变的解释,几乎无往而不用阉割症结的说法,同时费氏也承认他这种见解对于戾换的女子是不适用的。(49) 第四节 治疗的问题 性逆转这样一个如此特殊的状态当然会引起种种特殊的问题。一方面,在模样上是个十分十二分的变态,而同时,至少就许多例子而言,这变态却和一般的身心健康并行不悖;而又一方面,它虽属一种变异,却又不是人类的一个生物学上的突变。(50)这变异牵涉到的只是身体上的特殊功能之一,固然我们也承认这功能恰巧是非同小可的一个,影响所及,可以牵动全身。它的所以为变异,上文已经说过,也不过像色盲之所以为变异,并无其他特殊的意义。施瓦茨(Oswald Schwartz)不久以前在这方面的一篇精密的(固然也有一些失诸过于哲学的,而不完全是科学的)研究里,依然主张我们不能不把同性恋当做病态看,不过他也还很谨严地指出,他所了解的“病态”是有一个定义的,就是“一个器官对全身功能的法则有不遵守约束时”才是病态,而此种不守约束的原因,大抵可以追溯到一种幼稚状态的留滞,即未因发育而休退;他这种“病态”的界说是和威尔休的“病理”的界说有很相同的意义的。这种看法也和弗洛伊德的地位很相近,弗氏以为在同性恋的状态里,先天的倾向和后天的经验是紧密地联锁在一起而分不开的,同时,和别的专家的见地也相去不远,这些专家认为一切真正的同性恋都有一个生成的基础,其因外铄的力量而发生的各种方式的同性恋是虚拟的,不是真实的。 严格的治疗方法不在本书范围以内。马拉尼昂和其他专家在这方面都有过充分的讨论可供参考。不过不提同性恋的状态则已,偶一提到,无论其有无先天逆转的基础,治疗的问题往往是一个首先有人揭出的问题。而普通提出的治疗方法既不外精神治疗的一途,则从心理的立场,此种治疗究属有何益处,自亦不容不加讨论。 我先把外科手术的治疗方法搁过不提,因为它还没有通行,还没有受专家的公认。利普舒茨说到过一个同性恋的男子;医师把一个正常的男子的睾丸移殖到他身上之后,他居然变成了异性恋的,而在一年以内觉得可以和女子结婚了。这种外科手术究属可能到什么程度,有效到什么程度,目前观察到的资料实在太少,无从断定。对于这种治疗方法,骤然看去,好像是不成问题地有效,其实不然。在有一个时候,很多人也一厢情愿地以为一切同性恋的例子必须施行这种手术才有办法。如今也不然了;固然专家之中,到现在还有人赞成这种方法,甚至对很显明有先天逆转基础的例子,他们也认为只要本人愿意,也不妨施用这种手术。不过我以为如果遇到这种根深蒂固与格局完整的逆转的例子,这种方法是不相宜的,不要说施行手术,就是想把它一些有组织的生活习惯、观念、理想等等根本上加以改革,以至于干犯他个人原有的性格,我以为尚需郑重考虑之后,方才可以下手。我们总需记得,如果一个例子真是根柢深远,而已成一种固定的状态的话,一切正常的治疗方法都是行不大通的,外科的手术并不是例外。催眠的暗示方法,在以前对于各式各样的性变态的例子,是发生过效力的,至少对于不少例子是如此,但对于格局已成而有先天倾向的歧变,也是相当没有用的。并且运用这种方法也有困难,因为这种例子往往不接受暗示,拒绝暗示,好比一个正常的人拒绝犯罪行为的暗示一样。施伦克-诺津在许多年前,当性逆转的先天说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还没有确立的时候,就费过不少的时间与心力,一方面运用催眠的方法,一方面劝谕同性恋的人宿娼,而自以为很有成效。(51)不过这种成效是很浮面而有名无实的;就性交的能力一层而论,也许有成效,你问起当事的本人来,他或许也满口地应承这种治疗的方法是有效的;但若问他的性的观念、理想以至于性冲动的本身是否已经改弦更张,真正与永久地踏上了一条新的以至于有利的路径,那就无从答复了。实际上所得的成效,据一位被治疗者的说法,是从此以后,他学会了利用女子阴道的手淫方法!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也有人运用过,作为治疗方法的一种,据说也有几分效果。不过到了现在,精神分析家中也渐渐地承认,如果逆转的状态已成固定(无论有无先天的根柢),要用精神分析的方法把同性恋的倾向扭转过来使成为异性恋,是不可能的。我认识许多曾接受过精神分析的例子。有的在开始受分析后不久就放弃了;有的认为是全无结果或等于全无结果;有的认为有很显然的效验,不过所谓效验,指的大都是分析以后所得的更进一步的自知之明与此种自我认识对于生活的良好影响而言,而并不是性的冲动找到了新的趋向。总之,利用精神分析法而把同性恋完全转变为异性恋的例子,并且一成不再变的,我到现在还没有知道过。冒尔的联想治疗法也许可以算做精神治疗的第三个方法,(52)值得在此一提,不过就治疗的方式而论,也算不得新奇。但在理论与实际上,这方法是行得通的,而其要诀是在当事人的反常的情欲和正常的目的之间,觅取一个联系的途径。例如假定当事人特别喜欢男童,就可以用联想治疗的方法加以训练,教他把情欲转移到有男童性格的女子身上。这是很可以做到的,因为我们早就知道逆转的人在这种地方是愿意加以考虑的。我举一个实例罢,我所观察到的例子里有一个男子,生活很健康,活动性也强,习惯也富有阳刚之气,对于同性恋的欲望,也颇能加以抑制,很愿意结婚生子,也曾再三地作性交的尝试,但都没有成功。后来在马耳他(英属,地中海中岛屿),在跳舞场里邂逅了一个意大利女子,她约他舞罢到她的家里:“她的身材细长,像一个男童,面貌也像,胸部扁平,几乎是没有乳房似的。我践约到她的寓所,见她穿了男子的宽大衬袴。我虽觉得她异常可爱,但一到交接的阶段,我还是失败了。不过到分手的时候,我却并没有那番以前常有的憎恶心理;到第二天晚上再去,结果却如愿以偿,真是快慰极了。我离开马耳他以前,我又去了几次,不过,老实说,这女子虽属可爱,我却始终没有感到性交的乐趣,一度性交之后,总想立刻把我的身体转过去。从此以后,我又和十多个女子有过性交的关系。不过这在我总觉得很吃力,每次总要留下一些憎厌的心理。总之,我知道正常的性交与我是无缘的,它实在是费钱、吃力、不讨好,甚至是有危险的一种手淫。”精神治疗的方法一般所能希望的成效最好的也不过如此而已。 还有一点必须说明。这种种治疗的方法,即使对于根深蒂固的逆转例子,也可以说有几分效力,这种效力,说得最好些,也不过大体上把逆转的人引上双性两可的一条路,教他从此以后在同性或异性的对象身上,都可以取得一些满足。不过这样一来,这样强勉地把性冲动移花接木一下,或把它原有的抛锚处搬动一下,对于一个人性格的稳定和他的比较严格的道德生活,实在是很不利的。同时,从民族的立场看,使逆转的人居然结婚生子,也并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一个逆转的人和一个健全的异性的人结婚,所生子女事实上也许并不不健全,不过不健全的可能性是同样的大,谁都不敢说这种结合的危险性有限,而不妨尝试一下。总之,如果一个逆转的人真正不满于自身的状态,切心于加以改正,而向专家请教,专家当然不容易拒绝,也自不忍拒绝;不过未来的成败如何,成功到什么程度,成功后的结果又如何,都是不容我们乐观的。 不过治疗的方法依然有它的用武之地;要直接抑制逆转的倾向,固然不必,也比较不可能,但其他治疗的需要还有;又有人很乐观而轻描淡写地以为同性恋不过是“不修边幅不识体貌的一种”(我真见有人主张过),但此种不修不识的背景里,安知没有一些应当治疗的病态?逆转的人,就很大一部分例子而言,在一般体格方面,有时单独在性能方面,总有几分以前医学上所称的神经衰弱;有的例子则在性能方面感觉过于锐敏,虽极微小的刺激也可以引起反应,而这种感觉锐敏又大抵和一般的神经过敏同时存在;他不但在知觉方面易于接受刺激,在情绪方面也易于 感到接触,有时则又不免因一己的变态关系,而突然感到一阵恐怖或一阵焦虑,可以弄得十分狼狈。这一类的情形都是需要治疗的,或用镇静剂,例如各种溴化物,或用强壮剂或补益剂,视情形而定。电疗、浴疗、体操或运动、可以增进健康的职业,迁地与环境的更换等等寻常治疗神经疲惫的方法都有人提倡过,认为不但对同性恋有效,对其他各式性歧变的例子也大概有些益处。许多逆转的例子,只要身体健康上无问题,对自己的性变态是不大引为可虑的,因此,也正惟其有这种情形,如果有特殊医疗的需要时,这种需要总需设法加以满足,而在平时,生理卫生与心理卫生的培植,也绝对不容忽略。逆转的状态虽不能因此消除,但一方面专家的开导既增加了当事人的自知之明,专家的同情心又教他生活上多了一种信赖,逆转状态所引起的焦虑必因此可以减轻,它所激成的行为上的流放必因此可得约束,而整个的逆转倾向必因此可以受理性的自我制裁。就大多数的例子论,他们所必需的治疗不过如此而已,就许多例子而言,所可发生效力的治疗也不过如此而已。 逆转的人应不应结婚,有时也成为问题之一,固然大多数这一类婚姻在事实上是不征求医师或专家的意见便尔缔结了的。当作一个治疗的方法看,无论逆转的人是男是女,婚姻是用不得的,绝对与无条件地用不得的。婚姻也许可以教逆转的人走上双性两可的路,但如果他在婚前早就有此两可的倾向,那也就根本无需乎婚姻的治疗方法,至于想把逆转的冲动取消,尤其是如果在婚前此种冲动并没有丝毫消散的倾向,则成功的机会真是微乎其微。总之,婚姻是没有益处的,而它的害处却很显然。逆转的人对婚姻原是不感兴趣的,今强其所难,势必引起一种憎恶的心理,恶醉而强酒,醉的程度不免加快加强,恶婚姻而强婚姻,逆转的状态亦必不免增剧。这是有实例可以作证的。这些例子,在未婚以前,本属太平无事,在结婚不久以后,这种婚姻表面上看去还是相当美满的,他们忽然因性行为的不检而罹了法网。总之,正常的性交,无论其为在婚姻以外或婚姻以内,决不是纠正逆转状态的一个方法,而宿娼一途尤其走不得,因为妓女所能表示的女子的性格,是逆转的人所最最憎恶的。比较有效而引人入胜的一法还是就异性之中,找一个温良明敏的对象,而和她发生柏拉图式的友谊关系。(53)如果在这异性的朋友身上又找得到当事人在同性对象身上所能找到的种种特点,而这些特点又属当事人所能欣赏,那就更好,因为这种友谊关系,比起正常的性交关系来,更有希望可以供给一些上文所谓联想治疗法的功效。一个有先天根据的逆转者可以说是一个通体逆转的人,如果他的精神状态可以因外力而修正的话,这种外力的运用必须是逐渐的和多方面的才行。 无论婚内或婚外的性交决不能做治疗的方法,固然有如上述,但若说逆转的人一定结不得婚,无论如何必须加以禁止,那也不必;逆转状态如此,其他比较深刻的歧变状态也未尝不如此。事实上,逆转的人有家室生活的也不太少。不过我们以为婚姻尽管缔结,却不应盲目从事,也不应过于抱什么奢望,大抵对方的年龄不应太小,并且对方在成婚之前,对于未来的配偶究竟是怎样一个人,成婚以后,将来会有什么成败利钝,也应当先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双方的情意相投,这样一桩婚姻是可以差强人意的,甚至还说得上美满两个字。不过无论如何,我们应当记得,任何一方要取得充分的性的满足是机会很小的。逆转的一方,除非同时也有真正的双性两可的倾向(大多数双性两可的人是侧重于同性恋一方面的),要对异性的人表示一种毫无隐蔽的挚爱和完全放任的热情,是不可能的,而这种挚爱与热情却是性爱关系的基本因素,万不可少的。逆转的男子的性器官未始不宜于性交,但性交之际也许必须靠一番想象的力量,把对方当做一个同性而非异性的人,甚至把这种力量完全转注在另一个可爱而同性的人身上。用力在此,而用心在彼,这样的性生活对逆转的一方是不会有很大的满意的,而在不逆转的一方,即使在意识上对于此种性关系的不很完整的状态不很了了,而在本能上,终必不免有失望与沉郁不舒之感,甚或引起厌恶的心理也是可能的。所以这一类的结合,如果索性把性交的满足搁过不问,而把双方的关系完全建筑在其他共同兴趣上,未来的幸福倒可以比较多些。 至于子女的生育应不应列在这些共同兴趣之内,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而不一定容易毅然地加以否定的答复。就大体说,我们固然完全可以肯定地定下一个原则来,就是凡属有先天同性恋倾向的人是不应当生育的。不过,如果逆转的一方在其他的身心方面很属健全,而其所从出的家世又相当清白,(54)同时,不逆转的一方又属完全正常无缺,则所生子女未尝没有比较健全的希望。逆转的人是往往喜欢有子女的;对于不逆转的一方,子女也是一种慰藉的力量,因而可以使婚姻生活更加巩固。不过就一般情形而言,这种结合总是不稳定的,分居与被第三者离间的机会总比较多,因此,家庭环境风雨飘摇的危险也比较大,这对于子女也是不利的。 在今日的社会形势下,为先天逆转的人计,大抵比较最圆满的办法是:由他尽管保留他所特有的性观念与性理想、特有的内在的种种本能倾向,根本放弃去变就常的企图,对他变态的情欲,也根本不追求什么直接与比较粗率的满足,他间或不免就自动恋方面觅取情欲的出路,虽不满意,亦属事不得已,只好听之。这是不足为奇的,不少操行很好的逆转的人就这样做。例如有一个和我通讯的男子,他在十九岁以前是有过同性恋的经验的,但后来就停止了,他写道:“间或我可以连上几个月不手淫,但偶然手淫一次以后,我的精神上就觉得比较自足,不过我对于其他男子的爱慕,从此就更觉得情不自禁;我的最好的朋友们当然不知道我对他们如何倾倒,假若知道,一定要引为奇事。这种倾倒的心理和一般同性恋的情绪,只有我自己知道。从朋友的立场看,我的性生活是没有什么不正常的。我相信从我形于外的品性与行为看去,决没有丝毫的痕迹可以教别人疑心我在情欲方面竟可以和一般人所知道的‘退化的人’属于同一个流品。不过我自己并不觉得我是一个退化的人。我对我自己的情欲也并不以为有什么可耻的地方,不过我不愿意人家知道,人家一知道便不免看不起我,因而影响到我的身分与地位,身分地位若有变动,那就可耻了。” 还有一个男的例子。他也从来没有和别人发生过同性恋的关系,他是一个海军将校,过着很忙和很活泼的生活,不属于性的范围以内的友谊很多,并且很能在这种友谊里取得生活上的满足。他写道:“我在任何方面都没有近乎女性的表示,我过的生活是很艰苦的,也很危险的,但这也是我志愿所在,向不退避。我对于在性方面可爱的男子,一心但愿和他们做伴侣,我平生最快乐的日子就是有这种伴侣生活的日子。不过我的欲望也不完全是性的,其中50%是心理方面的十足的投合与和谐,只是性的吸引而没有此种附带的情投意合的生活是不行的。因为深怕失掉此种伴侣的关系,我始终没有敢向所爱的人作过进一步的表示,而假如真要作进一步的表示,而另觅男妓做对象,则此种情意上的和谐我以为又是不可能的。我是和别的男子不同的,我以前不免以此为可耻,这种羞恶的心理现在是过去了,我现在的看法是,我这种状态,就我个人而论,是自然的。” 对于有的逆转的人,上面两个例子的行为是几乎不可能的;对于许多别的例子,这种行为是可能的,不过得经过一番很痛苦的挣扎,得赔上许多可以用在事业上的精力。不过就一大部分逆转的人而言,他们的性冲动事实上是不很强烈的;这种冲动固然与正常的冲动不同,因此不免过分在意识界徘徊不去,而又因不容易得到满足,更不免变本加厉地在意识上不断动荡,但实力终究是不大的。因此,他们只需在同性之中,选择气味相投的分子,缔结一些柏拉图式的友谊,也就可以得到很大的满足。如果这种例子能进一步把柏拉图本人和古希腊诗人的作品中关于同性恋的情绪和理想研究一下,从而加以体会,这种友谊便可以进入一个更高的境界;近代作家中如美国诗人惠特曼(Walt Whitman)、英国的卡本特、法国的纪德(André Gide),都值得参考。 还有一层我们要记得,逆转的性冲动是比较最容易升华的(详见本书第八章末节)。弗洛伊德认为同性恋的人只要把异性恋冲动确立以后,升华的发展是可以跟踪而来的,从此以后,欲力所至,可以为友谊关系,可以为伴侣生活,可以表现为同舟共济的精神,可以推进天下一家的理想。信如弗氏所说,升华必待异性恋的倾向确立以后,那我以为十有九例将永无升华的一日,因为,上文早已说过,对于先天逆转的人,要同性恋转变为异性恋,事实上等于不可能。幸而就我们观察所及,类乎升华的功能是很早就可以发生的,初不必等到这样一个也许永远不会来到的日子,而即在同性恋的冲动早已确立不移的人,也还可以培植此种功夫,也不必等待其性冲动转入异性恋的轨道之后。并且这种实例也还不少,逆转的人替同性的人做些老安少怀的社会事业与慈善事业的例子所在而有,并且做得很热心,这显然表示事业中也自有乐地,所病不求耳,求则得之。 有一位先辈是教友派的一个信徒,他是一个男子,家世中有不少分子在神经上有不健全的倾向,同时却又有很特出的智力,这位男子本人也复如此。他自己又有同性恋的冲动,但除了很轻微的表现而外,他是从来不让这种冲动发展出来而见诸行为的;他已经结婚,不过他的异性恋的冲动却不强烈。他在通讯里写道:“双性两可的人似乎最能博爱,其对象是全人类,不止是一个人;一样是以心力事人,这也许是更尊贵而更有用的一种。即如科学的研究也未始不是以心力事人的一种,一个人一生能写出若干篇科学论文来,对真理多所发明,即不啻替自己添了许多化身,其为造福人群,岂不比生育一大批儿女似乎更见得有用。”(55)这是同性恋的倾向转入科学创作的一例。但转入宗教的努力的一途的例子更要多些。另一个和我通信的例子,他平时很喜欢研究但丁,并且自以为有双性两可的倾向,他写道:“我以为性与宗教之间,有一个密切的关联,我所熟悉的逆转的人(四个男子)全都是虔敬的宗教信徒。我自己就是一个在英国教会中服职的人。我自己有一个理论,恋爱的要素是不自私地以心力事人;我笃信为人服务是人生幸福的惟一钥匙,也惟有以此为钥匙的人才获得真正的幸福。无论逆转的人或不逆转的人,对于外来的观感,无论在心门上敲得如何紧急,总有一部分是要加以摈斥的。对于许多青年男女,我都觉得美丽可爱,我都受到感动,但我把这种灵感转移到宗教与日常事业上去,而力自把持,养成一种定力,不教此心完全放散出去而过分受私人情欲的驱策。在我的精神发育的过程里,我已经越过那风波最险恶的阶段。也许有一天我可以碰上我中意的女子,而自身可以经验到做父亲的乐趣。” 上文云云,固然只能对比较高等的逆转者发生兴趣,而不足以语于一般的逆转的例子。不过,我们不妨再复一笔,这种高等的逆转者为数并不太少,在全数之中实在要占很大的一部分。在对于自身的特殊状态有充分的了解以前,他们容易觉得宇宙虽大,他们不过是一些穷途流浪而无处栖身的人。但一旦这种了解有长足的进展之后,他们自身的幸福和他们对于社会的功用也就随而增加,从此教他们可以感觉到,天覆地载之中,也未尝没有他们的地位,即使他们始终保持他们的故我,这地位也依然存在,并且这地位也还未始不是值得教人忻慕的一种。(56) (1) 本节及下文第二与第四两节大部分根据霭氏《研究录》第二辑《性的逆转论》。 (2) 出柏拉图所著《宴席》一篇中的一段神话;神话中的主角名优浪诺斯(Uranos),故名。柏氏这 篇也是西洋第一种讨论到同性恋问题的作品。 (3) 关于中国的情形,详译者所作《中国文献中同性恋举例》,见篇末附录。 (4) 霭氏论两性的不同,认为男子变异性(variability)大,女子变异性小,即男子品性走极端者相对的多,而女子则中庸者多。近年以来,研究性别的人也大都持此见解;同性恋的倾向既属品性的一种,当亦不是例外。 (5) 清代末叶以前北京的“象姑”或“相公”,大抵由幼年的伶人兼充,优伶是主业,“相公”是副业,或优伶反成为副业。“相公”的称呼原先只适用于男伶而演旦角的人,后来则成为男伶而同时是同性恋的对象的人的一种称呼。再后,好事者认为“相公”之名不雅,又改为“象姑”,声音相近,而义则更切。当时北京通行的一种近乎指南性质的书,叫做《朝市丛载》的,载有咏象姑车诗说:“斜街曲巷趁香车,隐约雏伶貌似花,应怕路人争看杀,垂帘一幅子儿纱。”到清末及民国初年,伶人如田际云(想九霄)辈始出而倡议废止所谓“私寓”的制度,详见译者所著《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238——239页(商务印书馆版)。 (6) 中国的“象姑”或“相公”必兼擅音乐及扮演,是无需说得的,同时也兼习其他艺术,特别是绘画及书法,亦所在而有,清代陈森的《品花宝鉴》在这方面是相当写实的,参看本书篇末附录。 (7) 见佩氏所著《大学人物的性生活》一文,载美国《神经与心理病杂志》,1925年1月号 (8) 见汉氏所著《一个婚姻的研究》一书。 (9) 见戴氏所著《二千二百女子性生活的因素》一书。 (10)  见毕氏所著《柏林的男妓业》一文,载《霍华德杂志》,1931年。 (11)  霍氏是瑞士的一个商人兼作家,他在1836年,鉴于当时发生的一个因同性恋而引起的妒杀案件,写了一本书,叫《恋爱之神》〖Eros,厄洛斯,男神,和女神阿佛洛狄忒(Aphrodite)有别〗。据一部分批评家的见解,这是柏拉图《宴席》一篇以后,在同性恋的题目上第一本认真的作品。 (12)  卡氏是十九世纪中叶德国法医学界的最高权威,他指出后来所称的逆转现象是一种“涉及道德的阴阳同体现象”,而是有先天根据的,见1852年卡氏所自编的《卡氏季刊》。 (13)  乌氏不是一个专门的学者,而是一个法庭的员司,不过从1864年起,他在性逆转的题目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稿;他也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先天的变态,是“女子的灵魂联合在男子身体里”(anima mulieribus in corpore virili inclusa)的一种变态。 (14)  韦氏是柏林大学的精神病教授,他是《精神病学藏档》多年的老编辑,这例子就是在《藏档》里发表的。 (15) 见是年法国《神经学藏档》。 (16)  圣保罗在这题目上也有一本专书,叫《同性恋与各式同性恋者》,原本,1896年;增订本,1910年。 (17)  西氏两本小册子的名字是:《希腊伦理中的一个问题》(1883)和《近代伦理中的一个问题》(1891)。霭氏《性的逆转》(今《研究录》第二辑》的初稿,是和西氏合作的。 (18)  书名为《优良现象和单性现象》。 (19)  即今《性心理学研究录》第二辑。 (20)  马氏书名为《性的进化和间性状态》。 (21)  这见地是对的,“少成若天性”,少成之中,自有其天性的基础,不但少成如此,晚成也未尝不如此。“习惯成自然”一语亦应作同样的看法,即若无自然做依据,习惯是养不成的。同性恋也不能逃此公例。 (22)  中国文献里所叙同性恋的例子虽不算太少,但对于逆转现象与此种现象的由来则向无学理上的探讨。不过类似先天或后天的说法也未尝没有。清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里说:“凡女子淫佚,发乎情欲之自然;娈童则本无是心,皆幼而受绐,或势劫利饵耳。”这可以说是后天之说。清袁枚《随园诗话》载逆转者春江公子诗,说:“人各有性情,树各有枝叶,与为无盐夫,宁作子都妾。”这可以说是先天之说。不过纪氏在《笔记》里另一处(《如是我闻》卷三)说到伶人方俊官的一生因果,又作“事皆前定”之说,又说:“此辈沉沦贱秽,当亦前生孽报,受在今生,未可谓全无冥数。”则又若并不完全否定先天之说。遗传学家所称的先天和因缘果报者所称的先天,虽大非一事,但既属先天,其不因后天的教育训练而轻易改动,则一切主先后天分别的学说都承认的,说详篇末附录。 (23) 借用严复译赫胥黎《天演论》劈头的几句。 (24)  这里所指的研究蛾类的专家显而易见是德人而目前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担任动物学讲席的戈德施米特(Richard Goldschmidt)。戈氏关于间性状态的研究论文极多,最近(1938年)又把他自己和别人研究所得一并纳入一本英文的新书,叫《生理的遗传 学》(Physiological Genetics)。 (25)  种(germ)和体(soma),或种质(germplasm)和体质(somatoplasm),是近代遗传学的一个基本观念之一。种质是本,是遗传原素所寄托之因,体质是末,是遗传品性所表现之果;体质由种质分化与专化而来;就世代关系而论,种质是绵续的,而体质是中断的。就生理关系而论,一个个体的种质把体质构成而后,和它也是比较隔绝的,所以外界可以达到体质的影响大都达不到种质,后天获得性的事实上无法遗传下去,一部分就因为种质是比较独立的缘故。 (26)  生物个体最小的基体或单位是细胞,细胞的有机集体是组织,组织集合而成器官,器官集合而成系统,个体是由多个系统集合而成的。 (27)  见克氏所著《性论》一文,是《近代科学大纲》一书中的一篇。 (28)  这四类间性状态的英文名称,顺着次序,是 genital hermaphroditism, somatic hermaphroditism, psychic hermaphroditism, psycho-sexual hermaphroditism。 (29) 谢氏也著有一专书,名《性的逆转》。 (30)  勒氏是当时西京马德里医科大学的教务长,他这番见解是在1894年在罗马举行的国际医学会议席上发表的。 (31)  上文注(22)引纪昀《笔记》中所述伶人方俊官的例子,按方俊官在将近春机发陈的年龄就做过逆转的性梦:“俊官自言本儒家子,年十三四时,在乡塾读书,忽梦为笙歌花烛,拥入闺闼,自顾则绣裙锦帔,珠翠满头,俯视双足,亦纤纤作弓弯样,俨然一新妇矣;惊疑错愕,莫知所为;然为众手挟持,不能 自主,竟被扶入帏中,与男子并肩坐,且骇且愧,悸汗而寤。”(《如是我闻》卷三)逆转者有逆转的性梦,这是富有代表性的一例了。 (32)  中国唱生旦的伶人,无论其兼营“相公”业与否,全都善用所谓“假噪”的喉音,并且往往能维持到壮年以后,清李斗《扬州画舫录》里讲到扬州当全盛时代,唱旦角的男伶有到了八九十岁还能登场演唱的,例如小旦马继美,年九十,犹如十五六处子。此其解释必须向这一段幼稚现象的讨论里寻找。详见译者所著《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37页。 (33)  霭氏本节又尝参考到一篇论文,虽列入书目而未尝在文字中特别提出,就是勃洛斯特(L. R. Broster)的《性征辑评》,载《不列颠医学杂志》, 1931年5月2日。 (34)  见德氏所作《关于性生活的心理学》一文,载德国《精神病学普通期刊》第五册,1894年。 (35)  见弗氏《论文集》第三辑。至于詹姆士的见解则见《心理学原理》第二册,439页。 (36)  霭氏这一番观察,就男女交际生活比较自由和男女同校的风气早就开辟的欧美情形而论,大概是准确的。但若就一二十年前中国的学校而论,男学生间同性恋的例子是不太少的,虽不至于像英国公立学校一样成为一种风气,其间可以确指的例证,即就译者个人记忆所及,即不一而足。自男女同校之风开,这种例子当然是一天少似一天了。但即在男女同校的学校里,女同学间的同性恋的例子依然可以找到不少,甚至有相约不嫁或将来共嫁一人的;不过,这终究是一时情感的表现,及时过境迁,年龄成熟,也就各走异性恋与婚姻的路了。 (37) 大约是指奥京维也纳。 (38)  读者到此,当已明白霭氏是把同性恋现象和性逆转现象划分得很清楚的。前者的范围要大得多,甚至于包括寻常人的偶然的同性恋行为在内,所以在人口中的百分比也要大得多(见本章第一节);后者则专指有先天根据的同性恋,其范围要小得多,所以在人口中的百分比也要小得多。 (39)  此种地域分布不同的印象,在中国也有。清褚人获《坚瓠五集》(卷三)即有“南风”以“闽广两越为尤甚”之说。在福建,男子中有所谓“契哥契弟”的风气。在广东,特别是顺德一带,女子中有所谓“金兰会”的组织,见清梁绍壬《两般秋雨庵随笔》(卷四)及张心泰《粤游小志》。这种分布不同的印象大概就是这一类风气所引起的,实际上这些是不能做分布不同的佐证的。 (40)  色盲有两种,一种是不辨红绿两色,或以红为绿,以绿为红,一种是不辨任何颜色,目中景物,尽作灰色,像寻常相片一般。天老是皮肤、毛发、眼球上都缺乏色素,就毛发而言,好像生来就是白头似的,故名天老。脏腑转位指脏腑的左右地位互易。三者都是先天的变态;色盲与天老的遗传因素与遗传方法并且早经遗传学者研究明白。 (41)  本节根据霭氏《研究录》第七辑中《性美的戾换现象》(Eonism)一文。 (42)  三个名词中,译文中仍决定采用霭氏最初创制的一个,即“sexo-.sthetic inversion”,而不用“哀鸿现象”;译者在这种地方,本注重一个原则,即译意不译音,译名中如能把意和音双方兼顾,固属最好,但事实上既不能都这样办,只有舍音而取义。霭氏自己所 以不满意于第一个名词的缘故,乃是因为它不免和一般的性逆转现象混淆不清,易滋误会,如今译者把 sexual inversion中的inversion一词译作“逆转”,而sexo-.sthetic inversion中的inversion一词译作“戾换”(根据以前论理学里所称的“戾换法”),则至少对于读译本的读者可以不至于发生霭氏所过虑的一点困难了。 (43)  哀鸿的生平详见杭伯克(Homberg)与朱瑟林(Jousselin)合著的《哀鸿的生平与其时代》。 (44)  中国记载中所述男子戾换的例子或迤近戾换的例子拉杂摘引于后: 六朝颜子推《颜氏家训》说,梁朝子弟无不熏衣剃面,敷粉涂硃。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十)有《男子女饰》一则,所记有宋端平间广州尼董师秀及明成化间太原人桑翀等。桑翀一例亦见明杨循循吉《蓬轩别记》及清褚人获《坚瓠余集》(卷四)。 最富有代表性的一例则见清袁枚《子不语》(卷二):“蜀人滇谦六富而无子,屡得屡亡,有星家教以压胜之法,云:‘足下两世,命中所照临者多是雌宿,虽获雄无益也;惟获雄而雌蓄之,庶可补救。’已而生子,名绵谷,谦六教以穿耳梳头裹足,呼为小七娘,娶不梳头、不裹足、不穿耳之女以妻之;果长大,入泮,生二孙;偶以郎名孙,即死,于是每孙生,亦以女畜之,绵谷韶秀无须,颇以女自居,有《绣针词》行世,吾友杨刺史潮观,与之交好,为序其颠末。”滇绵谷有性美戾换的倾向与表现是事实,星士压胜云云是解释这事实的一个说法,事实在先,而说法在后,不过到了不明因果的好事的稗官野史家手里,说法就变成真正的因了!“绵谷韶秀无须,颇以女自居,有《绣针词》行世”数语,无疑是这一段叙述的画龙点睛处。至子孙两代全都当女子一般养大,而人人都能相安,都肯以女自居,难道戾换现象也有先天的根据不成?这一层霭氏未加讨论,我们亦不敢臆断。 清张心泰《粤游小志》中《妓女》一则说:“男扮女妆而狎邪,谓之‘赣妆会’,或曰‘减妆会’,又名‘镜妆会’,盖因其施朱傅粉,以男作女妆,故有是名。此风潮阳最盛。” 以前同性恋者所恋的对象中,“相公”或“象姑”业中,扮旦角的男伶中,一定有不少例子是有戾换倾向的,清代末年北京唱旦角的伶人里,有好几个就在日常生活里也喜欢模拟女子,并且模拟得极自然,例如艺名小翠花的于连泉。在以前男女伶不许合演的时候,男的必须当旦角,女的必须当生角,伶人的职业倒是戾换者最好的一个出路。这一层,是中国特有的情形。在西洋是无需考虑到的。 (45)  巴里名詹姆士,原是一个男子的名字,女子而用男名,显然也是一种戾换的表现。 (46)  中国文献里所载关于女子戾换或迹近戾换的例子拉杂征引于后:最早的例子见《晏子春秋》(卷六,即内篇杂下第六章):齐“灵公好妇人而丈夫饰者,国人尽服之。公使吏禁之曰:‘女子而男子饰者,裂其衣,断其带。裂衣断带,相望而不止……。’” 明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十)又有《女子男饰》一则,所记有六朝宋东阳女子娄逞、唐昭义军兵马使国子祭酒石氏、朔方兵马使御史大夫孟氏、五代 外蜀司户参军黄崇嘏等例。又引《乾 子》中唐贞元 末三原南董地张大夫店一媪、《名胜志》中顺庆府南都尉墓中之“都尉”娘、焦竑《焦氏笔乘》中明初蜀韩氏女及明金陵黄善聪等例。娄逞尝诈为丈夫,粗知围碁,晓文义,遍游公卿间,宦至扬州议曹录事,事发,宋明帝驱之还东;出《南史》。黄崇嘏相传曾应试中状元。蜀相周庠欲妻以女,作诗辞谢说:‘一辞拾翠碧江湄,贫守蓬茅但赋诗;自着蓝衫居郡掾,永抛鸾镜画蛾眉;立身卓尔青松操,挺志坚然白璧姿;幕府若容为坦腹,愿天速变作男儿。’此例初见于稗史名《玉溪编事》者,元明间有传奇名《春桃记》者,即演此事,明曲又有《女状女》者,系徐渭所作,当即本诸《春桃记》者。明初蜀韩氏女,遭明玉珍之乱,易男子服饰,从征云南,七年人无知者,后遇其叔,始携以归;《焦氏笔乘》而外,亦见明田艺蘅《留青日札》及清朱象贤《闻见偶录》,事与木兰从军极相类,徐渭别有曲名《雌木兰》,即演此事。黄善聪一例亦见田氏《留青日札》。 大抵木兰、祝英台一类的故事多少都建筑在戾换状态上,在以前男女之别极严的时代,少数女子居然甘冒大不韪,以男子自居,而居之到数年或数十年之久,其间必有强烈的心理倾向在后面策动,是可以无疑的。代父从军,为父兄复仇(如谢小娥之例),以及易于在乱离之世混迹等身外的原因,似乎都不足以完全加以解释。 (47) 不少唱旦角的中国男伶便有此种本领。 (48)  读者到此可以联想到赵孟頫(松雪)的妻子管夫人的一首小词和波斯诗人欧玛尔·海亚姆(Omar Khayyám)的一首诗。 (49)  见费氏所著《服饰逆转现象的心理学》一文,载《国际精神分析杂志》1920年4月号。又弗吕格尔《衣服的哲学》一书,亦很值得参考。 (50) 逆转现象是不是一个生物的突变,我们不知道;不过假若它是一个变异,那也不见得一定不是一个突变。进化论者说生物界的变异不外三类,一是由于先天种质上的变化,二是由于品种交配,三是由于后天环境影响。第一类的变异如今也大都称为突变。霭氏在上文的讨论里,既再三承认性逆转有先天的根柢,则其为变异,显然应当属于第一类,即突变的一类,至少逆转状态的生物基础是由于突变而来。霭氏又曾一再提到性逆转可以和色盲天老等特点相提并论,性逆转之所以为变异,等于色盲天老之所以变异;然据遗传学家的见解,色盲与天老恰巧是两个突变,两者都是隐性,并且色盲是一个性联的隐性;色盲与天老既是突变,何独性逆转不是一个突变? (51)  见施氏所著德文《治疗用的暗示》一书,英译本,1895年。 (52)  见德文《精神治疗期刊》,1911年第1期。 (53)  即不假手于肉体的恋爱。 (54)  清白一词,此处也有健康的意义。以前中国人称先世没有不道德的行为为“家世清白”,译者以为清白一词的用法太狭窄,主张把它推广,而认为先世在血缘上没有身心病态与变态的遗传才是真正的家世清白。 (55)  双性两可的人大都是侧重同性恋一面的,同性恋的人既不宜于结婚生子,所以有此议论。参看《左传》襄公二十四年穆叔答范宣子论“世禄”与“不朽”的区别的一番议论。对于性生活比较正常而智力又比较卓越的人,不朽要,世禄也要,如果只有后者而无前者,那只好专在不朽一方面用功夫了。 (56)  霭氏于本节文字中所曾提出的参考资料外,又曾提到下列各书与论文: 卡本特:《间性论》(已见本章第一节)。前人的自传:《我过的日子和做的梦》。比思(G. Beith)辑:《卡本特:一个人格的鉴 赏》。艾夫斯(George Ives):《希腊罗马的青年观》。阙名:《逆转者与其社会的适应》〔本书作者未具名,但篇首有索利斯(Thouless)医师的导言〕。霭理士夫人:《恋爱与生命的新眼界》,辑入《优生与精神的亲道》一书。 第六章 婚姻 (1) 第一节 引论(绝欲的问题) 从社会的立场说,也多少从生物学的立场说,婚姻是性关系的一种,凡加入这种关系的人总立意要教它可以维持永久,初不论在加入时有无法律或宗教的裁可。不过在入题以前,我们似乎应当把绝欲或禁止性交的问题与夫绝欲后所发生的恶劣影响,无论其为真实的抑或传说的,先约略地考虑一下。 绝欲的问题自来经历过好几个阶段。在一百年以前,这问题是极难得和医师发生接触的,即使发生接触,他在情理范围以内所能说的话是:就男子论,婚姻以外的绝欲是道德的,而性交是不道德的(不过这是冠冕的说法,私人的行事是不一定受这限制的,即男子在婚外有无性交的行为是个人可以自由抉择的一件事);至于女子,她是公认为没有性的要求的,因此,绝欲与否,就不成问题了。(2)后来,当本书的部分读者入世后不久的时期里,社会状态发生了变迁,一般人对性的题目的态度也比较公开了,于是就有人开始向医师请教,要他对绝欲的问题宣示几条大家可以遵守的原则来。结果就演成不少笼统与模糊的说法,认为节欲是无伤的,这种说法可以说是全无意义,并且还可以有被人任意利用的危险;例如,有的道学家之类主张生育子女而外,为传宗接代的必需而外,一个人尽可以绝欲,换言之,即一生中只需有两三度的性交,于事已足;这一类道学家就大可利用这种说法,而踌躇满志。毫无疑问,一般肌肉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撙节利用是于健康无碍的,与性的功能有关的肌肉和内分泌腺的节用也未始不如此。不过,这一类绝欲的说法失诸咬文嚼字,故弄玄虚,稍知自尊自爱的医业中人是不屑做的;因此,日子一多,这种似是而非的努力,就掉进庸医和江湖医生的手里,一般民众对于性知识既缺乏,即有一知半解,又大都是些传统的成见,也就成为这一类庸医的敛钱的工具。真正的医师原是准备应付实际的病例的,无论是预防未然的病,或治疗已然的病,他所接触的都是一些活泼的男子与女子,而不是一些抽象的说法或死板的条文。这一层现在很多人已经明白了解,且自近年以来,性道德的观念既然也不像以前那般呆板,绝欲问题究应如何应付,也就比以前活动得多,而不限于一个千篇一律的答案了。 在以前,大家对于绝欲的危害不是估计得太大,便是估计得太小。一方面,有人以为绝欲的困难和危害是微小得不足挂齿的,不惜舌敝唇焦的向人申说;这种人大都属于上文所称的道学家一类,他们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浓厚得过了分,他们所日夜焦虑的是人心不古,世道衰微。在另一方面,有人以为各式各样的疯癫,各种不同的神经错乱,是绝欲所酿成的,这样一个极端的看法虽局部与一部分古代的传说有关,而局部也未始不是道学家的看法所引起的反响。据我们所知,在先天健康的人中,只是绝欲一端似乎不会酿成任何严重的精神病或神经病的。以绝欲为此种病态之因的人是犯了一个很普通的错误,就是把前后发生的关系当做前因后果的关系;反过来,假如一个一生淫纵的人后来也得了这种病态,我们若把病源归咎到性冲动的身上,也是同样不合逻辑。弗洛伊德在1908年说过一句话:“组织成我们社会的分子,就先天气质而论,大多数是不配讲绝欲的。”不过弗氏接着又说过几句极有意义而值得我们牢牢记取的话:“绝欲是可以引起极大困难的,但必得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有神经病先天倾向这条件存在,则绝欲的结果,不免引起神经病态,特别是所谓忧郁性的神经病(anxiety neurosis)。后来在他的《导论演讲集》(Introductory Lectures)里,弗氏又说:“我们一定要小心,不要把绝欲对于神经病的影响看得过分重要了;因久旷而欲力壅积所造成的可以致病的状态里,只有一小部分可以用唾手得来或用钱换来的性交来减轻。”我们都知道,弗氏从来没有把性冲动对于生命的意义估得太低,所以他这一番见证的话是特别有价值。还有一点值得参考的事实,天主教的神父在神经方面的健康大抵极好,难得因绝欲而发生困难或痛苦;洛温费尔德也提出过这一点,洛氏对这问题的经验很丰富,并且曾用不偏不倚的眼光加以研究,他的结论也复如此;(3)他的解释是:或许因为神父的贞操生活是从幼年便养成的,所以没有困难。 我们总得牢牢记住,生命是一种艺术,而这种艺术的秘诀是在维持两种相反而又相成的势力的平衡;一是张,现在叫做抑制,一是弛,现在叫做表达或发扬。(4)广义的抑制,而不是精神分析家有时所了解的狭义的抑制,也未尝不是生命的一个中心事实,其地位并不在于表达。我们在同一时间里,总是不断地在那里抑制一部分的冲动,而表达另一部分的冲动。抑制本身并无坏处,且有好处,因为它是表达的先决条件,不先抑制于前,何来表达于后?抑制也不是文明生活所独具的特点,在比较原始的各时代里,它也是同样显著。甚至在动物中也很容易观察得到。抑制既然是这样一个自然的东西,其对于人生在大体上决不会有害处,是可以推想而知的;抑制不得其当的弊病固然也有,特别是对那些先天禀赋 浅薄而在身心两方面不善作和谐的调适的人;不过这些终究是例外。(5) 不过我们也不否认,绝欲的结果,即使对生命的安全与神志的清明不发生威胁,就许多健康与活动的人而言还是可以引起不少很实在的困难的。(6)在生理方面,它可以引起小范围的扰乱,使人感到不舒适;在心理方面,对性冲动既不能不驱遣,而又驱遣不去,结果是一个不断来复的挣扎与焦虑,而越是驱遣不成,神经上性的意象越是纷然杂陈,那种不健全的性感过敏状态越是来得发展,这两种倾向更会转变而为一种虚伪的贞静的表现,(7)特别是在女子中。例如有一个大学青年在此,他很能守身如玉,志气也很远大,愿意把所有的力量放在学业上面,但因和性冲动挣扎的关系,在精神上不免忍受着大量的焦虑和抑郁。许多女子也是如此,她们或许也在求学时代,或许已经加入社会而从事各种作业,冲动之来,无法排遣,只好在学业上、工作上或体育运动上加倍努力,甚至弄得筋疲力尽,头昏眼花,也还是不能排遣。(8)我有时甚至以为女子在这方面所感受的困苦要比男子为大,倒不是因为升华的功夫在女子比在男子为难(弗洛伊德有此见地),也不是因为女子的性冲动要比男子为强,而是因为在婚外发生性的关系的机会,在男子比在女子为大,向来如此,现在也未尝不如此;同时,还有一层,就是守身如玉的男子还有一条正常的出路,就是睡眠期间自动的亢进作用,而在女子,除非她以前有过性的经验,这种作用是比较很难发生的,初不问其人性欲强烈到什么程度。往往越是才性过人的女子在这方面的困苦越是大,因为越是这种女子,越不愿意把她的困苦诉说出来。(9) 戴维斯女医师在她的研究用的征求案里,曾经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来:为了身心两方面的十足的健康设想,你认为性交合是必须的么?我们可以很有趣地把1000多个女子对这问题的答复参考一下。当然我们得记住,这些答复,即使一般都能考虑到比较严格的生理与心理的需要,也还不一定全都能考虑到,其间自然有许多不能避免的道德标准、社会观念以及流俗的成见等等的影响。不过我们从这些答复里,总可以知道一点,就是在二十世纪初年长大的美国知识界妇女,对这问题究属有些怎样的私人观感。1000多个答案中,我们发见38.7%(即394)人)认为性交合是必须的,其中少数更认为是绝对的必须,大部分则附上一些特殊的条件,还有一小部分则不很肯定。其余的大多数,61.2%(即622人),认为不必须,有的认为绝对不必须,也有一小部分不很肯定。认为必须而附有条件的答复里,其所附的条件自不很一律:有的认为“特别是为男子”是必须的;有的认为“为心理的健康”,则然,为身体的健康,则否;有的添上“为生命的完整”或“为某几类的人”一类的字样。在认为不必须的一方也附有不少有条件的说法:有许多答案说“不必须,然而是正常的”,有的,“不必须,然而是可以的”;有的,“为真正十足的心理健康是不必须的”;有的,“不必须,但有困难”;有的,“不必须,但没有性交经验的人似乎见得很粗糙鲁莽,而身心方面也似乎有些干瘪的样子”。一个很有趣的从旁参考之点是:在那些认为不必须的女子中,59.5%,即半数以上,是有手淫习惯的;而在认为必须的一方,则有手淫习惯的人更多(76%),这当然更是在意料之中,不足为奇了。认为必须的一方有过性交合经验的例子要比认为不必须的一方为多,也是很自然而可以料想得到的。(10) 凡是把绝欲的困难与痛苦看得太无足轻重的人很应当参考一下基督教初期许多禁欲主义者在沙漠里的经验,例如帕拉狄乌斯(Palladius)在《天堂》(Paradise)一书里所叙述的种种。这些独身绝欲的人都有强健的身体与坚忍的意志,他们对于禁欲主义所昭示的理想是准备全神贯注地求其实现的,他们所处的沙漠环境,为实现此种理想计,真是再理想也没有了,而他们日常生活所守的戒律真是严厉到某种程度,在我们看来,不但是不可能,并且几乎是不可想象。但是,他们感到困难而排遣不来的一点,始终是性的诱惑,终他们一生,这种诱惑多少总不断地和他们为难。(11) 还有一桩事实,可以警告我们,对于这问题不要轻易听从许多近乎道学家的老生常谈,我们可以撇开古代禁欲主义者的经验不论,而就目前的情形而言,一切比较精密的研究都证明,真正能绝欲而历久不懈的人,即真正没有任何方式的性的活动的人,即使我们把从事于医业的人包括在内,事实上是很少很少的。(12)除非我们把这些方式都除开不算,例如向异性勾引、搭讪一类虽正常而不完全的性满足的方式,又如种种歧变的性的活动,又如自动恋的种种表现等等,那数目自然是比较大了。罗雷德是这方面很有经验的一位医学家,他在好几年前就说过,绝欲或绝对童贞的现象是根本没有的,少数真正能绝欲或真正毫无性的表现的人无非是一些性能或性感缺乏(sexual anaesthesia)的例子罢了。(13)至于表面上好像是性操贞洁的例子比较多,那大体上是因为各国传统的风气不同,而这种风气又不外两途:一是宿娼的一途,二是手淫的一途。事实上在这题目上医师也分两派:一派极端地反对手淫,认为是乾刚正气的一种玷污,而对于宿娼,却持一个比较宽大的态度;另一派则极端反对宿娼,认为是一种危险而不道德的行为,而对于手淫却比较宽容。(不过沃瑞尔则认为二者是一丘之貉,在他看来,和一个不关痛痒的异性的人发生狎娼的行为,“也不过是手淫的一种方式罢了”。)(14)这一段讨论是很值得医师们参考的,他们在行医时,对于因性欲的不满足而发生的种种病候,例如局部的充血、失眠、易于发怒、抑郁、头痛以及各种模糊的神经的症候,必须设法加以治疗或减轻,这一类的讨论到那时就有相当用处了。假如这一类的症候再进一步,而逼近精神的领域,那其间我们总可以发见一些别的合作的原因,精神分析者因为要推寻这一类的原因,曾经在下意识或潜意识的领域里发见过不少的弯曲的小径。据洛温费尔德的观察,在24岁以下,绝欲的生活对男子所发生的困难很少,即在24岁以后,困难虽有,也还不至于到一个必须请教医生的程度,不过希尔虚弗尔德则以为30以前绝欲而30以后方才结婚的男子是要相当感受到一些困苦的。无论如何,要绝欲的经验成为神经病态的一个原因,先天气质的恶劣是一个必须的条件,而这种神经病态,据弗洛伊德、洛温费尔德以及其他专家的发见,无论病者是男是女,大都取所谓忧郁性的神经病的方式。 绝欲所引起的症候是需要治疗的,不过在性的领域里的所谓治疗,事实上往往不用药物的方式,而用卫生调养的方式,而此种方式,还得绸缪于未雨之先,才会发生效力。这调养的方式包括:朴素的生活、简单的食品、冷水浴、奢侈习惯的预防、一切身心两方面强烈刺激的避免、谨慎的交游、相当繁忙的工作、充分的户外运动等等。一个孩子,家世既清白,天赋又健康,再从小能得到这种调养的功夫,除非碰上不可避免的危险事故,是很有希望可以把性意识的开发展缓上好几年的。在理论上我们尽管承认儿童也自有其性的活动,但这种理论终究是很抽象的,和性的自觉发展的迟缓并不冲突。又性的自觉发展尽管延缓,相当的性教育的实施依然可以进行,其间也并无妨碍。不过一旦性的自觉已经发展开来,而有机的性冲动已经在意识上作有力的冲击,这一类极好的调养方法就不像有的人所口讲指画的那般有效了。无论如何,这些方法还是值得履行的,它们的效用虽不如以前所说的那样大,有时也未始不能减轻或牵制性冲动的鼓荡的力量,不过我们决不能抱什么奢望就是了。适当的肢体运动,实际上不但不能抑制性欲,并且往往是可以激发性欲的一个刺激,在男女都是一样;只有过分剧烈而使全身疲惫不堪的运动才有一些抑制的影响,但这种运动又是违反了健康的原则的。(15)肉食的避免也是同样没有多大效力的,(16)希尔虚弗尔德曾指点过,肉食的兽类所表示的性的兴趣反而要比谷食的兽类为冷淡。至于脑力的工作,有时即使是纯粹抽象的一类,也容易激发性的兴奋。这都是不足为怪的,一切一般的摄生方法,对全身既有增加精力的效能,而性的领域又既属全身的一部分,自亦不能不分受其惠;我们决不能一面设法教全身的精力增加,而一面又强加干涉,不让一部分多出来的精力分发到性的领域里去。 固然,我们可以把性的精力转化成别的更神妙的方式,但我们以前也提到过,以后还有详细考虑的机会,这精力之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可以这样升华的;弗洛伊德说得好,性的精力之于我们的身体,好比热力之于机器,只有一部分是可以转化成工作的。(17)当然我们还可以用药物来应付剩余的性的精力,特别通用的和也许比较最有效的是各种溴化物。不过药物的用途也有限,它对某一种人是有用的,就是神经衰弱、感觉过敏而其性的兴奋又并不是性的精力的自然表现的那种人。对于身体强健性能焕发的人,溴化物是往往全无效力的,除非是因特别大的分量,但分量一大,性能固然受了管束,其他精神方面比较细腻的活动,也就不免遭受一番萎缩的打击。性冲动是一个伟大的自然的冲动,用之有节,它对于人生可以发生许多好处,如果这种好处因药物而横受糟蹋,当然也不是一个满意的办法。总之,绝欲期间性能的应付是一个很难的问题,我们得承认目前的学识有限,还无法解决,但有两点我们应当注意,一是碰到社会环境所已酿成的许多困难的时候,应明白承认它们,不应用老生常谈的方法把它们轻轻搁过一边,二是在可能范围以内,还应当让有问题的本人自己去相机设法,来解决他或她的问题,我们最好不要故作解人的帮忙,免得越帮越忙。 医学界有一部分人很大胆地当众说:“对于这个问题他们自己总得负起一个无限制的责任来。”一个有问题的人来了——假定说是一个天主教的神父罢,或者是一个嫁了一个阳痿不举的丈夫的妇人罢——,因为长期绝欲的关系,这个来人显然在神经方面有些问题。这一些医师们拍着胸脯说:“我们的责任来了,我们得坚决劝他或她找性交合的机会。”我以为这是不对的。即不论性交合的这个药方是否真有效力,即开方子的人究属能不能担保,也不论这个方子的合乎道德与否,做医师的人这样随便越出了他的业务范围说话,至少也得考虑到,如果向他请教的人真照了他的方子行事,在请教的人身上,除了生理的一端而外,还会发生些什么影响。再就刚才不论的两点而言,关于第一点,我认为是未必十分有效的,关于第二点,我认为简直是不道德的,医师暗地里劝告这种人寻找性交的机会,而他在公开的场合,也许根本反对一切胡乱的性交行为,或者明说反对,或者在言词间隐含反对的意思,总表示他对乱交是不赞成的;如今公开的是一种话,而暗地里又是一种话,并且两者完全背道而驰,这岂不是不道德么?至于对请教的人本身的影响,我还可以申说一下。假如那个神父或那个守活寡的妇人真照了方子去行事,在前者,其结果势必至于和他的宗教信仰及职业的人格发生正面的冲突,而在后者,势必至于教她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此种冲突与社会地位惨落的影响,即单单就生理的健康而论,又何尝是有利的呢?其为不利,也许比因禁欲的挣扎而发生的更进一步;禁欲的挣扎方去,而道德的挣扎已来,结果只是一个以暴易暴,而事实上道德的挣扎所引起的痛苦大概更要在禁欲的挣扎之上。我以为如果一位医师不得不越职言事的话,他应当把问题以及各种可能的出路的是非利害明白地、宽泛地、不偏不倚地向请教的人交代清楚,至于抉择那一条出路,应由请教的人自己决定,因为这原是他自己的责任,别人不能越俎代庖的。医师的责任在这里好比是一个督促着陪审官的法官,他只能把案子的原委审问明白,至于有罪无罪的判决,那是陪审官的事,不是他的事。医师诚能这样去应付,他不但可以不闹乱子,并且同时可以让请教的人心气上更平和一些,态度上更合理一 些,可以使他不操切从事,硬把一个不容易解的结一刀两段。快刀斩乱麻的办法,在别处也许有用处,在别人也许可以出这样一个主意,但是在性的题目上,从医师的嘴里说出来,却是很不相宜的。 要补救绝欲的弊病,天下通行的惟一方法 ——只要环境良好,条件适当,无疑也是最美满的方法——是一个人地相宜的婚姻。 第二节 婚姻的可取性 (18) 现代的医师比从前的多了一种任务,就是在婚姻的可取性一点上,向他请教的人比以前多了许多;凡是将要结婚的人,对于未来夫妇的幸福或子女的健康发生疑问时,总要找他帮同解答。医师在这方面的意见,在以前是比较不受人重视的,现在也更有分量了。因此,做医师的从今要特别小心,不应再轻率地用些老生常谈把请教的人打发开,而应尽能力所及,在替他作一番郑重与周密的考虑后,然后发言。这种考虑所必须依据的科学资料现在还不完全,也还没有整理清楚;至少对一大部分婚姻的例子,这种资料还不很适用;不过整理的工作目前已经开始,在不远的将来可以应用,到那时我们或许可以预料一桩婚姻的可能的结果,此种预料虽未必完全准确,总要比目前准确得多。就目前论,霍尼女士(Karen Horney)在一度研究这问题之后,也说,就是精神分析的方法(她对这种方法是有很大信仰的)也不能教我们窥见婚姻问题的底蕴,而知所预测。不过婚姻问题终究是一个社会学的问题,我们若穷根究柢,不免越出我们的题目的范围。我们在这里所能讨论的,事实上只能限于这问题的一小部分,甚至只是这一小部分的一些端倪而已。 举一个时常发生的简单的例子罢。一个青年男子或青年女子,事前既不向家人亲戚朋友说明,临事又不听任何旁人的劝告,突如其来地宣告行将和某某人结婚;不过这样一桩婚事,即使表面上并不违反什么优生的原则,而实际上从别的立场看,是绝对人地不相宜的。也许第三者看不过去,总希望这样一个恶姻缘可以打消,于是便向医师请教,并且有时还指望他明白地宣告,说明那轻率从事的对方实在是一个精神上不健全的人。对方精神上究属健全与否,是应该仔细探讨的一个问题,不过,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论,这是一个迹近罗织罪名的说法,那所谓轻率从事的对方或许在遗传上有一些轻微的神经变态的倾向,但此种变态,即使可以叫做变态,在分量上实在是很轻微而并不超越寻常生理的限度,因此,单单把医师找来而凭他的片言只语,是不足以断定的。莎翁剧本里所描写的罗密欧与朱丽叶(Romeo and Juliet)一类的爱侣,因为不胜一时兴奋之故,把反对他们结合的社会障碍完全置之度外,这是有的,但他们并不疯狂,除非是我们从文学的立场接受勃尔登在《愁的解剖》(Anatomy of Melancholy)一书里反复申论的说法,认为在一切恋爱状态中的人是疯狂的。就大多数的例子而论,我们所碰见的决不是两个疯狂的人,而是两个还没有从“狂风骤雨”(19)里钻出来的青年;新发展的性爱的生活原是这番风雨的一部分,当其突然来临的时候,势必至于产生一种生理上的惊扰与此种惊扰所引起的精神上的失其平衡。一刹那风息雨止,生理的惊扰既消,精神的平衡自然恢复,并且更不至于发生第二次。 再有一种很有代表性的例子。一个行为正直而操守纯洁的青年男子,或因一时的好奇,或偶听朋友的怂恿,或完全因偶然巧合,认识了一个妓女,情投意合,竟想和她结婚,他的动机是极理想的,他以为妓女是俗人眼里最下贱的东西,既受人糟蹋于前,又永远得不到翻身于后,他这一来,就可以把她搭救出来,永离苦海,岂不是功德无量;至少这是他当时自觉的动机,在他比较不自觉的心理里,一种正在暗中摸索的性的冲动固然也未尝不存在,不过在那时是不免被搭救的理想所隐蔽而看不大出的。(20)和妓女结婚,在原则上本来没有什么不可以,事实上结果美满的例子也未尝没有,不过在男子方面总得是个成熟而有经验的人,并且在成婚之前也一定有过一番谨慎的选择。若在一个初出茅庐的男子,天真一片,再加上理想所唤起的一般热情,莽撞做去,结果大概是不会圆满的。(21)我们碰到这种例子,最好的方法是暂时取一种虚与委蛇的态度,然后相机劝止。直接与强烈的禁遏手段不但不行,并且适足以煽动他的热情,使大错的铸成更不免急转直下。虚与委蛇的用意是让他把婚事延缓下来,在这延缓的期间,就可以设法教他对所爱的人有一番静心观察的机会,结果,他对于对方所估的价值也许会降下来,而和亲戚朋友所估的相差不远。到那时,这样一桩婚事便不打消而自打消了。(22) 再假如一个青年女子,一时为情感所驱,想草率地和人家成婚,做家长或监护人的往往可以想法使她改换一个环境,让新的兴趣和新的友谊取而代之。有时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这是屡见不鲜的)一个青年女子,一时意兴所至,想和一个社会阶级比她自己低的男子结婚。无论我们对于阶级的观念怎样不重视,这样一桩婚事是应当竭力加以反对的,因为它很不容易有美满的结果,而当事的女子,如果能悬崖勒马,自己也决不追悔这马是不应当勒的。近年小说里的恰特里夫人虽一时爱上了一个农家子弟,但若真要嫁给他做他的妻子,未来的生活是决不会幸福的。(23)这一类拿一见倾心做根据的造次的结合往往要产生一系列悲惨的结果。因此,我们如果在成婚之前,能设法加以阻碍,这种设法总是合理的;固然我们也承认在“远亲远亲”或“近看一面麻,远看一朵花”的说法下,(24)障碍越多,在恋爱状态中的青年越是一往情深,追求得越用力,越不甘放弃,即使障碍发生效力,使一段姻缘功败垂成,在当事人也许会引为终身的一大憾事。英国小说大家狄更斯(Dickens)的经验是很多名望赶不上他的人同样身受过的。狄氏早年曾经爱上一个女子,但终于被她拒绝,没有缔结姻缘。后来这女子在狄氏的想象中成为十全十美的女性典型,他的作品里的女主角,也无形中拿她做了蓝本,(25)但最后双方再度有机会见面时,狄氏终于不免大失所望,嗒然丧气。 婚姻也有许多我们局外人的注意所达不到的特殊的疑难问题。但看不到,并不就证明没有问题。男女两人之间,不发生婚姻之议则已,否则总有一些要解决的问题的,问题发生的方面尽管很不一致,但其为问题则一,而这一类的问题之中,总有一部分会请教到医师手里,近年以来,请教人的更一天多似一天,而所请教的问题的方面也一天比一天增加了。对这一类特殊一些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只能略微提到,一则为本书的范围所限,再则要解决这类问题,我们不容易有什么固定不移和到处可用的简单的答案。每一桩婚事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单独的解答,也许对甲是最有利的解答对乙却说不定是最有害的。也许将来全世界的各大都市里我们都可以有一种婚姻的咨询机关,专门帮助已婚与将婚的男女就婚姻问题的各方面寻求答案[已成立的柏林性学院 (Sexual Institute of Berlin)可以看作这种机关的一个前驱]。(26) 这类的问题包括年龄、个人的健康与家世的健康或遗传、婚前的体格检查、对于婚姻生活的准备与准备到何种程度、生育的展缓与节制,特别是夫妇在身心两方面可能融洽的程度,因为这种程度的深浅和婚姻幸福的大小往往大有关系。 婚姻的年龄问题就是对待迟婚早婚的问题。究竟迟早到什么程度,才对夫妇的幸福以及健全子女的产生最为有利,是一个意见还相当纷歧的问题。就目前论,这方面的资料数量上既嫌太少,范围上也不够宽广,使我们难以做出一些可以适用于多数人的答案。在美国费城,哈特和希尔兹(Shields)两氏,根据法院里婚姻关系专庭上所处理的案件和每一对夫妇因勃谿而构讼的次数,来衡量年龄与婚姻生活美满程度的关系,发见早婚是不相宜的,而同时另一位费城的作家,柏特森(Patterson)在这方面的研究发见,在20岁以下缔结的婚姻中发生的龃龉并不比20岁以上缔结的婚姻中明显得更多。狄更生和比姆女士合作的调查里,发见凡属可以认为婚姻生活满意的(即双方能彼此适应而无不足之憾)妻子的平均婚年比全部调查里的平均婚年要大几岁,而在考虑到婚后同居生活的长短和后来分居或离婚的关系时,又发见婚年最早的人中,此种同居的期限倒也并不是最短的。(27)成婚迟一些的女子当然比较明白自己生活里最需要的是什么,而比较能有一些健全的主张,这固然是好处;但同时这种人的心理习惯大抵已趋固定,而在身体方面,也说不定已经有一些小毛病,这种习惯与毛病的存在对婚后夫妇间的顺适总要引起不少的困难;反过来,早婚的女子不但在心理方面比较容易适应新环境,并且体格方面也比较健全,性交既不感困难,生育亦易于应付;这种比较,在一般人还不很了解,但事实确乎如此。不过实际上,问题并不端在年龄的大小,而也和性格、智力及经验有关;单就年龄而论,目前的平均婚年也许是已经够高的了,并且往往是太高。近年来在婚姻问题的作家里,伯格杜弗尔(Burgd.rfer)竭力主张早婚,同时哈根(Hagen)和克里斯欣的结论是,从优生学的立场,男子婚年应为25,而女子则在 25以前,假如这样提早以后,不免遭遇种种困难,这种困难,无论多大,应该用最大的勇气来克服,不应规避退缩。在德国,男子的平均婚年是29,女子的是25,不过在数世纪以前,男子的是在19岁以下,女子的是在15岁以下,相差得真是很多了。(28) 无论在什么年龄结婚,男女双方,为未来夫妇的关系和子女的生育设想,都应当有一度周密的医学检查;这一层不但有利而值得做,就道德的立场说,也是义不容辞的。检查的手续并且要做得早,在婚约发表以前,在许多亲友知道以前,就应当做。当然,检查的工作也必须包括女子的妇科检查和男子的生殖与尿道检查。有人更主张,检查后必须有证书,而证书的有无应当成为婚约成败的第一个条件;所以在行将结婚的人应当被强迫接受检查而出示他或她的受检证书;这种主张,在有的地方,已经有实现的倾向。(29)不过这种检查的关系实在是太多了,即专为未来夫妇的幸福着想,而不参考到本节范围以外的种种优生学的需要,行将结婚的男女也是应当照做而愿意照做的,初不待外界的强制。(30) 婚姻还有另一种准备工作,其意义的重要更要在医学检查之上,而必须双方当事人在私底下自己做的。这种准备工作是性知识和性感觉的自我检查,婚姻关系最重要的一部分当然是性的关系,在发生这种极亲密的关系以前,双方对于自己和对方行将发生这种关系的条件,应当有一个比较明白的认识。他们应当自问,对于自己和对方身体的构造和生理,以及彼此对于性题目的情绪的反应,已经有充分的了解没有。就一向的情形而言,狄更生和比姆女士在他们的研究里所说到的一点是很寻常的,就是“少不更事的未来的新郎觉得对方是‘太神圣得’不可侵犯了,因此,对于她内部的结构,不便作什么探索的尝试;在未来的新娘方面也把自己当作是一棵树,那么一根实心的木头。这种男女对于生理与解剖的知识比起古代的波斯人来,并不高明得多少。”他们特别应当自问一下,他们对于婚姻之爱或床第之爱的观感究属如何。我们知道有的夫妇深怕对方触摸到自己的私处和其他平时不大呈露的发欲带部分;有的夫妇从来没有在浴室里碰过头,不是他怕见她,就是她怕见他。在这种情形下,身体上的开诚布公,和盘托出,既谈不到,要取得精神上的推心置腹,肝胆相照,更不必说了;这样,试问还有真正的婚姻结合可言么?戴维斯女医师发见,凡属婚前的准备,不论在哪方面都比较充分的女子,比起没有准备的来,其婚后生活的比较圆满,在百分数上要多占许多。 这种相互的认识当然不限于性的方面。婚姻关系中,性的关系既属中心,但并不是惟一的关系。我们知道有许多婚姻的例子里,真正的性关系始终不曾有过,但因双方有十足的性格上的体认,所以也不能算完全不圆满。许多婚姻的研究都认为性情投合是婚姻幸福的最大的钥匙。(31)两个人的性情,单独看,也许是很不差的,但放在一起,就合不起来,所以必须在婚前加以认识;留待婚后再加以体验是不妥当的。最好在结婚以前,双方就能有较长期住在一起的机会,这同住的环境必须能供给种种寻常必须解决的问题以至特别不容易解决的难题,让双方共同设法应付;如此,双方才可以观察到彼此对自己、对第三者以及对一般事物的反应的方法;我特别提到对第三者以及一般事物的反应,因为只看双方彼此间的反应是不够的,这些,在婚前婚后往往有很大的不同。天主教里的修士和修女必须经过一个见习期,见习及格才可以正式做修士和修女,我认为婚姻也应当有一个见习的阶段,见习有成,才许在婚姻祭坛前立下正式的誓约。这种见习功夫究竟做到什么程度,包括不包括性的交合在内,是一个次要的问题。(32) 所谓性情的投合,不一定指性情的相同,有时相反的情形也可以彼此和协,不过只是性情的投合还嫌不够。见解、兴趣与才能的投合也是极关重要的。性情的不同,例如一个内向(introvert),一个外向(extrovert),也许是和谐而相辅相成的,也许比性情的相似和反应的相同更可以促进婚姻的幸福。不过要此种幸福的长足进展与长久维持,趣味与才能的相投也是极基本的,而所谓相投自然也不一定非相同不可。一方不爱好音乐,而一方则专心致志于音乐,这大概是不容易调和的;政治的见解不同,即使性的关系很和合,怕也不一定能维持长久的美满。至若宗教的信仰完全不合(例如罗马式的天主教和福音主义的耶稣教),则婚姻决无和乐之理,无论如何应以不缔结为是。应知在今日的时代,做妻子的已经不止是一个纯粹的家庭的员司,她多少总有一些家庭以外的兴趣,所以对于外界社会生活里各种较大的活动与潮流,双方理应有些共同和相似的见解,只要大处相同,细节不同,就不要紧,所持的原则同,方法不同,也就不要紧,但若大处和原则上便有冲突,婚姻生活就难期美满。 不过我们总需记住,对于任何一桩婚事的事前的一切劝告多少总有几分臆断与预料的性质,未来是否一定成为事实,是谁也不敢断定的。一对当事人,尤其要是很年轻的话,是会因发展而随时变迁的,今天这样,明天就不一定这样。埃克斯纳(Exner)说得好:“从心理的立场来看婚姻,把婚姻当作一个富有创造性的人格关系看,它根本是一个造诣的过程。这种关系,这种过程,在行婚礼的时候,不一定就会发生或开始的。”(33)这造诣的过程也往往很慢,也许要费上好几年渐进的功夫,一种圆满的与深切的婚姻关系,即真正配叫做婚姻的婚姻关系,才有希望确立。表面上已到白头偕老的阶段,而此种关系还没有确立的例子,也所在而有。(34) 世间也有不少人,因为若干特殊的个人的原因不适宜于婚姻,而我们也便不以婚姻相劝。另有一部分人,因遗传的关系,为种种的健全起见,可以许其结婚,而不许其生育子女;对于这种人,比任何方法要高明许多的不生育的方法,是让做丈夫的接受绝育的外科手术。(35) 第三节 婚姻美满的问题 (36) 在旧时候,婚姻是看作一种神圣的责任,不是由神道命定,便是由国家裁可。法国散文家蒙田(Montaigne)说,我们结婚,不是为了自己。(37)在当时,满意不满意的问题可以说是不存在的,一个人把这种神圣的义务完成以后,就算是已经取得了幸福。至于那些得不到幸福的,是一些例外的人和一些邪孽的人,可以不论。这种对婚姻的看法,不但得到宗教的裁可,也受到艺术的承认;冠冕一些的爱情小说,结果总是一个夫妇团圆,百年好合,而主持婚姻的教会也认为这是惟一可能的结果,旁的结果是不可想象的。不过这种看法现在是早就过去了,事势所趋,也是不能不过去的,所谓事势,一则指以前所承认的并不是真正的事实,而是想象所蒙蔽的事实,再则近代的社会与生活状态确乎是比从前要复杂得多了。到了今日,不但这种看法已经站不住,并且许多人的见解已经走另一个极端,就是,婚姻不仅不能供给百年好合的甜蜜生活,并且连相当的满意和幸福都拿不大出来。 弗洛伊德在1908年就说过:“大多数的婚姻的结局是精神上的失望和生理上的剥夺。”又说:“要消受得起婚姻的折磨,一个女子必须特别健康才行。”这一类的话,出诸声望没有弗氏那般大的作家之口的正不知更有多少,我们只要愿意,可以连篇累牍地征引。 不过,这一类的话所传达的终究是一些个人的印象,在科学的题目上,个人的印象是最容易错误而不足为凭的;个人的印象始终是个人的印象,不会有统计的根据的。并且,这种个人的印象,和别的有经验的观察家所得的个人的印象不一定相符。我们所知道的婚姻的弊病,无论就丈夫、妻子或子女等三方面的哪一方面而言,虽大部分不难于事前加以预防,确乎是很多而很实在的。美国洛杉矶的家庭关系研究所(Institute of Family Relations)的波普诺发见凡夫妇间发生困难,在1930年间连续到所里来咨询的500个例子里,只有1个是没有性的成分的,即在其余的499个例子里,性生活的不调和都成为一个增加问题的复杂性的因素。但是,埃克斯纳又从另一方面说,我们对于婚姻的未来也无需乎过于悲观,假如社会能比以前再谨慎一些,对于青年的理想,不多加干涉,对青年涉世的最初若干步骤,不故示老成地强加指导而把它们引入歧途,这种悲观的对待婚姻的态度也就更可以缓和一些。埃氏又说得很正确,婚姻普遍的不满意,好比塞翁失马,不一定是一个十足的祸患。它表示从事婚姻的人大都有一种很高的理想,并且都切心于实现这种理想,惟其这种理想不容易实现,才发生不满与失望的反应;这是一个好现象,事实上婚姻是一个造诣的历程,一个需不断努力攀登的历程。(38)这一层见地确乎是我们所时常忘怀的。在我们西洋文明里,也许在任何文明里,真正的婚姻关系,即十足配得上叫婚姻的婚姻关系决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原是在我们意料之中,不足为奇的。加入婚姻的人,对自己,对对方,既十有八九没有充分的认识,甚至全不认识,只是盲人骑瞎马似的做去,一下子又怎么会到达真正圆满的婚姻关系呢?即就严格的个人一端而言,婚姻已经至少有三个方面(照霍尼女士的说法),一是身体的关系,二是精神的关系,三是一种建筑在共同生活上的人事关系。关系之多而复杂如此,而准备功夫的欠缺又如彼,未来困难的丛生与必须历时甚久才有克服的希望,才可以到达一个真正圆满的境地,可以说是一件势所必至理有固然的事了。设或始终达不到这种境界,即婚姻关系里多少总有一些罅漏,我们若再加仔细的观察,在大多数例子里,大抵可以发见种种补苴罅漏的办法;不圆满的婚姻关系既所在而有,这种补偿的办法也就不一而足。美国文哲家爱默生(Emerson)的补偿的学说原适用于生活的许多方面,但最最适用的方面无疑是婚姻生活。 要相当程度看清楚婚姻的事实,一番范围很广的按部就班的调查是万不可少的。但即使有了此种调查,所可能得到的,也不过是很大略的一个结果。许多人不愿承认他们的婚姻是一个失败,对自己不肯承认,对别人自更讳莫如深了。又有一些人的态度恰好和此相反,婚姻生活总有一大堆不可避免的小烦恼和小冲突,当其在烦恼和冲突之中时,他们很容易把婚姻的大纲大经或婚姻的中心事实完全忘却,而很匆遽地承认他们的婚姻是失败了;等到烦恼和冲突的情景过去之后,他们有机会比较超然地观察到生活的大处,于是婚姻大体的情形又复呈露在他们的眼前,这时,他们又会承认,他们的婚姻生活是一大成功。这其间还有一个发生困难的基本原因,就是:很少人了解,他们所希望的婚姻生活的满足究属什么性质,安知他们怀抱着的不是一种婚姻根本就无法供给的奢望?他们不了解婚姻终究是人生的一个缩影,一个太容易和太舒服的婚姻生活就不成其为一个缩影,换言之,就是不可能的;而对于人生真有阅历和真已备尝甘苦的人,这种太容易和太舒服的婚姻生活事实上也不能给予什么餍足。 因此,我们对于满意不满意的问题,虽得不到一个绝对准确的答案,我们至少必须把这种答案的尝试放在一个统计的基础上。戴维斯女医师,在“性关系无疑是全部婚姻关系的主要部分”的假定下(按这假定必须附有条件,才能成立),发见1000个大体上认为正常的已婚女子中间,872个毫不犹预地承认她们的婚姻生活是美满的;116个是不很美满的或完全不美满的,而其主要原因是性的不相投合;只有12个女子在这方面没有答复。(39) 狄更生的资料和戴氏的不很一样,他的研究对象是到他的妇科医室里来请诊的女子,她们的正常程度大概赶不上戴氏的那一批研究对象。狄氏发见自认为满意的百分数似乎不及戴氏所发见的那般大;他的结论是,在所研究的1000女子里,每5个之中有3个,即五分之三是“适应(40)得当”的,即,对于婚姻生活至少是“无憾”的。其余五分之二便是“有憾”的而“不善适应”的了。“适应得当”和“不善适应”的两组女子,在成分与性质上是没有显著区别的;她们的社会身分和经济地位很相象;两方面各有三分之二的分子,在以前都有过不少的自动恋的习惯;“适应得当”的一组,在生育力方面要略微强些;不过两组之间最主要的一个一般的区别似乎是在人生观方面,“适应得当”的一组的人生观要比较客观,比较不以自我为中心,比较不受内心冲突的折磨。不过狄氏也发见那组“不善适应”的100个妻子在“社交生活上是正常的”,她们的教育和经济水平也在一般人之上,而其中少数代表的分子也是很温雅的,穿着得也很齐楚,有的也很美,很有头脑;其中有13个是很清楚有不健全的性格的;100个中,精神不健全到近乎“深刻的整个人格的扰乱”的,有19个。无论如何,在社会地位、教育造诣或健康程度上,这一组和“适应得当”的一组并没有很大的区别,而就一般的外表看,双方的人格和环境可以说是一样的。婚前的自动恋或手淫一类的习惯也是差不多同样的普遍;而在成婚以后“不善适应”的开始也不一定全都由于性的不相投合,往往其他方面的不相投合是一个起点。两组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内心冲突”的有无多寡。看了狄氏的这一番研究,我们可以了然于这个婚姻“适应”的问题是往往很复杂的了。(41) 汉密尔顿医师所研究的人数比较少,但两性都有,并且大体上都可以假定为很正常的,其中 100个是已婚男子,100个是已婚女子。汉氏对于婚姻生活满意不满意的问题探讨得最为细到,他根据每人所得的积点或分数,把满意或幸福的程度分做14级。他发见男子满意的程度很清楚的要在女子之上,在最高度的满意的各级(第7级到 14级)里,男子有51人,而女子只有45人,剩下的49个男子和55个女子就都在低度的满意的各级里了。汉氏认为这种统计的结果是和个人接触时他所得的很确切的印象相符合的,这种印象也以为“就一般情形而言,女子对于婚姻的失望,比起男子来更要见得严重”。(42) 我不能说这样一个结论是值得诧异的,我个人所观察到的结果似乎也是如此。女子在婚姻生活里更不容易得到满意,一部分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也许是两性在婚姻关系里所必有的一些结果。一样是婚姻,但对女子,它的意义比对男子要深长得多,因为既要当心丈夫,又要生育子女,又要管理家务,一身兼数役,她必然要把更大的一部分精力交付出来,因此,如果在她那方面有失望的感觉,那失望一定是更严重的。至于男子,他的生活普通既然是大部分在家庭以外,他对家庭生活和家人的关系,所处的是一个比较超然的地位。在他的活动范围里,家庭只占比较小的一角;而在这一小角里,事实上他用不着活动,他只需休息。反过来,一个女子一定时常要感到婚姻就是她的生命的全部,因此她时刻要顾虑到种种比较严重的问题。这就教我们回想到上文狄更生的一点很有意义的观察,就是“适应得当”与“不善适应”的两组妻子之间,主要的区别是前者比较客观,比较不受内心冲突的骚扰。换言之,这种比较客观与不受内心冲突的骚扰的妻子,在生活态度上,和普通的丈夫,就更多几分相象了。 不过我们时常遇见的一些妻子对于婚姻的失望,虽则多少是表面的或离开表面不远,实在是很有根柢的一个现象。这种失望当然是和近代妇女生活的变迁有联带关系的。近代的妇女对于生命已有一种更大的展望,因此,也就感到一番更大的要求;男性的优势,她们自己的比较委屈的地位,在她们的母亲一辈是认为很自然而不可避免的,在她们看来却是很不满意的。对于女子,这世界是变了,特别是在她的宗教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对于男子,这种变动虽也未尝没有,但远不如对女子的那般深刻;在女子不能不感到这种变动的深刻,部分也是因为这种变动的一大部分是经过舆论的特别承认与法律的特别规定的。男子一般的传统生活也没有改变很多。因此,一个女子加入婚姻生活以后,很容易感到一种剌谬的情形,一种事实与理论的剌谬,一种生活与主张的剌谬,而这种剌谬又很容易引起一番内心的冲突。有许多女子——其中有旧派的富有浪漫主义理想的女子,从小到大很少和男子发生接触;其中也有比较新式的女子——到了蜜月时期才第一次了解男子是怎样的一种人和婚姻是怎样的一回事,而从那天起就深深感到不满与失望,甚至到老也不会完全忘记或摆脱。对于旧派的女子,这固然是由于旧式教育的错误,而对于新式的女子,这种不满的心理就得追溯到方才所说的那种剌谬的情形了。 不过婚姻生活的所以令人不满,还有一个更基本的理由,这我在上文已经偶然提到过。近代婚姻制度虽曾经发生不少的变迁,不过这种变迁大都是限于表面的,对于婚姻关系的基本事实,往往忽略过去。这种变迁把注意点集中于种种浮面的条件或格式上,教大家以为只要条件合宜,格式允当,婚姻的幸福就有了保障似的。最不幸的是,这种变迁把婚姻关系最紧要的一层搁过了一边,就是婚姻关系决非寻常的人事关系可比,其深刻处,可以穿透两个人的人格,教他们发生最密切的精神上的接触以至于混化,除了极度肤浅与无聊的人,这种深入腠理的精神关系,虽属不容易培植,却是谁都可以有的,如今所注意的既然只是外表的条件与格式,风气所趋,不但是从事婚姻的人忘了这种培植功夫的不易,并且教他们不再感到这种功夫的必要。就这一点说,近代的婚姻是退步了,因为在旧式的婚姻里,这一点能比较充分做到。(43)旧时的一种观念认为婚姻必有其不可避免的痛苦,现在这观念是不时髦了。不过痛苦依然存在,所不同的是方式已经换过罢了,而这种痛苦是从婚姻关系的内在性质所发出的。要解除这种痛苦,离婚的方法也许完全没有效力,我们即使承认离婚应当有最大的自由,也并不一定能解除这种痛苦。离婚而再婚的人,在再婚以后并不享受更大的幸福,这种人是我们时常遇见的。可见这其间错误的不是婚姻,而是他们自己。德国凯塞林伯爵(Count Keyserling)在他那篇很皮里阳秋而又鞭辟入里的关于婚姻问题的分析里,(44)把婚姻描写成“一种两极间的张力”;婚姻是一元的,但这一元是由两个焦点组织而成的,焦点之所以能彼此维系,是由于其间有一种紧张的引力——他在别处说,这张力也许是个很悲惨的张力——,但若这焦点的关系必须维持于不败,这张力是不能取消的。这种焦点间的关系事实上也是一般生命的一个象征,自有其在生活上可以增加愉快的价值,在婚姻里如此,在一般的生命里也未尝不如此。我们说婚姻自有其痛苦的成分,或焦点之间的张力自有其悲剧的性质,我们并不采取禁欲主义的立场,认为痛苦与悲剧本身有很大的意义而值得加以申说。我们说这话的用意,有一位诗人而兼先知的作家纪伯伦(Kahlil Gibran)已经再三地说过,就是:快乐与悲苦是分不开的。“那盛你的酒的杯子当初不就是在陶人的窑里烧炼过的么?”没有烧炼的痛苦,又何来饮酒的快乐?远在纪伯伦以前,智慧的蒙田,在他的《关于维吉尔(Virgil)的几句诗》那篇论文里,早就向我们提醒过,管我们哭的几根肌肉也就是管我们笑的那几根;(45)蒙田这一类值得记诵的话不一而足,这不过是一例罢了。(46) 第四节 一夫一妻的标准 (47) 到近代为止,单婚或一夫一妻的婚姻是我们西洋文明所认为惟一合情合理合法的婚姻方式。(48)西洋文明不但这样的承认,并且,就一般的见解而言,以为是一种天造地设的格局,毋庸讨论的;假定有一二例外的人敢冒大不韪加以讨论甚或提出疑问,那人大概在事实上是个有怪癖的人或有心疾的人,至少也要被别人看做有怪癖或心疾的,以至于比有怪癖或心疾更要不堪,他的意见当然是不值一笑了。到了今日,婚姻的方式问题是再也不能这样一厢情愿地承认下来而搁过不谈了;婚姻的方式是可以有变化的,决不是宗教、道德、法律、甚至社会的惯例所能教它一成不变的。那些议论到它的人也不再全都是无足轻重的了。所以,居今而研究性心理学的人,在讨论到两性的关系时,对于一夫一妻的标准,总得准备拿出一些见地来。 开始把一夫一妻的婚制当作一个社会问题来讨论的前驱者不止一人,其中最早的一个我们要数英人兴登(James Hinton)。兴氏的评论大约在五六十年以前就有了的,但比较明白地用文字印行出来不过是一二十年以前的事。他所以迟迟不公布的理由是因为他觉得对于这西洋单婚制的研究还嫌不够,不欲轻于问世,但等到公布的时候,他已经是古人了。兴氏的为人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他是一个相当常态的人,没有心疾,因此我们不能把他搁过一边,认为是无足轻重的。他是伦敦一位著名的外科医学家,也是一个哲学思想家,对当时科学界的活动有紧密的接触,对当时一般的社会问题也有很博厚的兴趣。他也是和现实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而不只是一个高谈理论或潜心于小题目钻研的专家。他的遗稿尚未成形且无系统,但其中对单婚制以及建筑在单婚制上的一般社会制度的那一部分评论大致是有线索可寻,而可整理出来的。他认为在人类婚姻史里,真正的单婚制是从来不曾有过的,又以为在他所认识的西洋社会里,真正笃守一夫一妻标准的男子在数目上等于凤毛麟角,实际上还没有东方的多妻社会里那么多。(49)一夫一妻的婚制,就已成的格局而言,他以为根本上是一个自私而反社会的制度,娼妓制度的由来与成立要归它负责。一夫一妻制是个理想,我们赶得太快了,我们想一蹴而就,并且以为是真赶上了,殊不知过于匆忙地把一个理想演为事实,演为一个天下通行的法定格式,无论那理想多么可爱,但终究是个大错。结果是,表面上与名义上单婚制好像是防杜了不少淫佚的行为,实际上所唤起的淫佚行为比多婚制所能唤起的还要多。(50)所以据兴氏看来,西洋的婚制是已经腐烂的,目前正在因腐烂而解体。他相信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比较流动的性关系的制度,不是死板的和一成不变的,而是容许相当的改动的,例如,只要多方面都有益处,容许一个男子和两个女子结合之类;在不妨碍人类共同生活的大原则下,这种更动是随时应当有的。(51) 自兴氏以来,这一类议论我们时常可以遇见,发议论的人的立场也许和兴氏的不一样,议论的扫荡力也许难得赶上或根本没人能赶上兴氏的那一支笔,但大都是在一条路上,是没有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得注意,我们的婚制在实际上也发生了不少的变迁。如果我们把目前婚制的状态和兴氏那时的比较一下,我们可以看到不少的变动,并且这些变动往往和他所希望的方向相符合。离婚是比较容易了;妇女在法律和社会方面已经取得更大的独立的资格;社会对于私生子的看法,也似乎没有以前那般严厉了;生育节制的方法已经传播得更广,而两性之间应有更大的接触的自由也已经受到一切文明国家的承认。 同时,从不止一方面看,一夫一妻制在今日的地位却和以前一样的稳固,甚至于可以说更见稳固。这是不足为怪的,一种能维持长久的东西是应当有弹性的,婚姻制度有了弹性之后,以前在没有弹性状态下所发生的种种流弊就有很大的一部分可以不再发生。 还有一点必须弄清楚的,就是“单婚”一词我们时常用错,因此又引起一番见解上的混乱。例如,我们常听见人说,两性之中,有一性是比较更有“单婚”倾向的,所谓有一性,特别是指女性,而男性则更有“多婚”的倾向。严格地说,这种措词是没有意义的。为什么没有意义是一目便可以了然的。初步的事实告诉我们,人口中两性的比例,在初生的时候,便是差不多相等的(最初,男性略微多些),既然相等,要教文明社会里的男子人各二妻事实上是行不通的,即在承认多妻的社会里,真正多妻的也不过是少数富有的男子罢了。即使男女的数量不平均,而女多于男,我们也不能说我们文明社会里的男子(少数例外搁过不提)大都有两个妻子的要求,无论这两个妻子是合住成一户,或分居作两户,总有各式各样的不方便与弊病教大多数的男子不敢尝试;至于女子,要同时维持两个家庭,各有不同的父亲,是更行不通了;她必然是要走“单婚”的路的。(52) 实际上,这单婚或多婚的名词是用错了的。一般人讨论到男子是不是比女子更有“多婚”的倾向时,他们的意见是,是不是男子比女子更有“多恋”的倾向。(53)那就是说,所问的并不是他们是否喜欢多结婚,而是他们是否愿意有更多的性的自由。我们若说,某一个男子是喜欢单婚的,我们并没有答复他究竟是指单恋抑或多恋的问题,即使我们确定他是多恋的,那我们也并不能断定他是喜欢多婚的,甚至是乱婚的,所谓乱婚,指的是不分皂白、毫无选择的性的结合,那是任何人所不会有的,(54)除非在特殊的疯狂状态下。(55)因为这种名词的乱用,很大一部分讨论就成为混淆不清,因而毫无意义。 据我们的观察,大多数的人,无论男女,是单婚而兼多恋的。那就是说,他们只愿意有一次永久的婚姻,而同时希望这种婚姻关系并不妨碍他或她对其它一个或多个异性的人发生性的吸引,固然我们也可以感到这种引力和在婚姻以内所经验到的引力在性质上是不一样的,同时他们也会知道,把这种引力多少加以控制,使不致于推车撞壁,也是很可能的事。(56)这种单婚与多恋的倾向,似乎是两性所共有的一个现象,即其间并无性的区别。女子似乎完全和男子一样,也可以同时对不止一个异性的对象发生性爱的情感,不过因为性的意义对女子比对男子要深刻得多,她在作性的选择时,也许更出乎天性似的要苛求得多,因此,自然而然表面上就见得多几分限制,同时,因为社会和其它方面的顾虑,她在表现这种情感或接受男子的情感时,也比男子要更加小心,更加不露声色。 上文说大多数的男女都有单婚而多恋的倾向,当然其他的型式还有,而个别的变异更是不计其数。这许多种的性的型式之中,我们决不能说某一种是绝对最富有道德的意义或社会的价值,而其余的型式都赶不上它。苏联的勃朗斯基(Blonsky)讨论到女子可以分做主要的两类(勃氏研究的对象大部分是学校教师),他分别叫做单男型(monandric)和多男型(polyandric),前者只和一个男子发生严格的性关系,而后者则倾向于和许多男子发生性关系,或在同时期内发生,或更迭地在不同时期内发生;这两个主要的型式之间,当然还有不少居间的类群。勃氏发见单男型的女子,无论从个人的立场或社会的立场看,都要比多男型的女子高出一等;多男型的女子是比较自私的、独断的、逞能的,而神经也比较特别容易受刺激。至于单男型的女子则比较更富有责任心,神经比较稳称,有更大的组织能力,在社会与人事关系上,也比较易于成功;在数量上,单男型的女子要比多男型的多出一倍。勃氏这种结论大体上无疑是很正确的,在俄国固然适用,在其他国家也未尝不适用;不过我们必须小心,不要太快地作什么过于肯定的概括的论调,我们知道也有不少多男型的女子在品格上也是很好的,比勃氏所说的和所肯承认的要好得多。勃氏的这番结论也可以完全适用于男子。 关于单恋或多恋的问题,我们的责任是就这问题的性质与原委加以说明,至于一个人应否多恋,要我们加以指导,那就在我们的任务之外了。这是一个社会道德的问题,而凡属可以牵动到社会道德的举措行为,是必须由个人负责的。不过在研究心理学的人,遇到旁人有这一类的行为举措时,应当用一种同情与了解的态度来观察,他应知他所处的目前的社会环境是复杂的,大家在这种环境里的反应也必然是不单纯的;如此,庶几不至于教社会道德的问题更见得严重。在这方面,我们无疑正目睹着一番变迁的进行,不过这种变迁并没有走上什么了不起的极端,至少距目前关心世道人心的人所口讲指画而深恶痛绝的极端还很远。(57) 目前有一部分人所引为可以痛心疾首的“多婚”的倾向,大部分属于被人称之为“连续的多婚”,不过这名称是不正确的。这一类的多婚倾向是由于离婚的增加;一个人连续结婚不止一次,旧婚方才解除,新婚便尔开始,一而再,再而三,近时的所谓多婚大都属于这一类。不过这也未始不是寻常的单婚的一个扩大,不过每一次单婚的时间比较短促罢了。无论用哪一种看法,这种现象总是对多恋倾向的要求的一个承认。每一个男子或女子,就基本与中心的情爱而言,无论他或她如何倾向于单婚,对其夫妇而外的其他异性的人,多少总可以发生一些有性爱色彩的情感;这一点事实,我们以前是不大承认的,到了今日,我们对它的态度却已经坦白得多了。因此,从今以后,婚姻以内以及以外的性的关系必然要更见复杂,而此种关系的调整适应必然要更见困难,必须人人有比较开放的胸襟,宽阔的度量,能彼此谅解,彼此体贴,必须人人有持平的恕道,能把原始的嫉妒心理的遗蜕充分地加以克制,这种调整适应的功夫才有希望。本来,假若没有这些品性上的进步,不要说婚姻内外的男女关系的适应要发生问题,就是一般健全的文明生活怕也不能永久地维持一个和谐的状态。(58) 不过婚姻制度,就其纲目的大处而言是始终存在的,今日存在,千万年之后,怕还一样地存在,并且还是千万年前之旧。不过如果我们能在这制度上多加一些弹性,对于这制度的原委多几分精密的了解,对这制度的因时因地而不同的需要多表示几分同情,结果一定是,不但摧毁不了它,并且可以教它在人类的历史里,更取得一个巩固的地位。 婚姻不止是一个性爱的结合。这是我们时常忘怀的一点。在一个真正“理想的”婚姻里,我们所能发见的,不止是一个性爱的和谐,而是一个多方面的而且与年俱进的感情调协,一个趣味与兴会的结合,一个共同生活的协力发展,一个生育子女的可能的合作场合,(59)并且往往也是一个经济生活的单位集团。(60)婚姻生活在其它方面越来越见融洽之后,性爱的成分反而见得越来越不显著。性爱的成分甚至于会退居背景以至于完全消散,而建筑在相互信赖与相互效忠的基础之上的婚姻还是一样的坚定而震撼不得。(61) 第五节 生育的控制 (62) 德国凯塞林伯爵说过,凡是不能接受真正婚姻关系的人我们不妨劝告他们索性避免婚姻,而采取其它的性关系的方式。(63) 除了凯氏所提出的这样一个解决而外,在今日的情势下,还有一点我们必须牢牢记住,就是婚姻还有一个优生学的关系,即未来子女可能有的品质的关系。在以前,婚姻与生育是一回事,就目的而论,两者是分不开的。教人结婚是等于允许他生育;劝人不生育等于告诫他不要结婚,直接的结果是把两个可以享受婚姻生活的人贬入冷宫似的永远地度那凄凉寂寞的生涯,而间接的结果是无形中鼓励了娼妓和其他有害的解欲方式。如今这种婚姻和生育的连锁关系是不存在了,至少任何文明国家的知识分子已经知道它不再存在。所谓防止受精或避孕的现象(contraception),就是运用各种方法,一面可以不妨碍性交,而一面可以防止受精——无论有无正式的舆论的许可——,已经通行很久,至少在西洋,稍有知识的人几乎无人不知利用,所以究属这种现象的利害如何,似乎不值得多加讨论。在有的国家,现行的法律还在禁止此种知识的传播,但事实上避孕的方法依然流行得很广,甚至 于即在反对此种方法的宗教中,其信徒利用此种方法的也不在少数。(64) 总之,到了今日,一个人或一对人宜乎不宜乎结婚是一件事,宜乎不宜乎生育是又一件事,我们对二者应该加以区别。宜乎不宜乎的问题牵涉很多,它不但牵涉到夫妇本身的利益,尤其是妻子方面,并且影响到子女的健康。能把两个问题分开应付,无疑是一种进步。而这种进步又是很自然的,其间并不包含什么剧烈的变革。在医学的经验里,我们早就有一种习惯,就是劝健康上有特殊情形的妻子用绝欲的方法来停止生育。我们现在做的不过是比此更进一步,就是在初婚时就加以劝阻罢了。不过这也并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很多人知道神经有病态的人有彼此吸引的倾向。这种倾向是跟着物以类聚的原则来的,品性相象的人容易彼此吸引,原是一个一般的倾向,有精神病态的人当然也不例外。以前以为品性不相象的人,根据相辅相成或截长补短的原则,易于彼此吸引,现在我们知道是不对的;换言之,同品相婚(homogamy)要比异品相婚(heterogamy)普通得多。(65)异品的吸引是有的,但只限于第二性征的范围以内;就是,特别阳刚的男子容易和特别温柔的女子接近;若男子特别温柔,则其所爱悦的对象大抵是富有刚性的女子;但一出第二性征的范围,异品相聚的道理就不适用了。 两个精神有病态的人考虑到结婚时,也许要我们与以指导;而我们不加指导则已,否则上文所说同品异品的道理是很有参考价值的。一个精神有病态的人,往往感觉很锐敏,智力也相当高,而性情兴趣又大都很温雅细腻,他对于另一个精神有病态的人一定会发生不少同情之感,而一个健全与正常的人,在他看来,反而见得木强与索然无味。反过来,在正常的人也觉得一个有精神病态的人有些不近人情而不可捉摸,因而彼此之间,总有几分嫌厌,而不易接近。以前常有人以为我们应当劝一个有精神病态的人觅取一个遗传健全而体魄强壮的人,如今看了本节的讨论,可知这种劝告是很徒然的。假若我们再参考到遗传的法则,例如孟德尔的品性隐显和品性分合之理,(66)则更可知此种劝告在理论上也不会正确。无论如何,这种劝告是行不大通的,因为他根本没有理会一个简单的事实,就是常态和变态是合不大起来的,即使结合于先,也不会和谐于后。教两个都有显著精神病态的人成婚,根据同品相聚的道理,宜若可以好合了,其实也不然,既然双方各有显著的病态,好合的可能性当然不大,因此,为他们自身计,为他们的配偶计,我们劝他们最好不要结婚。明知在独身的状态中,性欲的不容易满足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但根据福求其大、祸求其小的原则,也只好听之了。假若精神病态中又有显明的性歧变的成分,而此种歧变又属对方所无法顺应,无法满足,则不婚的劝告,在我们就更义不容辞了。对于精神病态程度不深的人,这一类反对成婚的理由当然就不大适用,事实上这种人也往往一往情深,因缘固结,旁人的劝告也极不容易发生效力。遇到这种例子,婚姻可而生育不可的劝告就大有其必要了。 生育节制的必要到现在已经得到一般人的公认,不但是不想要子女的人承认这一点,即是想要子女的人也已大都有此认识。这是有显然的理由的,为母亲计,为子女的健康计,两次生产之间应该有适当的距离,而这距离至少应当有两足年;这就需要生育节制的帮忙;早婚的青年,为了经济以及其他种种很合情理的原因,也许愿意把生育展缓几年;这也同样需要生育节制的帮忙。无论一个夫妇怎样喜欢子女,子女的来临是应当有时间的选择的,就是应当选择父母最有能力来接纳它们和养育它们的那几年。尤有进者,大家庭(67)的日子是过去了。为家庭设想,也为国家与民族设想,每一对结婚的夫妇平均能生育两个甚至三个子女,在文明社会的卫生条件下,事实上也已经足够维持人口的数量。若因不得已的理由,例如母亲的健康程度不宜于生育或父母的一方有不良的遗传品性,那最好是不要发生胎孕 的作用,遇到这种例子,生育节制的方法就得严格地与强迫地加以运用了。(68) 生育节制的各种方法的讨论不在本书范围以内。好在这方面的文献如今已经很多,大可供读者的参考;(69)固然我们也承认究属哪些方法最好,到现在还有争论的余地,而所谓最好的方法,不管是那一个(下文所论绝欲的方法除外),也不一定十足可靠。幸而在各国的大都市里,生育节制的咨询与治疗机关很快一天多似一天,凡属愿意节制的人可以得所问津而解决他们种种疑难的问题,从此以后,因知识不足而引起的困难与失败可望逐渐减少了。(70)不过我们也承认,知识的充足是一事,而运用的谨慎又是一事,运用而不慎,无论知识如何充分,同样可以失败,而运用之际,要始终谨慎行事,也并不是容易的。在新式的节育方法流行以前,最古老与最普通的节育方法或避孕方法是“中断交接”或“户外射精”,这是无需什么物理或化学工具的,也是不需指示而尽人能为的;并且,就防止受孕一端而论,也相当有效。不过这古老的方法会减少性交的满意,因为就大多数男子而论,这方法失诸过于迫促,过于仓皇,那是不痛快的,而对女子也不相宜,女子解欲的过程本较男子为迟缓,交接的时间过于迫促,则不满足的程度不免加深。户外射精对于男女的健康也有不良的影响,但此种影响并不像有的人所想象的那般大。 中断交接或户外射精也确乎是一个久悬未决的问题。医学界的最高权威都承认它是最普遍的节育方法。无疑它也是最古老的方法,在犹太《旧约》经典的《创世纪》里就提到过俄南的例子。(71)这方法的所以普遍,也因为它简单;它事先无需计虑,临事无需准备,并且在经济上无需分文的耗费。不过若就神经系统的健康而论,户外射精的习惯有时也是无疑可以发生问题的。固然我们也承认户外射精既如此普遍,只是一个可以发生问题或往往有害的说法是不够的。不过事实也很清楚,有部分例子——初不问这部分的人数——是可以发生种种轻微的神经病态的,其表现大都是一些神经方面的烦躁不安,经不起种种刺激,有的只在男子或女子方面表现,有的男女双方都有这种表现,而这种表现的由来,除了户外射精而外,更推寻不到其他的原因。在女子方面容易有这种表现,是比较不难了解的。做丈夫的,在交接的时候,不一定每次都能体贴到妻子解欲的需要,不一定都能顾虑到妻子已否到达亢进的境界,而女子的性欲亢进在正常的情形下原比男子为迟缓,因此,女子性欲还没有到亢进的程度以前,户外射精大抵已经发生;这样,男子尽管得到解欲的结果,而在女子,则势必因亟切得不到解欲的缘故而感到神经上的紧张、失望与烦懑。而在丈夫方面,既深怕得不到户外射精的结果,不能不提心吊胆时刻顾到他自己那方面解欲过程进行的程度,将进亢进的境界,又不得不提早抽身,那种悬崖勒马而又深恐勒不住的光景,以及幸而勒住的动作所招致的情绪上的震撼,有时对神经的健康,也不免有几分不良影响。所以做夫妇的,一方面对户外射精的方法尽管了解,有时也不免再三运用,但若神经上发见有此种不良影响,而此种影响又似乎别无其他原因可供解释时,便应暂时放弃不用。就许多夫妇而言,户外射精的方法无疑是不适宜的,他们应当采用其他比较无害的节育方法。即为一般夫妇设想,除非性交的艺术已达相当成熟的程度,双方真能有相互的同情,密切的合作,纵使射精虽有内外之分,而双方亢进的到达无仓皇、迫促、不足与后期之患,这种方法的利用也只可偶一为之,而不宜成为一种惯例;要使妻子方面不吃不足与后期的亏是有法子的,就是在交接之先,多留一些准备的时间,务使在妻子方面,积欲的过程先行进达很深的程度,庶几男子射精的发生,比起女子亢进的到来,不会失诸过早。 中断交接或户外射精的反面的一种交合行为是延宕交接或忍精交接,有始终忍耐不达亢进程度便尔终止的,也有到最后还是任其到达亢进程度的。彻底的忍精交接自可以用作避孕的一法,因此近来提倡这方法的人很多,实行的人也很不少,但并没有实行中断交接的那么多,因为这方法是比较不容易的。用忍精交接法来避孕是当初奥拿伊达新村(Oneida Community)(72)中人的惯例,后来又经斯托克姆女医师(Alice Stockham)在她那本很传诵一时的《卡雷扎》(Karezza)一书里提倡过。拖宕交接对女子方面无疑是十分适合的,并且毫无不良的结果;因为这种交接对她全无拘束,并且总维持着充分的时间,可以让她从容到达亢进的境界。凡是对这种交接有过经验的女子似乎都表示赞同。不过对男子方面是否同样适宜,同样没有不良影响,那意见就不很一致。对于有的例子,忍精过久在神经的健全上或许可以发生一些影响,并且这种影响是和中断交接所发生的属于同一性质,不过在程度上大抵要轻些罢了。我们有一些理由教我们想到这种影响是可能的。但就很大的一部分例子而言,我们并没有能发见这一种影响。这种交接是不大容易的,大抵非神经系统很健全而又很稳称的人不办,而这种人似乎并不感到拖宕交接对他们有什么不良的结果,当然我们也承认,假如运用过度,坏的影响也还是可以有的。 假如避孕不得其法,或有法而失诸粗疏而至失败,即依然不免于成孕,那也就只好听之了;堕胎的行为是不能做的。帮同一个女子打胎,无论是为了个人的健康或社会的福利,甚至民族的前途设想,到现在还是一个刑事的罪名。女子大都愕然于为什么这种行为是非法的,也不了解为什么一个穷苦的女子,对于不欢迎的胎孕,只能私底下乱服不生效力的有害健康的打胎药的一法,而在比较富有的女子(在英国是如此)只能走到国外去施行手术的一途,此外别无可以取得国家与法律所许可的长策。将来妇女对于国家的立法有更大的权力时,法律对于堕胎的禁条无疑不免要经过一番修正,这种禁条的修正在事理上也正复有其必要,因为它所根据的是一些陈旧理由,现在已经不适用了,未来总有一天大家会很明白地承认这是一个个人问题,而不是法律所能过问的。要是有胎而打不得,那配说打不得的话的人是医师,而不是法官,不是警察。目前在许多国家里,开明的舆论已经渐渐朝着这方向走,而在苏联,堕胎虽不受鼓励,也并不受禁止,因此凡属要堕胎的人都可以在医院里得到相当的医事与卫生的调护,这并不是承认堕胎是一个好法子,但是在避孕的知识没有充分传播与避孕方法没有充分进步以前,这是只好容忍的一条出路。(73) 因为普通避孕的方法非谨慎行事不容易成功,于是近年以来一种替代而更彻底的方法便渐渐通行起来,那就是绝育的方法(sterilization)。绝育方法的避孕效力是绝对的。而其方法,在外科医术昌明的今日,又是很简单而没有危险的;手术是需要的,但无需将性腺割除,在男子只需把输精管截断(vasectomy),而在女子,只需把输卵管或喇叭管结扎或截断(salpingectomy),用绝育的手术来治疗精神病态,也许没有什么很大的价值,若用强制的手段加以执行,对于一个人的精神生活可以有很坏的影响;但若自愿采用一个避孕的方法,那似乎有很大的成效;普通避孕方法的种种麻烦,运用时节所必不可少的经心留意,绝育以后,便可以一扫而空;所以在对普通避孕方法感到厌烦的人大抵可以赞成这个彻底的绝育方法。(74)绝育的避孕方法既属彻底,既属一经手术,便无可挽回,所以从事的人必需于事前加以充分的考虑,否则不免噬脐莫及;这一层是无需多说的。 有的人,甚至于医学界的人,以为绝育在现在还是干犯法纪的。这种教条并没有确实的根据。英国的优生学会曾经设法请国会通过一个推广绝育的议案,其用意倒并不在使它成为一种合法的行为(有人以为用意如此,但这是无需的了,因为这在事实上已经做到),而在使绝育的好处可以传播开来,让生活困难或有重大遗传缺陷的分子也得沾实惠。对于这种好处也有人提出过疑问,很不幸的,甚至于医学界中人到现在也还不很了解。遗传有重大缺陷的人所生的子女,不一定个个都有同样的缺陷固然是不错的,但无论此种子女的比例的大小,这类人能实行绝育,那无疑总是对个人、对社会、以至于对民族有益的一件事。就民族的利益而言,绝育并不能把人口中所有在智能上不适于生活的分子完全淘汰;但它可以做这种淘汰功夫的一个起点,也是不成问题的。总之,关于绝育的题目,我们目前还得做不少教育工作,因为了解它的人还实在太少,其所了解也不够充分。(75) 还有一个时常有人讨论到的联带的问题是性交接的频数。这方面的意见很参差不齐,并且主张的人各有各的成见,说来都很武断。有的人认为即使每夕交接一次,也是正常的,并且是必须的,他们实行了多少年也没有感到明显的害处。在另一极端,有的人以为除非为身后嗣续之计,一个人不应当性交——即一生之中也许可以有两次或三次性交——,否则便是不自然、不正常的。就一般的动物而言,除了生育的功用而外不作交接的行为固然是个事实,但应知我们问题的对象是人,我们在对人决定自然与不自然的标准时不免参考到在血缘上隔离得很远的物种,岂不是有些问道于盲?我们要考虑的是,人类在这方面的一般习惯究属如何,而我们知道这种习惯是 并不很狭窄的专以生育为目的的;固然我们承认,在文明程度低而没有受文明之累或沾染文明的恶习的民族,比起文明程度高的民族来,要寡欲得多(这一层是和一般人的错误的假定相反的)。但我们也不一定要师法文明程度低于我们的民族,假如我们觉得所行的是合乎情理的话,我们也尽可以有我们自己的习惯,初不必拿它们做什么蓝本。不错,天生了我们的性器官,是为传种的,不是为个人逸乐的;但天生了我们的手,目的原在帮助我们的营养的功能,如今我们拿它来弹钢琴,拨琵琶,难道也错了么?一个人用他的器官来取得生命的愉快,增加精神的兴奋,也许和这器官的原始功用不很相干以至于很不相干,但因为它可以帮一般生命的忙,这种用法还是完全正当的,合乎道德的,至于我们愿意不愿意称它为“自然的”,那毕竟是一个次要的问题。总之,我们不能把自然的含义看得过于狭小,那些主张“问道”于低级动物,而认定只有以嗣续为目的的性交才合乎“自然”的人,似乎在别的生活方面也应当拿低级动物做师法,例如,废除衣服的“不自然的穿着”。换言之,人类若没有活动则已,有则艺术的成分或人文的成分,当然会演展出来,而此种演展并不会和自然发生真正的冲突。(76)前人有诗句说: 这是一种艺术, 把自然改头换面则有之,就自然根本补充则不会, 不过此其所谓艺术, 本身也未尝不是自然。 把一切似是而非亟切无从证明的说法撇开而从事实的立场说话,我们必须承认性交频数的自然变异范围是很广的,(77)因此,我们在这方面不能定下什么规律,而必须就个别的例子,分别寻找对他最适当的一个频数,不但对一个例子的本身,并且还得参考到他的配偶,假如双方有些悬隔的话,还需进一步设法调和。在以前,频数的规律是有过一些的,从很古老的时候就有。希腊的政治家梭伦(Solon)教人一月三次,希腊医师们的主张大致也是如此。宗教革命的领袖马丁·路德定下的规矩是一星期两次,赞成这规矩的人大概占最大的一个多数。哈维医师(O. Harvey)把美国各家的统计表加以综合研究的结果,发见最中庸的频数是一月8次,约占50%,两端所跨的变异的范围是从最少的一月3次到最多的一月15次。(78)不很规则的次数有时也有几分好处,所谓不规则,指的是有很密的次数于前,而继之以长期的休息于后;次数的所以密接也许是将顺女子性欲的结果,女子在经净以后往往性欲比较旺盛,所以有此必要。女子的性欲大抵比男子为不规则与不可捉摸,因此性交一事,很相宜地应当由她发难,由她主动,而做男子的把这种主权交付她之后,自己在事实上也不吃亏。不过,就事理而言,把交接的次数匀开,让每两次之间总有相当的时间上的距离,总要比增加交接的次数好些。次数增密的结果,总不免减少性交对身心两方面的利益。要使性结合真正成为一种人生的乐趣,成为性爱小说里所称的“真个销魂”的乐趣,根据物以稀为贵的原则,次数总以稀疏为宜。(79) 交接太频的习惯,一经养成以后,还有一种困难,就是遇到必须长期节欲的时候不容易应付,例如旅行在外,配偶的一方有病,或分娩后的休养时期(一个月到六个星期)。妊娠期内应不应交接是一个疑难的问题,医师在这问题上大抵不大愿意给什么劝告,因为深怕夫妇之间因此而引起感情上的纠纷。不过这问题的最大关键,无疑是流产的倾向;(80)这倾向的大小,在女子之间是大有不齐的,据说有的女子,只要你在她面前打一个嚏,她就会流产;有的,即使你把她从五层楼的窗口推出去,也不会流产。假如有流产的倾向,妊娠期内便应节欲以至于临时绝欲。就一般而言,到了妊娠期的最后几个月内,这种节欲或绝欲的习惯也是应当培植的。不过要劝告别人在妊娠期内完全避免交接,是要加以相当周详的考虑的。大抵一对富有同情和聪慧的夫妇总会自己想出应付的方法来,决不至于遭遇很大的困难,真属万不得已,即使暂时运用手淫的解欲方法,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但要教做医师的劝人在这时期里完全绝欲,这种劝告也许会引起以后他所无法纠正的困难。 关于生育子女的条件,即在何种状况之下才配生育,或一对正常与健全的夫妇应生多少子女,这些问题的详细讨论不在本书范围以内。一般人的见解以为除非一个人结婚太迟,对于成孕一节,最好不要操之太切,即婚后最好有一个避孕的时期。不过在目前社会状态下,婚后立即受孕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因为避孕的知识已经相当普通。并且即使有孕育的事,这其间也并没有什么危险,以前以为青年女子不宜于生育太早,这种看法是不很对的。不久以前(1932年6月8日),在爱丁堡产科学会里,米勒医师(Miller)提出报告说:在皇家产科医院里临盆的174个17岁以下的产妇里,85%是所谓瓜熟蒂落而丝毫不假手于医药的,只有8个例子因为大小不称,才用了一些人工的帮衬;同时,在婴儿方面,哑产(即产下已死)与产下不久即夭殇的死亡率是6.5%;这也比一般的同样的死亡率要低,在同一医院里,这种一般的死亡率(即包括一切年龄的产妇所分娩的婴儿在内)是11.8%。可见妙龄生育,对母子的健康都没有什么不相宜。反过来,若第一次生育发生在中年以后,那困难与危险倒要大得多。(81)不过无论第一次生育时产母的年龄如何,为母子双方的利益设想,也为做父亲的人设想,在每两次妊娠之间,至少总应该有两足年的休息。就一般的情形而言,在近代的景况下,最恰当的子女数目是从两个到三个,为一家设想应该如此,为全部人口的数量设想也应该如此。在以前,社会状况没有现在的健全,人口死亡率要比现在高,生育率要高些,平均子女的数目要大些;但现在是无需了,社会的文明向前推进以后,优生或民族卫生的需要行将更见得迫切,到那时,有的家庭一定要比两个或三个更少生些,而有的家庭则不妨多生几个。(82) (83) 第六节 不生育的问题 婚姻的又一个问题是无出或不生育的问题。在讨论这问题之先,我们很可以把下面的两种例子搁过不提:第一种是,在婚姻之前,男女双方先有过一番熟虑,觉得因为种种原因,最好是暂时不要子女,或根本而且永久不预备生子女;(84)第二种是,想要子女;而一时因生理或心理关系不能有子女,但只需经外科或医药的诊治以后,依然可以有生育的希望。除了这两种以外,还有一小部分夫妇一方面想有子女,而另一方面又明知根本没有法子有。这种例子又应该怎么办呢? 这种根本不能生育的情形论理是不应当很多的。这种夫妇要是真渴望着有子女,他们在结婚以前,应当先经过一次医学的检查,检查的结果至少可以让他们预先知道,成孕与分娩的机会大概有多大。我说大概,因为无论检查得如何细密,要预先完全断定是不可能的,也因为,有的例子,在第一次婚姻里没有能生育子女,期望虽殷,杳无踪影,但后来离婚而彼此再婚以后,男女双方都居然生起子女来。还有一种情形,婚前的检查是认为可以有子女的,但婚后局势变动,成孕的可能性也就随而变动,而这种局势的变动当然不是在婚前所可预料的。凡已婚而根本不能希望生育的例子只有四条可能的路走,而每一条在当事人的精神生活方面都有它的影响。 (一)第一条路是坦率地接受不能有子女的局面。(85)对于许多例子,这也许是最好的出路。大多数人,特别是大多数妇女,固然愿意有子女,但这种愿望不一定是很长期的,过了一段时期往往会成过去,他们会发见子女而外,生命中值得想望的东西还不止一端。他们同时也会看到当代的世界事实上也并不吃人口太少的亏,少数人不生子女是无关宏旨的。他们的阅历增多之后,他们更会感到他们的专业也已够叫他们操心的了,或已需要他们的全神贯注,再要叫他们,特别是在妇女一方,担当起做母亲的责任,也似乎有些说不过去,何况这种母道的任务,要是做得好,也等于一个必须维持上好多年的职业,而其所需要的惨淡经营,全神贯注,也许还在一般专业之上呢。又或许这女子自审对于母道根本缺乏特殊的能力,即使强勉做去,也是吃力而不见得讨好。又或许男女双方或男女的一方感到自己的遗传气质里,多少有些不很健全的地方,能够不把这种气质传递到下一代,也未始不是一桩功德的事。好在做父母的本能一大部分是可以升华的;母性的本能是不难改用社会事业做它的对象的。加入社会事业之后,这样的一对夫妇虽不是一些未必成材的子女的骨肉上的父母,却不难成为许多别人家子女的精神上的父母,他们造福所及,也许要远在生养两三个子女之上,许多被人称为“万家生佛”的人不往往就是这种社会分子么?在西洋社会里,有不少妇女,就是这样成了名,造了无量的功德,而赚取了生命的乐趣的。 (二)第二条出路是离婚。为那些以子女为婚姻的第一要义的人,这也许是一个合理的解决困难的方法。(86)但是,这实在不是一条很值得欢迎的出路。大多数国家法律在这方面是很复杂的,要老老实实根据不能生育的理由提出离婚,往往困难很多,因此就不能不假造理由来迁就法律的条文。即使撇开这一点困难不说,这一条出路还有许多问题。我们一面尽管在原则上赞成离婚不应当太困难,但同时在实际上也尽可以采取一种态度,认为这路子是越少走越好。(87)离婚之后再婚,也许结果比第一次婚姻还要不好,关于子女生育的一点,也许更毫无把握。同时,离婚的举动,我们即使极表同情,也总等于一个失败的自白,失败的招认,而这失败又是非同小可的,因为它是人生最密切的一种关系的失败,此而失败,将无往而不失败;而反过来,一桩婚姻,除了不生子女这一点而外,也许是好好的,不生子女也许是惟一的美中不足之处,只是为了这一点,我们即用最苛刻的眼光来看,又何能断定这婚姻是已经失败了呢?因无出而想离异的人,不明此理,贸然地舍此而就彼,岂不是有几 分愚拙?凡是用没有子女的离婚理由的人,我们若把真相研究一下,实在是性情上有些问题彼此融洽不来,不过恰巧又没有子女,于是就拿它做一个比较冠冕的题目罢了。因此,就这种夫妇而言,不生子女的问题实际上不过是一个更大的问题的一部分。 (三)第三条出路是抱养别人的子女。(88)这是很容易想到的一条出路,并且要是做得得法,也是最好的一条出路,特别是因为在目前它可以取得坚强的法律的保障,我说在目前,因为至少在英国,这种法律的基础是晚近才有的事。子女的抱养不但不拆散一个婚姻,并且或许可以教它更见巩固;而对于这种子女,做父母的,特别是做母亲的,除了生理或血缘的一端而外,尽可以把父道与母道的兴趣与能力完全施展出来。同时抱养的举动也有不少社会服务的意义,别人家的一个子女,本来也许免不了糟蹋的,免不了成为家庭与社会的一个累赘的负担的,从此可以有一个比较光明的未来,比较充分发育的机会,这也岂不是很好么?对于不少妇女,即使大部分的生活是在家庭以外,大部分的兴趣是在事业与学问上,抱养子女以后,往往精神上更见得饱满,生活上更见得愉快。 不过抱养子女显然是要很小心的,否则恐怕不容易成功。不但所抱养的小孩年龄要小,要很小,并且抱养的手续要做得清楚干净,最好和本生父母完全脱离关系。主要的问题是子女本身的健康和家世的清白。假若对子女所从来的父母家世不加充分的理会,未来也许会产生很痛苦的经验的。抱养子女的人家,应当先请医师帮忙,把养子或养女的来历,凡属可以调查清楚的,都弄一个清楚与加以熟虑以后,才实行抱养,否则不宜轻于尝试。 (四)第四条可能的出路是在婚姻以外别谋结合,而希望从新结合里产生子女。这是最困难的一条出路。(89)有时也有人想到这条出路,但除非有很特别的情形,实行是不容易的。最大的困难是这种举动第一要取得三方面的同意,而三方面的意见很不容易完全一致,即使勉强一致,又不免感到这种举动总要遭到大部分外界社会的反对而不能不多所顾忌。要实行这条出路,而希望各方面都不发生问题,所需要的条件的凑合是极难的,是百不得一的,所以我们觉得也就不值得加以讨论了,至于劝人家走这条路,那更是不容易的。 我们也知道这条路还有两条变通的办法,第一法是绝对要不得的,就是,做妻子的,瞒了丈夫,暗中自己去找外遇,把由此所生的子女算是和丈夫所生的子女。(90)第二法是比较可行的,就是人工授精的方法。不过这方法也往往失败,并且也有许多显然不近人情的地方。但这是可以做的,并且成功的例子也间或可以遇到。人工授精的技术问题,范·德·弗尔德医师在不久以前曾有过一番讨论。(91) 第七节 阳痿与阴冷(性能不足与性感过敏) (92) 性冲动能力的大小与它发生和衰歇的年龄,其变异的范围都是很大的。在这一点上,除了少数高等的猿类以外,人和其他低于人类的动物可以说完全不相同,在这些动物中,性冲动和生育的功能有不可须臾分离的关系,而在不生育的时期里,性冲动是十有九例不存在的。 我们在上文已经讨论过,性冲动在身心两方面的表现,即在寻常健康的儿童中,也并不是不常有的事,因此,它的特别提早的呈露,我们不能当做变态看。(93)至于到了老年,性的生活,特别是在精神方面,也很难说有什么确定的止境。在女子方面,月经的终止并不一定代表性冲动的衰歇,即性能的衰歇并不一定随经绝而惧来,甚至于往往不是一个并行的现象;而在男子方面,即年登耄耋,性欲往往还存在,甚至于性能也还完整。(94) 性能的大小也因人而异,其变异范围之大不在出现的快慢与衰歇的迟早之下。我们不妨把守身如玉的青年男子梦遗的频数做一个比较的尺度;在有的青年,一星期内梦遗两次或三次,而并不引起什么严重的疲乏的感觉;有的一月只有一次或两次,有的从不曾得到过遗精的经验。对于有性关系的人,性交接的频数也是一个尺度,在有的人,每夕必交接一度,习以为常,历有年所,也并不感到什么损害,而有的一个月只能有一次,过此他认为就要过度了。总之,即在一般的健康程度很过得去的人中,性能的个别变异是很大的,因此,我们没有法子定下什么可以共同遵守的规律来。 十足的性无能或性能缺乏[sexual an.sthesia,齐恩(Ziehen)把它叫做 anhedonia],在男子中是极难得的或绝无仅有的。性能不足(sexual hypo.sthesia或 hyphedomia),即相对的萎缩、冷淡与不受性的刺激,在男子中却是很寻常的,比我们有时所想象的要寻常得多。有的男子,性能不足是浮面的而不是真正的,这种男子的性冲动往往有些不大正常的倾向,特别是一种尚在发展中的同性恋的倾向,不免把原有的性能藏盖起来,使它潜而不显,成为潜意识的一部分,其于性能的表现,在浮面上便呈不足之象,其实未必如此。另有许多例子,性能的痿缩是手淫过度的结果,是精力消竭的表示。第三种例子,性能不足是由于生活的其他方面过于忙碌,过于紧张,把身心两方面的剩余精力消耗殆尽的缘故,不过我们也得承认,在这种例子里,有一部分的性能不足,是一个原有的虚弱状态,和生活的紧张无干。再有第四种例子,性能不足是由于一种幼稚状态(infantilism),那就成为发育停滞的一种表示了。 在文明社会里,因为生活紧张,劳于应付,以至于疲于奔命,也因为性冲动所由发展的环境多少有些不自然,男女当交接时,容易发生局部的或完全的阳痿或阴冷的现象。汉密尔顿医师在他的研究里,发见只有55%的丈夫和38%的妻子认为他们自己的性能是正常的,而这些丈夫和妻子,我们要知道,全都属于社会里所谓最上流的阶级的;在男女的答复中,虽则有一部分不大清楚,不很肯定,但总起来说,无论男女,自己承认性能在水平以下的,在比例上比自认为在水平以上的要高得多。这一点是很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寻常总以为,无论男女,对于一己的性的能力,喜欢夸大者多,而谦逊者少;汉氏调查的结果既适得其反,足证不是我们寻常的见解错了,便是性能不足的男女实在为数不少,以至于无可夸大,只好谦逊。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注意的,就是,认为妻子的性能不足的丈夫,和认为丈夫的性能不足的妻子,在数目上不相上下。汉氏又发见41%的丈夫自己承认,现在或以前遇到交接的时候,有过痿不能举或举而不坚的困难,而同时 24%的妻子(不一定就是所调查的那些丈夫的妻子)认为她们丈夫的性能是有欠缺的。(95)不过性能的大小并不一定是圆满的婚姻生活的惟一以至于主要的关键。在汉氏的研究里,那些自认为性能在水平以下的丈夫和妻子,同时承认婚姻生活相当圆满或很圆满的,在比例上比自认为性能中平或性能中上的丈夫和妻子为高。这一层的发见事实上倒是和寻常的经验符合的,那些把婚姻看得太狭窄的人,认为婚姻关系以性结合为主体的人,把高度的性活动看作婚姻幸福的主要条件的人,应当牢牢记取这一点。狄更生医师关于妇女性能的那一番研究,虽和丈夫的性能只有一些间接的关系,似乎证明男子中,只有6%的光景是阳痿的。(96) 我们应当记住,性能萎缩的产生,后天的纵欲过度和原有的性能不足或性感薄弱都是有分的,甚至于两者还可以合作,以造成痿缩的结果。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考虑,因为一部分男子在婚姻生活里最大的一种恐怖就发生在这一方面,他们自己以为性能有问题,自己以为有“不男”之诮,于是疑心生暗鬼,一种莫须有的恐怖心理就笼罩着他们的生活。我们说婚姻生活里如此,其实在婚姻生活以外,或虽在婚姻状态以内,而事实上已到了这状态的后期,这种恐怖心理还是可以发生。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性冲动与性能力的缺乏,在男子中是很寻常的,其寻常的程度要在我们有时所认识之上。这是一个事实,因为这个原因而夫妇始终未尝享受床第之乐的婚姻,数目也不为少;这也是一个事实。但这种事实的存在并没有完全成为婚姻幸福的一个障碍,这种人的婚姻幸福并不一定在一般人之下。所以事实上性能不足往往不大成问题,成问题的是想象中的性能不足。性能的薄弱、欲念的静止、所谓“古井不波”一类的情绪状态,在另一部分的人是求之不得的,而对这种疑心生暗鬼的平常人却可以引起极大的忧虑,他总是千方百计要把它治好,他不惜向任何走江湖的庸医请教,庸医利用他这种恐怖心理,从中渔利,他也执迷不悟。他不知道在紧张的情绪状态下,暂时的性能消失是很容易的,并且也是无关宏旨的。对于神经脆弱和经验不足的人,这种暂时的消失特别容易发生。蒙田虽不是个科学的心理学家,但对于这一点他看得很正确,在他那篇论想象力的散文里,他说性能的消失本身就从恐惧而来,他又很有眼力地叙述到,只要用些巧妙的方法,把恐惧心理抵消以后,原有的性能可以完全恢复。 不过,在有的例子,性能的欠缺是建筑在神经系统的一个后天获得的习惯上、而不是轻易可以补救的。性欲的长期抑制(97)、手淫成癖、交接过度,都普遍被指认为性能欠缺的一些原因(98)。还有一层,近代文明社会的生活环境很容易养成一般的神经锐敏的状态,对一般刺激的反应,往往不免失诸过于匆促而不能从容与婉委行事;这在性的方面,就容易使积欲的过程过于缩短,而解欲的过程与亢进的到达过于提早,根本影响到交接的圆满程度。性能的不足或欠缺,这也是一种解释了。 弗洛伊德和其他学者认为男子泄精过早的现象是很普通的,我观察也是如此;但洛温费尔德把75%早泄的例子归咎到手淫上去,我却不敢赞同。在部分例子里,手淫无疑是早泄的一个因素,但我们知道,极端的手淫癖习有时也可以对性能不发生任何严重的影响;无论如何,手淫的习惯既如此普遍,我们要拿它来解释任何变态或病态的现象时,总需特别小心,一定要证据确凿,原委分明,才可以咬定它是一个因素,否则总有几分捕风捉影,如今我们讨论到性能不足,当然也得注意到此,而不便信口轻作因果之论。或许就通常的情形而言,我们一定得把神经衰弱性的性能痿缩看作近代的一种一般倾向的特殊表现。什么倾向呢?就是,在忙迫的都市生活里,一切反应不免失诸过于急促、过于锐敏(即如女子怀孕以后,不足月便尔分娩的现象也未始不是此种一般倾向的一个特殊表现)。(99)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把神经衰弱性的性能痿缩看作长期忍欲的结果。青年的结婚年龄展迟以后,自春机发陈以至成年,这许多年以内的性欲是无法满足的,虽有手淫一类的解欲的出路,但往往因积欲太久,其满足的程度也自有限;这时期以内的性欲,既有积而不解的一般倾向,而虽解又每患不尽,影响所及,对于解欲过程的循环机构,不免引起几分损坏。有此内外两个原因,于是神经衰弱性的性能痿缩便很难避免了。 就大多数例子而言,性能痿缩只是一种相对的或比较的亏损,而不是绝对失其效用。阳道的勃起多少也总还完全,射精的作用也照样发生,所憾的是发生得太快了些。在当事人本身也许并不感到这其间对人对己有什么问题。不过在我们看来,近代女子方面的性能痿缩,或所谓阴冷,无疑要间接归咎到这种男子性能的缺陷上去。 但若或因气质的实际衰弱,或因一时精神刺激的关系,引起了比较绝对的性能痿缩,当事人在心理上往往可以发生很大的忧惧。在这种忧惧心理下,他会一天到晚揣摩着自己的性的能力,不断地想把它激发起来,假如他还没有结婚,也许再三再四地想寻花问柳,为的是要测验他的性能有无进步——但结果总是失望。(100) 所以事实上我们有两种性能痿缩的例子,一是心理上的痿缩(psychic impotence),二是神经衰弱性的萎缩(neurasthenic impotence),后者是一个旧有的名词,我想我们现在还可以用。在第一种例子,解欲的机构并无问题,始终完整,但因情绪方面的抑制,张而不能弛,结而不能解罢了。所以治疗的方法只需把这种抑制的势力尽量消除,对当事人的种种疑虑加以排解。在神经衰弱性的例子,解欲的机构不是受了抑制,而是多少有衰弱的倾向,因此治疗的功夫通常虽未尝不可能,而复原的希望却比较不大,不过经治疗以后,虽未必能把损坏的机构恢复原状,至少可以减轻损坏所引起的影响。无论那一类的痿缩,治疗的要点是在和缓当事人的恐惧心理,让他的意念从性的题目上转移开去,并且要他能切实留意到日常的卫生。我们在这里不准备考虑各种药物,市上尽管有这些东西出售,尽管有许多广告宣扬它们的效力,它们的价值终究是次要的。对部分的例子,有的药物也许有些用处,但除了心理方面可以增加少许兴奋与慰藉而外,究竟有几许影响得到体质的实际功效,却始终是一个疑问。马钱子(一称番木鳖,nux vomica)一类的药物,对于性的系统以及整个脊脑,是有兴奋影响的,当一种强壮剂或补益剂用,也有它的价值,但若服用的人已经在一个过敏与易感的状态之中,用了比不用还不好。(101)性交也不是治疗方法的一部分,不应当鼓励,至于用寻花问柳的方法来锻炼性交的能力,更是应当在劝止之列。不过对已婚的人,久旷和期待的时间太长,倒也是不相宜的,对常人如此,对此种例子尤其如此,同时,一切太用力的心理活动和情绪上的焦虑也是犯忌的。在这种地方,一个明慧和能随机应变的妻子是医师的最好的副手。卢梭的经验在这方面就供给我们一个很好的例子。卢梭是个神经过敏和极容易引起兴奋状态的男子;他的一般情绪是一触即发的,而他的性冲动也反映着这种高度的神经易感。要是对象是个娼妓,或是个他能感到热恋的女子,他是不能完成交接行为的。但是他和泰蕾丝(102)相处既久,既维持着一个宁静的伴侣生活,他似乎并不痿缩,并且,要是他在《忏悔录》里所自信与自述的种种确乎是事实的话,他还生了许多的儿女咧。对于这一类易感而易于兴奋的例子,凡属可以和缓或轻减这种易感性的事物都是有用的。寻常一个男子,在久旷之后而有交接的机会时,第一次的亢进与射精作用也许不免提得太早,但第二次交接的结果即便恢复了常态,至于第一次与第二次间的距离,少的不到半小时,多的可以延缓到好几天,那就要看各人性的方面的气质了。久旷则易感,易感则不免射精过早,常人如此,痿缩的人更不免如此,道理原是一条。我们在这里不妨再进一些劝告,性交的尝试,最好不要在夜间就枕的时候,而在已经有一度睡眠与休息之后,或在清晨已醒未起之际,据一部分专家的意见,以为就大多数痿缩的例子而言,清晨实是最适宜的交接时间。凡属痿缩的例子诚能留心到这些细节,同时又能涵养些精神上的谧静和注意到一般身心上的合理的调摄,相当满意的结果是可以有的。 上文的讨论表示性能的薄弱或欠缺大部分是一个个人与社会适应的问题。就大多数例子而言,假定一个青年,从小和异性的人始终维持一个自然与健全的关系,到了结婚的时候,如果对方人品相当,要取得和谐的好合,是不会成问题或发生很大困难的,见了可爱的异性以后,上文所提的那种神经性的恐怖、那种事先的畏惧或临事表面上虽急色而实际上却痿缩的一类的状态也就不至于发生。我刚才说性能痿缩大部分是对社会生活适应得不完全的一个表示,我以为这不是徒托空言,而是有相当理由的。我们当然不能忘记那些先天的因素,例如,同性恋的倾向之类;我们也未尝不顾到体格上或结构上的弱点或缺陷,这些,要有的话,是不能不请教外科医生的。但是一个有见识的外科医生自己就承认,他把他的一部分责任尽了以后,心理学家和精神治疗学家应尽的责任正还不少咧。 我们也有理由可以相信性冲动虽因人而有强弱,但总不会弱到一个完全不能表现的地步,即在最弱的人,遇有良好的机缘,也总可以有几分表现。克拉夫特-埃平承认性能完全缺乏的例子虽 第七章 恋爱的艺术 第一节 性冲动与恋爱的关系 (1) 我们对于“婚姻”可以有许多看法。如果就它的不加粉饰而抽象的基本方式看,并下一个界说的话,婚姻是“合法的同居关系”。在文明状况下,婚姻成为一国风俗或道德习惯(从它的基本要素看,道德其实就是习惯,就是风俗)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一种契约关系了;克里斯欣认为:“婚姻之所以为一种契约,不止是为了性关系的运用与维持,并且是为了经营一个真正的共同生活。所谓真正,指的是一方面既有经济与精神的条件做基础,而另一方面更有道德的(也就是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做堂构。”不过从进入婚姻关系的人的亲切的生活方面看,婚姻也是两个人因志同道合而自由选择的一个结合,其目的是在替恋爱的形形色色的表现,寻一个不受阻挠的用武之地。 “恋爱”是个很普通而悦耳的婉词,我们说到恋爱,我们大抵把性冲动的任何方式的表现包括在内。不用说,这是不确的。我们必须把“欲”和“爱”分别了看,欲只是生理的性冲动,而爱是性冲动和他种冲动之和。 欲和爱的区别,是不容易用言辞来得到一个圆满的界说的。不过许多专家所已提出过的界说,我们多少可以接受,因为它们多少总可以把这种区别的一部分指出来。约略地说:“恋爱是欲和友谊的一个综合,或者,完全从生理的立场看,我们可以跟着沃瑞尔说,恋爱是经由大脑中枢表现而出的性的本能。”又或,我们也可以响应哲学家康德(Kant)的说法,认为性冲动是有周期性的一种东西,所谓恋爱,就是我们借了想象的力量,把它从周期性里解放出来,而成为一种有绵续性的东西。菲斯特在《儿童的恋爱与其变态》(Love in Children and Its Aberrations)一书里,对于恋爱的界说,用很长的一章加以讨论,他最后所得到的界说是这样的:“恋爱是一种吸引的情绪与自我屈服的感觉之和,其动机出乎一种需要,而其目的在获取可以满足这需要的一个对象。”这个界说是不能满意的,其他大多数的界说也大都如此。 发展到了极度的恋爱方式会成为一种完全无我而利他的冲动,不过这只是表面的看法,其实它的出发点还是一个有我的冲动,即使利他到一个程度以至于牺牲自我,这其间还是有自我满足的成分存在。(2)有若干专家,特别是弗洛伊德(在他的《导论演讲集》里),对于这有我的出发点曾再三地申说,但同时也承认,到了后来,恋爱便和这出发点脱离(弗氏同时在别的论文里说到“若就初元的情形而论,恋爱是有影恋的性质的”,比此说更进一步)。把显然是性的成分撇开而言,弗氏和其他作家又都认为母亲是儿童的第一个真正的恋爱对象,但到了长大以后,除了那些有神经病态的人以外,这最早的对象会退隐到背景里去,因为别的恋爱对象很自然会日趋彰显,取而代之的缘故。(3) 总之,性冲动中占优势的成分是“有我的”,或“为我的”,但在发展成恋爱的过程里,同时也变为自觉的无我与利他的了。在自然而正常的情形下,这种利他的成分,即在性发育的最初的阶段里,就已经存在。就在动物中,若是一个动物只知有己而不知有对象,但知利己而不识体贴,求爱的努力亦不免归于失败,而交接的行为便无从实现。不过性发育有了进境以后,这利他的成分就成为意识的一部分而可以发展到很高的程度,甚至可以把利己的成分完全克制过去。(4) 恋爱的发展过程可以说是双重的。第一重的发展是由于性本能地向全身放射,经过宛转曲折的神经脉络,甚至特别绕了些远路,为的要使性领域以外的全身都得到这放射的影响,寻常性冲动一经激发,如果可以不受阻碍地得到它的目的,其过程大抵如此,否则又自当别论了。第二重的发展是由于性的冲动和其他性质多少相连的心理因素发生了混合。 性发育成熟以后,恋爱的发展又可以添上一些相连的情绪的成分,就是从亲子关系中所产生出来的种种情绪。女子到此,她的性爱便与因子女而唤起的恋爱与忍耐心理相混;而在男子,性爱中也会添上亲子之爱的成分,就是一种防护的情绪作用。所以,在婚姻制度成立以后,性爱也就成为社会结构的一部分;此种性爱的表现,就其最崇高的例子而论,是可以和创设宗教与创造艺术的各种冲动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一层上,女子似乎往往成为男子的先驱。法国人类学家勒图尔诺(Letourneau)告诉我们,在许多民族里,关于性爱的诗歌的创制,女子往往占领导的地位,有时对性爱的表示,不但处领导的地位,并有骎骎乎霸的趋势。关于这一点,还有一些可供参证的事实,那就是,因性爱的动机而自杀的例子,在原始民族里,也以女子为独多。 不过我们也应当知道,在许多文明比较单纯的民族里,性欲的发展成为恋爱是很迟缓的,即在文明社会中,对于很大一部分人口,这种演变也是极粗浅的。这从语言上多少可以证明。天下到处都有“性欲”的概念,也到处都有表示这概念的语文;但是“恋爱”的概念便不普遍,而有许多语文里就没有这个词。不过恋爱的出现,倒也不一定完全随着文明的程度为进退。有时你满心指望着可以找到它,结果却是一大失望。有的地方你以为决不会找到它而结果找到了。即在动物中,性欲也很有几分“理想化”的程度,特别是在鸟类中;鸟类可以为了失偶的缘故,伤感到一个自我毁灭的境界,(5)可知这其间所牵涉到的决不止是一个单纯的性的本能,而是此种本能与其他生命的要素的一个综合,一个密切联系的综合,其密切的程度,即在文明最盛的人类中,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在有的未开化的民族中,我们似乎找不到什么基本的恋爱的概念,例如美洲印第安人中的纳化族人(Nahuas),就找不到什么基本的字眼;但在古代秘鲁人的语文中,我们可以发见差不多六百个和munay联系的词或词组, munay就是他们的“恋爱”的动词。 上文引的是人类学家勃林顿(Brinton)的观察;勃氏同时又提到,在有几种印第安人的语言里,代表恋爱的字眼又可以分成主要的四类:一是表白情绪的呼喊,只有声而无音的;二是表示相同或相似的字眼;三是代表媾合或结合的;四是坚决申明恋爱的心愿、欲望或相思的。勃氏又说:“这几种字眼所代表的概念和雅利安语言系统中大多数的恋爱的字眼所代表的是很一样的。”不过,有趣的是,雅利安语言系统中的各民族,对于性爱的概念,发展得实在很迟缓,而印第安人中的马雅(Maya)一族,比起初期雅利安文化的各民族来,要前进得多,在它的语文中我们找到一个很基本的词,专门表示恋爱的愉快,而此种愉快在意义上是纯粹心理的,而不是生理的。 就在希腊人中,性爱的理想也是发展得相当迟的。在希腊人看来,真正的恋爱几乎总是同性的恋爱。希腊早年的伊奥尼亚(Ionian)(6)籍的抒情诗人们认为女子只不过是男子享乐的工具和生男育女的人罢了。诗人泰奥格尼斯(Theognis)把婚姻的功用和牛类的蕃殖等量齐观。另外一个作家阿尔克曼(Alcman),对斯巴达的健美的女子,想说几句称赞的话时,就说她们很像他自己所结交的那一班美艳的男朋友。悲剧家埃斯库罗斯(.schylus),在他的剧本里,借一个父亲的口气说,如果他不管他的几个女儿,她们就不免为非作歹,闹出有玷闺范和门庭的笑话来。在另一悲剧家索福克勒斯(Sophocles)的作品里,我们也找不到性爱的成分来,而据欧里庇得斯(Euripides)看来,只有女子才会发生恋爱的行为,男子是不屑一为的。总之,在希腊文化里,在没有到达较后的一个时期以前,性爱是受人看不起的,是一个不值得在公众面前提出或表演的一个题目。我们必须从广义的希腊文化的范围,即从大希腊(Magna Graecia)的范围而言,而不从希腊的本部说,我们才可以找到男子对女子真有一番性爱的兴趣。不过性爱的受人推崇,认为是生死予之的一种情绪,则即在此大范围以内,也要到亚力山大的马其顿时代,才成为事实。近人贝内克(Benecke)认为在阿斯克莱庇阿德斯(Asclepiades)的作品里,这种推崇性爱的精神表现得最为清楚。欧洲人的生活里有浪漫性质的性爱的观念,可以说是滥觞于此。后来克尔特族(Celts)上场,把特里斯坦的恋爱故事(7)带进欧洲生活,于是此种性爱的观念才算完全成立,而从此成为基督教化的欧洲文学与诗歌的一个中心题材,并且也成为个人行动的一股很大的推挽的力量。不过在当时,这种观念的流行,还只限于上流阶级,至于在一般的民众的眼光里,所谓“恋爱”是和单纯的性交行为一而二,二而一的。(8) 充分发展的恋爱当然不止是单纯的性交行为而已,而是扩充得很广与变化得很复杂的一种情绪,而性欲不过和许多别的成分协调起来的一个成分罢了。斯宾塞在《心理学原理》(Principles of Psychology)一书里,对此种情绪的分析有一段很有趣的讨论,他认为恋爱是九个不同的因素合并而成的,各个彼此分明,每个都很重要:一是生理上的性冲动;二是美的感觉;三是亲爱;四是钦佩与尊敬;五是喜欢受人称许的心理;六是自尊;七是所有权的感觉;八是因人我间隔阂的消除而取得的一种扩大的行动的自由;九是各种情绪作用的高涨与兴奋。斯氏在分析之后,作一结论说:“我们把我们所能表示的大多数的比较单纯的情绪混合起来而成为一个庞大的集体,这集体就是性爱的情绪。”不过就是这样一个详尽的分析还是不完全的,它遗落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已经说到过的建筑在亲子之爱的本能上的一部分的情爱;这因素的重要性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婚姻生活到了后期,严格的性的因素渐渐退居到背景中去,从此,丈夫对妻子,尤其是妻子对丈夫的情爱,很容易变做慈亲对子女的一种情爱。(9)前人对恋爱的种种分析,归结起来,总不外克劳莱所说过的几句话,就是:“恋爱的界说是极难定的,好比生命的界说一样难定,而其所以难定的理由也许正复相同。恋爱在社会生活里的种种表现,无论就什么方式来说,都是极重要的;恋爱的地位的重大,除开贪生怕死的本能而外,就要算第一了。它把所以构成家庭的基本因素汇合在一起,它维持着家庭的联系与团结,它把一个种族或民族的分子统一起来,教分子之间都有一种契合和同胞的感情。”(10) 上文关于恋爱的一番讨论,虽则很短,但也许已够证明恋爱是很复杂的一个现象,它既不是浅见者流所认识的那种浪漫的幻觉,以为可以搁过不论,也不是羽毛未丰的精神分析家所想象的那种厌恶的转变,(11)而可以无需深究。问题剧作家易卜生(Ibsen)固然说得很对:“今日天壤间没有一个词比恋爱这个小小的词更要充满着虚伪与欺诈。”不过无论此种虚伪与欺诈的成分多少,恋爱决不是一个凭空虚构的名词,它确乎代表着一种状态、一个现象、一件事物;这名词是受人滥用了;不错,但滥用的方式之多、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正复表示这名词所代表的真正的事物自有其不可限量的价值。人世间惟有最值钱的东西,例如黄金,例如钻石,才会遭到假冒与滥用的厄运。世间没有大量的黄金,于是便有人用镀制的方法来冒充,用减轻成色的方法来混用,甚至于用仅具皮相的东西来顶替。人在社会里生活,自然也不会只有自我,而无他人,孤零的自我是不可思议的,既有他人,也就不会不发生对他人的种种爱欲;反过来说,我们除非先把自我抛撇开去。要把他人和他人在我身上所激发的爱欲完全束之高阁,也是不可思议的。因此我们可以知道,恋爱是和生命牵扯在一起的,分不开的,假若恋爱是个幻觉,那生命本身也就是个幻觉,我们若不能否定生命,也便不能否定恋爱。(12) 我们当然不否定恋爱。我们若再进一步加以思考,可知它不但和个人的祸福攸关,并且与民族的休戚也是因缘固结,它的功能不但是自然的、物质的,并且也是社会的以及我们所谓精神的。总之,吉布森(Boyce Gibson)说得好,它似乎是“生命中无所不包与无往而不能改造的一股伟大的力量,也是一切生命的最终极的德操”。(同注10)另有人说过,“恋爱是最峻极的德操”,而“德操就是爱”;再不然,我们也可以追随初期基督教徒之后,接受他们在讨论教义的通信里的说法,认为“上帝是爱”,(13)爱是生命的最高准则。(14) 第二节 何以恋爱是一种艺术 (15) 上节提到的吉布森和别的作家曾经替恋爱下过一个界说,认为恋爱是一种“情”(sentiment)和一种“欲”(passion);究属是情是欲,要看一个人的观点了。无论是情是欲,它是情绪生活的一个稳定而复杂的组织。当“情”看,它是一种比较理智的、文雅的与不露声色的心理状态;当“欲”看,它是一个富有力量的情绪的丛体。所谓“欲”,据英国心理学家香德(A. F. Shand)的定义,是“情绪与欲望的一个有组织的体系”,换言之,它不止是一个情绪的系统而已,不过在无论什么欲的发动的过程里,迟早会产生一套自动控制的方法来调节欲力的大小,并且总能调节得多少有几分效力,至于这一套方法究属如何活动,究属利用什么机构,我们姑且不论。因为恋爱之所以为一种欲是成体系的,并受统一的原则支配的,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有下列几种特点:“它是稳定的或稳称的、调节的、富有含蓄的,并且有内在而深沉的理性存乎其间。”不过上文云云,只是就恋爱之所以为人体内一种心理状态而言,再若兼就体外而论,或兼顾到它的正常的发展而论,恋爱的基本条件(也有如吉布森所说)是“从对象身上所取得的快乐的感觉”;说到这里,我们就发见我们的讨论所最需措意的一条路径了。这种快乐的感觉固然不一定全是快乐,其间也夹杂着无可避免的痛若,甚至牵引起不少可能的悲哀,这几种情绪原是彼此合作、交光互影而糅杂在一起的;不过,也正惟有痛苦与悲哀的成分同时存在,恋爱之所以为一种有快感的欲,便更见得有力量,更见得颠扑不破。(16)也正因为恋爱是如是其复杂,如是其富有含蓄,它才可以成为六欲的班头,七情的盟主,我们这样推崇恋爱,决不是一种浮词,一种烂调,而是有特殊与庄严的意义的。 不过我们这样推崇恋爱,我们还没能把它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恋爱实在还有比此更大的价值。所谓“情欲的班头盟主”,也许只不过是一种放大的唯我主义,一种牵涉到两个人的唯我主义,就是法国人所说的égo.sme à deux。比起单纯的唯我主义尽管大一点,终究并不见得更崇高,更雍容华贵。照我们在上文所了解的,恋爱也可以说是一个生发力量的源泉,而在恋爱中的两个男女是生发这种力量的机构,如此,则假若双方所发出的力量都完全消磨在彼此的身上,这不是白白地耗费了么?恋爱原是一种可以提高生命价值的很华贵的东西,但若恋爱的授受只限于两人之间,那范围就不免过于狭小,在有志的人,在想提高生活水准的人,就觉得它不配做生活的中 心理想了,这话罗素也曾说过,我以为是很对的。(17)于两人之外,恋爱一定要有更远大的目的,要照顾到两人以外的世界,要想象到数十年生命以后的未来,要超脱到现实以外的理想的境界,也许这理想永无完全实现的一日,但我们笃信,爱的力量加一分,这理想的现实化也就近一分。“一定要把恋爱和这一类无穷极的远大目的联系起来,它才可以充分表现它可能有的最大的庄严与最深的意义。” 我们现在要讨论的,就剩所谓恋爱的那一半由于外铄的基本条件了。这外铄的条件,我们已经看到,就在道学家也承认,他们对它的细节虽不免因道学的成见而存心忽略过去,但大体上也总是接受的。这条件就是上文提到过的“从恋爱的对象身上所取得的快乐的感觉”(joy in its object)。说到这里,我们也就说到了恋爱为什么是一种艺术了。 在以前,不很久以前,恋爱的艺术,在心理学与伦理学的书本里,是找不到一些地位的。只有在诗歌里,我们可以发见一些恋爱的艺术,而就在诗人,也大都承认,他们虽谈到这种艺术,却也认为这是一种不大合法而有干禁忌的艺术,所以谈尽管谈,只要许他谈,他就心满意足,但他并不觉得这是应当谈的或值得谈的。十五世纪以前,罗马诗人奥维德(Ovid)的许多关于恋爱艺术的诗词,就是在这种心境下写的,而这种诗,有的人以为真是合乎艺术的原则,而加以歌颂;有的人则以为是诲淫的,而加以诅咒。一直到近世的基督教化的欧美国家,大家的看法始终如此。一般的态度,总以为性爱至多是一种人生的责任,一种无可奈何的责任,因此,把它在众人面前提出来讨论,或在文艺里加以描绘,是不正当的、不冠冕的以至于不道德的。(18)有人说过,就近代而论,恋爱艺术的萌蘖,是到了十二世纪的法国才发见的,但其为一种艺术,却始终是不合法的,只能在暗中发展。 到了今日,情境才起了变化。把恋爱当做艺术的看法如今已渐渐得到一般人的公认。他们觉得这种看法终究是对的,并且道德学家与伦理学的接受与主张这种看法,倒也并不后人。他们承认,只是责任的观念,已经不足成为维持婚姻关系于永久的一种动力,我们诚能用艺术的方法,把恋爱的基础开拓出来,把夫妇间相慕与互爱的动力增多到不止一个,那也就等于把婚姻的基础更深一步地巩固起来,把婚姻的道德的地位进一步地稳定起来。(19)我们在这一节里并不预备专门讨论婚姻的道德,但这种道德的见地与要求我们是充分地承认的。 承认恋爱是一种艺术,其初期的一番尝试也还相当早,在近代文明开始之初,我们就有些端倪了。法国外科医学界先辈大师帕雷教夫妇在交接以前,应当有多量的性爱的戏耍(love-play),作为一个准备的功夫。更晚近的则有德人富尔布林格在他讨论婚姻的性卫生一书里,认为凡是做医师的人都应当有充分的学力和才识,可以对找他的人,讲解交接的方法与技术。再回到和性爱艺术的初期发展特别有关系的法国, 1859年,医师居约发表了一本《实验恋爱编》(Bréviaire de l'Amour Expérimental),把性爱艺术的要点极剀切精审地介绍了一番;过了七十多年(1931),此书才有人译成英文,书名改称为《婚姻中恋爱者的一个仪注》(A Ritual for Married Lovers),仪注的说法很新颖可喜。(20) 说到这里,我们就追想到女子性冲动的种种特点,以及女子性生活中所时常发生的性能薄弱或性趣冷酷的现象。惟其女子的性能有这种种特点以及不健全的表示,恋爱的艺术才得到了发展的鼓励,而整个动物界中,何以求爱的现象大率有成为一种艺术的趋势,也就不待解释而自明了。 我们在上文已经说到,女子的性趣冷酷,可以产生家庭间的勃谿,妻子因此而受罪,丈夫因此而觖望,或终于不免于婚姻以外,别求发展。在这种例子里,其所缺乏的,或为性交的欲望,或为性交时的愉快,往往是二者均有不足;无论何种情形,都需要恋爱的艺术来加以补救。 性交接,包括初步的性戏耍在内,原是一个生物的活动;在这活动里,雌的所扮演的,正常的是一个比较被动的部分,而在文明的女子,这相对的被动的地位,不但受自然的驱遣,并且受习俗的限制,不免越发变本加厉起来。阳性刚而主动,阴性柔而被动,确乎是自然界的一大事实,阴阳刚柔的学说,只要不过于抹杀武断,是有它的价值的。这种二元的区别是极基本的,而男女两性在心理上的种种差异也就导源于此;这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而也是近代人士最容易忘怀的一个事实。(21)布赖恩说得好,两性之间,性的紧张状态,既相反而相成,则彼此在自己的身心上所引起的种种感觉与反应,也自不能一样;易于兴奋的阳具所产生的反应是急遽的推动、不断的活跃、具有侵占性的霸道的活动等等,而知觉锐敏的阴道所产生的反应是比较静待的容受、被动的驯服等等。换言之,我们在这里可以发见所谓“男性”和“女性”两者不同的精义。不过,布赖恩也曾经提示给我们看,(22)在我们到达这阳动阴静的阶段以前,即在求爱的较早的一段过程里,所谓动静的地位是多少有些对调的;即阳的反有几分柔顺驯服,而阴的反有几分主动与几分作威作福。(23)女子的性神经中枢,数目上既较多,分布上亦较散漫,因此,性冲动的驱遣、疏散与满足,往往容易找到许多比较不相干与意识界以下的途径,而同时,把性事物看做龌龊与把性行为看做罪孽的种种传统的观念,也容易在女子身上发生效力,从而教她把性的冲动抑制下去。也因此,自古以来,女子的性冲动,比起男子的来,也就容易被摈斥到意识的下层里去,容易从不相干与下意识的途径里找寻出路。弗洛伊德的学说的所以成功,就因为他能把握住这一层大有意义的事实。不过,女子虽有这种种无可否认的性的特点,我们却不能根据它们而怀疑到女子本来就有一种寂寞与冷酷的自然倾向。我们知道,在相当不违反自然的生活环境里,性趣冷酷的女子是不容易觅到的。即在文明社会的穷苦阶级里,说者都以为“老处女”是绝无仅有的(一部分的女仆是例外,她们的生活状态是很不自然的,像许多家畜一样);即此一端,虽不能证明女子的性能本质上并无缺陷,至少也可以暗示到这一点。不过就文明女子而论,情形就不同了。在自然、艺术、习俗、道德与宗教的协力的影响下,等到她经由婚姻而到达丈夫的手里时,她往往已经是一个将近徐娘半老的人(原文是成年期后半的人),已经不大适宜于性交接的行为,所以,除非做丈夫的人特别有些艺术上的准备与性情上的温存体贴,结果,床笫之私,只足以引起她的痛苦、厌恶,或对她只是一种味同嚼蜡的反应罢了。 当然,在女子自身也容或有种种不健全的状态,有不能不于事先加以治疗或纠正的。早年自动恋或同性恋的癖习往往可以使女子对正常的性交发生厌恶,视为畏途,在性交之际,也确乎可以有许多困难。或许性器官本来不大正常,而多年的处女生活的恝置不问,又不免增加了这种不正常的程度,又或许有阴道口过度紧缩的状态(vaginismus)(24)。对这种例子,妇科医师的帮忙是不能少的,而一经诊治以后,自然的性的感觉也许很快而且很满意地发展起来,而性交之际,也不难达到亢进的境界。不过大体说来,要治疗妻子的性感缺乏,主要的责任通常总是在丈夫的身上。所可虑的是做丈夫的人不一定都有这种准备。我们很怕法国名小说家巴尔扎克(Balzac)一句很杀风景的话到如今还是太与事实相符,他说,在这件事上,做丈夫的人好比猩猩弹小提琴!小提琴始终不能应手成调,始终好像是“缺乏感觉”似的,但这也许不是小提琴的错误。这倒并不是说做丈夫的人是自觉地或故意地鲁莽从事。做丈夫的人,如果太没有知识,太被“为夫之道”的义务观念所驱策,大量的鲁莽行为当然是可以发生的。不过,做丈夫的人,一面固然外行,一面也未始不真心想体贴他的妻子。最可以伤心的是,就很大一部分实例而言,丈夫的所以外行,所以笨拙,是端为他是一位有道之士,一位有高尚理想的青年,当其未婚以前,他的生活曾经是玉洁冰清到一种程度,几乎不知道世上另外有种动物,叫做女子,姑且不论女子的本性与女子在身心方面的需要了。我们固然得承认,最美满的婚姻,最能白头偕老、始终贞固的婚姻,有时就是由这样的两个玉洁冰清的青年缔结而成;他俩在婚前婚后真能信守“不二色”的原则。但这种玉洁冰清的态度与行为可以比做一把两面是口子的刀,操刀的人用这边的口子来割,是有利的,若用那边,就是有害的,而就不少的例子而言,操刀的人往往用错了口子。所以一个在旧时宗教与道德观念下所培养出来的青年,在结婚以前越是“天真”,越是“纯洁”,一旦结婚以后,他会突然发现,这种“天真与纯洁”便是粉碎他的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的惟一的礁石,害了自己,又害了妻子。不过话得两面说,一个在结婚以前专以寻花问柳为能事的青年,比起这种“天真”的青年来,在准备上也是一样的不适当,寻花问柳的人失诸过于粗鲁轻率,不免以待妓女的方法来待妻子,“天真”的青年则失诸过于顾虑到妻子的“纯洁”,其不幸的方向虽大有不同,而其为不幸则一。(25) 我们得承认所谓丈夫的责任也往往并不容易尽到。近代晚婚的倾向,特别是在女子方面,更教做丈夫的不容易尽到这种责任。在近代的文明状况下,女子在结婚以前,总有不少的年份是过着一种我们不能不假定为比较贞洁的生活,我们也不能不假定,在这许多年份以内,她的性的活力,象电一般地发出来以后,总得有些去路,有些消耗的途径。而在寻觅去路之际,她总已养成种种比较牢不可破的习惯和陷入种种比较摆脱不开的窠臼;她的整个神经系统总已受过一番有型的范畴,并多少已很有几分硬化。就在性的体质方面,她的器官也已经失掉几分原有的可塑性,以致对于自然功能的要求,不容易作正常的反应。迟婚的女子第一次分娩,往往有许多困难,这是很多人知道的;但迟婚者的初次性交也有许多困难,并且这两类困难是彼此并行而同出一源的,却还不大有人充分了解。很多人以为青年期的前半不适宜于结婚与发生性交的关系,以为此时期内的性交,对女子无异是强力奸污;这种见解实在是一个错误。实则事理恰好与此相反,一切事实都能证明一个青年期内的少年女子,比起一个成年的女子来,对于初次的性交经验,要容易领略得多。要知初次性交经验的必须像目前的那般展缓,所有的理由只有文明社会的传统观念做依据而并无生物事实的依据。在动物进化的过程里,发育成熟的期限,固然有越来越展缓的趋势,这种趋势当然也有它的意义,但我们应当知道,进化过程中所展缓的是春机发陈的年龄,而不是春机发陈以后的初次的性交关系,而人类的春机发陈,已经是够迟缓的了。文明社会的种种要求固然迫使我们把性交行为的开始越往后推越好,但若我们顺受这种逼迫,结果便是我们无可避免地要自寻许多烦恼。反过来说,我们如果要解除这种烦恼,便更有乞灵于性爱的艺术的必要。 总之,我们要对男子的性生活加以调节,我们必须就女子方面同时加以考虑,这是显而易见的一种道理。更显然而同时却又不得不加申说的是,如果我们要了解女子的性爱方面的心理生活,我们也必须兼顾到男子的方面。 女子的性生活大部分受男子性生活的限制和规定,这是我们首先必须了解的,而必须了解的理由也不止一个。这些理由我们在上文大致都已经提到过,不过性爱的艺术在性心理学方面既有其特殊的意义,我们不妨再提出来讨论一下。第一点,我们要再度提到阳动阴静、阳施阴受的道理。常有人说,并且也说得不无几分理由,在性的题目上女子实在处于一个优越与支配的地位,而男子不过是她手里的一个玩物罢了。话虽如此,基本的事实却并不如此。我们充其量说,就我们和大多数的生物所隶属的高等动物界而言,阳性总是比较主动的,而阴性总是比较被动的。就解剖学方面而言,以至于就生理学方面而言,阳性是施与者,而阴性是接受者。而心理方面的关系也自不能不反映出这种基本的区别来,尽管在种种特殊的情形下,在许多不同的细节上,这阳施阴受的自然原则自然规范,可以有些例外,但大体上是不受影响的。 第二点,既不论自然的雌雄的关系,我们有史以来,以至于有事迹可据的史前时代以来,一切男女关系的传统观念也建筑在这一大原则上。我们承认,在性关系的树立上,男子占的是一个优越与支配的地位;我们更从而假定,在这方面,女子主要的功能,以至于惟一的功能,是生男育女,任何性爱的表示,要有的话,多少是属于不合法不冠冕的一些串戏性质,没有正规的地位的。我们的若干社会制度也就建立在这条原则与这种假定上,演变出来,建立起来:即如婚姻制度,我们一面承认家庭中丈夫有法定的家主的地位,而妻子则不负法律的责任,即妻子对丈夫负责,而不对社会负责;一面又于婚姻以外,承认娼妓的存在,以为只有男子有此需要,而女子则否。我们知道这些都是过火的,不全合事理的;幸而近代的社会舆论与国家法律已在这方面有些变迁。不过我们也应当知道,古代传下来的制度,尤其是这种制度在我们身上所已养成的种种情绪与见解,要加以改正,是需要相当的时间的,决非朝夕之间可以收效。我们目前正生活在一个过渡时代之中,即在过渡的时代里,凡百的变迁要比较快,我们依然不免很深刻地受到已往的影响。 还有很值得考虑的一点,这一点和上文的两点也有些渊源,不过和女子方面的心理生活的领域更有密切的关系,这就是羞涩的心理。羞涩的心理有两部分:一部分可以叫做自然的羞涩,那多少是和其他的高等动物共通的;第二部分是人为的羞涩,那一半就建筑在社会习尚上面,而是不难加以修改的。世间也有怕羞的男子,但羞涩终究是女子的一种特殊的品性。这其间详细的情形以及种种例外的事实,不在本节的讨论范围以内(参看上文第二章第三节末段),不能具论。不过就大体而言,羞涩的品性是女子心理的一大事实,不容怀疑的,它和一般阴性动物在性活动之际所表示的柔顺驯服的性格有极密切的先天关系,而和社会的习俗又有不少的后天关系,并且此种先天的关系,因后天的关系而越发见得牢不可破。(不过上文说过,后天的关系是可以修改的,至于可以修改到什么程度,晚近的裸体运动很可以证明,裸体运动的会社近来一天多似一天,而男女社员可以完全以裸体相见而不露丝毫的窘态。)就一般的情形而言,这种后天关系的修改是不大容易的,传统的种种习惯,近来虽已发生不少变迁,但显著的效果也还有限。不但有限,并且暂时还有一种不良的趋势,就是在女子的意识上,引起一种不和谐的局面。意识包括两方面,一是体内的感觉,二是身外的表现;今日的女子对于自身内在的性的感觉欲望,已经有自由认识的权利,但要在身外表示这些感觉与欲望,她就往往没有这种自由了。结果是,现代的女子之中,十有七八知道她们要些什么,但同时也知道,如果她们把这种需要老实地说出来,势必至于教对方的男子发生误会,以至令男子作呕,因而把男子拒于千里之外。这样,我们的话就又得说回来;我们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开导男子,让男子了解女子的需要。这样,我们就又回到了男子的身上。 就是这两三点的讨论可以足够提示给我们看,我们目前所认识的女子应有的性生活的领域,实在有两个,而这两个是彼此冲突的。第一个是,女子性生活的理想是极古老的,可以说和我们的文明同样的古老,这理想说,女子的性生活应以母道为中心事实,这中心事实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但这理想又说,这中心事实以外,其余的性生活的领域大体上全应由男子执掌;女子除了为成全她的母道而外,是没有性冲动的,即使有,也是等于零的;因此,女子的天性是单婚的、一夫一妻的、从一而终的,而男子那方面,既无需困守家庭,又少子女养育之累,心理品性的变异范围便比较大,婚姻的倾向也就很自然地会走上多妻的路。又因此,女子的性的问题是单纯的、显而易见的,而男子却要复杂得多。这样一个女子性领域的观念,我们几乎可以武断地说,是远自古典时代以迄最晚近的现代大家所认为自然的、健全的、而不容易有异议的,至于与确切的事实是否相符,那显然是别一问题。不到一百年前,英国的外科医师阿克登(Acton)写了一本关于性的问题的书,他说,我们若认定女子也有性的感觉,那是一种“含血喷人”的恶意行为,而这本书便是十九世纪末年以前在性的题目上惟一的标准作品与权威作品!(26)在同一个时期里,在另一本标准的医书上,我们发见写着,只有“淫荡的妇女”在和她们的丈夫交接的时候,会因愉快而做出姿态上的表示来!而这一类荒谬的话,居然受一般人的公认。 到了今日,另一个女子性生活领域的观念正在发展。这个新观念,我们也许得承认是比较健全的,一则因为它和两性价值均衡的观念互相呼应,(27)再则因为它和自然的事实更相吻合。在今日的情形下,就在性生活的领域以外,我们对男女两性的区别的看法,也不像以前那般斩钉截铁。我们承认两性之间有极基本的差异,并且就其细节而言,也真是千头万绪,无法清算,但这些差异只是一些很微妙与隐约的差异。若就其大体而言,则男女既同为人类,便自有其共有的通性,换言之,人性终究是一个,而不是两个。男女同样有做人的通性,也同样有此通性的种种变异的倾向。两性之间,变异的趋向容有不同,但始终不至于影响通性的完整。(28) 我们已经再三提到过男子天性多婚与女子天性单婚的那句老生常谈,这句老生常谈究有几分道理,几分真假,我们也已经加以讨论。无论如何,我们总得承认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就男女自然的区别而论,一样是性交接的行为,其对女子所发生的影响与责任,在分量上,比对男子的要重得不知多少,因此,女子在选择配偶之际,比起男子来,就出乎天性要审慎得多,迟缓得多。这个区别是自有高等动物以来便已很彰明较著的。但也尽有例外。世间也很有一部分少数的女子,一方面对母道完全不感兴趣,而另一方面则和寻常的男子一样,可以随时随地和不同的许多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一般女子喜新厌旧的心理,好动善移与去常就变的心理,也大体上和男子没有区别,因此,假定有所谓三角恋爱事件发生的时候,以一女应付二男,比起一男应付二女来,不但一样的擅长,有时则更见得八面玲珑,绰有余裕。(29)总之,把男女看做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彼此之间有一道极深的鸿沟,极坚厚的铜墙铁壁,这虽属向来的习惯而至今还没能完全改正,可见是没有多大理由的。女子像她的兄弟一样,也是父亲生出来的,因此,尽管男性与女性之间,有无数的细节上的差异,彼此所遗传到的总是人类的基本的通性。男女的所以隔阂,以至于所以成为一种对峙与对抗的局面,由于自然的差异者少,而由于不同时代与不同地域所形成的不同的观念者多。我们在今日的过渡时代里,正目击着这种不同的观念或不同的理想所引起的明争暗斗。 我们看了上文的讨论,便知道我们对于女子性生活的实际状况的了解,为什么必须要寻找比较大批的精审而有统计数字的资料?女子一般的性生活状况如何?正常的女子如何?不同阶级或团体的女子又如何?比起男子来又如何?这一类问题的答复,非有精审与统计的资料不办。只是笼统武断的叙述,尽管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尽管描绘得活龙活现,是没有用的。精神分析家和其他作家所能供给的往往就是这一类的叙述,并且这种叙述又不免被学说的成见所支配,多少总有几分穿凿附会,即或不然,其所有的根据又不免为少数特殊的男女例子的经验,实际上不能做一般结论的张本。幸而这些如今都已渐成过去的事物,而事实上我们也无需再借重它们。客观的调查与统计的资料原是最近才有的事,但幸而没 有再晚几年,否则我们今天便无法利用。我们在上文已经屡次引到过戴维斯、狄更生、汉密尔顿三位男女医师的结论,我们如今还要借重他们。(30) 上文说,在性生活的领域里,女子的被动性似乎比较大,这一点是不是就暗示在生理方面的性要求和心理方面的性情绪,男女之间也有根本的差别呢?为测验这一点,我们倒有一个方便的尺度,那就是性冲动的自动恋的表现,在男女之间,在频数上有什么相对的差异。汉密尔顿、戴维斯和狄更生,在这一点上,都有过一番周详的探讨。为什么自动恋的表现与其频数可以做尺度呢?大凡有到自动恋的表现,无论表现的人是男是女,我们便有理由可以推论,说背后总有一个主动的性欲在;固然,性欲之来,是可以抑制而不是非表现不可的,但只要有些表现的事实发生,我们一样的可以作此推论。三位医师所供给的数字当然并不一样,因为三家的探讨的方法并不完全相同,而他们在征求答案的时候,被征的人有答不答的自由,并没有必须照答的义务,因此,有的问题就被跳过。据说这种跳过的脾气,女子要比男子为大。如果女子真有这种脾气,那么,凡是坦率承认有过主动的自动恋的答复,当然是特别有意义的,而这种答复越多,那意义便越大,这是我们在第三章里已经加以说明过的。 据狄更生的发见,通常属于各种不同阶级的女子,经验到有充分力量的性欲要求的有70%,足以使她们时常采用自动恋或手淫的方法,作为解欲的途径。戴维斯女医师,在1000个未婚的大学女生中,发见65%的答复(跳过未答者不计)承认她们有过手淫的活动,其中有一半更承认在作答的时候,她们还没有放弃这种习惯,而在这些没有放弃手淫习惯的女子中,健康属于“最优等或优等的”,比起已经放弃或从无手淫习惯的女子来,人数要来得多;这大概是有意义的,因为性冲动的健旺就是一般身心健旺的一种表示。汉密尔顿所研究的都是一些地位与才干在中等以上的已婚女子,而这些中间,只有26%郑重声明从小没有手淫过;同时,汉氏又观察到一种倾向(这我自己在许多年前便观察到过),就是,女子手淫习惯的开始,总在童年过去以后,而一般开始的年龄又大率比男子要晚,例如,在满25岁以后才开始手淫的,在男子中只有1%,而女子要占到6%。此外,汉氏的观察里还有许多有趣的发见。手淫的习惯,有的是由别人诱引的,有的是自动发见的,但两者相较,自动发见的例子,无论男女,要多得多。通常以为此种习惯的开始大率由于旁人的诱惑,由此可见是不确的了。还有一点也是很有意义的。在结婚以后,放弃手淫习惯的,男子虽只有17%,而女子则有到42%,但在结婚以后,依然手淫并且“屡屡”为之的,女子的数目差不多和男子相等,并且在婚后依然手淫的全部的女子中,也几乎占到半数;换言之,婚后依然“屡屡”手淫的女子要比男子为多,而偶一为之的,则男子比女子要多得多。这一层似乎告诉我们,已婚的男子手淫,大部分是因为旅行在外,或因其他外来的原因,而已婚的女子手淫,则总有一大部分是因为床笫生活的不能满意。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认为手淫的习惯对身心的健康有不良影响的男子,要比女子多得多。 三位作家中,只有汉密尔顿对于夫妇双方所能经验到的床笫生活的相对满意,有过一番直接的探讨,因为他的研究对象里是夫妇都有的,并且数目相等,地位相当,可以比较,而调查的方法又复完全一样。他把满意与否的程度分成14等,他把各等的程度整理而列成表格以后,发见能够达到第7等的高度满意境界的,丈夫中有 51%,而妻子中只有45%。换言之,在妻子方面,就全体而言,对于婚姻的失望,要比丈夫更见得严重。戴维斯女医师虽未直接比较这一点,但也能从旁加以坐实,因为她所研究的妻子在答案里提到对于婚姻表示满意的,以她们的丈夫为多,而她们自己则较少。我自己对英美两国婚姻的观察,虽没有汉、戴两家的精审,也很可以和他们先后呼应。总之,夫妇双方所表示的对婚姻的满意程度,差别虽未必大,但是可以很显然地看出来。 女子并没有什么特殊而与男子截然不同的性心理,这一层是越来越明显的。说女子有特殊的性心理,那是修士和禁欲主义者所想出来的观念,不过既成一种观念,也就流行了很久,到现在才渐渐被打消。不同的地方是有的,而且永远不会没有。男女之间,只要结构上与生理上有一天不同,心理上也就一天不会一样。不过在心理方面的种种差别,终究不是实质上的差别。我们现在已经看到,就基本的要素而言,男女的性的成分是一样的,来源也只有一个,而西洋一部分人的旧观念,认为这样便不免“有损女子的庄严”,那是捕风捉影的看法,要不得的。 我们也看到,在性的境遇里,女子吃的亏大抵要比男子为大,这其间主要的理由,当然是因为以前的知识太不够,而传统的成见太深。虽则一部分的旧观念认为婚姻制度是男子为了女子的幸福而创立的,但事实上在这个制度里,女子受的罪要比男子为大,女子所获得的满意要比男子为少,不但一般的印象如此,更精审的妇科医学的证据也指着这样一个结论。例如,在研究到的 1000个已婚女子中,狄更生发见175个有“性感不快”(dyspareunia)的现象,就是在性交的时候,多少会感到痛楚和不舒适,而对另外120个女子,在性交之际总表示几分性趣冷淡或性能缺乏,而这些在事实上也就和性感不快没有区别。而就丈夫方面而言,这两种情形是可以说完全不存在的(惟一可以对比的现象,所谓性能痿缩,即阳痿,那完全是一种消极的状态,实在不宜相提并论)。总之,即就这一端而言,女子所处的地位是有比较重大的不利的。 女子的这种不利,究属有几分是天生的,又有几分是后天环境所酝酿出来、因而还可以控制补救的呢?大抵两种成分都有。换言之,要在性交关系上取得充分的身心两方面的调适或位育,就在正常的形势下,女子本来比较难,而男子比较易。那当然是一个自然的不利,但也多少可以用自然的方法来加以纠正。目前我们的问题是,不幸得很,这种局部基于自然的不利,在人类以前的历史里虽多少也感到过,但似乎从没有像近代的这般厉害。戴维斯女医师,在转述她所研究的各个已婚女子的经验时,提到有一位曾经很惨痛地问道:“为什么做丈夫的在这方面不多受一点教育呢?”至于这些经验是什么,我们很可以从已婚女子的一部分答复里领悟得到。戴医师问大家对婚姻第一夕的反应如何,她们简短地答复:“啼笑皆非”、“可怜可笑”、“十分诧异”、“满腔惶惑”、“一场失望”、“惊骇万状”、“愤恨交并”、“听天由命”、“手足无措”、“呆若木鸡”等等;同时有173个例子好像世故很深似的“承认这就是这么一回事”。当然,作这一类答复的女子大部分是在结婚前,对婚姻的意义,对婚姻的葫芦里究竟有些什么药,几乎全不了解,事前既全无准备,临事自不免发生这一类惊惶失措的反应了。这样,我们的讨论貌似到了尽头,实际上却又回到了当初的起点。 在以前,女子和她的性的情境之间,可以说是有一种适应的,至少,一种浮面上的适应并不缺乏,因为女子在结婚以前,对于和当时当地的生活应该发生一些什么密切的关系,多少总有几分训练,也可以说这种比较不能不密切的关系自会不断地给她一些训练,事前让她知道,让她预料,婚姻的葫芦里大概有些什么药,临事她也可以发见预料得大致不错。(31)到了更近的时代,她们不是全无训练,便是训练得牛头不对马嘴,训练的结果,也可以教她在事前预料婚姻的葫芦里有些什么药,但临事她会发见压根儿不是这么一回事。换言之,近代以来,妇女的身分地位,妇女的每一个活动的园地,都静悄悄地经历着一番革命,其结果虽对性冲动并无直接的影响,而一种间接的、并不存心的、牵牵扯扯的影响,却到处皆是,四方八面都是。而同时,在男子的地位与活动方面,却并没有发生可以对比的革命,今日的男子还是五六十年前和七八十年前的男子。结果当然是一个无可避免的失其适应的局面。妇女运动或妇女革命的种种效果,我们既无法加以打消,也不想加以打消,那么要修正目前已失其适应的性的局面,那责任的大部分就不得不由男子担当起来。我们必须有一个新的丈夫来接待一个新的妻子。 生命的一切都是艺术,这话我以前已经说过不止一次。不过也有一些人不承认这句话。我以为这些人是误会了,他们把艺术和审美的感受力混做一回事,实际上却是两回事。一切创作,一切行为,都有艺术的性质,这不但以人类的自觉活动为然,一切自然界的不自觉的活动也可以说多少有些艺术的意味。说生命是艺术,实际上也不过是一种老生常谈,卑之无甚高论,要不是因为时常有人作为矫情的反面论调或口头上虽承认而行动上却全不理会,我们也无需把它特别提出来。就现状而论,说不定也正因为这种矫情与言行不相呼应的人太多,我们忍不住要说,要是人生是艺术的话,那大部分不是美好的艺术,而是丑陋的艺术。 我们说人生大部分是丑陋的艺术,指的是一般的人生,但若就性爱的人生领域而论,我们似乎更忍不住要说这样一句话。我们常听见说,两性之间,真正更能在自然界表示或流露艺术的冲动的是阳性,而不是阴性,这话是不错的,许许多多动物界的物类确乎是如此(我们只需想到鸟类,就明白了),但若就在性爱领域以内的近代男子而论,就汉密尔顿、戴维斯、狄更生三位医师所和盘托出的种种事实而论,这样一个总括的结论,就很不容易达到了。这是很不幸的一个局面,因为恋爱这个现象,若当作性关系的精神的方面看,实际上等于生命,就是生命,至少是生命的姿态,要是没有它,至少就我们目前的立场而言,生命就要消歇。时至今日,我们对恋爱的艺术所以受人责备、忽略以至蔑视的种种原因,已经看得很清楚,并且可以很冷静地把它们列举出来,例如,宗教的、道德的、精神的、审美的等等。而这些原因的活动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根据,即基于成见者多,而基于事理者少,我们如今也看得很明白。这样一番认识,一种看法,是很重要的,我们今后要改进恋爱的艺术,这种看法是个必须的条件。我们也知道这种看法在目前已渐渐发生影响,即使与真正的事实与学理未必完全相符,但终究是个进步。有的人甚至根据这种新的看法,从而作为矫枉过正的主张,就是,想把性的活动完全看作一种寻常日用的活动,一种尽人必须例行的公事,好比穿衣吃饭一般,或一种随时乘兴的娱乐,好比跳舞与打球一般,事前既不需广事张罗,临时也毋庸多加思索;他们认为只要采用这样一个看法,一切性活动所引起的问题便根本可以不致发生,更无论解决之烦了。这样一个主张,虽属矫枉过正,也和以前的有些不同,就是,以前的人若有这种主张,往往是出于一时的意气,而今日的人作此主张,则大有相当的理论做依据。不过这种主张,终究是不健全的。英国的文学家与批评家赫胥黎(Aldous Huxley)对当代的生活风尚是有很深刻的观察与评论的一个人,他根据诗人彭斯(Robert Burns)的见地,曾经说过一句很真实的话:“冷漠而没有热情的放纵行为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一件事。而恋爱这样东西,假如可以随便发生的话,结果一定是冷漠而没有热情的。”(32)还有一层我们不得不加以说明的,就是即使我们真把恋爱降低成为一种例行公事,或一种随兴消遣,我们对两性关系的协调问题,不但并不能解决,并且可以说很不相干。不久以前,我们把性结合看作一种义务,初不问其间有没有一些感情或浪漫的成分;那种情形固然是离开应有的健全状态很远,如今把性结合当作一种公事,一种娱乐,其为违反自然,其为与自然睽隔,事实上是同样远。(33)上自文明的人类,下至哺乳类以降的动物界,性结合的行为,就一般正常的状态而论,事先总有几分犹豫,几分阻力,而要消除这种犹豫与阻力,而使结合的行为得以圆满的完成,其间必须有充分的热情与相当的艺术。如果我们想否认这个自然的基本生理事实,我们是一定要吃亏的,而所吃的亏还不限于一种方式。 至此我们就说到了恋爱的艺术在卫生学与治疗学上的重要,而不得不多加一番申说。在以前,这种申说是不可能的,并且即使说来,也没有人能了解。在以前,所谓恋爱的艺术是可以搁过一边的,可以一脚踢开的,因为妻子的性爱要求既向来无人过问,而丈夫的性爱要求很多人都认为可以暗地里在婚姻以外别求满足的途径。不过时至今日,我们对于夫妇双方的看法都已经改变了。我们现在的趋势是承认妻子和丈夫同样有性爱的权利;我们也渐渐指望着,所谓一夫一妻的制度会切实地经过一番修正,不再像已往及目前的那般有名无实,掩耳盗铃。因此,在今日,不讲求恋爱的艺术则已,否则势必最密切地牵涉到另一个问题,就是单婚制或一夫一妻制的培植,因为,婚姻之制,除了一夫一妻的方式以外,实际上是行不通的,无法维持的,而即在一夫一妻的方式下,婚姻生活的维持已经是够困难的了。 恋爱的艺术,就它的最细腻最不着痕迹的表现而论,是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在人格方面发生最亲切的协调的结果。不过就它的一般粗浅的程度而论,这艺术也未始不是寻常性的卫生的一个扩展,亦即未始不是医师的工作范围的一部分,换言之,如果寻常的婚姻生活产生困难的问题或遇到困难的情境时,是很有理由可以向医师领教的。目前一部分提倡性卫生的人还往往忽略这一点,但我相信这种忽略的态度终究是不能维持的,事实上也已经很快地正在那里发生变迁。我们到了现在,再也不能说,求爱与性交的知识是天授的,是天纵的,是良知良能的一部分,因而无需教导。好多年以前,英国名医师贝杰特就说过,至少在文明状态下,这种知识是要授受的。我们不妨补充说,就在文明程度不高的民族里,这种授受的功夫其实是同样的需要,在这些民族里,男女青年到了相当年龄,便需举行很隆重的成人的仪式,而性交知识的训练便成为这种仪式的一部分。还有很多人所不大注意而值得提出的一层,就是这些民族所处的环境既比较自然,对于性交前的种种准备步骤也往往能多所措意,而性交方式的繁变,也是一个比较普通的现象。这些参考之点都是很重要的。求爱或交接前的准备必须多占一些时间,因为,在生理方面,时间不多,则欲力的累积有所不足,上文很早就说过,所谓积欲的过程是要充分的时间的;而在心理方面,时间不多,则恋爱中精神方面的一些成分便无从充分的发展,而真正的婚姻生活便失所依凭,因而不能维持于久远。我们也必须承认,交接是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方式的,不同的方式虽多,要不至于超越寻常人性的变异范围之外,换言之,它们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不正常,并不是一些恶孽的根性的流露。我们更需承认,这些方式的变换也是必须的,因为对于有的人,或在有的时候,某一方式要比另一个更相宜,更有满足的能力。新婚夫妇,有时要经过好多年,才发见只有在某种情况下,采用某一方式,性交方才发生快感,或单就妻子方面而言,虽无快感,也至少可以把不快之感减到最低限度。这两层,即交接前求爱的准备功夫与交接方式的变换与选择,如果能得充分的注意,我以为大多数女子方面所谓性能薄弱或性趣冷淡的例子已经可以不药而自愈。 上文所说的种种,我们如今渐渐了解,是一个贤明的医师所不能不过问的。我们应知即就受孕一端而论,女子的性的满足也未始不是一部分的条件,因为女子的地位,至少就受孕一点而论,决不是完全被动的。英国前辈中著名的妇科医师邓肯(Matthews Duncan)认为为保障受孕起见,女子的性快感是万不可少的,后来别的专家如同基希(Kisch)等对这个看法又曾经加以坐实。我们以为性交时快感的有无未必是受孕与否的一个万不可少的条件,因为世间大量的婴儿的孕育,总有一大部分是和这种快感之有无没有关系的;换言之,性交而有快感的女子既少,而婴儿之孕育却如此之多,足征两者之间不会有很大的关联。不过基希也发见性感不快的症候(基希认为这是和性交的不得满足是一回事)和女子不生育的现象有很密切的联带关系;他发见38%的不生育女子有这个症候,不过基氏所提到的只是一部分资料,至于一般的情形是否如此,或一般的关联程度是否如此之高,他却略而未论。(34) 上文所谓求爱的准备功夫指的并不是、至少不止是、结婚以前的那一个耳鬓厮磨的阶段,而是每一度性交以前很自然也很必须的一个先决条件。这是恋爱艺术里最单纯与基本的一个事实,上文也曾提到过。开始求爱,大抵是男子之事,如果他从察言观色之中,觉得时机是相当成熟,他就不妨建议(他一定得察言观色,时机成熟与否,女子是决不会告诉他的);建议是他,交接前后过程中始终取主动地位的当然也是他;不过如果女子也表示一些主动的倾向,这其间也丝毫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因为假定女子是一百分的被动的话,恋爱的艺术是无从说起的。在纯粹的生理方面,求爱的准备功夫,即一些性爱的戏耍,直接可以引起女子的愉快的情绪,而此种情绪又转而激发生殖器官一带的腺的分泌,总要等到这种分泌相当多,使生殖器官呈一种浸润的状态,才可以开始交接,(35)否则勉强交接也是不愉快的,甚至于有许多困难。有时,因为分泌的缺乏,不能不用滑腻的油脂之类来代替,但如准备的功夫充分的话,这种替代品应该是用不着的。 上文说的这些,在文明社会中虽往往受人忽略,但在所谓不很“进步”的民族里,却了解得很清楚。例如新几内亚的马来人,据说配偶的选择是很自由的(但需不侵犯图腾的界限和血缘的限制),并且男女可以同居好几个月以后才提到婚姻的缔结。有几个地方,又流行着一种风俗,就是男女青年可以同卧,男的可以把女的抱在怀里,同时对于女的上半身可以有抚弄的行为。在这种情境下,交接的行为倒也难得发生,但若发生,随后这一对男女也就议亲而成夫妇。(36)这一类的风俗,至少对恋爱艺术的一些基本原则是顾到了的。 交接前求爱的准备功夫的过程中又有很自然而也很需要的一点,就是在女子的阴蒂上,多少要运用接触、挤压或揉擦一类的方法来加以刺激,因为阴蒂始终是女子性感觉的主要汇点。(37)有的精神分析学派的人认为阴蒂之所以为此种汇点,只限于女子性发育的最初几年,一到成年期,正常的情形是这种汇点会从阴蒂转移到阴道,并且事实也往往如此。这种见解究不知从何而来,此派的人每多闭门造车的见解,我以为他们对女子的身心结构,如有几分真知灼见,这种见解是很容易消除的。阴蒂是性感觉的正常的汇点,起初如此,后来也未尝不如此,并且往往不但是主要的汇点,而且是惟一的汇点。女子到了成年,在性交生活确立以后,阴道会自成一个性快感的中心,也是很自然的,但其间说不上什么“转移”。狄更生以妇科专家权威的资格说:“就一大部分的女子而论,只有在阴蒂部分感受到压力以后,性交时才能达到亢进的境界,而这是完全正常的。” 说到交接的方式或姿势,有人以为正常而合理的姿势只有一种,就是女子平卧面上,而任何别的姿势是不自然的,甚至是“邪僻”的“作孽”的。(38)那是一个错误。人类历史中某一时代或某一民族所最通行的习惯未必就可以成为天下万世的师法。人类最古的一幅交接的图画是在法国西南部的多尔多涅(Dordogne)地方发见的;它属于旧石器时代的一个文化期——所谓索留特累期(Solutrian Age)。在这幅图里,平卧面上的是男子,而女子则取一种蹲踞的姿势。就现状论,不同的民族中,对交接的姿势,就各有其不同的习惯或风尚,而同一民族中,所采用的也大都不止一种姿势。(39)近时美国医师范·德·弗尔德讲到欧洲人的性生活时说,做丈夫的大都不知道床笫生活的单调,如果知道,此种单调的生活是可以用姿势的改换来解除的,而姿势的改换事实上也没有越出正常的变异范围之外;可惜的是,他们大都根本不了解这一点,或虽知其可能,而认为只有“淫秽”的人才肯这样做,他自己是不屑为之的。(40) 事实上我们还可以说更多一些的话。对许多例子,只需选定一种姿势,问题就可以解决,但对另一些例子,问题要比较严重。就一部分女子而言,有几种姿势,甚至包括最寻常的几种姿势在内,是根本不容易采用的,或勉强采用了,也可以感到极大的不舒适,而一种比较奇特的姿势反而比较容易,反而比较可以供给快感。 我们说到最广义的生理方面的性关系,我们还得记住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凡属对于夫妇双方能增加满足与解除欲念的一切行为与方式,全都是好的,对的,而且是十足的正常的;惟一除外的条件是,只要这种行为与方式不引起身心两方面的创伤。(而就身心健全的人而言,这种创伤也自不至于发生,我们可以不必过虑。)寻常的交接而外,更有两种主要的接触,一是女对男的咂阳,二是男对女的舔阴。这种吮咂的冲动是很自然的,即在从未听人道及过的男女,兴会所至,也往往会无端地自动地想到。我发见一般神经不大健全而道德成见又很深的人不断地发问,这种或那种不大寻常的性接触的方式是不是有害的,或是不是一种罪过。对于这种人,这一类的方式可以引起一番神经上的震撼,他们认为至少“从审美的”立场而言,这种方式可以叫人作三日呕。不过他们似乎忘记了这一点,就是,所谓最寻常与最受人公认的性交方式又何尝“美观”呢?他们应当了解,在恋爱的神秘领域里,特别是到达床笫之私的亲昵境界以后,一切科学与美学的冷静而抽象的观点,除非同时有其他特殊的人文的情绪在旁活动,照例是不再有地位的,有了也是不配称的。一般板执而讲求形式主义的人,一到性的题目上,尽管美意有余,总嫌理解不足,我们对他们,只是很婉转地把莎翁的一句百读不厌的老话提醒给他们听:“恋爱说起话来,自有它的更善的知识,而知识说起话来,总充满着更亲密的爱。”(41) 在这一点上我们还不妨补充一些事实。汉密尔顿在所调查的100个已婚女子——全都不能不假定为很正常、健康而社会身分很好的女子——中,发见13个有过舔阴或咂阳的经验,或两者兼有,而13个例子都没有发生过不良的影响。因此,汉氏很合理地作结论说:“无论何种性的戏耍的方式,就心理的立场而言,是没有禁忌的。”同时,汉氏也说了一些保留的话,其中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此种戏耍在身体上不引起什么创伤,二是在心理上不引起什么罪孽的感觉。这都是很有意义的。汉氏也说到他在别处遇见过一些憨态可掬的例子,他们很天真烂漫地采用过这些所谓“作孽的”性的接触方式,当时并不知道这些方式在许多人看来是如何的龌龊,如何的凶险,如何的不得了,“一旦忽然发见这许多人的看法,一番震惊之余,不免深自懊恼追悔,结果很快地促成了一些癫狂的症候”。(42)即此一端,已足够教我们知道,当务之急是要让一般人,在这一类性的问题上,得到一些更开明的见解。狄更生,根据他多年的妇科经验,很贤明地说过,我们应当让每一个女子“可以放心地了解,夫妇之间,床笫之私,在高涨的热情弥漫充塞的时候,没有一件事是和精神恋爱的最高理想根本上不相称的;换言之,夫妇之际,一切相互的亲昵行为是没有不对的”。 在这样一本引论性质的书里,我们并没有讨论恋爱的艺术的种种细节的必要。不过在结论里,我们至少应当说明,恋爱的艺术绝对不限于身体与生理的方面。即使我们把生理的方面搁过不论,或虽论而认为它只有一些间接的关系,即使就成婚已经二三十年而性的生活已退居背景的例子而论,甚至即就根本不能有性交生活的夫妇而论,恋爱的艺术依然不失为一种艺术,一种不容易的艺术。夫夫妇妇之间,应当彼此承认个人的自由;生活理想尽管大致相似,其间脾气的不同、兴趣的互异,也应当彼此优容;彼此应当不断地体贴,应当坦白地承认自己的弱点与错误,同时也接受对方的错误与弱点,而不以为忤;嫉妒的心理是有先天自然的根据的;任何人不能完全避免,偶然的表现是一定有的,并且表现的方式也不一而足,这种表现在一方固然应当力求自制,在对方也应当充分宽恕——诸如此类问题的解决,尽管与狭义的性关系无干,也未始不是恋爱艺术的一部分,并且是很大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最大的一部分。并且,若有一分疏虞,不但夫妇的关系受影响,全部的人生艺术也就从此可以发生漏洞,成为种种悲哀愁苦的源泉。 总之,我们对夫妇的关系,总需取一个更宽大的看法;否则,我们对构成此种关系之种种因素,使此种关系的意义更可以充分发挥出来的种种因素,便无法完全把握得住。一定要这些因素都有一个着落,个人的幸福才有真正的保障,而除了个人的卫生上的功用而外,社会的安全与秩序也就取得了深一层的意义,因为,婚姻的维持与巩固也就根本建筑在这些因素上。弗洛伊德在 1908年时说:“要在性的题目与婚姻的题目上提出改革的方案来,那并不是医师应有的任务。”这种置身事外的看法现在是过去了,而弗氏自己后来也似乎看到这一点,因为,自从1908年以后,他在许多人生的大题目上,可以说一些含义再广没有的大题目上,下过不少思考,发过不少议论。时至今日,我们可以叫穿地说,医师的任务决不在保留一部分人间的罪孽,为的是可以借题发挥,甚至可以于中取利;这种看法尽管和医术的原始的看法完全相反,但时代既大有不同,我们的观念也自不宜故步自封,墨守成规。在医学的每一个部门里,医师和一般明白摄生之道的人的任务就在对人生的种种条件与情境,求得进一步的调整与适应,务使“罪孽”的发生越少越好,在我们目前所讨论的部门里,我们的任务更应如此,因为它和人生的关系要比任何其他部门更见得密切,而其为祸为福,所关更是非同小可。因此,医师对于任何医学的部门虽应有充分的认识与运用充分的聪明智慧,而对于我们目前所注意的部门,尤其应当如此。(43) (1) 关于恋爱的艺术,霭氏别有详细的讨论,见《研究录》第六辑第十一章和《恋爱与德操小言集》。 (2) 这话是再对没有的。译者以前在别处讨论过,前代中国人很大一部分的殉国或杀身成仁的行为是由于忠君爱国的情绪,也是一种爱,成仁的仁,不用说,也是根源于爱的情绪;爱国而至于殉身,不能不说是尽了自我牺牲的能事。然此类成仁的人,其动机之中,也多少总有一些保全名节的观念,读书人之于名节,好比寻常人之于身家财产,都是自我的一部分;名节何以要保全?因为它是名教纲常的一部分,固然有保全的价值,同时也正因为它是我的名节,所 以更有保全的必要。为保全名节而牺牲自我,其间同样可以有自我满足的成分存在;不过和保全身家性命的自我满足相比,其价值自不可同日而语了。 (3) 可参阅译者所著的《冯小青》。 (4) 中国文字在这一点上很可以和这段讨论相互印证。说文中有“厶”字(今私字从此,且已取厶字而代之),八厶即为公,八就是分,把厶分配出去,或推广开去,就成为公,故公中不能完全没有厶的成分,而公的观念根本需从厶发展出来。男女的关系如此,一般人我的关系也复如此。这看法是最合理而健全的,有此看法,则西洋社会思想中“群己权界”一类的困难问题便根本不会发生。 (5) 雁就是最好的一个例子。富有人本思想与浸淫于拟人论的中国文学家也早就观察到此。 (6) 伊奥尼亚为古希腊的一部分,由若干岛屿组成,雅典便是这一部分的中心都市。 (7) 这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特里斯坦的叔父,是康沃尔国(Cornwall,今英国西南部)的国王,名字叫做马克(Mark);他衔叔父之命到爱尔兰迎娶新后叫依索尔德(Isolde the Beautiful),在回程中,他和这位新后共饮了一种药水,遂至彼此相爱,固结不解,后来终于被马克刺死。 (8) 兼顾到精神方面的恋爱观,在中国也似乎发展得相当迟,除了重视同性恋一端而外,中国文化在这方面和希腊的很有几分相象。我们现在用的恋爱二字,已经是后来的假借,恋爱二字并用而成词,更是近年来才流行。《说文》爱原作 ,经传都以爱为之,而 字遂废。爱字最初训惠,训仁,训慕,并不专用于性爱的方面。《诗经·国风》中多男女相悦之 词,但遍索的结果,只找到两个爱字和性爱有关,一是《静女》的“爱而不见,搔首踟蹰”,二是《将仲子》的三句相同的“岂敢爱之?”《国策》中的《齐策》“有与君之夫人相爱者”一语中的爱显然是性爱之爱,但注里说,爱犹通也。孟子提到过:“昔者大王好色,爱厥妃。”总之,爱当性爱用,在最初大概是很不普通的,偶一用到,也没有多大特殊的意义,更说不上意义中有多少精神的成分。《孝经正义》于“爱亲者不敢恶于人”一语下引沈宏的注释说:“亲至结心为爱。”结心二字的说法极好,但可惜所指并不是性爱,而是亲子之间的爱。恋字比起爱字来,似乎要更有性爱的意义。戀、孌、攣、 ,古书上大率相通,从, 从丝,有乱烦之意。《老子》说,不见可欲,则心不乱,戀字既从 从心,可见应与性爱的情绪,最为相近。但在古时候也不见得如何通行。《易·小畜》,“有孚攣如”,子夏《传》作“戀如”,注谓“思也”;思字富有性爱的意味,说详下文。《诗经》上戀字皆作孌,如《泉水》的“孌彼诸姬”,《静女》的“静女其孌”,《猗嗟》的“猗嗟孌兮”,《车 》的“思孌季女逝兮”,《候人》与《甫田》的“婉兮孌兮”——大都用作形容词,而不用作动词,作“可爱”讲,而不作“爱”讲。我以为自形容词转用为动词,是后来的一个演变。好比婉字,最初显然是一个形容词,例如《野有蔓草》的“清扬婉兮”,后来三国时阮瑀为曹操致孙权书中,有“婉彼二人”(刘备张昭)语,即用作动词,即作爱字讲。 《诗经》的《国风》,不用说是最富有性爱情绪的一部文献,而恋爱的概念却始终不曾有过清切的表示,这是很可以惊异的。不过《国风》有两个用得比较多的字,比爱字恋字要普通得多,我以为倒很有几分恋爱的意味。第一个是“怀”字,如《卷耳》的“嗟我怀人”及“维以不永怀”;《野有死麝》的“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终风》的“愿言则怀”;《雄雉》的“我之怀矣,自诒伊阻”;《载驰》的“女子善怀”;《将仲子》的三句“仲可怀也”。第二个是“思”字。如《汉广》的“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桑中》的三句“云谁之思?”;《伯兮》的“愿言思伯,甘心首疾”与“愿言思伯,使我心痗”;《褰裳》的“子惠思我”与“子不我思”。《东门之 》的“岂不尔思?子不我即”;《子衿》的“悠悠我思”;《出其东门》的“匪我思存……聊乐我员”与“汇我思且……聊可与娱”。《伯兮》与《出其东门》二诗里的几个思字,最足以表示真正的恋爱的情绪。《伯兮》的主角是一个十分贞洁的女子,当丈夫不在家的时候,连修饰打扮的功夫都暂时废弃,而思慕之深,竟到一个“甘心疾首”与“心痗”的程度,所以我以为两句“顾言思伯”里的思字决不只是代表寻常思虑的一个字。《出其东门》里的“思存”与“思且”,因为有下文的“聊乐”与“聊娱”做对照,也是比较有特殊意义的,其意盖谓,东门外的游女虽则多如云,闉闍外的游女虽则美如荼,在诗中的主人看去,只配做些寻常调情的对象,可以相互娱乐罢了,而说不到什么比较真正与深刻的性的情绪(按注疏的看法与此完全不同,孰是孰非,目前姑不深论,惟注疏一方面受了《诗序》的文词的限制,一方面又免不了家族主义的道德观念的支配,所说的一大套实际是很牵强的,译者不敏,未敢苟同)。 《诗·国风》中所开辟的这个思字的用法,到了后世,也还继续地发展。《方言》十,凡言相怜爱,江滨谓之思,其实我们根据《国风》立论,思字的这个用法并不限于江滨,我们见到的是《郑风》里最多,但卫、鄘、周代的王畿等地也有。《山海经》的《大荒东经》说:有司幽之国,“思士不妻,思女不夫”,注:“思感而气通,无配合而生子”,性的情绪到此境地,也真够缠绵悱恻了。后来的诗人喜欢用“闺思”一类的题目,描绘“思妇”的情态。由此再进一步,便成不大健全的感伤主义的情绪状态了。《文选》张华《励志诗》的“吉士思秋”,注:悲也。好比《淮南子》所说,“春女悲,秋士哀”,那思字就等于悲或哀了。曹植《七哀诗》亦有“上有愁思妇,悲叹有余哀”之句。《诗序》上所说“亡国之音哀以思”的思字,也就是这样一个思字。所以就中国文字的源流而言,最接近西洋所称romantic love的字,不是“恋”,不是“爱”,而是“思”或后世惯用的“相思”。 (9) 说到这里,上文注(8)中所提到的怀字便很有它的地位。《论语》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又说:“少者怀之”。所以译者以为假如男女间的情爱依然可以用思字来代表,则亲子间的情爱可以用怀字来代表。 (10)  见克劳莱和吉布森在《宗教与伦理的百科全书》中合著的《恋爱》与《初民的恋爱》两段释文。 (11)  精神分析派的这个见地不能说全错,不过把问题看得过于单纯,是不相宜的。爱憎的心理不容易截然划分。《论语》有“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之语;《管子·枢言篇》也说:“爱者,憎之始也”。 (12)  古今中外的哲学思想中,只有佛家在这一点上是一贯的,是充类至尽的,它否定恋爱,也根本否定生命。 (13) 基督教《新约·约翰福音》一书第四章第八节说:“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上帝,因为上帝就是爱。” (14) 关于本节,又可参看:韦斯特马克:《人类婚姻史》;又《道德观念之 由来与发展》。卡本特:《爱的成年》,有中译本。爱伦·基(Ellen Key):《恋爱与婚姻》。 (15)  参看霭氏《研究录》第六辑第十一章及第三辑的全书。第三辑中的三篇研究,《性冲动的分析》、《恋爱与痛苦》、《女子的性冲动》,都和本节有密切的关系。 (16)  此段见解,霭氏发挥得最清楚,即见《研究录》第三辑《恋爱与痛苦》一文中。 (17)  近代青年,在一部分文人的提倡下,很喜欢阅读冒襄《影梅庵忆语》和沈复《浮生六记》一类的书,他们应知这一类的书,如果当文艺小品看,固然有它们的价值,但若当恋爱生活的规范与金科玉律看,那是一大错误。霭氏这一段话,在这一点上最能发人深省。 (18)  中国人对性爱的看法,虽比基督教文化下的欧美的看法略较开明,不把性现象看作龌龊的事物,性活动看作造孽的行为;不过这种责任的看法以及不便形诸笔墨的看法,倒是中西一致的。《国策》:楚围雍氏,韩令尚靳求救于秦。宣太后谓尚子曰:“妾事先王日,先王以髀加妾之身,妾固不支焉;尽置其身于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战国去古代比较自然的光景未远,所以宣太后肯如此说,而史家敢照所说的记录下来;而后世文人的看法就不 同了,清人王士祯对这一段话的反应是:“此等淫亵语,出于妇人之口,入于使者之耳,载于国史之笔,皆大奇!”见《池北偶谈》。王渔洋这种见地,在后世是很普遍的,硕学鸿儒,因为好作风月小词,至于被摈于从祀之列,例如欧阳修,也就因为主持风教的人大都有此种见地。袁枚《子不语》(卷二十一)说:“李刚主正心诚意之学,有日记一部,将所行事,必据实书之,每与其妻交媾,必楷书某月某日,与老妻敦伦一次。”虽不避讳掩饰,却又犯了所谓责任的看法,而其所以肯坦白写出的缘故,倒也并不因为此事值得写,不妨写,而是因为要表示他的意诚心正,他的不欺,所以不得不写;这其间也当然富有一种对己的责任的看法。 (19)  中国人对婚姻,责任观念很重,而艺术观念很轻,真正床笫间的性爱的艺术自然也谈不大到。不过对于此种艺术的第一步,即充分积欲的准备,却不能说全无理会,“相敬如宾”的原则,“上床夫妻,下地君子”的道理,从这个立场看,而不从礼教的立场看,是极有价值的。惟其下地能守君子之谊,上床才能尽夫妇之欢。 (20)  英译本只是法文原本的一部分,译者是个女子,名叫格特鲁德·M·平肖(Gertrude M. Pinchot)。 (21)  参看中国《易经》一书及宋元以来理学中阳刚阴柔的人生哲学。 (22)  见布氏所著文《双性现象》,《国际精神分析杂志》,1930年4月。 (23)  参《易》咸卦。此卦说:“咸、亨、利、贞、取女吉。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按 此卦艮下兑上,孔氏《正义》说:“艮刚而兑柔,若刚自在上,兑自在下,则不相交感,无由得通;今兑柔在上,而艮刚在下,是二气感应以相授与,所以为咸亨也。”《正义》又说:“艮为少男,而居于下,兑为少女,而处于上,是男下于女也。”此卦的卦象说:“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正义》说:“泽性下流,能润于下,山体上承,能受其润,以山感泽,所以为咸……君子法此咸卦,下山上泽,故能空虚其怀,不自有实,受纳于物,无所弃遗,以此感人,莫不皆应。” (24)  中国旧时所称的石女,其中有一部分所患的实际上恐怕是此种阴道紧缩的状态。 (25)  这一节所称的玉洁冰清、天真、纯洁,当然不是真的,而是“罔昧无知”的代名词。 (26)  阿克登所著书叫做《生殖器官的功能与病患》。按此书之作,既完全以男子为对象,好像生殖的功能是和女子全不相干似的。及偶然提到女子,则一则说,凡属教养健全的女子对于一切的性的题目是不闻不问的。再则说:“大多数的女子是从不受任何性感觉的很多麻烦的(这真是社会的幸福)!”三则说,我们若说女子有性的感觉,便是一种“含血喷人”的恶意行为,见霭氏《研究录》第三辑194页。 (27)  男女平等的概念,在稍知两性差别的人是不大容易接受的,因此,霭氏在《男与女》一书的修正版(1926)的序言里,特别提一个所谓价值均衡的概念来,英文是sexual equivalence。有sexual equivalence的新概念新名词,而sexual equality的旧概念旧名词可废。 (28) 译文中“通性”的说法是译者酌加的,原文并不如此清楚。译者以为霭氏这一段讨论还嫌过于笼统。译者不敏,近年来常以所谓“人格三方面”之说做议论的骨干,青年修养要培植到这三方面,社会思想要顾虑到这三方面,社会问题要解决到这三方面,举其一而遗其二,或举其二而遗其一,结果总是不健全的。此三方面是,一为人我相同之通性,二为人我相异之个性,三为男女相差之性别。通性发展的效果是社会秩序,个性发展的效果是文化进步,性别发展的效果是民族绵延,群居与人文的生活事实上也跳不出这三大方面。说详拙稿《关于妇女问题的讨论》(《今日评论》第二卷,今辑入《抗战与优生》)及《青年与社会思想》(昆明《民国日报》,民国二十八年七月三十日,今辑入《自由之路》)。 (29)  李昉《太平广记》(卷一〇一)引《续玄怪录》说:“昔延州有妇人,白皙,颇有姿貌,年有二十四五;孤行城市,年少之子,悉与之游,狎昵荐枕,一无所却。数年而殁。州人莫不悲惜,共醵丧具,为之葬焉,以其无家,瘗于道左。大历中,忽有胡僧自西域来,见墓,遂趺坐具敬礼,焚香围绕,赞叹数日。人见谓曰:‘此一淫纵女子,人尽夫也……和尚何敬耶?’僧曰:‘非檀越所知,斯乃大圣慈悲喜舍,世俗之欲,无不徇焉;此即锁骨菩萨,顺缘已尽,圣者云耳,不信即启以验之。’众人即开墓视,遍身之骨,钩结如锁状,果如僧言。州人异之,为设大斋起塔焉。”此段文字可以看作这种女子的一个讽刺,也可以看作这种女子的理想化以至于神明化。荀子说:“小人以为神,君子以为文。”我们姑且把它看作一种人文的点缀就是了。 (30) 三家作品已屡见上文译注中。 (31)  以前的女子是生来就预备结婚的,所以当其月经已来之后将近成婚之前,做母亲的对她多少总有一番教诫,让她知所准备,所谓“往至女家,必敬必戒……以顺为正,妾妇之道”的一类训词里大抵包括着不少虽属常识而不便形诸笔墨的话。所以说,葫芦里的药多少可以猜透几分。如今呢,女子生来便不一定结婚,尽管大部分终于不免走上婚姻的路,但事前既未打主意,临事自全无准备,家庭无此告诫,学校无此课程;于是闷葫芦一旦打开,除仓皇失措而外,自更无第二种反应。 (32) 赫氏是严复所译《天演论》的原作者托马斯 · 赫胥黎之孙。赫氏诸孙中有二人负有盛名,一是生物学家朱利安(Julian),一就是这位奥尔德斯(Aldous)。 (33)  霭氏是一个人文思想家,凡所主张,不离一个时中的原则,此处又是一些论证。 (34) 见基氏《女子的性生活》一书。 (35)  有人说起《易经》的咸卦是中国最古老的描写性交的文字,但译者以为与其说是描写性交的本身,毋宁说描写性交的准备。所谓“咸其拇”,“咸其腓”“咸其股,执其随”,“咸其脢”,“咸其辅颊舌”,都是一些准备性的性戏耍,并且自外而内,步骤分明。孔氏《正义》解释“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一节,似乎认为二体已入交接状态,窃以为义有未妥。 (36)  见塞利格曼(C. G. Seligman)所著《英属新几内亚之黑人》。 (37)  民国三十年三月教育部召集的社会学名词审查会中,于cultural focus一词,译者提议应译为“文化 汇点”,幸蒙同人采择。汇点似较旧日之焦点为佳,今译文中即加以引用。 (38)  中国也有这种看法,性爱的小说如《肉蒲团》也曾讨论到这一点。 (39)  交接的姿式的讨论,在东方的文献里虽也不大公开,但忌讳的程度要远较西方为浅。在中国,则一部分见于道家的作品,一部分见于性爱的小说,道家的作品还往往有几分科学的价值,近年长沙叶德辉氏汇印的《素女经》便是最好的一例(《梅影庵丛书》)。印度方面亦然。比较流行几种作品如《爱经》(Kama Sutra)、《爱海慈航》(Kamaledhiplava)等在这方面都有多量的讨论,并且在要点上和近年来西洋医学界比较有价值的著述,如范·德·费尔德的《理想的婚姻》,没有很大区别。 (40) 此论即见范氏《理想的婚姻》一书。 (41)  原文是Love talks with better knowledge, and knowledge with dearer love。 (42)  这种症象西文称为paranoid(妄想狂)的症候,有此症候的人一方面很夸大,一方面总觉得有人因为嫉妒他的伟大,不断地在暗算他,以至于谋害他,甚至于竟会发生被人谋杀的错觉。 (43) 其他参考书目:赖特(女)(Helena Wright):《婚姻中的性因素》。赫登(女)(Isabel Hutton):《婚姻的卫生》。罗比:《恋爱的艺术》。山格夫人与斯通(女)(Hannah Stone):《避孕的实施》。 第八章 结论 第一节 性冲动的动力性质 人生以及一般动物的两大基本冲动是食与性,或食与色,或饮食与男女,或饥饿与恋爱。它们是生命动力的两大源泉,并且是最初元的源泉,在人类以下的动物界中,以至于生物界中,生命的全部机构之所由成立,固然要推溯到它们身上,而到了人类,一切最复杂的文物制度或社会上层建筑之所由形成,我们如果追寻原要,也得归宿到它们身上。(1) 两个冲动之中,就其对个人的不可须臾离开的程度而论,饮食或营养自是关系重大,但性的冲动之于生命,以常态论,既极其错综复杂,以变态论,更可以趋于支离灭裂,不可究诘,所以它所唤起的注意,往往要在饮食之上;饮食是比较不可须臾离开的,而性欲则比较有间歇的;饥饿的驱策虽也有程度之殊,但其暴烈的程度每不如性欲之甚;饮食是一个人单独可以做的事,而性欲的满足有恃于另一个人的反应与合作——这些也未始不是它所以能唤起多量注意的原因。 不过饮食的冲动,其意义的重大尽管往往受人忽略,也未始不是一般生命的一种动力,并且它的力量之大不在性欲之下,而不能很狭隘地把它限制在经济的范围以内。它和性欲的动力一样,也可以转变而为一种心理的力量;在饮食而外的行为上表现出来,甚至于也可以升华,而其在行为上的表现可以取得精神的方式。人类生活必有其比较崇高之理想,我们对此种理想总有几分希冀愿望的心理,而愿望之至,我们往往用如饥似渴一类的形容词来表示。(2)理查兹(Audrey Richards)最近用了非洲南班图族(Southern Bantus)做主要对象,曾就这个食欲升华的题目,做过一番开风气之先的研究,并且已获得相当的结果。不过这是在我们题目以外的,我们搁过不论。(3)要紧的是,我们必须承认食与性在心理学上有同等的初元的地位,否则我们对于生命的观念便失诸片面与畸零了。 在社会生活的日常状况下——所谓社会生活与日常状态,当然是指我们的文明人类而言 ——,性冲动力量的发挥大抵遵循三条大路。第一条是,我们可以避免一切性行为上的公开表现,让冲动的力量随时随地消散,至于消耗的途径,有正常的,也有不正常的,那我们也不问。第二条是,我们但需有短期的或偶然遇合的性关系,便觉得已经可以对付过去,甚至觉得已经满足,这种性关系的最常见的方式便是狎娼。第三条路是加入婚姻生活,那就是说,加入一种比较长期的性关系,而加入的时候,又认为如果情形许可,还希望此种关系可以维持永久,甚至于至死不渝;同时,此种关系的成立,其所包容的共同旨趣,也不限于性欲的满足一端而止。三条大路之中,不用说,这第三条最可以引人入胜,最可以扩充与加醇人生的经验,至于有无子女,还是第二个问题。这样一个重视婚姻的看法是古今中外的文明社会无往而不通行的,初不论一个人属于何种宗教,或怀抱着那一派的道德原则,甚至于不受任何宗教以及道学派别的束缚。(4) 婚姻固然是最好的路,但也是一条必须披荆斩棘的路。我们在上文已经看到,整个的性活动的过程,包括婚姻的一路在内,是崎岖蹭蹬,随时随地可以发生危难,对神经有病态的人固然如此,对身心健全的人也未尝不如此。这其间的原因当然不止一端。性冲动的发育比其他冲动的发育完成得要迟,即在发育开始得比较特别早的人,其完成的期限也必在其他冲动之后;这是一点。性欲之所以为一种冲动,是有时期性或季候性的,而冲动之来,又自有其强烈的冲击的力量;这又是一点。宗教、道德、法律、习俗对于性冲动是最不放松的,它们合起来在性领域的四周安排上许多道藩篱,不让它越雷池一步;这是第三点,并且是很重要的一点。(5)因此,我们对于性冲动的整个过程,最需要的是一番卫生与防微杜渐的看法与布置,要应付得聪明,要随在的警觉,一刻不能松懈,因为若有疏虞,未来所演成的困难与纠纷,往往非医学所能完全排解。我们不能不把性的冲动看做一股力量,好比发酵的力量一般,这不止是一个比喻,恐怕也是一个事实,自生理学发达以后,这方面学者的见解确已渐渐地公认性冲动是一种体内的发酵作用,由不止一种的强有力的酵母发出,而其表现的方式又可以变化无穷,有健康的,也有病态的,有正常的,也有反常的,有时候并且可以反常到一种程度,教我们几乎看不出它和性欲有什么关系,不过无论方式如何,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我们尽管可以在相当限度以内加以控制,加以利导,但决不能把它完全抑制或抹杀。这样一个对性冲动的观念,把它完全看作一股动的力量,而不是静的事物,虽若比较新颖,其实前人也早已隐约看到,精神病理学家安斯蒂在五十余年前已经运用这个看法来解释不止一种的精神病态,这几种病态后来大都叫做神经衰弱;(6)兴登也曾把它发挥过,特别是在若干道德方面;(7)后来在自动恋的观念里也有它的成分,假若性冲动不是一股内在的活力,自动恋的种种现象自无法解释;到了弗洛伊德,不用说,这观念更遇上了一位能手,弗氏更把它发挥得曲尽其妙。 我刚才说,性冲动是“一些强烈的酵母的发 酵作用所产生的一种动力”。这说法还失诸模糊隐约。如果我们要为它下一个更准确的界说,我们不妨换一种口气说:“性爱的人格是建筑在一个三边有密切联系的三角上的,这三边是大脑、内分泌系统和自主神经机构。自主神经机构是比较处于背景之中而不大显露的,但其重要性似乎不减于其他两边。不妨在这里说明一下,这机构包括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许多的分泌腺以及这些系统所附带的中枢神经核。这个机构所管制与调节的可以说是生命的全部的基本功能。在心理学者中,康普夫(Kempf)对行为中自主的因素,一向认为极有意义,未可等闲视之,因为我们行为里有此成因,所以在生活环境中,我们会发生他称之为两种富有驱策性的动作的趋向,而教我们或取或舍,或趋或避,可以分别叫做趋利的强制(acquisitive compulsion)与避害的强制(avertive compulsion);这两种强制的动作大部分是归这自主的神经机构负责的。我们的动物界的祖先很早就有这个机构,因此,遇到危险,就知痛苦,因为要解除痛苦,就知所舍弃,知所闪避,及舍弃与闪避成功,痛苦就可以解除,生命借此得以维持延展,于是这些动作的倾向以及主持这种动作的机构得以保留而传授给高等动物,并且终于传授到我们身上。(8)这一番见解可以帮我们的忙,把身心两方面的因果关系联系起来,而教我们了解为什么一个个体在活动上归根结蒂是一个单位,一个分不开的基体。它还帮着一种忙,就是教我们对所谓的“意志”,所谓的“情欲”,或总起来所谓的“欲”,即精神分析派所称的 libido,或哲学家讲到性冲动时喜欢引用的“志”——也就是叔本华(Schopenhauer)所说的“志”(will),从此可以有一个更精确的观念,英国文学家卡莱尔(Carlyle)很早也说过:“我们所听说的各位上帝里,惟一最著名的一位也就是德国文字源流家格里姆(Grimm)所能考见到最早的痕迹的一位,那就是叫做意志的上帝了(God Wünsch或God Will)。” 弗洛伊德,从1912年以后运用他那一支生动灵活的笔,对于因性生活的困难而足以引起神经病态的各式各样的条件与环境,都曾加以仔细探讨;而他这一番探讨的结果,比起别人来,要特别见得有意义。因为,他虽然是精神分析派心理学的一位开山祖师,其见识比较广博,议论比较周密,往往处于一个超脱的地位,而不落一般精神分析派的窠臼,不受此派门户之争的支配。弗氏在这方面也作过一番分类的尝试,但他自己也承认这种分类是不满意的,因为它未必尽合医学诊断的立场,而所谓不合,指的是在同类的例子里,其病态所由发生的条件或情境未必完全一致,或某一病态的例子的条件或情境往往因时因地而有变迁,甚至于在同一时间之内,即有若干不同的条件或情境存在。不过无论如何,这种分类是有用的,至少它可以让我们知道,这些条件或情境是些什么。这分类里包括四个项目。(一)第一项足以发生神经病态的性的情境是最简单而显然的,也是大多数人多少总要经历到一些而无可避免的,那就是性欲的克制或拒绝,或足以造成克制与拒绝行为的情境。一个当事人只需身外有一个实际的对象,使他得以满足性爱的需要,这个人原是很健康的,可以丝毫没有病态的表示,但若情境转变,对象散失,而同时又别无适当的补偿的事物,神经病态也许就会发生;不过即使在这种境遇下,一面对性欲不得不克制,一面又要维持相当的健康,事实上也还有可能的两条路:一条是把精神上紧张的力量转移到实际工作或事业活动上去,假以时日,也许在工作的机会里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满足性欲的实际的对象;第二条路是如果这对象始终没有着落,当事人也许可以把克制着的性欲升华为另一种力量,而把它运用到与性欲不相干的精神的事物上去。不过这种转变的过程,弄得不好,会发生另一种倾向,就是容格所说的内转的倾向(intro version),就是抑制着的性冲动并不真正升华,而其力量的消散从实际的种种路线转进想象的种种路线,于是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大都囿于一个梦想(dream-wishes)的境界。(9)(二)第二项的例子里,当事人的病态是比较内在的,而不是外铄的,他的病态的发生,根本并不因为外界的环境起了什么变化以致剥夺了他满足性欲的机会,逼迫他踏上禁欲的路,而是因为他自己的力不从心。外界的机会与对象是有的,当事人想觅取这种机会与对象的愿望与努力也是有的,不幸的是他有许多内在的困难,使他对于身外的环境,不能作适当的适应,纵有适应之心,实无适应之力,或有力而不足,于是虽明知什么是正常的满足性欲的方法,虽也曾用过一番心力,无奈他自身的条件实在不足以相副,以致心劳日拙的结果,终于成为病态。(三)第三项包括因发育停滞或发育受了抑制以至发生的种种病态;这一项实在是第二项的扩充,所不同的是其中的例子更趋极端罢了;所以在理论上实无另分一项的必要。这一项里的当事人,就一般身心的发育而论,也许已过了青年期而进入了成年期,但是他的性心理的发育没有并行共进,以至于他所认为可以满足性欲的事物始终没有脱离幼稚的阶段;当事人也未尝不自知此种脱节的现象,也未尝不竭力设法克服这种幼稚的冲动与避免幼稚的满足方法,但事实上却不可能,或绝少成效,于是内心便发生冲突,积久而成为一种病态。(四)第四项里,我们发见所有的例子原先都是健康的,到了后来才发生病态,而其所由发生的原因又与外界的环境并不相干,至少是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一个人在生命的过程里,总要经过几个关口,每个关口总要牵涉到一些生理上的变迁,例如春机发陈,又如月经止绝,其间一部分的变迁便是性欲的分量的增加或减少,而无论增减,势必暂时波及甚至破坏原有的生理上的平衡与和谐,即势必影响到健康,并且给足以引起神经病态的种种外缘一个良好的机会。到这时候,或欲力增强而环境不许其随在的满足,例如在春机发陈的时候,又或性欲的兴趣虽无大变迁,而满足性欲的能力则已大减,例如在经绝的时候,或外因内缘,不相凑合,或兴趣能力,不相呼应,也就成为致病的原因了。性欲的分量固然不容易衡量,不过,就个人而论,它是可以增减的,而此种相对的增减便足以引起困难,使当事人穷于应付。 弗氏这个分类虽没有客观的医学诊断的佐证,而只有抽象的分析的价值,但也足够把所有的神经病态归纳起来,自正复有它的方便之处。我们要治疗种种因性欲而发生的神经病态与精神病态,或更进一步想从卫生方面预防这种种病态的发生,这个分类也可以给我们一些比较最准确的途径,而对于事先预防,比起事后治疗,尤其有用。 无论一个人的先天体质如何健康,他在一生之中,多少不免要经历一些性生活的困难或病态;他在生命的过程里,一面要应付内在的生理上的变迁,一面要适应外界的境遇上的变迁,而于内外两种变迁之间,又不得不随在谋一种协调与和谐的关系,一有疏虞,上文所述的四种病态的一种或几种,即乘机窃发,而此种疏虞既无法完全避免,病态也就不能绝对不发生了。如果一个人遗传上更有些不健全的倾向,则此种困难或病态自难免变本加厉。性冲动是一股力量,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说是一股无可限量的力量,一个寻常的人,甚至一个超出寻常的人,要不断挣扎着来控制驾驭这股力量,本来就不容易,加上驾驭的人与被驾驭的力又都在不断变动,而双方所处的境遇也是不断在那里转移变化,其间危难的发生与不可避免,当然更是意料中的事了;这还是就正常的性冲动而论,或就当事人力求其正常发展的例子而论,如果遇到根本不大正常的例子,未来陷阱之多自更可想而知了。 上文说如果一个人的性冲动根本不正常,问题自然更加复杂。所谓不正常,一可以指分量太多太少;二可以指欲力的出路异乎寻常,甚至为寻常意想所不及;三也可以指性冲动已经有了确切的变态的方式,并且这方式有时还有些先天的根据。方式是比较具体的东西,也许不适宜用先天二字,但若遗传的趋势教它不能不终于采取这一方式,我们也还不妨说这方式是先天赋予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 讨论到此,我们大体上应该明白,我们在本书卷首对“性”之一词,或弗洛伊德所称的“欲”之一词虽没有下什么准确的界说,我们到此可以知道,我们越是往下探讨,这名词的含义便越见得深广。弗氏自己经过数十年的潜心研究以后,对于性这个词或欲这个词的含义,也是越看越广,而一部分最初做过弗氏门弟子的精神分析家更青出于蓝地把欲这个词看得无所不包,甚至于到一个极端,把原来狭义的性冲动反而小看起来;韦尔斯(F. L. Wells)也是这样,他把欲这个词的内容扩大以后,主张不用“性爱”(erotic)一词,而用“享乐”(hedonic)一词,不用“自动恋”(auto-erotic),而用“自动享乐”(auto-hedonic)。伯特(Cyril Burt)曾经点醒给我们看,这种把性或欲的观念扩充的倾向是和近代心理学的一般趋势相符合的,近代心理学对我们从动物祖先所遗传下来的种种内在的行为倾向似乎有一种新的看法,就是认为它们全都从一个源头出发,为同一生命的冲动力所产生,它们不过是同一源泉的许多支流,许多从一股原始的大动力特殊分化出来的许多小股的动力罢了。(10)麦图格在他最近一本著作里,也把他以前关于本能的分类看得比较活动了许多,甚至可以说他对本能的观念已经有一种化零为整的新趋势,认为各种本能原是造化的伟大目的的一部分而已。“这伟大目的是一切生物所以取得生命的原因,它的前程,它的用意,我们目前所能模糊看到的,或加以名状而得其仿佛的,就是继续不断地绵延更长的生命与增加更多的生命而已。”(11) 我们同时也可以注意到容格在这方面的见解。容氏也曾经把欲这个词的含义扩充得很大,比较弗洛伊德最初所了解的性欲之欲要大得多,因此曾经招致过侪辈的不少批评。不过我们仔细想来,经他扩大以后,所谓欲(libido),实际上又回复到了古代原有的对于“一般的情欲”(passion or desire in general)的见解。这样一来,也就变做相当于叔本华的“志”(will)和柏格森的“生命的驱策力”(élan vital);而伯特对于欲这个词的界说,也就因此得以大加扩充,认为它是从一切本能发出来的一股笼统的意志的力量。 我们在上文里难得用到本能这个词,讲到性本能,我们总是说性冲动,但若要用本能这个词的话,我们以为最好是把它看作比情绪更来得原始与基本的一种东西,而修正一部分人的看法,认为情绪是本能的一个中心的成分,或本能中一部分的内容就是情绪,因为那是不妥当的。凡是讲到本能,我们联想所及,与其想到一些情绪的系统,毋宁想到一些意志的系统,因为后者是较为近情;加尼特(Garnett)有过这样一个看法,我们很可以赞同。(12)本能所联系着的冲动是一种很基本的意志作用。 弗洛伊德的学说,认为心理的范围至广,其上层属于意识部分,其下层尚有寻常知觉所不及的部分,弗氏叫做下意识或潜意识(unconscious),其影响之大,弗氏也以为不在意识部分之下;而据弗氏的意见(1918年提出),生命中本能的成分实在就是这下意识部分的核心。下意识,包括这本能的核心在内,便是一种原始的心理活动范围,相当于人类以外的动物的智能,不过到了人类,又加上一层理智的意识的机构罢了。所以弗氏又说,抑制的作用就教我们退回到这一本能的阶段,所以我们的文化越高,我们的创获越富,我们的代价,就是抑制的需要越大,而神经病态的机会也越多。(13) 说到这里,我们又回到以前讨论过的张弛的原则或收放的原则了。自由表达是放,克己自制是收;文明社会中固非此不成,动物生活也靠它维系。(14)我们这一层看法就和一般的精神分析家以及精神病理学者的看法不大一样了。我在以前已经说过,从事于精神病理学的人,根据他们自己特殊的经验,往往只看见抑制的危险,抑制足以致病,特别是神经病态,而不见其为物理的一种自然趋势,也不见其为生命的两大原则之一,显而易见那是失之偏颇的。 我以为只要在正常的范围以内,即只要不过分,而当事者又是一个健全的人的话,张弛收放,表达抑制,二者互为消长,更迭用事的结果,是无害的,并且是健全的,甚至为生命所必需。这一点我们一定得明白了解。若说下意识的活动与意识的活动一定是不相容的,或不和谐的,或虽不一定,而不相容的机会为多,那实在是歪曲了事实。假设有人在此,他的下意识不断地要和他的意识发生龃龉,那真是太不幸了。我们但需稍稍地用心观察,可知就我们中大多数人而论,这决不是事实。我们也只需把我们自己晚上做的梦参考一下,因为梦是能够最亲切地把下意识的活动揭开给我们看的一种东西。我敢断定,大多数正常的人所经历的梦境里,不断地总有一部分是白天经验的重演,白天意识界的事实与情绪的再度铺陈,有时并且铺陈得更美满,更温柔。不错,有时候梦境是一番潜在的不和谐的启示,不过同时我们也得承认,两层意识界的和谐,也未尝不可从梦境中获取证验,可惜常人的心理特别容易注意到不和谐的事物,而对于和谐的事物,反而熟视无睹罢了。我们对于梦境,平常也但知注意到它浮面的一些光景,而以为已足,而对于它蕴藏着的内容与意义反而容易忽略过去,否则这一类错误与片面的见解也就无从发生了。 第二节 升华 在一个健全的人,表达与抑制的持平,无论大体上维持得如何得法,间或总还会发生一些困难,而在一个不健全的人,这种困难更不免成为无法排解的危机。一个普通而常有人提出的补救方法是升华(sublimation)。不过提出的人往往提得太容易、太随便、太不费吹灰之力。这诚然是由于一种很寻常的误解,以为性欲的压力是很容易恝置不问或挥之使去的。为若干少数人,这也许可以,但就多数人而论,我们早就看到,即使有百炼成钢似的意志与毅力,也是不可能的。劳力工作的磨砺或心理兴趣的转移,都不中用。中等学校的校长先生们大都深信团体的体育活动有很大的用处,可以像缰绳之于野马,阻止性欲的活跃;其实不然,除非把运动增加到一个过火的程度,使学生疲惫不堪,更不再有余剩的精力来“胡思乱想”,但这又是很有害处的。有人说过,在学校里,最著名的运动员往往也就是最浪荡而不修边幅的人。这也不是,那也不是,然则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在答复这问题以前,我们先得弄一个清楚,我们到底要做些什么。如果,我们像加尼特一样,相信性欲之所以为一种本能与性欲之所以为一种胃口或嗜好,实在是可以分得清楚的(加氏批评弗氏,说他往往把二者 混为一谈),就本能而论,本能的激发是必须靠外缘的,有可以满足性欲的外缘存在,内在的本能才得以唤起,如此,如果可以避免这种外缘,问题不就很简单么?不过就胃口或嗜好而论,就不同了,胃口的形成,是由于内因,而不由于外缘,好比饮食,一个人到了相当时候,自然要饿,初不论外界有没有可吃的东西;所以性欲的外缘尽管可以闪躲,而性欲的胃口总是要发生的。(15)又如琼斯的议论,我们在这里感到关切的,并不是狭义的性欲,而是“性本能的许多个别的生物学的成分,也就是许多不同的幼稚的倾向;这些成分或倾向到了后来成为性欲的基础以及许多不属于性欲的兴趣的张本……其所以能如此的缘故,盖由于性的力量的特殊的转移,从一个原来的兴趣领域转入了另一个领域。”(16)琼氏这一番话虽有参考的价值,但同时,我们也必须记住,升华的需要,大抵在一个人的幼年是不发生的。日本人松本的研究指出睾丸里的间隙细胞(interstitial cell),既然在一个人出生后不久便进入休止状态,一直要到春机发陈期过后才重新开始活动,可知一个人在幼年时似乎不会有很强烈的性兴趣的(固然,我们应当补充一句,我们到如今对于性冲动的所有来源,还没有能明确知道,间隙细胞的分泌作用不过是一个来源罢了);同时,女子的性兴趣起初也往往是潜伏的,或散漫得茫无头绪,有时一直要到三十岁光景才集中起来,才尖锐化。话虽如此,升华的问题迟早总不免要发生,而对遗传良好操行稳称的人,这问题更要见得急迫。 希腊哲人柏拉图说过,恋爱是一棵天上生长的树。我们不知这句话究应作何解释,如果说,恋爱之所以为一棵树,根柢虽种在地上,长在人间,而开出来的花朵,却美得好比“天上”的花一般,这样一个比方可以说是很实在而可以证明的一个真理。历来的诗人都了解这个真理,并且不断地引作他们诗歌的题材。但丁诗中的女主角贝雅特里齐(Beatrice)实际上不过是佛罗伦萨的一个女子,但到了但丁手里,一经想象的渲染,却成了他进入天堂的向导;即此富有代表性的一例,已足征很寻常的一个性对象的吸引,会怎样蜕变而为一番精神活动的强有力的刺激。 升华之成为一套理论,有人曾经加以考据,以为不但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并且可以推源到更富有科学精神的亚里士多德。德国文艺批评家莱辛(Lessing)认为亚氏的“涤化论”或回肠荡气之论(katharsis)指的是“一般情绪或情欲的转变而为合乎道德的行为意向”。不过莱氏这番解释恐怕是不对的,亚氏讲这一套理论的时候,心目中指的不过是怜悯或恐惧一类的情绪,经过一度抒发以后,心中稍稍觉得舒适罢了,事实上怕与性的情绪不很相干;而加尼特也很正确地说明过,这只不过是一种情绪的宣泄,宣泄决不是升华。 其实一直要到基督教上场,升华的概念才慢慢形成,在我们的想象中才逐渐具体化。若从这方面加以追溯,可知最早创说的人是一位隐遁在埃及沙漠地带的早期教父,叫做麻卡流士大隐(Abba Macarius the Great)。据一部分人的看法,他也是“基督教国家里第一个科学的神秘主义者”;昂德希尔(Evelyn Underhill)在《神秘之道》(The Mystic Way)一书里曾经介绍过麻卡流士的见解,说一个人的灵魂的实质是可以逐渐转变的(灵魂在他心目中并不是一种绝对的非物质的东西),灵魂原先是很重浊而趋于下坠的,但一经神圣的火烧炼以后,就渐渐变为更纯粹而精神的了。他说:“灵魂好比五金,抛在火里,就失掉了它们自然的硬性,并且越是在熔炉里留存得久,越是在火焰的不断烧炼之下,就越软化。”火烧着是痛楚的,但它也就是天上的光,而对于麻卡流士,光与生命原是一回事。在这里,我们可以说真正找到了我们近代所了解的升华的观念了,麻卡流士的说法也许还不够确切,但在当时,已经要算再确切没有的了。麻卡流士是圣巴西勒(St. Basil)的朋友,圣巴西勒是基督教中心传统里的一位领袖,因此,麻卡流士这一番见解后来成为基督教神秘主义的一部分,不断地在神秘主义者的言行里表现出来,再后,热那亚的圣卡特琳(St. Catharine of Genoa)的涤罪地狱论(doctrine of purgatory)就建筑在这一番见解上;罪孽就等于灵魂生了锈,只有地狱之火才可以把这层锈燃烧净尽。(17) 上文所引的见解里,我们还未见“升华”的名称。到了后来,在诗人的歌篇里,接着又在道德家的作品里,我们才确确实实地读到这个名称,而这一类作品说到升华的时候,倒是和宗教的教义并不相干。所谓升华,就原有的意义而言,指的是用热力,把一种质料,从我们普通认为比较粗糙、比较重浊、比较块然一物的(18)状态,化为我们认为比较越超、比较轻清的气体状态。这样一个过程好像很有诗意,于是诗人就把它利用,来象征我们精神生活里的一个仿佛相同的过程;在十七世纪初年,他们利用得最多。例如戴维斯(Davies)在他那首《灵魂的不朽》的诗里就有这样一句:“资升华之妙法兮,变肉体而为精神。”同时,散文作家,在宗教和其他方面,也抓住这个观念。例如泰勒(Jeremy Taylor)在他的作品里说到“把婚姻升华成一个圣礼(sacrament)”;又如夏福兹贝瑞(Shaftesbury)在1711年讲到人生若干淳朴的通则,说人生的方式原是重浊的,但如“借重一种精神的化学,不难升华”而为更高超的方式;又如,到了1816 年,皮科克(Peacock)也说到“那种热烈的升华作用就是伟大与力量的源泉”,这样一个用法就和我们今日的用法更相近了。后来叔本华对于这个观念也相当重视。 在性心理学的范围内,所谓升华包括两点,一是生理上的性冲动,或狭义的“欲”,是可以转变成比较高尚的精神活动的一些动力,二是欲力既经转变,就不再成为一个急迫的生理上的要求。这样一个升华的观念目前已经成为一部分通俗的心理学识,流行得很广。不过采纳这个观念的人,似乎不一定了解所谓升华的过程,即仅就其物理的本义而论,是必须消耗许多力量的,若进一步而就其比喻的或精神的意义而言,则尤其是言之匪艰,而行之维艰。“升华”也许不止是个名词,而确代表着一种由粗入细、由质入文、由生理的冲动变为心理的力量的过程,而此种力量的消耗大致相当于欲力的消耗,而消耗后所获得的满足亦差足以替代性欲的满足——这我们也许可以接受。不过,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番转变,虽非不可能,却是不容易的,也不是亟切可以期望成功的,并且也许不是人人可能,而只是少数神经组织比常人为细腻的人才真正可能。性心理学的作家中,希尔虚弗尔德便轻易不肯接受升华的观念,他主张用另外一个名词来代表类似升华的现象,叫做“性的当量”(sexual equivalent);他并且否认绝欲的人所产生的科学文艺的作品比不绝欲的人所产生的更为优异卓越。他只承认只有在宗教家和从事剧烈的体力工作的人中,我们才可以找到升华的作用。 不过弗洛伊德是承认升华的,他甚至准备下一个异常概括的论调,就是整个的文明是由一切本能的力量升华而成,而所谓一切本能自包括性本能在内。他指给我们看,并且用他惯用的口气说,性冲动是最富有可塑性的,教它圆也可以,教它方也可以,甚至于它的对象,我们也随时可以替它转换。他认为各式各样的人中,也许艺术家升华的本领要特别大。 近年以来,精神分析学派的人很想对升华的观念,作一番更精当的解释,下一个更正确的定义,同时又想把它和别的可以相混的心理过程更明白地划分开来。例如格洛弗(Edward Glover)就是一位,他曾经有过一度很冗长而细密的讨论。他的议论可以说是属于“形而上心理学”(metapsychology,大致即心理学的形而上学)的范围,对一般读者未必引起多大兴趣,不过他的主要结论是值得参考的,他认为升华的观念虽至今还是模糊不清,我们因而也不便依据它作什么肯定的推论,但只是引用升华的名词,是没有什么不合理的。(19) 不用说,就日常生活而论,我们即使不了解升华的过程,即升华之际,力的转变究属是怎样一回事,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关系。不过我们必须承认,这过程大体上是发生在意识的境界以下的,因此,我们的意志尽管可以跟着它走,却不足以控制它,促进它的完成。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我们不要把升华作用和欲力的改道相混,应知升华以后,性欲应该不复是性欲,而欲力改道后,性欲依然是性欲,不过另换了出路罢了;我们也不要把升华作用和病态的象征或代用品混淆起来;我们应知不讲升华则已,否则这其间所发生的变迁必须是从幽谷进入乔木,而不是从乔木退入幽谷,其间一定得假定着一个更高的文化水准。例如一个患窃恋的人把偷窃的行为替代了性的活动,这一完成决不能叫做升华。要不是因为确乎有人似是而非地提出过这种例子,认为是升华的证据,我们这一段话原是无需说得的。 有几个精神分析学派的人,接受了弗洛伊德的“文明由于性欲升华”的一部分理论,又把它引伸到了极度。例如,瑞士的一个支派(有一个时期它的代表人物是梅德)认为升华的结果将来可以创造出一个“精神综合”(psycho-synthesis)的局面,甚至一个新的宗教,在这一宗教里,人的灵魂,和但丁的一样,也被引导着,自地狱入涤罪所,再自涤罪所入天堂,所不同的是,但丁诗中的向导——诗人到此换了一个医生罢了! 意大利的精神治疗学家阿萨奇奥利(Assagioli)的见地比较要中和得多,他认为如果一方面性欲是过分的强烈,而一方面正常满足的机会又是过分的难得,在这样一个杯水车薪似的太不相称的局势下,升华是有很大价值的。高水准的心理活动和低水准的性欲冲动也许有些因果关系,但阿氏以为如果把一切高水准的心理活动全都推溯到若干单纯的冲动上去,似乎是不大妥当的。在实际的治疗方面,他也不大用直接的精神分析法,而改用他所称的自动升华法(auto-sublimation)。他说,自动升华的结果虽不能用仪器来量,或在熏满了炭墨的记纹鼓上用忽上忽下的一根曲线表示出来,然而却是一样的真实,一样的有效;他又明白地指给我们看,一个人要真正获取升华的益处,第一必须纠正他对性的观念,决不能再把它看做兽性的表现而引为可耻,因此非力加抑制不可;这种错误的观念存在一日,即一日得不到升华的效果。这自然也是很对的。在他看来,性的冲动虽然强烈,也不难把它和高水准的情绪活动与理智活动联系起来,而转移它的出路;如果能把工作或职业的性质完全改变一下,能完全转进一种真正有创造性的业务,则升华尤易收效,因为艺术的创造和性的升华,关系最深且切,此种关系的究竟,我们目前虽还不甚了解,但其存在总是体会得到的。(希尔虚弗尔德某次提到西文中genus一词与genius一词盖出一源,前者指生殖,指物类,后者指天才,指创造;生殖与物类是欲力未经升华的结果,天才与创造则为欲力既经升华的效用,与此可以相互印证。)阿氏又引歌剧家瓦格纳的巨著《特里斯坦》为升华结果的最神奇的一例,通篇作品中都充满着作者对女子维森唐克(Mathilde Wesendonck)的热烈的情爱的火焰,假如作者在实际生活里得以顺利地满足他的热爱,这巨著便不会与世人相见了。 阿萨奇奥利这一番议论也可以帮着提醒我们,让我们知道升华的功用也正复有它的限制。根据热力学的第二条法则:“没有一种机会可以把所有接受到的热力转变成为工作;只有这热力的一小部分是转变成工作的;其余全都放散出去,成为废弃的热力。”我们如今讨论到升华,我们也是把一个有机体当做一件正在动的机器看,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总有一部分的性的力量要“放散出去而成为废弃的热力”,至于废弃之后究竟作何方式,我们可以存而不论了。就是但丁,在他写《神圣的喜剧》时,也还有他的妻子和家庭。(20) 弗洛伊德在他的《导论演讲集》里,也曾说得很对:“一个寻常的人所能吸收的未经满足的欲力的分量是有限的。欲力的可塑性与自由流动性固然很大,但不是人人能始终加以维持或充分加以保留的;因此,升华的结果至多只能消耗一部分的欲力而已;这还是就一般的人而论,若就升华的能力本来不大的人而言,那就更又当别论了。”总之,在一方面,升华的可能,升华的价值,升华的深远意义,是值得我们牢牢记住的;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得记住,即使升华成为事实,而当其进行之际,总有一部分的性冲动为升华所不及,而留剩下来,此种剩余的欲力或从比较健全而原始的途径消散出去,或别寻不正常的出路,而形成各式的神经变态。(21)(22) (1) 这不用说,不论古今中外,不论经验或科学,所见是完全一样的。 (2) 这又是古今中外相同的,中外所不同的是,也许西洋用在比较抽象的理想上多些,而我们则用在比较实际的人事上多些,譬如说,国君求贤若渴;又如《诗经·国风·汝坟》说:“未见君子,惄如调饥。”后一个例子又多少暗示给我们看,不但食欲可以适用饥渴的字样,性欲也可以借用。 (3) 见理氏所著书《一个未开化部落的饥饿与工作》(Hunger and Work in a Savage Tribe)。 (4) 这三条可能的大路,在以前的中国,第一条可以说我们是否认的,第二条是默认的,第三条是公认的,即在我们的民族文化里,真正公认为一条堂堂正正的大路。读者对于这一层如尚有疑问,可把《诗 经》的《国风》部分再仔细地读一遍,对毛苌的一些序文,特别是《关睢》一诗的序文,再低徊讽诵一过。 (5) 霭氏这一段议论当然也适用于一般的文明社会,不过就中国而论,第三点的适用程度究不若基督教统治下的西洋社会为甚,一样是束缚,礼教的总不若宗教的那般严密。这种程度上的差别是要我们体会的。 (6) 安斯蒂是一位早年的精神病理学家,也是一位妇科专家,霭氏在这里征引到他,是因为他在五六十年前所著的一本《神经痛》(Neuralgia)里,已经看到性欲是个富有动性的东西。霭氏在他的《研究录》里时常征引到他,并且把他推崇得很高,认为他是后来弗洛伊德的升华论的一个前驱。 (7) 关于兴氏,参看上文第六章第四节及同节的注(5)。 (8) 康氏著一书叫做《人格中自主的若干成因》(The Autonomic Factors in Personality)。 (9) 详见容氏的《分析心理学》(Analytic Psychology),又《下意识心理学》(Psychology of the Unconscious)。 (10)  见伯特所著文《英国优生杂志》(Eugenics Review,1918年1月号)。 (11)  见麦氏所著心理学教本《心理学:行为的研究》(Psychology: The Study of Behaviour)。 (12)  见加氏的《心理在动作中》(The Mind in Action)。 (13)  见弗氏《论文集》第三辑中《一个幼稚性的神经病态》(An Infantile Neurosis)。 (14)  参看上文第六章第一节及同节注(5)。 (15)  见加氏的《心理在动作中》。 (16)  见琼氏的《精神分析论文集》。 (17)  天主教论死后生命,分三界,普通的地狱最下,其次为涤罪地狱,亦称涤罪所,再上为天堂;人入天堂以前,必须经过涤罪地狱的火的一番锻炼。 (18)  原文于此用“物质的”一词,而外加引号,这对西方读者是有很清楚的意义的,而于中国读者则否;西方文明,特别是在基督教教义的熏陶下,把心与物,或灵与肉,划分得特别清楚,所以霭氏用此一词。今改译为“块然一物的”。 (19)  格氏这篇论文叫做《升华、替代与社会的愁虑》(Sublimation, Substitution, and Social Anxiety)载《国际精神分析杂志》1931年7月号。 (20)  霭氏这句话有语病,难道对于但丁,妻子和家庭便是接受废弃的欲力的尾闾么?译者以为这在但丁自己也未必承认。 (21)  霭氏于升华的理论,虽说得相当小心,但译者还嫌其过于肯定。译者比较更能接受的是希尔虚弗尔德的看法。近年以来,这方面的性心理研究也还不少。抗战开始前不久,译者曾经读到美国史密斯女子大学生物学教授帕夫希莱(prof. Pavshley)的一本新书名为《生殖的生物学》(The Biology of Reproduction),他在结论部分也谈论到升华的可能与升华的效用,他征引了一种关于大学研究院青年的研究,认为这种青年的性欲,十之八九总有一些不规则的宣泄的方法,并不完全受到抑制,因此,他们的智力活动究属有几分是从升华而来,还是一个疑问。 (22) 关于本节,赫伯特的《生命与艺术中的潜意 识之地位》一书也值得参考。 附录 一 性的教育 译 序 谁都承认性是当代许多重大问题里的一个,也谁都承认霭理士(Havelock Ellis)是对于这个问题研究得最渊博、最细到、也是最有健全的见地的一个人。他的《性心理学研究录》,到1910年为止,一共出了六集,他几乎把性心理的各方面都已包举在内了。但霭氏犹以为未足,以后又陆续有些新的研究文字发表,到1928年,归纳为一个第七集。这七大集里的笔墨,都是直接以性的题目做对象的,其他比较间接的作品还多,其中有科学的研究,如《男与女》(Man and Woman),有艺术的欣赏,如《生命之舞》(The Dance of Life),也有问题的讨论,如《社会卫生工作》(The Task of Social Hygiene),旨趣虽殊,其中心一贯的思想则一,就是,性与人生。 《性心理学研究录》的第六集的总题是《性与社会的关系》,其中包括《母与子》、《性的教育》、《性教育与裸体》、《性爱的估值》、《贞操的功用》、《禁欲问题》、《娼妓》、《花柳病的征服》、《性道德》、《婚姻》、《爱的艺术》、《生殖的科学》等十二个分题。本书便是第三分题——性的教育——的译文。在各分题中,自然要推它为最基本,与青年生活的关系,也最较密切,所以我拿它做一个最初的尝试,倘若成功,当进而选译其它的分题。 任何一本讨论问题的书总有它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本书当然不是一个例外。就时间而论,从最初在美国出版以至今日,它已经有二十四年的历史,二十四年前的资料,到今日当然有一部分已经不很适用,例如,叙“性教育的书籍”的第九节。就空间而论,一本在英国写、在美国印的书,移到中国来读,即使假定民族文化之间没有多大的歧异,已不能期望它完全适用,何况民族文化之间确乎有许多不同之点,而目前的题目又不是别的,而是变化万端的性的题目呢? 这空间上的限制,亦即文化背景的限制,是最显明不过的。原始民族对于性的看法,总是很健全的。文化发达以后,此种健全的程度,便有减少的倾向,但也不一定,例如希腊的文化与罗马初期的文化。中国也是很好的一例。文化的发达一定得转个弯,把人类自身的重心与自身的福利看模糊了,健全的看法才会一变而为病态的看法。例如基督教发达以后的西洋文化。中国文化,在佛教东来以后,也几乎步西洋文化的后尘,我们在篇末译注里所引的那一首达摩禅师的《皮囊歌》,就十足代表着一种病态的看法,后世善书里所刊行的种种“戒淫”文字,便十九是这种看法的推演,或至少采用此种看法,把它当作“淫”所以不得不戒的一大理由。但是就大体而论,在中国文化里,这种看法究竟是外铄的,不是固有的。我们心目中的性,始终是一种现象、一个事实,从来既没有把它捧上三十三重天,也没有把它推下十八层地狱。我们应付性生活的原则,始终是一个“节”字,一面固然反对纵欲,一面却也从没有主张过禁欲。淫字的原意之一便是“溢出”、“过甚”、“失当”,所以久雨而溢,叫做“淫雨”(《礼记》);执法过度,叫做“淫刑”(《左传》);滥施恩惠,叫做“淫惠”(《申鉴》)。两性之间的关系,自然也不是例外,所以“不能以礼化”(《诗序》)的结合,便叫做“淫奔”,所谓礼,所指也就是分寸与节制的原则。就是後世的戒淫文字,虽则夹杂上一些释氏臭皮囊的看法与因缘果报的宗教笔墨,究其极,也不过志在劝人安于婚姻生活罢了。至于根本以性为秽恶、以性行为为罪过的态度,终究是没有。 我们在性教育的方面,不用说,也是向来没有什么设施的。但因为我们传统的对于性生活的态度还算健全,真正可以阻碍性知识的获得与性发育的自然的势力,倒也很少。做男子的,在这方面,七拼八凑的,总可以取得一些将就得过的准备,是可以无疑的;做女子的,至少在出嫁的前夕,总可以从母亲那边知道一些婚姻生活的实际与意义。我们虽不明白的指导子女,我们却也并不对他们一味的缄默、特别的掩饰,到不能缄默与掩饰时,便满嘴的撒谎。在这种比较任其自然与不干涉的局面之下,我们的性生活虽未必圆满,但性的变态心理与变态行为也似乎并不多见。德国性心理学家希尔虚弗尔德(Magnus Hirschfeld)三年前到中国来演讲,也就注意到这一点,并且曾经说过几句赞许的话。 在西洋,情形可就不同了。因为他们所见的性是龌龊的,所见的性行为是有罪的,于是便不能没有“缄默的政策”,不能没有“造作的神秘主义”,不能没有“伪善的贞洁观念”。于是对于婴儿的由来,大家不能不说谜话,让儿童自己去摸索;对于婚姻生活的究竟,大家更不能不守口如瓶,让女儿自己去碰运气。于是在上级的社会里,连一个腿字都不能说;在男女杂遝的场合里,身体可以半裸,可以有种种皮里阳秋的诱惑挑逗,但若裤子上撕破了指头大的一块,全场空气,便可以突然黯淡起来。这种精神生活上的自作自受的禁锢与自甘下流,在最近四五十年之间,虽已经减轻不少,但依然时常可以遇到。霭氏这篇文章,一半是以解放、澄清做职志的,所以有很大的一部分是消极的清道夫的工作。对于中国的读者,这一部分虽不无相当的趣味,可作海国奇谈读,但并非必要。 然则这本小书的价值又在那里呢?我在上文说过,中国人对于性的看法不过是大体上比较的健全而已,若就其细节目而言,则不健全的地方正复不少。这些不健全处便须纠正。此其一。自西化东渐,西洋文化中的糟粕,包括旧的性观念在内,也成为输入品的一部分,而竭诚接受它的也大有人在。一部分的基督教的信徒就在其内。对于这些人,这本小书也自有它的贡献。此其二。这还都是消极一方面的话,若就积极的价值而言,它终究是一篇专论性教育的文字,于清除粪秽、摧拉枯朽之外,毕竟大部分是建设的笔墨。这种建设的笔墨却是我们向来所没有的。此其三。 这种建设的笔墨中间,也有好几点是值得在这里特别提出的。第一、性的教育原应包括性与人生关系的全部。所谓全部,至少可以分做三部分,一是性与个人,二是性与社会,三是性与种族。坊间流行的性教育书籍,大率只讨论性与个人卫生的关系,最多也不过因为花柳病的可惧,勉强把社会生活也略略提到罢了。霭氏便不然。他是各部分都顾到的,我在此不必举例,这种能抓住问题的全部的精神,也决不是一二单独的例子所能充分的传达,总得让读者自己去随在理会。第二、在霭氏心目中,性教育的施教方法也是和生活的全部打成一片的。教育家说,生活就是教育,社会就是学校;霭氏对于性教育也有同样的见地;所以家庭里的母亲与学校里的教师而外,医师有医师的责任,牧师有牧师的贡献;自然历史的训练而外,文学可以助启发,艺术可以供观摩。必也全部的社会与文化生活能导人于了解、尊重、与欣赏性的现象与经验之域,性的教育才算到达了它的鹄的,否则还是片段的、偏激的、畸形而不健全的。霭氏之所以不斤斤于教授方法的细节目,所以十分信任儿童在发育时代那种天然纯洁的心理与自动的能力,所以主张做母亲的人但须有正确的观念、光明的态度、坦白的语气,以激发儿童的信托之心,而无须乎多大专门的知识——原因也在于此。第三、霭氏于一般的启发功夫之外,又主张在春期开始以后,举行一种所谓诱掖的仪式,使青年的新发于硎的心理生活可以自动的控制与调节它的含苞乍放的生理生活,而无须乎外界的制裁。他说,“我们总得明了,‘春机发动’中所指的春机,不但指一种新的生理上的力,也指着一种新的精神上的力。 ……在春机发动期内,理想的世界便自然会在男女青年的面前像春云般的开展出来。审美的神妙 的能力、羞恶的本性、克己自制力的天然流露、爱人与不自私的观念、责任的意义、对于诗和艺术的爱好——这些在这时候便都会在一个发育健全、天真未失的男女青年的心灵上,自然呈现……。”又说,诱掖的仪式的目的是在“帮助他们,使他们自己可以运用新兴的精神的力量,来制裁新兴的生理的与性的力量。”(第96—97页)这种见地与建议真是得未曾有。性教育到此便和伦理教育、宗教教育、艺术教育打了一笔统帐,而一个囫囵的人格,便于此奠其始基。这种诱掖的仪式原是健全的原始民族所共有的一种经验,霭氏相信我们不谈性的教育便罢,否则此种民族的经验总有换了方式复活的一天。第四、霭氏一面极言性教育的重要,一面却也深知性教育的限制。凡是谈教育的人,大都以为教育是一种万能的力量,远自中国古代的孟荀,近至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毕业的教育专家,几乎谁都有此笃信。霭氏却是一个例外。他开宗明义,就讨论到遗传与环境的关系。遗传健全的人,固然可因恶劣的教育的阻挠摧残,以致不克充分发展,但对于遗传恶劣的人,就是、在性的生理与心理方面,天然便有阙陷的人,良好的教育亦正无能为力。这一层精意他在第一节以外也曾再三的提到。一个人的智慧,应从了解一己的弱点始;教育的功能,也应从从事教育的人明白它的限制始。近年来时常有替性教育的题目过事铺张的人,观此也可以废然思返了。 * * * 最后,我要把这一本小书作为纪念先父铸禹公(鸿鼎)之用。先父去世二十一年了,因为他去世得早,生前又尽瘁于乡国的事务,对于儿辈的教育没有能多操心,但对于性教育的重要,他是认识得很清楚的。记得有一次,因为有一位世交的朋友有手淫的习惯,他在给我的大哥的信里,便很详细的讨论到这个问题。他曾经从日本带回一本科学的性卫生的书,我在十三岁的时候初次在他的书橱里发见,他就容许我拿来阅读。明知书中叙述的种种,不是我当时的脑力所能完全了解,但他相信也不会发生什么不健全的影响。有时候我们看些有性的成分的小说,他也不加禁止。他当时那种态度,如今追想起来,竟和霭氏在下文第600页上所采取的很有几分相像。显而易见他是一个对于青年有相当信任心的人;他虽不是一个教育专家,他却深知在性的发育上,他们需要的是一些不着痕迹的指引,而决不是应付盗贼一般的防范与呵斥禁止。 1 环境与遗传 作者讨论的总题目是性的心理学,现在又忽然讨论起儿童来,并且把儿童的祖先、父母、受孕、胎养、甚而至于婴儿时期,都看得很重要,读者不是要说离题太远了么?事实上却不是这样。我们这样讨论,不但没有离开题目,并且讲到了性的问题的根本了。近来日积月累的科学知识都告诉我们,一个孩子的心理或精神方面的本性,和生理与结构方面的本性一样,也是根据着遗传和教养的,换一种说法,就是一端根据他所隶属的血统的品质,一端也看他早年的将护,是不是适当,能不能维持他原有的良好的血统。 我们当然要记得,血统和教养对于一个人的命运所发生的影响是很难分轩轾的。教养的影响比较显明得多,所以不大容易受人忽视。但是血统的影响却没有那样明显,所以就在今日,我们还可以碰见一些比较知识浅薄或成见满胸的人整个儿的否认它的存在。但是这一方面的新知识逐渐增加以后,使大多数人知道遗传的力量是怎样的无微不至,我们相信这种错误与可以败事的见地自然会像烟消云散般的化归乌有。要知一个社群里的民众大体上一定得同时兼具良好的血统和良好的教养,健全的文化才能够在他们中间发展。遗传对于生命的影响,固然到处可以看出来,但是在性的范围以内,尤其是来得深刻,来得清切。我有一位俄国朋友,他的出身极好,做人也极斯文,他曾经把他幼年的生活详详细细的告诉我听,从他这一番话里,我们就可以找寻一些材料,来证明我上面所说的话。他说他从小和他的弟兄姊妹一起长大,中间有一个姊妹却是从别处来的;她是一个娼妓的私生子,生产后不久,母亲就死了,后来就归了他家里抱养。但是在待遇上,她和其余的小孩没有分别,所以大家一向没有知道她是外边领来的。可是从小她的脾气就和其余的小孩不同,喜欢撒谎,喜欢捣乱和虐待别人,并且很早就表现下流的性的冲动;虽则和其余的儿童一样受教育,她终于步了她母亲的后尘,在她二十二岁的时候,并且因为抢劫和杀人未遂的罪名,被充军到西伯利亚。一个碰巧的父亲和一个当娼妓的母亲所产生的子女不一定都是坏的;不过目前这一例的遗传大概是坏极了,遗传既坏,虽有好的教养,结果还是凶多吉少。 2 性冲动的早熟的表现 我们的讨论进入婴儿时期的时候,事实上我们早已走过了性生活的最先的基础和原有的可能性;有时候我们并且已经可以观察到真正的性生活的起点。一个不到十二个月的婴孩往往已经会有所谓“自恋”的表示(1)。这种表示究属是不是属于常态,是不是可以当做属于常态看待,学者议论不一,我们在此并不预备讨论(2)。在初生的时候,些少月经的作用和乳腺的分泌作用,有时也会发生(3)。在这时期内,神经方面和精神方面的性的活动,似乎已经像水的源头一般,在汨汨的流动,过此以往,便逐渐扩大,流域越来越广,到得春机发动的时期,便像长江大河,一泻千里了。 有人说一个十分健全的人,在婴儿与孩提时期在神经和精神方面不会表现什么性的活动。这话也许有些道理,并且也许是确实的。但是这种活动依然是一种比较时常遇见的东西,既属时常遇见,我们就不能说一定要等春机发动期来到,才有注意到性卫生与性教育的必要了。 早熟的体格方面的性的发展,是一种比较不常见的变异,但非完全没;有威廉士(W. Roger Williams)在这方面有过一些很重要的贡献(4)。这种早熟的现象,本以女子为多。威氏的研究中包括二十个男童与八个女童,他在女童中不但发见早熟的人数多,并且早熟的程度也要深,其中有在八岁时(5)即受胎的,至于男童,则至早须十三岁方能证实真有生殖的能力。这大概是不错的,因为十三岁也是男子精液中最早发见有精子的年龄,在此以前则但有液而无精。反是,富尔布林格(Fuerbringer)与冒尔(Moll)发见有到了十六岁、甚至于十六岁以后,依然没有精子的。在男童中间,性的早熟往往和一般体格的进展有联带关系,但是在女童中间,这种联带关系比较要少,性的部分尽管早熟,一般的体格也许和其它同年龄的女子无异(6)。 早熟的性的冲动大都是模糊的,也是不常有的,并且多少是近乎天真的。但也有例外,美国底特律城(Detroit)的里奇(Herbert Rich)医士曾经叙述过一例:一个早熟的男孩子,从两足岁起,对于女孩子和妇人,便感觉到深切的性的兴趣,他的一切思想和行为都集中在她们身上,想和她们发生性的关系(7)。至于早熟现象的一般的证据、它的普遍性的大小、它的意义等等,美国心理学者推孟(L. M. Terman)曾经把它们从旧的记载里选辑起来,成为一篇专门的文章(8)。 男婴阴茎时常发生的挺直作用大率是没有性的意义的,因为它不过是一种反射作用;但冒尔说过,一经引起婴儿的注意以后,它也许会取得性的意义。有几位专家,尤其是弗洛伊德(Freud)以为婴儿的种种活动的表现中,有一部分是有性的来源的,例如,大姆指的吮咂;弗氏也信性的冲动往往可以表现得很早。普通以为孩提期内是没有性的本能的,这一点弗氏认为是很严重而同时也是极容易借观察来改正的一个错误;极容易改正而依然不免成为普通的误解,他也觉得很诧异。他有一次说:“实际上性的本性是与生俱来的,自哺乳时期以入孩提时期,谁都可以有一些性的感觉,至于性的活动与情绪,虽发现较迟,但在孩提时期结束以前,即春机发动期以前,也是几乎谁都可以经验到的”(9)。弗氏这一番话,冒尔认为是形容过甚之辞,我们不应该接受,但同时他也承认孩提时期的情绪,究竟那一部分是性的,那一部分是非性的,确乎是不容易分析,甚而至于无法分析(10)。冒尔自己也以为八足岁以后的性心理的表现是一种常态,而不是病态,又以为体气虚弱或遗传恶劣的儿童往往不免早熟的倾向,但同时他自己也发见过若干例子,虽在八九岁的时候已呈早熟之象,而此种早熟并没有妨碍他们的健全的发育、以至于成人。 孩提时期一些雏型的性的活动,和连带的一些性的情绪,只要不太引人注意,或太过成熟、像成人一般,总得看作常态的一部分,而不是变态;同时我们固然得承认,假若他们和恶劣的遗传同时存在,便不免要闹出乱子来。但在健全的儿童,过了七八岁以后,这种活动与情绪便不会产生什么恶果,并且和其它的游戏或“好弄”性的活动丝毫没有分别。据德国学者格鲁士(Groos)网罗得异常丰富的材料而论,可知游戏一道,实在是一种良好的教育的过程,对于一切高等动物如此,对于人也是如此;教育的功用在准备,儿童时代在游戏中的所作所为,便是成人时代所作所为的雏型。格氏在他的那本名著《人类的游戏》(Spiele der Menschen)里,便把这一层见地应用到儿童的性的游戏上去,并且从文学作品里引了些证据,来加以坐实,例如凯勒在他的《村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Keller, Romeo und Juliet auf dem Dorfe)里,便十足的描写着童年的种种恋爱关系;又如苏尔兹麦柯斯基(Schultze-Malkowsky)叙述一个七岁的女子的生活,也很能够把这时期内女童的性的表现,充分的烘托出来(11)。 3 童年的性的游戏与性的情绪 布洛克(Bloch)所谈到过的那种儿童期内的性交(12)是在许多地方可以遇到的;但在他们的老辈看去,只当作一种游戏,并不认真。例如在非洲德兰士瓦(Transvaal)地方的巴温达人(Bawenda)中间(13),以及西太平洋德皇威廉岛(Kaiser Wilhelms-Land)上的派普恩人(Papuans)中间(14)都有这种情况,虽不大张晓谕,至少是得到了父母的允许的。法人高达氏(Godard)也曾经在埃及的京城开罗地方目击到男女儿童间的性的游戏(15)。海孟特氏(W. A. Hammond)在美国新墨西哥也观察到男女儿童作同样的游戏,并且看见还有成年的男子在那里从旁鼓励;他在纽约也遇见三四周岁的男女孩子,当了父母的面,从事性交的游戏,做父母的最多不过是带着笑呵斥一两句罢了(16)。这种所谓“装扮爹娘”的把戏在儿童中间实在是很普通的,并且是完全出乎天真,丝毫没有淫恶的意味存乎其间;并且也并不限于下流的阶级。冒尔也曾经提到这种把戏普遍的程度(17);同时德国有一个牧师组织的委员会,在调查德国乡村的道德状况的时候,也发见未到学龄的儿童作性交的尝试(18)。儿童性的游戏也不限于所谓装扮爹娘的把戏,他如大声亲嘴、下体的裸裎、验看等等,亦所在都有,那其间所装扮的不是“爹娘的把戏,而是医生与病人的把戏了,因为惟有医生才有验看的权能。有一位青年的英国妇女曾经对我说:“我们女子在学校里的时候(大约十一二岁的光景),我们当然不免以彼此的身体做游戏的工具;我们常常跑到校外的田地里,假装做医士,彼此检验;我们也时常撩起了衣服,用手来觉察彼此的下体。” 这一种的游戏并不一定是出乎性的冲动,其间更谈不到什么恋爱的成分。但是恋爱的情绪,往往也可以发展得很早,并且和成年人的性爱没有多大分别。就广义言之,它们实在也是一种游戏,因为广义的游戏是包含一切对成年生活含有准备性的行为而说的,但同时也和一般的游戏、如球戏之类、不同,因为从事的人并不把它们当作游戏看。朗图尔(Ramdohr),在一百多年以前,便提到男孩子对于成年妇女的恋爱事件,并且认为是常有的事(19)。此种恋爱的对象大都是异性的,但也有同性的,年纪上虽不相差好远,却多少要比发动恋爱的一方大得一些。这一类的情形比朗氏所提到的更要来得普通。关于这个题目的科学的研究,大约要推美国人贝尔(Sanford Bell)的研究最为面面俱到了(20)。贝氏根据了二千三百件个案的材料,发见三岁到八岁之间的性的情绪的表见大率不出挤在一堆、亲吻、彼此拥抱举起、耳鬓厮磨的并肩而坐、彼此互诉衷曲、在别人前面彼此时刻提起、只爱彼此的淘伴、不爱别人在场、别离时分外伤心、彼此馈送礼物、彼此特别体贴、牺牲、表示妒意——之类。大体说来,女童要比男童为急进,也不怕人家窥破或揭穿秘密。过了八岁以后,女的越来越怕羞,而男的急进的程度却并不增加,并且似乎越来越讳莫如深。在这时期内,性的感觉大率并不集中在性器官上;假若男童的阴茎在此时便能挺直,或女童的阴部已有充血的现象,那贝氏认为是一些过于早熟的例外,而不是常例。但是一般的血的充盈、神经的紧张、以及精神上的兴奋是应有的现象,并且和成年时期与成人所经验到的很能够相比,不过程度上稍差一些罢了。贝氏末后很稳健的说,大体讲来,“男女儿童的恋爱和成年男女的恋爱的异同,好比花与果的异同,它中间所包含的生理的爱的成分好比苹果花中所包含的苹果的成分一样,都是很少罢了。”冒尔(21)也认为儿童时期性冲动的初期的表现总不出亲吻与其他皮肤上浮面的接触。冒氏把这种接触特地叫做“厮磨的现象”(Phenomenon of Contrectation)。 4 城乡儿童成熟先后的比较 人家常说乡村儿童的性的天真要比城市儿童的易于保持,因为城市里的性的活动要比乡村里显著与热闹得多。这话是不确的,不但不确,并且有时适得其反。固然,乡村的儿童,因为工作比较劳苦,生活比较单纯,习惯比较自然,而耳目闻见又不很广,在思想与行为上往往要来得纯洁,一直要到成年期终止,才有性的经验。德人亚蒙(Ammon)说从巴登(Baden)征到的士兵,因为习于乡村生活,便是很天真的;他虽没有给什么证据,这观察大概是可靠的。同时,在城市方面,耳目的濡染既多且广,或直接与性的现象有关,或间接可以引起性的欲望,也自不免影响到儿童们的性的发展,使它特别的提早。但是,话虽这样说,我们也得注意,在城市中间,欲望的发展虽早,而满足这种欲望与好奇心的机会却不多。城市是一个比较公开的所在,到处都是耳目,到处有人指摘,到处大家不能不讲些体面——这些情形虽不足以遮掩一切性的刺激,至少这种刺激在成人方面的反应,既满足性欲的行为,又是可以隐藏得过的。在乡村中可不同了;城市中所有的藩篱,虽不能说是尽行撤去,至少要低得许多。一方面,各种家畜的性的行为是遮掩不来的;另一方面,体面是不大讲的,说话也比较坦白粗俗,而儿童在田亩与林木间的生活,事实上又无从管理;于是性经验的机会就俯拾即是了。总之,城市生活对于儿童性的早熟所发生的影响,是在思想与观感方面,乡村生活的影响,则在行为与实际经验方面。 几年以前,德国路德会的牧师们曾经组织一个委员会,来调查性的道德,发见在德国的乡村里,性的活动是很不受限制的(22);同时冒尔也说淫书淫画的流行,似乎以村镇及乡间为多,而大城市反较少(23);冒氏始终以为乡村的性生活并不比城市的为大,所以他这种观察,特别值得注意。俄国都市生活与乡村生活的分途发展,比较没有其他国家的显著,但就性生活的自由的程度而论,似乎也有同样的情形。有一位俄国朋友写信告诉我说:“我不知道左拉(Zola)在他那本《田地》一书(La Terre)里所描写的法国乡村生活究属正确不正确。但无论如何,我是在俄国乡村生活里长大的一个人,知道俄国的乡村生活和左氏所描写的很有几分相像。在这种生活里,几乎到处含蓄着性爱的气息。举目四顾,几乎到处可以看见兽欲的蠢动,丝毫没有隐讳。所以人家以为乡村中的儿童比较纯洁,我却以为市镇中的儿童比较容易保守他的天真。这其间自然也有例外,我不否认。但大体说来,性的作用,在市镇中总要比陇亩间容易遮掩些。性的羞恶之心(不论其为真实的、抑或比较浮面的),在都市人口里也总要比较发达些。一样谈论性的事物,在城市里大家总要婉转一些;就在未受教育的阶级也比乡下的农夫知道一些节制,知道用一些体面的字眼。所以在城市里,成年人可以在儿童面前毫无禁忌的闲谈,而不致引起儿童的惊怪。我们可以说,城市的淫恶,惟其隐蔽,便越见得比乡村的为深。这话也许是的,但既较隐蔽,可以免掉儿童们的耳濡目染,终究是一桩好处。城市的儿童天天可以看见娼妓在街上徘徊,但假若没有人告诉他,在他的观感中,她和寻常女子是没有分别的。但是在乡下,他就随时可以听见东家的姑娘被人“称私盐”,西家的姑娘和人“麦园会”(24),并且往往描摩得淋漓尽致;至于性交、胎孕、生育等等事实,自然更其听得烂熟了。城市里的儿童,见闻极广,不限于一事一物;但是乡下所习见的,日去月来,无非是田间的工作,对儿童是不生兴趣的,其余便是动物的交尾、孳乳、和东邻西舍偷婆娘、偷汉子一类的故事了。我们有时说起都市的环境里到处有强烈的刺激,那是想到了成年人才说的,但是要知道这种刺激对于儿童是大率不会引起性的反应的。在乡间却又不然了。假若平日之间,随时可以窥见东邻的大脚姑娘和西舍又长又大的青年汉子在麦田里拥抱,试问一个儿童可以历久不受性的影响么?总之,城市生活里的性的行为比较细密周章,乡村生活里比较粗率坦白,在儿童身上所唤起的反应自然很有分别的。我知道普通总以为凡在对于性的现象讳莫如深的国家里,那种藏垢纳污的情形往往很厉害,也许比坦白率直的国家还要厉害。但我相信这是一个错误的印象。例如英国是一个比较不坦白的国家,在英国社会里我们可以看见不少的遮遮掩掩的光景;走马看花的外国人,比较不老实的,到了英国,往往被这种遮遮掩掩的光景所引逗,从而作种种放浪形骸的举动;但是要知道引逗这种外国人的固然是这种遮遮掩掩的光景,保全一部分英国青年的令节的也未始不是这种同样的光景。无论如何,我们遇见的英国男子里,淫佚放浪的固多,而二十岁以外,犹贞洁如处子的,亦复所在而有;但是对于法、意、西班牙等国的青年,我这句话就不敢说了。”俄国朋友的这一番话中间,当然有一部分是很对的,但是读者不要忘记,贞操虽然是好东西,假若没有理智的根据,而完全建筑在不识不知之上,是可以陷人于极危险的境地的。 5 儿童对于婴儿由来的解释 上面这一番关于早熟的话固然很要紧,但是性的卫生尤其是性的启蒙工作,倒并不因此种早熟的现象,方才感觉到必要。少数儿童的早熟,原是一大事实,但我们还有一个更大的事实在,使我们不能不领悟到性教育的严重。儿童智力的活动是很早就发生的,儿童们对于生命的种种基本的事实,每喜欢寻根究柢的问个不休,这便是智力活动的一大表示,而此种基本的事实终不免归结到性的现象上去。儿童们在这一方面的问题里,最粗浅也是最普遍的是:小孩子是从那里来的?这个问题是最自然不过的,而儿童的哲学观念里,“本源”或“由来”的问题是必然的最基础的一个;其实在成人的哲学观念里又何尝不是如此,所不同的是,更要来得具体罢了。大多数的儿童对于小孩子的由来的问题,往往很早就有了一个解释的学说,大率由老辈谈话的暗示与一己的观察,拼凑堆砌而成,其错误的程度虽有不齐,其为足供解释之用则一。 美国心理学界的前辈霍尔(Stanley Hall)在这方面曾经搜集过不少的材料(25)。下面就是好几个儿童的回答。“小孩子是上帝在天上做成的,但是圣母甚至于圣诞老公公也会做。做好以后,让他们在天上掉下来,或把他们扔下来,然后娘儿们或大夫把它拾起来。也有时候上帝把他们留在路过的人行道上,或从木梯子上把他们倒退着送下地来,然后再把梯子抽回天上,让母亲、大夫、或看护去接领;小孩子也有坐了轻气球下来的,也有用翅膀飞下来的,但将近地上的时候,就把翅膀丢过一边,跳向耶稣的怀里,由他向各处分送,至于翅膀遗落在何处,他们便记不得许多了。有的儿童说,小孩子是面粉桶里出来的,面粉是黏的,他们就很久的黏在里面,掉不出来;也有小孩子是从卷心菜里生出来的,上帝把他们摘下来放在水里,或路旁的水沟里,再由大夫把他们拾出来送给喜欢小孩子的病人(按即坐褥的产妇,儿童不知,以为卧病),要不然就由送牛奶的人一早把他们送上门来;小孩子是从地下掘出来的,一说是从小孩店里买来的。” 在英美两国,儿童要寻根究柢的盘问时,父母或别人总喜欢对他说,是在花园里一棵树底下或别的地方拾到的;或者说,是医生送来的;这后一说比较要通行,也比较近理。在德国,最普通的讲法是小孩子是鹳鹤送来的。至于这种说法,从何而来,历来也有过不少的解释,大都是根据各地方的民情土俗,加以推测,但都似乎有些牵强(26)。奈客(naecke)以为彼德曼教授(Petermann)的解释似乎最较近情,就是,鹤是一种吃田鸡的水鸟,一只田鸡在鹤嘴里的挣扎便很像一个四肢划动的婴儿。巴特尔斯(Max Bartels)说冰岛地方所流行的这一类的故事是半真半假,而不全出乎向壁虚造(鹤在那里并没有分,鹤的故事只限于西欧南部的国家,丹麦以北便没有了),在冰岛北部流行的是:婴孩是上帝造成之后,而由母亲生产的,母亲的卧床不起,便因生产之故。其在西北部,则以为是上帝将婴儿造成之后,把他交给母亲的。此外,也有以为婴儿先由上帝送了下来,再由收生婆带到房里,母亲之所以卧床不起,为的是可以接近他(彼处习俗,婴儿初生,不放摇篮中,而放床上)。但也有说婴儿是一只小绵羊或一只鸟送来的,这就和鹤的故事差不多了。也有说婴儿是半夜里自己从窗子里进来的。最像事实的一种说法是:婴儿是母亲的奶(乳峰)里出来的,或奶部的下面出来的,因此母亲便卧病在床(27)。 儿童们有时虽知婴儿由母体内出来,这种知识往往十分模糊,并不准确。例如,在许多文明国家里,他们常把肚脐当做出来的关口。这样一个见解是很自然的,一则因为脐孔是很像一个可以通到里面的关口,再则因为脐眼在平日是毫无用处的。同时它们不容易疑心到阴部,因为在女童的心目中,阴部不过是便溺的关口而已,既有便溺的作用,也就不疑有它(至于男童,自然更不会疑到这一点了)。把脐孔当作产门的见解,不但很普遍,并且很持久,在所谓受教育的阶级里的女子,往往有到了成年还不放弃的;这种女子,一壁既以此种问题为不雅驯,平日不想和已婚的朋友多所讨论,一壁又自以为脐孔之说已足以解释一切,更无寻根究柢的必要;所以很少有机会发见她们的错误。脐孔之说,初看好像没有什么害处,但在成年期内,是很可以发生危险的,因为她们所注意的既是假的关口,那真的关口反而要受忽略,那危险便可从此种忽略而生。在爱尔撒斯地方(Elsass,德法两国交界处地,欧战后归法国),便流行着不少的民间故事,证明青年女子们,因为溺于脐孔之说,以至于未婚前即失贞的,不一而足(28)。 这一类的故事虽多,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却以为儿童们大都不很相信。据他研究的结果,可知儿童们根据了自己平日的观察与思想,另外创立了种种说法来解释婴儿的来到。据他看来,这种说法和原始民族对于世界的由来的说法很有几分相像,往往很聪明,但也总是很不完全的。他在结论里很对的说,这一类的说法,最普通的大约不外三个:第一个,也是三个中最流行的一个,是这样的。男孩子和女孩子在解剖学上实在没有真正的分别;要是一个男孩看见他的小妹妹没有很显著的阴茎,他的解释是妹妹的年岁还不够大,否则便和他自己一样;在妹妹自己也以为这看法是对的。弗氏以为这种看法多少有一些事实的根据,原来在孩提的时期里,女子的阴蒂或阴核相对的见得大些,并且有一些像男子的阴茎。从这一点解剖学上的事实,又产生出两种倾向来。一是成年期内的女子做性梦的时候,有时自以为具备着阴茎。二是凡属有同性恋的倾向的人,便容易把他这种倾向发展出来。第二个说法可以叫做大便说。小孩子一面既也许以为母亲是有阴茎的,一面又不知道有阴道的存在,于是不免疑心到大便所从出的一个关口,以为生产是和大解差不多的一种作用。第三个说法,大概也是三个中比较最不普通的一个,弗氏叫做性交的虐淫说。儿童想起自己的由来问题时,总疑心到他的父亲决不会完全没有关系。性交和暴力脱不了干系的学说原有一二分真理,但弗氏这个学说究属怎样形成的,我们看不大出来。但无论如何,这说法是并非没有一些依据的。例如,一个儿童和一个同伴打架或角力的时候,往往忽然之间会经验到平生第一次的性的感觉。又如父母居家的时候,有时彼此不免半真半假的作一些含有性的意味的活动,如拥抱亲吻之类,父亲是追逐者、压迫者,母亲是回避者、抗拒者,在此种迎拒挣扎之中,儿童们也不免疑心到性结合与生育的一些底蕴来。弗氏也提到儿童们对于婚姻状态的解释,他发现在儿童心目中,婚姻的状态是一个取消了羞涩的心理的状态;在此种状态中,大家可以面对面小解,或把私处供彼此观看,而不再有什么顾忌。(29) 6 早年实施性教育之益与缄默政策之害 读了上文种种,可知假若我们不谈性的启蒙问题则已,否则此种启蒙的工作很早就得开始。在文化大开的今日,性的启蒙原早就不该成什么问题的,但在我们西洋人中间,这确乎依然是一个问题。三千五百年前,埃及有一位父亲对他的孩子说:“我给了你一个娘,你娘在她的身体里独自负了你许久,一个很重的担子,都是为了你。后来你出了世,她又心服情愿的继续挑这副担子,你在她的怀抱里,在她的乳头上,足足有三年之久。你的大小便也从来没有叫她打过恶,也没有叫她不耐的说,‘我在这里干什么呀?’你上学堂读书的时候,她天天送家里做的面包和啤酒给你的先生吃。你将来结了婚生育孩子的时候,千万要学你的母亲,她这样生你育你,你也这样生育你的孩子”(30)。不想过了三千三百年,这一类的话我们反而不会说了。 我认为这一点是可以无须多说的。性的启蒙工作应于何时开始,或怎样开始,也许成为问题;但是这种启蒙工作的非做不可,非仔细与谨慎做去不可,万不能再把它交给无知识的甚至于居心不良的同伴或仆妇手中,是再也不能怀疑的了。事至今日,谁都渐渐看出没有知识做保障的天真烂漫是有绝大的危险的。 在芝加哥的白特勒博士(G. F. Butler)(31)说:父母所能给的一切慈爱,宗教所能给的一切的良好影响,耳目接触与友朋来往所能给一切修养——也许可以在一刹那之间化为乌有。到那其间,伦理的计较是没有地位的,甚而至于往往连自非的意识都抛向九霄云外,所剩下的不过是马吉利姑娘所说的“真是甜蜜呀(32)”。白氏又说(这话以前另有人说过,例如葛瑞克夫人Mrs. Craik),在基督教徒中间,体格越是细致、感觉越是灵敏的分子,便越容易感到性的情绪。在男孩一方面,李德尔顿(Canon Lyttleton)说得好,我们总是把性的教训、把最中心最神圣的一件事实的教训,交给“心地龌龊的同学、男仆、园丁、或任何早年便受了充分恶浊的影响以至于不能不在这题目上胡乱发言的人”。至于女孩子呢,法国小说家巴尔扎克(Balzac)很早就说过,“一个母亲尽可以用十分严厉的方法训练她的女儿,可以把女儿卫护在她的羽翼之下,到十六七年之久,但是只要仆妇丫鬟一句话,一个手势,就能够把她的苦心孤诣,一笔勾销。” 下流的仆妇在这方面可以有什么一种恶劣的贡献,我以前在我的《性心理研究丛录》第三辑《妇女的性冲动》里,已经有过很详细的叙述,现在不必再说。但此种仆妇虽时常遇见,我们决不能说她们占仆妇中的大多数。在这点上我不妨加上几句话。例如在德国,肯特博士(Dr. Alfred Kind)最近把他自己的经验记载着说:“我在青年居家的时候,虽则仆妇丫鬟们的进退好比四月天的阳光与阵雨一样,我却从来没有从她们那边听见过半句不正当的关于性关系的话;她们和我们小主人中间,始终维持着一种友谊和伴侣的关系。”至于在英国,我也可以把我自己的经验和肯特博士的相提并论。这原是不足为奇的。仆妇丫鬟也是好人家的儿女,发育上也未必有什么缺陷,她们的德操纵然未必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至少她们对于儿童们的天真大率能自然而然的知所尊重,不欲在性的方面去引诱或挑逗他们,同时她们也有一种很自然的了解,以为有性的局势发生的时候,主动的该是男的,而不是女的。有此了解,她们纵然有性的兴趣,也不至冒主动的不韪了。 晚近在稍有知识之辈也稍稍感觉到,毫无知识根据的天真烂漫不但是一种过于脆弱的东西,不值得保留,并且是一种极危险的东西,尤其是对于女子;其危险所在,就正因为它没有知识的依据。古德察尔博士(Dr. F. M. Goodchild)说 (33),“把我们的青年送到大城市里去,在种种诱惑和刺激中间讨生活,同时所给他们的准备,却等于零,好像他们此去,是进天国一般,——真可以说是一件作孽的事了。”在女子一方面,性知识的缺乏,还有一重危险,就是使她们对于别的女子不能有一种有理解的同情。女子对于其他女子所以不能表示一些同情的缘故,往往是因为她们太不明白生命的事实,否则决不至此。一个很明了这一点的已婚的女子写信给我说:“我真不懂,为什么女子在发育的过程中,对于一己以及别的女子的本性,竟会这样的不理会,不过问。她们在几十年里所获得的对于其它女子的了解,还不到一个最平庸的男子在一日之间所得的一半。”我们于事前既不能在性的方面给女子以相当的教育,我们便只好于事后把保护女子以及维持道德的责任一箍脑儿推在警察以及其他有维持治安之责的人的身上,真可以说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了。”冒尔不坚持着说么:贞操的真正的问题,决不在多规定几种法律或多添上几个警察,而在使女子知道性的危险性,从而培植她们在这一方面的责任心(34)?就现状而论,我们一天到晚忙着通过保护儿童的法律,同时也不断的叫巡警随在注意。但是法律与巡警的功用,不论是好是歹,事实上是没有效力的。等到要用到它们,往往已经太迟,它们只会在事后责罚,却不会在事前防杜。所以我们还得在根本上去做些功夫。我们得教育儿童们到一个程度,使他们自成为法律,自成为巡警。我们得给他们相当的知识,使他们能够保护自己的人格(35)。我记得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女子正在学习游泳,教堂里的牧师听见了很不以为然,认为游水决不是闺阁千金应做的事。她不服气,辩着说,“假若我因事坠水,有淹死的危险,便怎么样?”那牧师说,“那你就应该等着,让有男子来到,把你救起。”在这个故事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对付女子的两种不同的得救的方法来,一是旧的,一是新的。从来女子可以陷溺的深坑也不止一个了,但是最危险、最容易坠入的自无过于性的深坑了。刚才所提的新旧两种拯救的方法,究属那一个好,到此自不言而喻。 在近代的情形之下,我们要寻找反对性教育的重要的议论,已经是不很容易。所以我们如今读到法国写实派小说家杜德(Alphonse Daudet)所说的话,便觉得顽固得可笑。有一次有人在性教育的问题上征求杜氏的意见,杜氏代表着当时一般男子的见地,表示反对。他认为对于男子这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在街上和从报纸上自然会得到一切的知识,无须特地介绍。“至于女子呢 ——那就绝对不行。我不愿意把生理的事实教给她们。要教的话,我只看见坏处,看不见好处。这些事实是丑得很,对于女子的本性是极不相宜的,她们知道之后,要震惊,要厌恶,要觉得一切理想都是空的,都是骗人的,因而灰心丧志。”这一类的话就无异于说:街道上既经有许多水潭在那里,可以供给任何人做饮料,我们又何必开掘自流井或创办自来水厂呢?和杜氏同时的那位英国诗人,柏德谟(Coventry Patmore),在他那篇《贞洁观念今昔观》的论文里(36)所持的见地恰恰与杜氏的相反,他对于所谓“不贞洁的病症”很下了几分针贬,并且认为这种病症是从“我们近代不神圣的缄默”中产生出来的。这种不神圣的缄默,恰好就是杜氏所竭力辩护的那种东西。较柏氏略后,俄产而法籍的医学家麦奇尼哥夫(Metchnikoff),也从科学方面申说道德行为决不能没有知识做依据的道理,并且说,“最不道德的行为要算是知识的缺乏了”,他这一番话尤其是为了女子才说的(37)。 比利时著名的小说家乐蒙念(Camille Lemonnier),在他那本《恋爱中的人》(L'Homme eu Amonr)里,便拿性教育的重要做了一个题目。书中的情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男子,从小就在一个普通所谓循规蹈矩的环境里生长起来,一向把性和裸体一类的事实当做又污秽又可耻的东西。因此,在成年期内,错过了好几次自然的与健全的恋爱的机会,到了最后,竟坠落到一个淫荡的女子怀里,受她的支配宰割,做她淫欲的工具;在他上场以前她已经玩弄过一大串的男子;他实在是最后来填她刀头的一个。乐氏这本书是性教育的一个贡献,他苦口婆心的要人了解性的教育是卫生的、健全的、自然的一种功夫。不幸一九〇一那年,他在勃吕奚(Bruges)地方受了法律的检举。后来虽被判决无罪,但已经很可以反映出近代一般人在这方面的感想了。 7 母亲的导师资格 上文所引杜德所表示的一类旧的见地,以为性的事实既龌龊得令人厌恶,又可以使青年人的心灵上起剧烈变动,以至于灰心失望——实在完全是错误的。李德尔顿以为这种事实应该由母亲讲给儿女听,并且根据了经验说:“儿女们听这种讲解的时候所表现的那种天然的尊敬之心、那种了解的真切、那种天真细腻的神情,真是一种绝大的启示,教你知道自然的美是没有穷期的,没有涯涘的。我常听见人家讲到童年天真的美有非笔墨所能形容。但是我敢说他们但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但知天真的美,而不知世间更有美于天真的东西在,那就是把生命、生育、以及儿童们自身来历的奥秘讲给他们听的时候你所得到的一些经验。但是这种审美的权利只有绝少数的开明的父母可以享受得,一般人就谈不上了。就一般的情形而论,我们不但不能给儿女们以适当的知识的准备,并且自己也常把可以多得一些神圣经验的机会轻轻的断送了。”卡本德(Edward Carpenter)也有同样的见地,认为把母子的生物关系打头就讲给儿女听是一件又容易又自然的事。他说,“一个在春机发动期内的儿童,因为潜在的情绪的与性的本质逐渐的像花一般的开放出来,是最能够体认性的意义的,并且此种体认的功夫往往很细腻、很能不涉邪念(在今日比较开明的情势之下,儿童尤其是能如此,至少要比他的父母或保护人要高明得多了);因此,只要教的人能够有相当的同情,他是最肯领教的,他的羞耻之心决不会因此而受打击。羞耻之心是青年人的一种自然的有价值的保障,原是不该受打击的,但如今只要教得得法,也就不成问题了。”(38) 近年以来,舆论已大有变动,比较开明些的社会领袖大都承认性知识的教育不应仅仅施于男童,亦应施于女童。不多几年以前,有人把欧美各国各界男女领袖在这方面的意见收集在一起(39),发现真正反对这一层见地的只有两位(犹太教牧师亚德雷Adler与林顿夫人Mrs. Lynn Lynton),而赞成的却有法著作家亚当夫人(Madame Adam)、名诗人哈代(Thomas Hardy)、英国小说家白桑爵士(Sir Walter Besant)、丹麦戏剧家边恩孙(Bjoernson)、英国小说家开殷(Hall Caine)、作家格兰特女士(Sarah Grand)、退化论者诺杜(Nordau)、英节制运动家桑木赛爵士夫人(Lady Henry Somerset)、奥国小说家苏德纳子爵夫人(Baroness von Suttner)和美国节制运动者魏拉特女士(Frances Willard)。女权运动的领袖们,不用说,自然是在赞成的一方面的。一九〇五年,德国妇女保护协会(Bund für Mutterschutz)在柏林开会的时候,便全体通过了一个议决案,认为早年的性教育是绝对不可少的,当投票之际,几乎没有一张是反对票。至于医学界的分子,也不用说,很早就赞成这种启蒙的工作(40)。例如英国《医学杂志》(British Medical Journal)在一八九四年六月九日的那一期的社论里便说:“大多数的医学界中人,假如要在这时代里在这一方面得到人家的信仰,但须翻一翻记忆的旧账,把以前因为知识的缺乏而产生过悲剧的女子举几个例出来,要不是为了这些悲剧,我们简直可以很无情的说,这种知识的缺乏可以令人发一大噱。要是青年男女对于性的关系以及选择配偶的重要,能够得到一些必要的认识,我们以为人世间定可以减少不少的悲哀与疾病。这种知识不一定是龌龊的,即使真正龌龊的话,至少要比因为没有知识而产生的胡思乱想要龌龊得好一些。”再如美国医学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有一次开年会的时候,芝加哥的刘易斯博士(Dr. Denslow Lewis)也长篇大论的申说青年男女性卫生性教育的重要;刘氏以后的九位讲员,就中有好几位是举世闻名的医师,也都异口同声的赞助这种主张(41)。又如,霍华德(G. E. Howard)在他那部巨著《婚姻制度史》的结尾里也认为要根本解决婚姻问题,性的教育是万不可不讲的。他说,“在未来的教育设施里,性的问题一定得占很有荣誉的地位”。(42) 读上文种种,可知对于性教育的重要,在理智的认识一方面,已经是很普遍。但这种认识已经变成实际的措施与否,却是另一问题。也有不少的人一面虽承认性教育的不可不讲求,一面对于施教的年龄,却又踌躇不决。观察他们的态度,好像他们的内心始终以为性是一种不详之物,因此,性教育无非是一件不可避免的恶事,虽不能不做,至少是越迟越好。这种态度可以说是完全错误的。一个儿童对于它自身的由来,要求相当的了解,这种要求是极其自然的、诚实的、也是毫无危险的,只要做长辈的不加以遏止而使折入歧途罢了。一个四岁的小孩子也许就会很自然的单纯的提出些问题来。这种问题一经提出,尤其是在再三提过以后,我们以为便应立刻答复,答复的态度要同样的自然与单纯,并且还要真实,不应有一句哄骗的话,至于答复的内容,应周密到何种程度,那便须看儿童的智力与成熟的程度而定,未可一概而论。这便可以说是初期的性教育,这初期的来到,早则四岁,迟则六岁,不应迟至六岁以后,要是做父母的真正留心的话,也不会迟至六岁以后。六岁以后,无论保护得怎样周到,总免不了外来的濡染了。至于男女两性在这一方面的分别,冒尔以为不论在那一个时期里施教,女的总该比男的早一些;这分别是合理的,因为在春机发动期以前的发育,女的要比男的早。 性教育的要素,既须于孩提期内相机授与,那么,做教员的应该是谁,便不言而喻了。这个权利无论如何是应该属于做母亲的,也当然不成问题。除了从小就失恃或与家庭分开的小孩以外,也惟有做母亲的才有自然的机会来接受和答复这一类的问题。就寻常的形势而论,做母亲的无须乎先发动。一个小孩子的智力和好奇心自然会发展,发展到相当程度以后,自然会供给许多的机会,使她的慈爱之心与循循善诱的能力有用武之地。她也无须乎有什么专门知识的准备。只要她对于母子之间生物关系的纯洁与尊严,有绝对的信仰,谈话的时候,能温存,能坦白,不作忸怩之态,不说哄骗的话,就行。只要这些条件都能具备,任何母亲都可以说已经有了充分的准备,不怕不能应付她儿女的需要了。 各先进国最有权威的学者,不论是男是女,现在似乎都已经承认,母子生理关系的事实应该由做母亲的相机讲给子女听,所谓相机,就是指一经儿女开始发问,便须答复。例如冒尔在德国便曾经再三这样的立论;他始终以为性教育是私人与个人的事务;在学校里面,学生如有手淫等习惯,也不宜由当局向大众或个人发出警告(但冒氏认为在学生年长以后,对于花柳病的警告与训诲是应该的);冒氏以为惟有做母亲的才配传授这种切身的知识,同时也以为此种传授的工作的开始,可以不拘年龄,但须所授的内容与儿童的年龄相称,便不成问题(43)。 德国消灭花柳病会(German Society for Combating Venereal Disease)在满海姆(Mannheim)举行会议的时候,曾经采取性的教育为惟一的讨论题目,当时大多数的意见,也主张由母亲从早下手。葛罗根堡夫人(Frau Krukenberg)在会场上说:“以前小孩子所往往不能有的对于性的了解,理应由母亲负责供给,这一层做到了,我们再说别的”(44)。有一位教师叫做恩德林(Max Enderlin)的也在这会议里说:“一些初步的解释理应由母亲供给,因为儿童最初也最自然的找到而问到的人便是她,不是别人”(45)。又如在英国,李德尔顿说,母亲对于儿子在性的启蒙与性的保护两方面的责任是极端的重要的,并且此种责任便应及早负起(46)。李氏是英国公立学校校长中间有数的人物,他在这方面的言论一向以干脆清切见称,值得我们的注意。另有一位校长,柏特莱(J. H. Badley)也承认母亲的一分工作应在任何人之先(47)。诺士柯德(Northcote)也以为在这一件工作上,父母的责任是最基础的,至于家医与教师的责任,乃是后来的事(48)。在美国也是如此。阿伦夫人(Dr. Mary Wood Allen)主张只要小孩子一有问题,做母亲的便该讲给它听,最初发问的年龄大概是四岁,做母亲的不应以其年岁太小而恝置不理。夫人一面叙述此种讲解的方法,一面又举例以示只要讲解得法,便可以增加母子间的感情与信任 (49)。 研究性教育的人中间,也有少数认为此种教育的开始应在十岁以后,不应过早。我们很不以为然。因为十岁或甚至十岁以后,便发生一种困难。就是,讲解的时候一定不及早年的那样自然,也不能再用简单的语意。同时儿女的身材日就高大,几与成人无大分别,做母亲的也不免觉得难于启齿,要是从小讲惯了的,自然是不成问题,但若是第一次,那真是不好开口。既不容易开口,或自审开口以后,说得不好,或说了不能发人深省,她也许索性完全不说,以不了了之。这样一来的结果,性的事实便依然是一种神秘的东西,让儿女们自己去暗中摸索,于是种种令人难堪与误人歧途的经验又在所不可免了。 把性教育开始的年分展迟,是有害无益的,我们可以从另一方面看到。一个儿童的性的冲动,虽很模糊不清,却往往紧紧追着,驱遣不开;对于这种儿童,尤其是对于其中比较聪明些的,你越是把性的事实遮遮掩掩,他越要窥探,结果可以产生一种病态的性的好奇心理,寻至比较平淡的事实不足以餍其欲壑。这是很早就有人承认的事实。在十九世纪的初年,白都士医师(Dr. Beddoes)就说过:“我们用尽法子来减少男女儿童对于彼此形态上的好奇心,但总是空的。无论做家长怎样的讳莫如深,也无论他们用什么转弯的方法,把这本小说藏过,把那本笔记放开,总不能把儿童们这一类的好奇心压一个透不出气。全部人类的思想史里,离奇诡变的部分亦不为不多了,但什么都比不上青年男女在这一方面所用的种种出奇制胜的心思,任你用天大的秘密,他们总有法子来刺探。只要他们自己刺探到什么,那刺探到的东西,对于他们的想像,便无异火上添了油一般,越发不可收拾”(50)。卡衡(Kaan)在最早的一本专论性的病态的书里,也把隐讳认作性的精神病的一个因缘。马罗(Marro)也说隐讳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因为越是遮掩,越容易集中人家的视线(51)。荷兰名作家墨尔达陀利(Multatuli),在他的书信中间,有一次也提到隐讳的危害,认为隐讳反足以增加儿童的好奇心,并且指出因掩饰而造成的知识的缺乏不特不能保全儿童的纯洁,反足以促进他们的胡思乱想,使愈益的畸形化。(弗洛伊德曾经引用这一番话,并且加以赞许。)阿伦夫人也曾为此向一般的母亲下一忠告,以为千万不应让遮遮掩掩、教人难堪的神情在性的事实上表现出来(52)。她说:“要是一个教师,在答复这一类问题的时候,怕难为情,那他就不配做教师,因为那种怕难为情的神情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使儿童们感觉到一件好东西受了糟蹋一般的不愉快。这种不愉快的感觉不但要不得,并且是很可以免去的,只要做教师的对于性的纯洁,能够先自认识一番。”她又接着说,“生死同样是生命的大关口,讲起死,我们就有一种庄严肃冒之感,何以讲起生来,便不怎样?难道生命的取消反要 比生命的产生来得严重么?”瑞丘蒙夫人(Mrs. Ennis Richmond)写过一本关于母教的书,中间说了不少的有道理有经验的话,有一段说:“我要三令五申的说,我们对于身体某部分所守的秘密实在是儿童思想中危险成分之所由来。从很小的年岁起,大人就告诉他们说,这部分是神秘的,不但神秘,并且是龌龊的,那神秘就从这龌龊中来。因此,小孩子对于这部分,是没有什么名字的。有时你要提到它的时候,你总是吞吞吐吐的低着脖子说‘你那你不应当谈到的小部分’,或其他类似的语气。所以如今我们谈起性的知识,第一你的孩子对于这部分的身体和它的生理作用得有一套便于引用的名字,第二得教他听惯这些名字,也知道自己使用它们,目的要使他很自然地公开地习惯这些名字,好比他习惯耳目手足一类的名字一样。这种说法,因为社会的风尚关系,不能在公众地方通行,但至少你可以在保抱期内,把这种风尚打破,要知道在这期限以内,这种风尚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你的孩子,在公众地方,或在客人面前,有时不免信口的说出你认为不好听或难为情的话或字眼,照寻常而论,你原可以很方便告诉它说:‘孩子,我对你说,你这话可以对你爹爹讲,也可以对我讲,但因为各种的理由,在客人面前,人家总是不讲起这一类东西的。’你以后可不要如此,让你的孩子去说好了,不要阻止他(假如你的客人要吓一跳的话,也只好让他去)(53)。性固然终究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但是瑞夫人也曾经很对的说:“生殖与生产的真正的神秘与通俗的那种鬼鬼祟祟的神秘实在有天壤之别,不可以不辨。” 至于生殖与便溺的器官和它们的作用应该用什么名字来明白指出,也确乎是有些问题。在这些地方,我以为每一个母亲只有用她自己的聪明,参照她所处的社会环境与背景,斟酌办理。我以前在另一个地方讨论“害羞心理的演化”时,曾经提过,在这些地方,人类大都喜欢采用种种新的好听的名词。英文中有许多旧的与简单的名词,在大诗人乔叟(Chaucer)引用的时候还是很正当很自然的,但后来就被俗人认做泥溷中的东西、不足以登大雅之堂。但事实上它们却是毫无疑义的最雅驯的一些名词,并且就字的来源而论,也是最庄严最达意的。所以近来有许多人主张把它们从泥溷中拯救出来,把它们原有的庄严的意义教给儿童们。有一位医界的朋友写信告诉我,他总是对他的儿女们说,那些关于性的粗俗的名词实在是很美的古字,所以我们只要认识得正确,我们决不会把它们当作开玩笑的资料。它们既很单纯简洁,又很庄严稳重,确乎能够把生命的中坚的事实传达出来,只有那些最低级的鄙俚不堪的人才会把它们看作淫秽的事物,因而资为笑乐。有一位美国的科学家对此也有同样的见地,他曾经私自不出名的编印过几本关于性问题的小册子,在这些小册子里他就通体很不客气采用这些古雅的简单的名字。我以为这是我们应该追寻的理想,固然我们也承认在今日之下要达到这种理想,也有很显明的困难。但无论如何,做母亲的应该在这方面有充分的准备,对于儿童随时要提到或问到的那些身体的部分与其生理作用,应该都有正确的名词,而废弃模糊暗射的名词不用。 8 造作的神秘与其恶劣影响 我们有时候听见人家说,在这样幼小的时候,我们不应该把生命由来的真事实讲解给儿童们听,无论你讲解得怎样简单,总是不相宜的,最好是采用神仙故事的方法,把真事实用象征的事物表达出来。我们绝对不赞成这个办法。神仙故事在儿童教育里有重要的地位,可以激发儿童的想像力,我们是充分承认的。此种故事对于儿童有真切的价值,是儿童的理智的养料,没有了就要感受饥荒;在幼小的时候不供给他这一类的养料,那就是对不起儿童,并且以后再也不能希望有什么方法可以补救。这些我们都承认。但是,性的事实却不能用作神仙故事的材料。这其间有两层理由。第一是性的事实太真实,太关紧要,即在童年,亦有丝毫不能假借处;第二是性的事实本身原是极神奇的,其引人入胜的能力,其足以激发儿童的想像力,并不在普通一般神仙故事之下。 即使说上文所提的几个理由不能成立,我们至少还有一个最坚决的理由来反对用神仙故事的方法来传授性的事实。真正以慈爱为怀而明白母教的重要的母亲,看到了这层理由,便不再会有什么怀疑。这理由就是无论你把那神仙故事讲得怎样天花乱坠,你的小孩子不久便会因一己的聪明或别人的告语,而发现你撒了一个大谎;他问的原是关于他的经验里一点简单的事实,你答的却是一派神话,不就等于撒谎么?你越说得天花乱坠,便越见得那谎的大。从此以后,母亲对于他在这一类事故上的一些好影响一定会烟消云散,再也收不回来。小孩子是最怕上当的,他一次受了别人的欺骗,再也不愿意有第二次的尝试,以自讨没趣。他以为性的疑问既得不到直截爽快的答复,足见这种疑问原是不该提出的,提出而受别人的冷待,岂不是一种羞辱?从此以后,关于这一类的事故他决不再向他的母亲提什么问题,它已经不能再信任她;一样要讲性的“神仙故事”,他以后自己也会学得讲,不必再劳母亲的驾。他当初向他的母亲发问的时候,原是出乎十分信托的心理,可是她的答复却出乎一种提防的心理;这样不能推心置腹的一个母亲、费尔德女士(Henriette Fuerth)说得好、是要自贻伊戚的,她迟早会看见“她儿子对她的情爱与信仰生生的被一个街头巷尾没有多少家教的孩子偷了去”。假若做母亲的到此境地还不知幡然变计,依然把那些无聊的故事来搪塞,结果,于失却信仰与情爱之外,更可以引起儿女们对她瞧不起的心理。儿女们早就在街头巷尾检得了一些真相,你却还在那里说梦话,又怎样教他们瞧得起你呢?(冒尔在这方面曾经举过一个真实的例子。)没有眼光的母亲,起初认定了儿女们的天真烂漫,以为他们不会受外界的濡染,因此自己不加努力,后来总有一天忽然发见儿女们对她的感情大非昔比,遇有难题的时候,也不再向她求助,因此贻终身之戚的——所在而是。谈起信托这一点,原应该由母亲发端的;凡是不信托他们母亲的那些儿童总有一个缘故的,那缘故便是当初坐在母亲怀里的时候,多少上过一些当。 9 性教育的书籍 讨论到性教育问题的小书或小册子,不论其为儿童自用或父母教师用作参考,近年来在英美等国已经增加了许多,德国的出版量尤其是可以惊人。新近故世的艾尔美氏(Ben Elmy),曾经用过艾息尔默尔(Ellis Ethelmer)的假名,编印过两本小书,叫做《婴儿的花芽》和《人的花朵》(54),虽则在科学的一方面似乎不能算十分的可靠,却能够把性的事实很简单很细腻的传达出来。在卡本德《爱的成年》(Edward Carpenter, Love's Coming of Age)一书的篇末附载着从法国方面来的一篇母子的谈话,也是很美。又有一本《我们是怎样出世的》(How Are Born We)也很满意,作者叫做n.J.夫人(大约是一个能够写英文的俄国妇人)。我们也不妨提到普尔夫人做的那本《生命的奇观》(Mary Tudor Pole, The Wonder of Life)。美国出版的那本穆雷女士的《生命之歌》(Margaret Morley, Song of Life),我是没有见过,但是很受读者的赞美。这一类的书,大都是为了很小的儿童写的;关于婴儿的来源,多少都还解释得清楚;它们差不多总是从植物的性生活下手;对于性的交合这一点,它们不是只提到一点,便是完全不提。 瑞丘蒙夫人所著的各书,大部分是以母亲做对象的;她的议论大率很健全、很直接,文笔也美;李德尔顿的各书虽无一定对象,也是很好。下文所提的各书却属于第三类,它们的对象是已达春机发动期的男女儿童。它们都提到性的交合,有的详些,有的略些;它们也大都讲起手淫。《生命的故事》(The Story of Life)是一个已故的很有才的女子叫做霍布金斯(Ellice Hopkins)的手笔,有些失诸模糊印象,不很显豁,中间高妙的宗教观念也太多。邱鲁比的《健康的童年》(Arthur Trewby, Healthy Boyhood)是一本小小的书,倾向很健全;是以手淫做专题的。葛克(Edward Bruce Kirk)做的两本书,《男童摄生一夕谈》与《女童摄生一夕谈》(A Talk with Boys about Themselves与A Talk with Girls about Themselves),是把性的卫生和身体一般的卫生相提并论的(关于女童一书实系葛氏与一女作家合作的结果)。比上面所提的各书都要更有价值的是华伦的《差不多十四岁了》(M. A. Warren, Almost Fourteen)。华氏是美国的一位教师,他以一八九二年写成这本书;笔墨的雅驯细腻,真是得未曾有,就教一个感觉最锐敏不过的闺女读去,也决不会有什么触眼的地方。拿这样的一书给正在春机发动期内的青年男女阅读,真是再好没有的了。可是对于性的伪善者,真可以说没有一本书是圣洁的,他们居然在这本书里也找到了“淫秽”的东西,因此,在一八九七年间,他们就串通了法律,禁止这本书的流行。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凡是可以打动一个性的伪善者的性欲的东西,无论本身怎样圣洁,对于那伪善者的心,总多少有一些“淫秽”,否则何以能打动他呢?不过,薛吕德(Theodore Schr.der)说得好,“书不淫人人自淫,淫秽是读者自己对于一种书的贡献。”惟其如此,我们觉得世间更不能没有这种书,惟独这种书才有希望把性的伪善者逐渐减少;所以用法律来禁止这一类绝对的好书,不特不能促进性道德,适足以增加性的不道德。后来有人告诉我,这本书后来再版过,但最精彩的部分已被窜去;薛吕德又在他的文章(55)里提起作者自己亦终于被教育当局停职,不能再做那公立小学的校长。德国李希纽士加女士的那本《儿童的性教育》(Maria Lischnewska, Geschlechtliche Belehrung der Kinder)(56)是最详尽最值得佩服的一篇讨论,不过作者的兴趣侧重在教员的一方面,而不侧重在母亲的一方面。但假若做母亲的想多得一些参考,不妨查阅莎罗士的《小孩子是那里来的?》(Hugo Salus, Wo Kommen die Kinder her?)、许蒂尔的《母亲的天职之一》(E. Stiehl, Eine Mutterpflicht)和许多别的书籍。肯特博士(Dr. Alfred Kind)则竭力的推荐戈理德的《和我儿女的一席谈话》(Ludwig Gurlitt' Der Verkehr mit meinen Kindern),对于这本书的能够把性教育和审美的教育相提并论,他尤其是觉得难能可贵。布洛克在他那本《现代的性生活》的第二十六章里也提到了许多同类的书(Bloch, Sexual Life of our Time)。 我不惮烦琐的把这许多小书提出来,因为它们的发行往往是半公开性质的,平日不但不容易买到,并且根本就不大听见。在现状之下,大家似乎依然把这一类书的流通当作一种不名誉的行为,只好私下传递,不便公开卖买。这种态度也不能说是不自然;像《差不多十四岁了》那样的一本有益的书,不但得不到鼓励,反而要受禁止,它的作者,不但得不到荣誉,反而要受排挤,以至于终身不能希望再有什么发展;在名为很文明的国家像美国犹且如此,其他又何足怪呢? 参考的书籍固然重要,但我不妨在这里加一句,就是,当一个母亲和她的子女作实际谈话的时候,最好还是多多的靠她自己平日的知识和随机应变的能力,不要把书上的知识当作泰山之靠。 10 母亲的责任 母亲对于儿女们早年所施的性的启蒙教育是不会专门的,也不应该专门的。她应该知道这是她的义务、也是她的权利,来做这一件事。也应该知道这种教育的性质是一种私人的与亲密的启发,而不是一种正式的指导。做母亲的固然自己先得受些教育(57),但这种教育的重心并不在专门的知识的增加,而在她的慈爱和见识的培养;在这最初的时期里她所需要的科学事实是很简单的。她的主要的任务是把她的儿女和她自己的密切的关系很明白的让它们知道,同时也应该把世间许多小的生物和它们的母亲的关系,分别叙述清楚,做一种陪衬;她又可以把这许多母子关系的事实,用卵的观念概括起来。卵是一个固体的原始所采取的最基本最简单的方式;卵的概念 ——包括植物种子在内——不但对人适用,对世间一切动物植物也都适用。在这初期的解释里面,父子的关系还牵涉不到,不妨留作第二步的材料,或至少应该让子女发问到它的时候,再替它们说明。 除了它自己的由来问题以外,儿童对于他自身的性器官以及父母兄弟姊妹的性器官,也时常表示相当的兴趣,不过在他看来,这些不过是专作便溺用的器官罢了。做母亲的,到此便不妨用很简单很自然的语气来满足它的简单与自然的一点好奇心,她不妨很老实、很不含糊的把这些器官的名字叫出来,至于这些名字应该是通俗些的呢,还是不普通的呢,她不妨审情度势,斟酌办理。这样一来,做母亲的无异间接的打头就筑成一道提防,使儿女们年事稍长以后,不至于接受那些伪善的性的见解。同时她也可以于不知不觉之间,使儿女们对于自己的性器官逐渐养成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和不敢狎玩的习惯。这样,儿女们因母亲的循循善教,一壁既了解自身生命的由来,一壁又明白生殖器官的功用,无论他们所了解与明白的是怎样粗浅,至少他们已经走上性知识与性卫生的大道,前途正常的发展是已经比较有把握的了。 这样一个能够以真诚和儿女相见的母亲是有很光明的前途的。再加上一些聪明、一些随机应变的能力,她便会永久维持儿女们对她的信任,一直到春机发动的时期、甚至于到那难关重重的成年期以内。但就今日的文化组织而论,她的狭义的教育家的任务,在春机发动期来到的前后,便可以告一结束。到那时候,儿女们所需要的性知识宜乎比较以前为专门,更应比较以前为客观化,完全无须再用母子的关系等等做参考;这种知识的供给,普通该是学校的责任。 那个伟大而同时却有些不可捉摸的教育家巴泽多(Basedow),真不愧为卢梭的门弟子,他是一个性教育的先进,他在学理上和实验上都有过几分贡献,他所施教的范围以十岁和十岁以上的儿童为限。在他那本大著作叫做《基本学程》(Elementarwerk,一七七〇—一七七四年间出齐)里,他也坚持这个题目的重要。他说,小孩子有问题的时候,应该据实答复,同时也应该教导他们,切不可把神圣的性的关系当作开玩笑的资料。胎产的图画,应该给他们看;不规则的性行为的危险,也应该打头就解释给他们听。更应当把他们领到医院里去,让他们目睹花柳病的种种恶果。巴氏也知道他这种书本里的主张和他实地的教授工作可以教许多父母与教员神经上受莫大的震撼,但是,他说,这些人见了基督教的《圣经》,便该受些震撼(58)。总之,巴氏是太过超越他自己的时代了,不但是他自己的时代,并且还超越了我们的时代,所以当时的影响既不大,他死后也并没有几个继起的人。 比巴氏较迟的,又有一位著名的英国医生,就是白都士(Thomas Beddoes);他也用公开演讲和展览图解的方法,来推广性的知识。在他一八〇二年出版的那本《卫生论》里(Hygeia第一册第四篇)他揭穿普通那种见地的不合情理,他以为世俗之见,一面要人家不做伤风败俗之事,一面却又把性的事实瞒在鼓里,实在是一大矛盾;他说“聪明的操守和盲目的无知决不能存在同一的胸襟里。”他在那本书里也很详细的讨论到手淫,和性教育的需要。生物界的种种现象,他认为大可以用演讲的方法,让大家知道,并且据他自己的经验,听讲的时候,尽可以让男女共同入座,决不会发生什么有碍观听的事。在他自己的经验里,他又发现植物、两栖类、母鸡与卵、人体解剖的图说、各种疾病、甚至于真的病的表现,对于性的教育,都是有帮助的。一个小孩子对于性差异的知识,如能从解剖的题材方面得到,他认为是很适当的;所以他以为解剖室是施教的良好场所,因为死的尊严可以留下一种很深刻的印象,使儿童们可以把病态的性的伪善的观念彻底的打消。但关于最后这一点,我们不用说,白氏并没有找到许多赞成和提倡的人;我们只要想起儿童们的锐敏的感觉,就觉得这种印象是很不想宜的,同时我们也觉得并没有把死人抬出来的必要;生的尊严不是和死的尊严一样的可以感人很深么? 11 学校中的性教育 至于学校在这方面的责任,近年以来也很有人提倡,其中尤以李希纽士加女士(原名及作品见前)为最有力最能干。她对于儿童教育和儿童的生活以及他们的家庭环境,有过三十年的经验,所以说来头头是道。她说在今日大批民众的家庭生活中间,到处可以遇见很粗率的性的事实,儿童耳濡目染,日久视为当然,但是比较纯洁的与开明的介绍,便可以说是绝无机会,原因自然是在父母的知识缺乏与道德能力的薄弱。在这种形势之下,她以为性教育的责任,大部分自然应该由学校负去,并且这种责任也是和近代文明文治的趋势完全符合的。她主张一种分期教授的方法,对于第五年级或第六年级的儿童,应该借重图案之法,让他们知道高等哺乳动物的性器官的形态与功能,取材应以牡牛与牝牛为上。所谓功能,胎产的事实自然也包括在内。这一部分教过以后,教员就可以很容易的过渡到人的一方面,他不妨轻描淡写的说,“小孩子在母亲肚子里长大,就好比小牛在母牛肚子里长大一样。” 李女士这一番议论,自不容易否认的,她所提出的那种教授法,也似乎是和现代文明所进行的路,很相符合。她那种教法是正式的、冷静的、不牵涉到个人的;她并不把性的事实特别提出来教,却把它当做自然历史的一部分教。这种教法,仅仅在知识一方面,可以补母亲所教的不足,但同时到也不会把母子间或母女间早就培养成功的那种信托和亲密的关系给打消。这种信托和亲密的性知识的启发,我们上文已经讨论过,虽不能望于今日没有受过多大教育的大众,终究是最妥当的办法;白氏所提的方法虽妥善,却不能取而代之。 生理学的基础知识的教授,在将来大约不免以学校为最相宜,但在目前确乎还行不通,尤其是要是这种基础知识里要包括性与生殖的一部分,而不像以前那般把人当做一种没有性的动物的话。一个教育程度低下而粗劣的社会可以说是老在一个恶圈子里兜着。这样一个社会中的分子从小就受了一种教育,认为性的事物是肮脏的;他们长成了和自己有了孩子以后,自然也竭力反对孩子们在这方面得到什么认识。一个学校教员处此境地,想有所作为,不用说是万分困难的;假若这个社会是一个比较民本的社会,谁都有出头说话的机会与权利,那就不但困难,简直是完全不行了。所以在最近的将来,我们不能希望把性的生理介绍到学校里去,就是把它当做一般生理学的一部分来介绍,不另立课目,也还有绝大的阻碍。性的生理原应该这样介绍的,但无奈即此还行不通啊! 12 植物学与动物学的价值 但在学校以内,至少植物的生理学是可以全盘教授的。反对教动物生理的空气虽浓厚,并不影响到植物生理的课程。所以我们以为在春机发动期以前的青年,应该在这方面取得一些知识。这至少有两层理由。第一、植物对于性现象的初步,表现得最赤裸、也最扼要;对于性的性质、由来、和意义,表现得也最清楚,一点也不含糊。第二、教员讲解的时候,不管学生是男是女,是多大年岁,尽可以坦白的说去,不受什么抑止,因为在今日之下,大家对于植物的性现象,至少已经能不以为忤。同时做教员的还有一点便宜,就是他对于植物性作用的美丽与富有诗意可以尽量的指点出来。动物的性作用又何尝不是同样的美,只可惜我们平日粗劣的习惯、陈腐的教育、伪善的联想作用早把我们的心地给弄糟了,在教的人既不易开口,在受教的人也不容易入耳。从植物的性现象到低等动物的性现象,相差不过一间,过渡是不难的,教员可以斟酌办理。 距今一百五十年前,便有一位教育界先辈查尔兹曼(Salzmann)主张实施儿童性教育的时候,应先授植物学,继以动物学。以植物学为初步的方法,到现在已经很普遍的有人提倡,例如马罗(Marro)(59),又如胡德墨诺(J. Hudrey-Menos)(60)。桑墨(Rudolf Sommer)在一篇论文里(61)也主张从简单的自然历史知识入手;他说,“性教育的初步的机会真是不一而足,讲神仙故事的时候,乡间散步的时候,一个水果、一个鸡蛋、农夫的下种、鸟儿的筑巢——那一个不是大好的机会?”李德尔顿也主张同一的方法,并且特别申说母子间彼此信托的必要;他说,“关于动物界的性现象,如须参考到,应以儿童一般的知识程度为限,不宜急进,目的在使儿童对于此种知识,认为是一般知识的一部分,而并不是分立的或隔离的;但无论如何,最关紧要的一点是随时应注意到儿童对于母亲的情感和那种因母子关系而产生的一种天然的敬意”;同时又说,无论这样见得困难,父和子的关系也应该和儿女们一视同仁的讲解明白(62)。基士(Keyes)也主张从植物的性事实入手,其次为昆虫及其他下等动物,由此递进,以至于人类;这样循序渐进的做去,便可以免除那种不健全的神秘的意味(63)。瑞丘蒙夫人(原名见前)以为儿童应该有机会到乡间村庄上去居住一时,因为在那里不但对于自然界的一般的事实可以认识,对于普通不容易用言语来讲解的动物的性事实,也可以直接观察得到(64)。卡瑞因夫人(Karina Karin)有一次把她和她九岁的儿子几次谈话的一部分的结果记下来,也说他的儿子最初发问的时候,她也用植物做教材,后来用鱼用鸟,最后才讲到人类怀胎的事实,把一本产科必备的书所载胎孕的图画给他看(65)。德国拒梅毒大会有一次开特别会,以性教育为总目,许多演讲员也再三主张此种教育应从植物的现象入手(66)。 自然历史的过程,从植物到低等动物,再从低等动物引到人类的解剖与生理,是很单纯也很自然的。在春机发动期以前教授这一类的事实,大约不会十分详细。但无论详略,性是每一种课目中必然有的一部分,所以无论所授为男童或女童,都不应该故意把它剔出不教。以前有许多完全不讲生殖系统的生理教科书应该早就束之高阁,不再采用。睾丸的性质和分泌、卵巢和月经的功能、代谢作用与泌尿作用的意义等等,不等春机发动来到,无论男女儿童,都应该明白一个大要。 13 春机发动后的性教育 及春机发动期来到,男女儿童自然更有新的和有力的理由来接受切实的性的知识。在这时期以前,冥顽不灵的父母还可勉强想像他们的儿女始终在那里过着天真烂漫的生活。(67)到此可是不行了。性器官的发展、腋胯等处短毛的出现、内部一般有机状态的变迁、男童方面的遗精、女童方面的月经、性欲冲动的突然发觉、性器官的新奇的感觉、和这些所间或引起的手淫的习惯——这一切事实难免不在男女儿童的心中,引出一种新的好奇心,亟切要求解答,但往往越急切越没有办法,因为许多青年一向把这种好奇心看作太阴私、太可羞、不配在人面前多说的缘故。在男童中间,要是神经比较锐敏一点,这种求不到解答的痛苦不但要迁延时日,并且是很剧烈的。 有一位很著名的哲学博士,有一次写信给美国心理学界前辈霍尔(Stanley Hall)说:“我的全部的青年时代,从六岁一直到十八岁,因为缺乏凡是懂得一些春机发动期的性质的人所都能给的一些知识,不知吃了多少苦;一方面既感觉到身体上陷阙不全,一方面又怕经医生的手术,羞恶之心与忧惧之心,两相交战,就留下了一些再也不能磨灭的创痕”(68)。这一类的经验之谈,除了这位哲学博士以外,能说的还多着呢。朗卡士德(Lancaster)讲起性卫生知识缺乏的祸害以及庸医贻误青年的事实,至于声色俱厉;青年们因为缺乏性卫生方面的准备,误信庸医之言,以为偶尔的梦遗是一件极端危险的事,可以陷人于癫狂或痨瘵一类的病态,因而寝馈难安、形神俱疲的,真何止数百万人。朗氏很郑重的说,“这决不是一件轻轻可以放过的事,它可以教我们内心生活的基础根本发生动摇。它所影响到的又是我们生殖的一部分。所以一定有深刻的遗传的影响。在目下对于性问题多方掩饰与虚伪的空气中,它也是一种自然的产果。所以当务之急,是要使青年男子都了解性生理的那些简单的事实,使不再受庸医的糟蹋,以至于终身废弃,万劫不复”(69)。朗氏手中有一千封函件,大多数是青年写给庸医们的;这些青年都是一些普通健全的青年,但在那时候,正受着庸医的欺骗。我们在报纸上时常可以看见青年自杀的消息,其中有一部分的理由据说便是上了庸医的当,我们也相信其中确乎有一部分不知死由的案件,是可以推到庸医身上去的。英国《医学杂志》有一次(70)在社评里说:“我们时常接到灰心丧志的信件。是谁写寄的呢?便是那些被毒蛇疯狗咬了以后无可告语的青年。他们看见报纸角上有一块小小的广告,以为登广告的人可以救他们的急难,于是登门请益,却不道一上门便被劫夺,被鞭挞、以至于体无完肤;那登这广告的报纸还算是很冠冕、很有价值、甚而至于受人敬重的咧。”那社评里又说,这些报纸的老板不但有钱,并且很有几分慈善的名气,但非特不能自动设法改良,等到有人提出请他们改良的时候,还要竭力推诿,说这是经理的事,不便干涉;实际的理由还是怕丢了一笔收入。所以那篇社评里最后便提议请官场出来检查取缔。但我们以为这一层不但不易做到,并且事实上也是并不需要,只要青年人能够从他们的自然的保护人那边多受一些相当的诲训,能在这方面自己辨别利害,那庸医和滥登广告的报纸等便无所施其技了。 非法出精或手淫,无论其为偶一为之的或已成习惯而过后改正的,在青年的心理里,也往往成为一种忧郁惶恐的泉源,因为他们以为这种超越常轨的行为已经在健康上种下无可救药的祸根。因此,便引起这时期里性教育的又一问题来,就是,儿童应否在这一方面受相当的警告。学者们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至今也已聚讼了很久。不列颠医学协会心理股前几年开会的时候,有好几个人演讲到这一点,其中四个,包括主席白伦福特博士(Dr. Blanford)在内,很坚决的赞成下这种警告,另外三个却很坚决的反对,他们持两个理由:一、儿童中间不知道手淫为何物的人也不在少数,往往有读比高等小学而始终没有听见过这种习惯的,所以便不必警告;二、本来完全不识手淫为何事的,一经警告的暗示与介绍,或反而要领上这条路,所以便不宜警告。但近年以来,大多数的意见以为隐瞒这种办法,即使可以始终维持,终究是一种含有危险性的行为,而一个慈母的谆谆训诲,对于自己性器官的部分,应如何尊重,应如何保护,一定会发生防微杜渐的效果,假若不能而终于不免引起手淫的行为的话,那总是因为他的行为倾向里早就种下一些根苗,到此已积重难返,即慈母的恩爱也已经无能为力了。目下流行的许多性教育书籍,对于手淫的危险,往往说得过火;这种过火的笔墨是不相宜的,因为它所能引起的害处比手淫本身的害处要大得多。学校方面实施性教育时,除非在特殊情形之下,手淫的警告一层是应该避免的。学校教育不比家庭教育,凡百训迪,以绝对的客观和不牵涉私人关系为是,性的教育如此,其他课目也莫不如此。 讲到这里,我们却又碰上一个难关了:那就是未来施教的人的无知识与不聪明。这困难是很普通的,在家庭里和学校里都随时可以遇到。施教的人的知识和聪明既有问题,于是即使有良好的教材或书本,也不免要被糟蹋。做母亲的人,论理在这个性教育的题目上,原应该是小孩子的心腹与导师,并且她的健全的天性也自然会把她引上这条心腹与导师的路;但不幸得很,她自己就是一个在不健全的传统观念里长大的人,要纠正这种观念的影响,就非有坚强的志愿与高深的智慧不办。在学校里的教员呢,情形也正复相同,他也是这种传统观念里的产物,一提到性的题目,他那种伪善的羞恶之心便不禁油然而生,所以平日就请他担任动植生理等科目,已经不免畏缩不前,性的教育更可以不必说了。少数在这一方编辑教材或编著通俗教本而以师道自居的人,虽能不受传统观念的支配,却又往往不免走另一极端,就是把他的一知半解,甚或错误的见解,用很不科学的、很武断的笔墨传达出来。冒尔(71)说得好,性的教育虽属万分重要,但若从事启迪别人的人自己尚须师长启迪,前途的结果,我们就不由得不怀疑了。白氏又提到一点附带的困难,就是,在许多问题上,专家的意旨也还不能一致,例如,手淫是否是性欲发展初期里的一种生理的现象,禁欲到何种程度,方属有益无害之类。但同时我们也承认传统的观念逐渐改变、健全的知识逐渐推广以后,上文所说的困难自不怕不日趋减少的。 在春机发动期内的女子,对于性的本性的自觉,性质上既和男子的不同,程度上也并没有像男子那般的确实与深刻。但是因为缺乏知识而引起的可能的危险却反而比男子的要来得不可捉摸和更不易平反。她对于性的事实,也往往十分十二分的关心,青春期内女子的思想和同伴中间的谈话,也往往以性和其他联带的神秘现象做一个中心的题目。她对于性冲动的自觉,性质上虽和男子不同,却也是常有的事,她的接受外界恶浊影响的机会,也就不在少数。一部分人以为女子深居简出,一片天真,性的教训适足以破坏这种天真的完整,从而阻挠性教育的实施;未免太愚妄得可笑了。 意国作家奥比基(Obici)和马歇西尼(Marchesini)说起,他们认识的几位女师范毕业生有一次告诉他们说,在意国的大学与中等以上的学校里,人性的神秘,尤其是生殖的神秘,是日常谈话里极普通的一个题目。在英国,就在办得最好、最新式、和对于女子体育有相当设备的大学里,有人说起,“大多数的女子对于性的问题,真可以说是茫然一无所知。但是她们未尝不好奇,未尝不时常谈论到它”(72)。几年以前,有一位颇负时誉的医生在他的书里(73)写着:“女子生活的范围比较狭窄,心理的活动又比较要受拘束,所以她们日常可以做思想的资料的事物要比男子为少。她们所受的叮咛训诲,无非要她们掩饰、隐讳;所以从外面看去,一个女子真是幽娴贞静,动中法度,但是心中却很不干净。她从小到大,所养成的对于性的态度,既然是一种伪善的态度,于是不提到性的题目则已,不唤起性的冲动则已,一经提到,一经唤起,她的注意与联想所及,自然只会向龌龊的一方面走去。健全的思想是不容易发生的,偶一发生,也一定要被强制的抑止。平日耳闻目见,无非是增加她心神郁结的程度,或逼她向一种不健全以至于淫秽的小说或文学作品里去寻出路,结果,自然是心思愈益黯淡,想像愈益龌龊了。为她自己的利益着想,一个女子,到了相当的年龄,对于她自身与自身的天性,是应当有一番清切与正确的观念的;所以阻挠这种观念的取得,便无异剥夺了女子的幸福。许多青年女子,刚刚踏上生命的关口,便一蹶不振,自己既受耻辱,又玷污了门楣的清白,推究起原因来,知识的缺乏,至少也要算到一半。因为没有知识或知识不足,所以一经诱惑,便无丝毫抵抗的能力。从此可知女子前途的祸福并不系于她自己,而须视她所处的社会环境能否给她以充分的保障为断。”美国社会号称自由,但在这方面的情况倒也和英国的没有多大分别。丹佛地方(Denver)青年法庭的推事林哉氏(B. B. L. indsey)有一次发表了一篇很能发人深省的文章(74)。以青年法庭的推事的资格说话,自然是很有权威的。他说,青年中无论男女,往往在他们的手册里写上许多极粗俗的性的东西。这种男女儿童大都是很和蔼可亲,一言一动也很聪明雅驯,他们也往往有很体面的父母;但是在性的知识一道,却除了顽劣的同学和下流的不相干的成年人以外,谁都没有给他们什么指导。经仔细的查问后,林氏发见每二十个人中,只有一个的父母,是和他或她谈起过性的题目的,其余十九家的父母都是装聋作哑。凡是知道一些性的事实的,无论准确或错误,几乎没有一个承认是从父母那边得来的,也就是几乎没有一个不承认是从街头巷尾拾得来的。做父母的大率以为子女们始终在这一点上维持着那不识不知的状态,一旦发见事态竟大谬不然,于是便引为万分诧异。林氏说,“父母并不知道子女的需要,并且对于子女不在他们面前的时候学些什么、做些什么,也是茫然不知。这种漠不相关与不负责任的父母,林氏以为实在是子女的罪人。据他和儿童接触的经验,他发见凡属失足的女子,不论失足以后是否日趋下流或自能振拔,十个里有九个可以推原到父母的大意与放任上去,有许多后来做妓女的往往在十二岁以前便已受人诱惑;林氏说,“凡是我当面查问过的误入歧途的女子都对我这样说,所以我相信上文的结论必与一般的真局面相去不远。”林氏又以为无论在城市或在乡村的学校男女儿童,对于性的事实,十个里有九个都表示十足的好奇心,并且女子所表示的也不在男子之下,对于这一点,他起初自己也觉得奇怪。 14 女子月经初期应有的准备 做母亲的对于女孩子的责任和对于男孩子的责任起码应该相等,她应该打头就留心她的发育,并且在个人的性的问题上,应该得到她的信任,让她凡事有一个问讯或告诉的去处。这一类的事,学校是不便顾问的。但后来年事渐长,凡属一般的性卫生的知识,尤其是关于月经的,因为人尽相同,学校教师便有一种随在注意的责任,并且在安排课程、支配作息时间的时候,须得参考到它,有必要时,她也得设法使在经期内的学生得到相当的休息。这种注意的功夫原是女子教育中最基本的一部分。要是教师做不到或不做的话,她就根本不配做教育的工作,应该取消资格。但事实上这是女子教育中间最最受忽略的一点。因为母亲与教师的失职,大部分的女童,在月经初次来到的时候,竟有丝毫未加准备,以 致在生理与心理方面种下祸根的,也大有人在。(75)有一位著名的妇科专家,普利反尔爵士(Sir W. S. Playfair),有一次在文章里说:“男女青年之间,最大最绝对的分别自无过于月经的现象,但据我所知,没有一个规模大一些的女子学校对于这问题是有相当的设备的。不但没有设备,并且一般做校长的女子都觉得这是一个不屑一谈的题目。她们的见解是:发育期内的男和女实在没有什么分别;凡是对于男子有益的事,对于女子也是同样的有益;至于目前浮面上的一些差异,那完全是不良的风俗习惯的恶果,风俗习惯既不许女子参加男子可以自由从事的种种作业与活动,女子自不免相形见绌了,所以新时代来到以后,风俗一经改革,这些差异自然会烟消云散的。要是这种女校长的见解是准确的话,我们倒要请教为什么每一个对于学校生活有过服务经验的医生都在女学生中间发见不少的犯贫血病和萎黄病的分子,不但一般的血色不健全,并且还要加上月经闭塞、月经过多、头痛、心悸、消瘦、和其他衰弱与委顿的症候,而同时在男学生中间却几乎连一个都找不到呢?”(76) 上文这一番话是很对的,但我们同时也承认,这种对于女子健康的漠不关心并不自今日始,不过对于这种漠不关心与忽略的说辞却是新的。五六十年以前,在女子教育运动还没有发轫的时候,另外有一位妇科专家,悌尔德(Tilt),在他的著作里也说(77),他曾经对于女子月经初次来到的问题,作过一些统计的调查,在差不多一千个女子里,“他发见百分之二十五是完全没有准备的,这二十五个里的十三个,不是惊吓得发呆,便是失声叫喊,甚至于搐搦惊厥,有若癫痫;这十三个中间又有六个以为不知如何自己受了伤,亟亟的用冷水洗濯,满想借此可以把血止住。这百分之二十五的一般的健康,后来都因此受了很大的创伤。” 后来美国有一位妇科专家,恩格尔曼(Engelmann),对于悌氏上文这一番调查很表同情,因为他在美国也有同样的经验;他说 (78):“女子在春机发动的初期里,因惊惶、因神经与情绪的震动、因受寒而酿成疾病的,正不知凡几。一个身心健全而知识不足的女子,忽然之间发见身上流起比较多量的血来,自不免惊惶失措,认为是一种没来由的内部的损伤,从而设法加以阻止。普通止血的方法,自然也不外用冷水洗涤或用冷手巾之类贴住创口,但有的也有洗冷水浴的。我就认识一位女子,她在初次通经的时候,便洗过冷水浴,后来一场大病几乎不起,经多年长期的调养以后,才复了原。现在她是一位很小心谨慎的母亲,她并没有忘记她自己的那一番惨痛的经验,所以对于自己的儿女,能于事前给她们一些别的母亲所不能给的指导——就是,年轻女子在经期以内的个人卫生。” 美国肯纳第博士(Dr. Helen Kennedy)有一次研究一百二十五个中学女学生在这一方面的经验。她说起通常流行的那种虚伪的羞恶心理往往在母女之间引起一种隔阂,使对于月经一类的题目,也讳莫如深,不相问闻。“这一百二十五个中间,有三十六个对于她们所以从女童变做妇女的道理,始终没有了解,她们所有的一知半解,还只得是零星拾来的。另外有三十九个比较好些,但也并不高明,她们多少受过一些正式的指导,但同时也承认,在这个题目上,她们从来不会有过自由谈论的机会。对于极切身的、也是极感兴趣的题目,而不能自由谈论,可见所谓正式的指导,也无非是教她们自己当心,和“不必多问”一类亟于打发开的语气罢了。真正觉得能和她们的母亲自由谈论这个问题而不受呵斥的,不到半数!”(79) 英美以外各国的情形,大概也很仿佛。其在法国,小说家德刚果(Edmond de Goncourt)在他那本《爱人儿》(Cherie,页一三七—一三九)里描写女主角在她月经初次来到的时候那种惊惶与恐怖的心理,十足表现她事前一无知识,一无准备。作者在后面还加上按语说:“对于这一件迟早必得发生的事,女人们确乎是难得谈到的。做母亲的很怕在女儿面前下什么警告,做姊姊的不愿意和妹妹谈这种亲切的心事,一班做保姆的,自然是更守口如瓶,尤其要是她们所当心的女儿是没有母亲或姊姊的话。” 青年女子不明白月经的道理,竟有因此而引起自杀的惨剧的。不多几年以前,法国报纸上便登载着这样一件事。一个十五岁的女子,忽然在圣多昂地方(Saint-Ouen)向塞因江里投水自杀,经人救起以后,她在警察当局面前说她近来被一种无名的病魔纠缠不清,没奈何只好自杀。后来经婉转与体贴的查问,才知道那不知名的病症是任何女子都犯的,实在并不希奇。警察当局于是把她送还给她的在理论上应该重重受罚的父母。 15 对于女子性生活应有的态度 五六十年以前,女子的性的生活所以受父母与教师的忽略,原因是在上文已经提过的那种虚伪的羞恶心理;到了今日,女子教育的观念既经大变,宜乎是不再受忽略了,事实上却也不然,不过所以忽略的理由却也跟了发生变迁,就是说,女子对于生理的生活应该像男子一般的超脱与不受拘泥牵制。既要超脱,既不愿意受牵制,性的题目自然也在不闻不问之列了。时代既变,情形亦既变,而大家对于女子性生活的莫不关心与置若罔闻却没有变,足征前后所提出的所以忽略的理由无非是一些所谓好理由,说来见得漂亮,听去可以自圆,而不是真理由,真理由还是知识的缺乏。所以性的知识发达以后,目前足以在幼年时代便破坏女性以至于母性的健全的一些坏习惯可以逐渐消除,至少,月经与摄生的关系那一点可以充分的受人了解。但这还是一些前途的希望,若就现状而论,则所见无非是一些很惨痛的事实:一方面,经期腹痛、经期不正、甚至于停经闭经的青年女子或妇女,几于到处皆是;另一方面,先天原来很健全的女子,因为在发育初期、月经初到的年龄里,在日常生活方面不知善自调节休养,以至于引起巨大与永久的损伤的,也随时可以遇见。医学界的领袖,无论是男是女,对于这一点的观察,可以说几乎是完全一致,没有例外。几年以前,有一位女医学家雅各比夫人(Dr. Mary Putnam Jacobi)还写了一本专书,叫做《妇女的休息问题》(The Question of Rest for Women)。她在那本书里有这样的一个结论,她说“普通健康”的女子可以让月经自来自去,不必管它,但同时她也承认女子之中有百分之四十六是算不得“普通健康”的。百人中够不上普通健康的多至四十六人,即几乎等于半数,我们也就未便等闲相视了。在学校或业务中的女子,对于一种工作或一种游戏,往往热心过火,以致不计利害,把一己的健康作孤注之一掷。但做教员的人,对于青春期内休息与将护的重要,已逐渐能一致的承认,并且慢慢的也觉感到,要是最初行经的一年之内,一个女子能善自调节,虽有工作,也不过于奋勉的话,不但于健康有益,即就教育的效率而论,也并不是一个失着。这些都是很好的现象,所以再过一时,大家对于性的知识日益增进,对于旧的成见,日益放弃以后,我们就不难希望女子们可以从传统的虚伪的文化里解放出来,不再像以前那般把个人生活中最可以自豪的一方面引为奇辱大耻,从而加以粉饰遮掩;要知在健全的原始民族里,性与生殖始终是一件很坦白荣誉的事。美国心理学与教育界前辈霍尔(Stanley Hall)在他那本巨细不遗的名著《成人期》(Adolescence)里也同样的希望着这解放的一天,他有一段很可以教我们欢欣鼓舞的话,说:“我们应当教女子们知道,这月经的作用不但不是一种耻辱,而是一种值得尊敬的事物,从而加以提携将护,在最初几年以内,尤宜以时休息,务使循着安全与正常的路径走去,至可以稳健的成立为止。要是世间再有比我们高的本体,如神仙之类,能在上面鉴临我们,好比我们鉴临花草一般,那末女子月经初到的几年,便无异一棵植物开着花的几个钟头,是最美丽最有趣不过的。将来对于个人的知识比较发达以后,女子在这时期里,一定会特别的尊重自己,不妄自菲薄作践。野蛮民族名为野蛮,却很能尊重这个时期,并且因此而对于女子能肃然兴畏敬的心态。前途也许会有这么一天:我们因为女子的缘故,将更改我们分岁时的方法,对于男子,我们依旧保留那星期或来复的作息的办法,但对于女子,则不妨把四个来复的休憩日子合作一大来复,可以连上休息四天。有一天女子们真能为她们的权利抗争的话,她们一定会把这一层做一个起点,并且要一反以前的心理,把男子教她们自认为耻辱的这件事认为一桩荣誉。目前流行的所谓妇女解放运动里,那一班领袖们便不明此理;以前男子看作是女子身上的一件奇耻,她们也竟依样画葫芦的看作一件耻辱,并且比一般她们所要劝导的女子还要看得厉害,名为解放,实同变本加厉的陷溺,天下伤心之事更有甚于此的么?”(80) 霍氏这一番至理名言真是颠扑不破。也许近年以来,情形已稍稍比以前为开明,但即就前数年而论,霍氏所引为可以长叹息的事真是百喙莫辞。所谓女权运动的领袖往往就是出卖女权的人。她们所采取的一些理想,原是男人的理想,她们敝舌焦唇以劝告别的女子的,无非是要她们做一些第二级的男子;以女学男,画虎不成反类犬,自然是只好屈居第二级了;她们对大众宣告说,凡是健康的、天然的女子是不用管月经作用的来到的。这真是以真作假、以假作真的见地。恩格尔曼说,“这些女权运动的领袖口口声声说,在自然状态之下,女子的体格是和男子的相平等的,又时常喜欢引原始民族与野蛮民族的女子做一个证据。不错。但同时她们也知道野蛮民族怎样的了解女子体格上那种有时期性的特点么?她们也知道在这种时代里野蛮民族里的男子怎样细心保护他们的女子么?我相信她们并不知道。月经可以说是女性生活一种高潮,潮来的时候,女子应受特殊的保护,使丝毫不受毁损——这原是凡属去自然未远的任何民族所能领会与见诸行事的一点;他们的宗教生活虽简陋,但是对于可以使女子在经期中得到休息的宗教习惯,却是最牢不可破。”我以为普天之下,惟有在白种人中间,可以找到很普遍的因为不注意性的健康而引起的女性病废现象,也惟有在白种人中间,才会发生目下这种因噎废食的现象。以前女子之所以深居简出,名为是宗教习惯所养成,实际上最初却出诸月经作用的要求,如今主持女权的人不明此理,以为宗教习惯一经改变以后,深居简出的生活便可以完全推翻,岂不是正合着因噎废食的一句老话?(81) 16 经期卫生与女子的教育机会及社会地位 德国学者托勃雷(Tobler)曾经研究过一千个德国女子的月经的经验(82)。他发见在绝大多数的女子的生活里,月经往往和健康的退步与活力的减少发生了联带的关系。在百分之二十六的女子中间,月经一到或将到,腹部的疼痛、周身的不快、心神的烦乱,便纷至沓来,不一而足。其他单单感觉腹部疼痛、或周身不快、或心神烦乱的,为数自然更多。在这几方面都不发生问题的,只有百分之十六。此外又有少数女子,居然能在经期内感觉到体力与精神特别健旺,但此中也有一半在两个经期的中间发生身心不快之感。托氏的结论是:月经固然是生理的,但是这些症候却是病理的。 在英国方面,我们也有一些零星的观察。一九〇八年不列颠女医师协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对于正常的月经与疼痛的月经有过一次讨论。当时边泌女士(Miss Bentham)说,地位或职业良好的女子中间,患痛经的要占到百分之五十。邓纳脱夫人(Mrs. Dunnett)以为痛经的发生大率以二十四岁至三十岁之间为多,因为早年行经时不知休息,才有此种现象;葛兰劫尔夫人(Mrs. Grainger)发见凡属患痛经的小学教员,总是因为在学生时代为了考试过于努力的缘故。 美国的材料比较多。许多的调查和研究都证明青年女子性生活的不健康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肯纳第博士很详细地搜集了关于一百二十五个女中学生的月经生活的资料。这些女学生的平均年龄是十八岁。一百二十五个人中间,经期内不感觉痛苦的只有二十八人;一半数总是在经前感觉到种种症候,如头痛、一般的不快、心神烦躁之类;四十八人则于行经腹痛以外,又感觉到别的症候,尤以头痛与全身软弱无力为多。散宾夫人(Jane Kelley Sabine)在新英伦诸州的女学校里,发见在两千个学生中间,月经发生问题的多至百分之七十五;百分之九十患有白带和卵巢神经痛;百分之六十每月总得辍学两天(83)。这一些发见似乎是特别的坏,但也未尝不富有意义,因为二千之数,不能算小,它一定有相当的代表性。其在太平洋沿岸诸州,情形也未必见佳。女医师瑞德尔(Dr. Mary Ritter)在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六百六十个一年级生中间,发见月经生活不健全的多至百分之六十七,其中患头痛的占百分之二十七,背脊痛的、百分之三十,大解秘结的、百分之二十九,心跳声音不正常的、百分之十六;只有百分之二十三完全不受这种种症候的支配(84)。又麦默尔切女医师(Dr. Helen MacMurchey)发表过一篇有趣的论文,叫做《经前与经期内的生理现象》(85);她事前曾向多伦多(Toronto)地方的女医生、看护、和女教员发出一百份征求案,征求案中载明二十一项不正常的行经时候的现象,请应征的人在每项下面填明本人有无此种经验。归纳的结果,她发见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患着睡眠不稳、头痛、心神郁抑、消化不良、或感官迟钝等等症候;百分之二十五至五十则患神经痛、头晕、神经过分的紧张有力、神经与肌肉衰弱、触觉特殊锐敏、血管舒缩不正常、便秘、腹泻、小解过量、皮肤发疹、易于伤风、或经前经后泌水等等症候。这一番的调查很有趣味,因为它足以证明月经期中不健全的状态的普遍。此种状态虽非严重,但也足够影响到一个女子的活力,一面既不免减少她抵抗外来足以致病的势力、如病菌之类,一面更不免降低她工作的效率。 月经的失调足以为女性生活的一大障碍,有一件事可以做旁证。大率做一番事业或享盛名的女子似乎不大受它的影响,反过来说,就是绝大多数的不能成就什么事业的女子至少一部分是受了月经不调的牵制。妇女运动里的领袖所以不把月经当做一回事的理由,一部分也许在此。她们自己既比较不受牵制,于是推己及人,以为别的女子也大都这样,殊不知事实却并不如此。德国女士格哈特(Adele Gerhard)与西蒙( 参考书目 1. Ellis, H.:《My Life》, New York, Houghton Mifflin, 1940. 2. Ellis, H.: 《The New Spirit》, Fourth Edition, London, Constable, 1926. 3. Ellis, H.:《Affirmation》, Third Edition, London, Constable, 1926. 4. Ellis, H.:《Fountain of Life》, Boston and New York, Houghton Mifflin, 1930. 5. Ellis, H.:《My Confessional》, Boston and New York, Houghton Mifflin, 1934. 6. Ellis, H.: 《Man and Woman》, Fourth Edition, Revised, London, Walter Scott Co., 1904. 7. Ellis, H.:《性心理学》,潘光旦译注,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 8. Ellis, H.:《Sexual Inversion》, Third Edition, Revised and enlarged, Philadelphia, F. A. Davis Co., 1915. 9. Ellis, H.:《The Evolution of Modesty, The Phenomena of Sexual Periodicity, Auto-Erotism》, Third Edition, Revised and Enlarged, Philadelphia, F. A. Davis Co., 1910. 10. Ellis, H.:《Analysis of the Sexual Impulse, Love and Pain, The Sexual Impulse in Women》, Philadelphia, F. A. Davis Co., 1906. 11. Ellis, H.:《Sexual Selection in Man》, Philadelphia, F. A. Davis Co., 1911. 12. Ellis, H.:《Erotic Symbolism, The Mechanism of Detumescence, The Psychic State in Pregnancy》, Philadelphia, F. A. Davis Co., 1912. 13. Ellis, H.:《Sex in Relation to Society》, Philadelphia, F. A. Davis Co., 1917. 14. Ellis, H.: 《Kanga Creek, Introduction by John Heuzenroeder》, Sydney, T. Nelson(Aus.)Ltd., 1970. 15. Grosskurth, P.:《Havelock Ellis(p. xi—p. xvi; p.471—481)》, London, Penguin, Books Ltd., 1980. 重刊潘光旦译注霭理士《性心理学》书后 (1) 我把这本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我一页一页地越读越觉得面熟情切,不断地唤醒了半世纪来种种往事的回忆。 潘光旦先生1939年11月开始译注这本书, 1941年11月竣事,足足两个年头。这两年是抗战初期,他在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我是1938年到昆明的,后于潘先生南下约一年,在云南大学任职, 1943年前主要在云南滇池周围进行内地农村调查。后来我和潘先生分别疏散在郊外两地,见面的机会不多。我没有看到他译注此书时的工作情况。这本书译成后过了五年,到1946年四月才在重庆初版,十月在上海再版。我们在1945年抗战胜利后都迁居昆明城里,并且共同参与这时期的民主运动。这书在重庆初版时,潘先生和我已相偕离滇,同住在江苏浒墅关度夏。书在上海再版时,我已出国重访英伦。直到那时,我还是没有机会看到这本书。不然的话,我在浒墅关整理《生育制度》的稿子时就会提到霭氏这本书了。我和这书初次见面当在1947年春季返国和潘先生同在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任教之时。屈指计算到今年有缘与此书再见,其间已有三十九年之久。 当然,潘先生打算译注此书,我在清华研究院读书时,1933~1935年,像其他在他门下的学生一样,早已从他的口头听到过,而且都盼望早日实现,因为霭氏是英国著名文豪,他的著作对于当时像我一般水平的学生读起来是相当吃力的,而且也不见得能懂。 潘先生决定译注这本书是出于对霭氏之学的倾心服膺,自称具有一种“私淑”的心理。私淑是指未能亲自受业但敬仰其学术并尊之为师之意。其实,我看,霭氏之学确乎不失为潘先生毕生学术思想的一个重要泉源。真是如他在该书自题诗所说的“一识相思百事蠲”。从他从事专业训练的程序上也不难看出循循诱导他进入学术园地的正是这位大师:潘先生1922年出国先入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达茂大学,学生物学。1924年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读动物学、古生物学、遗传学。他利用这两年的暑假进入各地的暑期学习班,读人类学、优生学、甚至单细胞生物学。这张课程表充分表明了他的志趣是在探索中华民族强种优生之道,为此准备结实的科学基础。他返国后在各大学讲授的课程和所有的著作也可以说百变不离“提高民族素质”这个宗。如果追问他的这个志趣来自何方,除了他爱国、爱民族之外那就不能不推到他早期所受这位私淑大师的引导了。 潘先生自称在1920年,时年二十岁(2)已接触到霭氏著作。那时正在清华学校高等科上学。霭氏所著的六大册《性心理学研究录》打中了这个青年人的心窍。像一颗种子落入了一块几乎是为它特地准备的沃土,一两年里就长出了新苗。他在当时的国学大师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班上,用霭氏之学结合了中国文献资料写出《冯小青考》的论文,也就是后来1927年在新月书店出版的《冯小青》一书的初稿。 当时敢于在这个大师面前交上这样一篇在常人眼里很可能是“离经叛道”或者至少是不太“正经”的论文,不能不说是个大胆果断的行动。更不简单的是在民国早年那个时代这位大师竟用了奖励的口吻作出“对于部分的善为精密观察”的批语。我不知道梁氏对潘先生的赏识是不是从这篇文章开始,但无疑是这篇文章给了这位大师一个深刻的印象,从此看出了这个后生可畏的前途。后来在另一篇潘先生上交的论文上批了下面一句话以子之才,无论研究文学、科学,乃至从事政治,均大有成就,但切望勿如吾之泛澜 有人认为潘先生主张通才教育,而且身体力行,表明了他没有接受这一教训。我则不以为然。泛澜是指大水流出了河床,而潘先生广博洋溢的学术思想始终没有越出他自己选定的那条“强种优生”的主流。正因为不使他的才智“泛澜”,所以他断了腿还是步步踏实,在国外吸取生物科学的精华,奠定他返国后在改善民族素质的研究上发挥作用的结实基础。推溯潘先生这条学术的源头就会见到这位私淑老师霭理士对他影响之大且深了。 霭理士是十九世纪末年二十世纪早年英国文坛上的一颗明星,曾被誉为当时“最文明的英国人。”他出生于1859年,正是达尔文《物种起源》见世之年,幼于达尔文五十岁,长于潘先生四十岁。没于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未久。他的自传《我的生平》出版之年,也是潘先生在埋头译注本书之时。(3) 霭氏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文学评论家,获得当时大文豪托马斯·哈代的赏识而一举成名,踏上英国的文坛。他主编《人鱼戏剧丛书》,却遭到保守势力的打击而退职。他不仅是个文艺作家,而且是个受过严格医学训练的科学家。他创议并主编《现代科学丛书》,为英国的科普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当然,最有功于当世的还是他对性心理的研究和为性教育奠定科学基础。他以流畅多采的文笔传播严格的科学知识,开创了一代学风,遗泽后世,受人颂扬。 他一生的道路并不是平坦顺当的。正如他自己在《我的生平》的序里说的:“一切著述都是一场不断的奋斗。每天早晨,凡是真正思想活跃的作者必须重新征服一切阻碍以取得表达的自由。一路上密集着由传统和假冒为善所组成的队伍,等待突击每一个散漫的过客。”他接着说,英国和一些其他国家一样,至少已有两个世纪那么长的时期,万马齐喑,不去反映与生活攸关的生动事实了。他们深怕越出了“上等人”所划下控制着人们的框框,他说:“我却不能接受这些清规戒律。”他确是出格了,出了十九世纪英国传统的所谓社会风化的格子。他被迫离开《人鱼戏剧丛书》的主编职务,他的《性心理研究录》第一辑英文版一进书店就被全部收买去毁销了,以致这部现在认为奠定性心理科学研究基础的名著还得在德国出版,初次与世人见面。霭氏最后是个胜利者,在《我的生平》序言里说:“我的一生有时像是用流血的双脚走向基督受难的圣地。凡是我的双脚踏过的地方都盛开了芬芳的玫瑰。我已在任何一个方面都尝到了天堂里的愉快。胜于理解的宁静牢住我心。青年时所打算的一生事业在半个世纪里能得到完成,和它所给我的安慰,不能不说是超过了我梦寐所求。” 他的痛苦和他的慰藉固然是通过他个人的意志和不懈努力所获得的,但只有在他这个时代里,他所做的这一套事业才会使他有这样的折磨和报答。他生逢什么时代呢?我在上面特地在提 到他的出生年月时联系上达尔文的《物种起源》,那是一个最容易理解的历史界石。《世界史纲》的作者韦尔斯曾以1848年为杠杠,把十九世纪分成前后两期。在前期西方的一些先进国家的机械革命和工业革命都已完成,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但是当时的意识形态却还没有跟上。但是后期却有“一股强大的新的社会、宗教和政治思潮闯入了普通欧洲人的心里”。当时统治着欧洲社会思想意识的支柱是有宗教支持的“神创论”的世界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的重大历史意义就在它作为新思想的先锋突破了旧有意识形态的封锁线。达尔文把人类也纳入了其他一切生物的同一发展系统之中,也就使人类成了可以作为客观事物来进行科学研究的对象。这是欧洲十九世纪后半期出现人文主义的关键。 达尔文破了这一大关。过了三十五年,霭理士才有第一本关于两性问题的著作《男与女》问世。但是三十五年看来还是不足使科学观点在社会上得到普及,霭理士关于人类两性研究这朵玫瑰花还得用灵魂的鲜血去浇灌,直到他晚年才能松了口气,看到自己宿愿的实现。那已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初期了,离今不到五十年。 为什么人类的两性之学如是之难产呢?这个问题的提出,使我想起了四十年前所写的《生育制度》那本书来了。在那本书里我提到人的两性 行为对社会绵续和稳定上所具有的两重性。人们都容易理解人的寿命有限,不通过生殖作用和世代继替,社会不可能绵续下去。生殖作用是社会绵续的生物基础。人类是男女分体的动物,生殖作用必须通过男女的两性关系。因之,两性关系是社会得以生存的大事。这是一面。另一面是两性关系也存在着破坏社会结构的潜在力量。食色性也。色是从生物基础里生长出来的一种男女之间感情上的吸引力。如果容许这种吸引力任意冲击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那就会引起社会结构的混乱和破坏,以致社会的分工体系无从稳定地运行。所以自从人类形成了社会,没有不运用社会的力量对人的两性行为加以严格的控制。就是说没有一个社会不立下种种规定,以限制一个人只能在一定时期、一定场合、一定范围里,对一定对象发生性行为。而且一般说来,为了维护这类社会规定对越规行为总是运用了很强烈的社会制裁。这也是社会生活里的一桩大事。 人类必须依赖两性行为的生物和心理机能来得到种族的绵续、社会结构的正常运行,以及社会的发展,但是又害怕两性行为在男女心理上所发生的吸引力破坏已形成了的人际关系的社会结构,不得不对个人的性行为加以限制。这就是社会对男女关系态度的两重性。 看来,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分工形成了较复杂的结构,人际关系更需要稳定和巩固,上述的两重性的比重就出现了倾侧,就是着重强调人们生活所依赖的社会结构的稳定性而把人类两性行为封闭在狭小的范围之内,甚至把两性关系只视作生殖作用,而抹杀了男女感情的心理机能在社会生活中和社会发展上的重要性。事实上,这样的倾侧是不可能彻底做到的。两性关系根本上是有生物基础的所谓“人之大欲”。社会要把它封锁在“正规渠道”里,如果这渠道不能满足这种“大欲”,溢出渠道的行为还是不断会发生。但是更严重的是社会对这种“大欲”所采取的遏制,在强大的社会制裁之下,常使在这种社会里长成的人,在心理的正常发育上,受到了种种挫伤。其严重性在现代西方社会里已被所谓“精神分析学”所充分暴露了出来。不论对精神分析学的各种理论采取什么态度,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在当前西方现代社会里,由于社会对两性关系的遏制和对性知识的封锁,精神病的治疗已成了一项热门职业。 中国在这方面的情况我没有研究,但是直到如今性知识的传播,虽则已因“计划生育”的需要已不受禁止,但是由于社会的传统影响,还是很难说已经得到根本的改善。潘先生关于早年情况的描述,还适用于今日。他说,对于性的问题,“三十年前的环境里,向父母发问是不行的,向老师请教是不行的……当时只有一条可以走的路就是找书看,并且还不能冠冕堂皇地看,而必须偷看”。这里所说的书,当然不是什么“正经”的书,所以潘先生说,“至于科学的价值则可以说等于零”。可见我们的传统社会基本上是和西方的传统社会一样的。中国传统社会里是不是和西方一样由于遏制个人性生活的正常发展也产生种种变态心理?潘先生的《冯小青》和本书的注释可以答复这个问题。更详尽的历史面貌当然还待进一步有系统的研究。当前社会上存在的精神病症的广泛性也有待调查研究,早日开展,加以科学的核实,使我们可以用事实来说明推广性教育是重要的。 潘先生和霭理士一样相信我在上面所说的社会对两性关系的两重性不是不能解决的矛盾。他们都反对两性关系放任自流,这是会引起种种严重的社会问题的。但都同时也极力反对采取遏制的手段。他们不仅看到个人在性生活上受到遏制会引起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不良影响,而且也违背强种优生之道,不利于社会发展。 潘先生认为人的性生活应当做到“发情止礼”。那就是说,发生于生物基础的“人欲”是出于自然的,必须按自然的演化规律得到发展。人为地加以禁遏不但难于贯彻,而且必然带来对身心的不良后果。最终也必然走到与强种优生相反的路上去。个人性的要求必须在不影响社会健全运行的渠道里去得到满足。这个渠道就是潘先生所说的“礼”。这里所说的“礼”并不是传统社会里用来遏制个人性生活的“礼教”,而是能使个人得到美满的性生活的社会渠道。这也就是霭理士所提倡的“恋爱的艺术。”“恋爱的艺术”并不把男女的性生活只看成是一种生物现象。人类的两性生活不仅是完成生物上的生殖作用,而且通过两性之间的感情,可以丰富和美化人类生活的内容,使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升华为一种艺术的享受,同时也成为人类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的动力。要能做到这一点,首先是要对性进行科学的研究,只有在对性有了科学的认识,并且能在群众中普及了这种科学认识,两性生活,才有条件提高到艺术的境界。这就是潘先生在本书自题诗交代的主旨:“欲挽狂澜应有术,先从性理觅高深。”对性知识的封锁是使人类“瞎马盲人骑到今”。 霭理士是从生物学和心理学的基础上,对人类两性关系进行科学研究的先驱者。他尽了毕生之力,披荆砍棘,终于突破了传统的愚昧所设下的重重障碍,在西方奠定了人类两性之学的基础,为社会上推广性的教育提供了科学教材。他真不愧是一个“最文明的英国人”。接住这个火把,把它传到中国这片土地上来的,就是潘先生。他在抗战岁月里,以“传经”的精神,克服一切生活上的困难,终于把这本巨著翻译成平顺易读的汉语,犹恐读者陌于中西之别,以他平时研究的成果,列举有关的中国资料来为原文注释。字里行间充分流露了他谆谆善诱的功夫。什么力量推动着他这样孜孜不倦地埋头苦干的呢?这里可以看到的是他对国家、对人民的一片忠诚和热爱。他把一生贡献在强种优生的研究上,勤于耕种,不问收获。正是这种精神是我们国家昌盛、民族优秀的保证。 潘先生逝世转瞬间即将十年。这十年在中国历史上可能是发展最快的十年,从一个闭关锁国的局面正在通过开放和改革,向现代化社会转变。科学与民主已成了群众性的要求。在这个时刻潘先生这本《性心理学》的译注本得到重刊可以说不是偶然的。我虽不敢说封建时期意识形态领域里所凝结成的坚冰已经破冻,历来成为禁区的“两性之学”将能得到坦率和热情的接受,但我相信霭氏所说的那支“密集着由传统和假冒为善所组成的队伍”可能已失去了过去那样巩固的阵地了。这本书的遭遇正是我国文明水平的测验。时来运转,我盼望潘先生在天之灵,会早日感觉到霭氏晚年那种宁静的自慰。 费孝通 1986年7月21日 ———————————————————— (1) 商务印书馆的吴深先生告诉我,他们决定将吾师潘光旦先生译注的霭理士《性心理学》一书再版并编入汉译世界名著丛书,同时刊出我在1986年为“三联”书店重印此书时所写的“后记”。从那时以来不过十年的光景,越来越多的读者愿意读这本书,喜欢它,认识到它对社会文明进步的价值,真是一件叫人高兴的事情。这次重刊“后记”,我只删去了与“商务”再版此书无关的几句话。 费孝通 1995年3月 (2) 本书译序称在民国九年、二十岁即与霭氏作品发生接触。民国九年是1920年,潘先生生于1899年,实际年龄是十九岁。二十岁之说是沿用传统计岁法。 (3) 本书译序说霭氏作古和自传出版是同年,我查自传是1939年初版的,但是潘先生写译序是在民国三十年(1941年),说是霭氏去世的翌年,年份上合不上来。 后记 本书此次再版,全部西人姓氏的汉语译名都经胡淑云先生按照现在的惯例校正。潘先生在旧版里已经列入题目打算撰写的《霭理士传略》在出版时并没有写成;为着实现潘先生的初衷,“三联”重印时已经由胡寿文先生撰写编入,此次再版收入时,作者做了一点补充。 编者